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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来袭:傲娇竹马请接招-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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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在他醒来前,仓皇出逃!
我有罪。
在那个独特的忌日,他再次将自己喝成一滩烂泥,我放任内心的恶兽,将藕臂缠上了他。
最绚烂的那一刻,他眼角流下了一滴泪,然后我听到了那个名字。
——千黛。
安千黛。
我外公外婆的女儿,却不是我的养母,他们并没有结婚。
我曾被他带过去给外公、外婆拜过年,也是那一年,我才知道安千黛的存在。
安千黛,安念,我们有关联吗?
我不知道,所以我曾试图去了解过这位很早以前就过世的阿姨,知道她是位影后,拍过很多电影电视剧,知道她跳海而死。
网上众说纷纭。
有人说她是畏罪自杀,有人说她是抑郁症,还有人说她是故意要在我养父心里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而由她自杀之谜牵扯出来的最大的话题就是我养父到底爱不爱她。
爱吗?
我更倾向于不爱。
因为我养父总是拿着一张照片失神,而那照片上雪肤红唇的女人根本就不是她。
那是一个很美丽,气质淡漠出尘的女人,与安千黛的高贵优雅截然不同,那女人仿佛暗夜里的精灵,身上带着股迷人的灵性。
就连我这么个挑剔的人,都不得不承认那种打动人心的美。
所以当灵魂贯穿飞上云霄的那一刻,听到“千黛”这两个字的时候,我是震惊的。
虽然养父从来不说她是我的养母,可喊她的爸妈为外公、外婆,我打心底里已经将她划为我的养母。
那一刻,我毛骨悚然,总觉得她的在天之灵在盯着我。
于是,我背负满身罪孽离家出走了。
伴随着音乐高潮,我喉咙里飙出高亢的哀鸣,像是为我无疾而终又沉重罪孽的爱情哀悼一般。
我陪了他十六年,却怎么也追不上迟到的二十年。
我们之间,不止是年龄,还差着辈,更重要的是,如果不是那场领养,我将永远无法触及到天神一般的他,而我在亵渎他后,竟然还痴心妄想拥有他,这不是做梦是什么!
我在心底骂着自己的不知足,眼里却不争气泛着泪花。
围观的群众立即捧场地鼓掌,只当我是唱到深处。
突然——
砰的一声,我的音响被人踢翻在地。
“臭丫头!竟敢抢你发哥的地盘!”几个凶神恶煞的流氓痞子推开人群站到我面前。
我心知糟糕,平时我最多唱完两首就换地方,今日想到那些过往,竟然不知不觉唱了好几首,以至于被人揪住。
这里的确不是我的地盘,我有预感,恐怕要见血。
“各位大哥,有话好说,我把今天挣到了都给你们好不好,我只是……”
保命要紧,管他骨气还是什么,十六年前,我最擅长的就是低声下气和忍耐。
“哟呵!还挺上道,这模样长得挺俏的,跟了你发哥怎么样?”
为首的那个男人捏住我的下巴,将我上下打量,我看到了他猥琐的表情和那满是疙瘩的脸,不由得反胃。
“呕——”我也没想到我竟然直接吐了出来。
“臭婊子!”一个耳光扬起,直接朝我扇过来。
可预料中的疼痛没有传来,我睁开眼,只见一道清秀的背影站在我面前。
是个女人。
她竟然凭着纤细的手,直接握住那男人的胳膊,拦住了他这大力的一巴掌。
“年纪轻轻的,就学人混地盘,你爸妈没叫你遵纪守法吗?”女人清冽的声音如一汪泉,透着冷意。
明明瘦削的身体,却透着十足的威势,令人不敢上前。
而她的身上,背着个画板,比起我十六年前在孤儿院用的那个,简直不知道要精致到哪儿去。
“臭女人,叫你多管闲事!”谁知道那几个混混扬起拳头又冲了上来。
预想当中,这个女人会大杀四方,谁知道她突然回转身拉起我的手,然后喊了一句:“跑!”
女人回转身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呼吸都要被冻住了。
她,她……她竟然是照片上的那个女人!
那个特别特别美的女人!
“发什么愣,赶紧跑呀!”她好听的声音传来。
我这才回过神来,什么都顾不得跟着她往前跑去。
差不多跑了半条街,她突然停了下来,然后对着停在街角的一辆霸道的陆地巡洋舰招了招手,喊道:“喂,疯子,你老婆被人欺负了,快来帮忙!”
我顺着她招手的方向看去,然后就看到一个颀长挺拔、高大俊朗的男人走下车来。
“秦,秦风?!”我震惊。
“哎,你认识呀?”女人偏头朝我看来,头发掠过她淡漠的眉眼,竟是别样惊心动魄的美丽。
“你老公?”我吃惊。
女人脸上的淡漠一瞬间如被春分拂去,唇角微勾,笑容缱绻,“嗯呢。”竟有几分孩子气的得意和炫耀。
我惊诧于她的反应,紧接着,那个传奇的男人走上前来,仿佛没看到我一般,伸手揉了揉她头顶,“怎么,又惹事了?”
语调里竟然是说不出的宠溺,和传闻还有银屏里的高冷形象完全不同。
“后面有几个不长眼的,帮忙收拾下吧。”女人嘟了嘟嘴,眼神往后瞟了下。
“等着。”男人刮了下她琼鼻,然后直接走上前去。
只见他三下五除二,身手利落的解决了刚才还张狂得不可一世的流氓地痞。那身手,绝对是专业的,基本都是一招制敌!
原来,影帝真的不需要替身!
我想到,一回头就看到女人朝我扬了扬眉。
“安念?”
饱含震惊的清寂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我的血液仿佛刹那间不会流动,冻成冰渣。
“安念?”女人疑惑出声,然后看向我,不确定地问道:“成晞的养女?”
“我不是!”不知为何,我听到养女两个字就炸毛了,顿时甩开她的手,径直朝前跑去,仿佛身后有洪水猛兽。
谁知道,他速度竟是那样的快,还不等我跑个几米,就被他如铁钳一般的手拽住。
“放开我,你放开我!”我哭泣。
我也不知道自己哭什么,就是看到那个美丽的女人,还有她的幸福,对比自己的肮脏卑劣、愚不可及的爱情,觉得很挫败很灰暗,还有“养母”……我很混乱。
“安念!”谁知他突然将我一把扯进了他怀里,“别闹了。”
他的声音,依旧还是那么清寂,却仿佛不再那般没有温度。
“咳!”是影帝咳了一声,“叙叙?”
我挣脱不开,很快,我们四人坐在了河边的烧烤摊前。
如果我记得不错,秦风的老婆应该是网文界的大神、知名编剧心音意,没想到就是眼前这个女人,那她,和成晞又是什么关系呢?
狭小的烧烤摊,竟然一下子坐了一位影帝、一位网文界大神并知名编剧,还有一位著名的摇滚流浪歌手……
我被他拽着的手心不由得有些汗,这些都是高我一辈且头上顶着光环照耀四方的人,和我,实在是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
这会儿,我更明白自己的那些痴心妄想。
一下子,只觉得自己卑微到了尘埃里。
“你怎么在这里?”女人率先开口了,问成晞。
“找人,正好看新闻秦风在这里,所以托了他帮忙,没想到……”
没想到就看到了自己么?
还有,他真的在找我?
说不出心里是个什么滋味,有些期待有些雀跃,更多的却是忐忑不安。
“你们?”女人的目光流连在我俩之间,最后落到了成晞脸上,透着几分明了。
他握着我的手却没有放,就在我以为他会像以前一样介绍我是他女儿安念的时候,却听到——
“安念。”
只有名字,没有前缀。
我松了口气,然后低下了头,没那么局促。
“安念你好,认识一下,我是莫长歌,你可以叫我长歌。”
女人伸出手来,纤长的手指很漂亮,和她人一样美。
最重要的是,她在以平辈口吻和我结交。
这是个,很贴心、很聪慧的女人。
莫长歌?
原来她叫莫长歌么?
真是个好听的名字。
我顺势挣开了成晞的手,然后伸出手去,“你好,我叫安念。”
握手的时候,她俏皮地冲我眨了眨眼。
我不太明白,收回手后就垂下了眸子。
这顿饭吃得很自然,除了我别扭尴尬些,其他三个人仿佛根本不觉得这是烧烤摊,一身贵气萦绕却也很好地融入到其中,令我对他们的过往更是好奇。
可自从有一次我百度安千黛被成晞发现他三天没和我讲话之后,我就再也不敢特意去搜索与他过去有关的信息了,这也是我为什么不知道心音意就是莫长歌的原因。
可这一刻,我又开始好奇。
很快,秦风揽起莫长歌的细腰,和我们告别。
莫长歌欢快地朝我摆手,完全看不出她是已经上了四十的人。因为她在秦风怀里,依旧像十几岁的少女一般,看得出来,她过得很开心很快乐。
爱情的滋润,令她永葆青春。
当人走了之后,我站在原地,被河风一吹,陡然有些觉得冷。
成晞将身上的西装外套脱下,我连忙往后退了一步,却被他制住,然后他将西装外套罩在了我身上。
我很尴尬,不知道该说什么。
最后,我苦思冥想,终于找到了一个开头,“成爸——”
下巴突然被捏住,他的眼底仿佛有怒火,我突然就不敢说话了。
我感觉到他的目光逡巡在我脸上,我只好继续装作乖巧,垂眸不说话。
他终于放开了钳制我的手,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跳有些快,总感觉,他的那个眼神,和以往截然不同。
也是,我连他最性感的模样都见过,再不同,又能有什么不同呢。
他抬步朝前走了去,“跟上。”
我紧紧跟了上去,这一刻,连逃跑都没有勇气,因为他身上的低气压,几乎令我狂躁的血液冻住。
“哎,你!”
他腿很长,我跟得有些吃力,不由得喊道。
他突然回转身,我一个不注意就撞了上去。
鼻尖吃痛,顿时眼泪汪汪。
“就没有什么想问的吗?”他开口。
“啊?”我错愕,问什么。
“那我问,为什么走?”
我心虚地错开眼,却发现他眼神很坦然,突然在想,他会不会以为那只是一场无痕春梦?
“没,没什么,就想出来走走。”
“走够了?”他又问。
“……嗯。”
“还走吗?”
“……不走了。”迫于淫威,我回道。
刚答完,手指上突然传来冰凉的触感。
我低头,望着圈住无名指的东西,震惊得无以复加。
竟然是一枚戒指!
抬头,撞进他幽深如子夜般的眸子里。
“这,这是什么意思?”我震惊到口吃。
我的心很乱,我从来没想过得到回应,然而这回应真的来了,我却忍不住想要掐自己的脸,绝对是错觉!
然后我又开始想要逃跑。
只是我刚跑了几步,就听到那清寂的声音传来——
“我的初恋是莫长歌,我在安千黛死后放逐自我,所以现在,你愿意接受我吗?”
我错愕转身,这是那个寡言少语的成晞吗!
他站在不远处,宽阔的河面在他身后波澜壮阔,将他挺拔高挑的身形映衬得那般渺小。河风刮过,他的白衬衣衣角随意地飘着,这一刻,我的心停止了跳动。
神仙堕凡尘。
我的唇角突然咧开,仿佛十六年不过弹指刹那。
过往悲苦,全然消散。
乘着风,我张开了双臂奔向他,将自己埋进了那个改变身份的怀抱。
从今以后,这是我男人的怀抱。
“我愿意。”
我听见,我从灵魂深处发出的声音。
------题外话------
祁连川番外 死亡与别离,新生与希望
莫长歌收到雪崩消息的时候正在剧组改本子,接到莫洛电话的时候,后面的字她已经听不清,脑袋里嗡嗡的一片。
这几天她一直在关注北海之道雪崩的消息,没想到真的会在外交部的死亡名单上看到祁连川的名字!
几个月前祁连川还来参加莫玥的百日宴,怎么会……
眼前一片发黑,莫长歌连忙将手撑到桌上,缓不过来。
旁边的人连忙问:“长歌你怎么了?”
莫长歌摆了摆手,只觉得血气上涌,眼前灰蒙。
这一年,莫玥刚半岁。
哺乳期还没过,幸亏秦风为了照顾她们母女二人提前空出了档期,而莫洛那边也将莫氏置业以及其他产业先交给陆明绅打理,最后由秦风和莫洛两人一起出发前往岛国,寻找祁连川的遗骸。
机场,莫长歌抱着小女儿莫玥和陆明绅送别秦风、莫洛。
“出门在外,一切小心,照顾好小洛、小煜,我在家里等你们。”莫长歌嘱托了句。
陆明绅望着情绪低落、难掩神伤的莫洛,伸手抱了抱她,没有过多叮嘱,反而安慰道:“家里的事交给我,放心去吧。”
“小姨父不用担心,我一定会照顾好小姨的!”
陆明绅低头看去,就看到秦煜挺直腰板,用手拍着胸脯认真保证的小模样,不由得会心一笑:“好,小男子汉,那就交给你了。”
“臭小子,照顾好你自己都不错了!”秦风一巴掌轻轻挥在小男孩脑袋上。
“妈妈,老爸他瞧不起我!”小男孩嘟嘴,装作委屈的样子。
秦风顿时忍不住白眼,这机灵的家伙,还没出生就是个小骗子。
他当初一直期待长歌肚子里是个小棉袄来着,去做B超的时候这小东西居然用手挡住了他的小鸟儿,害得他白高兴了几个月。更别提出生之后就分走了长歌的注意力,真是个讨债鬼,越看越不顺眼。
见父子俩又要开始斗气,莫长歌不由得失笑,蹲下身来,与小家伙平视。
“那就证明给他看,我们家秦煜说到做到,是个言而有信、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好不好?”莫长歌伸出手,“拉钩?”
“嗯!”小男孩重重地点头,也伸出手了,母子俩拉钩定下了承诺。
秦风的唇角微微上翘,然后说道:“走了。”
听到父亲的召唤,秦煜低头飞速地亲了莫长歌一口,又亲了一下妹妹的额头。
“妈妈我走了,妹妹我走了!”说着,挥着小胖手,拖着自己的小行李箱就走了。
望着三人越来越远的背影,莫长歌站起身来,忍不住叹了口气,在孩子面前强撑的笑容终是沉了下来。
作为孩子的秦煜还不懂得什么是生死别离,也并不懂得这一次出行和以往的出游有什么区别,可对于大人而言,这却是一场无比沉重的旅程,因为他们要将祁连川——她和莫洛这辈子世上仅剩下的最亲密的亲人的遗骸找到并接回家。
在死亡面前、在阴阳相隔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微乎其微。
“走吧。”陆明绅接过她怀里睡熟的莫玥,然后说道。
莫长歌看着陆明绅,顿了顿,突然好奇:“为什么不陪她一起去呢?”
无论是莫氏置业还是陆氏集团,作为成熟的企业,并不会因为董事长的几天缺席就陷入混乱。何况最近临近年关,本来就快放假,该部署的事务早已安排妥当,陆明绅如果想要陪莫洛一起去,条件完全允许。
所以,与莫洛婚后如蜜里调油、形影不离的他,这次为什么不去呢?
陆明绅理了理包裹莫玥的小棉袄,然后抬头,笑了笑,不答反问:“当年你去全国巡视粤海产业的时候,秦风为什么没有跟着去呢?”
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莫长歌垂眸,是啊,那时候的秦风,充分的尊重她的决定,她每到一处,他就像先知一样给她寄石榴,给予充分关怀的同时又给她空间。
他说:“只要你回头,我就在你身后。”
想到这里,莫长歌自然明白了陆明绅做这个决定的用意,眼里多了几分了悟,回道:“走吧。”
无论做什么,左右不过是因为爱而已。
==
一年后。
莫长歌和秦风带着一双儿女,以及陆明绅五人,焦急地等待在产房外。
一直对养育儿女带有极大抗拒心的这对丁克夫妇,终于要迎来他们的第一个小生命。
或许是祁连川骤然离世带来的打击太大,又或者是突然发现小生命的可爱,总之,决定顺其自然备孕的两个人在祁连川葬礼后不久就察觉到了小家伙的到来。
从最开始的回避到接纳,从措手不及到充满期待,莫长歌夫妇亲眼见证了他们之间曲折的心路历程。
此刻,看到陆明绅面上强作镇定,身体却忍不住在产房外来回踱步走动的反差的表现,秦风和莫长歌相视一眼,不由得失笑。
“怎么还不出来?”陆明绅忍不住发问。
“这才进去了一个小时,我当初生小玥,疯子在外头等了差不多十二个小时,还早,还早,不要着急。”莫长歌只好切身说事来安慰他。
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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