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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错位人生-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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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秀裹紧了她的小被子,把搭在上面的两件羽绒服摆弄整齐,可饶是如此,还是觉得瑟瑟发抖。
张杨都无语了,只好拿了一条薄被借给她用:“没几天了,咬咬牙就熬过去了。”她算是看出来了,这姑娘家里一定很不错,不单是经济条件不错,估摸着还是那种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要不然也养不出这种性子来。不过仔细想想,娇憨起码比骄纵得来好,真要是摊上个骄横跋扈的大小姐,她这四年大学生活才叫遭罪了呢。
写过了张杨,毓秀心里还是不好受。
她想起以前每年过冬的时候,都会搬去东屋跟她奶一起住。东屋可暖和了,她奶还会搂着她,半夜里还给她掖被角,生怕她冻着了。可眼下呢?天好冷,可再没人给她取暖,给她掖被角了。
最要命的是,她兜里的钱没了。
本来还剩下一些钢镚儿的,可因为饭菜票用光了,她索性把剩下的钱一股脑的全买了饭菜票。也亏得学校食堂卖的饭菜都不贵,有国家补贴嘛,比外面的馆子便宜太多太多了。可那也是要钱的,再便宜,一天三顿吃下来,哪怕毓秀吃得不算多,饭菜票也是肉眼可见的,一天比一天少。
咋办呢?
毓秀想的是给她奶写信,可信件来回多慢呢,她到校那天给家里写了信,直到一个月后才收到了来自于家里的回信。之后隔了几天,她又写了信回去,可那时还没降温呢,她兜里还有一百九十块钱,自然就不存在缺钱花的情况。
不写信的话,发电报?可她不知道该上哪儿去发电报,郝新明只告诉她,寄信就塞到学校门口的那个绿色大邮筒里,却没告诉过她,邮电局在哪里。
当然还有打电话,这个倒是方便了。小卖部那边就有一部公用电话,学校其他地方也有一些电话亭,虽然不是很多,但仔细找的话,还是能找到的。
可她不知道电话号码……
这也不行那个不成的,毓秀一时间束手无策,不知道接下来该咋办才好。
偏就在这时,郝新明又来了。
他拎了一个大袋子来到了毓秀所在的宿舍楼下,让女同学喊毓秀下来。
毓秀茫然的下了楼,想起郝新明先前几次三番的邀请自己再去逛商场,她就格外得无奈:“我不想出门,天太冷了。”
“好好好,不出门。”郝新明打开手里的大袋子,拿出了一件粉色带毛的羽绒服,在毓秀疑惑不解的目光下,他难掩心中的得意,笑着道,“这是我妹穿了几回不要的,送给你。”
苦思冥想的几天后,还真就郝新明想出了一个不是法子的法子来。毓秀家里不是没钱吗?可他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毓秀受苦,所以就跑去百货商场里买了那件自己先前就觉得特别好的羽绒服,回头剪了吊牌假装是旧衣服,给毓秀送来了。
本来他是想着毓秀缺帽子围巾手套啥的,可这些都是小东西,还送旧的?就算是新的装旧的也太寒碜了,倒不如再来一件羽绒服。至于毓秀已经有两件了……姑娘家两件衣服哪里够?他妹那么丑都有十几二十件冬衣呢。
志得意满的郝新明完全没有注意到,毓秀在听了他的话后,脸色相当得不好看。
“我不要。”
郝新明愣了一下:“为什么?”
“不要就是不要。”毓秀已经很不高兴了,只是她天生笑面儿,哪怕板着脸生气,看起来也是一副软和的模样,“我上楼了。”
说完,她就转身进了女生宿舍楼。
如今半个学期都过去了,郝新明不能再像刚开学那样进去了。事实上,舍管员大妈从一开始就盯着他看,显然就算他出身再好,眼下也过不了舍管大妈这一关了。
没奈何,郝新明只能拎着东西,垂头丧气的离开了。
……
毓秀很快就回到了宿舍里,今个儿是休息日,不用上课。搁在以前她一准儿跑去图书馆看书了,可最近天太冷了,图书馆多空旷呢,更是加倍得冷。哪怕她穿着羽绒服,可一动不动的坐那儿,还是觉得冷飕飕的。所以,她索性借了两本书拿到宿舍里来看,宿舍小是小了点儿,起码比图书馆暖和。
她是宁可忍着舍友们的聊天声,也不想让自己冻成个冰棍儿。
见她上来了,早先一窝蜂的涌到窗口探头往下看的舍友们,你推我我推你的,最后还是张杨先开口问她:“这咋回事儿啊?”
“他要送我旧衣服,我没要。”毓秀言简意赅的回答道。
其实,舍友们对郝新明挺熟悉的,毕竟他几乎每周都会来找毓秀。还不光是周末,像毓秀每周三下午只需要上两节课,所以周三下午郝新明必出现。时间一久,好些人都看他眼熟了,哪怕不太清楚这人是什么情况,光看他的穿着打扮,也能猜到这人家境很好了。
听说毓秀拒绝了,舍友们都说她做得对,就算谈对象也不能那么没骨气呢,哪儿有送了东西就收的?咱不差这点儿东西!
毓秀心说,没见过送礼送旧的,你说人家找你要就算了,哪有主动拿旧东西送人的?
不过话说回来,就算送新的她也不会要的,没那个必要。送旧的就更不行了,她就没穿过别人的旧衣服。
“苗毓秀!苗毓秀同学,传达室那边有你的汇款单。”就在毓秀把郝新明抛到脑后并拿了一本书翻看时,班长跑过来喊人了,让她赶紧拿着学生证去一趟传达室。普通信件倒是没那么麻烦,像汇款单一类的,是必须本人拿着学生证才能领的。再说到时候去取钱,也是需要证件的。
“汇款单?”毓秀听了这话下意识的看过来,却是满脸的迷茫。
“你家里人给你汇钱了?”张杨瞥了一眼毓秀身上的羽绒服,又看了看她搭在被子上的另外一件羽绒服,顿时心里有数了,“你是不是把家里给你的钱都花光了吧?羽绒服可不便宜。”
“嗯,我没钱了。”毓秀倒是没否认,只是她很纳闷,自己还没跟奶奶说呢,咋她奶就知道了?还立马就给她汇钱了?
“走吧,我陪你去一趟传达室。你大概不知道邮电局在哪儿吧?我领你去。”
有人陪着就安心多了,毓秀很快就丢掉了心头的那点儿小疑惑,高高兴兴的出门去了。先拿着学生证去传达室取了汇款单,然后又去了离学校大概有小半个钟头路程的邮电局里取钱,一共二百块钱。
取到了钱,毓秀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我奶最好了!这下我可以买帽子围巾手套了。”毓秀开开心心把钱仔细的揣到了内兜里,羽绒服哪怕是便宜的这一款,也比普通的棉袄做得细致多了。除了外头两个大兜可以暖手外,衣服里头还有内兜,把钱搁里头特别安心,不怕掉出来。
她是安心了,张杨却没敢就这么放她走。
“邮电局旁边就是银行,你不是带了学生证吗?去那头开个户,把钱存里头吧。反正离学校也没多远,取钱挺方便的。”张杨心说,以前也就算了,没人知道你有钱,知道的时候你已经把钱都花光了。现在呢?万一这钱丢了或者被偷了,全宿舍都得跟着一起倒霉。
幸好,毓秀在绝大多数的时候都是好脾气的,只有极少数时候才会犯倔。她对于张杨这个宿舍长还是挺服气的,很听话的照做了,只留了二十块钱在兜里。
“我还想买一床被子……”毓秀挺犹豫的,她不知道留二十块钱够不够。
“买被子是吧?我也不劝你去旧货市场买了,你直接去学校小卖部,那头有新棉被,价格也不贵。”张杨生怕她又跑去百货商场了,赶紧催她走,“小卖部的东西质量都不错的,学校不会坑咱们。”
最终,毓秀还是被说服了,去小卖部买了一床被子,加上她原先的,两床被子还是够用的。起码能支撑到集体供暖了,再说她还有两身羽绒服呢,怎么着也能睡个安生觉了。在这之后,她又买了五块钱的饭菜票,至于帽子围巾手套之类的,倒是不急于一时,她打算再好好看看,买自己喜欢的颜色款式。
毓秀不知道的是,她奶啊,从县城邮电局寄完钱回到家里就病倒了。
心痛,痛到麻木。
第131章
另一边; 郝新明左思右想还是不得其解,他自诩是个聪明人; 要不怎么能顺顺利利的考上清大呢?可说起追女孩子这种事儿; 还真就是生平头一遭; 丁点儿经验全无。
在毓秀那头碰了壁; 千挑万选的礼物也没送出去; 郝新明无比心累的回到了家。
这不是休息日吗?郝妹也在家里,瞅着她哥一脸垂头丧气的推门进来,顿时乐了:“咋了?摊上事儿了?来,跟我说说,叫我也乐一乐!”
搁在平日里,郝新明一准跟他妹干一架,可今个儿他是真没这个劲儿了,随手将大袋子往前一推:“送你了。”
“啥玩意儿?”郝妹就跟拆炸。药包似的; 小心翼翼的打开了大袋子; 等发现里头装的是一件簇新的羽绒服; 顿时心头一喜,“新衣服?送我的?我看看……噫!”
从心怀忐忑到欢呼雀跃; 再到极度嫌弃。
郝妹面上的表情快速变换着,最终表现为一脸窒息。
要说这件羽绒服吧?郝妹以前也是见过的; 要知道; 郝新明带毓秀去的那家百货商场; 原就是郝家姐妹最爱逛的那一家。早在刚降温那两天; 郝妹就跟着她的同学好友一道儿逛街添新衣去了; 自然也看到了那模特身上穿着的这件羽绒服。
咋说捏?
颜色还是挺不错的,粉嫩嫩的,特别适合十几二十岁未婚的小姑娘穿。只是这个款式吧,中年妇女的大领子,上面全是一层有一层的毛毛,没有帽子就是一匹毛领子。以为只有这样?不,胸前还有双排扣,两个胳膊却是短款的,胳膊肘以下又是毛茸茸,直到手腕处。这还不是最可怕的,那会儿郝妹还特地转到模特身后瞧了瞧,发现这衣服啊,腰部也都是毛毛,从下摆绕到背后,足足有三层。
领子一匹毛,袖子一匹毛,下摆一匹毛。
关键这年头的羽绒服还真就没后世那么美观,为了固定好羽绒,衣服前后倒还罢了,胳膊上那是一圈又一圈的线轧,配上这款式这风格……
当时,郝妹就忍不住吐槽,说谁那么傻会买这个?
而现在,她知道了。
看着这件眼熟的衣服,她窒息了,颤抖着声音:“哥……”你有病?
“不用谢。”郝新明心好累,他那天带毓秀去百货商场买衣服,当初一眼就相中了模特身上的这一件。结果,毓秀没看上,买了另外两件。那会儿他还以为是毓秀跟他的眼光不同,后来想想,应该是因为价钱吧。
这件贵啊!它浑身上下那么多的毛毛,能不贵吗?
郝妹翻来翻去看了一会儿,忽的扭头无比震惊的说:“吊牌呢?你把吊牌剪了?”
“嗯。”不然咋装作是家里姐妹穿过不要的旧衣服?
“你把吊牌剪了,我还咋换呢?”虽说卖出的衣服不准退还,可规矩是死的。退肯定是不行的,但可以换其他衣服嘛,大不了换一件比这件便宜很多的,这些都好商量。结果这眼瘸的哥哥居然还能耐到把吊牌剪了?!
“那么多好看的你不买,你这是啥眼光啊?愣是买了个又丑又贵的,还把吊牌剪了,你咋那么能耐呢?”
“你不试试咋知道丑?穿模特身上可好看了。”
郝妹不敢置信的看着她哥,心说你以为我没见过模特穿这个?当下,她一发狠心,立马试穿给她哥看。
然后……
这衣服原就是郝新明特地买来送给毓秀的,又因为他当初陪毓秀去买过衣服的,暗暗记住了毓秀的号子。也就是说,这衣服是毓秀的号。毓秀是身量偏瘦小的南方妹子,而郝妹则是典型的北方人,俩人的号子不同,哪怕冬天的衣服刻意放宽松了一些,那也还是有些小。郝妹费了些劲儿,塞是能塞进去的,可结果仍然是无比惨烈。
一匹大毛领啊,腰上下摆背后三圈毛毛,外加袖子两大坨毛绒绒,再配上粉嫩嫩的颜色……
郝新明凝神看了一小会儿,忍不住拿手指了指他妹,口吐芬芳:“像一头熊。”
“是你眼光太差了!你眼瘸!!”
“明明是你长得不行,你太丑。”
“我跟你拼了!!”
一出惨案在毓秀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了。其实,郝妹不知道的是,她哥在外头败坏了她的名声,还自家姐妹穿过不要了的旧衣服,谁家姐妹会买这么丑的衣服?这要是最终俩人没成也就罢了,万一这要是成了,毓秀还不得认为她小姑子年纪轻轻就眼瘸了?
幸好,郝妹啥都不知道。
而郝新明在稍晚些时候,给他表哥打了个电话。
他只有一姐一妹,也没个亲兄弟,偏他爸也是类似的情况,弄得他别说亲兄弟了,连堂兄弟都没有。也就是姑姑家的表哥,比他大不了几岁,以前也常在一道儿玩,关键人家才是人生赢家,前不久就已经抱得美人归了。
电话通了以后,他就将情况大概的说了一番,没提毓秀的名儿,只说是京大的一个学生妹子:“……哥你说她为啥不收我的礼物啊?”
“你都不要的送给人家,你觉得合适吗?还是你家姐妹穿旧的衣服……你糟蹋谁啊?万一她收下了,她能看不出来那是新的?你这不是伤人自尊?追人是这么追的?”哪怕没亲眼看到这一幕,他表哥也是一脸的窒息,差不多就跟郝妹看到那件奇葩羽绒服一个表情了。
“原来是这样啊!”郝新明大彻大悟,他伤害了一个自尊自爱自强的好姑娘还不自知!幸好,表哥及时提点了他,他深刻的反省了自己,特别惭愧自己用钱羞辱了毓秀。
深深的忏悔之后,他又向他表哥求助,问到底应该怎么追女孩子。重点是,他喜欢的女孩子家里条件不太好,反正没表嫂那么好的家境。
他表哥想了想,还真给出了个主意:“你实在想帮她可以经常请她吃饭,一般人对请吃饭不敏感的,尤其你找点那种老店子,好吃不贵的看着不起眼,别老动不动就送东西,你送了东西她收了能不回?她要回礼能不花钱?”
“就这么简单?只请吃饭?”郝新明有点儿怀疑,因为他并不觉得毓秀是个吃货,光请吃饭能把人追到手吗?可想起他在前不久的婚礼上看到的表嫂,那确实是个大美人,所以应该信任他表哥一回?
迟疑了半晌,郝新明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心里的疑惑:“哥,你就是请嫂子吃饭……就把人追到手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瞬,很快就又传来了他表哥自信满满的声音:“你懂个球!我跟你嫂子那是一见钟情!就今年五月中旬,我俩在饭局上碰了面,她当时就看上我了,之后去书店逛了逛,又吃了两回饭,跟着就见了家长,办了订婚酒。这不,前阵子就领证结婚了……我跟你嫂子那是一路顺顺当当下来的,这叫啥?水到渠成,丁点儿坎坷都没有的,所有人都祝福我们,你小子羡慕不来的。”
及至挂了电话,郝新明还是有点儿迷茫。
所以,他表哥给出的主意是,多请客吃饭?哦对了,还有他表哥亲身经历的,去书店逛逛?这个倒是可以有。
呆坐了片刻后,郝新明又忍不住拨通了电话。别看他兄弟少,可他有姐夫啊!
“喂,姐夫,你当初是咋追的我姐?”
“你小子啥意思?那会儿要不是你个小兔崽子从中作梗,我用得着那么辛辛苦苦的追你姐?我告诉你,你当初造的孽,总有一天会回来的!”
——啪!电话挂了。
郝新明无比心塞,瞅着时间也不早了,他又敲开了他妹的房门:“我问你个事儿……你说像你这样的年轻女大学生,喜欢啥样的男孩子?”
“只要跟你不一样就行!”
一圈绕下来,郝新明觉得,还是他表哥人好,难怪能娶到像表嫂那么好看的媳妇。
他觉得他人也不错,所以成功的概率还是很高的。
抱着这样的想法,接下来郝新明没少往京大跑。这直接导致了一个后果,毓秀本来是打算在学校附近买些御寒装备的,被郝新明一带,虽说最终是没去百货商场之类高档消费场所,可还是叫拐到了别的个体户门面里,买了差不多中等价位的手套围巾帽子。
好在,这年头的东西当真就是一分价钱一分货,完全不带任何掺假的。而且郝新明到底是京市本地人,在很多生活常识方面,他要比毓秀强多了。只不过因为家庭环境的缘故,他对价钱不敏感。
其实毓秀也是对钱不敏感的,先前她是因为口袋空空,这才忍住了没买东西。都不能说是忍住了,没钱啊,有啥忍不忍的。眼下,二百块钱到了手,哪怕她被劝着将钱存了起来,可取钱又不麻烦。
只这般,她听从了郝新明的建议,放弃了好看但不中用的毛线手套,选择了厚实的皮手套。那皮手套是真的暖和,外头是皮子,里头衬得是羊羔毛,别提有多舒服了。还有帽子,也是以保暖为主的,毕竟北方的冬天是真的冷,尤其对于毓秀这个原先就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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