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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零末:小媳妇威武-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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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思慧早早起炕,简单的梳洗一下,嘱咐弟弟把窝窝头热到锅里,自己背着背篓上山了。

    她是算计好的,一去一回用不了半个小时,回家带了东西到村口,正好能赶上赵晋琛叔叔的车。

    想到今天小试牛刀,她眼里闪动着激动,马上她就能赚到重生后第一笔钱。

正文 第三十九章别无选择

    赵晋琛昨晚回到家里,一晚上翻来吊去睡不着,眼里不断闪现着最初救起陆思慧时她的眼神,自责,愧疚,悲伤,痛苦。

    就好像她们认识了好久,而她对他有所亏欠,所以才会有那么复杂的眼神。

    翻了个身,又想起自己在山里的小溪,看到她游泳的画面。

    根本就是会水的人,那就证明她是故意跳水,设计自己去救她,借此赖上他?

    又翻了一个身,想起在村长家门口听到的对话,像是她在找村长做主,逼着自己去娶她?

    桀骜的眉挑起,又想到自己在树下质问她时,她的反应,冷漠的很,不屑解释。

    “唉。”

    重重的叹息一声,再次翻身,目光看向窗外皎洁的月色,柔和的月光,也无法令他散去心头的烦躁。

    今天和她的对话,以及她当着她二叔面所说的话,让他陷入深深的困惑中。

    那明显是帮着他说话,还要去部队为他作证。

    难道是她二叔一家逼迫她的?细想想真有这个可能。

    做为没有依靠的孤女,真是很可怜。

    眼前浮现出她肿起的左眼,她二叔下手真重,姐弟俩全被打坏了。

    就这样她也没屈服?没有听她二叔的话来找他家闹。

    翻转身体,胳膊肘放在耳朵下做枕头,看着旁边酣声震耳的弟弟,没心没肺,睡的真香。

    “呼。”

    长呼一口气闭上眼睛,不去想了,费脑。

    可是他闭上眼了,眼前就出现陆思慧静静的站在那,像是一颗傲立在风雪冰霜中的松树,孤傲,倔强,不服输,不妥协。

    烦躁的坐起来,自己这么是怎么了?一晚上时间,脑袋里都是她。

    “老赵你倒是想个法子啊!还能真让老大娶了陆家闺女不成?”

    当过兵的人耳力过人,他听到他妈的声音,压的很低,在和爸爸吹枕边风,声音里透着烦恼。

    “还能咋?你前串后跳的满屯子败坏人家大姑娘的名声,现在好了吧?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我可告诉你,别再起幺蛾子,痛快的过彩礼,把陆家闺女娶回来,还真想耽误儿子的前途不成?”

    爸爸的声音低沉威严,他这人一般家里事情不掺言,就是默默干活。

    但是只要他发话了,就不允许别人反驳。

    “娶了多恶心,谁知道她是不是黄花闺女?”

    听男人说让过彩礼娶陆思慧,马春妮就不高兴,她还指着他想办法呢!没想到他来训自己了。

    “有你这么说话的吗?陆家大闺女是懒了点,也比较爱美,但是平时很孤傲,没见她搭理过村里哪个小伙子,就连那个知青点的孙国栋,她也是爱搭不理,再说,你还看不出她是不是黄花闺女?老娘们咋走路,她是咋走路的?”

    赵大山声音变得更加严厉,既然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还说的那么难听,不是自己往自己头上扣屎盔子吗?

    “你还看她走路了?你个老不正经的。”

    马春妮突然发怒,伸手重重的掐了丈夫一把,气他去看别的女人。

    “滚蛋,掐的老子生疼,还不是你整天说她不正经,我就看了一眼,真是不正经的闺女,我也不会同意她进门的,你以后不要再瞎咧咧,再得瑟就给我滚蛋。”

    赵大山被掐疼了,声音里就带着怒气,最后干脆骂上了。

    别看马春妮够泼辣,家里好像是她说的算,可若是赵大山真发脾气,她还是很害怕的,老实的眯起来,一声不敢再吭。

    东屋安静了,赵晋琛却更睡不着了,好好一个清白的大姑娘,被自己一天之中抱了两次,顶着娘泼过去的污水和全村人的非议。

    她——好像真的很难?

    再次翻身,她是很难,可自己呢?

    剑眉锁紧,想起回来时,对媒人许下的承诺,他说他回家和爸妈说一声,回去就和丁美娇领证结婚。

    丁美娇是部队的文艺兵,经人介绍,模样清秀,性格温柔,懂事明理,感觉他们俩人才是郎才女貌。

    没想到刚回来就救了人,惹来了大麻烦。

    现在陆思慧就是烫手山芋,他留不得,扔不得,只能任由这山芋把他的手烫焦,别无办法。

    这么翻转折腾,天蒙蒙亮他才睡着。

    在部队养成的习惯,无论几时睡觉,清晨五点半必须起床,起床号可不管你几点睡。

    窗外是公鸡的鸣叫,家雀也在叽叽喳喳的唱晨歌,他有些头昏脑胀,心情烦躁。

    皱着眉穿衣服,即便是回到家,他也还是喜欢穿着军装,这能时刻提醒他是军人,注意形象。

    “老大,今天你陪大川去趟县里,去和他老师见一面,聊聊他的学习,看能考上大学不?不能的话,让他跟你去当兵。”

    穿着背心走出屋,拿着水舀子从大缸里往外舀水,刚倒到脸盆里,他妈就从东屋走出来,给他派了任务。

    “好。”

    赵晋琛只是略一犹豫,就爽快答应。

    回来这几天,在村里都是闹心事,去县里溜达一趟也好,当是散心了。

    答应完就不再吭声,捧了凉水泼到脸上,冰冷的水把浑浊赶走,又恢复冷静,烦躁的心情有一刻平复。

    “对了,今天要给陆家过礼了,老大你是咋想的?”

    马春妮昨晚也没睡好,她该做的都做了,却还是拦不住这门亲事,因为不甘心,她说起来的时候,咬牙切齿,眼神狠戾。

    “还想什么?一,退伍回家,二,娶了陆思慧,只有两条路,别无选择。”

    赵晋琛刚刚平复的心情,因为他妈的一句话,重新烦躁起来,冷冰冰的扔下一句,拽过毛巾,擦去脸上的水,转身朝屋外走。

    “你干啥去?这等你拿主意呢!你咋还走了?”

正文 第四十章神经病

    马春妮看到大儿子黑沉着脸走了,急忙追出来,她可不敢给拿主意,害怕落下埋怨。

    “随便,怎么都可以。”

    赵晋琛头也不回的走出院子,声音飘过来,带着一分沉重。

    “这孩子,这事能随便吗?”

    马春妮气的直跺脚,儿子腿长步子大,又有心快走,她根本就追不上,眼睁睁看着他往山里走了。

    “早点回来,你二叔六点多在村口等人,迟了就得走着去县里。”

    不得已她只得扯着脖子对儿子背影喊,赵晋琛扬扬手,表示知道了,迈步踩着石阶,朝着山上跑去。

    在部队训练习惯了,就算回家他也不愿意懈怠。

    石阶两旁的青草上挂着晶莹的露珠,在朝阳的照耀下,闪动着五彩的光芒。

    呼吸间都是青草的气息,他郁结的心情有一刻放松,加快了奔跑的速度。

    陆思慧顺着石阶来到半山腰的一片草地,看着在朝阳下尽情吐露芬芳的野花,她嘴角扬起优美的弧度。

    不顾青草上还挂着露珠,直接踩进去,将背篓放在地上,拿出里面的剪子,认真的剪花。

    她不是只要单一的野花,五颜六色的花她都剪一些,带着青翠的绿叶,每一朵都是她精心所选,朵朵娇艳欲滴。

    虽然没有家花那么艳丽,但是它们更有生命力,拿在手上,都能感受到它们的勃勃生机。

    “你们长在山中,我和你们好像,再大的风雨,都只能独自去扛,没人为我遮风挡雨,只能自己坚强。”

    她拿着野花,小声感慨,不过她心里却没有半点悲伤,眼神坚毅决然。

    就因为她和这野花一样坚毅,所以再大的风浪也无法让她妥协,因为她知道,只要她软弱了,就会被人一脚踩死,永远没有翻身之日。

    赵晋琛刚刚跑到半山腰,就听到一个好听的女声,声音不大,不仔细根本就听不到。

    不过他受过训练,自然一字未落全听到耳中。

    这声音很熟悉,他听了一次就忘不掉,话说的颇有诗意,又令人有种心酸的感觉。

    他忍不住停下脚步,不由自主的朝着声音响起的位置走过去。

    不远处的山脚下,美丽的少女,手捧着一束野花静静的站在那儿。

    脚下是翠绿的青草,衬托着清新的少女,静立其中,像是一副优美的油画

    肤如凝脂,眼如秋水,人比花娇,花衬人美。

    宁静的大山中,突然出现这一幕,赵晋琛有种震撼的感觉。

    不是因为她的美丽,而是因为她眼中的伤感和坚强,这两种本来是相反的感觉,可却都在她眼中看到。

    她就像是被抛弃的孤儿,难过,悲伤,却倔强,不服输,勇敢的想活出一个样。

    默默的后退,他无法再看下去,这个美丽的女孩儿,没有被村里的闲话逼死,勇敢坚强的想活下去。

    她的声音很低,被风一吹就了无痕迹,可却在他心里扔下一颗手榴弹。

    他不想做把她推向绝境的人,昨晚的事情让他清楚,只要自己不和她结婚,那么接下来,她的日子将过的艰难无比。

    吐沫星子能把她埋了,就算她再努力去竖起铠甲,也难挡住流言蜚语的伤害。

    陆思慧并不知道自己这番感慨被人听去了,把野花放在背篓中,又去剪了一大捧,这才算作罢,打道回府。

    发现在这美丽苍茫的大山中,她的心情非常好,心头的仇恨被美景化解,她总算可以有一刻放松。

    脚上穿的布鞋已经被露水浸透,又湿又凉很不舒服,但是战果还不错,这些花,她是有大用场的。

    哼着轻快的曲子,背着背篓低头往家里赶。

    突然,她觉得有些异样,地上被阳光照出一道身影,遮在她的影子上。

    猛地转身,当看清楚身后的人时,她眼中顿时浮现出难解的恨意。

    “是你?”

    孙国栋咬牙看着面前的女人,她还是他记忆中那么美丽,那双会说话的桃花眼,水眸流转,只要看上一眼,就丢了魂。

    可是她眼中毫不掩饰的恨意,让他收起旋旎之心,沉声质问她。

    “你为什么害我?”

    陆思慧冷冷的看着他,几天没见,她几乎把这人忘了,现在看胡子拉碴,头发凌乱,发丝中还有枯草,两腮塌陷,牙齿没了往日的白度,黄呼呼的也不知道几天没刷牙了。

    引以为傲的白衬衣,不知道是被人撕的,还是被树枝剐的,都快成碎片了,风一吹很尴尬。

    我欲随风去,奈何还有一丝牵挂。

    陆思慧奇怪自己,在面对恨之入骨的男人时,竟然还能想到一句这么文艺的诗词。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她冷笑看着他,声音里更是疏离,漠然。

    没有比看着他生不如死更令她开心的事情了,他现在这样还不够,她还要让他更惨,更潦倒落魄。

    孙国栋看着她眼中的恨意,听着她冷漠的话,只感觉一股寒意从心头窜起。

    “我究竟怎么得罪你了?要这么整我?”

    他声音沙哑,知青点不让回,村里他就是落水狗,人人喊打,无路可去,无处藏身,他只能住在山上的小庙里。

    晚上听着山上的狼嚎,青蛙,夜猫子也跟着凑热闹,还有各种不知名的昆虫跟着唱,他夜不能寐,害怕睡着了,会被狼叼走。

    这不算最惨,最惨的是没有粮食吃,两天了,他除了到河边喝水之外,就摘了点野果子吃,这种野人一样的日子,他过不下去了,他要回村,哪怕被打死,骂死,也好过被狼吃掉。

    没想到刚下山就碰到陆思慧,他追上来就是想问问,为什么那晚来的是陆思瑶不是她?

    还有那些抓奸的人,是怎么出现在后山树林的?是不是她告诉别人了?

    陆思慧看了眼左右,树木林立,周围都是静悄悄的,一个人影都没有,这种情况下——对她很不利。

    “神经病。”

    骂了一句,转身就往山下跑,她后悔没有带着弟弟。

    “你别跑。”孙国栋见她转身就跑,眼睛当时就红了,厉喝一声,疾步追赶。

正文 第四十一章去县里

    陆思慧听到他的喊声,不止没有停下脚步,反倒跑的更快了。

    孙国栋两天没怎么吃饭,脚下发软,也就是因为这样,他才没有马上抓住陆思慧。

    恨的他直咬牙,见到他就跑,明显就是心虚,一定是她害她的。

    他倒是想问问,他究竟对她做了什么?她要把他害成这样?

    陆思慧再拼命的跑,毕竟也是女人,腿没有孙国栋长,只跑出几百米就被他抓住背篓。

    “你还跑。”

    孙国栋大口喘着粗气,紧抓着她的背篓,双眼似眼镜蛇吐着毒信子,恶狠狠的瞪着陆思慧。

    “你放手,不然我就喊了,你也知道下场是什么?”

    已经被抓住了,陆思慧反倒冷静了,喘着粗气威胁他。

    “我当然知道,再惨还有我现在惨吗?就算是蹲监狱,我还能吃到窝窝头呢!现在呢!我他妈的吃的是野果子,喝的是露水,活的不如狗,这一切都是被你害的,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啊?你说。”

    孙国栋怒气难消,对着陆思慧低吼着,眼看着离着村子不远了,他怕被旁人看到,听到。

    拽着陆思慧的背篓朝林子里走,他想的是有话在里面说清楚,省的被人发现。

    陆思慧想的就多了,她太了解这个男人了,被他拉进树林,就算是没事,只要有一个人看到,她的名声就会彻底毁了。

    “去死吧。”

    她趁着孙国栋不注意,一脚踢在他裆部,毁了他的子孙跟更好。

    “啊!”

    毫无防备的孙国栋疼的惨叫一声,双手捂着裆部,疼的在地上疯狂的蹦着。

    怕是——断了吧?

    他们老孙家可是三辈单传,这若是被踢坏了,以后谁给传宗接代?

    陆思慧可不管他死活,趁着他没有反抗能力,背着背篓朝着山下一路疾奔。

    等她回到家的时候,全身已经被冷汗浸透,进了院子就瘫坐在地上。

    陆少涵做好饭出门看,这都是第三趟了,一出门就看到陆思慧坐在地上,满脸的汗水,眼神惊慌,大口喘着粗气。

    他忙跑过来扶起姐姐,关心的问她。

    “姐,你怎么了?”

    “没事,我就是想锻炼一下,没想到身体这么虚,扶我进屋,我要换衣服,还要坐车去县里。”

    陆思慧虚弱的笑了一下,她不想让弟弟跟着担心,扯了一个谎言盖过去。

    “先吃饭吧!”

    陆少涵接过姐姐背着的背篓,当看到里面都是五彩缤纷的野花时,愣住了。

    “姐,一大早的你去采野花干啥?”

    他还以为姐姐去取泥鳅了呢!没想到起大早就弄回一堆野花?

    又不能吃,只能看着,姐姐这爱美的心还没变。

    “有用。”

    陆思慧没有力气多说话,扔给弟弟两个字,扶着门框进屋。

    看到饭桌上冒着热气的窝窝头,她吞了口唾沫,一场狂奔,让她的肚子里唱起了空城计。

    “洗洗手,吃饭吧!”

    陆少涵端过来脸盆。

    陆思慧看了眼盆里的水,眸底闪了闪,感动在心里蔓延,弟弟对她的照顾无微不至,就连这洗手的水都帮她准备好。

    “谢谢。”

    笑着道谢,却不知道她的脸色有多苍白,那笑容看起来是多么牵强。

    “姐,要不今天你在家休息吧!别去县里了。”

    陆少涵担忧的劝她,这幅憔悴的,风一吹就能倒的样子,他不放心她去县里。

    “没事,吃了饭就好了,姐去换衣服,裤子和鞋上都是露水。”

    陆思慧笑着摇摇头,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很有精神头。

    转身进了屋,翻出裤子换上。

    这时候的裤子都是偏开口,男人才是前开口,没有腰带,就用根红绳系着,裤裆大,也够肥,一点曲线美都没有。

    长腿看着都变成短粗胖了

    换好裤子,把那八毛钱踹到裤兜里,翻出出门穿的布鞋,条绒面的,紫红色带着花,偏口的位置有个卡子,卡上就可以了,这算是很不错的鞋子了,仅次于皮鞋。

    “姐,吃饭。”

    陆少涵看到陆思慧出屋,急忙招呼她吃饭。

    陆思慧扫了眼饭桌,窝窝头,咸菜条,连点粥都没有,干噎。

    不过她没有吭声,自己去舀了一碗凉水,坐下来把早饭吃了。

    一个窝头下肚,身上就有了力气,怕耽误时间坐不上车,她拍拍手上的渣子,站起来做准备。

    “姐,就吃这么点?”

    陆少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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