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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生的你遇见今生的我-第1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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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啊,我这人不挑食,那就挑物美价廉的给我来一份吧。”
“好的”小伙子爽快地答应,接着转头看向离洛:“先生,您呢?”
“我和她一样”
“好的二位请稍等。”小伙子说完灵活转身,迈着轻快的脚步朝后厨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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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洛见朱晓晨一直盯着那小伙子的背影瞧,直到小伙子不见了,她仍是望着小伙子背影消失的方向。离洛笑着说:“阿晨,你该不会是看上刚才那位小帅哥了吧?”
朱晓晨听闻此言,马上转过头来吃惊看向离洛:“没想到你竟然会开玩笑”
离洛哑然失笑:“难道我长了一张不会开玩笑的脸?”
“没错,你看起来就像是一位温润如玉的谦谦公子。”
他好看的桃花眼满含笑意地望着她:“阿晨没想到你对我评价这么高”
“这也算高,你也太容易满足了吧,不过这样也好,知足者常乐嘛。诶,对了,洛洛”她说到这将头往他面前凑了凑,他蓦地想起了昨日在电梯里和她缠绵的吻,于是雪白的面容立刻飞上了两抹红云,犹如清澈的湖面上忽然冒出了两朵芙蓉,煞是迷人。
她望着他俊美出尘的面庞,不知怎的,忽然陷入了幻想中,她想象着他是一位美丽温柔的花仙子,而她是一个连天君都忌惮三分的大魔头。
有一天她路过一座仙山,恰巧看见他身着广袖云衣,在漫天飞舞的桃花雨中跳舞。他的容颜和舞姿无不令她心醉神迷,于是她毫不犹豫的将他掳掠到了她的魔宫,逼迫他与她拜堂成亲。
可他说他身为仙子,断不会跟她这个妖魔扯上半点关系,她听了黯然销魂,决定为他修仙。
她历经千万般劫难终于成了仙,同时她的痴情也打动了他,他答应要永生永世和她在一起。可谁知天君却从中阻挠。
为了能结为夫妇,她和他进入了轮回道。
每一世她和他都相遇,相知,相爱,然而每一世躲不过生离死别。
“阿晨你怎么突然哭了?”
听到离洛的声音,她惊诧地抬头,却对上了他满含关切的眼神。她下意识地伸手摸了下眼角,发现眼角果然是湿润的。她忍不住失笑:“天呐,我居然被自己想出来故事感动哭了,我真是个人才。”
“阿晨你想到什么故事了?”离洛似有期待地问。
“我还是不说的好”朱晓晨看着离洛那纯净的仿佛透明的瞳仁说。
离洛听了朱晓晨的话,却是一再央求,正所谓盛情难却,朱晓晨只好将大魔王和花仙子的故事给离洛从头至尾讲了一遍,不过她将自己和他想象成了大魔头和花仙子这一节隐去了。
离洛听完朱晓晨的仙魔之恋后,眼里竟噙着泪,喃喃的说:“或许你刚才讲的故事有些是真的。”
朱晓晨望着离洛忧伤的样子,有些哭笑不得地说:“早知道你是一个如此单纯善良又多情的孩子,我刚才就不跟你讲那么煽情的故事了。”
正说着,刚才那位红衣服蓝领结的小伙子,端着两盘香气四溢的炒面来到了饭桌旁。
”二位客人请慢用。”说话间,小伙子手脚麻利地将盘子并筷子摆放到了两人面前,而后便转身,步履轻快地朝刚入座的两位客人走了去。
朱晓晨呆呆地望着面前的白瓷盘子,盘子四周印着水绿色的小碎花,样子挺雅致,盘子里的炒面闻着也挺香。只是里面为何混着不少洋葱啊,她是真的讨厌洋葱,她宁愿吃大蒜也不想吃洋葱。
可要一一挑出来,实在太麻烦了,算了,还是吃吧。
“阿晨吃这一盘吧”朱晓晨抓起筷子,正要开吃,离洛忽然将自己的那一盘炒面推到了朱晓晨面前。
“咦,洛洛你的里面怎么没有一丝洋葱?”朱晓晨仔细观察离洛推到她面前的炒面。发现里面有西红柿,牛肉,青椒,油麦菜,还有一些别的叫不上名字的东西,但就是寻不到一丝洋葱的影子。
“我挑出来了”离洛带着温柔的微笑。
朱晓晨猛然抬头看向对面,只见桌上有一张纸巾,上面躺着一堆洋葱的白骨。随即震惊的表情不断在朱晓晨脸上扩大,好半天她才发出了声音:“洛洛,你怎么知道我不爱吃洋葱的?”
离洛表情平静地说:“我的直觉告诉我,我应该帮你把盘子中的洋葱统统挑出来。”
在朱晓晨的下巴没有被惊掉之前,她嘴唇哆嗦地挤出了一句话:“洛洛你确定你不是大巫师吗?”
“阿晨说我是那我便是,快吃吧,再不吃就凉了。”离洛目光温柔似水。
“那这盘有洋葱的就归你了,老朱说洋葱营养价值丰富,洛洛你多吃点。”朱晓晨说着,没有丝毫不舍地将原先属于自己的一盘炒面推到了离洛面去。
早上她只喝了一碗粥,这时肚子快要向她提出抗议了,因此她不敢多做耽搁,忙埋头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没有洋葱的炒面真好吃了,她心里感动的简直要流泪了,她一边吃一边默默地想:“以前都是老朱帮我挑洋葱,现在终于多了一个帮我挑洋葱的人,回家我一定要告诉老朱这世上有一个挑洋葱速度比他还快的人。”
不一会儿功夫,朱晓晨便将没有洋葱的炒面吃了个精光,她抬头看向离洛的盘子,发现他的盘子也空了。
“洛洛你知道吗?我最喜欢和你一起吃饭了”朱晓晨语气认真的说。
听了此话,离洛满怀欣喜看向朱晓晨:“为什么?”
朱晓晨蹙着眉头,显出一副苦恼的表情:“因为和别人一起吃饭的时候,我总是老早吃完让对方和我自己都陷入尴尬的境地”
“那阿晨以后都和我一起吃饭好吗?”他眼睛亮晶晶地望着她说。
“好啊”她脱口而出。
随后离洛叫来服务生付了饭钱,便与朱晓晨一起走出了面馆。
这时正值烈日当空,宽阔平坦的柏油马路和四周金光闪闪的楼宇,仿佛都在向外吐着热气。
“这才不到五月份就这么热了,要是等到七月份还不热死人了”朱晓晨一面和离洛并排沿人行道往市医院走,一面吐槽。
“是啊”
朱晓晨听离洛的声音有些虚弱,忙侧头看向离洛,只见他脸色煞白,眼圈竟变得像大熊猫的一样黑。
“洛洛你这是怎么了?”她惊慌不安地问,心脏也跟着不受控制地狂跳了起来。
看着她满脸的担忧之色,他心里一暖,但又不愿叫她为他担心,于是急忙说道:“阿晨,你不用担心,我自生下来便是这样,每当烈日当空时,我都会变得十分虚弱,等正午时分一过便好了。”
朱晓晨心中有很多个疑问,但见他身体虚弱,她不忍让他再多费力说话,因此只默默地伸手搀扶了他,和他一起往医院走去。
第二百五十八章 离洛是吸血鬼?
两人来到病房时,病房里只有离忧和那位瘦骨嶙峋的老人,老人正在午睡,而离忧则坐在床上玩手机。
离洛先前放在床头柜上的两份盒饭,一份离忧吃了,另一份则原封不动地摆在柜子上。
不过这余下的一份,很快便进了离洛的肚子,朱晓晨是亲眼注视着离洛将一盒满满当当的饭菜以惊人的速度全部吃掉的。
见识过离洛吃饭过程的朱晓晨感到自愧不如,离洛虽然吃得极快,但吃饭的样子,一点都不显得生猛粗鲁,当然其中有一部分原因得归功于离洛拥有一副上上乘的相貌。
“嫂子,你别看我哥瘦得皮包骨头,但他是一个大胃王,特别能吃,再有这样三份盒饭,他也能一口气全吃光。”在离洛将一次性饭盒扔进垃圾桶的时候,离忧笑着对朱晓晨说。
听了这话,离洛转过头来用好气又好笑的神情看着离忧:“臭小子,我哪又瘦得皮包骨头?”
朱晓晨不动声色地将离洛上下打量了一遍,她觉得说离洛瘦的皮包骨头有些夸张了,但他确实挺瘦的。
她真不明白他那么能吃,为什么会这么瘦。唉她对离洛真是越来越好奇了,他刚才在太阳底下黑眼圈还很严重,可刚回到医院,他的黑眼圈便突然消失了,呼吸也立马变得平稳了,不过面色还有一些苍白,事实上在她有限的印象中,她记得他的面色本来就带着一丝苍白。
还有在面馆,她根本没有告诉过他,她不爱吃洋葱,她也肯定他以前从来没有机会知道她不爱吃洋葱这一事实。但他好像会读心术一般,将她讨厌的洋葱全部挑出来了。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有吸血鬼的话,他的种种表现让她简直要怀疑他是吸血鬼或者吸血鬼与人类的混血儿。
“阿晨你在想什么?”听到离洛的声音,朱晓晨回过神来,见离洛用好奇的目光望着自己,她一时起了逗弄的心思,表情故作严肃的说:“我在想你会不会吸人的血”
“嫂子,我告诉你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离忧兴冲冲地叫道。
朱晓晨看向离忧,只见离忧面带着一副神秘兮兮的表情,朱晓晨挑眉问:“什么秘密?”
离忧压低嗓音说:“我哥其实是吸血鬼,每当月圆之夜,他就会吸少女的血”
“是吗?那你呢?”
“我是狼人”离忧神色傲然的说。
朱晓晨给了离忧一个我早就看出来的眼神,然后转头笑问离洛:“洛洛,你弟弟说的是真的吗?”
“阿晨你觉得呢?”离洛带着淡淡的笑意反问。
“嗯,从种种迹象来看,大有可能”朱晓晨一本正经地说。
“如果我是吸血鬼,那我也只吸阿晨你一个人的血”离洛用深情的目光注视着朱晓晨,语气认真地说。
朱晓晨没料到离洛看起来如此斯文的人,竟会跟她开这种玩笑。惊愕之余,情不自禁望向了离洛的眼眸深处。
被她炯炯有神的眼睛注视着,他心里开始发窘,白皙如玉的面庞上也跟着腾起了一丝红晕,他不禁有些后悔自己刚才不该跟她开这样暧昧的玩笑。
虽然他和她认识已经很久了。然而毕竟对她而言,他只是一个陌生人,这样跟她说话未免有些唐突了,想到这里,离洛用歉疚而略带不安的目光望着朱晓晨说:“阿晨我刚才的话是开玩笑的,请你忘记我刚才所说的话吧。”
朱晓晨看出离洛的困窘,拍了下离洛的肩头,豪爽地说:“嘿,咱们是兄弟,兄弟之间有什么玩笑开不得的。俗话说老婆如衣服,兄弟如手足不是嘛”
朱晓晨说罢见兄弟二人皆用怪异的目光注视着她,她心里感到有些不自在,面上却故作淡定地嚷嚷道:“看什么看,以后你们兄弟俩的老婆就是我老婆。”
听到这句惊世骇俗的话,离忧嘴张得几乎可以吞下一个鸭蛋了。
而离洛先是一愣,继而用十分温柔动听的声音说:“阿晨在那个大雪纷飞,寒风刺骨的冬天,你将我从人贩子手中救出来后,我便发誓等我长大后,我要做你的媳妇陪你共度一生。”
朱晓晨没想到自己当时随口说的话,他竟还记得。由于小时候她经常跟一群生性豪爽粗犷的水手们待在一起。因此在她还不谙世事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也是一个爷们儿,长大后是要娶媳妇的。而且那时她下定决心长大后一定要娶一个很漂亮的媳妇。
五岁那年冬天,在洛林市的火车站,当她看到长得像小天使一样漂亮的离洛后,她立刻萌生出了一种将来要娶他为妻的念头。只不过这念头在她返回东华市后,就被她抛到了九霄云外了。
她根本没有想过此生会和当初被她所救的小男孩再相遇,更没想过曾经的小男孩长大后会变成一位绝色美男,会在电梯中再次被她所救,会对她说出“我要做你媳妇”这样的话。
尽管知道离洛是开玩笑的,但她还是被他说这话时无比认真的模样戳中了笑点,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
“喂,你是猪,我哥在跟你表白,你这什么态度啊?”离忧见朱晓晨对离洛的深情表白没有感动得热泪盈眶,反而不屑的笑了,这心里登时就不爽了。
朱晓晨看离忧瞪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气鼓鼓的样子,有些忍俊不禁地说:“我娶媳妇可不只要长得好看的,而且还要会生孩子的,小忧你哥会生孩子吗?”
离忧要用看白痴一样的眼光看着朱晓晨冷哼道:“我哥又不是女的”
“哦,那实在是有些可惜了,不过既然不能生孩子,那我可不要。”朱晓晨又是叹气又是摇头地说。
“哎,朱晓晨你该不会是男的吧?”离忧小声问道。
朱晓晨故作惊讶地叫道:“呀,这都被你发现了,看来猪也有聪明的时候嘛。”
“可你长得很像女的呀,难道你做过变性手术?”离忧一脸嬉笑地说,说完突然变了脸色,没好气地嚷道:“你才是猪。”
面对离忧这异乎寻常的脑回路,朱晓晨嘴角忍不住抽了抽,同时也让她不由地对离忧和离洛这些年的经历产生了好奇,于是便有意将话题引到了这上面。
原来当年洛林市的警察接到朱大海的报案后,在朱大海的协助下,通过跟踪那位蓬头垢面的高个子人贩子,警察在离火车站不远的一个偏僻小巷子里抓捕了几十个人贩子,找到了成百名失踪的儿童。
当时大部分儿童都被人贩子打残了手脚,用来博取人们的同情。只有少数长得好看的小男孩和小女孩,为了讨人们的喜爱,才没有被冷酷无情的人贩子打残,而离洛和离忧便是那少数中的两个。
离忧比离洛小两岁,两人都完全记不起自己是如何被人贩子拐骗至那个偏僻小巷的,也记不清自己的父母长什么样子,家住在哪里。
两人只记得人贩子个个十分凶残,他们动不动就用各种可怕的方式折磨被他们拐骗来的小孩。
说起人贩子的凶残,离洛用充满感激,同时又带着几缕忧伤的目光望着朱晓晨说:“那些人贩子每次带我出去乞讨时,我会用眼神哀求过路人救我,但他们无一例外地将我的眼神视作了乞讨的眼神,于是他们会慷慨往我面前扔几张钱,并说几句同情的话,然后转身离去。
我也曾试着逃跑过几次,可最后都被人贩子抓住狠狠地毒打了一顿。
阿晨如果当年不是你救我,只怕如今我要么早都死了,要么已然沦落成了和那些人贩子一样冷酷肮脏下流的东西。”
朱晓晨听了这番话,心里莫名地涌起了一股恐惧,她慌忙摇着头大声说:“不会的,不会的。”
接着她稳了稳心绪,问:“洛洛,当时我听说你被洛林市的一位富商收养了,是真的吗?”
离洛听了这话,神思开始变得恍惚,他沉默了许久后,将他自获救后,这些年的经历,大致给朱晓晨讲述了一遍。
第二百五十九章 因爱生恨
当时离洛和离忧被警察所救后,一同被洛林市的一位名叫庞辉的富商收养了。
其实一开始庞辉想收养的只有离洛,但当时年仅七岁的离洛态度十分坚决地对庞辉说:“先生,我可以跟您走,但前提是您必须带上我弟弟”
庞辉听了这话,起初有些犹豫,不过在他妻子崔红英的劝说下,庞辉将离洛和离忧一同领回了家,并取名为庞静和庞业。
由于庞辉和崔红英多年来未曾诞下一男半女,因此夫妇二人将离洛和离忧视作己出,两人在庞家可谓是锦衣玉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离洛小时候十分聪慧,不管学什么都学得很快,而离忧从小便调皮好动,学什么都不上心。庞辉自己无儿无女,便决意将离洛培养成自己的接班人。
因而从小到大,庞辉对离洛的要求身为严格,对离忧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在庞辉的严格要求和离洛的不懈努力下,离洛年仅十四岁便考上了洛林市一所有名的贵族商学院。
而当时离忧才上初二,庞辉打算等离洛一从商学院出来,便让离洛协助他管理公司。
离洛虽对从商没多少兴趣,但为了报答庞辉和崔红英的养育之恩,离洛决心等自己大学毕业便全心全意帮庞辉打理公司。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离洛大四还没读完,因一个名叫秦世华的女生被迫辍学了。
秦世华和离洛同岁,长得很漂亮,家境也很殷实。离洛和她是在大一新生联谊晚会上认识的,当时离落受学生会干部们的邀请,参加那次联谊晚会,秦世华作为全年级最美的女生,在众人的鼓动下主动邀请全学院最帅的离洛和她共舞一曲华尔兹。
尽管离洛讨厌和女生有肢体上的接触,但为了不破坏自己温润如玉的形象,离洛最终还是接受了秦世华的邀请。一曲舞舞毕离洛像逃难一样离开了联谊会的现场,而秦世华则将离洛深深地刻在了她的心中,从此对离洛展开了疯狂的追求。
在遭受到离洛的无数次拒绝后,秦世华用充满怨恨的目光看着离洛说:“庞静,既然我得不到你,那我便彻底毁了你。”
就在离洛大学即将毕业之时,秦世华不知使了什么手段让庞辉抛弃了陪他辛苦打拼了二十多年的崔红英娶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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