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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反穿记-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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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这次的宝不是押在她身上,因为三个人当中金珠的英语实力是最弱的,潘晓玮是最强的,她小学是在市里念的,从小就学英语,她妈妈经常出国访问,没少训练她的口语和听力,所以学校这次对她寄予了厚望。
  “看到你们三个,我就想起了去年的那次帝都之行,可惜啊,这一届的学生比你们差太远了。”徐校长见到金珠三个,眉眼都是笑。
  这届高一的汉字听写连市里都没出线,所以徐宏志才会感慨两句,故而一听说这次来市里参加英语演讲比赛的又是这三个人时,他又跟着来了。
  “那是,要不我们怎么会称为三剑客呢?我们这叫三剑合璧,天下无敌。”潘晓玮也兴奋地吹嘘起来,“可惜,上个月的数学竞赛就差一个你,换成了刘晟那小子,要不然的话我们三剑客说不定又能破一个历史记录呢。”
  “拜托,数学竞赛的历史记录是黎想的,我们连个市里的名次都没取上呢,还好意思说什么历史记录。”西岳在后面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上个月的数学竞赛,是西岳和潘晓玮以及刘晟去市里参加的,除了刘晟拿了一个三等奖,西岳和潘晓玮都没有拿到奖项。
  “行了,我说你们两个也差不多点,也得给别人点机会。”金珠笑着打趣了下这两人。
  西岳和潘晓玮的成绩比较均衡,每科几乎都是前三名,所以只要有竞赛,就基本有这两人的身影,除非他们自动放弃,就跟去年似的。
  刘晟是理科偏好,他的语文和英语都稍弱一些,不过综合排名还是蛮可以的,没有掉下来前十,一般都是前五。
  “说到这个我想起来一件事,要是我们三个的作文竞赛都能取上名次就好了,那徐校长就能带着我们三个一起去闯魔都了,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潘晓玮的眼睛再次亮了起来。
  这次参加新思路作文竞赛没有报名限制,她和西岳也都投稿了,如果初赛选上的话就要去魔都参加复赛,复赛就是现场作文。
  “噗嗤。”西岳笑了,“你做梦吧?那是全国的作文竞赛,你当是我们县里的?”
  金珠听了也笑了笑,她也有些惴惴的,她还等着这次拿奖然后高考加十分,这样的话她才有希望进帝都大学。
  可惜,距离成绩公布还有两个月呢。
  “年轻人有想法就不错,要敢想。金珠,晓玮,西岳,今年能不能去魔都就看你们的了,我保证,不管是谁,只要拿到第一名,我还奖他一万块钱。”徐宏志一听也对这个话题有了兴趣。(未完待续。)
  ps:今天不加更了,这几天累坏了,想休息两天,月票一百的加更留到周六吧,请大家谅解。

  ☆、209

  徐宏志知道学校里有不少人报名参加了这次的新思路作文大赛,不过最有希望拿奖的是金珠。他听王能达说了,金珠的文章是半文半白写的,文字精炼,语言流畅,选的又是这么有现实意义的一个题材,王能达自叹他自己都达不到金珠的水平。
  所以徐宏志还真是有点期待,因为上善一中从没有在这么有影响的作文大赛里拿过奖。
  “老师,奖金还给双份的吗?”潘晓玮调皮地问道,并冲金珠眨眨眼。
  “这个我就做不了主。”徐校长摇摇头。
  上次的汉字听写大赛因为是现场直播,不光替上善一中做了广告,替整个上善县都做了广告,所以县里才会有批示重奖。
  可这作文竞赛就难讲了。
  “徐校长,还是先顾眼前吧,说实话,我的演讲稿还没大背熟呢。”金珠拿出了自己的演讲稿,想再看两眼。
  徐校长一听,笑着摇摇头,倒是也没再说什么。
  这次市里的英语演讲竞赛依旧是在市一中的礼堂举行,按抽签的先后顺序上台,上台后先自我介绍一下,然后才是正式的演讲,金珠的演讲题目是《山村的小学有必要开英语课吗?》。
  她在杨家寨小学毕业后进梧桐中学,那时大家都没在小学学过英语,起点是一样的,可金柳和金牛转到县城之后,县城的小学从三年级就开英语课了,所以金柳和金牛的英文到现在还有些跟不上。
  因此金珠才写了这篇文章,令她意外的是,当她演讲结束时,台下就有好几个评委老师用英语对她提问了。问她是不是来自农村,问她的口语是怎么练的,问她的英语一般平时能考多少分,也问她文中的观点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以及这篇演讲稿是不是她自己写的等等。
  金珠一一回答了。
  说来她的口语还得感谢,去年跟金珠见了几次面,那个翻译又看金珠不顺眼,所以逼得金珠也开口说起了英语。
  这次找金珠设计衣服。两人也视频聊过几次。金珠的口语和听力确实提高了些,要不然台下几位老师的提问准得让她蒙圈。
  由于是现场打分,不知是她这次演讲的题材好还是她的赛后回答让评委老师们满意了。这次的英语演讲金珠拿到了一个全市第一名,潘晓玮拿了一个第二,也就是说,下个月她们两个要去省里参加全省的英语演讲比赛。
  从礼堂走出来。金珠还有些晕乎乎的,这个结果确实在她预料之外。同时也在徐校长的意料之外。
  唯一可惜的就是西岳没有拿到奖。
  从市里回来,金珠跟黎想商量了一下,取消了每天晚上的视频学数学,反正高中的课程基本学差不多了。只剩一点概率统计和导数,如果金珠课堂上消化不了,只能是等暑假黎想回来当面给她补了。现在对她来说,重要的是这份设计图。
  好在没几天就高考了。由于学校要作考场,加上又赶上了一个端午节,学校给放了四天假,正好成全了金珠。
  因为有周水仙在杨大山身边,所以金珠没想把杨大山接回来一起过节,可一个大端午节他们四个都不去看一眼杨大山似乎也说不过去。
  金珠自己自然是没空,好容易才有一个假期,为了那两万美金,她肯定是连门都不能出。
  金杨马上就要中考了,同样没有时间。
  金柳要去邻市参加演出,也同样没有时间。
  最后就剩下一个金牛了,正好他上次去省里参加围棋赛拿了一个三等奖,得了二百块钱奖金,给杨大山也买了一个喝水的杯子,于是放假那天金珠让杨静带着他回乡下去了。
  送走金柳和金牛,这四天假期金珠连门都没出过,着着实实地在家窝了四天,把这件嫁衣的样式和绣样画了出来,不光是嫁衣,连霞帔和盖头的样式和绣样都画好了。
  可惜没时间了,要不然金珠连头饰都想画出来,不过这些已经够令人惊艳了,嫁衣的样式有些类似于唐朝的服饰,荷叶式的大立领,高腰,广袖,当然,抹胸没有开那么低。
  整件衣服自然是大红为主,领口、袖口以及裙摆等处的刺绣金珠标注的都是金线和银线,衣服上的龙凤呈祥也是以金红二色为主,总之,给人的感觉就是高贵和华丽。
  从电脑里看到这几幅设计样稿,当即表示晃花了他的眼,当然也没忘了赞叹一下金珠的才气,说这是他看过的最华丽的新娘嫁衣。
  不过这衣服能用不能用他说了不算,还得去征求一下新娘子的意见,但是看得出来是想促成这件事的,为此他还特地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主要是针对衣服样式的,他考虑加进一些现代的元素可能会更好接受一些,同时把他设计的敬酒时穿的旗袍式礼服的样式也给金珠发了过来,说是要取长补短。
  金珠实在是没有时间了,依照的意见把衣服的样式修改了一下,那些刺绣则没有重画,毕竟这些也还是样稿,最后的定稿还得让新娘子挑。
  做完这件事,金牛也回来了,一进门就抱着金珠的大腿哭了起来,说什么“爸爸好可怜”。
  “别哭,有什么话好好跟大姐说说。”金珠拉着金牛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原来,孙母见杨大山不肯帮她两个儿子说情买房,再一得知杨大山回了乡下养伤,身边又有周水仙伺候,便把金玉送回到杨大山身边,说她也要轻快轻快几天。
  杨大山的腿脚不利落,什么活都不能做,周水仙要给他煎药,要给他做饭洗衣。还要打扫屋子,已经够不耐烦的了,哪里还愿意替他带孩子?更何况这孩子还是孙小燕生的?
  小孩子的心是不会撒谎的,能感知到谁对她好谁对她坏,所以见到周水仙也是怕怕的,总躲着她,周水仙见了更是恼火。没少骂这个孩子。搞得金玉一见周水仙就哭。
  所以这孩子基本都是杨大山在带着,可金玉是一个刚两岁多的女孩子,哪里坐得住?在家不是楼上楼下跑就是要往外跑。杨大山拄着拐哪里追得上,追着追着便免不了摔几跤。
  而周水仙见杨大山为了护着金玉摔跤,心下更是恼火,时不时地就把怨气发到金玉身上。
  “大姐。婆真是太坏了,我亲眼看见她打了那个小妹妹一巴掌。爸一生气,抢着去抱小妹妹又摔了一跤,大姐,婆怎么这么坏?”金牛实在是不能理解。为什么别人的奶奶都是慈祥、善良的,而他的奶奶却是一个这么恶毒的人?
  “婆是坏,可爸也不是什么好爸。以前我们挨打的时候他可是连屁都没放一个,还一个劲地骂我们说是我们惹了婆生气才挨打的。现在怎么不骂那个臭娃娃了,怎么就知道护着她了?为了她连自己的腿也不要了?我看就是该,他上辈子就是欠了那娘俩的,我们对他们多好也是白搭。”金杨气冲冲地骂道。
  “就是,金牛,你看我们花这么多钱和精力给爸治腿,他回乡下大姐怕他吃不好没营养,又给他一个月两千块钱的生活费,可他还是不好好养着,非要自己作践自己,到头来他一有难又得我们管他,他管过我们什么?”金柳也难得抱怨了几句。
  她也是觉得憋屈,她挨周水仙的打最多,什么时候杨大山为她说过一次话,护过她一次?
  他挣的钱给那对母女也就算了,反正她对他已经死心了,可他有难了也别来找他们啊,找那对母女去啊?
  金珠心里也生气,周水仙会这么对金玉她一点都不觉得意外,因为周水仙以前就是这么对金珠姐弟四个的,现在的周水仙恨孙小燕更甚于当年的李小莲,所以她要会善待金玉那就不是周水仙了。
  可现在的问题是,她该拿杨大山怎么办?
  她花了这么精力和金钱就是想把杨大山的腿脚治好,让他今后别成为他们四个的拖累,谁知送到乡下去却惹出了这么多事情?
  有心不管吧,她又怕杨大山的腿脚再出什么麻烦,那他和孙小燕的婚姻估计就真的走到头了,到头来坑的还是金珠四个;可管吧,一想到他的心偏成这样,这叫他们姐弟四个如何甘心?
  更何况,眼下离金杨中考也就剩不到半个月了,离她去省里参加英语演讲也只剩二十多天了,这期间她还有一场月考。
  所以这段时间,家里必须保持足够的安静。
  金珠思前想后的,给黎想打了个电话,黎想推荐了田丰顺,说田丰顺本身就是一个苗医,会治一点跌打损伤,之所以先前没说,是因为杨大山已经做了手术在医院治疗,黎想也不好多嘴,再说他也不敢保证田丰顺的手艺一定能行。
  这会是见金珠没办法了,杨大山又正好在乡下养伤,便请田丰顺过去看一眼,说不定能帮上点忙。
  金珠自然答应了,同时给杨大山打了个电话,告诉他再不好好养伤,他的腿脚若有什么后遗症,她一概不管。
  说是不管,金珠到底还是有些放不下,给孙小燕打了个电话,告知杨大山养伤的详情,并告知她的女儿在周水仙的看管下可能会发生的情况,至于她替不替杨大山考虑,替不替她的宝贝女儿考虑,还想不想要这门婚姻想不想要这个家就不在金珠的能力范围之内了。
  好在金杨很快考完了,这下金珠真是松了一口气,跟杨大山商量了一下,让他把周水仙留下,把金玉送回孙家,然后让金杨去把他接回来复查一下。
  复查时发现杨大山的骨头确实有些错位了,估计是在老家的那些时候没有将养好,跟他摔过的那几跤不无关系,另外他的脚也不该过早地着地吃力。
  现在有两个选择,要么是重新敲碎了再接,这个过程是痛苦的,代价也是比较大的,而且还不保证他下次就不会再长歪;还有一个办法就是中药辅助治疗,加强锻炼,只不过需要的时间会更长,半年到一年都有可能。
  最后这点倒是跟田丰顺的观点一致,田丰顺给杨大山开了不少活血化瘀的草药,不光是吃的,还有泡脚的。
  金珠征求了一下杨大山的意见,他选择了第二种,想留在县城养伤,在乡下的这一个多月,不光是吃的不好,休息得也很不好,此外还生了不少闲气,他也很害怕万一再出点什么问题,他的脚很有可能就真的废了,那么他的婚姻也就到头了。
  不过杨大山也明白,他可以留下来,周水仙和金玉肯定是不行,金玉还好说些,孙小燕知道他的腿脚真的错位了,也不放心把自己的女儿交给周水仙,便给她父母打电话别再把金玉给杨大山送去了。
  所以现在只剩一个周水仙,杨大山无奈,只好给杨小兰打了个电话,让她去跟周水仙说说,让周水仙自己在乡下住一段时间,反正她手里还有千把块钱。
  这些就不是金珠想关心的了。
  月考一结束,没等考试成绩出来,金珠和潘晓玮便去了省城,这次带队的只有英语教研组长。
  这次去省城比赛金珠和潘晓玮都没有拿到名次,因为难度提升了,不光是有准备的演讲,还有即兴演讲,即兴演讲的题目是现场抽的,只有三分钟的时间组织语言,金珠他们这种小地方去的学生跟省城的实验中学和外国语中学出来的一比还是有蛮大的差距,人家的即兴演讲不光是口语的发音,在语法、逻辑和单词的准确度等等各方面都比金珠要强多了。
  偏偏金珠抽的即兴演讲题目是关于节能减排的,那些工业名词的汉语金珠都搞不太懂,更别说是英语了,所以输了也是情理之中。
  好在这次徐校长有事并没有跟来,金珠和潘晓玮的压力小多了,饶是如此,到底还是有些遗憾。(未完待续。)
  ps:我知道有些亲看到这段可能又要吐槽了,可我说过,这一段是个完整的故事,我不能写一半就废了,而且这跟后面的发展是有大关联的。心急的亲们要不先攒几天文,再有两天这段就差不多过渡了。
  再次谢谢支持我的亲们。

  ☆、第二百一十章、相女婿

  从省城回到家,金杨告诉了金珠一件事情,说是周水仙并没有一个人在乡下住着,杨大山一走她就跟杨小兰回田家寨了,现在好像又去了杨小红家,因为金珠一走,周水仙就跟杨小红来看杨大山了,并且还留下来吃了顿饭,周水仙又哭哭啼啼的让杨大山回乡下,说是杨小红家地方小,不方便等等。
  不过这一次杨大山没有答应。
  金珠想了想,也只能是装作不知道这件事。
  她知道杨小兰县城的房子已经装修得差不多了,现在的问题是,田母并不放心把自己的三个孙子孙女交到周水仙手里,所以很有可能是田父田母来陪读,不过这样一来,杨小兰倒也能把周水仙接到田家寨去。
  可问题是,周水仙想来县城陪读。
  在县城的话,她一个老人带着三个孩子,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谁的脸色也不用看,这日子过得多舒心?
  此外,来县城还有一个好处,她能时常去杨小红或者杨大力家串个门,金杏和金宝是她一手带大的,再怎么生杨大力的气,这孙子孙女她还是有些想念的。
  可自从田长顺知道杨大山的脚因为周水仙打金玉害他摔跤错位之后,也不放心把自己的三个孩子交给周水仙,她连自己的儿子都不肯好好用心伺候,当着儿子的面都能对一个两岁多的孙女打打骂骂的,这样的人怎么会善待他的儿女?
  杨小兰也清楚自己妈妈的秉性,也亲眼见过周水仙是如何从杨大山家把东西划拉到杨大力家,所以思虑再三,也同意了丈夫和公婆的意见。
  故而。周水仙一气之下又跑到县城来找杨小红了,当然,她的目的还是想逼杨大山陪她回去,两个人一个月有两千块钱的生活费,杨大山都交到了她手里,一个月下来她还能剩一千块钱,这么好的事情不趁着杨大山的腿脚不利落的时候多敲诈一些。以后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
  有了钱。以后她就能跟着杨小红住了,也能贴补杨小红一些,省得她心爱的大女儿日子过得这么苦。
  金珠虽然并清楚这些详情。但是以她对杨大山和周水仙的了解来说,也猜了个*不离十。
  她对杨大山腿伤的安排倒是已经有了个大致的想法,只是现在不能施行,怎么着也要等他的伤腿过了一百天。能丢了拐杖再说。
  所以现在她只能是装不知道了。
  这天中午,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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