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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不忘:盛世豪门宠妻-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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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怕她从不喊他的名字,总是用“欸”来称呼他,
    哪怕在床上她总是像一条死鱼一样,自己不愉悦也不取悦他。
    但是这些詹姆斯都不在意,他固执的相信,他们之间有爱情,而这也是他等待多年的爱情。
    当然,也别指望他有了爱情,就忽略了自身的欲望,
    可以这么说,当詹姆斯在拥有爱情的同时,还拥有着三个性伴侣,
    他觉得,这是生理和心理需要的完美搭配。
    詹姆斯很忙,经常全世界各地到处飞,但是她不忙,她也不会主动找他,
    在詹姆斯看来,她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她住在一个老旧的公寓里,也没什么朋友,
    他也不知道她究竟有没有工作,
    所以每次他去找她,睡完她以后,会很慷慨的给她一万美金,
    他想,她应该需要。
    她喜欢抽烟,那种细长细长的女士香烟,
    她喜欢穿旗袍,但是不是很爱惜,
    而且那些旗袍看起来很劣质,
    就像是早些年中国小酒店里迎宾小姐穿的那种。
    不过她很漂亮,也很妩媚,
    身材也很好,很有手感,詹姆斯觉得摸起来不输于西方女人。
    他不否认,情人里,她是他最爱的一个,也是最上心的一个,
    尽管她根本没办法满足他,
    但是谁叫他迷上了这个中国女人呢?
    更确切的说,这个女人身上,有他中国梦的缩影,
    所以他想紧紧的抓住,
    既然抓不住她的灵魂,那么能够抓住她的身体也是好的,
    最重要的是,这样可以完成他的梦。
    偶尔,两人激情过后,他也会问她,“你的家乡在哪里,我们要不要回去看看?”
    女人只是淡漠的看他一眼,然后用涂着大红色指甲油的手在床头柜上摸出一根烟,点上,
    朝他吐吐烟圈答道,“中国啊!”
    那模样,竟让詹姆斯想到了他之前看到过的一部中国电影里的女主角玉墨。
    不知为何,他总是能从她的身上看到旧时中国的影子,
    冰冷、淡漠、绝望。
    但这些,只让詹姆斯更加迷恋她,这是男人身上的奴性,在没有进化完全时,他们喜欢奔跑,喜欢追逐,喜欢新鲜,喜欢去征服,
    女人越是表现的毫不在意,很多男人越是兴趣高,
    尤其是在床上,哪怕她一丝反应都没有,他也可以折腾她一晚,
    那是一种心理需要,而不是生理需要,
    与其说他是爱上了她,不是说他爱上了自己幻想中的她,
    只不过他分不清楚罢了。

  ☆、216。第216章 :来自凌氏的橄榄枝

詹姆斯一直都站在商场的顶端,毫不夸张的说,每天都有猎头给他打电话,邀请他去各个公司入职,
    这就是职场顶端的优秀人才,不是你去找工作,而是工作找上你。
    这其中也包括中国的公司,当然也包括来自凌氏的橄榄枝。
    那是一个晴天,詹姆斯从北欧出差回来,就急急忙忙的赶到了她的公寓,
    然后两个人做了整整一个上午。
    他洗完澡出来之后,也没有避讳她,直接打开了电脑,
    然后在处理邮件的时候,被她看到了那封邀请他入职凌氏总裁的邀请函。
    她一丝不挂的站在他的身后,少有的温柔,少有的亲昵,
    柔若无骨的将整个身体趴在他的背上,“亲爱的,我想回国了。”
    她的眼神有意无意的瞟向那封邮件的内容,
    詹姆斯本来就是个聪明人,“你想我去凌氏入职?”
    “当然,凌氏可是国内最大的集团,要是你能去做CEO肯定能赚不少钱!”
    她的表情很夸张,罕见的表现出了她对钱财的热爱,
    他一直以为她无欲无求呢。
    “我在美国一样可以赚很多,甚至比凌氏开的价格更多。”他没有丝毫炫耀的意思,只是在向她阐述一个事实。
    “可是人家想和你在一起,又想回国,怎么办?”
    他一直以为她是矜持的,淡漠的,原来她还有会发嗲的一面,
    不过也是,她这种妩媚的长相,要是不会发嗲,未免也太过可惜了一点。
    詹姆斯没有马上答应,当然,也没有马上拒绝,
    他是在商场摸爬滚打的生意人,那双冰蓝色的双眸里,
    无时无刻不在透露着小心翼翼。
    还好,没有得到他回复的她,也没有继续纠缠,只是兴趣寥寥的睡觉去了。
    事情到这里,詹姆斯以为这一页就这样翻篇了,
    他其实是不想去中国任职的,商场如战场,
    美国这片战场,是他熟悉的主场,他可以将大部分对手杀到片甲不留,
    但是中国那片战场,他是陌生的,
    并且他深知,那里卧虎藏龙,
    不是他能够游刃有余掌权的地方。
    又是什么让他最后改变主意来到中国的呢?
    又是什么让他心甘情愿到凌氏集团任职的呢?
    女人,那个中国女人,
    古语云:英雄难过美人关,
    三十六计中,包含了美人计,
    所以可想而知,从古自今,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
    男人,总是过不了女人那一关。
    那次之后,她就消失了,
    她搬出了她的那间旧公寓,他就找不到她了,
    因为他不知道她的姓名,不知道她的年龄,不知道她的出生地,
    他什么都不知道!
    可笑而可悲的是,他最熟悉的,是她的身体,
    那副年纪的躯壳,仅此而已。
    她是他的信仰,是他年少时的东方梦想,他怎么能失去她?
    詹姆斯发了疯一样在整个唐人街找来找去,
    他问了很多人,
    他走了很多地方,
    可是见鬼,居然没有一个人认识她!
    没有一个人能够提供有用的线索!
    那段时间,詹姆斯无心工作,天天在酒吧里喝的烂醉如泥,然后就和各个肤色的女人开房,睡觉,他发泄着身体的狂躁,
    可是他心里的空虚,却没有人来填补,
    他没有想到,失去她,带给他的是毁灭般的打击!
    她刚消失的那段时间,他是想不通的,明明都好好的,怎么就变成了黄粱一梦呢?
    她去了哪里?她还活着吗?
    她为什么离开?她到底爱不爱他?
    谁说男人不会胡思乱想?
    如果没有,只不过是还没有陷入爱情罢了,
    陷进去的男人,一样会胡思乱想,见不到情人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想。
    詹姆斯想了很久很久,才想明白,
    她大概是回中国去了,
    她大概是想家了,
    她大概不是不爱他,只是在跟他赌气而已,
    想清楚之后的詹姆斯立刻辞去了在美国的工作,然后给猎头打电话,告诉他们,
    他决定去凌氏任职。
    不是为了赚钱,不是为了雄心壮志,
    而是为了一个女人,为了一个抛弃他的女人,
    他知道,只要他出任凌氏集团的CEO,
    她就一定会笑靥如花的回到他身边,
    她就还是他的东方梦想。
    对于这段关系,詹姆斯带着些许狂热的偏执,
    以至于聪明如他,竟然没有看出这只是一个局,
    又或者,他骨子里也认为女人其实是轻贱的,
    怎么可能有那个本事设局困住他?
    很多的败仗都是始于轻敌,而这一次,她这一招请君入瓮,胜的漂亮。
    因为凌氏集团催的急,所以詹姆斯很快就入职了,
    当然他也很快被凌氏集团的千金凌晓召见了,
    他很讶异,因为在她的身上,他看到了傲气和智慧,
    他想,如果不是他已经遇上了她,
    那么他极有可能会爱上凌晓,
    换句话说,如果詹姆斯同时遇上她和凌晓,
    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凌晓,
    因为凌晓很特别,漂亮,张扬,带着东方女人独有的韵味,这些,是她身上没有的。
    不过詹姆斯也不后悔,因为很明显,凌晓看他的眼神并不友善,甚至带着一抹蔑视,
    没有哪个男人喜欢被女人用这种眼神看,
    对于詹姆斯来说,凌晓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但是她不同,
    她唾手可得,他喜欢追逐,但不代表他喜欢过度奔跑。
    入职凌氏后,詹姆斯对于工作并没有那么的上心,
    她还没有来找他,这让他有些焦虑,
    他非常讨厌这种失控的局面,
    可是现在,他除了等,也着实没有其它的办法。
    她再次出现,是在一个午夜,她化着浓浓的妆,穿着一条黑色紧身短裙,
    在他喝酒的酒吧里热舞,
    詹姆斯几乎是一眼就从舞动的人群中认出来她,然后一言不发的带走了她,
    直到将她按到了他的床上,进入到她的身体里,他才在她耳边说道,“我想你。”
    短短的三个字之后,他又开始了没完没了的折腾她,
    直到她脸上的妆已经花的不像话。

  ☆、217。第217章 :美人心计

旧时,在民间广泛流传着美女蛇的故事,说这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名,倘一答应,夜间便要来吃这人的肉。
    据说,那美女蛇最喜欢将漂亮的脸蛋露在墙头上,有男人看过来,她就会一笑,然后隐去。
    有些女人,分明就是没有心的,笑的越妖娆,其实越寂寞,
    她们仗着一副好皮相,在男人的世界里为所欲为,
    说白了,不过是各取所需,互相利用罢了。
    “想我?想我的什么?身体吗?”她在他身下的时候,还是一如既往的没有反应。
    詹姆斯和她上床时是不喜欢看她的眼睛的,
    那双眼睛里,不仅无神,而且满是淡漠,
    女人的淡漠,总是比男人的淡漠来的绵长悠远。
    “为什么不告而别?为什么一个人回国?”他趴在她的身上,没有动,冰蓝色的眸子里显出了一抹稚气,和他的年龄那么的不符。
    话问出口的那一秒,詹姆斯觉得有些窒息,那种感觉就像是有双手狠狠的抓着他的心脏,
    不是疼痛,而是难受,非常非常的难受。
    “因为我想回来呀!”她的手,在他背上拍了拍,语调轻浮,动作舒缓。
    她像是雾里时隐时现的花,他怎么看,也看的不真切。
    她始终没有回答她为什么不告而别,而詹姆斯也没有再问,她可以找到一千个一万个理由来敷衍他,
    但其实他的心里比谁都要清楚,真正的理由只有一个:她根本不在乎他。
    当一个男人发现用心留不住一个不爱他的女人时,
    他就会改用别的手段,钱或者是其它,
    过程不重要,结果很重要,
    男人要的,不过是女人能乖乖的躺在身下,
    如此而已。
    “我现在是凌氏集团的CEO。”说这句话时,詹姆斯是看着她的,他想要第一时间看到她的反应。
    不出所料,女人看起来非常的高兴,甚至用眉飞色舞来形容都不夸张,“亲爱的,我就知道你会为我而来!”
    她的声音很甜腻,像是放多了甜蜜素的糖。
    “嗯,我为你而来,所以不许你再离开我。”他俯视着她,那是他最喜欢的角度,
    只有这样,他才会觉得猎物已经被捕获,亦或者说是被驯服。
    “你没听说过吗?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还有一句,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她的眼神告诉了他,她的心底根本就没有他。
    这些更加强烈的激起了詹姆斯的征服欲,他那双冰蓝色的眼睛里燃起了熊熊大火,
    他将声音压的很低很低,“如果我说不可以呢?”
    那语气,分明是威胁,因为得不到而威胁她,因为害怕失去而威胁她。
    “欸,你觉得你的话我会听吗?我是你的谁?而你又是我的谁?”
    她的视线,从他冰蓝色的眼睛上移开,望向了窗外,
    这座公寓的视野很好,很宽阔,
    “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她的语气难得的正经,难得的伤感。
    詹姆斯不是很懂这段话,但是他可是感受到这背后的荒凉,
    他仿佛能看到她的内心一片荒芜,
    不带一丝情意。
    后来,他们过了一段相对平和的日子,像是最平常的情侣那样,
    他很忙,她很闲,但是他每天还是会尽量抽出时间陪她,尽管她似乎并不在意,
    她偶尔也会出去几天,但是会提前告知他,
    无疑,她很爱美,他经常看到她呆在镜子前涂涂抹抹,
    而且在一起久了,他发现她还整过容,
    譬如说,他抚摸她的胸时,会发现有些硬,有些不自然,
    譬如说,他们接吻时,她总是会异常的小心不让他碰到她的鼻子,
    譬如说,他托起她的下巴时,很明显的感觉到里面填充了异物。
    但是这些,他虽然有些不满意,也没有过多的在意,
    毕竟,说到底,他爱的不是她的身体,而是一种感觉。
    “在凌氏工作开心吗?”洗完澡后的她,端着两杯红酒来到书房来找他。
    詹姆斯正在做着最新的数据分析,看了她一眼,什么也没有说,也没有赶她走的意思,
    埋头继续工作着。
    她也不恼怒,也不着急,只是在一旁静静的喝着酒,
    一副很有耐心的样子。
    书房里,男人在工作,而女人在喝酒,
    没有什么奇怪,也没有什么不妥,
    詹姆斯在接手凌氏集团之后,发现方北辰是他继安泽之后,第二个欣赏的中国男人,
    他曾经和安泽不止一次交手,安泽一向胆大,出手快而精准,
    而从凌氏集团内部的资料看来,方北辰则更擅长的是稳健,他心细如发,
    总是能从细枝末节中找到出口,而且在管理上,他也喜欢广泛采取众人的意见,
    这大概也是凌氏这些年能够稳健发展的原因。
    “亲爱的,”三个小时之后,似乎她的耐心已经全部耗尽,她有些不耐烦的唤了他一声,然后嘴里含了一口酒,吻住了他,
    就这样,她把酒一点一点的渡到了他的嘴里,场面很是香艳。
    电脑上的屏幕由亮转暗,慢慢的就变成了一片漆黑,可是他们还在继续,
    她虽然极力的想要好好表现,但总是有些显得心不在焉,
    男人和女人之间的那点事,只有双方都投入,才能够有激情,有愉悦,
    詹姆斯任何着她在他身上放肆,但是却没有过多的回应,
    并且,他开始认认真真的思考了起来,
    都说,爱情的保质期只有四个月,
    四个月之后,大脑就会慢慢恢复理智。
    詹姆斯是真的很迷恋她,也是真的有想过,她不愿意说,他就不去知道她的背景,
    但是人就是这么奇怪,压抑久了的想法,会在某一时刻出其不意的蹦出来,
    还异常清晰。
    他看着她,从上到下,仔仔细细,她穿着一身性感的睡裙,她的腿很长,也很漂亮,
    她的双手在他的腰间摸索着,
    但他知道,她不是真的想要,
    她在逼着自己。
    “你究竟是谁?接近我的目的又是什么?”他第一次,用这么冰冷的声音同她说话。

  ☆、218。第218章 :任务之后的任务

骗子T,在成功让凌俊卖掉凌正浩手里的凌氏股份后,接到了一个新的任务,
    那就是牵线搭桥,让凌正浩和陈祖合作,这是任务的第一步,
    然后让陈祖将陈氏高价卖给安东明,这是任务的第二步,
    最后,让陈祖成为安氏第二大股东,这是第三步。
    这三步,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没有凌正浩卖掉股权的大笔资金,没有陈祖和安东明的交情,
    这安氏第二大股东的位置,陈祖就不会那么风光的坐上去。
    很显然,这个任务比前一个任务要难得多,
    因为对方不是凌俊那样好哄骗的脑残富二代,而是在商场上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江湖。
    本来骗子T是不想要接这个活的,不是难度太大,而是他觉得没什么意思,
    争来争去,无非就是为了钱,
    和他一样,骗来骗去,也是为了钱,
    人在某些瞬间,最讨厌的其实是自己,并且这种讨厌会转接到和自己相似的人身上。
    后来,组织上的人说,雇主指定要他,没办法换人,
    T心里虽然不情愿,但也只能接了下来。
    这段时间,S市的天气一直不是很好,烟雨蒙蒙的天气一直延绵不绝,像是无穷无尽。
    这样的天气让他烦不胜烦,因为没有办法去公园晒太阳,阴沉的天空剥夺了他唯一的爱好,
    并且他有些心神不宁,心底有一种非常不好的感觉。
    这个任务之后的任务,透着些莫名的古怪,
    这一行,有自己的行规,那就是雇主的信息是绝不能透露的,甚至连执行任务的T都不知道,
    往常的任务,雇主他也不知道,反正他也不在乎,办事拿钱,公平简单,
    可这次,他突然对雇主有些兴趣了,
    那个人是谁?
    又为什么指定他来完成这个任务?
    根据他多年的行骗经验,已经之前执行的任务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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