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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痣与梨涡[重生]-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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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炎火急火燎地问着,宋时洋就一个个电话、不紧不慢地打着。虽然,知道结果都是无法接通。
那个时候,宋时洋也不知道,王北亭要了林千岛联系方式后,就一直和林千岛关系颇好。
更没想过,林千岛会一个人跑去不夜城。
与此同时,林千岛闷着头,沿不夜城KTV黑暗的走廊走着。
虽然,林千岛知道林浅樱发火后,不会待在家里,但也不想回去了。
和宋时洋赌着气,同时,依旧为姜伦和林浅樱的事纠结着,万般无奈下,林千岛试着找了看起来很靠谱的王北亭,想一个人静静。
心事重重地走着,林千岛忽然与一个人擦身而过。
被外套的帽子边缘挡住视线,加上走廊灯光本就幽暗,林千岛没看清,却一瞬间恍惚,觉得那个身影十分熟悉。
而那个身影,在经过自己身边时,似乎也是一顿,而后看了自己一眼。
林千岛下意识回头,身影却已消失不见。
脑中不禁冒出什么,但林千岛很快将这样荒谬的想法打消,继续寻找王北亭说的小包间。
在前台的时候,林千岛谢绝了服务生为自己带路。
找到包间,林千岛走进,关上了房门及房内所有灯光,倒在沙发上。
很累,很累。
不知不觉,便睡着了。
却不想,林千岛再醒的时候,房内已是烟雾刺鼻。
门边缘处,闪烁着一片腥红的光。
……
“岛岛,你在哪?”
“岛岛,你在哪?”
……
电话接通后,传来宋时洋低沉沙哑的声音,他如此一遍遍、哀求似地问道。
“我错了,真的。”
“你告诉我,你现在不在不夜城,你在么?”
“没事……”林千岛知道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尽管依稀可以听到外面的嘈杂,王北亭也在电话里安慰过自己,大家都在尽力灭火。
但嘈杂中,林千岛似乎能判断出境况的恶劣,隐约听到“汽油”的字眼,还有阵阵爆裂声。
着火显然不是巧合。
如此一来,做事者,也必然是抱着要把自己逼到绝境的态度,来完成的一切。
眼见,火从门缝处烧进,一阵滚烫的热浪吹来,林千岛眯着眼,捂着嘴,泪水潸然而下,哽咽着说:“宋时洋,不要再问了,你陪我说会儿话,好不好?”
两人都清楚发生了什么。
坐在邵炎车上,宋时洋心里一沉,想让林千岛别说话了,但似乎意识到什么,轻轻地说:“嗯。”
邵炎一路超车闯红灯,上演着生死时速,平日里和朋友们飙车的技术,此时全用上了。
但毕竟身处市区,过某个路口,邵炎的车实在被堵得动不了,邵炎偏过头,想骂一声“操”,却惊讶地看见宋时洋正打着电话,一串泪水沿面颊边缘滑落,折射出晶莹的光。
第一次见宋时洋流泪,邵炎将所有情绪生生憋了回去,咽了口口水,关上所有车窗,正回头,继续专心往不夜城赶。
“我觉得,”林千岛有点艰难地、一字一字地说,“应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
“怎么了啊?”宋时洋问。
两人声音,都因在流着泪而生涩。
“是我不够勇敢,是我想得太多,太在意别人的想法,所以对你的心意视而不见。”
“所以,我一直不敢说,宋时洋,其实,我喜欢你,但是我害怕……”
“我明白。”宋时洋说,“别怕了,岛岛,你再等我一会。”
“然而,”林千岛继续说,似乎带着笑,“你还记得吗?那天晚上,我叫你出来堆雪人,最后说,希望有个女孩可以住进你心里,以后她陪你堆雪人……”
“其实,我说出之后,冒出个念头,竟有点希望那个女孩是我……”
“那可能,是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是喜欢你的。”
“可是,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像泡泡一样碎掉了。因为,我太懦弱,一直逃避着真实的想法。但是,现在,我一定要告诉你。”
“我喜欢你。”
“其实,你今天说在一起,我也是,挺开心的……但是,你的确不该在那个时候说,我太乱了,我还什么都没想好。”
火舌在眼前跃动,仿佛什么神秘的祭典,舞女扭动着身姿,跳着妖娆的舞。
滚烫的空气中烟尘弥漫,令人窒息。
林千岛极力地把自己缩成小小一团,忍受着所有痛苦。
就是这么卑微又令人讨厌的自己,又笨又蠢,又畏畏缩缩,从来不懂得珍惜,到死才知道后悔。
“还记不记得,我还跟你说,我想养一只猫?”
“我本来,想毕业后养的,名字都起好了,叫‘小绵羊’。怕你多想,我都想好了,到时候就开玩笑地把这个名字告诉你。”
“其实……”
其实,在画那幅获奖的画时,林千岛听从了年松玺建议,酝酿出对曾经的所有不满与悲伤的情绪,画出了月亮,画出了那片寂寥的天空。
但画到大海与少女时,那个雪夜却历历在目。
脑海中,满是宋时洋对自己说的话,深沉又温柔。
“林千岛,你和林浅樱一点都不一样,别成天这么丧气,行么?看着怪让人心烦的。”
“我觉得,你是这世界上,唯一一个能让我觉得挺可爱的人。”
“林千岛,你多笑笑。你和林浅樱不一样,你笑起来的时候,脸上有个小梨涡。”
……
当时,林千岛忽然觉得很羞愧。
忽然意识到,自己曾经那些感情,是多么畸形而扭曲。
永远无法化解的嫉妒和自卑,却又在那一刻消融冰释。
画里最动人的,不是月亮,而是那片璀璨的海。
画它的时候,像小心翼翼将某个秘密封存起来,林千岛把记忆中雪夜的星空糅合进一片汪洋,忽然,一切看起来都迷离梦幻起来。
本应悲伤望月的少女,改作了乘风破浪、一往无前的人鱼,带着坚定的信念。
如果只是难过,不足以打动什么。
打动人的,是难过中的力量。
全部全部,都是你给的。
……
其实,还有好多好多话,但是没机会说了。
还有好多好多事,后悔也没什么用。
“嗯……”最后,林千岛飞快地说,声音已因疼痛难忍带上颤抖和沙哑,“如果还有机会站到你面前,我一定会不顾一切地告诉你,我喜欢你,然后,不顾一切地走到你身边。”
说罢,林千岛努力扯出一个微笑,挂断电话,将手机扔到边角。
不想让宋时洋察觉到自己死前的哪怕一丝痛苦。
……
然而,在已经全然折服于命运,在彻底失去意识之前,在临死的时刻。
林千岛忽然看见,房门大开,黑色的身影从一片刺眼的光中来。
眼见,宋时洋那张熟悉的面庞贴近自己,一向深黑的眸子中光芒跃动。
左眼下,一颗泪痣如星子,他面上笑得张扬:“现在知道了吗?老子才最他妈喜欢你。”
诸多触感瞬间被唤醒。
无边无际的疼痛,想说话却说不出的哽咽,再也流不出眼泪的干涩。
林千岛想推开宋时洋,自己却已然一片支离破碎。
尔后,林千岛被宋时洋紧紧抱住。
好像在做梦。
总是这个人在一味地安慰自己,陪伴自己,自己却从来没对他说什么。
连他最期望的话,都藏了如此之久,直到最后才说出来,化成生命里的最后一句。
好想对宋时洋说,你要快乐啊,以后多替我笑。
你温柔的时候,笑起来的时候,多么好。
映入眼帘,让人感觉,好像瞬间就走过了北城的一度春夏。
第47章 过往
五
一个有了喜欢和爱的人,该怎么去重新面对从前那片冰冷和荒芜。
只恨不得和她再次相遇。
就算在另一个世界里。
*
次年夏日,北城的雨季。
天空阴惨惨的,狂风骤雨交织而下。
落地窗外,有棵枝叶茂盛葱郁的老树,它此时正在风雨中摇摇晃晃地挣扎,叶片被豆大的雨滴击打不断,呈现出颓败的势头。
树中知了先是惨叫了一阵,尔后就息了声。
不知等了多久,暴雨方才停息。
宋时洋收回目光,淡淡地说:“走吧。”
经过书架时,宋时洋侧脸看了眼其中空荡荡的几层,轻笑一声。
当初,林千岛说,她喜欢他,但是她害怕。
宋时洋不是不知道林千岛在怕什么。
虽然,宋时洋认定自己可以保护好林千岛,但他也明白自己是个怎样的人。
和自己这样一个人在一起,必定要背负很多沉重的东西。他可以不在意周围一切,不在意各种躲躲闪闪、充满猜忌的眼神,不在意各种纷纷扬扬的言论,林千岛却不行。
她幼稚得像个小孩似的,什么都信,什么都在乎,什么都忐忑,就是个傻瓜。
宋时洋也曾信誓旦旦地和王北亭说,喜欢一个傻瓜,也有喜欢一个傻瓜的好处。
就是自己明知一切,也心甘情愿,不会后悔。
因此,当明白某些事时,宋时洋甚至想象过,可不可以让林千岛眼里的自己好一点。
甚至,在某次无意看见自己房间内、书架上的那些军刀时,宋时洋随便抽丨出一把,在手中把玩了会儿,却想着,林千岛会不会在某天看到它们,然后被吓到。
于是,没多久,宋时洋就将它们通通送给了有相同爱好的朋友。
此时,架子上空空荡荡。
一名身着西装的男人始终伴随宋时洋左右。
经过一场大火,宋时洋在医院里住了近半年,最后不得不坐着轮椅,身上仍有很多花再多钱也无法完全抹去的伤痕。
辜玉骂他“简直是世界上最蠢的人”、“不要命,真是没救了”……宋时洋都当笑话听。
男人为宋时洋推着轮椅,无数天如一日地来到某个小区,从小门绕进,最终,停在距离某幢房子百米外的花园中。
男人恭顺地说:“如果您想离开了,就给我打电话吧。”
“嗯。”宋时洋应。
而后,男人暂时离开了,没再打扰。
回归正常生活后,宋时洋几乎每天都穿着卫衣、戴着口罩,而后将卫衣帽子扣上,有点像,最后一天见到某人时的情景。
这么做,不仅可以隐匿住火灾后留下的些许疤痕,这种在一片阴影里看时间的感觉,也很舒服。
雨后的天空还未放晴,一片灰白。
空气中,弥漫着十分浓重的潮湿水汽。地面上水洼片片,身边灌木湿漉漉的,一串串水流汇集在其片片叶尖,化为水滴,断断续续地往下滴落。
忽然,一串“啪嗒啪嗒”的蹚水声传来,从某个熟悉的方向。
没一会儿,一只小花猫进入视线。
小猫一看就很幼小,面庞甚至还没长开,十分稚嫩。
此时,多半是它第一次跑到外面的世界来,不知怎么就从家里溜出来了。
但小猫看起来机灵又勇敢,谨慎又敏捷,沿石板道一路向前。
当小猫就要跑到宋时洋周围时,忽然又一串断断续续的蹚水声响起,磕磕绊绊,“啪嗒”、“啪嗒”……
“岛,岛……”
小孩稚嫩的声音随之传来。
熟悉的字,熟悉的音调,在熟悉的场景里飘荡着。
宋时洋瞬间感到有些恍惚。
“小孩,你过来。”眼见小孩就要跑到自己面前,宋时洋向下拉了拉口罩,冲她道。
小孩听见声音,立即停下脚步,这才注意到宋时洋的存在,懵懵地抬起头,与他对视。
小孩一身粉色草莓印花的裙子,脚上还穿着小小的拖鞋。地上积水早已把她白色的花边短袜浸透,依稀可以看见其小小的、可爱的脚趾。星星点点泥浆,溅落在她白皙的小腿上,留下斑斑波波的痕迹,狼狈,却很可爱。
女孩有一张小巧白皙的面庞,一双清澈又无辜的大眼,玲珑的鼻子与嘴巴,唯美也空灵。将来长大后,也必定是个标致美丽的女孩。
特别像,某人。
宋时洋露出笑意,小孩却害怕地绕开了,继续忙着自己眼前的事,颠颠跟在小猫身后追。
远处,某熟悉的房子与院子里,一个女人走出。
时光如梭,却并未减少她半分美与风韵。
时霁月看向花园方向,喊道:“樱桃,刚学会开门你就乱跑了,是不是?猫也跑了?”
宋时洋侧过脸,看小孩闻声一顿,立即加快脚步,追上猫咪。
趁猫咪在被水洼里一片打转的树叶吸引去注意、停下时,小孩有些笨拙地弯下腰,囫囵将小猫拦腰抱起,扭头,踉踉跄跄地往家跑。
甩飞了一只拖鞋,也没在意。
几分钟后,时霁月循着路线找到拖鞋,起身时,忽然看见宋时洋。
两人对视片刻。
时霁月面上露出有些伤感的笑容,问:“要到家里来坐坐吗?”
“不了。”宋时洋道。
“嗯。”时霁月迟疑地点点头,笑容愈发牵强,“那我先回去了,樱桃和岛……樱桃和猫刚弄了一身泥,我得赶紧回去处理一下,让你见笑了。”
“没什么。”
见时霁月就要消失在视线里,宋时洋又说:“阿姨。”
“嗯?”时霁月转身。
“我要离开北城了。”宋时洋说。
“哦……”时霁月点点头,若有所思,笑笑,“挺好的。”
继而,转身往家走。
虽然,时霁月很想问宋时洋,如果他离开北城,以后是不是也不会经常回北城看岛岛了。
但想了想,还是算了。
宋时洋和林千岛的事,时霁月是大火后才知道的。
时霁月觉得,或许,在泉下,岛岛是希望有宋时洋看望的,但每个人也都有忘记过去、重新开始的权利,不是么。
何况,宋时洋已经为林千岛做得够多了,忘了翻篇,也挺好的。
时霁月离开后,宋时洋摸出手机,打通电话:“来接我走吧。”
大火后,林浅樱对谋害自己妹妹的罪行供认不讳,进了监狱,此后一生都注定黯淡无光。
震惊之余,无数人唏嘘不已。
后来,林城与时霁月收养了一个小女孩,叫“樱桃”。
但宋时洋今天是第一次知道,他们还养了只猫。
宋时洋记得,林千岛曾无数次不无遗憾地告诉他,自己想养只猫。可惜,时霁月对宠物过敏,所以计划泡汤,但她准备高中毕业后自己养。
但宋时洋觉得,这只是林千岛随口一说。因为,就算她毕业后有精力照顾猫,宋时洋也不知道,她打算把猫养在哪儿。
然而,纵然对宠物过敏,林家现在还是养了只猫,小孩稚嫩的声音,一边一边地叫着那个字:“岛”、“岛”……
大家都没忘记那个女孩。
但是,所有人又不得不努力地向着崭新的生活而去,马不停蹄。
热闹和喧嚣,会慢慢把一个死去的人的名字抹掉,使其被深深地,掩埋在一层一层、厚重的尘埃下。
所有人,会慢慢地继续笑、继续闹,继续在五彩斑斓的灯光下尽情狂欢,继续在北城的车水马龙中,一面迷茫,一面寻找刺激和快感。
听起来多么热闹又美好。
这世界浩大,本就披着华丽的外衣,没人有工夫一直沉溺在过去。
却也总是,很让人难过。
*
宋时洋在北城旁、玉镇的山野上买了座苹果园,修了幢小别墅。
宋润泽和辜玉都任他去了,不知道是觉得他这个人可怜,还是无药可救,于是干脆放任自流。
房子一进门,就是一幅被精美装裱起来的油画。
曾经,这幅画在北城一场盛大的油画比赛中斩获特等奖,引起不小轰动。
宋时洋也不知道,自己要在这个地方住多久。
但每每凝视着房子里那幅画,似乎才懂得,那些人所谓的“画里有诗”、“意境深远”是什么。
每每看着它,时间就仿佛凝固了。画中的海,幽远又深邃,无数泡沫与波纹下,一片流光溢彩,仿佛蕴藏着很多东西。
像,暴雪后那片干净又璀璨的天空,星光点点,光影迷离。
万圣节的时候。
宋时洋在院里的一片黑暗中,凝视山下灯火温暖的小镇。
慢慢地,从怀里摸出一把手丨枪,为其上了膛,发出一声轻响。
宋时洋将枪口对准自己。
闭上眼,一片黑暗。
林千岛,不要再觉得自己不好了,孤独也是。
你相信吗,这个世界上,还有个人如此地喜欢你。
总说你是傻瓜,但其实,自己更是。
在关于你的所有事面前,自己不过就是一个,偏激又执拗的小孩。
甚至,比你更卑微,可以爱你,不顾生死。
其实,在遇到你之前,自己不觉得多么孤独,也不太在乎。
是从喜欢你,才开始觉得孤独。
这个世界就要慢慢把你忘记了,他不喜欢。
一声响后,惊飞一林鸟雀。
*
几天后,辜玉找到林城与时霁月。
商量过后,几人决定将林千岛移出公墓,与宋时洋合葬在那片苹果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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