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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此生,说予你听-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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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薇薇按住陆景重想要扔掉名片的手:“先别忙着下结论,你可以先留着我的电话,等你有意愿,再来联系我。”
  通过刚才的对话,薇薇断定,陆景重是缺钱,急需钱。
  “这份工作,一天,绝对比你在工地上做一个月都要赚得多。”
  等薇薇转身上了电梯,陆景重盯着手里的这张名片,却并没有扔掉了,而是右手一夹,放进了口袋里。
  不管能不能用的着,总之现在是留下了。
  就算当时陆景重把薇薇的名片扔掉了,薇薇也一直关注着陆景重的一举一动。
  在高考,陆景重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全国一流的大学,然后选择了物理专业,一个头疼的要死的专业,可是陆景重却每每能学到尽兴,就跟同学们去KTV唱歌唱到尽兴,是一个道理。
  教授很欣赏陆景重这种学生,一点就透,而且在学术上有很高的天赋。
  而同学都说陆景重是怪胎,这种无理的学术简直就是折磨的人分分钟吐血,他却能乐在其中。
  但是,要想走上这条路,然后成名,赚钱,最终光彩地走回陆家,将妈妈接出来住,这条路未免太长,他在当时大一,十九岁。
  大二的时候,有一场迎新晚会,物理班里一个节目都没有报上去,最后陆景重被系辅导员钦点要出一个节目。
  无奈,陆景重就选择了唱歌。
  看着别的系别的节目,有歌舞,有街舞,还有杂技,魔术,到了陆景重这里,就成了独唱。
  他原本也是想要在卡节目的老师这里走一个过场,唱一唱就下台去,索性连伴奏都没有准备,直接就上台了,清唱。
  对于真正的歌手来说,都知道清唱是最考验人的唱歌功力的,因为没有伴奏,一丁点瑕疵都能够听得出来。
  其实,推荐陆景重来唱歌的导员,也就只是看中了陆景重出色的外形,不管唱得好不好,最起码往台上一站,那种气场就是不容小觑的,也算是给物理系挣足了面子,她手下的不光是呆头呆脑只会做实验的书呆子,也有超级大帅哥。
  甚至,她还叫上了自己的朋友薇薇过来观战。
  没错,就是那个曾经塞给陆景重名片的薇薇,这几年的大浪淘沙,她也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经纪人,但是她始终一直关注着陆景重的去向,甚至成了陆景重系里面导员的朋友。
  这一次,导员她真的是没有选错人。
  陆景重的声音一出来,整个排演场地顿时就雅雀无声了。
  那首歌不是中文流行歌,而是一首有点爵士味道的英文歌,只不过被陆景重这么一唱,在X大的校园里,火了整整一个学期,就连附近的大学路上几所大学,都开始火这首歌了。
  这个时候,薇薇就知道,这个人,如果能火了,绝对不是凭借他的脸他出色的外形,而是先凭借他的声音。
  她等着陆景重来找她的那一刻。
  不过,以陆景重这种性格,如果让他主动来找她,那恐怕要等到她退休了,所以,她还是选择了主动出击,并且抛出了橄榄枝——选秀大赛,可以拿到钱。
  她知道陆景重需要钱,现在也正是如此,选秀每一轮不被淘汰下来,都会拿到一部分的钱。
  她看出来,陆景重的眼睛里,有了犹豫。
  “你再考虑一下,团队方面我给你无偿提供,你只需要唱自己的歌就行了。”
  陆景重如果不想要用陆家的钱,就要真正的独立起来,他同意了参加这个选秀。
  薇薇也如承诺的所言,从包装到制作的团队,全都是用她手下最好的。
  从第一场选秀开始,陆景重的人气暴涨。
  第二场,陆景重选了一首自己写的歌,然后惨遭淘汰,网上骂那些所谓的评委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于是在逆袭的一场中,陆景重一场外支持率第一的成绩,成功卫冕逆袭赛的第一名。
  其实,举办方完全没有想到,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大二学生,会意料之外得到了网上成万的支持率,原本是想要借由这次大赛捧红主办发赞助商的侄女,现在完全被一个半路杀出来的黑马给搅乱了。
  而像是陆景重这样没有后台赞助的人,能够走到最后一场,已经是相当不容易了,制作方再三商量,还是决定要让陆景重止步于此。
  而也有很多粉丝,因为陆景重在这次大赛的止步,他们也就跟着止步了。
  当真是誓死追随到底。
  决赛原本应该是收视率爆棚的最后一场,可是却因为陆景重的离赛,比往常的平均收视率还要下降了三个点。
  这是连薇薇本人也没有想到的。
  竟然让陆景重,从一个不为人所知的大学生,一夜之间,几乎红透了整个C市。
  只不过,这种选秀出来的明星,热的快,散的也快,陆景重不再出现在公众视野里,没有多久,也就被遗忘掉了。
  其实,陆景重现在的重心也有所转移了,他开始试着自己写一些歌,然后拿给薇薇看。
  薇薇帮他推上去,但是成效不大。
  薇薇告诉陆景重:“如果你想要有一天,你写的歌能让大多数人都看到,那就让你自己站的高一些,才能让别人都看得到。”
  站得高一些……
  也正是陆景重想要的,他想要自己站在最高点,然后俯视着那些曾经给过他难堪的人,可以真正的说一声,冷漠的人,谢谢你们曾经看轻我,让我不低头,更精彩的活。
  …………
  如果按照教授的推荐,陆景重需要一步一步地做学术,那最起码也需要十年时间,学术上的东西,就是要小火慢炖,一点一点去钻研,才能有所得。
  但是,如果如薇薇所言,走进她所说的那个圈子里,会省去很多时间。
  而就在这个时候,带陆景重的导师想要推荐陆景重去中科院的实验室里,帮忙做一些零碎的工作,会给一部分钱,但是不多。
  不过,这是一个过渡期,总会有一段时间的过渡期的,从一个小科员,然后一步一步走上真正的学术道路。
  他说:“好。”
  这是陆景重的决定,他答应了教授。
  当天晚上,薇薇邀请他去一家酒吧里喝酒,陆景重去了。
  他对薇薇,并不反感,相反觉得她很亲近,不过,刚开始的开始,薇薇只把陆景重看成是一个可以捧红的人。
  那个时候,薇薇在挑选自己手下的艺人,所用的,全都是挑选货物的眼光。
  不过到后来,这种一层不变的性质,有所变化了。
  薇薇看陆景重,多了看男人的那种目光。
  这个晚上,薇薇对陆景重说:“总要尝试一个新的领域,你知道为什么你写的歌都没有人看中么?”
  陆景重的眸光映着潋滟色彩的酒液,没有说话。
  薇薇说:“因为你还不够强大,等到你强大了,不用你说话,那些人就巴巴的跑来找你了。”
  第二天,陆景重做了一个决定,他去向教授道了歉,然后到系里面导员办公室,办了休学。
  教授和导员都挽留,但是他依旧是毫不犹豫地斩断了退路。
  薇薇如愿以偿,但是陆景重在圈子里,毕竟算是一个新人,那个时候圈子里论资排辈的现象比较普遍,他进去了也经常被打压。
  而写歌的灵感一度匮乏,陆景重有过彷徨,是不是这条路选错了?
  但是,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做出的决定付出代价,他也是一样,既然是自己选择的路,就算是跪着,也要走完。
  薇薇在圈子里已经十年了,她接触到不少人脉,就利用这些人,帮忙推了陆景重,不过效果并不显著。
  陆景重销声匿迹了一段时间,薇薇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最后,是在殡仪馆里找到了他。
  那个时候,他正在为棺木里的遗体整理衣物,注意到薇薇,抬头笑了笑。
  薇薇一愣。
  陆景重很少笑,但是笑起来,却很容易打动人心。
  好像是黑暗里的一抹光,是的。
  其实,不光是薇薇有这种看法,后来,杜佳茵同样也这样认为。
  陆景重经历过最黑暗的黎明之前,却能够用自身的光,将她照亮。
  这一次在殡仪馆呆的两个月,写出了一首歌《生死契约》,自己写词自己谱曲,自己唱。
  在薇薇听到陆景重拿着这首歌,第一遍唱的时候,她感觉到自己的灵魂深处都在震颤,等陆景重唱完一首歌,不知道里面的那一句触动了心,她的眼泪已经流了一脸。
  陆景重走过来,歪着头,“你哭了?”
  薇薇扯了扯嘴角:“陆景重,你会红,红遍大江南北。”
  陆景重递了一张纸巾给她,“如果不呢?”
  薇薇说:“如果你没有……我提头来见。”
  说完这两句话,两人都不约而同地笑出声来。
  后来,这首歌在新歌榜长久位居第一,并且拿到了陆景重此生的第一个最佳金曲。
  ………………
  陆景重对薇薇,总是有太复杂的感情。
  因为,薇薇是把他提携起来的,算是导师,算是引路人,不过,有时候薇薇看他的眼神,都太过于直白,陆景重只好避而不见。
  薇薇也从来都没有点破过,只愿意在他身边默默地做一个助理,做经纪人就好了。
  毕竟,薇薇比陆景重大十岁。
  十岁,这种年龄是一道鸿沟,也就是说,当陆景重还正值魅力的时候,大十岁的薇薇,就已经成了落日黄花了。
  女人一旦过了三十岁,岁月的痕迹,就会很容易刻在脸上。
  她清楚地知道,这一步,谁都不可能先走出去一步,不然这种制衡很容易就会被打破,或许,永远都恢复不到现在这种分界线了。
  直到,陆正谦在支教的县城里,出了事情。
  陆高风让陆景重去县里走一趟,说:“正宇现在走不开,这件事情不想闹大了,还是你亲自走一趟,把这事情搞定,别人我不放心。”
  陆景重在心里冷笑,“是不放心别人还是不放心我?”
  陆高风皱了皱眉:“怎么说的?”
  陆景重转身,出了门。
  在动身去县城的时候,不出所料,见到了陆正谦。
  陆正谦说:“别伤害那个女孩子,她是无辜的。”
  “无辜就要被利用么?”陆景重冷冷的说,“现在这种事情发生了,她还能在学校里立足么?”
  陆正谦闭了闭眼,“这也是我要求你的,帮我把她转到一个新的地方吧,让她重新开始。”
  过了许久,就当陆正谦都觉得陆景重不会答应了,陆景重突然开口问:“她叫什么名字?”
  ——“陈诺琳。”
  ………………
  陆景重第一次见陈诺琳,就是在医院里。
  躺在病床上的身影特别瘦弱,一张小脸惨白惨白的,额头上全都是细密的汗珠。
  “给她洗胃吧。”
  陆景重在陈诺琳的病房里呆了三天,时常就躺在旁边单人沙发上,划着手里的平板,找一些好听的字词。
  不管她问什么,他都不回答。
  直到终于有一天,他敲定了两个字“佳茵”。
  然后拿了这个名字,让薇薇去办手续。
  薇薇拿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还愣了一下。
  “你起的?”
  陆景重点了点头。
  可能是初到这种地方,水土不服,没有几天,陆景重就发烧了,脸色很红。
  薇薇想他是在医院里过了病气了,就订了酒店房间,只不过,她没有想到,陆景重竟然会让她接那个陈诺琳一起住进酒店里。
  在酒店里,他看到杜佳茵看他的时候偶尔就会脸红,就起了逗弄的心思。
  杜佳茵说:“我是喜欢陆老师!”
  陆景重摇了摇头:“什么是喜欢?”
  “喜欢就是……有感觉!”
  这是陆景重所听到的,最是搞笑的一个答案。
  他扶着杜佳茵的手,在他身上摸下去,果然,她一张脸红苹果一样能滴下血来。
  或许刚开始的开始,陆景重只是因为杜佳茵的名字,因为她的名字是自己起的,叫起来总会有一种别样的感情。
  如果杜佳茵知道,陆景重对她有感觉,是开始于一个名字,会不会罚陆景重跪搓衣板呢?
  姻缘就是这般奇妙。
  后来的某一天,杜佳茵问:“毛毛,我的名字是你起的?”
  陆景重说:“网上起名大师起的。”
  杜佳茵:“……”
  ………………
  第一次从见面到分开,也就不到两个星期的时间,陆景重将杜佳茵送到长途汽车站,然后就离开了。
  本以为,这就是此生唯一的交集了,只不过,他没有想到,到后来,他被圈子里的人排挤,莫名其妙地得到了两个星期的假期,他想到要去的第一个地方,就是那个把杜佳茵送过去的阳城。
  当天在那个酒吧,陆景重原本没有想到,竟然会在那种地方遇上杜佳茵。
  她穿着一条很大裙摆的裙子,吊带,露出两个圆润的肩膀,有点瑟瑟发抖。
  在进门之前,陆景重就已经看见她了,包括她在洗手间前抽烟的样子。
  明明不愿意,明明怕的要命,却硬着头皮上前去。
  陆景重摇了摇头,仍旧回到了自己的包厢里,却没有兴致了,脑子里不由得就浮现出杜佳茵的一张素颜。
  薇薇也注意到陆景重的心不在焉,刚刚开口问了一句,陆景重已经站起来走了出去。
  接下来的事情,就连陆景重自己都没有想到。
  何必,要为了这个小姑娘,得罪了C市方家的人。
  但是,在犹豫之前,他就这么做了,只因为他想起了杜佳茵这个名字,想起了通过他自己的手起的名字,然后送到这个偏远小城市的这个姑娘——杜佳茵。
  跟在陆景重身后的薇薇,看见此刻眼睛里冒出红光的陆景重,再看看站在原地的杜佳茵,心里已经知道了。
  就从陆景重用心给她起名字的那一刻,这两个人的生命线,就注定要这么缠在一起了。

  ☆、第一百四十八章 婚一礼+一辈子

  陆景重察觉到他对杜佳茵有一丝丝心动的时候,是在带着她去五台山之后。
  一百零八级台阶,已经走过了,她却要再重新走一次。
  陆景重负手站在一片空地上。看着穿着厚重棉大衣的杜佳茵一蹦一跳地跑下去,然后十分认真地踩着台阶,一级一级,忽然觉得很好笑。
  等到还有一级的时候,他俯下身来,张开手臂接住了她。
  而后,在山后的寺庙里,她双手合十虔诚许愿的模样,就那么猝不及防地闯进了他的心里。
  他承认,最初的最初,只是想用她,让陆正宇放松警惕,然后脱离出这个圈子。
  可是,后来。某一天发觉出这种感情,却是根本来不及提防的。
  这种感情,刚开始是源于一点点的动心,也是一点点喜欢。
  只不过,喜欢两个字,真的不足以让他倾尽所有。
  所以,直到他抛下杜佳茵离开,去美国,杜佳茵也只算他曾经喜欢过的第三个女人。
  可是,就是这样一份感情。在他来到美国之后。时间越久,越是像葡萄酒一样,酿的醇厚悠远。
  一度,夜晚失眠,他一度要靠服用安眠药才能睡下,可是慢慢也就有了抗药性,需要加大剂量。方元东给他开药,到最后建议他去看心理医生,而不是依靠药物。
  时常午夜梦回,他就会看见一张满脸都是泪的脸,眼睛哭的红红的,问:毛毛,你什么时候回来?
  陆景重想,这一份感情。到底起因是什么呢?
  第一次,他喜欢苏晴,追苏晴,或许是幼稚的喜欢,已经分辨不清楚了,但是结果,却是苏晴喜欢上了陆正宇,陆正宇因为苏晴,报复陆景重。
  第二次,他和耿雨霏之间的爱恋,是源于耿雨霏的不坚定,最终夭折,他没有一点悔恨,好像终于了解到她的真正面貌。
  而这一次,错误的一方,却是他。
  是他在给了杜佳茵希望以后,又将冷水泼在她身上。
  有时候,就是因为负疚,才会将一向葡萄加上酒精,酿成了香醇的葡萄酒的,他逼迫自己不要去想,现在在美国,在国外,国内的事情,他不想知道,也不该多操心。
  于是,有一段时间里,陆景重为了发展,几乎可以说得上是废寝忘食了。
  毕竟在国外,华人的发展原本就是比较难的,有时候通宵过后继续工作一整天的事情也是常有的。
  薇薇知道陆景重的心事,终于也放松了口径:“你想回去,也要看用哪一种方式回去。”
  当然,薇薇的话外音就是,既然已经出来了,如果没有成功,那还有脸回去么?
  陆景重听了这话,笑了:“薇薇,你不用拿这种话激将我,我有分寸。”
  这是陆景重对薇薇说过的最常见的四个字——我有分寸。
  薇薇也一度是相信了,陆景重做事沉稳,而且有魄力,能隐忍堪称大器。
  但是,在杜佳茵的事情上,她隐隐感觉到,他已经失了分寸。
  人的感情,有时候当真是不受控制。
  就好像应了一句话,情不知何所起,一往情深。
  在美国呆的这三年,经受过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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