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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诱宠-第2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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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头至尾,欧阳清柏的眼泪都没有停止往下流,他想不到桑红这样一个自信阳光的女孩,最终会被逼得以这样的惨状来脱离她曾经努力追求的生活。
    他知道,宋书煜对桑红的感情,并是不外界传说的那么真那么纯,一定有外人不曾窥视到的病根,埋在他们之间。
    “这两个人缘分尽了。”欧阳清柏沉默了很久,才能出声。
    “依我对宋木头的了解,他很固执,这次出国,就是来带她回去的,他从来都没有相信桑红真的出事了,而且,三天后,他就会到甜水镇,带走她。”
    秦洛水及时给他透露最重要的信息。
    欧阳清柏看着他,似乎在确定他是不是可以信赖。
    “欧阳先生,请你相信我,我同样在担心着小侄的安全,宋书煜一直对女人有着——怎么说呢,可以概括为有着——心理阴影,很难建立信任感,这一点从他逐步地缩小桑红的生活圈子,就能看出来,他显然觉得桑红只有在他的权辖范围内,才是让他安心的;
    如果他看到桑红和秦青在一起,那么这件事,很容易就会被他判断为两个人预谋着全身而退,因为那么周密的计划,很难一个人仓促之间做出来的;
    而且,如果桑红不愿意跟着他回去的话,他也可能会强行地带她离开的;
    我了解他的手段,也知道他对桑红的爱是真诚的,他绝对不会空手而还。”
    秦洛水的话里充满忧虑。
    “三天后吗?我会通知他们的,同时会催促一下林家老大,他现在正在帮着林老和家人办理移民手续,无论多快,那手续从申报到批复,估计最低还需要十天。”欧阳清柏皱着眉头思虑着对策。
    “为什么一定要办移民呢?先办理一个出国旅游或者探亲,或者跟个旅游团,这多快,等林老出来了事情稳定住,再办理其他的移民手续不是更好。”
    秦洛水脑瓜灵,连忙帮着找出缩短期限的对策。
    “你说得有道理,呵呵,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几天前联络他们的时候,你知道我这身份,不尴不尬的,一张口就惹人猜忌,不知道有多难说服,压根儿就不信,后来我想办法让秦青传过来一张偷拍的桑红的生活照,这才愿意和我交流了,但仍然将信将疑的;
    我觉得那边有我派过去的一个女特护照顾她的日常饮食,有秦青保护她的安全,就没有说多危险,没有催促他们;
    要说是应该先让林家老大赶紧回来安排一下,他们家的武馆弟子会员遍天下,在这里势力不小,应该及早告知,让他们介入进来;
    我真的不想看到桑红无助地被宋书煜重新关回豪门的牢笼。”
    “呵呵,这样就好,你催催,不过也不用过分担心,桑红怀着身孕,要是真的不愿意跟着他回去的话,虎毒不食子,他应该不会过于强求。”
    秦洛水说着安慰欧阳清柏的话,心里都不知道说这一对苦命鸳鸯到底是敌手还是爱人了,宋书煜这样步步紧逼,冒着所有家人的反对,天涯海角都要把她揪出来,显然是不愿放手。
    “舍不得红红受他胁迫,我这就和林老大联系。”欧阳清柏说做就做。
    两个人留了联络方式,秦洛水又要走了秦青寝室里的固定电话号码,然后就告辞了。
    欧阳清柏送走秦洛水之后,就连忙给林老大林汗青电话联络。
    他的心里有些忐忑,不知道上次不冷不热地给他钉子碰的林汗青会怎么说。
    但是这事情实在迫在眉睫,他只好硬着头皮果断地拨通了电话。
    谁知道电话一接通,林汗青那爽朗的笑声就从话筒里传了过来:
    “欧阳,什么事,不会是说什么好消息吧?呵呵,告诉你,我已经知道了!好样的,这样的事情确实是只有我们林家人才有的胆气和本事。”
    这反差太大了!
    欧阳清柏努力地眨眨眼睛,第一个念头就是林汗青把他当成别人了,他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待遇啊,别说笑脸了,自从他说出桑红的消息之后,就被林汗青抢白了一顿,说他没事胡思乱想啥,桑红和他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他凭什么会有她的消息,这管闲事也管得太可笑了,都不怕瓜田李下之嫌。
    欧阳清柏知道他的意思,他是埋怨当年自己抛弃了林青燃,现在到老了孤家寡人一个,又妄想着谋夺林青燃的女儿。
    难听话险些把他噎死。
    不过欧阳清柏有备而来,自然知道拿出证据这回事,当即就把桑红出事之前,特地到医院给他捐献骨髓和留了联络方式的事情给他说了,对方不咸不淡地挂了电话,后来他又专门把桑红的具体地址和照片给他发过去,好像才有信的意思。
    这次和上次的反差太大了。
    “呵呵,当然——有好消息了,你先说,我听听和我要说的一致不。”欧阳清柏回过神,连忙套话,显然林家是查到了什么,这前倨后恭的态度让他受宠若惊。
    林汗青也不客气,笑着告诉他刚刚联系到了前往甜水镇参加西部新牛仔大赛的一队弟子,让他们留意镇上的亚洲女孩子,然后把桑红的照片发给他们。
    谁知道时候不大,就有弟子说见过桑红,还说她现在叫黄一鹤,是《甜水镇报》的摄影记者,昨天白天才给他们聊过天拍过照,还亮出了一手飞刀绝技,把嚣张的黑鬼子震得目瞪口呆。
    说出的信息和欧阳清柏给出的信息毫无二致。
    林家人欣喜若狂,再不信传言不实,一直抵触移民的父亲和妹妹也都松了口,估计最迟半月后就可能举家迁往M国。
    欧阳清柏一听桑红露了脸,又问了几个细节,顿时觉得心里一阵轻松,对,他怕什么,桑红又不是弱女子,费了千辛万苦的劲儿,哪里可能就这样被宋书煜捏扁搓圆地折腾。
    “你要说的喜事是不是这件?”林汗青笑道。
    “不是,我要说的是,如果你三天之内出不来的话,你们就省得出来了,宋书煜已经来了M国一周了,那架势显然是找到了她,要带她回去,三天后他将前往甜水镇。”
    欧阳清柏连忙说重要的事情。
    “宋家的小子去找她了?哎呀——哎呀——这——真真是欺人太甚!”林汗青当然知道这个未曾谋面的外甥女是因为宋书煜才被逼死的。
    “这还不是主要的,问题是当初和我合作用心找到桑红的年轻人秦青,现在也在那里,这么一个用心良苦的男孩子,估计不会放弃桑红,我担心的是,到时候三个人面对面,宋书煜要是恼羞成怒用强的,平白地伤了人家这么好的孩子,再把红红弄到什么不为人知的地方养着,那就太让人无法承受了。”
    “你说的有道理,红红已经被他用轰轰烈烈的英雄葬礼埋葬了,她再出现也不可能见光,说不定这龟孙子就是知道红红怀孕了,专门去要那个孩子的;
    好了,不会让他如愿的;
    我这就买机票,保证两天后去那里,会加派人手保护红红的,欺负人也看看地方,爪子伸得太长会断的。”
    林汗青气呼呼地说完就挂了电话。
    一家人都在看着林汗青的脸色。
    林老大无奈地抹了把脸上的怒色,气得呼呼地,接过林青燃递过的茶水,喝了一杯茶,才渐渐能平静地说话。
    他看看一脸担心的妹妹,看看脸色淡然的父亲,口气和缓地对林玄玉说了宋书煜三天后要去甜水镇带回桑红的事情,当然顺便还提到了秦青。
    林玄玉看看他:“你先走,今晚就走,我很快会想法子带着青燃一起出去的,这里的生意,如果大伟想留在这里照顾,就留给他,如果他愿意一起出国,就也带着他出去;
    资产都是身外之物,没有什么舍不得的,一定要好好照顾红红,那丫头不会心甘情愿地跟着宋书煜那小子回来的,不是过不去的裂缝,她哪里会用那样决绝的方式离开?”
    “好,爸爸,青燃,你们也不用太过担心,咱们本身就有人在那个镇上,红红又和他们搭过腔,我先吩咐一声就成,有什么动静随时会反馈过来。”林汗青安慰道。
    “大哥,你一定要快点赶过去,我总觉得这就像一场梦一样,再不能出什么变故了。”林青燃眼泪汪汪,她曾经悲痛到根本不相信桑红会死,现在事情真的出了转机,这更印证了母女连心的话。
    “放心吧!”林汗青说着看了眼父亲,“爸,你是不是给宋大有说点什么,让他管管他那个狂的不得了的孙子?”
    林玄玉叹口气:“这一对小冤家,生生毁了我们这老哥俩半辈子的交情,我想想吧!这是我当年在国外创业时结识的一个老朋友,他现在开了家规模不错的国际雇佣兵公司,手下能人多了,真的出了什么按不住的场子,就向他求助,我真希望你不要用到他。”
    林玄玉说着从桌上的盒子里取出一块军功章,珍惜地擦了擦:“这是当年他送给我的珍贵礼物,你带着见他会更容易些。”
    林汗青接过来看看,恭敬地点头:“是。”


 ☆、287章 汇聚甜水镇(二)(万更)
    秦青第二天拿着钱就和汤姆克鲁斯签了购买《甜水镇报》网络电子运营版的条约。
    并且争取到一些板块的自主组稿权,不过,大部分稿件依然以《甜水镇报》实体版为主要内容,只是上边的广告都被刷下去,一旦汤姆克鲁斯要用电子版加载宣传,广告费就需要和秦青五五分成。
    汤姆克鲁斯当然知道自己的客户大部分都是在甜水镇周围的州县,这群人都是反对电子通讯时代的急先锋,压根儿不需要用电子版的报纸来增大宣传,除了根深蒂固的习惯问题,还有这里的网络并不是多么普及,短时间内他看不到秦青购买这份电子版权的利润从何而来。
    既然有人急巴巴地送钱上门,他拒绝了不是傻瓜吗?
    虽然知道网络时代的到来是一个不可抗拒的大趋势,但毕竟很多利润不可能一个人都赚完,他精力有限,这是互利互惠的事情,秦青的电子版发展快的话,对他的实体报来说是如虎添翼,即便他没有弄出什么起色,对他来说,也没有损害。
    如果他非得抓住权力不放,错过秦青购买的机会,状况和以前相比也不会好到哪里去,而且,《甜水镇报》订阅量剧增,他需要资金扩充设备,发行方面也需要加大投入,这笔钱刚好解决燃眉之急。
    当然文件上签署是秦青和黄一鹤两个人的名字。
    汤姆克鲁斯看到秦青拿着的文件上直接就有黄一鹤的签名,不由诧异道:
    “秦青,你这份资产是完完整整的一份,为什么要加上一个女人的名字?
    取悦女人也有个限度吧,给钱给爱就成了,给什么原始股啊,谁知道假以时日,你这份资产会膨胀到什么程度?
    你现在不过二十岁,她都已经二十二岁了,还怀着孩子,以我的经验,女人最优秀最有胆略的时期就是在婚前,等你有了钱有了地位,你会看她慢慢退化成一个言语可憎的家庭妇女;
    她会觉得她的事业和前途都是因为你和孩子而牺牲了,她会习惯你的付出,唠叨不休,说不定什么时候你们就离婚了,到时候,她理直气壮地分走你一半的利润,然后你还需要付孩子的赡养费、教育费,你这辈子,就被这一个女人紧紧地攥在手掌心了!
    听我的话,别做这种傻事,女人都是天生算计男人的好手。”
    秦青同样诧异地瞪着他:“这是不是你一直都不愿意结婚的原因?但愿你说的——都可能发生,我——还是希望这样做。”
    汤姆克鲁斯顿时紧紧地闭上了嘴巴,半晌他张口嘴巴豪爽地大笑:
    “哈——哈——哈——老弟,你真了不起!我希望你们俩能一起走到白头偕老。”汤姆克鲁斯说着爽快地签署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慎重地盖上了报社的印章。
    “谢谢。”秦青听着他的祝福,笑得很灿烂。
    汤姆克鲁斯几乎控制不住想要翻白眼了,这家伙——靠——这家伙——真他妈的——真他妈的——让人喜欢,对——是让人喜欢——和他老婆一样固执,固执坚持得好像傻瓜,这样的傻瓜为什么他就遇不到呢?
    或许他也该相信一次爱情,试着多付出一些。
    秦青签署了文件,马上就回到宿舍开始调整几天前上传的几份《甜水镇报》,点击量虽然很不怎样,但这是在他没有做任何宣传措施手段之前的状况,现在不同了,这份东西成了他的了,他自然有法子把这个蛋糕做大做诱人。
    他同样喜欢汤姆克鲁斯的文字,喜欢他犀利的观点,喜欢他维护纯正的牛仔文化的虔诚。
    现代都市快节奏生活除了利润,还滋生出浮躁,那些奔走于钢筋水泥之下疲于奔命的灵魂,身体守着现代物质文明羁绊的家伙们,是多么渴望有这样的一个精神家园,来盛放他们不羁的灵魂,他会让他们看到自己梦想中的田园牧歌、粗犷豪放的自由生活,其实离他们并不远,他们只需要利用周末,就能来这里体会一把。
    ……
    同样的时间,桑红已经赶到了洛杉矶《大时代》设立在甜水镇上属行政区乌兰市的分社。
    《大时代》杂志社办公室,接待区乍然一看,仿佛是一个开放式的编辑室,整洁实用的办公桌和电脑摆放在透明的格子间周围,暖气充足,衣着整齐的记者或者编辑都在沉静有序的忙碌着,这是一个规范运作的大企业,虽然它只是个分社。
    这里和她供职的小报社简直不像共存在一个时代里。
    桑红有些吃惊,她不得不把膨胀的兴奋感压缩一下,考虑一个重要的问题——在这个严肃又井然有序、一切都按部就班的环境里,她的照片仿佛是《甜水镇报》的精缩版,就像是来自甜水镇的野蛮人,要跻身到已经明显都市化的国际型报刊里,是不是有些不搭调。
    “你好,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一个显然是接待人员的年轻女孩看到站在入口处大刺刺地观望的桑红,和气地出声问候。
    “我找图片编辑安妮,她约我过来的。”桑红客气地微笑。
    “哦,您一定是那个她一直在等的摄影师了,从甜水镇来的吗?”
    “是。”
    “请跟我来,她的办公室在这边。”女孩说着转身带着她穿过宽大的大厅,走到一个独立的封闭型的透明办公室附近。
    桑红一边走一边眼睛不够使唤一样地观察着那些要不在打电话,要么在紧张忙碌的编辑记者们,她的心生出一种激动,她喜欢这样热烈的工作氛围。
    “第一次来我们报社吗?”女孩问,带着她穿过编辑室。
    “没错。”桑红努力让自己放松。
    “这是她的办公室,请稍候。”女孩说着敲门,里边传来一声干净利落的回应——请进!
    女孩帮她打开门,请她入内。
    桑红硬着头皮往里走,门在她的身后轻轻合上。
    安妮大约三十五岁左右,身材高挑,算得上苗条,金红色的时尚短发,素面朝天,并没有化妆,穿着一天熨烫平整的蓝色牛仔裤,一件胸前敞开的同色牛仔衬衫。
    她正拿着电话在通话,打量着桑红,眼睛不动声色地扫过桑红的腰部,她用手捂住了话筒处,眼睛带着笑意问:“黄一鹤?”
    桑红点头。
    “请坐,稍等一会儿就好,来杯果汁怎么样?”她干练地微笑着问桑红。
    桑红点头,道谢。
    她探手按了桌上的另一个通话按钮,附身说了让人送果汁过来,然后她就移开视线,开始继续刚才的通话。
    桑红坐在柔软的皮质沙发上,瞟了一眼安妮的双手,没戴婚戒,她知道外国人只要结婚了,婚戒一般是不会取下的。
    这么说,这个女人是单身。
    她打量着这个算得上豪华的办公室,和外边简单的格子间相比,这个独立的空间显示出她在报社与众不同的地位。
    片刻后,就有人端来了果汁和咖啡。
    来人把果汁放在桑红的面前,咖啡端到安妮的桌上,就退出去了。
    桑红抬手端起果汁,长途跋涉之后,喝一杯暖烘烘的果汁实在是种享受,这样细腻体贴的心思,让桑红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好了,我忙完了,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路上还顺利吧?”
    “挺好的,你知道从西边过来,路况总是越来越好的。”桑红应声寒暄道。
    “呵呵,我们也是一年前才搬到这栋写字楼里的,以前我们的工作室就是在河边的一个巨大的旧仓库里,那里曾经是这个城市的垃圾站,不过,大家都知道自己是在一家著名的杂志社上班,勉强还是能感受到希望的。”可能是为了拉近距离,安妮说了自己报社曾经的情况。
    “很了不起,发展速度相当快。”桑红赞叹道。
    “是,这里虽然不是这座城市里最舒服的地方,但是相对于甜水镇来说,也就像是纽约广场边的橡树屋了。”
    “你来自纽约?”桑红问,突然感觉有些不安,她担心对方是不是曾经见过黄一鹤本人。
    “纽约郊区,阿蒙克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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