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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再遇-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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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苏苏……”

    很久,他才低低开了口,只吐出四个字,便是一个长长的停顿:

    “我们有点复杂。”

    他把双手枕在脑后,躺了下去,幽幽的叹息,在房间里荡开:

    “我妈,她一直是个合格的优秀母亲,在我的成长过程中,给了我很多选择自由。也从来不干涉我作的任何决定。七年半前,那是她唯一一次干涉我。而我则是结结实实伤到了她的心。是我不孝。”

    最后四字,说得无比肯定。

    芳华抱着抱枕睇着,很想问,苏苏是怎样一个女孩子,让你明知不孝而为之?

    可是,这样直接问合适吗?

    想了又想,最后,她还是没问,就看他想不想说了。

    屋内呈现出了一阵久久的沉静,两个人都不言语。

    本以为,他这是想用沉默来搪塞她了。

    她有点小小的失望,但并没有追问,挖人伤疤,并不道德,虽然,她是那么的想知道。

    但后来,他还是静静的说了:

    “我遇见苏苏时,她只是一个小演员,和程菊珛差不了多少,就是一个跑龙套的。甚至比程菊珛还不如。

    “苏苏家境很差,比你差多了。

    “你有一双非常爱你的父亲母亲,虽然条件一般,还家里给人的感觉,很温暖,家庭氛围很不错。长在那样的家庭,你很幸运。他们把你照顾的很好,教养的很出色……

    “苏苏不一样,母亲早逝,家里有一个嗜赌如命的父亲,这个男人因为年轻时不学好,中年不得意,便终日酗酒。

    “所幸,她有一个很爱她的哥哥,可惜那个孩子因为没能好好把书读完,最终只落得靠出卖体力来赚取生活费——那些年,苏苏的生活费和学费住宿费,全是他在供给。

    “苏苏从小就知道自己家境差,只希望可以通过念书来改变自己的命运。所以,从小到大,她一直就是个优等生,成绩门门拔尖。在学校一直是前三,年年都能拿奖学金。

    “但读完高中,她就辍学了,因为她哥哥在工地上作业时从高空摔下摔断了左腿,那腿废了,锯了,好好一个小伙成了一残废。

    “为了哥哥,她放弃了学业,担起了养哥哥的责任。

    “至于她那个父亲,本是跑三轮车的,嗜赌嗜酒的他,根本给不了他们兄妹俩任何依靠,只会加重她哥哥的负担。

    “她哥哥出事后,工地上多多少少给了一些生活费,却被他父亲拿去了一半用以还赌债。这个做父亲的说,要是不还,他们可能会要他的命。

    “苏苏念着骨肉亲情,给了一半。她怕剩下的这些钱最终也会被父亲输掉,就带着哥哥,背景离乡,去了横店,租了一个小屋,想有一个全新的开始,做哥哥的给了她全部的支持。

    “苏苏从小到大有一个心愿,想做一个表演者。在读书的时候,她曾有过多次舞台上的表演话剧的机会,深得老师们的嘉许,觉得她很有这方面的潜质。

    “本来,苏苏还报考北京电影学校,可惜,经济条件令她和北影失之交臂。她不想梦想就此破灭,毅然决然的去做了横漂一族,和哥哥一起奋斗。

    “苏苏长得很好看,很甜,笑容很有感染力,所以,凭着这与生俱来的天赋,以及她在学校里积累下的表演功底,她到了那边,演上了一些小角色,赚了一些辛苦钱。日子虽清苦,但她过得很踏实,觉得人生还是有希望的……

    “只是好景不长,没一年,她哥哥被车撞成了瘫痪。为了治病,她做了别人三年情~妇。”

    这话从秦九洲嘴里吐出来是很平淡很平淡的,可芳华听着却很震惊,原来老太太说的话竟是真的,那个苏苏竟真的……

正文 179,那一年,他娶了她,却是因为难忘芳华

    秦九洲冲着天花板很淡很淡的笑了一下,眼神并不鄙弃,而后,他闭了眼,整个人陷入了回忆当中。

    三年后,苏筝的哥哥,在知道妹妹是把自己卖了在活他的性命,悲恨欲绝。

    一日,他趁妹妹不在,绝望的割腕自杀。临死,写下一封遗书,让她离开那个男人,不要再糟蹋自己。

    苏筝回来后见到一地的鲜血,痛不欲生。

    可人死不能复生。

    为了让哥哥死得瞑目,她决然的结束了情~妇生活,继续在横店跑龙套。

    苏筝很喜欢演戏,她觉得既然大学梦这辈子是再也完成不了了,那就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干着,也算是对自己人生的一个交代。

    那会儿,与她来说,世界已经遗弃了她,孑然一身的她,无所依恋,也无所牵挂,只想简单的活着,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而演戏,能让她感受到活着的意义,她就那样坚持着,梦想着,也许哪天,她就真的大红大紫了呢?

    可惜,她一直出不了头,原因是,包~养过她的男人,一直在压制她,想借此逼着她重新回去做他长久的情~人。

    苏苏不愿意,宁可一直在底层混着,熬着,苦苦撑着,倔强的不肯屈服。就像一颗野草,虽然被人践踏了无数回,但,只要得了阳光雨露,她就会顽强的挺直腰板,傲立在阳光下。

    八年前,秦九洲出了车祸,出院后,身体很不好。

    他记不得很多事,这让他很苦恼。

    每当夜深人静,他会反复的做同一个梦,梦里有个声音会对他说:去横店,去横店,你约了她(他)要去游玩的,你忘了吗?

    那个她(他)是谁?

    他一点也记不起来了。

    越是想,记忆越模糊,头越疼……

    忍受不了这种令人煎熬的痛苦,秦九洲在出院后的某一天,去了横店。

    他觉得那里有自己失落的东西。

    可当他抵达那里,走进巍峨的秦王宫,穿梭在清明上河图,礼佛于大智禅寺,漫步于香港街,他除了看到人流如潮,其他一无所获。

    但是,他心里有种奇怪的感觉,对于这里的一切,他很熟悉,就像有人写过一份详细的旅行笔记,他看过了,并牢牢记在了大脑里。

    也许,这一切,皆是冥冥之中注定的。

    那天下着雨,秦九洲撑着伞出去转悠,想着这趟如果再没有收获,他就回了。

    一天逛悠完,他依旧什么也记不起来,却在回来的路上,因为要救一个险些被车撞的小女孩,头晕了一下——那是一个七八岁的女娃娃,长得非常漂亮,对她甜甜而笑的模样,撞击着他紧锁的着记忆大门。

    他似乎记起了什么,又好像什么也记不起来,在和那个女娃娃告别回来时,一阵巨痛袭来,令他晕倒在了街上。

    一个健康的成年男人,走着走着就突然倒地不起,这吓到了很多过路人,他们或在那里议论这人怎么了,或是匆匆在他身边走过,谁也不敢沾上这麻烦事。

    准备赶下一场戏的苏苏正好经过,看到了这一幕,急忙打了急救电话,并撑着伞守在秦九洲身边,为他遮去了风雨,令他及时得到了救治。

    后来,秦九洲醒了,苏苏做了好事没留名,他转辗弄到了她的号码,相约见面,以示感谢。

    如约而至时,他却看到她被一个中年男人纠缠,那男人还放出狠话,要让她在影视圈永永远远混不下去。

    秦九洲并不是一个爱抱打不平的人,但那日,他实在看不惯有人如此欺负他的恩人,没多想,狠狠揍了那个人一顿,并把人打伤进了医院。

    那是他第一次被人带进派出所。

    人在异地,不想惊扰家里人的他,最终被苏苏的朋友一并保了出去。

    后来,秦九洲和苏苏渐渐有了一些接触,不知不觉中,他被她吸引了。

    秦九洲觉得,苏苏是一个很有演艺才能的聪明女孩,如果好好包装一下,好好的学习一下,将来一定可以璀璨发光。

    其实,那会儿,他有一种冲动,想捧红她的,权当是对她的报答,后来,他不想捧了。演艺圈并不好混,混久了,就会失去初心。他想留下她,因为他和她在一起,很是谈得来。

    “那时,我已经从她嘴里知道,她曾经有过的那些不光彩的过去,名声是不太好。但我以为,那些都是过去的事了,我不想拿着它大作文章。

    “但苏苏并不想嫁我。她说我该找一个更好的姑娘。她恨没能在最初的时候认得我。她说连她自己都嫌弃自己。她不希望我将来嫌弃她。

    “有过一段日子,她躲着。也是因为家里有人找过她。为了逼她放弃我,家里还动用关系封杀了她所有的戏路。

    “我知道了很生气,去和母亲理论,闹僵了,和家里人大打了一架走的。

    “那天晚上,我想了很久,跑去了她租的出租屋,说服了她,第二天去领了证,就此再没回去家门。我想给她另一种全新的生活。”

    说到这里时,他忽顿住了,转过了头,很离奇的转了话题:

    “芳华,你去过横店吗?”

    芳华一怔,继而点下了头:“去过。我还写过一篇旅游散文,发表在了一本名叫《初中生》的期刊上,怎么了,为什么你会这么问?”

    “那你去过几次?”他再问。

    “两次。一次是跟爸爸妈妈一起去的。一次是和韩启政,我和他做笔友时有过约定,以后要一起去玩一趟……”

    她突然住了口,因为觉得现在提那个人,很不合适。

    秦九洲听了,轻叹着笑了笑,心下一个长久以来困扰他的迷团终于解开了:

    原来他会跑去横店,全是因为和芳华有过那样一个约定。

    那一年,他之所以会娶苏苏,竟是因为难忘芳华。

正文 180,认识她,懂他,有点喜欢他 (要看)

    “你怎么了?”

    芳华看到秦九洲的脸上浮现出了几丝她无法理解的奇怪神思,不由得翘起头,轻轻问了起来。

    秦九洲不知道该怎么解释给她听。

    如果当年,他没有出车祸,他和她的发展又会是怎样的?

    也许,他不会有那一段婚姻。

    也许他会陪着她一点点绽放青春,她和阿政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亲密的过去……

    然而这些,都只是如果。

    人生不可能重来,错过了的年华,便是永远的遗憾。

    他心里默默想着,伸手轻轻抚上了她的脸孔,她一怔,捉住了他捣乱的手:

    “到底怎么了?”

    “我忘了一些很重要的人和事,那些人和事的缺失,令我迷失了好些年。芳华,我们不提苏苏了好吗?”

    秦九洲将她搂了过去。

    也许曾经,他是爱过别人,但如今,他清楚的知道自己爱的是谁?

    就是这个小女孩,收走了他所有的魂魄。

    芳华没有推开他,想来苏苏与他是永远的隐痛,所以他说不下去了。

    有过甜蜜,有过美好之后,再去面临永远的失去,那份从肉里挖掉骨头的疼痛,是谁都不想去回忆的……

    “那就别说了。”她轻轻环住了他,在他厚实的背部,轻轻的拍着:“我不该问,不该挖你旧伤的。只是心里藏着太多困惑……

    一个人的生命当中,真得可以出现好几段爱情吗?如果你深爱过苏苏,为什么现在又会喜欢我?

    “为什么不能?”

    他吻着她的发顶,竟像能读心一般,回答着她心里的迷惑:

    “人的感情是很复杂的东西。

    “爱情也并不像小说电视里所表现的那样,情人之间就一定会有心灵感应,那只是一种艺术上的表现手法,可让观者产生那样一种错觉,他们果然是天生的一对,连对方出事都能感觉得到。

    “可事实上,人是独立的载体,所谓的心灵感应,只是一种超自然的说法。

    “现状是:人在一定的环境当中,遇上一个性格契合的人,在一定事件的催化下,它就能发酵成爱情。”

    他抬起了她秀致的下巴,细细的看着:

    “喜欢过别人又怎样,当那种感情被时间磨淡,当再次遇上理想的对象,另一份喜欢就会破土而出,替代曾经的一切。

    “所以,感情需要彼此的呵护,经营不善,就会被人趁虚而入。

    “所谓天长地久的爱情,那得用两颗真心用心的浇灌。如果不用心,走失了心,它会枯萎,会死去,然后,时机契合的话,它又会重新荫芽绽放。

    “芳华,我的第一段感情已经陪着第一段婚姻的逝去而不复存在。

    “直到这一次,我重新遇上你,爱情又回来了……

    “芳华,我真的很喜欢你,很爱你,这辈子,我们再也不分开,你说可好?

    “余生,我要守着你,看你为我生儿育女;我要陪着你,看你青丝染成白霜;我要挽着你,走到人生的尽头,直到我闭眼再也看不到你。”

    女人都爱听甜言蜜语。

    芳华觉得,秦九洲真的很会说情话,眼神又那么真挚,那么温柔,她看着看着,就把自己迷失了,嘴里情不自禁就吐出了一个字:

    “好……”

    灯光是迷人的,他的笑容也是迷人的,眩眼的。

    下一刻,他凑了过来,含住了她的唇。

    她的心,砰砰砰狂跳着,感觉自己要被那柔柔的目光给溺毙了,而忘了她曾爱过韩启政,忘了他给过苏筝婚姻,忘了他们之间的贫富差距,第一次坚信,如此和他岁月静好在余生,也挺好。

    *

    来到法国之后,芳华觉得生活的节奏一下子就放慢了,不用每天紧张兮兮的盯着上班时间算着点的赶趟儿了。

    清晨可以睡得自然醒,在阳光的眷顾中,在男人的凝望中醒来,有时是被吻醒的。

    早餐也不用自己打理,各种法式美味,宠爱着她的味蕾,各种好吃的,厨房里的师傅在变着戏法的讨好她,总让她有惊喜。

    上午,可以去田间采一束沾着露珠的鲜花,和婆婆妈学一学插花。

    这位老太太总夸她说:心灵手巧,什么都一学就会,有点不得了。

    中午,她会去厨房向厨师学一学当地的特色餐点,而后在婆婆妈面前现一下宝。

    下午,或睡个懒觉,或由秦九洲带着出去兜风转一转,看一看附近的美丽名胜。

    晚餐,他多半会带着她出去寻找具有特色的餐厅,共享二人世界——有一个晚上,还睡在了外头。

    浪漫的夜晚,他们或共舞于美丽的月下,或共奏于琴室,或共阅于卧房,或相拥在床上,谈天说地,会聊到很晚才睡下。

    秦九洲学识渊博,所幸,她读的书也多,他们很能聊到一起去。

    只是,她毕竟比他小那么九岁,很多书还没能拜读过,所以,当他口若悬河时,她会很佩服,并且会将他说过的书名暗暗记下,他日,她也想去拜读由他嘴里描绘出来的神奇世界。

    几日相处下来,对于秦九洲,她有了几分认知。

    他看着很清冷,其实只是因为他没遇上他愿意倾心相待的人……

    虽出生富贵,但他不爱炫耀,更不爱显摆……

    他爱看书,爱弹钢琴,爱走在林荫道上用相机记下美丽的瞬间……

    是的,放下工作的他,是个隐士,清高之极……

    他的嘴有点挑剔,但他也爱亲自动手制作,对于愿意努力生活的人,他会以欣赏的目光,给予鼓励,寄其厚望……

    他说,生活有时会很残酷,但是,努力尝试,奋斗到底,就会给人新的生活希望。

    所以,他最欣赏那种具有强烈奋斗精神的人。

    之前她觉得他又孤傲,又清高,又神秘,渐渐地,这种想法就不存在了……

    那么,他孤傲吗?

    好像有点。

    智商那么高,在他看着很容易的事,放到别人手上,就会变得复杂难搞,所以,他自有那种本钱去骄傲,但他不会小瞧任何人,会给予尊重。而为人处世上,既彬彬有礼,又会刻意保持距离。

    他清高吗?

    好像有点。

    世界很大,人又那么多,想找个志同道合的伙伴,却是那么的困难。

    如果没办法彼此认可,就不要去将就,浮华的生活,总有那么多的理由,可令人深陷堕落,而他只想保持自己的本真,不愿意被世俗同流合污。

    他神秘吗?

    好像也有点。

    因为没有人懂他,所以只能藏起了情绪,最终在别人眼里成为了高深和莫测。

    其实,他挺简单,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共读几本书,共走一段路,共弹一首曲,共品一杯酒,共赏一轮月,共枕一个梦,她懂他,他也懂她,平平凡凡过日子……

    几日相处下来,她竟有点了解他,并且,好像还有点喜欢上他,因为她竟渐渐贪恋上他的吻了。

    是的,来到法国之后,他变得越来越爱吻她,各种花式的吻,让她应接不暇:轻吻,舔吻,咬吻,吸吻,推动吻,吸舌吻,滑动吻,嚼食之吻,律动之吻,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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