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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遇到爱-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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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次遇到郑希元,他风光得意,这一次的他,兴许会绝狼伤人。
  我强压着恐惧。沉静的看着他。他就站在原地看着我,就像多年以前,他抱着鲜花来我寝室楼下,对我说让我做他女朋友的时候。表情又恢复了过去那种谦逊,没有恶意。
  他朝我走了一步,对我说:“清宁。”
  我不动声色的将孩子护在身后,对我婆婆做了个离开的手势,希望如果发生什么,我还能为她们拖延时间。我猜测了很多种郑希元即将有的动作,刀子,硫酸,抑或是什么。纵坑肠亡。
  可我唯独猜漏了这一种。
  他又走了一步,跪在了我面前。
  我和我婆婆都惊呆了,看着十米开外跪在地上的他,我差点没站住。
  他声泪俱下的对我说:“求你。让你老公把那些钱给我,我是真的走投无路了。”
  他声音沙哑,想钢刷子刮伤口一样的让人难受。
  我承认我确实瞎。我瞎我曾经喜欢过他。我是真的没想过,到了最后,他连作为男人最基本的尊严都不要了。
  只因为二十万,给他女儿留作抚养费的二十万。
  我不知道他被追债的人逼到了什么程度,也不想知道他如今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只轻声开口对他说:“郑希元,如果你还有点人性,就不要和你女儿抢这笔钱,她还那么小,这一辈子都不一定会有依靠。”
  他抬头望着我,眼睛里最后那丝光渐渐熄灭了。他缓缓站起来离开了我家楼道口,慢慢走远,再也没有回头。
  我想起那次在飞机场看到的女人。不管她是用什么样的方法骗的郑希元成了如此境地,归根结底这都是郑希元自己造的孽。
  他没有钱的时候,谦逊上进奋发图强,他有了钱的时候做不到低调沉稳脚踏实地。所以,他才会摔的这么惨。像他这样的男人,能说会道,多金潇洒,怎么会没有女人来围着?元爽到底还是没有算计的过。她是个会讨男人喜欢的女人,却没有能守住家庭的精明。
  我想起舅妈,我不深究她和舅舅之间发生过什么难以忘怀的事情,就那份这么多年都不变的情谊,也一定是经过她用心维护的,所以她才会和舅舅重归于好,婚姻未破镜,但也算再次重圆。
  选不到好男人,找到的就是洋葱头。女人想认清男人的心,就只能像剥洋葱一样的流着眼泪扒,到了最后才发现,他没心。郑希元就是这样的洋葱头,他浑身野性,常带给你刺激,其实是棵有毒的植物,触碰不得。
  元爽是傻的,她一直只有一颗任性小女孩儿的心,她所求的东西简单而直白,金钱能代替一切,到了最后她可能真的得到了金钱,却失去了一切。
  那笔钱姬语锋后来送去了元爽的妈家,得知元爽确实扔下孩子走了,好像是跟着游戏里的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已经很久都没有打电话回来了。
  郑希元也又一次销声匿迹,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世雅一岁生日之前,我将兰州的车子和房子都卖了,本来是将这笔钱还给我爸妈的,他们说什么都不肯要,于是我在姬语锋的建议下用这笔钱做首付在萧山为我爸妈买了一套小房子,已经开始装修,算着每年春秋时节不冷不热的时候都能让他们来这边住住。
  老四终于在无数次和公司高层耍大刀之后被从印度调回了国内,在他的推荐下我应聘了实验室主任的职位,再过半个月也就要去上班了。
  姬语锋的公司发展顺利,徐昶在界内也已经小有名气,他和他老婆一直闹着分分和和的游戏,但也终于传来即将荣升父母的好消息。
  唐琳跟着孙谨去了北京,却一直都没有传来结婚的喜讯,这是我最担心的地方,但她还是以一贯的语气告诉我不要操心,多想想自己。我和姬语锋商量好,等他年假的时候,一起去北京看看她。
  日子行云流水,淡然安逸。
  又是一个平淡的周五,姬语锋下班后回家稍微有点晚,宝宝已经洗好澡睡觉了,我为他热好饭,他吃饱后去洗澡,我刷锅刷碗切水果。
  有宝宝以后我们俩单独腻着的时间很稀少,稍有空闲他就粘着我,一起躺下后,看着在床上睡的四仰八叉的小家伙,我觉得再也没有什么是比当妈妈更幸福的事了。姬语锋有时候也会吃吃醋,就比如现在。
  他八爪鱼一样的抱着我说:“老婆,有了宝宝之后你都没有再说过你爱我。”
  “恩,我爱你。还有宝宝。”我边说边被宝宝盖了盖被子。
  “我,我,我,只是我。”
  我转身看着他,他还挺严肃。
  “老公,我爱你。”
  他笑了,抱住我说:“老婆,我爱你。”
  挺麻的。
  “老公,问个很俗的问题,你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大理?给我买衣服那次?”
  这个问题其实困扰我很久了。
  “不是。你再猜。”
  “我真猜不着。”
  “去你家吃蒜茄子的时候,端着带鱼吓到你那会儿。你的样子别提多可爱了。”
  “那你之前大理说的那番煽情的话都是假的?”
  “恩,算是追女孩儿的技巧吧。”
  “看来男人的话果真不能全信。”
  “现在后悔晚了。”
  (全文完)
  《这么近那么远》
  这个题目,是《八零后》电影的主题曲,是部从开头让我流泪到结局的片子,并非里面感人至深的爱情,只是因为那种直面死亡的感觉。
  我叫唐琳,唐朝的唐,王双木的琳。
  记忆琐碎,可能不能完全写的流顺,你们便看看就好。我脑海中最震撼的那天我记得,我爸被警察带走,我妈欲哭无泪,我站在门外看着警车离开,突然就有些害怕。
  我还记得,家里被翻的很乱。
  九十年代初期,生活在西北不大的城市,物质生活并不像沿海地区那么发达。但我好像一直都是同学们羡慕的对象,因为我总能带不少稀奇古怪的玩意去学校。
  我爸常不在家,我妈说他要么在出差,要么在国外,我对他的记忆很模糊,但大部分都是喜欢的,因为他每次回来我都像过年。新衣服,文具,国外产的零食,等等。
  八零后的孩子,好像都经历了改革狂潮期。我记得那时候自己还小,也不像现在孩子这般被父母看的紧。每逢周末写好作业,拎着我爸买给我的一套玩具桶,去大院西边的供应站门口玩沙子。
  那会儿的百货商店,还叫供应站。我零花钱不少,卜卜星一次就能买三包,黄色绿色红色袋子凑齐,边玩沙子边吃。这让大院中的孩子羡慕。
  大院里有不少男孩子,他们喜欢成群结队,但我几乎没朋友,我讨厌女生之间无休止的叽叽喳喳,乱嚼闲话,男生嫌弃我是女的,骑马打仗玩不起来。
  所以,我还不如玩沙子。
  于是,沙子玩久了,总会出现事端。就是那种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
  我有刨坑的喜好,总觉得沙子下面埋着什么,常常一刨就是一下午,那堆沙子浇过水,外面松散里面凝,而我的坑刨的也有水平,防空洞一样的塌不下来。
  那群男生偶尔从我身边呼啸而过,捣乱的嘲讽的干什么的都有。而这一次,他们玩大了。
  我还在往外挖,半个身子探在沙子上,一个男生冲过来给了我屁股上一脚,我一头直接栽进沙子里,赶紧站起来的时候,顾不上鼻子嘴巴,眼睛被沙子迷了。
  我是生气的,更是疼的难受的。
  那天,我哭了。眼泪流出来,还是冲不干净沙子,牙齿间都能听到咬到沙子的咔嚓咔嚓响。
  有人站在我身边,驱赶走了那群讨厌的孩子,然后用手绢帮我擦脸,他对我说:“不能用手揉,我带你去洗洗。”
  我被他拉着,走到水管边,按着他说的办法不停的用水浸湿眼睛,冲洗着。
  终于能睁开的时候,我看到他。
  黑的确良裤子,白色衬衫,很高很瘦,剃着板寸,很干净整洁的样子。
  我见过他,他比我大不少,也住在我们大院。
  “你的桶,里面东西应该不少,回家去吧。女孩子少玩点沙子。”
  我自始至终没有和他开口,他走后,我手里还握着他的手绢。蓝白色格子的,洗得有些旧,却很干净。
  就在这件事发生的第二天,我爸被带走。那会儿我九岁,四年级。我后来知道那个温暖的男生叫孙谨,上高一。
  我没有再提着桶去玩沙子,更是不愿意出现在大院里,因为他们叫我杀人犯的孩子。
  我爸没杀人,可我爸确实被大张旗鼓的带走了。
  回想起来,那是我觉得最黑暗的一段时间。家里的经济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很长一段时间我妈都没有再给我买过新衣服。我穿着表哥的旧棉袄,咖啡色上面有黑猫警长的图案,我很讨厌那个颜色,可我还是安静穿着。
  我学习本来就不好,个子长的又很高,写不完作业,做不对题,老师会当着全班同学的面骂我是傻大个,猪脑子,吃的东西都浪费了。
  于是,我在大院里有了新歌谣。唐琳是个猪大脑,个子太高没啥用,爸爸是个杀人犯,人人见了都逃跑。
  我妈保护不了我,我人能逃开心却会疼。可我无能为力。
  在我十岁那年,大雪天,我被一个雪球迎面砸出鼻血后,我反抗了。
  五个男生,有比我大的,有比我小的。我毫无预兆的扑过去抓住了那个最矮的,将他摁在地上狠狠的一顿拳头。一开始是有人帮他打我的,我不知道后背上挨了多少脚,只知道我不肯松手的又打又咬又是挠,直到我身后的人都不敢再动,直到我摁住的那个男孩满脸鼻血。
  我的手,也没了知觉。
  我站起来,没哭。骨子里有一股难以压制的暴戾之气一旦发泄出来,就不可收拾。
  我模糊记得刚上小学时我爸和一个叔叔在我家吃饭喝酒他们说过一句话:没有事不要惹事,有了事不要怕事。一旦被人围了,抓住最弱的那个,往死里打。
  不管我懂不懂,我今天都做到了。
  动手第一次,我就成了大院里家长们的瘟神。那个被打的男孩儿家长差点砸穿了我们家的门。我妈给他们赔礼道歉,又是买礼品又是上医院。
  她没责怪我,三天没理我。
  之后,男生们和我打架上了瘾,记忆最清楚的那一次,一个据说很能打的男生来找我单挑,他不住我们大院,算是“慕名而来”。我和他都挂了彩。他被我打肿了指头,我被他打破了眼角。
  我突然就很难受。我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脸上有血不想回家,我窝在距离我家两栋房的楼道里,只有这种时候,我才敢流眼泪。
  被发现的时候,我很尴尬,起身想走,发现我的女孩给了我一条手绢。粉色边,上面是花仙子的图案。
  她没和我说话,递给我之后,转身走了。她穿着粉红色的小外套,背的书包也是粉红色的。被父母宠爱着的孩子。我知道她,别的女生经常说她闲话,因为自己喜欢的男生喜欢她。
  她妈叫她宁儿。
  我回家将两块手绢洗干净摆在一起,这真的是我最珍视的东西了,我在犹豫要不要将它们还给主人。
  我开始逃学,下课提前溜走后守在家里附近那所高中门口,孙谨上高三了,他每天下课都跟着另外两个大哥哥一起,他喜欢穿白衬衣,总是给人很干净的感觉。他看不到我,我也只是远远的看着他。
  而宁儿在我们学校,上学放学都有父母接送,我更是不可能靠近她。
  时间就这样过去。我以很垃圾的成绩进入初中,一进学校问题少女的名号就已经四处名扬,老师以我个子太高的理由将我扔在教室的角落,单人单座。倒是正合我意。
  孙谨毕业了,我难受了好几天,我不能每天再看着他了,我也不知道他要去哪儿,偶尔放学碰到他妈,我都觉得欣慰,至少他家还在这里,他还没有走。
  转眼我初中毕业,毕业班的生活无聊,我还算用功学习,竟然擦边的勉强考上了高中,和陆清宁分在了一个班。这可能是从我爸被带走到现在的这些年里,最让我高兴的一件事儿了。
  这年暑假,我碰到了孙谨,他大学快毕业,他还认得我,我将那块手绢还给他的时候,他很惊讶。他告诉我,他要去国外了,全家人都要去。
  我可能再也见不到他,我用尽全身的勇气,抱了抱他。
  我对他说,孙谨,一路顺风。我心里对他说,谢谢你,那一年,这些年。
  我和陆清宁,不知道是怎么成为朋友的。要是让我细想,可能从她送我手绢的那一天开始,我们的友情就埋了种子。
  她是个优等生,老师眼里的佼佼者。但也是个叛逆的娃。至少,所有老师都不让她跟我做朋友的时候,她义无反顾的搀着我的手,吃同一串糖葫芦。
  陆清宁是个感情小白。喜欢她的男生她基本感觉不到。不喜欢她的女生她也看不出来。
  这些,我都替她挡着。知道我名号的女生都不惹她,真惹来的女生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于是,她考上了上海的名校。而我,留在兰州上大学。
  我没有再见过孙谨,只在大二的那年,收到了他的来信。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我的,这封信是从英国寄回来的。我没有回,我不知道该和他说什么。客套话,我讲不出来,一想到他,我就开始很想他。
  陆清宁恋爱了,也是甘肃人,大三的时候她带那男孩儿回来过,我无比的反感他,有时候我都在想,我该不会是同性恋吧?
  那男人目光炯炯,却透着一股子狡猾,我告诉过陆清宁,她不信我。
  后来,大学毕业,他们结婚了,好在留在了兰州,我还能保护她。
  我舅舅帮我联系了一家单位,做会计助理,以后考了会计证就转正。我每天被各种各样的报表折磨。陆清宁有了自己的感情生活,我又开始觉得生活黑暗。
  就在这个时候,孙谨回来了。他找到我,说他这几年挖沙子还蛮有成就,现在是某大学考古学副教授。
  那天,他问我,还想不想挖沙子了。我望着他,就像看着一块腾着香气的奶酪。
  我辞职脱产开始考研究生的决定,被全家人反对,然后,我顶着压力考上了。
  孙谨,成了我的导师。
  我承认,我确实有所预谋。
【小说下载尽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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