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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银行家-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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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帝男神了!嗯,绝对要拿小号发微博!

    “在想什么,那么好笑?”陆蔓蔓的心眼全用在了发微博上,只顾得看手机,本能地答:“终于亲到影帝大神了呗!那么帅,我赚了!”

    说完,片场静了一分钟,她忽然觉得不对了,猛一抬头,发现顾影帝正无可奈何地看着她。她当场石化!

    为了缓解她的尴尬,顾清晨说,“这就是那天,你在自助餐前故意对着李导吃糕点的动机吧!因为发下去的试戏通告,就是吃东西这一段。天真、诱惑,讨好的心思与战战兢兢的举动,神经质与恰到好处的风尘。这些,你都表现了出来。应该说,你在成为这个角色。”

    这是顾影帝在赞扬她的努力吗?!陆蔓蔓感动极了,原来,她的努力是有人看到的。她拼命点头。

    顾清晨轻声笑,替她把门打开,“乖乖等通知吧!”

    “嗯,我会全力以赴的!”陆蔓蔓等门合上了,才明白过来,顾影帝的话带了丝宠溺。

    肩被来人撞了一下,一吃痛,陆蔓蔓低低地叫了声,一抬头,对上的却是四号的白梦。也就是,她最强劲的对手。因为,这部电影,原来属意白梦的。

    “你不懂得看路的吗?!”白梦趾高气昂,身上是名贵的黑色裙子,看起来像一团菜似的皱巴巴,其实是华伦天奴最新的款式。

    连戏服都搭配得□□无缝,看来她白梦是有备而来了。不过她还是棋差一招啊,太刻意了,反而暴露了痕迹。

    其实,这一出戏只需要演这一段,但陆蔓蔓是连前后三幕的剧本都研究了的。王震觉得阿玉可怜,偶尔也会对她好。所以,在三天前给她买了条裙子,不是很名贵的牌子,但剪裁干净,穿着阿玉身上非常妥帖。

    阿玉身世十分可怜,从来无人对她这样好过。所以阿玉很爱王震,为了讨他高兴,这些天都穿着新裙子,将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的,要将自己最后的那一面“奉献”给他。又怎么可能随意和“邋遢”呢!所以见他醒了,她是穿着新裙子下楼买的面。因而,对戏时,必须是一条好看却不华贵的裙子。

    这是细节,魔鬼出在细节处。陆蔓蔓注意到了!而且,剧本里没有说明裙子是怎样的,什么颜色的,只说了是最衬阿玉的。

    阿玉肤白,与自己差不多,所以陆蔓蔓在出来前,才特意挑的火红的裙子,也不是什么牌子货,但也是在商场里五百块买来的。她的临场发挥,是有的放矢。

    白梦的理解,则是:阿玉一个风尘女,能有什么好品味,而且一天到晚都是乱哄哄的,再好的裙子,也变差了,所以她才会选了把“一棵菜”穿在身上。

    白梦没有明白到,阿玉想把最好的自己呈现给心爱的人看的复杂而微妙的心思。

    “因为深爱,所以用心。”陆蔓蔓对着空气自言自语,似在对这个角色说,又似在对王震说。但她最想说的人,却早已丢失不见了。

    那时的陆蔓蔓,还没有再见到她的阿宝。

    后来,她的不利绯闻一夜消失。她的经纪人金枝笑眯眯地来看她,带来的还有她的《夺目》合同与全剧剧本。

    “快说,你是不是有后台,连安总都全力替你处理掉了那些绯闻。”金枝神秘兮兮地看着她,一副“你被潜了”的眼神。

    “谁是安总?”陆蔓蔓一脸迷茫。

    金枝戳她脑袋:“你是真不知还是假不知,人家安总可是说了要力保你的。就是上个月才收购了天尚娱乐,准备下周回来剪彩的安之淳安总啊!他是个abc,香蕉人懂不?黄皮白心那种!听说,他是在华尔街搞风投的,是金融大鳄,大资本家啊!真想不到,他居然会对影业有兴趣啊!”

    接下来,金枝说了什么,陆蔓蔓全部听不见了。她只知道,她的阿宝回来了。

    她一定要引起他的注意。他明明知道她在娱乐圈,一直都在。为什么这么久还不来找她?

    一想,又不对。找她又怎样,现在,他是财经巨子,而自己已沦为了最底层的那种人,而且还有生病的妈妈要照顾,她如今实实在在需要的是钱!不然,她也不会入行。因为,这一行,钱赚得多!

    刚出道那会,她是接拍的一个茉莉花茶的广告而一炮而红的。更被一些宅男,奉为广告女神。后来,虽然惨遭雪藏,但到底是又接拍了一个护肤品广告代言,签的是两年,期间有许多活动要出席,无论是人气还是金钱都有得赚了。一个广告代言就有整整一百万进袋了。妈妈是心藏病,需要花很多的钱来买进口药的。她需要的,不再是爱情,而是金钱。

    嘘了一口气,陆蔓蔓下定了决心。她明白,七年过去了,一切人是物非。当年,她还是千金小姐,如今,她只是地底泥,与他是云泥之别。他没有立即与她相认,就是因为有顾虑,甚至也不再把她当小妹看了。

    她需要引起他注意,摸清他的来意。

    所以,才有了跟踪他,制造新闻,引起他注意的那一出戏。

    那一天,自己明明与他擦肩而过,他居然没有理会她!

    陆蔓蔓纠结过,是因为七年未见,自己大了,样子有了变化,他认不出她来了吗?还是嫌她低微,不愿认出她来了?正因此,她庆幸,自己并没有一上来,就演出久别重逢的戏码。只是演了一场能引起他注意的偶遇……

    陆蔓蔓,每一步,你都算好了,不是?可为什么,你会难过呢?因为安之淳的冷漠吗?还有今晚,他挑逗她,只是想玩玩吗?

    那些过去的时光,她已追不回来。她与他隔了那么远,到底是变得面目全非了。他不再是她的阿宝了!

    “想什么?”安之淳一直默默观察她,见她睫毛轻颤居然蓄了泪水,便明白了过来。

    这些年,他在商场上,早是阅人无数,自然知道她心中芥蒂。

    为什么不马上与她相认呢?连自己都问过自己这个问题。他停下了车,把纸巾递给了她。一想到她与顾清晨相视而笑的默契,忽然,如被什么撞了一下,他俯下了身,猛地攫住她的唇。

    她的大脑轰的一下,全乱了。她开始反抗,推不开他,就打他,可他吻得愈发汹涌。

    陆蔓蔓悲哀地发现,原来,他真的只是想玩玩而已……

    她停止了挣扎,只让他吻。发现了她的不对,他本能地松开了她,而她顺势伸出了手指,压在他的唇上,隔开了他。

    那姿态,居然十分妩媚。

    她笑,“如果你想有下一步,不如我们来谈谈包养费怎么样?!”

    安之淳怔了怔,忽然怒极反笑了,“你很缺钱?”不惜出卖身体?!

    “是,我很缺钱。应该这样说,我只爱钱!”陆蔓蔓见车格子上有烟,取过,点上,对着他喷了一口,“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要进娱乐圈呢?有人包养,最好不过了!顺便再替我接多几个角色和广告。都是钱呢!”

    见他不做声,那他是要怎样呢?陆蔓蔓感到很不安,因为她一点也拿不准他。

    作者有话要说:  蔓蔓有口吃,得治!奸笑!

    这章有ლ;(°◕;‵ƹ;′◕;ლ;)哦!哈哈哈,亲亲,亲亲!

    蔓蔓太可爱了!

    其实,倾城业很可爱,拍个吻戏都面红了,那船戏肿么办?

    安之淳很生气,吃醋的某人,先暂时默默地到一边待一会!下一章安之淳就要爆发啦!安之淳:“才不准蔓蔓被别人牵走呢!蔓蔓是我的!”

    在墙角默念一千遍“蔓蔓是我的”的安某人!

 第11章 他要给她专宠

    她吸烟的姿态妖娆,像旧时躺在榻上,举着烟枪云里雾里,斜眼睨人的那一类美人。有一种病态美,那种美有毒。

    安之淳冷笑了声,从抽屉里取出资票本,签了名字,然后撕下,甩到了她面前。她接过,一看,上面没有写面额。

    “我填多少个零都可以?”她有些不可置信,试探着问。

    “随你。”安之淳随手将她的烟取走,含进嘴里,慢慢地吸,也学着她方才的样子,喷了她一脸,“可以了吗?”

    他给了她包养费,自然就是金主,金主的话就是命令。她讨好地笑,“你想在这里?车上?”原来,他的嗜好还真是……特别。

    安之淳心脏抽搐,将车开进了她的小区,“以后不准再吸烟。”

    “哦。”她答。原本,她就对吸烟没兴趣。是阿玉这个角色需要烟不离手,她才特意去学的,身上也带着烟。既然他说了,那就除了拍戏,其余时间不吸呗。

    等了一会,见他没提其他过分的“要求”,她看了眼自己的楼层,道:“要上去坐坐吗?”

    安之淳看了看她,她被看得心虚了,垂下了眼眸,却听得他的一声叹气。良久,他才温柔地说道:“乖,早点上去休息吧!你明天还有戏!”

    “嗯。”她闷闷地哼了一声,很想问他一句,你心底到底有没有我?既然回来了,为什么不肯与她相认。可到底没有问出口,她知道,人不应该奢求太多,更不应该开口向别人乞求爱情与怜悯。

    见到她落寞的样子,安之淳忽然开口,“我是因为你才收购天尚娱乐的。”这样,就等于帮你赎身了!可是这一句话,他没有说出来,因为他明白,她有她的自尊。

    见她猛地睁大了眼睛,他笑了笑,“快点上去吧。”然后头也不回地开车离开了。

    月色很好,这里的公寓环境也美,四处皆是花木扶苏,她的楼下,是一片玫瑰园,嫣红的玫瑰融进漆黑的夜色里,黑与红,居然是艳丽到极致的。

    陆蔓蔓忽然就不想回家了。她在花坛边坐下,抬起头来,看天上的月,忽然就笑了。她是棣属天尚娱乐的,一签就是八年。她没有后台,又不愿被潜规则,更不会讨好人,所以一向不受宠,还经常被欺负,不然也不会因为掌刮某男歌星后被雪藏。

    如今,他对她说,是因为她,才收购天尚的。她一瞬便明了,他在保护她,不愿她再受半点委屈。“阿宝,你心里始终有我的,对吗?!”

    陆蔓蔓一时心情大好,摘下开得最美的那一支玫瑰花。居然玩起了最幼稚的游戏,她一边摘下花瓣,一边念叨:“他爱我,他不爱我,他爱我……他不爱我?什么!怎么可能!我的阿宝最爱蔓蔓了!呸呸,不准!不准!”

    一生气,将那朵可怜的秃花扔进了花坛里。“谁在那偷花?”一束电筒光向陆蔓蔓打来,是巡逻的保安。吓得陆蔓蔓呀的一声,跳了起来,立刻跑进了楼房大堂里。

    而隐没于小区转角处的那辆车才慢慢启动。安之淳噗嗤一声就大笑了起来。这小家伙居然还做窃花这样的蠢事!

    他一边开车,一边忍不住地笑,直到从镜子里看见了自己的笑容才明白过来,这么多年了,他从没有这样愉快的笑过。好吧!既然她已回到了他身边,他便宠着她,一直宠下去。谁让小不点是他最心爱的那一个呢!

    蓦地,他又想起了自己十四岁那年,蔓蔓只有八岁,那么小小的一个,白团团的,什么也不懂,就像个跟屁虫一样,喜欢跟着自己,去到哪都要跟着。

    那时候,他正直叛逆期,嫌她麻烦,三番四次地想打发她走。可她总是粘着他,他跑,她也飞快地跑,在他身后软软地叫他:“阿宝,阿宝等等我。”

    然后就是他的小伙伴们哈哈大笑。他们取笑他,也学着小女孩声音叫他宝哥哥。原来,安之淳是七个月出生的早产儿,先天很弱,差一点活不下去。他的妈妈听老人说,要起个女娃名才好养大,于是叫他小名宝宝,阿宝。

    蔓蔓也学大人们那样叫他。即使他懂事了,要上学了,不准家里的人再这样叫他。可她依旧不愿改口,无论他怎么威胁,怎么捉弄,她还是叫他阿宝。

    他曾经试过,抓了好几条白白胖胖的蛆虫放到她枕边。半夜,她被虫子爬,痒醒,一见脸上,脖子上都是蛆,吓得尖叫,掉到了床下,甚至还被吓得发高烧。为此,他被爸爸狠狠抽了一顿,几乎被打得下不来床。

    可他还是偷偷去看她。那时,是夜里十点多了,小孩子睡得早。蔓蔓在梦里还是哭的,小小的一张脸都哭皱了,他十分自责。在她额间,印下一吻。

    她忽然就醒了,见了是他,高兴得跳起来抱住了他。

    “嘘”他连忙捂住了她的唇。见她点了点头,才放了她。

    他的蔓蔓软软地叫他,“阿宝。”她的脸往他脖子蹭了蹭,像只狗狗,她说,“我就知道,阿宝对我最好了!”

    “不怪我放虫子吓你了。”他拍了拍她的小脑袋。

    她身体抖了抖,坚定地答:“我只怕阿宝以后不理我。”

    窗户打开着,一棵高大的玉兰树被吹得枝叶摇动,满天的白色花瓣飘飞,香气撩人。窗台前铺满了白色的花瓣。而那棵有六层楼高的百年玉兰,静静地依偎在俩人的窗前,静静地守望着他俩。

    他哄她,“小妹,我永远不会不理你。”

    “哎!”她高兴得答。看了眼他,再看了眼大开的窗户,她那个心疼哦,于是撅起了嘴,“以后不许爬树上来,摔下去了怎么办?!”

    “还不是怕被我爸打么!他下手可狠了!”安之淳撩起了衫袖,全是红痕。蔓蔓心疼得不得了,软软的唇忽然就贴了上去,然后抬起头,一双大大的眼睛看向他,道:“我给你吹吹就不疼了。”

    他好笑,这小不点真是蠢蠢的。

    后来,她病好了,依旧是整天黏着她。

    有时,他和小伙伴们去玩。她也要跟着。毕竟都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又是不懂事的年纪。一看见她跟来了,就嘲笑安之淳。搞得安之淳很没有面子,又不好再对她发作。

    一天傍晚,一班小伙子约了去打球,她本在房间里练小提琴,是那首《流浪者之歌》。安之淳经过她楼下时,本能地停住了脚步。他抬头,便看见那棵高大的玉兰树,一直往天边延伸,她家与他家一样,都是独层的小别墅,她的房间在三楼。

    她一身白裙站在窗边,对着玉兰树演奏。风过时,满树白絮纷飞,她的长发扬起,裙子也扬起,仿佛与树、与花融在了一起。

    李蒙首先看见了她,居然吹了一声口哨。然后笑着说,“难怪之淳去到哪都带着她。这还真是个小美人啊!才那么多点大,就挺标致了。原来,之淳好这一口,不错嘛,养成系。”

    安之淳恼了,快步离开小区。楼上的蔓蔓见了他,叫了声,“阿宝,等等我。”放下了小提琴,快速地奔下了楼梯。

    那时陆蔓蔓还少,根本不懂什么爱情,只是本能地追逐安之淳。可安之淳不同,他快满十五岁了,都是情犊初开的年纪,他已被那些小伙伴笑了好几次了。

    所以,这一次,他是连她也恼了,急忙离开。但蔓蔓就像泥鳅,动作十分快,居然冲到了他面前。

    安之淳只是想摆脱她,于是有心敷衍,“蔓蔓,我想要李伯伯家的玫瑰花。”

    陆蔓蔓是个实心眼的好孩子,见阿宝喜欢,一定是排除万难地替他弄了来。于是飞快地点头,笑着说,“那阿宝去打球,我给你摘花。”

    李伯伯家就在小区里,也是独户的小别墅。他家的花园里遍植玫瑰,什么颜色的都有,红的、粉的、白的,黄色,十分艳丽。甚至连极难培育,珍贵的黑玫瑰都有。而这李伯伯是个花痴,爱花如命。对他的小花园是看护得非常严格,甚至还养了一条威风凛凛的马犬当看护。

    不过,那只马犬,还是两个月大的小奶狗,刚拿回来的。所以安之淳并不知道。当陆蔓蔓爬进了李伯伯家的围栏时,那只叫将军的马犬,还在后院睡觉。

    而花园在前院,所以陆蔓蔓并不知道危险。

    玫瑰多刺,她要小心地避开那些花刺,才能走进去。花太多,太密,她的脚被刺所伤,痛得不得了。但蔓蔓咬一咬牙,还是走进花园深处,那里的玫瑰更漂亮。

    她轻手轻脚地摘了四五朵开得最好的玫瑰。她不知道安之淳喜欢什么颜色的,每样颜色都摘了一朵。然后再退了出来。刚要翻越围栏,却踢到了一块小石头。“嗒”的一声响,惊动了在房子另一侧给花浇水的李伯伯,他吼了一声,“谁在偷花?”

    原来,李伯伯家的花太美,而他家又刚好在小区的外围,靠着路边,经常有素质不怎么高的人,翻到墙头一伸手进来就可以摘到他的花,所以火爆脾气的他第一次逮到偷花贼,也就特别光火了。

    陆蔓蔓一惊,加快了速度翻墙,可忽然听见一声低吼,一只挺壮的狗飞扑了过来,一口咬住了她的手。她啊一声尖叫,但怕李伯伯认出她声音,马上闭了嘴。

    其实,只要她扔下花,将军就会放口。毕竟,它只是尽忠职守,不许人偷它家的东西。可蔓蔓却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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