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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如歌,跑调而过-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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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就是从那时候起,丁煜经常阴魂不散地游荡在球场,不打球的时候有时跟我讲几句话,有时找13哥林然他们聊天,有时纯粹就是和他哥们向游来初中部瞎晃。新学期球馆重新开放后,他出现的次数反倒有增无减。按道理来说,到了高三这个节骨眼上,他应该更忙碌才对,对此队长的专业解释是学习对学霸已经没挑战力了,所以他来杀时间。
  初二春季期的校际篮球赛,想着他就要毕业,怎么地也要给他留个深刻的印象。球场上我蛮牛一样卖力地奔跑,结果赢虽赢了,却因此差点报废了右手。我的脑子里还刮过不切实际的念头,多年后也许他会记得这个断臂姑娘吧。
  不过会把我记一辈子的人估计是老唐,因为我的断臂,他迫于家长压力,帮我打了一个多月的饭,以前一日三餐都是他最欢脱的时间,而今一到饭点他就开始无精打采起来。
  脖子上挂着重重的石膏手的某天,夏雨来了。我刚走出到图书馆就看到丁煜立在雨帘前,望着我,手里没伞。
  本来我提议先撑他回宿舍,考虑到女生宿舍比较近,就让他先撑我回去再把伞留给他。
  雨粗得跟河粉一样,我的儿童小红伞显得很拥挤,我几乎贴上了他半边身子,一路无话面红耳赤地回到宿舍。他的肩膀都湿透了,我却毫无同情心地恨距离太短,恨不得能这样环绕地球好几圈。
  刚回到寝室就发现陶子羽在呵护有加地摆弄一把深蓝色的雨伞,看风格就不是她的,脸上全是近乎白痴的傻笑。我觉得刚才爬楼梯的时候我已经笑得够傻了,没想到她还是比较级。
  我打趣她碰见啥好事了,问完直觉告诉我这事多少能和她的丁男神沾边,后悔不该多嘴。
  她倒没理我,依然陶醉在自我的世界。边上同学好心告诉我,刚才在图书馆门口,丁煜把自己的伞借给她了。
  我才晓得刚才他为甚没伞,想到刚才是他送我回来的,醋意马上蒸发不见。宋宋还问我小红伞哪去了,我应了句也借人了。
  拆石膏那天,我让老唐宋宋还有队里的人都在石膏上签名。打碎石膏的时候,我虔诚地阿弥陀佛了很多遍,可惜丁煜的名字还是碎了。我偷偷顺走了带着煜字的那块,塞到了储蓄罐里面。
  那时年少,不谙情/事。即便身边有宋宋这个恋爱女王,也参不透对丁煜的情愫。只觉得偶尔见到他已成了习惯,每次见着也满心欢喜,但是死活没有承认我喜欢他。实际上我也不懂喜欢的定义是什么,某一个瞬间的怦然心动?他的一颦一笑都牵制着自己的情绪?还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煎熬?等我发觉我真的算是喜欢上他时,他早已在千里之外。
  六月毕业季,他早就拿到了美国C大的录取通知书,临走前和队里的人喝饯别酒。
  一喝酒大家都玩嗨了,玩起那年头风靡的真心话大冒险。
  13哥被爆出正在和队长交往,大家起哄要真凭实据,队长豪放地捧过他的脸吧唧了一口,13哥又惊又羞宛如小媳妇样。
  气氛被这一吧唧炒热到几点,话题开始向着不可控制的方向发展,群众口味开始像浓郁方向发展。
  丁煜被抽中,他选了大冒险。向游阴测测地笑道:“你看在场哪个妹子顺眼,就亲一个,保持一分钟以上,大家觉得怎样?”
  大家当然拍桌称好,不知道是喝晕了还是不明白其中深意,甚至连我也在瞎鼓掌。我刚开始庆幸踩了狗屎运没被点到,只有起哄的份,没有成为话题中心的福,有人却让我当不成小透明。
  丁煜一个侧身,红光满面地盯着我笑,时间仿佛静默了几秒,身边旋即炸开一阵闹哄。他一手搭在我的椅背上,一手伸过来勾住我的下巴,在我的目瞪口呆下朝着我的唇温柔地吻了上来。
  他的影子盖住了我的脸,我紧紧闭上眼睛,紧张得眉头都皱出了纹,脑子空白,通身石化,耳边似有柔风轻抚,只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咚咚咚狂颤。
  紧锁的双齿在他舌尖的灵巧下卸下防备,酒香随着湿润滑了进来。我的舌随着他的挑拨笨拙的摆动,紧张得双手不自觉死死地拧着衣角。
  黏在一起时,一分钟慢得惊人,终于分开时,我又觉得一分钟快得吓人。他抿了抿嘴,朝我笑笑,笑里似乎还掺杂着羞赧,我捂着嘴躲开了炽热的眼神。
  等我回过神来,才发觉周围的人都眼神暧昧地看着我和他,此情此景真想挖个坑自我掩埋了。
  我的初吻啊,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头也不回地弃我而去……
  我在纠结他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对我有感觉还是存心调戏我,就算调戏也用不着这么大庭广众啊。
  事后宋宋不留情面地损我,说我不开窍,丁煜这是在宣布主权,没见古时候的公子哥都光天化日之下调戏良家妇女的吗。话毕又补充说后半句例子用错了。
  我心想前半句也不见得有道理,如果这个假设成立,丁煜都是要远渡重洋开拓美洲的人了,还稀罕我这块中国风味的疆土作甚,天高皇帝远的,完全不可能在他直接管辖之下啊。
  而且,这个假设一旦成立,他的性取向也变得超然脱众起来。
  丁煜又被抓到大冒险,向游再次笑容阴险地重复刚才那句话,只是话才吐出一般,丁煜突然扑了过去,握住他的肩膀,头向前一倾就亲上了向游的嘴。
  在场的人除了几个功力深的老油条没有笑倒,其他人统统笑得屁滚尿流。如果刚才他吻我的时候我是石化状态,现在我可以直接进入被雷成灰飞烟灭的粉末状了!!!
  丁煜的性取向从此变得扑朔迷离,一场饯别酒让众情敌纷纷撒热泪。
  陶子羽开始对我避而不见,再不就是撞见了就冷言冷语,她对向游和我的恨大概都提升到骨灰级了。
  宋宋一番过来人的口气与我分析:“其实你和向游中必然有一个是炮灰,再不济就两个都是炮灰。如果你是炮灰,向游是丁煜的真爱,那无疑证明陶子羽心神向往了两年的男神是个搞基的,再怎么搅也搅不到她头上。反之,如果丁煜是异性恋,向游活生生为哥们献身当炮灰,男神垂青于你的几率也比她大。不管谁是炮灰,男神亲的不是她,无论男神是直是弯,她连炮灰都算不上,所以才看你不顺眼。”
  这番炮灰与搅基论搞得我晕头转向,无论炮不炮灰,这回我清晰地晓得他在我心底驻留的位置必然与其他人不一样,而他终究是要离开这个城市的,也就是说,心里这块地方始终是要缺失的。
  只是后来的突变杀了我一个措手不及,我始终没料到这种缺失会来得如此迅速,如此决绝。
  作者有话要说:  


☆、小镇寂夜

  记忆一旦徘徊到那件事的边缘,脑袋就开始不可遏制地混乱起来,像是经历一场强震。这些年来我一直小心翼翼地绕过那段记忆,毕竟头痛欲裂的感觉着实折磨人。
  我拍拍自己的脸试图从回忆里清醒,无果,再起身去泼了个冷水脸,锥骨的冰冷终于让我恢复了常态。
  起来不久丁煜就来了电话,原来我在回忆里蛙泳的间隙天已放亮,只怪我太小瞧了窗帘的遮光效果。
  下楼见到他的那一瞬,我有那么几秒的恍惚,时光仿佛刷拉拉倒流回至那年开学初见之时。只见他神清气爽的,胡子也刮了,头毛也不乱了,跟昨晚判若两人。
  一颗雪藏多年的少女心忍不住破壳而出,扑通扑通狂乱起来。我赶紧在背后掐了一把自己的手背,告诫自己尚在失恋阶段,那就该敬业地摆出失恋者的姿态。
  不知他从哪里搞来了一辆车,载着我就在银装素裹的世界里奔跑起来。他有时给我介绍路边那些有故事的建筑,有时则互不交流专心开车。
  昨晚睡眠不好,路上小瞌了一会,不知不觉中就到了那个啤酒飘香的小村镇。
  整个小村镇透着浓郁的德国巴伐利亚色彩,随处可见经营圣诞饰品的小店,实乃文艺青年的心头爱。对我而言,还是烤得外焦里嫩的酥皮猪肘和德国啤酒最深得我心。
  我边吃边喝边忍不住夸丁煜有眼光,竟然能发掘出这么个吃货的人间小天堂。
  他搁下手中的啤酒,以手支颐,笑眼淡淡:“你就不怕我把你拐了卖在这吗?”
  我呷了一口啤酒,胸膛在酒精的作用下暖烘烘起来,顿觉春回人间,扯皮的心情也燃了起来:“哪能啊,你不是说要以身相许吗?把我卖了就相当于卖一送一,当然你是后面那个挟一’,卖方太亏了,稍微有点头脑的人都不会干这等蠢事。”
  “那肯定是你把我的智商给拉低了。”
  我白了他一眼,抿完最后一滴酒。我们又四处晃荡了一番,待到他酒劲散去,才走另外一条路回市区。我问他为什么不原路返回,他说有一个要带我去的地方,语气神秘兮兮得像真要密谋把我给论斤卖了。
  “对,就是去卖猪崽子的地方。”
  “你怎么舍得卖了你同类啊。”
  他不再理我。车开了两个多小时,晕乎得我几欲作呕,周围人家的灯光渐渐稀疏直至不见,车道两旁被荒山取代,一路而来几乎没有看到其他车辆。我心里开始发毛,这哪里像能卖猪崽子的地方,简直就是凶案最佳现场。
  我不由得想起《人体蜈蚣》里面变态医生拿人做活体实验,他该不会想把我拉到他的地下实验基地,然后活生生解剖,用我来填充论文里面的一项项实验数据。不过他大学专业跟医学没有半毛钱关系,如果偏要发挥专业特长,他应该把我当砖头砌进墙里面了。
  越想越乱,偏偏他突然来了个急刹车,我马上行了一个磕头礼,胃袋里的酒啊肉啊随之翻滚不止,我赶紧捂住嘴巴,想吐不能吐的感觉憋屈得我想骂娘。
  我转头正想质问他,触及他盯着前方难看的神色后,话到喉咙又吞了回去,我顺着他目光看向车前,看清前方状况后一时愣住了。
  大雪封路。
  “失策。”他懊恼地喃喃了一句,“昨晚忘记留意路况,这段路一到下雪天经常封了。”
  “这……这怎么办啊?”夜黑风高被堵在这荒郊野岭,我不觉又心神不安起来,倒不是因为刚才那种不靠谱的天马行空,而是担心我们会被困住。
  他检查了一下仪表盘,我也凑过头看去,吓,油量不高了。
  “我们先回小镇再说。”话毕调转车头往小镇飞去,他一路神色凝重,我也不敢多话,我和他大概都在盘算同一个问题,这些油还够我们走多远。
  车开了快两个小时,我们终于从实验数据中得出了答案,油尽粮绝也只好弃车而走。
  他埋头走在前面,闷声不语,看得出他挺郁闷的,如果他是导游估计现在已经失业了。他只是偶尔回头确定我还跟着,又继续走。其实我倒无所谓,毕竟小时候经常从深睡中被姨父拎起来晨跑,这点距离纯粹只能算散步。雪天里走着走着周身就暖和了起来,也不算太艰辛的一件事。
  唯一问题是,周围黑得溶解了一切,只有月光惨淡在头顶,搞不好哪里藏着孤魂野鬼在虎视眈眈盯着我们。这么一想心里又凉了半截,走夜路一直是我的软肋。瞅着他挺拔的背影,心里涌起一股拽着他走的冲动,又不好意思表现自己的恐惧。
  想着想着,不觉停住了脚步,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背影。心想如果数到十,他能发现我没跟上去,我就死皮赖脸拽着他走好了。都怪我手头没有硬币,只好这样赌一个几率问题。
  一,尽量停顿,二,再停顿久一点,三……八——
  “怎么不走了?”他停住转身插兜看着我。
  “你怎么知道我没走啊?”赌赢了,我笑嘻嘻地一面说一面向他走近。
  “你像个熊一样,走路没法——”话到一半突然断了,他直视着我身后,脸上满是震惊。我被他的神色瞬变惊呆了,随即止步不前,疑惑身后究竟是什么的同时,恐惧也一点点浸满内心,该不会刚才被我料中了吧,再不济可能也是三五个歹徒什么的。
  他慢慢伸出手指向我的背后,欲言又止,好像在叫我自己回头看,我哪里敢回头,气都不敢喘,万籁俱寂只能到心脏砰砰砰擂鼓的声音,慢慢靠近奔溃边缘。
  凄厉的一声尖叫,我拔腿就往他跑,一把将他紧紧抱住,双眼紧闭头埋在他胸前,已然不知矜持为何物。
  旋即头顶传来一阵丧心病狂的大笑,我即知自己被他耍了,可恶的腿还被吓软了。
  “这么大个人了,还那么怕黑啊。”他语气一转,无可奈何地道,“还能走不?”
  我从他身上挣扎出来,刚才那一抱算是颜面尽失了,赶紧点了点头。
  “喏,怕就抓着。”他向我弯起手肘,我也不客气,赶紧拽住,我的玻璃心可再也受不起惊吓了。
  总算摆脱了那胆战心惊的气氛,一个多小时后终于回到小镇,累得跟个驴似的,我们达成共识,今晚住一晚明天再做打算。
  小村镇本就是靠旅游养活,如今圣诞节各家旅馆更是人满为患,可谓饥不择食,给我一间柴房我也阿弥陀佛了。挫败多次后,我们终于在累瘫前找到了一间单人房。
  只是找到落脚地那一瞬间的如释重负在进入房间的那一刻就彻底土崩瓦解,气氛霎时间降到冰点,真是尴尬得可以。
  一张床,一男一女,一晚上。长夜漫漫,防不胜防。
  想着长大后,除了跟老唐这种在我眼里性别可以忽略不计的人类一起过夜外,我还真创下了在小周身边当了六年乖乖女的记录。想到立的牌坊如今就要轰然倒塌,心里猛然泛起一股难以自已的羞愧感。
  我真是个思想开放行为保守的活化石。
  “今晚我睡这行了。”我指了指壁炉边的沙发,靠近炉火应该不会半夜被冷醒,“你生病刚好,要保证睡眠质量。”
  “嗯,我也觉得。”他理所当然地点点头,真是世风不古。
  “你,你就没点孔融让梨的精神。”
  “对方要是个美女,我肯定让。”他装模作样从头到尾打量了我一遍。
  我甩了一个枕头过去,他接稳,然后扔到旁边的沙发上。
  “你这个人怎么一点都不懂尊老爱幼啊,我偏要睡床上。”我赌气地趴上去展开一个大字。
  “幸好你没用‘怜香惜玉’这个词。”说完他就拉开玻璃门出阳台抽烟去了,我自讨了一个没趣,悻悻地起身出门去了楼下,扫荡了几瓶主人亲自酿制的好酒回来,打算带些回去孝敬老爹姨父贿赂老唐。
  我拉开玻璃门伸头好奇地瞧着他手里的烟,他道:“怎么?你也想来一口?”他把烟盒朝我晃了晃,我想了想,点点头,钻到了阳台。
  他弹了一支过来,我接住后他又抛了打火机,逗我玩呢吧。不知道风大还是手抖,或者技术问题,打了好几次不是只起了几个火星就是点不上烟。
  他终于看不下去了,过来一把抢过我手里的烟叼自己嘴里,拿过打火机打燃凑到烟边,烟一下子就冒了个红头,果真是把老手。然后他把烟递回给我,我猛吸上几口,没有吞云吐雾的快感,相反还有点臭,忍不住皱眉。
  我把烟还回给他,连忙摆手道:“不行了,我投降。”他笑着接过,吸完后跟我一起回到了屋里。
  看到我带上来的酒,他问过我后就开始自斟自饮起来,酒香飘过鼻底,我也忍不住牙痒痒起来,他似乎洞穿了我的心思,问我要不要尝尝。
  如果不稍加控制,闻到那酒我流口水都能流成痴呆样了。另一方面却又告诫自己,酒在这间只有一张床的房间属于违禁物品,一碰就触犯了禁忌。
  “你放心,我对小姑娘没兴趣。”他幽幽道。
  他总是知道我的燃点,收发自如地点燃我的脾气,我忍不住一口气,一屁股坐到沙发上和他对饮起来。
  果然是好酒,入口辛辣,过喉后又泛着点甘甜,实乃良品。
  “别喝那么多,这酒后劲很大。”他走到我身边抢我杯子,我躲开他仰头就一口闷,晕乎乎地睥睨居高临下的他。
  “你不给喝,我偏要喝,这酒可是我搬上来的呢。”我握住他的手,嗞溜一下又把他杯子里的酒也倒空进了胃里。
  果真如他说得后劲太多,没多久我就晕得忘了自己姓什么。他坐到了我旁边的沙发扶手上,我顺势斜趴到了他膝盖上,脑子喝晕了,嘴巴也开始脱缰地胡言乱语。
  “丁煜,你有没有喜欢一个人喜欢了很多年?”
  “当然有。”
  “你说,喜欢一个人六年,需要多久才能忘了他?比六年还久?”
  短暂的沉默,他突然变得不耐烦起来,冷冷道:“不知道。”
  眼前开始变得影影绰绰,眼皮好重,我又开始做梦了,听到有人一遍又一遍在叫我名字,我迷迷糊糊应了一声。然后那人就开始说了很多大概是坦白的话,什么喜欢,什么很多年。我努力看却看不清对方的面容,只觉声音甚是耳熟。
  好像场景转变,回到了16岁的冬天,我终于看清了说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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