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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同人)[瓶邪]番号为零的部队-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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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喂,你什么表情,情况有这么严重吗?”吴邪拍拍裤腿,镇定自若地站起来。“我猜猜你在想什么。”
张起灵的眉毛微微有所动。
“我刚才不是捡了一堆商朝的东西,全部价值连城。”吴邪指着自己的百宝袋。“所以我推想,我们现在呆的地方跟小花下来的地方不是同一处。至于为什么春秋战国时期的斗下面会有这么个神秘洞穴,我也不清楚,但是看见家燕的爪印,我忽然联想到商朝的起源传说。”吴邪顿了顿:“简狄生契。”
“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吴邪咧嘴:“贪嘴的下场便是无端端怀了孩子,不过帝喾有我华夏之大度,不像约瑟那么小气,还要主的使者在梦中显灵才容得下玛利亚母子。对不对,张副团座?”
☆、第二十九章
第二十九章
吴家的长孙吴邪,并不是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相反,在学习钻研精神方面颇得其父真传,是老师最喜欢的那种学生。
吴家乃盗墓世家,虽然不及张家历史悠久,但这些年积累下来的相关书籍、知识,吴邪全部研究过。别看他年轻,他在古董鉴定方面造诣很深,对各朝历史也很熟悉,尤其擅长历史方向的逆向推理。
吴三省总说:“如今政府的考古行为完全是在法律允许下的盗墓行为,与其处处受其约束,还不如直接盗墓来得痛快。”
就是因为这句话,吴邪留洋没有选择考古学,而是念了一门不相干的专业。
张起灵在此之前不了解吴邪,大概这世上很多事情都无法入他的法眼,所以吴邪也不冤枉。作为张家的年轻族长,张起灵的过去比吴邪更加痛苦,更加精彩,如今遇到吴邪,一个被黑眼镜私底称作最擅于窥探人心的家伙,他现在已经开始窥视自己的心了吗?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契是五帝之一帝喾之子,却传说他是因为母亲简狄沐浴时吃了一颗玄鸟蛋才怀孕生下他。他的后代建立了商朝,并尊玄鸟为神,也就是图腾,所以便有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这种说法。”吴邪犯了毛病,与他父亲一样,只要开讲就停不下来。平时啰嗦也就算了,连王盟都会找借口不听他说话,然而如今对面是一竿子打不出一个屁的闷油瓶,他这话匣子彻底关不上了。
“玄鸟是什么?玄是黑色,玄鸟就是黑色的燕子。我国境内燕子种类不多,以家燕最常见,即便是公元前,简狄见到的燕子也多半是家燕。《山海经》说,四翅鸟类,羽毛呈淡黄色,喜食鹰肉,性暴戾,居于平顶山。一开始玄鸟的形象是燕子,后来不断发展为有鸡冠,鹤足,孔雀尾巴,看起来便是凤凰了。然后呢,那个上古神话里的女战神九天玄女娘娘,原始形象正是玄鸟,于是传说她是商朝始祖,严格算来,契的父亲是她,母亲也是她,简狄不过被人借腹生子,她还是轩辕黄帝之师,西王母的左膀右臂,她……”吴邪忽然瞄着张起灵不说话了。
其实张起灵没有表现出半分不耐烦,与王盟的反应那是大相径庭,沉默的,安静的用黑眼珠子望着你。这个闷瓶子说起来倒是很好的倾听者,只是吴邪不知道,张起灵不想听对方讲话时,即便你磨破十张嘴皮子,他都不会搭理你。
“我扯远了。”吴邪骤然觉得十分口渴,但水全部被用来灭了火,他只好忍着。“唉,我说这些只不过想证明这里与殷商有关,这个圆形……不,约莫是椭圆,让我想起卵,你意下如何?”
卵,椭圆,椭圆形的卵。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正是张起灵此时的想法。至于这个洞,古时商朝疆域北至蒙古,东北至辽宁朝鲜半岛,南至湖北、湖南、江西、福建等,西至甘肃新疆,东至海滨东海,囊括了夏朝的所有疆域,那么安徽自古以来属于商朝势力范围,会发现商遗址十分正常。而且,没有什么墓葬是椭圆形的,以张起灵的经验判断,这个地方更像是古时祭祀之所,玄鸟,卵,乃殷商先民祭拜神明之地。
“那个,我没听说过椭圆形的墓葬。”吴邪也在旁边道:“没有棺椁,没有明器,他们在这里挖个阴森森的洞穴难道别有用途?这里特别大,藏支军队绰绰有余。”
张起灵举起蜡烛,从左边移到右边,再从右边移到左边,如果真是卵,那么即使看不到全貌,他也能想象出这里的环境。比如,一个黑色的空心鸡蛋。
空心不空心,现在说不准,尚存留下爪印的生物。吴邪本来随他一起观察,片刻后,被他的金麒麟亵裤晃了眼睛。这样,吴邪又想笑了。
“团座。”张起灵猛地回头。
吴邪一怔,“嗯?”
张起灵快步走来,伸手拽过吴邪,吴邪懵头懵脑,被拉到一边。接着,吴邪在火光的照耀下看到刚在站的位置新出现了一个浅浅的爪印。
“不会吧……”吴邪忽觉周围阴风阵阵,“家燕,不,玄鸟的鬼魂?”他居然没发现,他不站在哪儿么?
这种地方碰到什么都不稀奇,张起灵是倒斗的,兼职……算个命卜个前程凶吉,捉捉鬼,砍砍粽子。不过这些全是吴邪的臆想,张副团座兼职就只有砍粽子,捉鬼这手艺,吴邪的二叔曾教过,但被他当做封建迷信直接无视了。
吴邪搓了搓手,单裤穿起来比两条裤子冷,这张起灵不废了他的裤子多好,如今是他冷他也冷。啊,不对,张起灵看起来一点都不冷,他还是人吗?
张家,基本不是人吧……这个吴邪以后有所领教。
吴邪自言自语:“唉,我是凡人。”然后肚子“争气”的发出一阵叫唤,“咕噜噜。”
张起灵瞥了吴邪一眼,从百宝袋里掏出袖珍罗盘,巴掌大小,黄金打造,花纹繁复细密,再度闪瞎吴邪的眼睛。吴邪不禁翻了个白眼,心道张家怎么这样俗气,什么都是金的,金裤子,金罗盘,其实不是金器具更易于保存么?吴邪也打开百宝袋,像张起灵一样掏来掏去,掏出了雅霜牌雪花膏。他脸色一变,赶紧把雪花膏塞回原位,接着拿出一大块被纸包裹的干牛肉。
“团座。”张起灵的目光轻轻落到吴邪的百宝袋上,“我给你的印章还在吗?”
吴邪撕下一半递给张起灵,可张起灵不要。“拿着啊,为什么不吃?”吴邪不满地叨叨。“印章我收的好好的,在百宝袋里,你放心,我即使丢了命,也不会丢你的印章。”他们口中的印章正是张起灵作为信物送给吴邪的族长印章,红高山石材质,雕刻成麒麟踏鬼的模样,与鬼玺极其相似。
张起灵摇头,语气平淡,“那个东西没有命值钱。你把它装好,我去探路的时候,它能做个辟邪之物。”
“你要辟邪?”吴邪准备去掏印章,却在下一刻,拧眉怒目,直勾勾瞪着张起灵,“你还没打消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的念头,你当我是什么,累赘吗?”
“我一个人比较方便。”吴邪发火,张起灵依旧不为所动。
“行。”吴邪笑了,风度翩翩的,是他经常在霍秀秀面前展现的笑容。
张起灵以为他同意了,转身便走,结果吴邪一把拽住他的胳膊,笑意如故,“张副团座,你要敢把老子留在这里,老子出去后马上跟你离婚。”吴邪一字一顿地道。
☆、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
吴邪很有种,敢威胁张起灵,先不谈威胁对方有没有效果,一般人有胆子威胁张起灵吗?何况还以这种理由。不过,现下吴邪的威胁似乎有那么一点儿作用,若吴邪执意要离婚,张起灵还能逼婚不成?跟吴邪离婚,张起灵上哪再去找一个能不被张家轻易抹杀的男人。中国这么大,并非没有人选,但是牵涉太广的话,张起灵更麻烦,最好局限在他们这行当里。
“张副团座,离人正如恒河之沙,我们分手后,你一定会遇到新的良人。”吴邪紧握张起灵的手腕,说得煞有其事。“小花就不错,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他符合你的条件。另外,如果参谋长愿意,他也可以啊。”
黑眼镜……还是算了。解大帅的公子?貌似可以考虑。张起灵低头看了看吴邪的手,长这么大,被人触碰的机会少之又少,黑眼镜最多搭一搭他的肩膀,拍一拍他的背,原来人的体温是这样温暖,比起冰冷的粽子,果然还是人更好。
“咳,你想清楚。”见张起灵聚精会神盯着自己的手,吴邪不自然的咳嗽一声,要是吴邪知道张起灵此时正拿他与粽子比较不知作何感想。
很久很久,至少吴邪觉得很久很久,张起灵终于出声了。“团座。”他看着吴邪的眼睛,淡漠地道:“信。”
真是惜字如金,言简意赅!吴邪恨得牙痒,他哪有本钱跟张起灵讲条件,他那天不怕地不怕的女侠母亲正囚禁在张家呢。
“你在这里等我,我很快回来。”张起灵将蜡烛递给吴邪。
“我就不能和你一起去么,我也……”
张起灵摇头。
“我能帮上忙啊。”
张起灵这次连头都不摇了,只是安静地望着吴邪。
“好,好,我等!”吴邪愤怒地接过蜡烛。
张起灵又看了看吴邪,走远后,还回头瞄了他一眼。吴邪瞪着黑暗中暂时停驻的人影,故意大声说:“副团座早去早回,莫不要我朝思暮想,最终化作望夫石!”
张起灵身形一滞,万年不变的表情有了一丝波澜。
吴邪想:“老子恶心死你。”
张起灵走后,偌大的“卵”里便只剩吴邪,吴邪找了块干燥地儿坐下,将蜡烛插在地上,使劲嚼着他的干牛肉。就这样静了会儿,四周没有一丝声音,吴邪觉得血液已经停止流动,只为不打破这份安静。
“郁闷……”
说完这句话,吴邪忽然抖了一下。刚才在走路,自然比不过静坐时对周围产生的感观,特别心里又起了鬼神的念头,总觉得这里存在玄鸟的魂魄,可魂魄岂能在地面留下爪印?
吴邪抓起蜡烛,仔细地将周围打量一番,张起灵离开一刻钟后,他终于从百宝袋里拿出张家族长的印章。“要我安于现状在这等,我也是男人啊。”他自言自语道。
不想等,不想什么都不做,只在原地等待结果。他也是有骄傲的,祖国孱弱饱受欺凌,为了学习先进的思想文化,寻找强大之道,那年他执意留洋,现在投身军队,不就是因为无法等待吗?吴邪朝张起灵消失的方向望去,一直走下去的话,至少有一半几率碰到那个闷油瓶。
祭坛,无论古人还是今人,通常择风水宝地,最不济要见着天空,谁会在黑漆漆,阴森森,不见天日的洞里祭祀呢?
吴邪走了一阵,毫无经验的他不像张家族长般遇到过无数这样的祭坛,他是在一路思索假设,一路自我否定后,才勉强产生了这里是祭祀之所的念头。仿佛为了应证他的话,他的脚踢到一个东西,待将蜡烛移过去细细打量,赫然发现不远处堆满了人骨。岂止是人骨,还有猪、牛,商朝历来以活人祭祀,这些人全部是奴隶。吴邪后退几步,就他一个人的时候,在这样阴森可怖的地方忽然见到几千年前的骨骸,饶是男人也会害怕吧?
“可怜。”吴邪沉默了。
如今,中国人在入侵者面前比这些古代奴隶强上多少?之所以为奴隶,乃部族战争中失败被俘,中国现在也失败了,因此得到同样的结果,被人任意宰割践踏,下场凄惨。
吴邪绕着走了一圈,最后回到原位,除了骨骸,什么都没看到。“张起灵呢?”他突然想,“张起灵也见到这些骨骸了吧?”走了这么久,还没遇到张起灵,这家伙尚未往回头?脚程是不是太快了些,追都追不上。
吴邪站了一会儿,经过数千年岁月的骨骸早已不复当初的颜色,埋在土里的看不到,接近地面的已经染上土地的颜色,而上面的则像是黄白色。它们没有腐朽,哪怕是暴露在空气里的也没有腐朽,这情况非常奇怪。一般说来,除了埋在土里的,几千年的骨骸不可能保存得这样完好,简直似新死的一般。难道他们含冤而死,怨气不散,所以骨未化土?或是这些骨骸根本不是商朝留下的?毕竟老盯着骨骸相当耍庑八湫挠幸陕牵环⑾忠熳矗龆绦敖�
“该死的金亵裤,你到底在哪里?”吴邪迈出步子的同时,嘴里嘀咕道。这才多久,继闷油瓶之后,他又给张起灵起了个新外号。
“咚……”物品落地的声音。
“咚……咚……哗啦!”
吴邪背对骨骸堆,肩膀哆嗦了一下。
风,是风,携着土腥味儿,腐臭气息的风。它不是凭空而起,它来自动物扇动的大翅膀,因为吴邪已经听到这样的声音。
吴邪僵硬地回头,蜡烛火苗被风吹灭,四周重回黑暗的那一瞬间,吴邪看到一只从骨骸堆里钻出来的,水牛般大小的,脖子上挂着东西的,张着双翅的鸟。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快速吹起火折子,吴邪仅用了几秒的时间,当火光重新燃起,他第一眼见到的是一只蓝黑相间的巨燕。
没错,是燕子,喙短而宽扁,翅狭长而尖,尾呈叉状,脚短而细弱,趾三前一后。这只巨燕的毛色闪烁着金属的光泽,尾巴好似剪刀,总觉得即使是羽毛也能剪断人的脖子。
吴邪咽了口唾沫,看那燕子,不,玄鸟的爪子大小与地面的爪印大小并无二致,由此判定留下爪印的正是此鸟。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吴邪心道是不是还要跪拜它?说得再邪乎,玄鸟到底是家燕,是益鸟,主要以蚊、蝇等昆虫为主食,应该不吃人吧!
吴邪摸了摸张起灵给他的印章,那时候,张起灵说自己走后他就靠这个辟邪,可这个怎么辟邪?玄鸟还不是出现了?再说这又不是黑驴蹄子黑狗血,难不成叫他用印章砸玄鸟?
它不吃人吧!
玄鸟一动不动,站在骨骸堆里,深陷的眼眶中嵌着两颗黑眼珠,看起来历经沧桑,仿佛穿过亘古的时空,从遥远的年代凝视着吴邪。
吴邪被这眼神盯得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鸟……不会真从商朝活到现在吧?老妖怪,成精了,活化石,难怪能够不声不响在自己身边留下爪印。想到这,吴邪低头往脚边瞥,要死,还真有一串痕迹分明的爪印,围城一个圈,圆心正是他。
“你……”吴邪欲言又止。对面是只鸟,能说什么?张起灵从这里走过时,它没出来吗?不一会儿,吴邪忽然意识到,妈的他什么时候看到张起灵的脚印了?但不可能啊,他前进的方向跟张起灵一致……等一等,毕竟太黑太宽阔,路上走岔了也是理所当然。吴邪现在顾不上分析自己为什么没有遇到张起灵,当务之急是处理这只鸟。
鸟依然站在骨骸堆里,静静的,尾羽泛着神秘的微光。吴邪注意到它好像没有伤害自己的意思,而且脖子上挂着的东西看起来有点眼熟。
玄鸟的脖子上挂了什么呢?
是一个椭圆形的青铜器,半个手掌大小,已经生锈了,依稀可见外面雕刻着人脸。这人脸,纵目大耳,双眼斜长,耳廓内有花纹,吴邪看不清,本能认为是粗犷的卷云纹。
吴邪不是神人,说是卷云纹就是卷云纹?不,他只是在报纸上看过,今年三月,报纸刊登了D。C。葛维汉率领华西大学博物馆科学发掘队从四川广汉月亮湾挖出的文物。
D。C。葛维汉是哪个?他全名大卫·格拉汉姆,是华西大学博物馆馆长,出生于美国阿肯色州,后来以传教士的身份到中国述职,取中文名葛维汉。其实,他不止是神职人员,更是一名考古学家,美国史密斯索尼学院委任他为搜集员,从中国搜集各种标本送回学院。
关于月亮湾遗址,这事儿不是今年才出,一九二九年春天,有个叫燕道诚的农民从自家挖了许多古董出来。都是些什么古董?璧、璋、圭、圈、钏、珠、斧、刀及玉石器半成品共四百余件,除了拿去试卖的,其他的全藏猪圈里了。
燕道诚很聪明,他相信财不露白的古话,所以月亮湾有文物这件事捂了至少快两年才传到葛维汉的耳朵里。起初,是一些古董商人循迹而去,后来随着各种渠道及信息的不断打通、流传,又因为燕道诚禁不起利益诱惑,才将这事说了出来。燕道诚泄密后,这些国宝很快经由古董商之手转卖外国人,再由外国人转移至国外,流落异乡。同时英国传教士董宜笃对这件事起了兴趣,联系葛维汉,组织了一支考古队对月亮湾进行了初步挖掘。
吴邪记得自己看到这篇新闻时说的第一句话是:“葛维汉和董宜笃,他们都是外国人啊。”好在被考古队挖掘出来的文物最后全送到了华西大学古物博物馆。
现在,那只玄鸟脖子上的青铜器分明与月亮湾遗址的文物风格一致,古商朝的青铜器不是这种风格,如果吴邪连这都搞错的话,吴一穷估计立刻吐血身亡。
吴邪与玄鸟对视,玄鸟的眼睛比吴邪大,吴邪顿时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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