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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生的你遇见今生的我-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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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英法师不再多言,嘴里一边念咒语一边挥动魔法杖,须臾功夫,罗虎就从一只瘦骨嶙峋的老虎变成了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白兔。
  罗小兔和风狐谢过神英法师后,便离开木屋,一起来到他们第一次相见的小溪边。罗小兔眨巴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满含期待地望着风狐:“风儿,你现在爱我吗?”
  风狐似笑非笑地看着罗小兔说:小白兔我当然爱你,我不但爱你,我还想吃了你”
  话音未落,风狐突然将罗小兔扑到了身下。
  “哈哈”朱英想到这儿,忍不住笑了起来。
  古风与罗刚,因为章令将的事情已经连着好几天没怎么休息了,今日终于将章令将捉拿归案,二人心里的大石头这一落下,便犯起了迷糊,却被朱英突发的笑声给惊醒了。
  “小英,你笑什么?”古风不悦地蹙起了眉。
  “对不起,古”朱英神情略带抱歉地说,可一瞧见古风那双勾人的狐狸眼,朱英又忍不住放声大笑了起来。
  “小英,你到底在笑什么?是不是我脸上有东西?”古风带着好奇又无奈的表情问。
  “我,没,没笑什么,真的”朱英说着忙转头望向罗刚这一侧,可一看到到罗刚,再想到他变成小白兔,被古风这个腹黑狐狸扑倒的场景,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第六十五章 罗古欢乐多


  罗刚被盯着自己发笑的朱英弄得有些发窘,挠着头,语气有些不快地说:“英子,你到底笑啥呀?”
  朱英觉得自己笑得有些过分,于是赶忙低下头,用右手偷掐了自己左手几下,这才渐渐止住了笑。
  “对了,小英,你怎么找到章令将这一伙人的?”古风问。
  闻言,朱英抬头神色诚恳地看着古风说:“古哥哥,不好意思,我忘了。”
  “没关系,那我换个问题。章令将他们为什么要绑架你?”古风语气平淡地问道。
  “他没有绑架我”朱英态度坚决地说,心里却暗自惊叹:古风果然是只狐狸,怪不得才二十来岁就当上了刑警大队的队长。
  “小英,你叫章令将爸爸?”古风又问。
  “没错。”朱英毫不迟疑地说。
  “英子,你怎么能叫章令将那种人爸爸?”罗刚神色不满地看着朱英沉声说道,先前在那座废弃工业楼前,他似乎听见英子对着窗户喊爸爸,二叔,三叔来着,当是他以为自己听错了,所以没在意,没想到英子这丫头竟真叫章令将那种人爸爸。
  “罗副队长,你先别生气,咱们听听小英怎么说”古风带着和蔼的微笑说。
  “古正队长,如果换做你女儿叫章令将那种人渣爸爸,你还会这么淡定么?”罗刚冷哼道。
  “罗副队长,要我猜得没错的话,你到现在还是处男,你何时有女儿了?”古风一本正经地说。
  罗刚一听古风居然当着他妹妹好朋友的面说他是处男,脸色顿时变得黑里透红,红里透青,要不是有英子在,他会毫不手软地朝古风那欠扁的嘴脸,狠狠地砸下去。
  罗刚深呼吸了一下后,压抑着怒火,冷声说:“古正队长,在英子面前说话,你还是稍微注意一下分寸。”
  “罗副队长,我说话已经很注意分寸了,如果不是有你在,我和小英聊天,根本不在意分寸的,小英,你说是不是?”
  朱英生怕古风会将上次她在肖尘家对他说的那些话告诉罗刚,干笑着说:“罗大哥,你别听古队乱说,我和古队不熟的”。
  “小英,你都叫我古哥哥了,而且你上次还教我怎么用冰袋降火来着,怎么能说和我不熟呢,罗副队长要不要让小英也”。
  “不许说”朱英大惊之下忙用双手捂住古风的嘴,表情严肃地说:”古队长,你若敢在我好姐妹的哥哥面前胡说,我便把你徇私枉法的事情告诉罗队长。”
  说话的同时朱英心想:“难道凡是跟我扯上关系的人,都会变成厚脸皮?肖儿是这样,姝子是这样,就连曾经的冰山警察,如今居然也变成了一个厚脸皮的家伙。”
  “没想到浩气凛然的古正队长还做过徇私枉法的事啊!英子,你说来听听”罗刚面带着揶揄之色看向被朱英捂住嘴巴的古风。
  “呵呵,罗大哥,我和古队开玩笑的。”朱英讪笑着放下了手。
  “罗副队长,就算你知道我徇私枉法,你也还是我的手下。”古风慢条斯理地说。
  闻言,朱英心想:“我记得姝子跟我抱怨过他哥已经三十岁了还没谈对象,而古风看上去顶多二十一、二岁,让罗大哥当古风的手下确实有些委屈罗大哥了,要命的是古风还是个爱嘲弄人的上司”
  朱英这样想着,不由带着一丝同情的目光望向了罗刚。
  见罗刚面目怒容,忙打圆场:“古哥,罗哥,俗话说警民一家亲,你们既然都是警察,而且同在一个刑警队里,那便是亲上加亲了,既然你们如此亲,就别那么生分了。古哥你以后就叫罗大哥——刚刚吧,罗大哥你今后不如就叫古哥——风风,看这样显得多亲切呀!”
  “嗯,确实挺亲切,刚刚,你觉得如何?”古风微挑着剑眉,语气认真地问。
  “别,我受用不起,古正队长,您还是叫我罗副队长吧,您要是嫌麻烦,叫我副队长也行。”罗刚面无表情地说。
  “刚刚,小英都说咱们是一家人了,既然是一家人,何必见外?”
  罗刚用一副“我懒得搭理你”的表情瞥了古风一眼,然后将头偏向窗户一侧,闭上了眼不再言语。
  古风轻笑一声,接着重拾旧题:“小英你为什么要叫章令将爸爸?”
  朱英迟疑了一下后便将章令将如何痛失妻女,如何走向犯罪的道路,以及她如何叫章令将主动自首讲给了古风。
  古风听罢,神情波澜不惊地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顿了片刻,又说:“小英,章令将跟你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你不应该叫他爸爸。”
  朱英不以为然地笑了笑,“有没有血缘关系并不重要,只要是本性善良,愿意用生命来爱女儿的父亲,我都愿意叫其一声爸爸,况且多一个亲人总比多一个仇人好。”
  古风沉吟半天后问道:“章令将就是因为你的一声爸爸回头的?”
  “没错,谁会想到令国际刑警们都束手无策的大毒枭章令将会被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给收服”古风叹道。
  “这便是爱的力量”朱英注视着古风的勾人狐狸说。
  接着两人陷入了沉默,没过一会儿,朱英便打起了盹,古风见朱英的脑袋晃得像拨浪鼓一般,便轻轻把她的身子扳向他这一侧,让她头靠在了自己的肩上……
  清晨,押送章令将,轩辕北和秦郎的警车驶进了东华市刑警大队的大门。
  朱英与罗、古警官所坐的警车随之而来。
  三位嫌疑犯被警察带下车后,朱英一边朝三人跑去一边喊:“爸爸,二叔,三叔。”
  三人闻言,几乎同时转头望了过来。
  然而就在朱英跑到距三人还有五六步远的时候,被古风一把拉住了。
  “古风快放开我!”朱英生气地冲古风嚷道。
  “听话,别过去,这样对你,对你的爸爸们都没好处。”古风面色严肃地说。
  朱英听了此话,不再挣扎,用恳求的目光望着古风说:“古哥哥,让你的手下先等一下,我有几句话要对我的爸爸们说。”
  古风冲那几位押着犯人的武警点头示意了一下,接着对朱英说:“你只有一分钟。”
  朱英“嗯”了一声,而后用嘹亮的声音对三人说:“爸爸,二叔,三叔,你们好好保重,我会时常来看你们的,你们在狱中要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出狱。”
  “欣儿,你放心吧,我们会好好的,你也要照顾好自己”章令将用充满父爱的眼神望着朱英说。
  “时间到了”
  古风说完那几位武警马上开动步子,押着章令将,轩辕北,和秦郎向前走去。
  当章令将走到大厅门口的时候,他突然回过头向朱英喊道:“欣儿,你以后还是尽量少来监狱”说完与阿北,阿郎一同被武警押着进入了大厅。

第六十六章 嗜血剑


  三人虽不是朱英的亲人,但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朱英心里不大好受,她眼眶泛红地看着古风说:“古哥哥,拜托你尽量帮帮他们吧。”
  “如果他们值得我帮的话,我会的。好了,小英,别多想了,我送你回校吧。”
  “不用了,我还是打车回去”
  “也好,路上小心,后会有期”
  “嗯,后会有期!哦,对了,古哥哥你代我向罗队打声招呼吧,鉴于他睡得香,我就不打扰他了,那古哥哥再见了”朱英说完朝古风挥挥手,然后转身朝刑警队的大门外走去。
  古风望着朱英远去的背影,喃喃自语:“没想到章令将居然会相信小英是他女儿章欣乐的转世,真是不可思议!不过他有朱英这样一位女儿,真是他的造化,看来老天爷果然还是慈悲为怀的。”
  ……
  当天,朱英进入宿舍楼后,提着一大袋“可爱多”直奔罗姝的宿舍门口。
  给朱英开门的是罗姝的舍友刘香玲。
  刘香玲笑着说:“英子,你终于回来了,姝子这两天一直念叨你,你去哪儿了?”
  朱英不愿让同学们知道她被阿北,阿郎绑架的事,便向刘香玲撒谎:“哦,我去亲戚家玩了。”
  刘香玲没再追问,只叮嘱:“英子,你以后出门要记得带上手机”
  “嗯,知道了!香玲,姝子呢?”
  “还在睡觉呢。”
  “那我就不进去了,给这包零食你拿着和姝子一块吃,待会姝子醒了,你叫她来304找我。”
  回到宿舍,朱英洗了澡,胡乱吹了下发丝,便一头栽倒了床上。
  一觉睡到快中午的时候才被罗姝叫醒了。
  罗姝提议先去吃午饭,然后去逛街,朱英欣然同意。
  当天下午两人在外一直逛到天快黑的时候,才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到了宿舍。
  却说,马真军自打上次与朱英同患难后。便真心实意地将朱英当做了老大,而他的那帮弟兄,原先也只是为了帮他演戏才唤朱英老大的。然而当他向他们讲述了朱英在黑社会大佬面前面不改色,并让黑社会大佬心甘情愿地投案自首的英勇事迹后,他们开始打心眼里将朱英当作了老大。
  元旦放假的第一天,马真军以感谢朱英救命之恩和将弟兄们郑重其事地介绍给她这两大名义,在家里举办了一场晚宴。
  当晚,朱英带着肖尘和罗姝一同赴了宴会。
  朱英看到马真军家豪华美丽的别墅,心想马骁该不会在当卧底的十年里私藏了很多钱吧?
  然而事实是马真军母亲方楠在国外经营着一家公司,建别墅的钱包括马真军平常的生活费都是他母亲出的。
  在宴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马真军领着朱英和罗姝参观了他的收藏室。
  朱英发现在马真军收藏室的木架上摆放着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如恐龙化石,昆虫标本,动物骨骼,犀牛、大象牙齿,刀剑,匕首等等。
  朱英和罗姝见到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都大为惊叹。
  马真军对于二人的反应很是满意,于是慷地说:“老大,姝子,这间收藏室里的东西,只要你们喜欢的统统可以拿走。”
  罗姝经过一番仔细的挑选后,最终将一个做工十分精美,看上去有些年头的皇冠放入了自己的手提包里。
  朱英则一眼相中了一把短剑。
  整把剑呈古铜色,剑鞘雕着两条缠绕在一起的九爪金龙,剑柄上镶着一颗宝石蓝的水晶珠,这是一把样子颇为好看的剑。
  不过她之所以相中它更重要的原因是好玩。
  马真军告诉她这把剑名叫“嗜血剑”。虽然这剑的名字霸气侧漏,不过剑刃却十分温柔,别说拿它来伤人了,就是用来切水果都难。
  因为剑刃非刚非铁,而是从外观上看起来极像钢铁的超有韧性的塑料。
  这把剑的好玩之处在于用手握住剑柄,将剑尖对准人的咽喉或其他部位,然后稍微用力,剑刃就会缩进去几公分,同时“血”会顺着剑刃往下滴。
  得到嗜血剑的第四天,在学校围墙外的南山上,朱英拿它在肖尘面前上演了一场自杀的戏码。
  结果肖尘信以为真,抱着双目紧闭的她,一边流泪一边呜呜咽咽地说:“老大,你不能死!你不要死啊!我求求你了,你快睁开眼睛吧!朱英只要你醒过来,你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朱英原本只是想捉弄一下肖尘,她没想到肖尘会有如此强烈的反应,这让她一方面深受感动,一方面又有些愧疚,所以她立刻睁开眼,将嗜血剑的秘密毫无隐瞒地告诉了肖尘。
  肖尘听罢,杀气腾腾地站起身,用燃烧着火焰的眼睛死死盯着她,厉声吼道:“姓朱的,你他特么觉得这样很好玩是吗?我受够了,我特么的不陪你玩了,你爱找谁找谁陪你玩吧!”
  说完,完全不给她解释的机会,愤然转身,向山下狂奔而去。
  因为这件事肖尘一连好几天都没有理她。
  肖尘不理她的第一天,她心想:“等到明天,肖儿一定会原谅我的。”
  第二天,她心想:“肖儿,有种你以后都别理我了。”
  第三天,她心想:“看来我做的有些过分了,不过让我跟肖尘低声下气地道歉,我可做不到。”
  第四天中午,她拿出十二分的真心向肖尘道了一个歉,并在罗姝的劝解下,她终于获得了肖尘的原谅。
  经过这一次教训,她深刻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检验一个人有多在乎你,最行之有效的办法是将一把锋利的匕首刺入自己的身体,然后看对方的反应就知道了。
  反之要伤害一个非常在乎你的人,最简单粗暴的方法,同样是将一把锋利的匕首刺入自己的身体,那个人看到你受伤流血,一定会心如刀绞的。
  不过她觉得若是因为第一个原因将匕首刺入自己的身体是可悲的,而若因第二个原因这般做则是可恨之极的。
  ……
  自“南山事件”后,嗜血剑便被它的主人放入皮箱封存了起来,它本以为自己再无重见天光之日,然而,它仅被封藏了十六天,就又派上了用场,赐予它机会的人则是主人的闺中密友罗姝。
  此事说来话长,且听嗜血剑慢慢道来!

第六十七章 裸照 一


  “嗨!我是嗜血剑!
  2013年1月13号是星期天,恰逢鹅毛大雪漫天纷飞,刺骨寒风呼天抢地。
  这天,我的主人朱英一直睡到快中午的时候,才顶着一头鸡窝从被窝了爬了出来。要不是主人尿憋得慌,我估计啊她可能会睡到她老爸将热气腾腾的饭端到她面前后,像一头饿了很久的野兽一般狼吞虎咽。
  虽然在外人眼中,主人是一位长相甜美,善解人意,活泼开朗,聪明伶俐,乐于助人……啊,别人赞美主人的四个字实在太多了,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总而言之,在外人眼中,主人是一个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女孩子,但我这把隐藏在她卧室的剑对她的本性了如指掌。
  我主人这家伙,在家的时候,常常披着乱蓬蓬的头发玩游戏,房间里乱得像狗窝也不知道收拾一下。
  她不但懒,而且还特别喜欢捉弄人。在我看来,她捉弄人的那些把戏幼稚极了,可她却自得其乐,每当她捉弄别人成功后,她就会笑得像个三岁半的孩子。
  有时候我真的特纳闷,她这么一个幼稚鬼,为何常能说出一些令大人们都惊叹不已的道道来……唉!我只能说我主人这家伙实在是一个大奇葩。
  除了上述两点外,我主人还有一个我不得不一吐为快的奇葩个性。
  那就是她表面上给人的感觉很豪爽,豪爽的甚至有些放荡不羁,然而我发现她这个人骨子里其实保守。
  譬如说,尽管她的腿匀称修长,而且又白又嫩,可她从不穿超短裙,因为她觉得自己的大白腿应当只让她未来的丈夫看。
  再比如说,她觉得初吻必须要留给未来的丈夫。
  还有一旦她和一个人在一起后,不管那个人是丑是美,是贫是富,只要那个人爱她,并全心全意地对她好,那她便绝不能抛弃对方。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我能够将主人这些保守的想法告诉所有认识她的人,我敢保证至少百分之八十的人会笑掉大牙。
  我虽然是诞生于很多年前的老古董,可我的爱情观都要比她开放,俗话说食色性也,人类本来就是欲望的产物,尽管人类都喜欢自命不凡,可作为旁观者,我十分明白,人类啊,比其他动物高级不了多少,至少在肉体之欢上,人类和其他的动物是差不多。
  我敢说要不是有道德、法律、羞耻心、恐惧、贫穷、死亡等多种因素束缚着人类的本性。这世上绝大部分有那方面能力的男女会像其他动物一样,随意sexualinterourse。
  我常在想,人类照如今这样发展下去,将来男女老少会不会赤身裸体的在街上行走,会不会满大街都可以瞧见行苟且之事的男女、男男或者女女。
  若将来果真如此的话,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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