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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小状-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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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让她们看看,我不比男律师差。”
    她也是专业出身,凭什么认定她办不到。
    金小田很不服气,从自家老爹到吴明,还有客户,妇女半边天都多少年了,他们仍然老观念。不管他们的出发点是哪样,反正金小田觉得,得自己喜欢的路才是真的路,不管做事业女性还是家庭妇女,是苦是累自己选的都没什么,但是她不愿意让别人来定自己的路。
    她后槽牙磨来磨去,黎正看着好笑,这是干吗呢。
    “没事。”金小田一头又扎进那堆书,信心得自己找,功夫用得深,早晚能使上。
    黎正的心思没回到书上,他抬起一点儿眼皮,视线越过手中的书,悄悄地落在她身上。她一会儿出神,然后飞快地在本子上记下什么,一会儿又全神贯注,好像要把书上的字一个个吞下去。她有时咬着下唇,在跟谁赌气似的,有时又露出一点笑意,带着洋洋自得。
    “嗳,干吗老看我?”金小田还是发现了黎正的“偷窥”行为。她放下书,和他眼对眼对视了数秒,突然“噗”地笑了出来。黎正摸不着头脑,跟着嘿嘿地笑。她边笑边解释,“你刚才的眼神特别像小黑。”
    黎正窘了,虽然小黑很可爱,可他哪里像了。
    金小田伸手按住他的腮帮,“乌溜溜的,特别可爱。”黎正咕嘟着嘴,含糊不清地说,“我抗议,严重抗议。”被圈养中的“准猪”要求得到比小黑更高的待遇,比如亲吻什么的。
    两个人嘻嘻哈哈闹了一阵,听到有人敲门。金小田还带着笑,“一定是维娜忘带钥匙了。”黎正去开了门,不是丁维娜,是邻居,崔怡的丈夫林浩宇。金小田那时拍了他的偷情照,因为怕生针眼,特意滴了眼药水。
    林浩宇垂头丧气,“我找金律师。”
    黎正不知道他来的用意,存心挡在门口,“有什么事去事务所谈,现在是晚上,金律师需要休息。”结合崔怡怪里怪气的行动,谁知道他俩是不是又闹矛盾了。黎正觉得得保护好小金,如今偏激的人不是一个二个,不能让他有机会借小金泄愤。
    “我只是来咨询个问题,问完就走。”林浩宇还是那付半死不活的语气。
    金小田拍拍黎正的胳膊,示意无妨,“说吧。”
    林浩宇拿出手机放出一段录音,是崔怡的声音,“我要跟你离婚,我不想再跟你在一起。”她语气平静,可见离婚是经过考虑的,不是气头上的话。然后是林浩宇的声音,“你是不是另外有人了?”他连声追问,崔怡却很镇定,“有又怎么样,你不是比我先有,我们好聚好散。孩子归我,房子和银行存款一人一半。”
    林浩宇想问的是,“金律师,这段录音能不能作为证据,证明她有过错?”
    金小田和黎正同时哑然,难怪崔怡行动间怪怪的,说不定她以为金小田是受托来监视她的。面对林浩宇的疑问,金小田无可奉告…虽然崔怡还欠她律师费,但算了,那次行动让她看到了黎正的宝贵,他是可以帮她挡风遮雨的人。
    “你可以向其他律师咨询,我已经不接离婚案。”即使林浩宇说可以付双倍的律师费,但金小田仍是拒绝了这桩生意。钱是必要的,但不是万能,身为女性她选择站在崔怡这边,身为律师,崔怡曾是她的当事人,她要保障她的利益,哪怕只是小事,金小田也不会吐露任何一点。
    没想到最终结果是这样,是崔怡不甘心被背叛,非要找补回来,还是其中有误会?金小田懒得去问。
    “这样的事情,事务所见得多了,不算稀奇。”金小田安慰震惊的黎正,顺便吓吓他,“不要和律师谈婚论嫁,小心她给你预先备好一本家规,违反哪一条就得受罚。”
    黎正很老实地说,“知道了,我会遵守的。”
    金小田乐了,又有点羞涩。她知道他是真心话,但不知道自己在接受时该如何反应,只好顾左右而言他,“怎么维娜一去不复返?”
    是啊,好像去了很久了,黎正走到窗边往下看,似乎……能看到两个人在楼下漫步,“小金你来看,是不是他们?”金小田站在他旁边,“是他们。”不但是他们,而且李周拎下去的垃圾没扔掉,仍然被他拎在手里……
    看起来挺精明的人,怎么回事,中了什么邪有家不回,在楼下兜圈子。金小田纳闷,看,居然沿着楼间道路走向楼的另一边。她和黎正转移到另一边窗口,果然,两人晃晃悠悠地转过来了……
    在第一次调解时,金小田做足了准备,领了常玉和肖美云在规定时间到了民事第二厅。为了让委托人深刻意识到年轻的金律师是一名专业人士,金小田穿得很严肃,黑西装淡蓝条纹衬衫,黑西裤黑皮鞋。
    主持这场调解的法官,前面还有一场民事经济案件,有家公司送货后收不回后续货款,把甲方告了,二十多万的货款,甲方说甲方的理,乙方说乙方的理,前前后后已经用了两年多时间,仍在调解中。
    肖美云见状,忍不住担心起来,时间就是金钱,战线扯得太长的话,什么时候才是尽头。她跟金小田嘀咕个不停,常玉上了年纪,倒比肖美云来得稳,“既然来了,我们听金律师的,金律师你一定要帮我们的忙,不然我们只好到媒体曝光了。我听别人说,现在网络舆论也很重要。”
    真是不让人省心的当事人,金小田暗呼一口气,要相信法律好不好,不要动不动想占领舆论高峰逼人表态。
    对方律师自然是拿雇用合同来说话,合同规定谢阿毛要24小时看护蟹塘,并且不得让外人进入蟹塘。谢阿毛违反了合同,他和孙子的死亡是意外,常玉的伤也是其不当心造成的。蟹塘承包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金小田拿出早已取好的证据,“这是路口摄像头拍下的监控,可以证明承包人多次到蟹塘检查,也曾多次见到我的当事人,常玉女士。但是承包人没有严格按照合同来禁止,从实质意义上承认了常玉女士在蟹塘的出入权,也默认了由她居住在蟹塘,照顾其丈夫谢阿毛的生活起居。”
    金小田看着被告那边的承包人,那是个老实相的中年人,听到她的话后满脸郁闷,想必他早已后悔过无数次,一时心软造成了他个人的损失。
    金小田心里也不舒服,她从来不喜欢“弱者正义”这一套,弱者当自强,而不是躺倒在弱者的名义上向别人伸手。
    然而她是原告的律师,她必须从她们的利益出发,替她们争取。
    是工作,接下来就要做到的责任。
    这是早就明了的事,但金小田站在席位上,才又一次深深地感受到违心的不适。
    也许真的不是做律师的材料。。。。。。金小田仿佛听到了退堂鼓的声音

  ☆、第四十四章

想是这么想,但人都站在这了;金小田花了大把的时间做功课;很有信心帮当事人争取到应得的利益;所以也就是一晃神的功夫;她又回到主题;“虽然雇用合同上有24小时不得离开蟹塘的约定,但这条约定违反人性和常理。谢阿毛既然守在蟹塘,他的家人肯定要来探望,所以不允许外人进入蟹塘的约定也不可能做到。被告以此管理制度对看护人亲属在蟹塘遭受的任何人身伤亡主张免责抗辩不能成立。”
    “我的当事人常玉虽然违反管理制度;带着孙子进入蟹塘;和谢阿毛共同生活。但她照顾谢阿毛的饮食起居;有助于他更好地执行看塘人的工作。有她的帮助;谢阿毛才可能做到24小时对蟹塘的管护。此状况也是被告乐于见到的;所以尽管他在多次检查中见到常玉,却默许了她在蟹塘出入的权利,并且允许她协助谢阿毛进行管护的工作。从客观上来说,被告从常玉对谢阿毛的协助中得到了利益。,所以虽然常玉的伤是意外,但按照《侵权责任法》,被告应该对此承担民事补偿责任。”
    虽然长篇大论地说着,金小田还是有点找不到慷慨陈词的感觉,倒像学生读笔记。不过生活不是戏剧,她只需要把观点和论据说清楚就行,反正看法官的表情,没有意外的话能赢,重点在赔偿金额的大小。下次,得为一条人命和一条腿的价钱唇枪舌剑了。
    出来后常玉婆媳俩纠缠着金小田,“金律师,为什么下次还得来?干吗不一次解决问题,我们是有事做的人,经不起一趟又一趟折腾。”
    金小田无声地翻个白眼,“都这样的。你们去问法官好了。”
    肖美云真的要去,被常玉一把拉住,“法官同志很忙的,你不会说话,别得罪了人家。”转头常玉就来得罪金小田,“金律师,事先说好法律援助不收钱,再多来几次我们也没钱给你。你帮帮忙,案子不要拖太久。你看我这腿,走路也不方便,你帮帮忙。”
    小金啊你要是跟她一般计较,你就……你就……没什么了,金小田自我劝解,收好资料拎起包往外走,在门口遇到吴明,“你来旁听?”
    吴明点头,“听了一半。不错,进步挺大。”
    常玉和肖美云跟在后面,出于礼貌金小田帮她们做了介绍。
    律师,男,三十上下正是年富力强、见识也不少的年纪。他身上的薄大衣看不出牌子,但明显是好料子,看来收入丰厚,接过不少案子。为什么黄小和不把这位同事介绍给她们?
    “有句话,免费的是最好的。”吴明一句话打发了她们。
    金小田“啧”的一声,他的“一针见血”随时展开,功力强大。
    吴明像没听见似的,随口问道,“你不是一直讨厌这种人,怎么会接下来?”
    帽子扣大了,金小田不接受,“难道你喜欢她们?”会喜欢才怪!吴明那眼神让金小田一乐。她笑道,“你不是老对我说律师是法律工作人员,也是服务行业,我哪敢对客户挑三拣四。”讨厌是讨厌,但怎么说呢,金小田觉得自己被黎正熏陶得有点软和了,不会像从前一样把情绪吼出来。最多挂在脸上,当然,遇到不识相的人就没办法,人家非要看不懂脸色她还能怎么样。
    两人聊着案情往外走,也许吴明难得的和颜悦色,金小田把刚才的想法说了出来,完了吐了口长气,“你笑我好了,我知道我想得太多。也没人逼着我接这个案子,接了也没什么好说的,反正尽心尽力打赢,管他当事人是个什么挫样。”
    她没指望吴明会说安慰的话,就是堵在胸口的非得倒出来,她也做好打算听他的冷嘲热讽。但吴明没有,他静静地听,完了也没像往日一样刺她几句,反而很贴心地说,“正常,我也是这么过来的,习惯了就好。”
    呃,今天怎么了?金小田诧异了。
    听黄小和说把这案子交给金小田,吴明最初是反对的,不是钱不钱的事情,关键别砸了事务所的招牌。越没钱的人越豁得出去,没达到委托人的心理要求,委托人没准就来砸事务所,这是案子转来转去最后到黄小和手上的原因。谁想给自家找麻烦?也就黄小和滥好人、金小田傻乎乎,才勇字当头去接下来。
    但黄小和坚持金小田能行,就算弄砸了,一切后果由他兜,“谁不是从新人过来的,我做律师的第一年,连输好几场官司,晚上睡不着直想哭。关卡熬过去是另一个天地,她现在能力和知识都够,也是往外闯的时候了。多接触人,多跟人打交道,她能行。”既然黄小和这么说,吴明只能同意。过了两天黄小和拿着金小田为开庭做的准备给他看,“你金伯伯没让她参与农场的事,这孩子憋着股劲,要使出来了。”
    也许过去是过于保护,吴明思忖,人总会长大的。不过,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他印象中的小金,还是略带骄纵的小女孩,“常有理”,得理也不饶人。学业上呢,不管他怎么激,她还是懒哈哈地抹不上墙。俗话说响鼓不用重捶,吴明自认都快捶破鼓面,还是没见金小田奋发图强。没想到在不经意间,她居然做得像模像样,连情绪控制得也比以前好。
    金小田也觉得怪,今天,这是怎么了,吴明不但没损她,还温和得像个前辈。
    怪!害她挂着微笑的脸都僵了。
    “你忙,我先走了。”她找个理由溜之大吉。
    吴明站在台阶上,目送金小田匆匆地离开。
    晚上对着黎正,金小田话就多了。还是他们四个,一家新开的日式餐馆,李周约丁维娜出去吃饭,丁维娜不愿意花他的钱,李周又不同意让丁维娜请客,然后丁维娜走曲线把黎正和金小田也请上了,理由:她是表姐,小表姐也是长辈,招待表妹的男朋友,当然得由她买单。
    餐厅门口摆着的招牌是自助餐,158元/位。
    李周心里估算了下四个人的饭量,又看了看菜单的单价,主张单点。一个寿司大拼盘,刺身小拼盘,天妇罗,盐烤三文鱼头来两份,每人再点份主食,就是四百来块钱,比按自助餐的价钱吃合算。
    金小田和黎正都同意李周的看法,平时就那么点胃口,犯不着为占自助餐的便宜吃撑了。服务员也说可以单点,给他们下了单。
    等寿司大拼盘上来,大家愣住了。菜单图片上的寿司有十八块,有三文鱼的、有鱼子的,还有八块是青瓜的。这上来的才八块寿司,光三文鱼和金枪鱼两种。金小田立马叫住服务员,“这跟图片的内容也太对不上号了吧?”
    服务员回答得很溜,“图片仅供参考,以实物为准。”
    黎正是老实人,接了一句,“大部分广告都这么多,倒也是常情。”金小田横扫他一眼。那啥,没见她在维权吗,怎么能用常情的借口帮人家解围?
    黎正收到信号,赶紧闭嘴。不过服务员已经得到理论支持似的说话响亮,“对啊,都这样的。”金小田有心跟她好好讲讲虚假广告的错误,那边丁维娜眼神里的信号来了:算了。
    吃饭本来是高兴事,丁维娜不喜欢跟人呛声,金小田决定忍。
    每人吃了两小块寿司,刺身上来了,单薄的一小碟。
    看这模样是吃不饱了,金小田叫住服务员,“我们改自助餐,把菜单拿来,重新点菜。”
    服务员理直气壮地说,“我们店里不允许中途改,单点就是单点,自助餐就是自助餐。”
    金小田回忆了下刚才的菜单,上面的菜都在自助餐范围内,没有划分成单点和自助餐两类,他们点的也是常例的份,没有什么特殊以至于不能转换。
    丁维娜刚要说什么,被李周拉了下。
    吵架的第一要点是自己不能生气,得心平气和。金小田从一心数到五后才开口,“首先,你没有提前告知,如果事先知道不能转换,我们的选择不一定是单点。其次,我们的要求也是根据你们的菜没达到图片数量而发生的,并不是我们随意变换。”
    服务员一时词穷,“我去告诉老板。”
    服务员向老板汇报的当口,金小田又静了静心,整理思绪。最有利的一点是这是家新开的店,一般来说只要老板头脑没问题,就不会在新开业的时候找事。关键在于如何给这家店的老板一个印象,让对方知道她不是发发火就算了,而是真的会采取维权行动。
    幸亏寿司上来时,她已经隐约有这个想法,给寿司拍了张照。
    金小田站起来自给自足地拿了本菜单,又给图片拍了张照。
    她在那里忙活,黎正又想劝她算了,又不想扫她的兴,让李周暗自好笑。找个强势的女朋友就是不好,刚才金小田横过去的一眼,多凶,以后结了婚,黎正在家里哪有说话的地方。还是他有眼光,几次接触下来就知道丁维娜是省事的人,适合做妻子。
    老板是个中年女人,金小田把给服务员说的话又说了遍,对方一脸“我不懂”的样子,旁边的服务员开口,“我们老板是日本人。”
    日本人又怎么了,金小田还不信了,她能来中国开店就没想过怎么沟通。行啊,小金用多年未用的英语说,“Ok。 Can you speak English?”
    天晓得怎么用英语把整件事说完……金小田色厉内荏。
    幸好放完洋文,对方自感不能装傻了,用结结巴巴的中文问,“发生了什么事?”
    金小田顿时松了口气,好极了,原来会说中文。
    慢着,金小田念头来得快。她举起手机,“你介意我把我们之间的对话录下来吗?”
    对方两人互视一眼,服务员问,“请问你录了干什么用?”
    金小田很淡定地说,“当然是作为证据,拿去消费者协会维权。”她打开手机的图片,“这是寿司,这是菜单上的图片,货不对版相差太多,相信消费者协会看到后会公正地处理。我是律师,对于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事可不能袖手旁观,……”
    话还没说完,对方老板急急地打断道,“你是要转自助餐是吗?没问题,要吃什么都点吧。”
    胜了……金小田得意地朝黎正眨眨眼,看吧,不维权就是不行。
    可惜。吃完后,李周算出他们吃掉的菜的金额,按单点也就是六百多。
    果然,再精精不过生意人,金小田绝倒,胃就这么大,再撑也放不进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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