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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娇气美人[穿书]-第1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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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此行带着为国争光的任务,随行人员却少得可怜:导演,我,翻译,一个当地向导,谢昭(导演帮他弄了一张工作证)。
电影节上星光璀璨,纸醉金迷,我仿佛回到了从前(这行被涂黑),这里有本世纪最著名的电影明星,可惜我一个都不认识。没倒过来的时差让我头晕脑胀,全程只得微笑点头。
《迢迢》得了好几个奖项,这是中国电影第一次获此殊荣。
我们中国人的座位被安排在靠后的角落里,宣布获奖名单时,那些傲慢的,衣冠楚楚的西方人全都回头望着我们。
导演和翻译都激动得哭了,我也有些激动,跟谢昭紧紧握着手,心里更多的是扬眉吐气。我上台领了奖,用英文致辞,没说稿子上的套话,反正国内也看不到。
电影节结束后有一场酒会。有几位说英文的导演跟荣导攀谈,我只好在一旁充当翻译,顺便用余光盯着谢昭。穿着西装的谢昭很英俊,有许多人上去跟他攀谈,有男有女。
有个穿红裙子的金发女郎跟他调情,他还摸了人家的腰!我记得那个金发女郎的电影没得奖,心里有点儿幸灾乐祸(这行被涂黑)。
事后谢昭死不承认,他说是那位金发女郎不小心跌倒,他为了表现中国人民友好的形象才出手相助。相反的,刚才酒会上我一直在对那些男人笑,全场男人都在盯着我看,有一个年纪足以当我爷爷的老流氓还吻了我的手背!
我跟谢昭都有点儿生对方的气。我们互相瞪着的时候,有个外国记者捧着相机过来,他分不清东方人的长相,以为谢昭就是《迢迢》里的军官。
谢昭要解释,我拉着他去了外面的沙滩,让记者为我们拍了几张照片。那几张照片拍得很好看,谢昭衣冠楚楚,看上去有种陌生的高贵感。
跟我从前的理想型一模一样。
不过他穿着背心军裤在院子种菜的时候,我也一样喜欢。哎,我的审美被谢昭带土了。
我们是公费出国,原本当夜就要登机回国,荣导有点儿事要在巴黎耽搁一下,我和谢昭意外获得了一天一夜的假期。
我们跟着导演去参观了巴黎圣母院和卢浮宫,买了些纪念品。在我的明示暗示下,谢昭终于甩开导演,带着我独自跑了。
落日余晖中的巴黎显露出迷人的一面。1979年的巴黎与未来并无多大不同,优雅与脏乱并存,只是少了许多现代化设施,人人身上都带着一种松弛而优雅的气质。
香榭丽舍的小道上有许多精致典雅的小店,橱窗里的衣服让我流连忘返,我甚至买到了一个五十年代的香奈儿手包!要是小绯在,我们一定能产生巨大的共鸣。可惜我身边是完全不懂时髦为何物的谢昭,好在他付钱爽快又安静。
直到那个金发碧眼的女郎跟谢昭搭讪之前,我的购物兴致都很高昂。我用法语冲那女郎宣示了我对谢昭的主权,并亮了亮钻戒。她惋惜地摊了摊手,对我道了歉。
谢昭问我那女郎说了什么,我说她把我们当成了日本人。谢昭于是也很气愤,连再见都没有对她说。
我们走到街上时,那女郎还隔着玻璃橱窗看谢昭。我气不打一处来,拉着谢昭就吻了上去。
只亲了一下,谢昭拉起我就跑,他说怕我因为流氓罪被抓起来。我哭笑不得,让他看看街上。巴黎街头随处可见亲热的恋人们,情至浓时无所顾忌。
我跟谢昭终于做了一件想了很久的事:在街上接吻。街边有流浪汉冲我们吹口哨,善意地笑,用法语夸我们是漂亮的一对。
在西方人眼里,长得好看的东方人都可以称为“漂亮”,哪怕是谢昭这种身高接近一米九的硬汉。
我没敢跟谢昭翻译这个词,否则他说不定会收回给送给流浪汉的钞票。谢昭给的面额挺大,因为那流浪汉带了一条狗。
我们一路牵着手,又吻了两次。我不得不提醒谢昭,在巴黎街头可以接吻,吻得过火了也会被抓起来的。
我带谢昭找了家很有名的露天咖啡厅吃东西,他一点品味也没有,吃黄油法棍三明治配啤酒。我给他尝了尝我的马卡龙,他只有一个字:齁。
我给他解释了马卡龙的意思:少女的□□。他立刻打包了一盒,表示要回旅店对比一下。
这个人,读了大学也仍然摆脱不了低级的趣味……
“妹妹,你又在日记里抹黑我。”耳边冷不丁响起低沉磁性的嗓音。
程遥遥吓了一跳,忙捂住日记本:“谢昭,你干嘛偷看我写日记?”
“没偷看,走过来就看见了。”谢昭围着旅店的浴巾,精壮胸肌上滚动水珠,从背后覆上程遥遥,“我低级趣味?”
“……”程遥遥含水的眼眸往边上看,心虚道:“你不是吗?”
“我是。”谢昭低笑一声,胸膛轻轻震动,很迷人的嗓音:“妹妹说得对。现在,我来验证你的话……”
陌生的国度,古旧的小旅店,临街的窗外是路灯昏黄的光与偶尔的车笛声,给人一种迷乱与放纵感。
程遥遥跟谢昭犹如一对私奔的小情侣,在这陌生的小旅店里一晌贪欢。
程遥遥的日记(下)1979年8月13日,巴黎,天气晴
后悔,现在就是很后悔,腰酸腿酸。还得装作若无其事坐在咖啡厅里跟人见面。是荣导引荐给我的两位中国人,一位年纪大的叫沈桐,据说是当地商业大亨,对中国市场很有兴趣。年轻的那位赵念我在中国见过,是跟着英国客商的那位翻译。
荣导找了个借口就走了。我对这种拉皮条似的局很不耐烦,又摸不准这人的来路,不好翻脸。谢昭在桌下捏了捏我的手,替我周旋,态度不卑不亢。
谁知道沈桐居然对谢昭很不礼貌,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我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拉着谢昭就要走。赵念赶紧打圆场,沈桐也尴尬地跟谢昭道了歉才罢。
一桌人尬聊了半天,沈桐一身上位者气势,眼神热烈地盯着我。不是寻常男人看我的眼神,反而带着……慈祥?他问了我好些问题,年纪、经历、学业,包括家庭和感情,也问了谢昭的。
我隐约有了个猜测。
果然,沈桐绕了半天的圈子,终于问我:你对你母亲有没有印象?
我诚实地摇了摇头。原主出生没多久她母亲就去世了,我对她母亲的印象就更淡了。
沈桐拿出一张照片给我看,上面是三个少年男女,其中最小的一位少年赫然就是沈桐。那位少女明艳大方,眉目隐隐与我有些相似。
我明明记得原主的母亲一家是资本家,父母在那场运动到来之前就相继去世,兄弟在战争中牺牲,只留下她在运动中如浮萍飘零。
沈桐为我补上了故事的另一角:他没有牺牲,而是机缘巧合下偷渡到英国,用父亲存在海外的资产重新发家置业。等到十年过去,他妻子的侄儿赵念恰好有机会回中国,便托他寻找程遥遥母女的下落。
谁知姐姐早亡,唯一的女儿早早嫁人生子(说到这儿沈桐愤怒地瞪了谢昭一眼)。沈桐在噩耗打击之下病倒了,无法承受旅途劳顿。
这一回,因程遥遥出国参加电影节,沈桐才终于找到机会从英国飞往巴黎,就为了跟程遥遥见一面。
沈桐,哦不,舅舅说得老泪纵横。我哭不出来,实在有些尴尬,只好低着头靠在谢昭肩上。谢昭轻轻顺着我的头发,很是心疼。
舅舅对此十分愤怒,又把谢昭挑剔了一顿。特别是在得知我跟谢昭刚刚结婚不久后,舅舅简直痛心疾首,把赵念也臭骂了一顿,骂他误传消息。
赵念十分委屈。上次赵念跟我见面时,我跟谢昭抱着室友的孩子,难怪他误会了。不过我可不打算帮他解释。
我见舅舅这么暴脾气,顺势跟他告了后妈和亲爸一状。
出乎意料的,舅舅听完后没有骂我爸,而是叹了口气,说:你别怪他。
是这个年代很常见又感人的爱情故事。程征跟原主妈妈沈棠是在大学时相恋的,那时候沈棠父母已经去世,两个弟弟年纪还小。我沈家被定性为资本家后,沈棠在学校里的日子很难过。程征从没半点动摇,他一个书呆子为了沈棠跟别人打架,时常拿自己的生活费来接济沈家姐弟。沈棠的两个弟弟那时候年轻冲动,总在外头胡混,程征瞒着沈棠帮着收拾烂摊子。后来在最黑暗的时期,更是不惜冒着丢工作被打成右派的风险,义无反顾与沈棠领证结婚。
舅舅说:遥遥,你要相信你爸爸对你妈妈的爱。只恨天不假年……否则他们一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一对。
舅舅说了半天,抹了把脸又骂道:程征这个书呆子,怎么能想出娶个后妈照顾女儿的主意。
我也很无语。可听了舅舅的话,对爸爸的埋怨还是一点一滴在消散。
舅舅与妻子成婚多年,至今没有子女。他很希望我能留在国外多陪他一段时间,可惜由于签证和我自己的意愿,我没有留下。舅舅显得有些失落,却还是尊重了我们的决定。
舅舅最后给了我两份文件,一份中文一份英文。我回国以后才打开细看,发现自己在多了一个舅舅的同时,还摇身一变又成了富二代。
抛开舅舅在海外的那份不提,光是外婆家的宅子与商铺矿产就是一个惊人的数字。不过那些宅子土地都被充公了,只发还了一幢小别墅与封存的古董字画。
如今与海外通讯仍然不方便,舅舅仍然会通过电话与邮件辗转与我联系。他在信上说,吃了我托人捎给他的补品后身体好了许多,下个月有个访华团将从英国出发,他将随行回国。
信件辗转送到我手中时已经过去一月有余。明天就是除夕,不知道舅舅几时……
“妹妹。”卧室门被敲了敲,推开,谢昭穿着崭新的驼色羊绒衫与外套进来:“出来吧,客人们都到了。”
“嗯!”程遥遥合上笔记本,起身跑向谢昭。
谢昭握住她微凉的手揉了揉,揣进自己口袋,两人肩并肩下楼去。
小别墅里,壁炉火焰明亮温暖,谢绯、奶奶、张晓枫、韩茵、黄六一群人坐在沙发上说笑谈天,茶几上摆着热腾腾茶水与点心。
地毯上或趴或卧着几只小奶猫,不听话的黑白小猫与橘白小肥猫你追我赶,威风的大狗吐着舌头第一个跑出屋子去。
屋内传来的笑声与灯光,令人一望就心生暖意。陆青棠穿得精神体面,提着精致礼盒笑吟吟按响门铃。
更远处,一辆汽车无声地停在路口,深黛色的天空中不知何时飘起了雪。
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
第216章 阴谋论与英雄救美
纸团丢在地上,正滚到一双黑色军靴前。谢昭捡起纸团走到程遥遥跟前,手中已经打开:“怎么扔了?”
“……”程遥遥哼了声,把头转开。
谢昭眸中闪过笑意,拉过她的手认真夸奖:“考得很不错。”
程遥遥唇角忍不住翘了翘,手被谢昭牵住的时候就没有甩开,语气还是酸溜溜的:“谁有你厉害,全级第一。”
谢昭看了眼面前红榜,终于知道这娇气包在气什么:“妹妹英语是全校第一,我已经听说了。”
“这些人传得也太快了吧?”程遥遥顿时眉开眼笑,一脸“也就一般般厉害”地摆摆手。
谢昭顺手接过程遥遥怀中的书,两人手牵手往校外走去,一路引来多少艳羡目光。
才走到车库,迎面冒出一群青年凶神恶煞地将谢昭拦住:“谢昭!你小子今天想走?”
谢昭笑了声,把程遥遥护在身后:“回头请你们喝酒。”
谢昭摘下程遥遥这朵高岭之花,还无声无息结了婚,简直是过上了万恶的资产阶级生活,一众单身青年群情激愤:“那不行,你小子偷摸娶了大美人校花还瞒着我们,今天就得补偿补偿我们受到的伤害!兄弟们,上!”
青年们扑上来,人多势众地将高大的谢昭压住。谢昭笑着抬手招架,反手将闹腾得最厉害的两个按下去:“别吓着我对象。”
一个戴眼镜的青年对程遥遥道:“嫂子,你瞧瞧这些人真是野蛮。我就不一样了,我这个人最讲道理,只要班长请我们去广德楼吃一顿,这笔账就一笔勾销啦!”
几个青年跟谢昭缠成一团,笑骂道:“广德楼一顿要小两百哪,你小子还真不挑!嫂子,你大耳光抽他!”
程遥遥笑得肩膀颤抖,道:“你们的事儿我不管。”
傍晚时分,晚霞温柔地在天边舒卷,晚风拂面,行人三三两两走在路上。路边有小贩挑着新鲜桃李葡萄,沙瓤西瓜一瓣瓣摆在摊子上售卖。更有卖冰棍儿、汽水儿的,卖衣服、鞋袜的,应有尽有。
程遥遥跟谢绯一人吃着个冰淇淋,在一个卖衣服的小摊子上挑选,问老板最近流行什么样式的衣服。
程遥遥道:“这些小摊子可是潮流风向标,看哪种款式卖得好,就可以看出现在流行什么。”
谢绯一脸崇拜地点头,遥遥姐懂得真多。
程遥遥买了件香江来的针织小背心,谢绯立刻举一反三:“遥遥姐,回头我给你做件小开衫。”
程遥遥奇怪道:“这背心就得单穿,才能显出身材。”
摊主是个三十来岁的女人,笑道:“就是,这姑娘身材好,胸是胸腰是腰的!这件儿卖得可好了。你也来一件儿?”
谢绯脸颊有点儿红,摇摇头。她平时连裙子都不太好意思穿,何况是这种布料少少的背心。
摊主拿件背心在谢绯身上比划,大力推销:“嗨,真的,我看你又瘦又白,穿着肯定漂亮! ”
摊主嗓门大了点儿,引得经过的一帮小混混看过来,眼前登时一亮。
两人都长得漂亮,尤其是穿着小洋裙的程遥遥,光是背影就倾倒众生,一头乌黑长发缎子般闪闪发光。
程遥遥转身,险些撞上个小混混。
小混混伸手来摘程遥遥口罩:“哟,这妹子怎么戴上口罩了?给哥看一眼?”
“拿开你的脏手!”程遥遥蹙眉,抡起包就拍开那人的手。
小混混嘶了声,斜着嘴道:“还挺有脾气嘛。”
五六个小混混团团围了上来。程遥遥冷着脸,谢绯吓得瑟瑟发抖,拉着程遥遥道:“遥遥姐,我们走……”
谢绯柔弱的模样格外招惹人,小混混冲谢绯吹口哨:“这个长得真漂亮,来,不就是想买件衣服吗?哥给你买……”
眼睁睁看着那只脏手伸到跟前,谢绯吓得哭起来:“你走开!别碰我!”
“你别碰她!滚开!”程遥遥怒喝道,转向周围围观的人:“有人耍流氓!快帮忙报警啊!”
谁知摊主早吓得躲到一边,路上其他人也多是观望,没几个敢出声说话的。
那小混混得意地笑道:“你也不打听打听哥是谁,我舅舅可是管这条街的!我就算在这儿把你扒光了……卧槽!”
小混混一声痛呼,被人从后头扭住了胳膊。
一个穿白衬衫高个子的青年站在他身后,斯斯文文地笑:“想把谁扒光?”
“你他妈……呃啊!别别别……痛啊!”小混混涕泗横流。
一个穿花衬衫的小混混道:“他舅舅是城管大队的,你他妈敢……”
他话音未落,肚子上就挨了重重一脚,整个人砸向了摊子,满地打滚。青年去势未减,眨眼间剩下的几个小混混也都滚了满地,哭爹喊娘。
程遥遥都看呆了,这人身手太快,她都没看清楚。
青年打完架,整了整衣领,彬彬有礼看向程遥遥和谢绯:“你们没事吧”
程遥遥早将谢绯拉到身后,放在唇边的警笛也收了起来。她见这青年身边还跟着几个高大英挺的同伴,心知此人来头不小,便道:“谢谢。我们没什么事,不过这几个臭流氓一定得扭送到公安局去!”
“这当然。”那几个青年原本都盯着谢绯看,此时瞧见程遥遥露在口罩外的眼眸与雪白肌肤,登时骨头都轻了,摩拳擦掌按住那几个小混混。
只有那桃花眼定定看了谢绯一眼,温声道:“我送你们回去。”
“不用了。”程遥遥摆摆手,拉着谢绯要走,没拉动。
程遥遥奇怪地看了眼谢绯,她脸颊绯红,眼神有些愣愣的:“小绯,发什么呆呢?”
“啊?我……”谢绯回过神来,脸颊更红了。
那青年不知何时走到了她们身边:“她是吓着了。如今街上治安不好,你们这样的漂亮姑娘最好别独自出行。”
“这是政府应该解决的问题,总不能把女人都关在家里吧?”这个话题大学里辩论过无数次,程遥遥脱口而出。
她说完才想起这人救了自己,不由得有些不好意思。谁知青年很认真地点点头:“你说得很有道理,政府已经在想办法加强治安,这个问题一定会尽快解决的。”
程遥遥满意地点点头,心道这话说的,政府是你家开的吗?
两人一边说一边走,那青年像是打定主意要送她们回家。只是刚才他救了自己跟谢绯,程遥遥不好意思赶他走,加之他一直维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说话也不惹人讨厌,程遥遥也只得接受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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