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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批判-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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惕。因为女人在这里没有叙述的权利,她们的声音被压制了,没有留下来。那么,你就必须细读现有叙述的字里行间,发现其中的破绽。这是分析史料的基本技巧。刚被奥巴马提名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拉美裔*官的Sonia Sotomayor,上普林斯顿本科时学的就是历史专业。她大一时遇到了历史系的教授Nancy Weiss Malkiel,后者手把手教她怎么分析地阅读文献史料,使她的思维能力有脱胎换骨的跃进。这大概也是她日后能最终登上司法界顶峰的基石。她的故事,完全印证了上面那位哈佛法学院出身的律师的话,读史料的功夫和律师的基本训练非常一致。  
  其实,不仅是历史,文学的训练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有时恐怕更加精深。我在北大读中文系时,上的全是满堂灌的大课,基本没有讨论。老师讲的,也多是些思想性、艺术性之类的陈词滥调。现在中文系的课也许新潮一些,但估计还是老师讲、学生听。对于文学而言,这种形式本身就是错的。因为这只有一个人在叙述,没有人挑战老师所垄断的叙述特权。我们夫妻正好在大致相同的时间在耶鲁读博士。我读历史,妻子读文学。我们经常在家里讨论彼此的阅读,我进而也从她那里补了许多在北大中文系文学专业所没有接受的文学训练。比如,她每读小说几乎首先要分析“叙述者的声音”,分析不同的叙述者看到的不同的现实,或者被叙述者有意无意忽略的现实,而不是把小说中的描写都当作“客观描写”。小说中的每一个字背后都有个叙述者,不同的叙述者有不同的目的,因而“事实”也随着这些目的的不同而变化。读者必须意识到哪段话究竟是谁的叙述,是否应该相信这个叙述者,在多大程度上相信。她经常和我讲,每位叙述者都是不可靠的。你要从文本分析中发现这种不可靠性。她举出芥川龙之介的《罗生门》,整个小说就是几个人对一桩凶杀案的截然不同的叙述,解构了事实的客观性。这活像是法庭上律师或公诉人各向对方的证人所进行的反诘问(cross…examination),引出的经常是各说各的“事实”,大家的目标也多是要破解对方的叙述。她以为《罗生门》写得太生硬机械,好像是在套用法庭反诘问的模式。更高超的小说,则微妙得多,破解其中的叙述模式时需要更精微的敏感力和洞察力。在许多场景中,一个人的叙述实际上有着双重叙述者。透过这双重叙述者来观察现实,比透过一个单纯叙述者的偏见更困难。比如,小说中经常写到一位老人回忆年轻时的事情。这时一个人嘴里就有两个叙述者。一个是年轻时的他,呈现的是那时他看世界的眼光所反映出来的“事实”。同时,还有一个“现在”的他,即几十年后“看”自己当年“看”到的事实。一个人在两个时空中的利益、情感、理智以及目的可以非常不一样。作为一个读者,你怎么破解这些?这是文学的问题,也可以是法学上的问题。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历史、文学和精英教育(3)
正是因为有这种多重叙述的复杂性,文学课最好是以讨论的方式进行。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大概是当今美国最有权威的文学批评家了。妻子特地去旁听过他给本科生讲的莎士比亚课。上课形式非常简单,从来不摆理论,就是大家围绕着作品讨论。即使是布鲁姆这么一位半神式的权威,也绝对不垄断课堂的叙述权利,尽可能多地让学生们参与讨论,让他们有机会从自己的角度破解文本中的各种叙述。妻子回来对我转述课堂的精彩之处时,也绝不是只讲布鲁姆的话,而是把许多本科生的洞见告诉我。有的时候,一堂课最精彩的“眼位”就是被一位十*岁的女孩子点出来的,是她自己的叙述。布鲁姆如果只顾自己讲、沉浸在他个人的叙述中,这个女孩子的叙述所体现出来的神采就没有人看得到。这样上课,多大的权威也会从学生那里学到不少东西,也不可能垄断叙述。课堂只有变成一个多重叙述的场所,才能反映世界的复杂性。  
  简单地说,读历史也好,读文学也好,都很像个侦探,和律师读法庭审判记录非常相似。法庭就是不同的叙述者的叙述的交锋。大家各说各的故事,虽然这些故事指涉的是一个现实。你必须破解叙述者的意图和“事实”之间的关系,而且经常要根据叙述者提供的事实推翻叙述者的结论,破解这个叙述本身。特别重要的是,你要寻找那些缺席的声音、那些被压制的叙述者,从他们的角度看待“事实”。奥巴马在提名Sonia Sotomayor为*官时,特别强调她所具有的特异素质——“感情移入”(empathy)。这个词在中文中很少谈,但在美国则经常被讨论。所谓“感情移入”,指的是一种能够进入他人的内心去感受世界的能力,而且这种感受能力甚至可以在不和有关的他人进行沟通的情况下就获得。这在读文学作品时特别重要。有这种能力的人,每每能非常敏锐地体会那些不在的、被压制的叙述者心中的感受,虽然没有机会和这些被压制的人进行任何交流;没有这种能力的人则往往完全麻木,看不到文本中没有提到的东西。读历史也是如此。那些从史料的字里行间发现问题、推翻既有的叙述的人,往往是那些具有“感情移入”能力的人。人文学科在这方面为学生提供了很好的训练。
  以上讲的这些批判性的阅读、破解既有的叙述、解构叙述特权、发现被压抑的叙述者的声音、通过感情移入理解他人等,是认识人和社会最基本的,又是学无止境的技巧。学生不管以后从事什么事业,首先要懂得如何解读生活的文本。这是北大应该提供的精英教育。让我最扫兴的是,全国高考五分之一的“第一”居然进了光华管理学院,学什么会计学、市场营销等专业。我们的文化还有想象力吗?以市场营销为例,这种专业固然有许多小技巧。但是,北大即使是为企业界培养人才,也应该培养企业领袖,而不仅仅是个推销员。企业领袖实际上就是个社会领袖。作为社会的领袖,你必须具有“感情移入”的能力,能够设身处地地理解各种人的心声。这样你才能理解别人是怎么感受的,以及你靠什么召唤别人。比如,最近美国汽车业风雨飘摇,三大汽车中两个破产。论者对美国汽车业失败的原因虽然各有各的分析,但共同的结论是这些汽车公司生产不出消费者想要的车来。要知道,汽车构成了美国独特的生活方式。美国至今还是世界最大的汽车市场,拥有最悠久的汽车制造传统。守着这么大的优势,怎么就不知道消费者要什么车呢?一位汽车评论家在《华尔街日报》上大声疾呼:“解雇那些MBA,雇用诗人!”美国汽车制造商之所以10年前做出了集中制造SBV的战略选择,主要是建立在对美国的家庭规模、购买力、油价,以及每辆SBV的赢利边际等数字的估算之上的。这是典型的MBA所教的经营,不能说不重要。而且,当你要推销这些车时,也确实需要各种市场营销的技巧。但是,作为决策的企业领袖,必须有“感情移入”的能力。也就是说你虽然无法和上千万的顾客沟通,但你可以本能地钻到他们的心里去感受这个世界,知道他们的好恶,这样你才能制造出打动他们的产品来。开丰田Prius的那种安静儒雅,和开悍马的那种横暴,是非常不同的感情。究竟哪个更代表消费者的感情?这不是MBA能训练出来的。但是,你在读MBA前学一些文学,懂得如何体会和分享别人的情感,你就可能获得打动社会的“感情移入”的能力。这也许能帮助你理解许多顶尖的MBA课程在文学本科和商学本科之间更愿意录取前者的原因。   txt小说上传分享

历史、文学和精英教育(4)
书归正传。我把我对历史专业的理解都诚恳地告诉了那位黑人女士。不过,我还必须具体解释什么是历史学的训练:  
  “历史训练并不是许多人想象的那样,是掌握一些历史知识,比如文艺复兴、宗教改革、法国大革命、美国独立战争、工业革命、第二次世界大战,等等。我从来不要求学生记住这些。事情明摆着:你要求学生记住,他们考试后也会忘掉。我所强调的是他们不会忘掉的东西。首先,历史训练你通过原始文献或尽可能是第一手的文献以及其他证据对过去进行调查;通过这些调查,把漫无头绪的零散事实连接起来,最终形成自己的论断或观点。然后,你要学会怎么陈述自己的观点,怎么用事实支持自己的每一个论断。总之,你要知道怎样变得有说服力。这难道和律师在法庭上的工作不是很接近吗?其实,这也并不仅仅限于法律。有位中世纪史学家说,研究中世纪的人搞情报工作特别合适。因为中世纪的史料残缺不全,你必须根据这些残缺不全的材料发现某种事实、得出最令人信服的结论。难道企业的运营不也是如此吗?一个企业总裁不可能获得全部的市场信息。他也不能坐在那里等待信息完备后再决策。他每天都在根据不完备的信息去理解不断变化的现实,并有所行动。这和历史学家的处境很相似。”  
  我讲着讲着,教室里的人越来越多,特别是许多家长,听得聚精会神。于是我更有兴致,借机进一步抨击大学教育实用化的倾向:  
  “你们大概知道,CNN每年都报道各种专业的大学毕业生的起薪。学化学工程的好像是排第一,能挣到七万美元。接下来的则是其他的几个什么‘工程’。美国的孩子一听‘工程’就怕,觉得自己数学不好、干不了,使这几个专业的毕业生成为稀缺人才。接下来起薪高的,差不多就是管理、财会等,有四五万美元。再看学历史、文学的,从来都是垫底的,仅挣三万多。如果你们拿这个衡量,也许确实不应该送孩子读人文学科。这太不实际了。但是,有个统计显示,那些本科读历史出身的商人,毕业15年后要比那些本科商学院出身的商人年薪更高一些。为什么呢?以我个人的经验看,学历史的学生一般更聪明一些。不过,更具体的原因恐怕还是大家日后上了什么研究院。比如,本科学历史或文学的毕业后经常找个临时工作,以准备读研究院。这种临时工作薪水少,压低了他们的平均起薪。不过,这些人恐怕比学商的更有机会在比较好的学校拿一个MBA,或者进更好的法学院。现在大学已经普及了。大学毕业不会被当成专业人士看待,而是个普通劳动者。你想成为专业人士,还要进法学院、医学院、商学院等。所以,选择专业不应该看你本科毕业后的起薪,而要看读哪个专业更有利于你进好的研究院。  
  “可惜,现在学生的想法太实际。特别是那些成为家里第一代大学生的孩子,因为缺乏家庭传统,对高等教育有许多误解,经常把大学当技校来上,找个财会等实用专业、学门手艺完事。还有些人试图在准备进研究院时抄近道儿。比如,他们想进商学院学MBA,就在本科读商学院。其实好的商学院并不一定喜欢这种学生,理由是他们本科太狭窄,课程和MBA多有重复。好的商学院更喜欢学文学、历史、数学、物理等不相干的专业的学生。法学院也是如此。许多家长希望孩子当律师,恨不得一进大学就要孩子读法学院。可惜,美国的大学本科基本不设法学院。有些学校为了迎合这种想提前上法学院的市场需求,就把本科办成法学预科,设置了一些准法学的课程,如刑事辩护。这听起来就像是法学院的内容呀。于是,许多学生选了这种专业,觉得自己申请法学院时可以先声夺人。他们往往不了解的是:法学院并不这么想……”

历史、文学和精英教育(5)
“是吗?”那位黑人女士打断我,“请告诉我:法学院会怎么想?”
  “哈哈,作为一个历史教授,我认为法学院宁愿你来学历史。”我这么说当然是半开玩笑。但是,这也不是全无根据。大家都承认,在美国学法学的事业顶峰是成为与总统比肩的最高法院*官。随着Sonia Sotomayor 进入最高法院,本科历史专业出身的*官成为最高法院的主力。我们不妨把现任*官本科时的专业排列一下:首席*官罗伯茨(John G。 Roberts),本科在哈佛读的历史;*官肯尼迪(Anthony Kennedy)本科在斯坦福大学学的政治学;*官史蒂文斯(John Paul Stevens),本科在芝加哥大学读的英文;*官斯科利亚(Antonin Scalia),本科在乔治城大学读历史;*官布莱尔(Stephen Breyer),本科在斯坦福读哲学;*官托马斯(Clarence Thomas),本科在圣十字学院读英国文学;*官Samuel Alito则在普林斯顿的威尔逊公共与国际事务学院完成了本科学业;*官Ruth Bader Ginsburg本科在康奈尔大学就读,专业我一时查不出来;新任*官Sonia Sotomayor则是普林斯顿历史专业的本科。屈指一算,九个*官中,至少三个是历史专业的本科,两个读英国语言文学。剩下的也都是哲学、政治学等专业。本科英文出身的史蒂文斯*官甚至直言不讳地建议:“学习法律最好的准备是研究诗,特别是抒情诗。”看来,想在法学界出头,文史哲还是第一正途。
  当然,我不会简单地以最高法院*官的教育背景来界定学什么本科专业最容易在司法界成功。历史本科占主导可能是个偶然,但是也不完全是偶然。在美国历史上,文史哲本科出身的*官总是在最高法院占主导。法学院对学生的要求其实也很能解释这是为什么。美国法学院录取委员会(Law School Admission Council)对未来法学院的学生的建议非常明确:“法学院想要的学生是那些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力、有良好的写作技能、对塑造人类经验的各种力量有相当的理解的人。这些素质可以通过各种大学课程获得。这包括人文、艺术、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那些以狭隘的职业导向为基础的本科教育,往往不是上法学院的良好准备。”几年前,有一个对美国各*学院院长的调查,让这些院长推荐那些希望进法学院的学生在本科时应该学习什么专业。结果,被这些法学院院长们推荐的头四大专业按英语字母排列为:英语、历史、哲学、政治学。看来,强调历史训练并不是我这位历史教授的个人偏见。于是我告诉这位黑人女士:“法学院希望你有更广阔的训练:有分析力(特别是批判性思维)、有感情移入的能力……总之,你要对社会有基本的理解能力,对别人有基本的理解能力,善于沟通表达,然后再接受法学的专业训练。我给你举个例子吧。你也许觉得本科学刑事辩护是进法学院的正途。但是,你法学院毕业后,不管是作为律师还是法官,你也许很少有机会处理刑事案。你也许会面对干细胞研究的案子。现在从国会到法院,不是到处都在为此辩论吗?面对干细胞的问题,法学院希望自己的学生在本科时进行什么样的专业准备呢?难道是刑事辩护吗?恐怕不是。相比之下,法学院大概更看重那些学生物、伦理、人类学、政治学的学生。这些学生可以把自己在不同专业中所获得的洞见带入法学院的课堂,让教授也受益。如果法学院仅招那些在法学教育上抢跑的学生,大家都有着刑事辩护之类的单一背景,学习重复的内容,那会有什么意思?”

历史、文学和精英教育(6)
我这番对历史系的“推销”,算是圆满结束。学生和家长们似乎若有所得。大家告辞时,那位黑人女士留在最后。她握住我的手说:“实话告诉你吧,我就是哈佛法学院毕业的。你关于法学院的那些话都非常对!我本科就是学人类学的。”我赶紧拍拍她的肩:“拜托,拜托。我班门弄斧了。幸好没有被你抓住。”
  事后想想,还真有些后怕。我一个学历史的,在那里向一个哈佛法学院毕业的人解释法学院的规矩是什么,没有闪失实在算是万幸。不过,我讲的实在是美国教育的常识,想错也难。那位黑人女士,在我看来是成心装不懂,要看看我这个当教授的到底懂不懂自己在干什么,要不要送她的孩子来。其实她的表演还有一层。美国依然有种族问题。许多人对黑人未必歧视,但很势利。比如,一位《纽约时报》的黑人女专栏作家,前脚搬进一个公寓楼,后脚就有一位白人母亲追上门来,问她是否愿意给自己看孩子,根本没有想到人家是大名鼎鼎的专栏作家。我碰到的这位黑人女性可能也是这样。她这身打扮,像个清洁工,别人容易看低她。她大概也是成心如此,心里在嘲弄这个社会。我说我万幸,不仅在于没有说错什么,而且也在于我认真地回答了她的许多问题,对她一直表示充分的尊重。这大概属于“感情移入”的技能吧。当然,这些都是题外的趣闻。信手写来和大家分享一下。
  最后我不妨略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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