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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再遇-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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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轻轻推他,脸蛋又变红苹果了。
“哦!”
他答应却没放开,有点耍无赖。
“秦九洲……”
“在……”
“你……”
“我在想一件事。”
他把话题转移了。
“什么事?”
“我到底把什么重要的事给忘了。我真的好想知道。曾经在我身上发生过的事。”
他轻轻叹息,那份想要把过去重新挖掘出来的渴望,现在变得越来越强烈了。
“哦!”
她在他胸口支起,看他,一双星眸一眨一眨的泛着盈盈之光,是那么的好看:
“慢慢来,一定可以记起来的。”
安慰的好认真。
他不觉扬眉隐笑了一个,翘头偷琢了一个。
她没设防,脸上露出害羞的别扭之色。
他忍俊不禁,笑了,轻轻拥紧,实在是太喜欢她为他脸红的模样了。
正文 163,睡两处,他要求她亲一下
晚上下厨,是芳华下的,秦九洲舍不得她辛苦,主动帮忙。
芳华给他系了一个白色的围裙,家庭煮夫的模样,很是可爱,做起来呢,也像那么一回事,小俩口在厨房有商又有量的,互相配合着,那种亲亲热热的气氛,很有夫妻的味道。
桑缘看在眼里,很满意,芳必天也满意。
婚姻里的一男一女,从两种不同的环境中走到一起,在家时可以依赖父母,结合了,有了自己的小世界,就得学会遇事靠自己。
不管是家务事,还是厨房里的事,皆如此。
中国的婚姻,虽然说讲究男主外,女主内,但是当文明发展到如今这个时代,有太多的知识女性,凭着独立自强的性格,以及身负的才能,无比顽强的撑起了半片天空,打破了那样一个格局,继而和男人们平起平坐。
现在的女人不光得主持家务事,还得挑得起事业。
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女人会说:
钱我自己能赚,孩子我自己能带,家我自己能打扫,水电费我自己能交,一日三餐我能自己做,那么,我为什么还要嫁个男人,去伺候他,还得对他们家的二老敬孝?
是啊,凭什么呢?
当女人们越来越能干,男人们又该怎么去留住这样优秀的女人呢?
只能靠真心,以及责任心,并且在生活里表现出来。
比如说:一起做饭,一起做家务……
不要以为男人打拼了天下回到家后就是家里的王。
这是不对的。
更多女人也在外头打拼,同样的,她们也累了一天,也需要休息。
如何解决这个矛盾。
一起分担。
秦九洲看上去就是一个有教养的人,一身行头,很稳重,一点也不张扬,如果不是他亲口和芳必天说,他是华夏集团的老总,芳必天真没办法把他和那种有钱男人联系到一起。
这个人,很低调,也很自觉,很有意识的,不在他们面前表现他在这方面的优势,而是处处用行动表现,他是愿意融入这个普通小家庭,愿意放下一切身段,来走近他看重的女人的。
不像那个韩启政,家务事做起来真是叫人看不下眼。
芳华老说他越帮越忙,但凡他想帮,她就赶人,实在头疼给他收拾烂摊子。
“还行,是吗?”
桑缘越看越顺眼,心里头是越来越满意这个新女婿了。
芳必天微微笑,满意是满意,只是,还是有隐忧的,这个新女婿身上,还有一个天雷。
这天雷,万一哪天炸了,指不定还能挑出什么火来呢!
*
晚上,一大家子围在一起吃着家常菜,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还有叔叔婶婶,另有一个小堂弟一起过来了。
那小家伙看到秦九洲,不认得,悄悄的问芳华:“姐,姐夫换人了?你喜欢的不是启政哥哥吗?这位大叔是谁呀?”
秦九洲耳尖,有听到,淡淡瞟了一眼过去。
芳华尴尬极了,捂住小堂弟的嘴,拖去交给了他妈妈。
这个事,她实在有点没办法解释清楚。
好了那么多年,所有人都以为他们会是一对儿,只是以为……自以为是,终争不过命运。
用餐时,秦九洲坐在芳华身边,一边照顾她,一边陪着芳爷爷和叔叔芳必礼喝一盅,芳必天还病着,是不能喝的。
闲话家常,他以一个后辈之姿坐陪着,谈吐得体,进退有据,身上没半丝显摆,照顾到了每个人的情绪,将气氛搞得很好。这从一个侧面显示出了他的交际手腕——他,就是有那种本事,让人不得不喜欢。
“小秦啊,既然你和二妞证都领了,说说看,你们打算什么时候举行婚礼呀?”
吃得差不多时,芳爷爷很有威严的把这个很重要的家庭大事提到了日程上。
这话一上来,芳华就吃不下饭了,都不敢看向秦九洲,心里在叹气。
这不是她的计划啊。
她的计划是,得先和他试着交往交往,然后再考虑要不要举行婚礼的。现在呢,家里长辈一知道,就按着他们惯有的思路,干涉起他们的婚姻。
“不满您说,爷爷,我这边还没给向家里汇报呢……等回去后我就带上芳华去见见他们。到时,再订个日子,两家人坐到一起,好好的商量一个大吉大利的婚期,您看如何?”
秦九洲的态度是很恭敬的,一边给递香点火,一边汇报自己的计划,让人没法挑错。
芳爷爷很满意,只提了一个意见:“尽量加快行程,不要让二妞大着肚子出阁。虽然你们领证了,但外头人不会这么想。”
正在喝汤的芳华晃呛着了,咳咳咳,呛得满脸通红。
小堂弟在边上咭咭而笑。
秦九洲瞟以一眼笑,一边给她肩上轻轻拍着,一边应道:
“知道。”
芳华瞪了他一眼,脸上不自在极了。
芳必天也发表了一下自己的意见:“二妞还在读书,上半年是不合适结婚的。下半年吧,过年前,最好把婚事办掉。至于具体时间呢,到时候两家家长碰面了再订下来。对于怀孕这事,你们自己看着办。小秦年纪也不小了,真要怀上,那就生。也不用死板的非得举行了婚礼才怀……一切随缘很要紧……”
芳华低着头,只顾吃菜。
秦九洲很恭敬:“爸您说的是。这件事,我和芳华会计划好的……”
听得她好一番耳臊,真想狠狠掐他一顿:这人的脸皮,怎么就那么厚呀?
芳家人对秦九洲都很满意。
这让他挺高兴。
只是有,让他颇感意外的是,晚上,他居然被丈母娘安排着和芳华睡了两处。
“为什么要睡两处?”
对这个安排,这个男人有点小不满,把芳华拉了屋,很直接的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我想抱着你睡。都已经处了这么多天了,我已经习惯身边有你。”
“不行,这是妈安排的。妈妈说了,在娘家,夫妻俩就得睡两处。这是一种礼节。不能讨价还价……我睡芳菲那屋去。”
有了妈妈的撑腰,芳华说话腰板可硬了。
秦九洲暗暗咬了咬牙,心里有点郁闷:芳家的规矩还真是多!
他很不甘心啊,可又不得不放行——既然住这里,自然是客随主便——为了可以在丈母娘心里留下一个良好的形象,他只能牺牲一点小小的福利。
“好,那你亲我一下再走!”
他想最后为自己挽回一些损失。
芳华一下脸红,一边还惊警的直退,嘴里扔出两字:
“不要。”
虽已同床共枕,彼此的关系,已经很亲密,可让她主动吻他,她还是做不出来——那种亲密,该是心甘情愿发自内心的强烈渴求,可她现在对他的还没到达这样一种境界。
可他绝对不是那么容易打发的,一把就扣住了她的腰,低低威胁说:
“那我不放你走。”
“信不信,妈会敲门的。”
妈妈现在是她手上最有力的武器。
她知道的,这个人现在是不敢在她爸妈面前“欺负”她的。
“信不信,我绝对能对付。”
那自信,还真是强大的不要不要的。
芳华的信心,一下就动摇了,也不知道他能使出怎样的花招。
“喂……”
她想推,推不开,咬牙叫了一声,轻轻的:
“放我走。”
“亲一下!”
芳华想了又想,只能往他唇上轻轻琢了一口,感受到他手松了,忙逃跑。
他捂着唇,笑得消魂,终于吻他了,虽然是强迫的,但,这丫头的妻子意识,就得一点点被塑造出来,习惯了就会好。
而今晚不睡一起也好,他可以好好的读那一大堆信件,好好挖掘一下那些被忘记、被隐瞒了的过去。
正文 164,确认,给她写信的人,是他;做梦,那一年她缠上了他
秦九洲正暗自计划着,芳华却去而折回,手上还拿了一身黑色的睡衣。
他挑了挑眉。
她示意了一下手上的睡衣,“这是我妈给我爸买的,全新的,没穿过,你就凑和着用一晚吧……”
来的时候,他倒是拿了两身换洗的衣服,但睡衣还真的没准备。
下一秒,她把睡衣塞到了他手上,推他去洗澡:
“那边是浴室,不过,平常是我们三兄妹共用的,你可能不太习惯,我家就这样,希望你别嫌弃……
“洗浴用品我给备好了,全是新的。质量肯定不如你那边用的,只能请你将就一下了。
“当然,如果你不想将就,可以出去住大酒店。我爸妈不会介意。我也不介意。”
她表现的可宽宏大量了,似乎挺想他挑剔他们家的简陋,然后将他扫地出门。
哪能衬她心意?
“谢谢老婆大人。我不介意,这就去洗。”
他趁她不留神,往她脸上亲了一下,而后冲着她眨眨眼,笑得愉快的去了。
芳华呢,咬了咬唇,捂了捂脸蛋,想笑却没笑,心情繁杂的马上折回,掩了门,坐到电脑前,将它打开,等待过程中,她冲那门外是瞅了又瞅,生怕那家伙闯进来。
开机,换桌面,取铁盒子,这三件事,她做得一气呵成,而后撤退。
*
秦九洲出身富贵,打小用的东西,都很精致,自然也是养着一些少爷脾气的。
不过十七岁之后,自他从家里搬出来,也曾过了一段辛苦日子。
以他的话来说:那是体验生活,知道生活的不易,才能更懂得珍惜。
所以,芳家的浴室虽然小了点,丑了点,不干净了点,但他还是忍了。
挑剔成性,那得讲究情况。
人,只有迎合着环境生存,才能把生活过好,否则就是自找罪受。
匆匆洗了一个澡出来,房里已经没了芳华人影。
秦九洲不好去敲芳华的门,就把门关了,还上了锁,坐到了电脑桌前,准备好好的偷看小太太那段透着一些神秘吸引力的笔友生涯。
可一抽开抽屉,他愣住了:
那铁盒子什么时候不翼而飞了?
紧跟着,他马上打开了电脑,果不其然,桌面也换了。
呵,这丫头,动作老快,真是贼呀……
刚刚那一阵子催,原来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他有点怅然,吐着气,郁闷自己竟中招了。
接下去怎么办呢?
转动着电脑椅,闻着满是她味道的空气,瞅着满是她影子的小房间,他不甘心,既失去了怀抱佳人睡觉的机会,也不可能再偷看“情书”了,心里痒痒的呀,真是难受的厉害……
可就算再如何如何难受,也得忍。
只是漫漫长夜,该如何打发时间呢?
他去找了一本书躺在床上看。
这是一本泰戈尔的诗集,他读过的,也曾有过一本,后来不见了,怎么找也找不到……
看着看着,他惊讶的坐正,因为有几段文字,被注释过,上面的字迹,就像带着无穷的磁性一般,生生将他的目光给吸住了。
无它,这是他的字迹。
现在,他已然完全可以确认:那个给她写信,甚至送她书的人,不是韩启政,而是他秦九洲。
这个发现,让他无比兴奋,乌黑的眸子里止不住发光发亮,熠熠生辉。
他从床上跳了下来,想去敲她的门。
可手指没有扣下去,又缩了回来。
不不不,现在,他什么也不能和她说。
就算能确定以前的自己一直在和她通信,那又能怎样?
后来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阿政成为笔友,最终和她见了面,并谈上了恋爱?
还有,为什么阿政要瞒着自己?
这些,他都不知道。
重要的是,他不能让她知道他和阿政的关系——他俩才慢慢有了夫妻的感觉,需要的是好好经营。
如果现在,将这样一道雷劈下去,他敢打堵,一切会被打回原形,婚姻更有可能会走向灭亡。
所以,接下去这段日子,做任何事,他都得慎之又慎。
如此这般一想,那种发现秘密的惊喜,一点一点就被压下了……
后来,他睡了过去,脑海起起伏伏的闪现着一些画面,很模糊,但很有真实感……
一场事故,他从高处滚落,脸上被什么划伤了,脚被什么轧到了……
一群医生,围着他在开刀,他能听到他们在说话……
可怕的轮椅,他坐在上面,怎么站也站不起来……
镜子里,一道伤疤,无比狰狞,毁掉了他的容貌……
他变得有点自暴自弃,觉得这糟糕的人生,真的是越过越没意思,一个其丑无比的废人能有什么样的将来?
从北京到上海,他换了好几家医院,医生也换了好几茬,可他就是站不起来。
医生说,这是心病。
他爱弹琴,家里人怕他闷,特意让人送了一架钢琴过来,在那间隔音极好的特需病房,他是一个特别的存在。
闭门,关窗,他将自己锁了起来,不和任何人接触,似乎只有这样,他才是安全的。
“你弹的真好。”
有一天,有个有着美美嗓音的小女娃出现在他的病房里,还不加掩饰的赞美了他。
他被打搅到了,很不耐烦。
回过头来想把人赶出去时,他看到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娃站在身后,长得非常漂亮。
长长的头发披着,柔柔顺顺的,五官好精致,娇小玲珑,只是眼神有点奇怪,好像没有焦距。
人是阿政带来的。
那小子对他说:“这是二妞,她的眼睛生病了,有点看不清东西。”
那与他无关。
他漠然无视,一如既往的不爱理人,只顾着自己弹钢。每天早晨,中午,晚上,他都会弹一会儿。
每天弹琴的时候,那小女娃都会过来听。
可能是怕遭到嫌弃,所以,她一点声都不会发出来,总是那么安静的陪在边上,做一个乖得不得了的聆听者。
直到第四天,他弹了一曲后,那孩子脆生生说了一句话:
“大哥哥,你能弹一些节奏欢快一点的曲子吗?生病的人本来就不太高兴,你老弹这么忧郁的曲子,好听是好听,但心情只会更糟。”
他这才惊讶的发现,她竟听得懂。
“你懂?”
“嗯,我学过那么一丢丢。”
小女娃用小手作了一个手势,表示自己学得很浅,而后再问道:
“大哥哥,你会弹贝多芬的《命运》吗?我特别喜欢那曲子。我想听。你能弹给我听吗?”
他诧异,却什么也不说,给她弹了。
她听了直叹,一脸天真的问他:“光明会来临的,对吗?”
他起初很不解,后来从护士那边得知道:她的眼睛受伤了,不换眼角膜,最终会彻底瞎掉,那双清澈的眼睛,将成为一件点缀人脸的饰物,而不能拥有其正常的视觉功能。
可她非常非常乐观,一直面带微笑,甜美的不得了。
等她再一次过来时,就开始主动和他说话了:
“大哥哥,你生什么病了呀?怎么老躲在房里,老坐着?不想出去走走吗?”
他不理。
“大哥哥,你不要一直闷着不说话。这样闷会闷出病来的。得多说话。说多了,心情就会好起来。我和你说说话吧!”
他仍不理。
“大哥哥,我给你唱歌好不好,不过,你得给我伴奏……好不好,好不好?”
一句句稚气十足的大哥哥,叫得他不想注意她都不行。
有点烦人。
但他竟然抗拒不了,最终低低应下了:“你想唱什么歌?”
一直自言自语的小女娃很兴奋,欢天喜地的扑过来,就像八爪鱼似的紧紧的抱住了他:“大哥哥,你终于肯和我说话了,太好了,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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