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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宠--恶魔兽爱-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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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直视林小咪那双带有强电力的雾蒙蒙双眼。他微微眯眼,眼中泄露的危险气息太过强烈,不由得让林小咪的心莫名一抖。好可怕的男人,气场强大到才一眼就让她产生害怕的感觉。那是什么,就好象他是一头残暴的狼,随时就可以把她一口呑下。

    直到那一群人已经走过办公室的门前,林小咪才回过神来。暗暗摇了摇头。想想她好象从来没见过这个男人,绝对没有和他结过仇。那人可能天生就长的这么的危险可怕,长成这样,不是他的错。

    “哇,他真的好帅,特别是那双眼睛好有魅力,不由自主的就会被吸引。”

    “我喜欢他的气场,看上去有种目空一切的冷酷。”

    “切,一群花痴,帅什么?你们没看到他的眼神那么危险吗?!特别是看小咪时,就好象小咪欠了他几百万没有还。那眼神,就想要把她吃掉!”

    一名男同事实在是受不了这些女生象没见过男人似的一直在犯花痴。但他吐出来的话,却让大家不由得哄堂大笑。

    接近下班时,看到公司的老总走在那男人身边,态度很是谦和。貌似亲自送这几个穿黑西服的男人离开公司。

    “那些人好象黑社会喔!都是黑色的西服!”

    “会不会是来公司讨债的,看老总的态度,那么殷勤,看着很象啊。”

    办公室里的同事又开始七嘴八舌的小声议论。这一次,那一群人径直而去,没有再转过头看他们一眼。

    下班前五分钟,发生一件大事。全公司的人被召集到会议厅。老总的话让大家知道,原来,他们公司被人收购了。也就是从明天开始,换老板了。

    回家的路上,林小咪低着头,有点闷闷不乐的走在人行道上。她家和单位只有两站路,平时,她都是走着回家。

    想到公司被收购的事,同事都在担心到时可能会被裁员。她也有点忐忑不安。公司好多同事,都是本科学历,象她这种大专文凭的其实已经最低的学历了。她好不容易才进了这家公司,不想被裁员掉。

    工作时间稳定,收入也不低,就算现在她已经不做那份“临时聘请特助”的兼职,她和弟弟的生活也没有问题。

    她不想再回到打零工的日子。四年前,妈妈和小龙的爸爸因意外双双过世。两姐弟都不想去孤儿院,家里也没几个亲戚,而且也没有人愿意收留他们两个。当时,她只能辍学养家。那时候的日子真的很辛苦。没有学历,年纪又小,才十五岁的她,只能四处打点零工。早上早起,送牛奶,送报纸,白天晚上都到餐厅做服务员。

    好不容易利用有限的时间,自习考试,在半年前混了个大专学历,有资格进了这家公司。她真的很不想失去这份工作。

    有人撞了她一下,背着的小挎包瞬间就被夺走。低着头走路的她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大惊,往前追去。一边还喊着:“抓小偷啊!”

    下班时间,人行道上很拥挤。她虽然有一米六八的个头,但还是看不清前方夺走她挎包的人是哪个,只能糊里糊涂的挤着人群往前追。

    好在,除了之前做那份“临时聘请特助”的兼职时总穿高跟鞋。平时,她都是喜欢穿平底鞋。所以一路追着跑还不算累。

    包里的钱倒是不多。只是那些证件什么的,补起来很麻烦。她不想弄丢了。

    她正往前追着,又有人挤了她一下,她看到一个高大男人的背影,从她身边跑了过去。速度快的惊人,硬是挤着人群很快就看不到他穿着粉蓝衬衣的背影。

    林小咪口里喊着“抓小偷!”追了好几分钟,都没见到有人拿着她的包在逃。泄气的她,以为再也找不到包了。低着头站在街边,喘着气。

    “这是你的包吧?”

    一只熟悉的包递到她的胸前,那是她被抢的小挎包。好听又有点耳熟的男音响起。她接过包,口中一边道谢,一边抬起头看向站在她面前的年轻男人。

    粉蓝色的衬衣,高大的身形,帅气的脸庞,白皙的皮肤,温文尔雅的出众气质。短而有型的黑发在夕阳下闪着耀眼的光芒。他在对着她微笑,那唇红齿白的笑容,就象是清晨最温煦的一抹阳光,带给人莫名的信任感。

    “怎么?才几天不见,就不认识我了吗?”男人那清澈如水的眼眸似乎也在对她微笑。

    “是你!”林小咪愣住了。没想到这个城市还真的很小。她以为都不会遇到他了。可才没过几天,居然是以这种方式重遇。他帮她夺回了被抢走的包。

    “你看,我们又见面了!那么,我们可以成为朋友了吧!”男人的声音和他的笑容一样,让人心动。

    !

 第四章 笑容

    温志诚,男,三十岁。外表高大帅气,气质出众,温文尔雅。事业有成,公司总裁。

    按理说,象这样有财有貌的人中之龙,又到这样的年纪,身边应该美女围绕,交过的女朋友也应该不少。

    可是,他却是个异数。留学回国之后,一直忙于事业。身边虽然也经常有美女,名媛纷纷向他示好。可是,他都没有接受。不为别的,就是没有一个女人能让他产生心动的感觉。

    他可以说是一个白手起家的男人,虽然有点家底,但基本上都是凭自己的双手开创了自己的事业。如今的他,身家早已高达数亿万计。

    由于父亲在他上高中时就已经过世,家里又只有他一个独子。平时,他去公司工作,他老妈在家就倍感寂寞,想早日抱上孙子的想法日益强烈。看自己的儿子一直都不交女朋友,还以为他那是害羞,没女人缘。所以,最近几个月变着法的托人帮他介绍女朋友相亲。

    他又不能拂了老妈的意,可是也实在厌烦三天两头被老妈叫出去和人相亲。又不能随便找个认识的女人应付此事。因此,在关系特别亲的手下的建议下,就找了代理中介公司,只因为听说有“临时聘请特助”,无论你需要的是什么样的角色,她们都能帮你达到。

    对温志诚来说,找个不认识的女人假扮他的女朋友,糊弄一下老妈。比找一个认识的女人去假扮要好的多。给钱就了事,不会有什么后遗症。

    可是,他没想到因为找了“临时聘请特助”,却让他自己产生了后遗症。

    那一天晚上,代理中介公司为他找来的女孩子,有着暗红色波浪卷发,拥有一双雾蒙蒙的电眼,以及曲线玲珑的身材,只一眼,就让他的心瞬间狂跳。

    也许真正的爱情就是这样,只需一眼就足以让人泥足深陷。他一直就期待并相信着一见钟情的爱情。在他看来,靠长时间慢慢培养起来的,那不是爱情,而只是感情而已。

    自从那天,那个女孩陪着他和他老妈一起吃了晚饭后,他老妈才彻底放弃了帮他安排相亲的事情。而他也真的很想和这个女孩能继续下去。但那天,她只愿意让他送她到他们碰面的地方。虽然他知道她的手机号码,但她却事先声明,那号码只谈生意,其它的,免谈。

    就这样,一个星期没有见到她。他实在是很想她,就以给她生意为借口,让她再出来假扮他的女朋友参加和老同学的聚会晚餐。

    她虽然很客套很疏远,但在所谓的“工作”面前却非常尽职。在众人面前非常合格的扮演了他的女朋友。对他体贴照顾,眼里似乎只看的到他。对他轻声细语,极其温柔。

    那晚,他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男人。因为美的夺目的她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而她的眼里却只有他。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有错觉,仿佛她真的成了他的女朋友。

    那天晚上,参加完聚会晚餐,他又送她回到他们碰面的地方。他为了想要再见到她,就和她说,再过几天还要再光顾她的生意。可她却回答,那天是她最后一次做这份兼职。因为一点私人理由,她以后都不会再做“临时聘请特助”了。

    他向她提出了想和她成为朋友的想法。但她却婉言谢绝了。她跟他说,如果还有缘再见面,到时,就当他的朋友。

    从第二天起,他动用所有关系,查了全市所有叫郑薇的女人的资料和照片,却没有找到她。他这才知道她的名字郑薇是假名字。他找到那个代理中介公司,那边却有他们坚持的职业操守,不愿透露她的真实资料。

    无奈的他再打她的手机,却是停机状态。他估计那个号码应该也是为了这份兼职而准备的。当那份工作停止,那号码也失去了效用。

    他真的很想能再次遇见她,所以,他想到了他们两次碰面的地方,那个街角处。他想着,或许,她有可能经常在这一带出现,所以才每次让他在那里和她碰面。

    这几天,他一忙完公事,就傻傻的在这一带溜达,希望能有幸遇到她。没想到今天傍晚,他真的看到了她,一眼就见到在马路对面低头走着的她。

    今天的她打扮的比那两次见面时要朴素多了,T恤,牛仔裤,球鞋,黑绸般飘逸的长发。但是,一样是那么的美。在马路对面的人群里,她是那么的显眼。让人一眼就只看的到她。

    他开心又着急的过马路,想要快点走到她的身边。却远远的看到她的包被一男子给抢了。他看到她在追,因此,他跑的飞快,越过她,追了过去。虽然不是太容易,但还是在几分钟后帮她夺回了那只包。

    他走回她的身边,把包递给正靠在街边,跑的有点气喘的她。夕阳下,他看到她边向他道谢,边抬起头。当看到他的俊脸时,那一瞬间,她露出可爱的错愕表情。他不由得笑了。这次,他们真的是重遇了。在两人最后一次见面的几天后,他们真的有缘又再见面了。

    所以,他笑着向她开了口:“你看,我们又见面了!那么,我们可以成为朋友了吧!”

    对他来说,只要能成为她的朋友,他就有信心,以后,一定能成为她的男朋友。因为,既然有缘再见,那么,他就绝不会放开她。她是他这三十年来,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让他心动的女人。

    金色的余辉下,她雪白的小脸泛着迷人的红晕,那双电力十足的勾人眸子有点含羞带怯。

    她抬头望着他,对他绽放一抹比花还要娇美的笑容。在人来人往的人流中,她大方的向他伸出了小手,握向他的一只大手。声音如黄莺出谷般的好听:“你好,重新认识一下,我是林小咪,很高兴成为你的朋友!”

    他又笑了,发自内心的笑,原来,她的真命叫林小咪。但他没注意到的是,他的笑容在阳光下特别的闪亮耀眼,也瞬间迷惑了她的心。

    !

 第五章 珍惜

    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公司被收购,新任总经理一来,全体员工就整整开了一上午的会议。让林小咪放下心来的是,没有要裁员的迹象。她一颗忐忑不安的心暂时放了下来。

    但下午临近下班时,却有人来喊她去人事部。这一路上,她吓的够呛。心里想着,难道真的因为自己的学历不高要给挤出公司了吗?

    “林小咪,你来公司工作已经有半年多了,各方面表现很不错,说实话,你离开公司,同事们也会舍不得的……”人事部经理是位四十岁左右的男士,林小咪认识他,之前因为公事见过他几次。是个很有亲和力的人。可是他现在的话,却让林小咪的双手紧张的攥在一块。

    “明天你去总公司报道。”经理的声音又再度响起:“你被调到总公司任职了。具体事宜,你明天直接找总公司的人事部经理。”

    林小咪悬在半空中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总公司?原本她们公司没有所谓的总公司,也就是只有这一家而已。现在被人收购了,那这里就理所当然的成了分公司了。

    太好了。她很开心。虽然有点舍不得同一部门已经混的很熟的同事,但不管在总公司也罢,分公司也罢,只要没被裁掉就好。

    下班时间,和同事们依依不舍的道别后,林小咪怀抱着从自己办公桌上整理出来的一纸箱用品,离开了公司。抬头回望这幢大厦,工作了整整半年多,总归是有点感情的。

    她有些不明白,为什么单单调她去总公司。虽然她学历不高。可是工作却挺认真。但也不至于公司才被收购,她就被上头给注意到了。算了,她甩甩头。决定不再想了。反正也不算是件坏事吧。

    “小咪!”快到家时,居然意外碰到温志诚。一套米色的休闲西服,一张帅气阳光的脸。三十岁的男人,却看上去象二十五六岁般的年轻。

    “咦,你怎么会在这里?”昨天下班时,他们才重遇,他帮林小咪抢回了包,两人正式成了朋友。

    “我下午在附近办事。车就停在这边,才想着或许能碰到你下班。没想到还真碰到了。”温志诚勾起一抹笑意。昨天他们重遇后,是他开车送她回的家。当然知道在这个时候能遇到她了。

    “嗯。我是刚下班。”

    “这纸箱是?”

    “我明天要到总公司上班,所以,把办公桌上的东西全带回来了。”

    “小咪,一起去吃晚饭吧!我老妈去旅游了,一个人吃饭没味口。”

    “好。在我家吃。顺便认识一下我弟弟。”林小咪冲着他笑,她是真的把他当成了朋友。可能是因为他的外表又帅又一脸正气,很容易让人产生信任感。

    林小咪所住的小区已经算是很老的小区了。她住的这幢房子已有二十多年的房龄,很陈旧。一共六楼,她就住顶楼。这间小小面积的房子是她的继父,也就是小龙的亲生爸爸留下来的。幸亏有这房子,才不至于让她们姐弟在失去父母后变的无家可归。

    象温志诚这样有财力有身份又帅气的男人,做菜手艺却也是一流,这点真的让林小咪意料不到。真是个不错的男人。冰箱里有限的几样东西,他硬给煮出几盘色相俱佳的小菜。

    吃饭的时候,才上初三的小龙用很崇拜又很喜欢的眼神一直在打量温志诚。

    “哥哥,你做的菜真棒。好吃。比我姐都厉害。”小龙是一个眼睛大大,长的很可爱的小男生。因为家里很少有其它人出现,所以他现在对温志诚又新奇又喜欢。

    “呵呵,小龙喜欢就好。以后我会经常来做菜给小龙吃。”温志诚爱屋及乌,也喜欢小龙。其实温志诚的厨艺的确不错,那是因为早年在国外留学时,一个人生活所致。

    “小龙,你这么快就背叛姐姐了!”林小咪故意装着吃醋的模样,小嘴嘟起来可以挂油瓶,惹的大家都大笑起来。

    “哥哥,你是不是在和我姐交往啊。我姐她,可是从来没有带男生来过家里喔。”小龙说的是实话。以前的林小咪一天打好几份零工,早出晚归赚钱。半年前,进了大公司,情况才有所改善。虽然她长的实在是很漂亮,可是,据小龙所知,姐姐貌似根本就没谈过恋爱,更没有带一个男生回过家。

    “小龙!别胡说,我们只是朋友。”林小咪的小脸瞬间浮现两团动人的红晕。

    “小龙,我和你姐是朋友。但我很喜欢你姐姐,如果你不反对,我会加油追你姐姐的。”温志诚说的话,让林小咪愣了一下,转过头看到他充满阳光的笑脸,还以为他只是开玩笑。

    “好,我支持。”小龙打心里喜欢这个哥哥。如果有这样优秀的男生可以照顾他的姐姐,让她不用那么辛苦,他是非常乐意见到的。他的姐姐为了他失去的太多。

    晚饭后,温志诚在林小咪简朴的房间里稍微坐了一会,便起身告辞。他晚点还有应酬。林小咪送他走下楼梯。

    “小咪,我刚才说的话是真的。”夜晚的楼道口,很静,只有幽幽的路灯。

    “啊?!”林小咪一时没反应过来。

    “小咪,我喜欢你,从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了。你能做我的女朋友吗?”灯光下,温志诚更显的高大帅气。他足足比一米六八的林小咪高了一个头。那双清澈又迷人的眼眸直视林小咪那双雾蒙蒙的勾人电眼。两人对视中,似乎不断有碰撞的火花射出。

    “我……”林小咪绝美的俏脸顿时绯红一片,就象涂了一层胭脂。

    吃饭时,他说的话,她还以为他在说笑。他们才成了朋友,怎么才一天,他就要她做女朋友了?

    十九岁的她一次也没有谈过恋爱。一直以来都太忙了。最开始的几年都是早起晚归一天打好几份零工。虽然半年前进入大公司,不打零工了。可是前两个月她又兼顾了那份“临时聘请特助”的工作。

    她知道自己长的还算不错,可是,她从来也没有想过要跟一个陌生男人交往谈恋爱,一直想的都是要照顾弟弟,他才初三,至少也要等他上了大学,她才能放下心来。

    “志诚。我有弟弟要照顾,他才上初三。而且你也看到了,我的家境不好。你和我,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我们做朋友比较合适。”林小咪的语气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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