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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崽子_后紫-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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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从来都没有去过她爸的老家,从没想过度蜜月的时候会去。
  想去还真是一时兴起。
  她想看看那里的山,那里的云,还有那些隐匿在大山里的狼群。
  不过,勤简说,现在还有没有狼群都不一定。
  狼群在自然界有着超强的杀伤力,它们聚集在一起几乎没有什么天敌,唯一的天敌就是人类。
  现在,真不知道还有几处大山,没有被开发成旅游地。
  大青山虽然地势险峻又偏僻,但驴友是勇往直前的。
  “我可不是一般的驴友。”
  出发前,艾果儿还这样说。
  勤简撇了撇嘴,不发表任何意见。
  其实他也想那里的山,那里的云,还有那里的狼群。
  三个小时的飞行,他们在飞机旁的酒店住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坐上了大巴车。
  这一次,一共坐了七个多小时。
  再换突突突的拖拉机,突突了一个小时在山腰下车,剩下的路途只能靠脚走。
  “听说驴友能征服千山万水。”
  这次出行,艾果儿和勤简的装备都是一水的登山服和运动鞋。
  脱下高跟鞋的艾果儿,如同解除了枷锁恢复自由,在山路上欢快地蹦哒,连勤简都追不上她。
  艾果儿喜欢这种迎着风的感觉,叽喳的像只快乐的小鸟。
  “你慢点。”勤简背着背包,亦步亦趋地追随在她的身后。
  一抬眼睛,山里的阳光很耀眼,勤简笑了又笑,没有想象中的近乡情怯。
  这段山路,两个人一共走了四个多小时,才到达了大山最深处的小村庄。
  艾是这个村子里的大姓,全村还剩二十几户人家,十八户都姓艾,剩余的两三户姓裴。
  艾果儿和勤简没有在村子里多做停留,而是继续往大山的深处走。
  勤简凭着记忆将艾果儿带到了裴叔的小木屋。
  这片大山自从裴叔走后,就再也没有了护林员,倒是有一队森林警察,但并不常驻。
  正因为有那队定时巡视森林的森林警察,裴叔的小木屋尚算干净,简单收拾一下住人是没有问题的。
  天色渐晚。
  勤简用艾果儿捡来的树枝升起了一堆火,艾果儿拿出了睡袋。
  两个人分工协助,她铺好睡袋的时候,他打开了罐头,正在煮汤。
  艾果儿也走到了火堆旁,紧挨着勤简席地而坐。
  山里的月光很好,透过黑压压的枝桠缝隙,明黄的大月亮,像是挂在了许许多多的树枝上,沉甸甸的。
  周遭安静极了,只有一些虫鸟的鸣叫。
  感觉很好,艾果儿一偏头,靠在了勤简的肩膀上。
  一会儿看着他在火堆里添树枝,一会儿又看着遥远的星光。
  火光耀眼,星河灿烂。
  可勤简的眼睛就没有挪动过,她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他的眼睛里只有如雾如纱的皎洁月光。
  艾果儿很吃味地说:“既然你这么喜欢月亮,我们要是生个女儿就叫勤月亮好了!”
  “勤不是和……”艾果儿张了张嘴后,挑着眉又说:“勤和噙谐音嘛!就是你把月亮含在了嘴里,可别含化了。”
  勤简低头看见了她认真的小眼神儿,嘴角轻轻地向上浮起,思绪却不由自主一下子飘到了远方。
  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的曾经,突如其来地涌进了他的大脑。
  勤简还记得,也是这么深的夜,就是在这里,他第一次见到了艾青华。


第96章 狼王的小心思01
  艾青华的老家在茫茫的大山里。
  那里青山挨着绿水; 山顶直插云霄,到处都是鸟鸣。
  他十七岁下山那里; 那里还有漫山遍野的野鸡和野猪。
  不过听说; 最近像那些野物,已经很少才能看到了。
  少小离家老大回。
  说的还真是艾青华的境遇。
  他离开了大青山数十年; 虽说每年都会寄回去很多东西送给对他有所照顾的村民; 但并不曾再踏上那块熟悉的土地。
  这一次回去,还是因为老家传来了裴叔病重的消息。
  像裴叔的年纪; 时常生病是肯定的,从来都是报喜不报忧; 但这一次恐怕是真的不行了。
  旁的人也就算了; 裴叔却是救过他的命。
  他父母最初故去的那些日子; 要不是裴叔送来的山货,他是没办法扛过那个严冬腊月的。
  艾青华换了好几样交通工具,即使这样; 也还有一大段山路,必须靠他的双脚来丈量。
  山路崎岖; 尤其是入夜的时候。
  好在山里的月光很清明,而且这样的山路他并不陌生,这些年即使没再走过家乡的这一条; 但大大小小高高低低的山路,一年中至少要爬三百天。
  艾青华靠两条腿一共爬了三个多小时的山路,才到了裴叔的林场。
  裴叔做了一辈子的护林员,是整个村子里最有文化的人。
  当年; 就是裴叔告诉他,知识才能彻底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要不然,他根本不可能有决心走出大山。
  裴叔的小木屋似乎还和他记忆中一样,藏匿于茫茫的林海中,与之最近的村落,也得走上二十几分钟的时间。
  因为裴叔德高望重,即使没有子女,也有村子里的年轻人,自愿陪护。
  艾青华到的还算及时,裴叔的神智尚算清醒。
  用一双形如枯柴的手,紧紧地握住了他的。
  艾青华只见他费力地动了动嘴唇,但说出来的话声音极低。
  “太好了,我还能在死前见到你。”裴叔说。
  “华子啊,你是咱们村里最有本事的人,你发发善心,帮叔把骁养大,要让他读书,虽然他的话不多,可叔知道,他是个聪明的孩子……怎么也不能让聪明的孩子活的不清醒。”裴叔又说。
  “你这个聪明的孩子,怎么活的这么不清醒呢?”
  时间一下子仿佛回到了二十多年前,孔武有力正值壮年的裴叔,拿手指头戳着他的脑门子如是说。
  “学费不用愁,叔,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叔给你出……聪明的孩子一定要读书。”裴叔如是又说。
  艾青华晃了下神,终于在众人之中,看见了裴叔口中的另一个“聪明孩子”。
  那孩子似坐非坐似卧非卧,一个人静悄悄地呆在角落里,仿佛这周遭的人事都和他没有半点关系。
  不过那双眼睛可真是明亮,所有人的眼神都汇集到了他的身上,可他的眼睛没有一点的恐慌,眼睛里的光犹如漆黑的夜空中浩瀚的星河。
  是的,他的眼睛不是像星星,而是有浩瀚的整个夜空。
  艾青华迟疑了一下子,有无数个疑问从心头浮起。
  那孩子是谁?为什么别人看着那孩子的眼神全都怪怪的?
  还有,那孩子的眼神,让他不由自主脊背一紧。
  狼还记得,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艾青华,也是第一次看见与山里人不同的一种人。
  他戴着很斯文的眼睛,举手抬足都与那些人不同,不像那些人看见他就躲,更不像那些人一样看着自己的眼神里充满了敌意,最重要的是所有的人好像都很尊重他。
  就像狼群里地位崇高的狼王,不动声色地威慑着所有的狼。
  狼看着他的眼睛亮了一下。
  在他的心里,他是一头被狼群抛弃了的孤狼,还势单力薄、体弱多病,至少现在还暂时没有办法组建自己的狼群。
  彼时,狼还没有多想,只是用羡慕的眼神偷偷地打量那个戴着眼镜的“狼王”。
  他也想做狼王。
  养他的老头,在半夜时分,忽然没了声息。
  他见过猎物失去生命的模样,心里头明白那个有点烦的老头虽然没有流血,但他的生命静止了。
  屋子里的人骚动了片刻,便有条不紊地处理起了丧事。
  狼的耳朵里充斥着很多声音,十句有九句都和他有关系。
  “那孩子啊,裴叔叫他裴骁,裴叔养他五年了。”
  “那是谁家的孩子?”
  “没人知道,不过有一回裴叔喝醉了,好像说过这孩子是头母狼送来的。”
  “母狼?是我猎的那匹吗?”
  “那谁知道!”
  狼知道,那个人打死的就是送他来这儿的母狼。
  他听村子里的孩子讲过,偷偷地溜到那人的家外验证,看见了悬挂在墙上的狼皮。
  那天的心情,和今天晚上一样,很不舒服。
  其实那天他就想要报复的,却被随后赶到的裴老头揪住了耳朵。
  狼再抬起头来,晶亮的眼睛里,透着凶狠的光。
  艾青华正在和村子里的人说话,其实他也认不清楚都是谁,毕竟离开了许多年。
  只见一头,哦不,一个身影猛扑了过来,扑向了他身边刚刚还在说话的男人。
  谁能想到一个孩子而已,居然能把一个成年男人扑倒在地。
  那,那孩子,难不成真的是头狼?
  艾青华惊恐地瞪大了眼睛,震惊的张大了嘴巴,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众人把孩子拉开,鲜血顺着那人的脖子往下流。
  幸好,那孩子的年岁小,就算咬合力惊人,但力度到底有限。
  被咬的那人却急怒攻心,一翻眼睛,吓晕了过去。
  他的老婆在一旁嗷嗷叫:“他就是母狼养大的狼崽子,他根本就不是人,留着就是个祸害。”
  鲜红的血刺激了所有人的感官,群民们群起围攻,把那个已经被掀翻在地的孩子围在了中间。
  有人一巴掌甩在了孩子的脸上,正值壮年的山里人孔武有力,孩子的半边脸瞬间肿了起来。
  并没有理清情绪的艾青华,本能地把孩子挡在了身后。
  “交给警察。”
  “烧死他。”
  “烧死他犯法。”
  “交给警察有个屁用?”
  所有的人分成了两拨阵营,有两种不同的声音。
  村长还记得那个还没入土的老头临终都交代了什么,见事态发展到了这种地步,转头问艾青华:“华子,你说,你说这可咋整?”
  他一脸的焦虑。
  艾青华镇定了下来,安抚道:“我看啊,不管怎么办,都得等到天亮是不是啊村长?”
  “是,是。”村长咧着嘴附和。
  “不行,我们家百顺的脖子不能就这么被他咬了。就算不烧死他,也得往死里打他出出气。”
  “哎呀,老裴叔还没下葬呢!看在老裴叔的面子,百顺家的忍一晚再做决定都不行?再说了,赶紧让刘郎中给百顺看看脖子要紧。”
  百顺家的不出声了,跺了跺脚,冲到了院子里。
  满院子都是她尖锐的声音:“刘郎中,刘郎中……”
  刘郎中是在的,傍晚时分,还给裴老头号过脉。
  于是就这么办了。
  众人决定等到天一亮再处理那个小狼崽子。
  狼被关进了厨房里,外面骚乱了一会儿,很快就没了动静。
  狼没想那么多,静静地卧在温暖的地方,等天亮。
  可并没有等多久,厨房的门就动了一下。
  机警的狼睁开了眼睛。
  艾青华借着手机的亮光,准确地找到了狼的位置,对上了他闪着亮光的眼睛,很深沉地叹了口气。
  人的命运,真的会因为别人的一念之差,产生天翻地覆的改变。
  裴叔改变了他,也许他也可以改变眼前的这个孩子也说不定。
  进来之前,是因为实在放心不下,想来看看这个孩子好不好。
  毕竟刚才的情况太过混乱,他恍惚记得那孩子不止挨了一耳光,还有好几脚。
  进来之后,艾青华却在这一瞬之间下定了决心,“裴骁对吧!跟我走吧!我带你离开这里。”
  母狼已经没了,罗嗦的老头也没了,这里已经没有什么好值得留念的。
  狼只迟疑了一下,就一下子窜了起来。
  他记得刚刚那些人要打死他的时候,是这个人挡在了他的面前。
  狼分得清楚,什么是善意,更愿意“臣服”于强大的实力,蛰伏、耐心地等待自己可以成为狼王的那一天。
  两个人一刻都没有耽搁,借着月色,匆匆地往山下去。
  时间点掐的刚刚好,天亮的时候,处在山脚下的狼回头看了一眼高耸巍峨的大青山,跟着甩了甩凌乱的头发,迈着大步往前进。
  前路未知,可勇猛的狼什么都不害怕。
  这是狼第一次接触山外的世界,和书里看到的很像,又不完全一样。


第97章 狼王的小心思02
  “我跟你说; 不要随随便便用咬人来解决问题。
  人的血液并不干净,有很多病毒; 比如令人恐慌的艾滋病; 就是通过血液传染。如果你咬的那人刚好有艾滋病,如果你的嘴巴刚好烂了一点; 你就完蛋了你知道吗!”
  不知道。
  什么是艾滋病?
  什么是完蛋?
  这人说话真有意思; 说的都是狼听不懂的话语。
  狼皱着眉,打量着四周的环境; 这个屋子可真干净。
  比他以前睡的狼窝可干净太多了,比裴老头的小木屋也干净。
  床单和被罩都是雪一样的颜色; 狼爪子小心翼翼地摁了上去; 一个黑色的手掌印赫然印在了上面。
  狼觉得很好玩; 一爪子又一爪子地印了上去。
  艾青华在酒店的房间里洗漱,这几天一直都在路上,连脸都没有好好洗过。
  但心里有些许的不安; 不敢把那个孩子一个人放着外面。
  他的速度很快,简单冲洗一下就出了洗浴间。
  天呐!他看着在床上撒欢儿的孩子顿时目瞪口呆。
  狼也怔了片刻; “嗖”一下窜下了床,躲在了角落里。
  这是艾青华第一次后悔,为什么要多管闲事?
  可紧跟着这种情绪就不见了。
  他埋怨自己; 这世上很多的悲剧,都是因为有很多人怀着他刚刚的心理造成的。
  人,可以冷血,但不可以麻木。
  他认命地叫来了服务员; 多付了一笔清理费,重新换了被褥。
  艾青华很深沉地坐在床边,眼睛一直在盯着角落里的孩子。
  孩子的眼神一直躲闪,不肯和他对视。
  这个孩子从开始到现在都没有说过一句话,裴叔咽气的时候,他分明从孩子的眼睛里看出了悲伤,但这个孩子一滴眼泪都没有流下来。
  而且,从那个孩子对百顺的仇恨来看,他应该就是母狼养大的,不是那些村民胡说。
  裴叔养了他五年,那么在这五年里裴叔都教会了他什么?这是个未知。
  临危受命的艾青华没能和裴叔做个有效的交流,那会儿他没想到他真的会带这个孩子走,那会儿想的最多的就是给村长一笔钱,把孩子寄养在谁家。
  现在艾青华傻眼了,他很后悔,对这个孩子了解的太少。
  这要是一张白纸还行,怕就怕这张白纸被抹上了蜡,写啥都费劲。
  艾青华发愁的姿势很明显,捂着头,龇牙咧嘴。
  裴老头头疼的时候也这样,狼看到过。
  他从角落里闪了出来,把刚才那人给他倒的水,又递给了他。
  一双小黑爪子,捧着一个透明的水晶杯。
  杯子递过来的时候,里头的水一颤一颤,晃动了好几下。
  艾青华的愁容顿时消失了一半。
  他接过了水杯,一饮而尽。
  再一次上下打量着孩子:“裴骁,你要洗澡。”
  狼的眉头顿时蹙到了一起,“嗖”一下又窜回了角落。
  艾青华搓着手说:“我知道你能听得懂我说的每一句话,那现在你就听好了——必须要洗澡。其实我也挺不喜欢洗澡的,山里人靠山吃山,我小时候也就夏天到小溪游泳的时候洗洗澡,其他时间,谁洗澡呢!以后要是光咱俩一块儿生活,你不洗澡我不洗澡要臭就臭一块儿了,可是不行啊,我家还有一个闺女,我闺女是个事儿精,我要是不洗澡她能罗嗦死我,你要是不洗澡,我估计啊她会用武力解决问题。男人不能和女人打架知道吗?你要是不想总挨掐的话,至少得保持表面干净。”
  狼又被绕晕了,脑袋瓜子分析了一下局势……很复杂。
  他就是这么晕乎乎的,被艾青华丢进了浴缸里,洗出来的水,都是浑的。
  还别说,洗干净的小孩除了有点瘦,长相挺出挑。
  破旧又脏乱的衣服已经不能穿了,艾青华请酒店的服务员给他买来了两套童装。
  真的是人靠衣装,再一看,谁也想象不到一天之前,这孩子能把一个成年人咬伤。
  在县城里短暂休整了一天,艾青华带着孩子坐上了回程的大巴,跟着再换火车,两个人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三更半夜。
  狼躲在艾青华的背后,第一次看见那么细皮嫩肉的小姑娘。
  小姑娘穿着粉色的小睡裙,露出藕节一样的胳膊,和比藕节要粗上不少的小大腿,白白嫩嫩的,看起来喷香可口。
  狼什么都不怕,那一瞬间,忽然害怕自己一爪子,挠伤了她。
  新的狼群果然如他判断的一样,很舒适。
  虽然不在高耸巍峨的大山中,也没有到处都是绿色的大树,但小院子很宁和,还有每天都吃不完的骨头。
  肉这个东西,一旦吃过熟的,就再也受不了生肉的血腥。
  跟着裴老头的时候,吃肉的机会很多,但肉的滋味并不太好。
  同样的骨头,裴老头做的是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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