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涉江而来-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握着水晶摆台的手指越扣越紧,坚硬的棱角几乎要在我指尖磕出伤痕,我的目光也一直没有离开廖长宁,但是我几乎能肯定,他已经认不出我了,又或者,他早就已经把那个在他称不上很愉快的旧时光中只占据一小部分的小女孩忘记了。
  他的生活那么流光溢彩,遇到我就好像漫步云端的王者俯瞰众生的时候偶然邂逅了一片云。但对于我来说,见到他就像是一出黑白默片突然有了色彩和声音。
  那次校庆的讲座,我本以为事情只能到我从院宣传部摄影师的单反中拷贝一张我跟廖长宁中间隔着献礼教授的照片为止,再也不会有什么惊喜了,却没有想到,我人生的多米诺骨牌已经完全朝着不可预期的方向发展。
  

  ☆、生而为此(3)

  
  讲座结束之后,有在场的教授上台去跟廖长宁交谈,他还是瘦,人又高,下巴尖,不经意的站在那里就带着倨傲,不断有人来握手,他只是脊背微颔,握手也仿佛只是轻轻擦过一般,傲慢的不着痕迹。
  我站在外围没有立刻离开,只听见一群人围着他紧锣密鼓的用各种句式拍着马屁。
  莫晓楠这时突然在门口大声叫了我一句:“翘翘,翘翘,我在外面等你哦!”
  廖长宁顺着她目光的尽头看了我一眼,刚好我也在偷偷观察他,眼光碰在一起,我只好尴尬的转过头去。他的脸色没有一丝波澜,继续跟教授寒暄了几句,接着突然大方邀请道:“要不,请师弟师妹们一起吃个饭吧!”
  教授根本没有想到廖长宁会如此热情,又不好直接就立刻答应,倒显得自己好像上赶着一样,但是又舍不得拒绝这样扩大交际圈子延伸人脉的机会,苏文人精似的,立刻接了句:“这……方便吗?”
  顾雁迟更是不遑多让,笑道:“方便的,我安排公司的车来接一下。”
  他的话音刚落,一直安静侍立在廖长宁身后二三尺左右的那个助理立刻就低头拨出了电话开始安排司机车辆和饭店,这下教授也不再继续拿乔,只吩咐苏文招呼我们过去。
  饭局安排在一条不起眼的小巷中的一座老房子,院子不大,布置的却很别致清新,中庭是一个大理石堆砌的水池,池中养了几条锦鲤,飘了几朵牡丹花大小的碗莲,三两片荷叶,墙角有一片郁郁葱葱的竹子,人间四月天的景象,像是从电影中剪辑出来的画面。
  客人极少,内部装修也极低调,顾雁迟引着众人上了二楼主包房,花纹繁复的刺绣幕帘垂地,好似盛宴的帷幕开启。镂花落地玻璃侧门通往精巧的露天庭院,有好奇的同学忍不住走过去,却没有想到内里更有玄机,这里的视线极开阔,能看到故宫的橙黄的飞檐和远处的青山碧水。
  天色渐暗,湖色升腾起烟波浩渺,不一会,天空竟然飘起雨来。
  大家也从露台回到宽敞的主包,四面开了窗,又临湖,倒是有几分把酒临风的美意。
  菜色更是意料之中的精致,装盘也漂亮,但是我根本无心在此,一顿饭吃的食不知味。只听着大家推杯换盏之间对廖长宁的恭维声此起彼伏。
  我当时就觉得,这样的生活真是没意思透了,但是曾经宁静淡然的如玉雪仙人一般人物的廖长宁竟然也已经习惯了。
  吃过饭以后,顾雁迟送教授回去。
  公司的司机送同学,商旅车里正好缺一个座位,顾雁迟又刚好站在我身边,他顺势说了句,“那,这位同学就乘廖总的车回去吧。”并且十分绅士的替我拉开了副驾驶的门。
  因为下雨,又因为在场没有任何人质疑顾雁迟的权威,我也不敢说不同意,实际上当时我的心里波涛汹涌,面色却异常紧绷,不敢表露丝毫,我只好肃着一张脸上了廖长宁那辆中规中矩的黑色奔驰。
  后来,我渐渐通晓人情世故,才懂得了当一个人真的走到了一定的位置,有些事情他是不需要亲自去做的,他只需一个眼神,一句提示,身边就自会有人替他铺垫好下面的台阶,也只有掌控大局的人,才会有游刃有余的悠闲自得。
  廖长宁在驾驶位上坐下来,右手手指抵着嗓子咳了几下,我脱口而出问他,“你不舒服啊?”说完我又有点后悔自己的冒失。
  他翻了翻手旁的置物箱,拿出一瓶矿泉水,那么修长好看的手指,因为瓶子的低温略微显得有点苍白,他拧开盖子喝了一口,才哑声说了句:“没关系,一到换季就这样,老毛病。”
  他发动车子,驶入慢吞吞的车流。
  雨势越下越大,车窗上一片模糊,只看得到前面的车模糊的尾灯,鲜亮的红色在水迹里晕染开,像一朵开得太盛大的花。
  雨把车厢与外面的世界隔绝,形成一个狭小的空间。
  我突然有点享受此刻的静谧时光,有限的空间里,能闻到他身上若有若无的清冽松木香,干净温和。我偏过头去看他,雨天特有的银灰色光线里,他线条俊朗的侧面隐隐绰绰的,黑色眼眸映在阴影里。
  “饭菜不合胃口?”廖长宁熟练的转着方向盘,开始与我闲谈,“我看你几乎没吃什么。”
  我下意识的点点头,“嗯,吃不太惯。”
  “哦?你老家是哪里的?”
  廖长宁极自然的跟我聊着天,我却突然开始紧张起来。
  他的段数实在太高,只怕这个饭局就是从听到“翘翘”那两个字开始的,再加上这看似简单的三两句对谈,如果他真的有心试探,那么我的答案就已经能验证他心中所想。我怕是自己想太多,又怕自己冒冒失失的叙旧惹他反感弄巧成拙,更怕今天的事情只是巧合一切都是我自作多情,他根本都已经不记得我,心中患得患失的厉害,所以踌躇着不愿意开口。
  他也没再开口说话,车里只有音乐在响。
  我沉吟片刻,还是照实说了,“我老家在浙北一个叫连云的小镇,”然后我又加了句,“小地方,廖总可能没有听过。”
  如果他还记得我,如果那天他是直接问我,那么我也会给出最直接的回答。
  但他是用这种不紧不慢的跟我打机锋的方式来确认,我就要把问题再重新抛还给他。高手过招,讲究的是对等功力之间电光火石般迸发的快意,而那时,我跟廖长宁之间还隔着世俗感情所不能超越的背景鸿沟,距离还差的太远太远。任何东西一旦脱离现实的支点,都是非常容易夭折的。我已经不是懵懂无知孩童,也懂得他亦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对我义无反顾。
  而我想要的,恰恰是他的爱情。
  听了我的回答,廖长宁微微挑了细长的明眸,似乎是有点意外,他眉宇飞扬,低调的夺目,却没有立刻接我的话。
  前面刚好要等红灯,他靠在椅背又开始翻置物箱,看的出来他是真的不经常开这辆车,一边随口说道,“我小时候也曾住在那里,说不定我们以前还碰过面。”
  我听着他模棱两可一语双关的话,心突然跳的很快,但又不敢贸然接话,只好一味沉默。他递给我一张素白的名片,上面只有他的名字和一串数字,“这是我的私人号码,有事可以给我打电话。”
  每个人都有各自因循执着的路要走,而我的这条路才刚开始。
  我斗志昂扬地踏上期待已久的旅程,只觉得生活终于慢慢归于自己的掌控之下。我亦不想去计较这样的追寻究竟值与不值,只隐隐觉得,大概,生而为此。
  

  ☆、从前慢(1)

  我的家乡是浙北一个叫连云的小镇,京杭大运河从中间穿过。
  当地出大儒,丰子恺先生的缘缘堂就在镇子隔壁的石门。
  我的爷爷是县医院的老中医,退休之后在镇上开了间中医堂,我们住的地方跟镇上很多人家房子的格局一样,都是通进去有一个小天井,然后是两层楼,夏天的时候,没人住的天井里乱草横飞,望进去好像是某个原始世界。
  七岁那年,春节前夕,爷爷带我出门,因为是新年,所以我穿了一身簇新的棉袄,梳了两根当时小姑娘中最流行的羊角辫,爷爷还给我围上了厚厚的大红色围巾,又抓了几颗笸箩上新制的川贝枇杷蜜糖用牛皮纸包起来塞到我上衣的口袋。
  微雪薄寒,爷爷牵着我的手,一路走街串巷,偶尔能看到青石板上有别家燃放过的散落的红色的鞭炮碎屑落在薄薄的积雪中。廖长宁外婆的家族是当地名门,诗书传家,住在镇上街上一座三进三出的院子,是典型的江南院落,暮色四合时起了风,拱门旁的几株白梅的花瓣随着雪花翩翩飘飘洒洒。
  有爷爷相熟之人引我们进屋,里面没有现代化的供暖设施,但是角落里烧了壁挂暖炉,一室温暖如春。我忍不住小小感叹了一下,那是我一次明白了人与人之间所过的物质生活其实是不同的,也并不是镇上的每个人都住在有天井的二层木质小楼中。
  爷爷在正厅落座,我就站在他身边,有人端了一个摆满了奶糖和水果的青瓷托盘放在我身旁的圆几上。我一直都内心安定落落大方,但当时却突然涌起一些莫名的紧张,但还是乖巧的微笑着对来人说了句“谢谢”。
  廖长宁的外婆正在跟爷爷说话,此刻倒是看了我一眼,她笑着摆手招呼我到她身边,上下摩挲了一遍,她的手指非但没有想象之中老人家都有的粗糙,而且浑身都带着一种我说不上来的好闻的香木味道,她笑着跟身旁的人说:“带小姑娘去跟长宁顽吧。”
  然后我又看到她转头对爷爷说:“长宁在书房写字呢,一会儿再劳烦您给看看。不是我夸他,别的还不好说,他的书法倒是很拿得出手,尤其是米芾的《蜀素帖》,临了不下百遍的。”
  廖长宁的书房就在正院的一侧,规制颇为严谨,一面高及屋顶的大书架,中间一张紫檀书案,案旁陈列着白瓷笔洗,笔架上各式各样的毛笔琳琅满目。我好像漫游奇境的爱丽丝一样走进了另外一个我所不熟悉的世界,我有隐约的空荡荡的情绪,只趴在书房门边露了露脑袋,没敢直接进去。
  他正在专心下笔,并没有注意到我。
  廖长宁那天穿了件厚厚的毛茸茸的天蓝色毛衣,衬得他的侧脸格外白皙。铁灰色的修身牛仔裤包裹着长腿,裤脚盖在深蓝色的拖鞋上,深深浅浅的颜色,浓浓淡淡的铺陈开,好像一幅泼墨山水画一样赏心悦目,那远山近水后面还有无尽的景致可供想象。
  我幼时并没有接触过西方童话,只觉得当时的廖长宁就像隔壁三叔说的传奇故事里腾云驾雾主宰一切的神仙一样,是那种生活在天上的云彩里面的神仙。后来我才知道廖长宁其实就是典型的童话里所说的王子,而童话的结局是王子要跟公主在一起才能生活美满。
  我厚着脸皮大声清了清嗓子,又往前露出了半个身子。
  廖长宁这才抬头看到我,他有些意外,但随后就冲我招了招手,我立刻屁颠颠的跑了过去趴在了桌边,动作之迅速粗鲁只差点撞翻了他的砚台。我没有想到自己的动作幅度这么大,有些不好意思的红了脸,他倒不是很在意,拿起旁边茶盘上的白布巾擦了擦手指,低声问我:“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
  他的声音瓮瓮的,沙哑中带着浓重的鼻音,刚说完就偏过头去拿出手帕掩唇干咳了几声,那是一条深蓝色带小细格子暗纹的手帕,和他身上衣服的颜色说不出的相配。
  廖长宁看我一直没吭声,走过来笑着亲昵的揉了揉我的头发。
  我这才反应过来,连忙回答他,“我叫翘翘,今年七岁。”
  他别有深意的摸了摸我头上翘着的一个羊角辫,放在掌心里轻轻揉搓了一下我的头发,似乎想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一样,他的脸上突然绽放了一个极大的笑容,又重复了一遍我的名字,“翘翘……”
  停顿了一会,我问他,“你呢?”
  他怔愣片刻才反应过来,笑道:“我叫廖长宁,十四岁。”
  “怎么写?”
  “嗯?”
  “你的名字。”
  廖长宁笑了笑,重新拿起毛笔在砚台上舔了笔尖,铺开一张宣纸,冲我招手道:“来,”我站在他前面,紧靠在桌前,顺势窝在了他怀里,当时我要比他矮很多,歪着头的时候鼻尖正落在他的胳膊上,可以嗅到他淡淡的体香味,我有些飘飘然,甚至连大气都不太敢出,第一次觉得胸腔里的心砰砰跳的厉害,又听到廖长宁问:“你认识字吗?”
  似乎是因为怕我认不出,他并没有写繁体,只随手写了两笔正楷简体。
  廖长宁很喜欢文徵明的小楷,所以他的楷书也是既规整又潇洒,端正美好的不像话。
  我沉吟片刻,想了想说:“嗯,我认识后面两个字,”我拖长了声音念道:“长——宁——”。
  廖长宁点点头,又问我,“你会写自己的名字吗?”
  我点点头,然后又迅速的摇摇头。
  我想如果我真的在那张廖长宁写过自己名字的纸上签下我的狗爬似的歪瓜裂枣的名字,我一定会羞的钻进地缝里。
  廖长宁十分好脾气的没跟我计较,又接着说:“那我教你写。”
  他握着我的手教我怎样执笔,一边说道:“记住了,提笔后一定要保持手指的灵活度,笔杆能随时上下移动,左右旋转,这样笔锋才不会生硬……”
  他的声线是些喑哑的低沉,幽幽的盘旋在我的耳边挥之不去,他刚写完一个“翘”字,又忍不住搁下笔偏过头皱着眉头开始咳嗽。
  我见他这样有些害怕,就去摸上衣口袋里爷爷给我装的川贝枇杷蜜糖,每次我感冒嗓子痛爷爷让我吃完黑乎乎苦兮兮的中药都会给吃一个这个糖果,但是我又想起来刚才在客厅里看到的那种高级的奶糖,就有些扭捏的拿不出手。
  廖长宁一边咳嗽一边摆手向我示意他无事,我跟着他走到书房外面的小厅,他扶着沙发扶手慢慢坐下来,拿起手边的杯子喝了一小口水镇咳。他好不容易止住咳嗽,但还是有些喘,脸色虽然不太好,但是侧脸的线条清俊美好,他倚在靠背上闭目养神,长长的睫毛在旁边昏黄的落地灯光的照耀下泛着栗色的光泽,在我眼中就像一个漂亮脆弱的瓷器。
  我摊开手中的牛皮纸包,双手捧着献宝似的征求他的意见,“这个是药,可以治咳嗽的,你吃一颗?”
  他睁开眼睛看我,眸子中还有些迷惑,我连忙加了句,“我爷爷是医生,真的。”
  廖长宁有些恍然大悟,似乎是想起来了今天邀请的客人的身份。他的手指修长白皙,捻起一颗泛着琥珀色的糖果放进嘴里,他冲我笑了笑,他笑的很好看,他总是笑得很好看,然后他对我说了句,“谢谢你,很好吃”。
  我很开心他能相信我,好像受到了鼓励一样,我大着胆子继续说道:“我爷爷很厉害的,让他给你摸摸手,然后喝一碗药就好了。”我怕廖长宁嫌中药苦,所以特地干巴巴的伸出一根手指给他比划了一下,意思是只要一碗就行了。
  他显然是不信的,但还是笑着点了点头,附和我说,“好,我会的”。
  但他是那种能把敷衍也表达的像真的相信我一样的人,好像本来他就是相信我的。
  爷爷那天确实是受邀去给廖长宁看脉的,因为我在家里没人照看,所以就顺便带上了我。后来我玩累了,自己窝在廖长宁书房外厅的沙发上就睡着了,怎么回家的都不知道。再后来,我听说廖长宁回到大城市的家过年了,再次见到他的时候,已经是一年后的事情了。
  小时候的那种感情,是一种很浅泛的感觉,是无关风月的纯粹。
  毕竟,我当时只有七岁。
  

  ☆、从前慢(2)

  再次见到廖长宁,是在他母亲的丧礼上。
  恍惚觉得驰隙流年,一瞬星霜换。
  那年,刚过了惊蛰,正是春寒料峭,乍暖还寒的时候。几日连绵春雨后天空放晴,云间有几缕阳光投射下来。我正在屋内,听见院中有人走动,连忙跑出去。我那时性子极为跳脱,喜欢到处凑热闹,嘴巴又甜,镇上几乎没有人不认得那个宋老先生中医堂的小丫头。
  我站在门口,看一行人穿麻布白衣,正在跟爷爷交谈。
  旁边围着一群镇上的中年男女,身材胖胖的豆腐店的五婶嗓门最大,我听见她说,“真是可怜见的,白发人送黑发人,她嫁的那个男人到现在面都没露,听说是断气前离得婚,就怕死后法律规定要分家产呐。”
  我没从她脸上看到一丝悲伤的情绪,却看她扬起袖子抹了抹眼角。
  便立即有人附和道,“谁说不是呢,留下那么一个孩子,爹不疼娘不要的,听说他爸爸早就在外面找了女人呢。”
  “我还听说那女人连孩子早都有了,已经五六岁了。”
  “听说她男人家很有钱啊,看来有钱人真是没一个好东西。”
  “听说……”
  那时我还未能体会到人言可畏众口铄金的杀伤力,只是直到后来,我也从不喜欢听人背后谈论起别人的私隐八卦,仿佛被当做笑料一样付出廉价的同情心,那些�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