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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千亿大佬[古穿今]-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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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好,众人口中的男神也好,全部由方黎换成了林彦初。
  后来两人双双毕业,方黎第一次代表方家谈生意,本来势在必得,结果又遇到了林彦初,最后在林彦初手中败北。还有小道消息称,方黎喜欢于雅,但是于雅和林彦初有过婚约,而且放话说自己喜欢的人是林彦初,导致方黎和林彦初的矛盾再次升级。
  现在仇人见面,空气里都是火。药味。
  “林少爷是大忙人,能见林少一面可不容易。既然大家都来了马场,不如一起比比。”方黎的目光在林彦初身上转了一圈,“不过,我们林少爷这么娇贵的身体,上得了马吗?”


第12章 
  众所周知,林彦初从小就疾病缠身,十岁之前一直活在病床上,出门都要人用轮椅推着走。
  林彦初的父亲为了他不惜斥巨资投资了众多医药企业,开设研究所,只为了让林彦初能健康地站起来。
  可惜林彦初命不好,十五岁那年,林父乘坐的飞机失事,当时林父听说国外有个脑科方面的专家,研究出了新药,可能对林彦初有用,所以亲自飞了过去,从此永远停留在了这段旅程上。
  十五岁的林彦初,疾病缠身,父亲去世,母亲每天只会以泪洗面,唯一能支撑整个林家的林老爷子几年前就已经因病退居二线。
  周围群狼环伺,在这种环境下,林彦初花了两个月的时间,经历了巨大的痛苦,突破身体极限,从轮椅上站了起来。然后,在林老爷子的帮助下一边学习,一边学着管理公司事务。
  十八岁,林老爷子病情恶化、生命垂危,林彦初以十八岁稚龄接过了林家的重担。
  一晃八年过去,当初那个坐在轮椅上的阴郁少年已经变成了江城第一人,华夏首富,然而,却活不长。
  人生该经历的苦难他都经历过了,该享受的,却一样都没有享受到。
  想到这里,方黎觉得自己的心情好了点。
  听了方黎的话,林彦初还没生气,小洛已经气炸了。
  她堂堂上仙罩着的人,他哪来的胆子敢这么出言挑衅。
  小洛冷笑一声:“你们嗡嗡嗡地说完了吗?也是,我家少爷是雏鹰,你们只是苍蝇,苍蝇平时是没机会和雏鹰对话的。”
  “你……”庄少爷闻言就要跳脚,被林彦初轻飘飘望过来的一眼吓住。
  “我家少爷平时懒得和你们计较,不是怕了你们,而是雏鹰是不会理会一群苍蝇的,不过你们这么积极,今天我们就给你们个面子,让你们知道,我家少爷,就算带着我,要赢你们也不费吹灰之力。”
  小洛骑在马上,一身简练的骑装,说话的时候铿锵有力,和平时不正经的样子判若两人。她朝林彦初伸手:“少爷,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林彦初弯了下嘴角,将手放上去,说道:“好。”
  小洛轻轻一拉,林彦初就上了马。
  方黎本来只想刺一刺林彦初,没想到林彦初竟然真的会上马。
  他的身体状况大家多少都知道一点,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岂不是得赖他?他不喜欢林彦初是没错,但也不想担上这么大的责任。
  “林少爷,你确定要比?别到时候逞不了强,还进了医院。”方黎不客气地说。
  小洛问林彦初:“这人怎么回事,说要比赛的人是他,现在不上马一个人叨叨叨的也是他,莫非他靠嘴就能骑马比赛?”
  林彦初失笑:“我也很好奇。”
  两人一唱一和,方黎鼻子都要气歪了,林彦初这是自找的,这里有这么多人作证,他可没逼他。
  方黎让人将他的马牵过来,坐在马上说道:“我们不占你便宜,我们每人带一个人,谁先跑到终点谁赢。”
  其他人也纷纷上马,马场的工作人员裁决。
  哨声一响,八匹马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小洛小声在林彦初耳边说道:“放心,我会保护你。”
  一丝丝灵气从小洛身上缠到林彦初身上,将他整个身体护住。小洛以前御风都不怕,何况只是御马,双腿一夹马肚,马像是明白她的意思一般,一马当先地冲了出去,将其他马远远甩在身后。
  耳边是呼啸的风,周围是绿油油的草地,林彦初抓着缰绳,感觉着马上的速度,心里前所未有的畅快。本来以为能站起来,能正常生活走动已经是极限,没想到自己有一天可以坐在马背上,在草地上驰骋。
  林彦初先是低笑,然后变成了畅快地大笑。
  身后方黎和他的几个同伴看着前面根本追不上的快马气急败坏,一定是这马有问题,之前就听说马场新来了一匹千里马,没想到跑这么快,根本不在同一水平线,这还比什么比,比谁视力好看得远吗?
  方黎停下来,愤怒地扔掉马鞭,其他人自然也停了下来。
  负责比赛的马场工作人员走了过来:“方少,有什么问题吗?”
  “那匹马速度那么快,你为什么不提醒我?”
  工作人员很无辜:“马能跑多快要看骑马的人能让它发挥出多少潜力,方少的马也是好马。”
  这话就差直接说是你技术不行了。
  方黎在林彦初那里吃了瘪,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工作人员也敢嘲讽他,心下不悦,但这里是江城最大的马场,也是整个华夏最好的马场之一,老板来头很大,俗话说,打狗也要看主人,他不敢在马场闹事,只能自己将这份憋屈吃下。
  “我家里有急事要赶着回去,你和林少说,这次中途离开是我的问题,他今天的费用算我头上,我们下次再约。”
  方黎说完直接带着人离开了。
  工作人员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没忍住嗤了一声。
  都说方少是江城唯一能和林家大少爷媲美的人,要他看,这位方少爷和林少比起来可差远了。
  要比赛的人是他,愿赌就应该服输。结果输不起就找借口,明明手机都没放在身上,哪里来的急事,用意念发现的急事吗?还有那句费用记他头上,他都无力吐槽,人家林大少缺你这点钱?林大少可比你有钱多了。
  不过这些话他不敢当着人家方少爷的面说,也就在心里吐槽吐槽。
  这边,小白带着他们一路飞奔,小洛突然意识到身边安静得过分,似乎除了小白的马蹄声,再没有其他声音了,回头一看,身后一匹马就没有。
  广袤的草地一眼望不到头。
  小洛让小白放缓了速度,埋怨道:“他们好慢啊。”
  “有句话,其实我刚刚就想说……”
  林彦初的声音里含着几分不易察觉的戏谑,“小洛,我们走错路了。”
  “啊?”小洛傻眼了。
  虽说拉着缰绳的人是林彦初,但实际御马的人是小洛,控制方向的也是小洛。
  “不行,我们赶紧绕回去,没事,追得上。”
  小洛想要掉转马头,被林彦初拉住:“不用了,他们已经走了。”
  “啊?什么意思?”
  “方黎,我了解他,是个输不起的人。”
  一看状况不对,他就会及时止损,不然即使走错路了,十六个人,八匹马,不会一点声音都没有,唯一的解释是,他们已经走了。
  小洛努力地往后望,果然那批讨人厌的人一个都不见了。
  一个工作人员骑着马吭哧吭哧地追了上来,喘着气说道:“林大少,方少爷说他家里有急事,先回去了,这次他请客,下次再比。”
  “呵。”林彦初毫不掩饰他的嘲讽,“既然有人请客,这匹马的费用就记方少账上吧,马记小洛名下,顺便下次一定替我感谢方少的慷慨解囊。”
  这匹马可不便宜,有人上赶着送钱,不要白不要,估计方黎知道的时候能气死。
  不过以他对方黎的了解,这种亏他估计不会吃,会想办法推脱的,不过林彦初也不差这点钱,能膈应一下方黎就行了。
  工作人员擦着汗说:“好。”
  两人骑着马慢悠悠地走,林彦初问她:“像今天这样,对你不会有影响吗?”
  纵马的时候,林彦初感觉那团熟悉的暖流又包围了他,被护住的地方很舒服也很温暖,他记得第一次她握完他的手脸色有些白,说明对她并不是毫无影响。
  “那个呀,没事。”小洛摆了摆手,“偶尔一次没有关系,但是太频繁了就不行,我会被榨干的。”
  林彦初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觉得耳根子有点烫,训斥道:“以后不要乱说话。”
  小洛:???
  冤枉啊,她哪里乱说话了?
  作者有话要说:  林彦初:满脸通黄……


第13章 
  晚上,在外面浪了两天的小洛回到原来的住所,得到了管家和佣人们的热烈欢迎。
  小洛则热情地扑向她的ipad,发现她离开两天,没有人宠爱的ipad已经没电了,小洛又到处找充电器。
  重新变回大魔王的林彦初说:“以后再发现你通宵看剧没收你的电子设备。”
  小洛:嘤,榨干她就翻脸无情的渣男。
  不过为了保住自己的手机和ipad,到底不敢通宵看剧了。
  第二天,小洛又开始了她的学习生涯,苏星敷衍地教了一下午,下洛敷衍地学了一下午,将书一合,大呼一声跑了出去:“学完了!”
  菲菲端着水果过来:“小洛小姐学得好快呀。”
  小洛抓了一块自己最爱的哈密瓜放进嘴里:“当然,我是天才。”
  管家笑眯眯地走过来:“等少爷晚上检查完,合格了就不用上课了。”
  “万岁。”小洛将菲菲的果盘一整个端走,一边吃一边问:“少爷什么时候回来啊,真是超级想少爷呢。”
  “想我什么?”林彦初出现在门口,一边换鞋一边问道。
  小洛嘴巴张成了o型,看了眼墙上的挂钟,才四点:“你怎么现在就回来了?”
  “怎么,不行?”
  最近精神比以前好,工作自然完成得快,要是以前,就算工作完成了他也会呆到下班时间,但是今天鬼使神差地就直接回来了。
  “当然行,非常行。”小洛放下果盘,从苏星手上将课本拿过来,双手递给林彦初,“学完了,随便问,老师明天不用来了。”
  苏星以为她在开玩笑。笑话,这几天小洛学得怎么样没人比她清楚,怎么可能学会。
  本来以为林彦初会呵斥她,没想到林彦初直接将课本接了过去,随机考了几个,小洛都答对了,然后林彦初就判她通过了。
  苏星:“……”
  这是在逗我?
  “小洛果然厉害。”管家真情实意地夸她,又对苏星说道,“明天开始你不用过来了。”
  苏星觉得大家对这件事情太儿戏了,小洛刚刚肯定是蒙对的,不然怎么可能,即使她通宵达旦地记,也不可能一下子记住这么多生词。
  苏星勉强笑了一下:“今天刚教完,是不是还要巩固一下。”
  “应该不用。”管家笑眯眯地说,“小洛过目不忘,见过的东西不会忘的。”
  苏星:!!!
  早知道她就每天只教五个,剩下三小时全给她睡觉……
  最后,心有不甘的苏星还是被管家送走了。
  小洛现在对各种电子产品和应用还是新鲜期,每天抱着ipad不离手,于是每天的日常就变成了吃饭,玩ipad,吃饭,玩ipad……林彦初要回来了,赶紧将东西收起来,装模作样煮个茶或者喂个鱼,总之,相当乖巧。
  林彦初:“今天在做什么?”
  小洛:“加强对这个世界的学习。”
  在上了两天课以及在家里众人的耳濡目染之后,小洛已经完全改掉了自己的口音,现在的声音听起来就正常也讨喜多了,于是林彦初难得的没有寻根问底,让小洛轻松过关。
  在网上混得如鱼得水的小洛现在不但会追剧、注册了微博账号,甚至在论坛、贴吧,字母站等很多地方都有账号。
  学好了拼音的小洛现在打字飞快,比以前一笔一划写字快多了。
  而且小洛发现,其他地方比追剧还要好玩,比如她最近沉迷在字母站看剪辑视频,她原来追的偶像剧被大手这么一剪辑,变成了女主角和女二号相恋,男主角是她俩中间的男小三,小洛每天抱着ipad笑出猪叫,菲菲看到了不免有些忧心,和管家商量道:“小洛她……没事吧。”
  管家看得很透彻:“只要她不和少爷吵架,那多大的事都不是事。”
  菲菲:有点道理。
  于是没人管的小洛彻底放飞了自我。
  这天,小洛照例打开字母站的视频,发现首页给她推送了一个男爱豆的唱跳合辑,小洛顺手就点开了,然后刷地蹦了起来。
  这个男爱豆——这双喜欢到处勾引仙娥的桃花眼,这欠扁的表情,不是衡木还能有谁?
  衡木,他还活着。
  震惊、欣喜、忐忑……各种情绪轮番出现又轮番冷静后,小洛将视频反反复复看了无数遍,最后确认,真的是衡木。
  视频里的人画着妖艳的眼线,一双桃花眼仿佛能勾魂摄魄,灰白色的头发,配上冷艳的银色耳钉。
  小洛怔怔地望着视频里的人,突然想到,衡木他……该不会是入魔了吧。
  这舞跳得,相比魅魔都不差了。
  嗯,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他在长生壁上的名字会消失。
  小洛自认为窥到了真相。
  不过,现代社会,仙也好,魔也好,根本没有差别,反正都要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得知衡木还活着的小洛心情大好,晚上多吃了两碗饭,被林彦初拽着衣领拉出去消食。
  小洛哀嚎:“以我强大的消化能力,消食根本没……必……要……”
  最后两个字消失在喉咙口,因为小洛发现外面草坪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一架阔气的直升飞机。
  “这是……”没记过世面的小洛呆了呆,“这是……直升机?”
  林彦初点头:“今晚y市潞宁街有个花灯会,本来打算带你去那边逛一逛,顺便消消食,不过既然你不愿意……”
  “我!愿!意!”小洛喊得超大声。
  林彦初了然地笑:“那就走吧。”
  “等一下,我去拿个手机。”拥有现代人觉悟的小洛飞快跑回去揣上了自己的手机。
  几分钟后,小洛和林彦初一起上了直升飞机,小洛左看看右摸摸,觉得新奇不已。飞机盘旋升空,小洛整张脸都挨到了窗口边上,问林彦初:“我们可以先去兜个风吗?”
  太惨了,她一个上仙,最后要靠坐飞机才能升空。
  “兜风什么时候都可以,但花灯会一年只有一次。”
  小洛:“那好吧。”
  小洛坐下来,开始搜索花灯会的资料。
  Y市的花灯会在每年的六月,最初起源于一段传说。
  据说在很久以前,在y市的潞宁街还不叫y市也不叫潞宁街的时候,这里住了一个老人,无儿无女,但每天晚上都会去路口点上一盏灯,给晚归的人照亮回家的路。
  后来有一天,老人外出回来晚了,那天天色很黑,无星无月,孤寡的老人视力不好看不清路,不小心踩进了一口水井,最后淹死了。
  自此之后,为了纪念这位老人,每到这天,家家户户都会亮上一盏灯,为老人照亮回家的路,发展到现在,成了一年一度的花灯节盛会。
  小洛绘声绘色地将故事给林彦初讲完,叹了口气:“哎,老人好可怜啊。”
  “你要是想,呆会也可以为他点一盏灯。”
  “人都走了,点灯有什么用。”小洛托着腮帮子,“不过,还是点吧。”
  半小时后,直升机降落在了Y市的酒店顶楼,酒店下方早就有车子等着。
  到了楼下,司机打开车门,小洛钻进去,对林彦初说:“我现在认你做爸爸还来得及吗?”
  “认我做爸爸?”林彦初挑了下眉,“那你现在就在学校上课,各种课程轮轴转,学完了还要回来继承家业,忙死忙活……你确定要认我做爸爸?”
  小洛默默往旁边移了移:“不、不了。”
  林彦初弯了下唇。
  爸爸不可以,金主爸爸还是可以的。
  车子在路上行驶了十分钟后,两人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花灯节是y市的传统,每年一次的花灯节,y市张灯结彩,大家带着做好的花灯去潞宁街。街上聚集了来自各地的手工艺人,有卖花灯的,卖字画的,卖手工艺品的,应有尽有。
  林彦初从车里下来,朝小洛伸手:“这里人多,拉着我,别走丢了。”
  前面长街灯海,身边的人俊美如俦,小洛一句羞涩的“男女授受不亲”到了喉咙口,被等得不耐烦的林彦初拉住手腕直接拽走了。
  小洛:“……”
  她的少女心不值钱qaq。


第14章 
  小洛和林彦初混在人群里,一边看花灯会,一边……消食。
  小洛眼珠子转个不停,看看左边又看看右边,眼花缭乱之间,小洛注意到了摊位上的一盏花灯。这盏花灯用的是传统的制作方法,里面放着一盏小灯,外面用纸面包起来,纸面上画着一对鸳鸯,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副画边上的题词——只羡鸳鸯不羡仙。
  这几天混迹微博、论坛的小洛熟知明星以及各行各业间各种拉踩套路。
  比如说要夸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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