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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妻养成守则-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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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不给宿承聿留下幻想的余地,她经常跟宿承聿说,她有一个喜欢的人,他很优秀,所以她也要努力优秀,可以站在他旁边。
  但宿承聿并没有往秦淮身上想,因为秦淮在他心目中,就是他们俩很厉害的大哥哥。
  其他同学不希望俗宿承聿回答这个没有八卦成分的问题,七嘴八舌的问:“你有没有喜欢的人?”
  几乎是同时,有人问:“你喜欢的人是谁”,两个声音的主人都是班里两个活泼的女生。
  宿承聿心里激烈的挣扎,余生的问题,不管问的什么他都是要回答的,但是他真的想回答这两个问题。
  有,余生。
  他看向余生,余生也在看着他,她看起来挺紧张的,不是窃喜的紧张,是不愿接受的紧张。
  宿承聿犹豫了,嘴巴张张又闭上,最后不情愿的回答:“我喜欢吃芒果”,声音里的委屈藏都藏不住。
  余生松了一口气,还好没有选择让他俩尴尬的问题。他不能吃芒果的,怎么会喜欢,余生看他闹别扭,刚好撞上他满含哀怨的眼神。
  这个游戏又叫诚实勇敢,宿承聿回答的这个问题,即不诚实也不勇敢。
  后面又玩了几局,宿承聿情绪都不高,神色委屈的抽牌。
  好巧不巧的,余生抽到了红桃四的牌,宿承聿眼睛瞬间亮了,眨着眼睛跃跃欲试的等着提问题。
  余生被他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就像只等着主人撸毛的猫,傲娇的看着你,眼睛分明的表达出来,还要傲娇的扭头。
  “我选大冒险”,余生说。
  宿承聿都想好问题了,没想到余生选的是冒险,其他同学也没想到,因为在之前一个选大冒险的男生被要求在走廊往返跑三次,并且边跑边挥舞着手里的衣服,还必须笑着跑。
  在他被走廊上的招待人员和顾客围观之后,后面那么多轮,都没有选大冒险的了,同学的恶趣味太重。
  “你真选大冒险啊”,班长看向余生的眼睛里带着怜惜,似乎又想到那个男生挥舞着衣服,扭着腰跑的样子,噗嗤一声,班长没忍住笑出声。
  余生想了一下,还是说:“就选大冒险吧,你们不要提太过分的要求呀”。
  “亲在场的任意一个男生一口”,一个男生这样提议,顺便鸡贼的朝宿承聿眨眨眼:兄弟,只能帮你到这了。
  “在门口大喊十声,我是傻子”
  “你们说的都太过分了”,之前在楼下调侃余生和宿承聿男生说:“咱们在电梯门口,数到第五个人,男女不计,你冲上去抱住他,然后喊出”我喜欢你“这句话。
  余生冲他翻了个白眼以示礼貌。周围的人还在兴致勃勃的讨论让余生干什么,宿承聿在心里呐喊:亲我,亲我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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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六章 偶遇

  余生听到熟悉的声音,回头看到是副熟悉的面孔,“梁城!”
  “你一个人来的吗?”梁城穿的是招待生的衣服,手里还端着托盘。
  “和同学一起来玩的,他们恶作剧”,余生跟着梁城一起边走边说,冲他调皮的眨眨眼睛。
  梁城听她欢快的语气,心情都好了很多。他现在上大三,课余时间在这里做兼职。自从那次去秦家一次,许淮歆经常邀请他来家里吃饭,一来二去的,他去秦家的次数多了,跟秦家的关系熟络起来。
  他是余生上一世的偶像,余生一直觉得,他是个了不起的人。从泥沼中挣扎出来,却带着阳光。演技一流,颜值在线。
  在娱乐圈那个大染缸里,一路从配角小演员,慢慢磨砺成影帝级的大佬,其中的心酸艰苦,是想象不到的。
  这会未来的影帝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在校大学生,甚至比一般的大学生条件还要艰苦一点。自从他成年以后,就没有用过他们孤儿院的钱,上学的学费是在假期时间挣的,生活费是平时课后和周六周天做兼职攒的。
  没人想到,日后娱乐圈举足轻重的人物,在成名之前,过的是拮据的生活。
  余生跟着梁城边走边说话,不一会走到梁城要送酒的包厢门口。
  梁城轻轻笑着说:“乖乖在门口等我一会,马上好”。
  余生点头,站在一边帮梁城开门。
  包厢里的司徒和他那帮狐朋狗友在喝酒,已经喝了不少了,又让梁城来送。刚才余生开门的时候,他在对着门的方向,一打眼看到是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姑娘。
  长得像他兄弟的那个宝贝疙瘩妹妹,平时宝贝的紧,应该不会让他家小姑娘来这个地方工作。
  司徒跟秦淮他们几个不同,他们几个是有固定的朋友圈子,跟二代圈子里的纨绔是点头之交。
  司徒不一样,从他高中天天迟到这一点就能看出来,他就是个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的人,朋友三教九流都有,这个包厢里就有他的那些狐朋狗友,喝酒抽烟,搞得包厢里烟雾缭绕的。
  梁城刚进包厢,被里面的烟雾熏得呛了一口,小声的咳嗽一下。
  “哟”,包厢里的一个男生看见梁城,阴阳怪气的哟一声。“这不是学校乱不乱城哥说了算的城哥吗,怎么在这端起盘子了”。
  他旁边应该是跟他关系好的男生,“还别说,这身衣服穿城哥身上就是不一样,跟量身定做一样,真合适”。
  这句话说的不阴不阳的,听不出他是夸是损。他拐弯抹角的说梁城也就适合当服务生。
  梁城不卑不亢的把酒依次放包厢里的吧台上,目光淡淡的瞥他们几个一眼。浑然不把他们看在眼里的模样,彻底让那个找茬的男人感到难堪。
  他们这个包厢里大多都是一起混的二世祖,丢了这个人,以后还怎么抬起头。
  本身就喝了酒,在酒精的作用下,找茬的男生更是想必须要找回面子,干脆拎着个酒瓶就站起来了,拿着酒瓶指着梁城。
  梁城从来没被人这么指着过,他虽然是在这打工,一没偷二没抢,他不觉得有什么丢人的。如果说丢人,那比这更丢人的工作他也做过,在酒店端盘子,当过前台,发过传单,还有促销员。
  他自己挣钱,可以给孤儿院的孝买书买笔买衣服,他并不觉得累和难堪。
  梁城伸手摸到桌子上的空瓶子,犹豫了一下又放在那。他不是十几岁的毛头酗了,冲动之下的武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员工守则第一条:一切以顾客的要求以第一准则。不得与顾客发生矛盾。再工作两天就到结工资的时候了,攒的钱够买个电脑,院子里有个今年上大一的男孩,计算机系,却没买电脑,跟院长讲学校会发。
  梁城肯定不会相信学校会发电脑,那个男孩总会借机房的电脑联系,他虽然没说,但是记在心里了,要买个好一点耐用的电脑送给他。
  梁城冷静的放下瓶子,深呼一口气,面无表情的看了找茬的男人一眼。眼睛里带着嘲讽。
  看到梁城的这个表情,那个男的心里有了退意,但是又不想在这么多人面前丢人。他现在只是一个为他服务的打工仔,有什么好怕的。
  男人暗自为自己打气,在看到梁城拿拿桌上的瓶子又放下后,就更加嚣张了,他认为,梁城这是怕了。
  梁城人的这个男的,高中的时候隔壁班的同学,为人挺嚣张的,典型的欺软怕硬。学习没他好,打架没他厉害。
  高中的时候看不惯梁城,找人治他。那时候梁城还是不成熟的大男生,无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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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七章 老男人

  余生之前看到的没有躲藏及时,露出来的衣角是班长的。他们一直没走远,一部分躲在卫生间,一部分藏在拐角,看余生会是什么表情。
  被余生猜对了,就是他们的恶作剧。他们之前全都躲起来,没有看余生。估计着时间,等差不多余生打开包间的门,他们才悄悄地瞟一眼。
  刚好余生从包厢出来,宿承聿不想跟着这些同学恶作剧,想叫余生来着。被班长一下子捂着嘴拉回去了,“嘘嘘,配合一下,没事的”。
  正是因为拉宿承聿的那一下耽搁时间,才被余生看到点没有来得及藏好的衣角。
  宿承聿看到余生跟梁城一起,被班长拉着不让过去,看余生进了包厢不出来。班长慌了,“她怎么跟别人去那个包间了,怎么办,我们去找她吧”。
  宿承聿说:“没事,我去找她,那个人是认识的”。
  这时余生正双手抱着梁城的托盘,状似无意的问:“怎么那个男生总看你”,余生有意无意的看角落里的那个男生。
  正是刚才气焰嚣张的挑衅梁城的,自从司徒跟梁城说到他跟秦家的关系后,他就怂了。在学校里他不敢正面跟梁城肛就是因为刚不过,今天看见他穿着工作服,他是这里的顾客。
  心下暗想,现在不是高中了,出了学校,他是家里有钱的富二代,梁城就算学习好兄弟多能怎么样,照样要打工给他服务。
  所以他就想在这找茬,任梁城也不敢怎么样,就算真的还手。他的朋友都在这,他是吃不了亏的。
  梁城看向余生说的人,神色依旧淡淡的,看向他的眼神里是一成不变的嘲讽,“不知道,不认识”。
  梁城说完,去拉余生,顺便跟司徒打招呼:“谢谢,走了”。
  余生不知道他是在谢什么,司徒却听明白了,他刚才跟梁城的对话帮他解围,没有把事情闹大。
  “这就走了,小没良心的,说走就走”,司徒一本正经的跟梁城点头,转脸就一副哀怨的模样可怜兮兮的对余生说。
  “梁城哥哥还要工作呢,我们跟你不一样呀”,余生这么说完,梁城听了悄悄的笑了。
  司徒可就不高兴了,慵懒的邪邪气质瞬间不见了,原地爆炸:“几个意思,这是几个意思,讲我游手好闲是嘛?我生气了啊,真的生气”。
  边说还边看余生,就差脸上写着:我生气了,还不快来哄哄我。
  余生觉得司徒有时候还挺孩子气的,就像现在,余生不哄哄他,他就倚在门口,把一张小门堵的严严实实的。
  “没有讲你的,你最勤快,你工作最认真,从来不会一周请三次假”,余生貌似语调真挚的说。
  司徒“哟”了一声,走过去捏余生的脸,脸蛋肉肉的,“臭丫头,还学会讽刺了啊,不教训是不行了”。
  “我要跟我哥告状,你不仅装病请假,还出来抽烟喝酒打麻将,还打我,又打又掐的,可疼了”,余生捂着脸颊,故意恶狠狠的讲。
  司徒恶劣的揪她的小辫子,“可以啊你,告黑状”。
  包厢的门响了两下,宿承聿推门进来,看到余生的时候送了口气。
  顺着余生看到司徒和梁城,很有礼貌的笑着打招呼:“梁城哥,司徒哥好”。
  他和余生的年龄小,见到他们都得叫声哥。宿承聿也是经常往秦家跑的主,跟梁城也熟悉。
  包厢里之前嚣张的人这下更沉默了,梁城到底是谁,为什么看起来跟秦家熟悉,又被宿家的小公子叫哥。这两家随便扒上一个,都不会在这打工了。
  宿承聿跟司徒说明他们在这里同学聚会,现在已经十点四十了,按照秦淮的要求马上就要走了。
  司徒一听这话,就按捺不住心里挑拨离间的坏主意,“他管的也太严了吧,哪有孝不来玩的,你看看你,不到十一点就老老实实的下去等他,你同学呢,你朋友不得说你嘛,我跟你讲,秦淮对你的控制欲太强了”。
  司徒说着似乎是做贼心虚,还时不时往门口看着,说坏话的时候怕被看到。门依然是关着的,司徒放心大胆的说:“你太乖了,不能他说什么你都听,要学会反抗,叛逆,小姑娘懂不懂叛逆?”
  宿承聿手里的手机铃声响了,智能手机刚刚兴起,那时候三星还是很受追捧的。最初的时候,余生就格外中意三星,文艺青年用三星。
  余生一直就想在秦淮心中,塑造出一个宜室宜家,文艺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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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八章 放荡不羁爱自由

  余生说他有几件事情想完成,秦淮问:“什么事情?”
  “等回去再说,还要你的协助”,余生对秦淮眨眨眼睛,神秘兮兮的说。
  他们几个的家不在一个方向,司徒家离得相对近一点,于是先送司徒回家。
  车子走到司徒住的小区门口他就赶紧说:“好了好了,谢谢大佬送我”。他可不敢不长眼色的真让秦淮送他到家。
  没看余生坐在副驾驶上脑袋困得一点一点的了,秦淮脸上是显而易见的温柔。听见司徒要下车,正合了秦淮的意。
  转头跟司徒说话的时候,脸上是看不见一点温柔,“明天公司打卡”。
  接着把宿承聿送回家,余生已经睡着了。宿承聿下车她都不知道,宿承聿下车,跟秦淮道别:“谢谢秦淮哥,路上慢点”。临下去之前,看一眼余生还睡得安详。
  车子的座位就那么大,不知道余生是怎么做到的,整个身体蜷缩在座位上,看起来竟然睡得挺舒服。
  秦淮也是好奇,下丫头怎么睡这么香的。她整个人柔软的缩在座椅上,瘦瘦小小的个子。余生看着脸颊上有软软的一点肉,其实身上并不胖的,她就是脸上有些婴儿肥,显得脸圆润无害。
  余生的瘦是天生的骨架小,十四岁的少女,该发。育的地方也没有落下。柔软的缩成一团,初秋的天气,余生穿的本就不厚,穿的是一件休闲衬衫。
  这样窝在座椅上,少女开始发育的胸,聚拢在一起,秦淮看一眼,慌乱的移开视线。不自然的抿着嘴唇,耳朵尖红了。
  要是司徒在这,肯定要笑他,二十多的老男人,还跟纯情小男生一样,丢人。
  没过一会,秦淮目光又不由自主的分了一部分在余生身上,嫩嫩的小脸靠在背倚上,脸颊上的软肉被压着轻微变形。
  显得更软更弹,看着更想捏捏。
  余生呼吸平稳,难为她保持一个姿势还能睡得香甜。秦淮的余光一直放在余生身上,她精巧的鼻息微动,浓密纤长的睫毛在眼下盖了一方影子。还没有完全张开的小脸,已经出落的明艳动人。
  “真想把你藏起来”,秦淮轻声呢喃,声音很轻很轻。
  金屋藏娇,藏起来除了他谁都不给见。他把一切的好东西送到她的面前,把她禁锢起来,完全只属于他。
  这个想法很可怕,秦淮自己也知道,他内心对余生的占有欲太强。余生是他一点点精心呵护大的,她还小的时候,他经常想,快快长大,等她长大,他就明媒正娶的把她纳入秦家的族谱。
  现在她一点点长大,越发的明媚动人,偏偏她不自知。刚才宿承聿下车前,看余生的眼神他看的分明,那不是简单的朋友之间的眼神。
  那眼神里的情愫他很清楚,是每次他想起余生的感觉,不能再熟悉了。还好余生看宿承聿那小子的眼神很坦荡,没有一点的男女私情。
  不然他真害怕,他会控制不住自己,真的把余生锁起来,锁在自己身边。余生看他的眼神是跟别人不一样的,这一点让秦淮不安的心稍微得到抚慰。
  在余生眼里他是不一样的,他能从余生看他是的眼睛里看见亮光,有倾慕。秦淮一直都想把余生宠到极致,如果宠的嚣张跋扈也没事,最好没有人能接受她的任性,没有人能比他更好。
  秦淮其实忍的很艰辛,他的女孩就在身边,但她还小,她不能禽兽。温香软玉,他是一个各个功能都正常的男人,也会有纾解的欲望。
  他从来没碰过任何一个女人,也就是说没开过荤。不那么矫情的说是守身如玉吧,那也是想把干净的自己留给余生。
  最过分的也就是在深夜,想着余生的模样,脑海里幻想着她的表情,手下有节奏的动着。
  私下里,司徒经常嘲笑他是阿童木,铁臂阿童木。变着花样的就着这一点嘲笑他,以后托塔李天王的位置就是他的了,他的麒麟臂也要练出来了。
  李靖的夫人怀哪吒,他是养妹妹,都练就了一个好臂力,单手托塔不成问题。
  前面说过,司徒就是个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的主,主要是放荡,信奉及时行乐主义。
  他爱玩,认识的什么人都有,圈子里有名的风流。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富二代圈子爱包养个小明星,*啊什么的,司徒也碰过。
  想要红想出人头地的女孩子,为了在娱乐圈走红,捧高踩低,绯闻走穴。有的手段更是不堪入耳,前一秒还站在一起亲热拍照的好闺蜜,下一秒为了一个角色或者一个富豪,就能撕逼撕得风度情谊尽失。
  甚至有的二十多岁正是貌美鲜活的年纪,找个满肚肥肠,面容猥琐,秃头油脸的金主。比她们父亲年纪都大的人,也能闭着眼睡下去。
  不得不承认,这份曲意迎欢还是需要很强的心里素质的,才能忍住不吐,并且装出对方很了不起的样子。
  讨生活都不容易,对别人选择的道路不好品头论足,人和人的追求不一样。
  所以在大腹便便的金主和年轻一掷千金的富二代中,显然年轻又爱挥霍的二代更有市场。
  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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