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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再遇-第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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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九洲以为,这个二妞也终将是这人生过客当中的一名,缘起,终有缘灭,这便是生活。

    至于他的脚,却在之后神奇的康复了,并就此回到了学校,开始了高三下半年非人的生活……而二妞留给他的记忆,似乎也淡淡远去了……

    三月的某一日,阿政捧着那封信,跑进了他房里,兴奋的对他说:

    “小叔,我给二妞寄了一张名信片,她居然给我回信了。不过是她爸爸代的笔,她的眼睛还没好呢,怎么办,我该怎么回复?”

    秦九洲取来看了看,只是简单的写一些近况,二妞爸爸的笔迹很漂亮。

    那一刻,他想到的是二妞还没恢复,那样一双眼睛就此瞎了,着实有点可惜。

    “你爱怎么回,就怎么回……”

    秦九洲把信还了回去,有点怅然信中并没有提到他这个“大哥哥”,而怏怏有点不快。

    那种滋味,实在有点怪,想想啊,他的肩上还着一道烫伤留下的疤,而他救下的小小没良心鬼,却一点也不惦记他,真是太叫人感伤……

    那一天,也不知怎么的,那张可爱的小脸,在离别经月之后,又无比清晰的在他脑海浮现,原来,他竟从没将她忘怀。

正文 239,那一年,他在给阿政写回信

    “可我的字好滥,拿出去好丢人!”

    这大约是韩启政第一次意识到,字迹好坏,会影响一个人的颜面问题。

    “那就好好练一练……”

    “问题是临时抱佛脚,已经来不及了呀,这信我已经收到好几天了,必须马上回信。”

    小阿政双手合什,一脸恳切的央起了他:

    “小叔,拜托了,拜托了……帮帮我嘛……这封回信,求你帮我回好不好,我真的真的不想丢人现眼……”

    他的字,就像螃蟹爬似的。

    于是,秦九洲忍不住起了好奇,问他:“哎,那你之前名信片上难不成都没写字吗?”

    阿政一脸尴尬,摸摸后脑勺,不好意思道:“那是让我爸的秘书给打印的,上头根本没写字……现在可是回信,要是再去打印,显得我没交朋友的诚意,所以了,小叔,帮帮忙吧……你也是知道的,我的作文超滥的,怎么写?”

    一个下午,这小子黏着他不肯放。

    秦九洲实在是受不了这孩子如此折腾他,最后只得帮着给写了一封:

    “二妞,见信好,三月桃花红,梨花白,春光妩媚多娇,正是踏青好时节……”

    写完后那孩子觉得挺好,之前那趟旅行他有一起同去,所以他写的东西,他深有体悟,还直赞他写出了他的想法,临走更是狠狠亲了他一下……

    真是一个小疯子。

    只是因为这封信,秦九洲突然无比想念起那个小女孩,惦念起她那双失明的眼睛……

    他知道,他们家家境一般,想治好这病,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思来又想去,他做了一个决定:卖掉了手上一支股票,托父母找了关系,买到了一对眼角膜,而后通过种种关系,让这片眼角膜长到了二妞眼睛上。

    手术成功的消息传来之日,他望着上海的方向,心里竟比自己重获光明还要高兴。

    之后,阿政又收到了二妞的来信,那时,她已经恢复上课,只是因为中间落了太多太多的课,所以她读上去很吃力,每门功课都跟不上,这让她很沮丧,对自己失去了信心。

    阿政看完后,跑来抓脑挠腮的问他:“我该怎么安慰她?其实跟不上就跟不上呗,这不是很正常的事吗?干嘛这么纠结,我天天在读,还有好些不会的呢……那丫头脑子真是够死的呀……可我又不好在信里这么说,是朋友就得说点安慰的话……小叔叔,我不会安慰人,所以,求求你了,还是你帮我回吧……”

    秦九洲将那封信拿去细细看了看,字迹写得端正秀气,同时透着一股子稚气,就像她本人那样,干净,灵动,明媚,读之,叫人眼前一亮,感觉很是舒服。

    于是,第二封信还是他回的:

    “二妞,来信已收,首先,恭喜你恢复上学,中间停了这么久的课,学业上会跟不上是必然的,别泄气,落下的功课,可以一点点补上去的。多看看书,多做做习惯。不懂的,可以多问问老师,老祖宗有一句古话是这么说的,勤能补拙……”

    此后,秦九洲开始忙碌高考。

    只是期间,二妞又来过信,阿政又想拿这信来拜托他。

    这回,秦九洲不乐意了,极不愿意再做这小子的帮凶去欺骗那个可爱的小姑娘,满口就拒绝了。

正文 240,因为她,他报考了医大

    “阿政,这是你的笔友,却回回让我代写,你好意思呀?这次你自己去想该怎么写,我是不会帮你的……我要高考,你没见我有多忙吗?”

    秦九洲摆出一副小叔叔的架子,板着脸狠狠训了他一顿。

    阿政只能一脸忧伤的垂头离开。

    憋了两天,他终于憋了一段文字出来,又跑来求他了:

    “小叔,帮我誊抄一下好不好?我发誓,从今往后,我一定好好练字,不练就是小狗……我要把字练得比你写得还要好看……但今天这封信,你一定得帮我誊一誊……要不然我怎么和她解释我的字迹会前后不一致啊……”

    那段日子,秦九洲正受了二嫂所托,在逼这小孩练字,听他如此央求,勉为其难,就又给誊了一份。

    至于内容,自没他编的好,文字枯燥,又没多少营养,主题绕着游戏打转,不过,倒是挺符合韩启政的年龄层次和写作水平的。

    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忙碌的高考开始了。

    最终,秦九洲考上了医大。

    他会选这样一个工作负荷无比大的职业,大大出乎了家中所有兄弟姐妹的预料。

    为此,母亲曾问过他原因。

    最初,他也不晓得自己怎么会有这样一个选择,就好像冥冥之中有股力量在牵引他,后来,在家人的再三追问之下,他反复自问,终于弄明白了原因:

    因为二妞。

    因为她说过,她很喜欢穿白长褂的医生,救死扶伤,可以带给别人生的希望,光明的希望……

    这句话影响了他。

    所以,重回学校后,他细细想了想,读工商,钱赚得再多,又能怎样,当亲人们生病时,再多的钱,都换不回他们的健康。

    他希望自己可以学有所用,可以在未来父母生病时,帮得上忙。

    他觉得,在这个富贵荣华的大家族当中,每个人都那么会赚钱,少一个赚钱的,多一个能续命的,更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不过,这个原因,他从来没对任何人提起过。

    而不久之后,秦九洲出去旅行了一趟,回来后就从二哥家搬了出来去了医大。

    先是住校,后来,他嫌吵,就在医大附近租了房子。

    这一年下第一场雪的第三天,他放假回了一趟北市,重游了二哥之前的老别墅——不久之前他们一家人搬去新家了,这边一直空着,还没有卖出去。

    流连了一番出来时,他经过了那个绿油油的邮箱,忽记起阿政那小子好像已经很久没拿二妞的回信来打搅他的生活,一时兴起,他去找来钥匙开了开邮箱,而后,在里面发现了几封被遗忘了的信,皆来自宁县,出自二妞的笔下。

    不消说,阿政那小子定是没有给二妞新的地址,所以一封封信仍在往这里寄过来……

    阿政是个善忘的家伙,在过去这么久之后,恐怕早忘了他还有个笔友正在世界的另一个地方等着他的回信。

    于是,秦九洲将这些信带了回去,本来是想要交给阿政的,但那天,他一忙就没给出去,等回到宿舍,他才发现它们依旧安安静的躺在他的单肩包里。

    鬼使神差的,他拆了那些信,小女孩被人遗忘的忧伤,尽数在字里行间流露了出来……

正文 241,那年冬天,他有去见她

    秦九洲的心,莫名的被她笔下的情思牵动了,心下实在不忍她伤心,不知不觉就回了第四封信:

    “二妞,我们这边下雪了……必须得说一声抱歉,我们搬家了,地址变了,没能及时通知你……给你一个新地址吧,回头寄这边来,我就能收到了……”

    他给的是他在学校附近公寓的地址。

    信寄出之后,他觉得不妥,可当他跑去想把信追回时,已经晚了,信发了出去。

    没过几天,他的公寓邮箱内就收到了二妞的来信。

    就这样,他们之间开始了这样一种通信。

    起初时,他有署名韩启政,后来只署了一个韩字。

    十八岁放寒假前的一个周日,韩启政过来找他,翻箱倒柜时,看到那些信件,遂即拿着那些信,瞪大了眼,满嘴稀罕的来问他:

    “小叔,你在和二妞通信呀?”

    秦九洲脸上明明有点小小的尴尬,却训得老秋气横:

    “这得怨谁?当初是谁说要和人家做笔友的?

    “通了几封信后,搬了家也不记得给人家换个地址,结果人家全寄到老别墅那边去了……

    “亏得我去找点东西才发现……给,还你……

    “如果你还要和人家继续做笔友……以后多写点信件,权当练作文……”

    他把那些信故意还给了他。

    韩启政还是个小孩子,根本不晓得反驳,他在看了那些小女孩写的文字后,吐了吐舌头,兴趣缺缺的直摇头:

    “我不要。你字写得那么好,我要续下去写那得多丢人,有这功夫写信,我还不如多玩几个游戏呢……再说了,我都忘了她长什么样了,还是算了吧……小叔,要不,咱们就别理她了……过段日子,她就会忘了我们……”

    正如秦九洲所料的那样,韩启政就是一个三分钟热度的主,对做笔友这种事,早已经失去了兴趣,拍还了那些信后就只顾着玩游戏。

    那日被韩启政这么一说,秦九洲心里忽就有了那样一个想法,想去见见那个小姑娘。

    孩子是最最容易起变化的,一年一个样,十年大变样,所以才会有那样一句话,女大十八变。

    这件事,最终付诸了行动。

    就在小学生拿成绩单那天,秦九洲在一股奇怪冲动的支配下,去了宁县第一小。

    那天是他第一次开车开那么远,但他并没有走进芳华就读的小学。因为他没办法给自己定位。于是,就那样复杂的坐在车里,等着那一帮孩子下课。

    当铃声响起,人群中,他一眼认出了她,穿着宽松厚实的校服,系着一根红领巾,一根小马尾扎得高高的,走动的时候,一翘一翘的……小脸蛋尖尖的,五官如画似的,恰到好处的点缀在脸孔上,而那双明亮的大眼,则是最最迷人的,扑闪扑闪亮得不要不要的……

    若将她和其他小女生作比较,那就是,她比任何人都要好看。

    对了,这孩子挂着满满当当的笑,灿烂之极,那是最最惹人喜爱的。

    那一刻,秦九洲情不自禁从车内走出来,拿着相机就冲这孩子拍了起来,将她的美丽,定格到了他的镜头里。

正文 242,那一年冬天,他有去见她 2

    这时,出于安全考虑的保安过来问了:

    “哎哎哎,你干嘛的?把口罩摘了,不准随便拍照……”

    可能是因为他有点鬼鬼祟祟吧,保安的神情有点严肃。

    于是,他咳了咳,指了指故作暗哑的喉子说:

    “我是一名实习记者,来拍一点小学生的精神风貌。实在是因为感冒了才戴口罩的,怕传染给别人……”

    还拿了一张实习证出来,那是他刻意借的。

    保安查得不是很仔细,瞄了一眼,又听出他的嗓子真的像感冒了,也就罢了。

    而他就这样肆意的在校园门口拍了起来。

    让他想不到的是,二妞和她的小伙伴走出校门后,这丫头竟冲他走了过来,红扑扑的小脸蛋带着满满的好奇,滴溜溜直望着他,问:

    “大哥哥,你在拍什么?”

    再听得这样一声“大哥哥”,秦九洲心情甚是复杂,他呆呆的看了好一会儿,挺想和她打个招呼的:

    “哎,二妞,好久不见,最近好吧……”

    可是,如果这么对话了,他得怎么解释自己有她地址的?

    直接说他是从阿政那边打听到的么?

    问题是,他和她又不熟,又何必特意跑来见她?

    他没办法自圆其说,沉默良久,直到二妞怪怪的问他:

    “大哥哥,你怎么了?”

    他这才回过神,指了指手上的相机说:

    “我在拍照片啊……”

    “可你拍照片来干嘛呢?”

    “呃,这是我的实习作业。拍得好的话,就能发到杂志上去……”

    “那能给我和我的同学拍几张吗?我们今天都拿了奖,不过我同学明年要转到别处去读书,我们再也见不着面了,所以,我们想照个相留个纪念。大哥哥,我们可以给你钱的,但等印出来后你得给我们每人一张……”

    二妞一点也不怕生,竟冲他提了这么一个要求。

    秦九洲笑了笑,欣然点头道:“当然没问题。”

    那一天,梅花树下,小丫头摆了好几个POSE,和她几个小伙伴一起做起了他的模特,而他则拍了一个尽兴。

    后来,她留下了名字还有班级,开开心心的坐上公交走了……

    这一趟,与秦九洲而言,是一次愉快的旅行——他很高兴见到了她,而且,性格还是那么的阳光开朗……

    回来之后,他把照片去洗了出来。

    过了年,开学之际,他又去了宁县第一小,将照片放在了门卫……

    只是没想到,没过多久,她居然寄来了一打照片,其中有几张就是他拍的单人照,另有几张则是她过年时候拍的,一身红外套,喜庆的不得了,浑身散发着一种过年的味道,漂亮的叫人移不开眼……

    时光匆匆,就这样在不经意间流逝了。

    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

    一年,两年,三年……

    伴着光阴的逝去,信积得越来越多,秦九洲已然从一个青涩少年,一步步蜕变成了一个年轻优秀的医者,玩着股票的同时,又和聚集在他身边的一帮年轻人成立了公司,用他的人脉,以及他对市场的判断,买地造房,玩起了房地产……

    那一年,他在宁县筹建了第一个小区,而后在给二妞的去信中告知她说:

    “这个楼盘位置绝佳,将来的增值空间无穷大。我家里有这方面的专家,如果你信我,告诉你爸爸,可以买进……”

    后来,芳必天真就买了一套。

    芳华十六岁那年秋天,秦九洲去了宁县第一中学,见到了长大后变得婷婷玉立的她。

正文 243,你是不是失恋了?

    这次距上次见面已相隔数年,虽然,她每年都会寄照片给他,而每张照片上的她,都会有一些细小的变化,比如长高了,头发长长了,稚气渐渐脱去,身上那股青春美少女气息越来越重了……

    但这一次,却是他第一次见到长大后的她。

    个子很高,估计已经超过一米六五,笑容依旧璀璨,一根马尾,束得高高的,生气勃发的在太阳底下一跳一跳的,虽穿着宽大的校服,但苗条的身子,还是很明显的。

    这本就是一个迷人的漂亮小女生,现在呢,慢慢长开了,显得越发姣美了,往后头再大点,也不知会出落成怎么一个大美女。

    不过,这不是一次愉快的见面。

    因为,他看到有不少小男生围着她直打转,一个个看她的眼神很不一样,似都想讨好她……稚嫩的脸孔上,藏着一些少男少女独有的朦胧思慕。

    虽然,秦九洲从没在学生时代谈过恋爱,但是,他长着一颗无与伦比的脑袋,有着非凡的洞察力,可以透过别人的神情来判断这个人的心理。而且,他的判断一向精准。

    他知道的,十六七岁的时候,正是对异性触发各种想象的年华,他们怀着一颗纯真的心,在生活中学习中,慢慢摸索着感受着:何为喜欢,何为不喜欢,此时的感情,最为的真挚、热情,也最为的简单。

    那一天,他远远的看着她,在一群同龄人当中闪闪发光,就像那聚光灯似的,吸引着周围所有人的目光,在校园里,谱写着只属于她和她同学们的学生时代。

    而那却是他不能参予进去的时光,因为他只是一个人生过客,悄悄的到来,只能在不起眼的角落,默默观望。

    那天回来后,他心里莫名很烦躁,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躺也是,看资料看不进,吃饭吃不下,睡觉睡不着,整个人变得恍恍惚惚,就像丢了什么魂似的……白天做事总走神,还险些酿出大祸。

    有伙伴见他如此失常,问他:“哎,你是不是失恋了?怎么整个人完全不在状态?五迷三道的,感觉完全不像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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