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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豪门千金1-第1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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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过了上下班高峰期,路上一点儿也不堵,没过二十分钟,便已经到了医院所在的街道。

    白胜男也降低了车速,寻找着停车位,叶明珠则闲适的透过窗外,看着医院附近的景色,但心里,却已经是百转千回。

    这时候,叶明珠的手机响了,电话竟然是叶岚的。

    这个时候,她还有脸打电话过来,一定是有后招了。

    叶明珠冷笑。

    不过,叶明珠还是期待这对母女玩儿什么花样,所以接了电话。

    “明珠,我是姑姑。”叶岚的自称倒也毫不客气。

    “嗯。”叶明珠回复的及其冷淡。

    叶岚也知道叶明珠不想理会她,心中恼怒,但想到自己有求于人,也不得不忍着:“明珠,我和你妹妹最近有点儿难处,不知能不能……搬回别墅住一段时间,就一段时间。”

    这不是没钱了,而是被陆云平老婆打怕了吧?

    叶明珠心中吐槽,但还是说道:“好啊,你是我亲姑姑,叶家别墅永远是你的家。你回来了,奶奶一定会开心的。”

    叶岚被噎了一下,她知道叶明珠再讽刺叶翠花兴高采烈把她们母女送走的事情,但事关性命,她必须回去,于是礼貌性的谢了谢叶明珠。

    叶明珠却不可能这么轻易的让她舒服了,于是笑道:“姑姑,您住哪儿,我现在正好在外面,去接您吧?顺便咱们一起去看看清浅,我也怪关心她的。”

    “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就好。”叶岚怎么可能同意叶明珠见她的宝贝女儿。

    叶明珠笑笑:“姑姑既然忙,那我就不打扰了,清浅现在是在临江市妇幼医院,住院科301房间吧?我自己去看她好了。”

    “不用……”叶岚急忙阻止,同时脑子里开始打算如何给林清浅换病房或者转院的时候,叶明珠却笑道:“没关系的姑姑,我已经在楼下了。”

第一卷 第二百八十一章 去看笑话

    慵懒的挂了电话,想象着电话那边的兵荒马乱,叶明珠嘴角泛起一丝微笑。

    但她并没有着急下车,而是坐在车上刷起了微博。白胜男也不催叶明珠,十分尽职尽责的坐在驾驶座上,警觉的看着每一个进出医院的人。

    就这样坐了一个小时,叶明珠的手机又响了,还是叶岚的电话。

    电话那边,叶岚的声音有些惴惴不安。

    “明珠,你在哪儿呢?来看清浅了么?我在清浅这里没见到你啊!“

    叶明珠用乖巧的语气道:“姑姑,您不是不用我去么?我已经走了。“

    “你……“叶岚听起来有些恼怒了。

    叶明珠却还是加了一把火:“姑姑说我不用去,我怎么好不听姑姑的话呢?我一直很乖呢!”

    听了这句话,叶岚差点一口老血喷了出来。

    你听话?你要是真听话,那这世上就没有和我对着干的人了好么?

    叶明珠没等叶岚发作,就挂了电话。

    然后问白胜男:“看到他们进出了么?”

    白胜男放下望远镜,摇摇头:“没有,傅成龙和叶岚都没有从这里出去。”

    “好,我们走吧。”叶明珠说着,就打开了车门,白胜男锁好车后,也寸步不离的跟在叶明珠的身后。

    叶明珠与白胜男一起进了妇幼医院。

    临江市妇幼医院,是临江市最负盛名,医疗水平最好的妇幼专科医院,所以每日来就诊的病人非常多,尤其是生产,甚至需要提前半年以上预约床位,才可能有位置。

    今天虽然是工作日,但医院大门进进出出的人非常多。

    叶明珠绕过这些人,直接进了住院楼。

    住院处楼内,抱着生病孩子,一脸焦急的年轻夫妇;扶着怀孕妻子,喜气洋洋来做产检的准爸妈;靠着大腹便便中年男人到这里检查的妙龄女郎;手拉着手,过来做引产手术的年轻情侣;被渣男抛弃,在朋友带领下堕胎的苦情包子女,叶明珠旁若无人的从这些人中间走过,一直走到了301房间门口。

    虽然走廊里很嘈杂,但叶明珠刚刚走到门口,就听到了里面的争吵声。

    “放开我,让我死吧!”林清浅尖叫,床吱嘎吱嘎的摇晃,似乎是她想起来。

    “乖女儿,别冲动,医生说了,你的病已经快好了,到时候咱们把孩子处理掉。”叶岚劝道。

    可林清浅还是在哭:“别以为我不知道,现在整个临江城,都在说我的事情,我成了大家的笑柄了,还有什么脸活下去。”

    “你放心,妈妈会把你送出国,等过几年再回来,一切都不会有问题的。”叶岚继续劝道。

    “清浅,我知道你很伤心,可姑姑就你一个女儿,你如果有什么事儿,不是让姑姑没法活么?你与其这样,不如想想如何报复害你的人。你这样寻死觅活,不是亲者痛仇者快么?”

    听着里面的言论。叶明珠只想冷笑。

    还害你的人?

    你这叫不做死就不会死,天理轮回报应不爽,一切都是活该!

    但林清浅似乎是听进去了。

    渐渐平静下来,咬牙道:“叶明珠,我一定要你好看!”

    叶明珠站在门外只觉好笑,我就在门外,你过来咬我啊!

    里面见林清浅平静下来,似乎也是松了一口气,接着,就听见了一阵脚步声。

    “医生……”叶岚忍不住出了声。

    医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才道:“我给她注射了一点安定,这几天一直闹,也没好好休息,打了药可以稍微休息一会儿。等下我去拿药,她的液不能停。”

    叶岚谢过了医生,医生只是叹了口气,没有说话。

    屋里安静了一阵,就听傅成龙又小声说道:“姑姑,刚刚和你说那件事情你……”

    叶明珠心中一惊,凑到近前正想听的清楚一些,忽然有人推开了病房的门,原来是医生推开了门,正好和叶明珠走了个对脸。

    见到对方,叶明珠和那医生都被吓了一跳,而屋内的叶岚以及傅成龙更是被吓得脸色都变了。

    “明珠,你怎么来了?”叶岚挤出一个微笑,看向叶明珠问道。

    叶明珠扶住门框,先让医生出去,然后慢条斯理的走进来,笑道:“姑姑这话就见外了,刚才姑姑电话里明明说您过来了,所以我就又赶回来了,要不对您多不敬啊!”

    叶岚又被噎住了。

    叶明珠走到了林清浅的床边,看着躺在床上,已经陷入沉睡的林清浅,嘴角浮起一抹冷笑。

    床上的林清浅,人已经瘦成了皮包骨头,身上的病号服也松松垮垮的,她眼窝凹陷,脸色蜡黄,看起来憔悴无比,与记忆中的楚楚可怜判若两人。

    看林清浅这个样子,叶明珠心中快意无比,摇摇头,咂舌道:“一段时间不见,清浅怎么成了这个样子?真让我这个做姐姐的心疼啊。姑姑,清浅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叶岚咬牙切齿的看着叶明珠:“没事儿了,很快就可以出院了,明珠,你一直忙,所以我们都没好意思打扰你,倒劳烦你抽出时间来看我们了。”

    叶明珠淡淡扫了一眼叶岚,笑道:“姑姑这么说就是客气了,再说了,成龙哥不是也替我来看清浅了么?”

    一句话出,傅成龙也变了脸色。

    他这次过来是有任务的,如果因为这句话让叶岚怀疑他的目的,那事情反而不好办了。想到这里,傅成龙偷偷看了叶岚一眼,果然看到她眼中有片刻惊愕的神色,无奈的摇摇头,看来事后还要花功夫好好解释一下。

    叶明珠又看了一会儿林清浅, 直到叶岚都觉得后背发凉的时候,叶明珠才转过身,拉住叶岚的手道:“姑姑,清浅是我的妹妹,我们俩一起长大,感情不是一般的好,可惜我太忙,一直不得空来看她,这是我做姐姐的不好,希望姑姑不要见怪。”

    叶岚笑着说着客气话,心里却在想幸亏你没来,要是经常过来,我不得难受死。

    叶明珠又转向傅成龙:“成龙哥,你出来时间也不短了,这次的工作完成的不错,就和我一起回去吧。”

    傅成龙心中恼怒,却因为自己不过是个轮岗实习生,不得不忍着叶明珠,所以答应着,也叶明珠一起走出了医院。

    不过,这个时间不会太长了。傅成龙这样安慰自己。

    出了医院的门,叶明珠忽然被一个背影吸引了注意。

    那个人做乞丐打扮,但腰杆笔直,看起来年纪也不大,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叶明珠觉得这个人像封翎。

    她前世爱封翎爱到了骨头里,所以对他的任何一个剪影都刻骨铭心,她觉得自己不会认错,但是……封翎已经被枪决了啊。

    走神间,那个背影已经消失在叶明珠的视线里。

    叶明珠摇摇头,暗笑自己没有完全忘了封翎以致出现了幻觉。

第一卷 第二百八十二章 狼狈的封翎

    其实,叶明珠没有看错。

    那个人的确是封翎。

    这一个礼多拜,封翎都快疯了。

    他从小养尊处优,虽不能说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什么时候受过这种罪?

    别的乞丐可以为了钱,给人下跪,说吉祥话,可他就连腰都不愿意弯一下。每天就直着腰低着头拿个破碗,一声不吭的站在路口,哪个愿意给他一分钱?

    每天也就是靳北城安排的人看他可怜,让人给他扔个块八毛的,也就够他买一两个馒头不至于饿死。

    可即使这样,封翎也已经饿得经常眼睛发绿,眼冒金星,就连走路都觉得脚底下是软的。

    每当路过他以前出入自如的高级餐厅,他更是懊悔的恨不得把头塞到裤裆里。

    而且,封翎还爱干净。

    本来靳北城给他的衣服就已经脏的看不出颜色,这几天又一直在他身上捂着,封翎觉得自己身上已经快发霉的,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一股刺鼻的味道。

    比这个更要命的,还是人们看他的眼神。

    以前的封翎是天之骄子,无论谁,都会因为他的出身和地位,给他几分薄面,不管内里如何,至少都是笑脸相迎的。

    可现在,只要是看到他的人,都会用嫌弃鄙视的目光看向他,说他好手好脚不找个活计,就知道讨饭不劳而获。

    这种有骨子里出来的鄙视,让封翎难以忍受。

    每当走在大街上的时候,他都恨不得自己死在大街上。

    他后悔了,如果当时拒绝靳北城,那大不了一死,虽然当时害怕,但死了一了百了,总比现在被人们的眼神凌迟强。

    可是,现在后悔也晚了。

    他又是个懦夫,没有勇气自杀,那就只能忍受人们眼神凌迟的折磨。

    这几天,他无数次想要到峰忝国际楼下,或者叶家别墅附近找到叶明珠,和她拼个你死我活。

    可是他一想起靳北城的眼神,就打消了这个主意。

    他怕这种人间炼狱,但是他更怕死。

    “妈妈,那个叔叔也是乞丐么?”

    “别指,不礼貌,那个叔叔也是乞丐。”

    “那妈妈为什么不给那个叔叔钱呢?刚才明明已经给那个奶奶和小姐姐了……”

    “那是因为……”

    “你看到那个乞丐没有?你要是不好好学习,长大就和他一样,找不到工作,只能讨饭!“哎呀,别推我,差点撞到刚才那个乞丐,他身上脏死了,我这裙子好几百买的呢,被他弄脏了可怎么好?”

    人们说话声一字一句的传到封翎的耳朵里,刺耳无比,像刀子一样割着他的心。

    加上昨天嘴馋,只吃了肉包子,现在封翎已经饿得眼睛发黑,再也走不动路,就在路边找了个背风的地方,紧了紧棉袄坐下,将破碗放在狡辩,插着袖口就低下了头。

    可饶是这样,他还是觉得身上一阵一阵的寒冷。

    这几天,他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

    开始一两天,还是可以睡在乞丐们聚集的桥洞里,那里警察抓不到,可以生火,大家对他也还算客气。

    可是没两天,大家就发现封翎这个人不仅拉不下面子讨不到一个钱,还经常给其他乞丐脸色看,于是一起开始排斥他。

    封翎的脾气也上来了,直接离开了那里,每天只能在街上随便找个地方睡一觉。

    可是昨天半夜起了风,封翎一宿没睡,一大早就觉得鼻子堵住了,头也晕晕的,想来是感冒了。

    可他连河口热水的机会都没有。

    路过一个商店橱窗的时候,封翎偷偷打量了自己的影子一眼,就看到自己头发像乱草一样,脸上脏脏的,脸颊上还有不少冻疮,鼻涕顺着人中已经快要流到嘴里,哪里还有以前英俊潇洒的样子?

    身上难受,心里更难受。

    这双重的打击,让封翎彻底崩溃了。

    他没有勇气去死,那就只能咬牙活下去。

    所以,封翎下定觉醒,爬了起来,把姿势改成了跪,然后头压得低低的,让人看不清他的年龄。

    口里含糊不清的呜咽着,说着自己也听不清的话。

    没想到,这样还真管用,没多一会儿,封翎的破碗里,就已经有了三五块钱。

    “多些,再多些。”封翎不敢抬头,只是在心里默默念着。

    如果今天能拿到十块钱,那他就可以多买几个肉包子,不用再挨饿了。

    封翎默默这样想,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堕落。

    一双红色的高跟鞋停在封翎身前,封翎只觉那双高跟鞋的颜色有些诡异,直刺他的眼睛。他不敢抬头,甚至下意识的把头压得更低。

    红色高跟鞋的主人,弯下腰,向封翎的破碗里扔了一张十块钱,又停了一秒,然后离开了。

    封翎的心都快跳出来了,等那人刚走,他就把那张十块从碗里拿了出来,擦了擦,然后小心翼翼的把钱藏到了贴身的口袋里。

    讨饭这么久,他都快忘了十块钱长什么模样了。

    “老大,那小子终于跪下讨钱了。”

    不远处的那条偏僻的巷子里,站着一个穿着黑色色羽绒服的男人,一面偷偷看着封翎,一面偷偷拨通了一个号码。

    “好,那性子磨得差不多了,你继续盯着,我会和先生汇报的。”

    挂了电话,男人只觉后颈一痛,两眼一黑,就再也没有了知觉。

    过了十五分钟,那双红色的高跟鞋又站在了封翎面前,没有给钱,也没有移动分毫。

    意识到那人的视线,封翎忽然觉得有些不安,他小心翼翼的抬起头,首先看到了是一双穿着丝袜的长腿,在网上看,发现这是个穿着红色风衣的女人。

    这个女人的妆容精致,但五官却有些熟悉。

    封翎心中一惊,生怕被眼前这个女人认出来,又慌乱的低下头。

    “别怕。盯着你的人已经解决掉了。”女人低着头,声音不大,却恰好传到封翎的耳朵里。

    封翎身子猛的绷直,却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女人又说道:“你好好想想,是和我合作,还是做靳北城的一条狗?”

    封翎惊讶的抬起头,看着那个女人。

    女人微微一笑:“怎么,认不出我来了?”

    封翎一愣,接着,一个名字在他脑海里炸裂开来,他张了张嘴,却什么都不敢说。

    看着封翎的表情,女人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向封翎伸出了手:“和我走吧,封家大少。”

第一卷 第二百八十三章 我出十倍

    经纶店铺三楼,已经改装成了经纶工作室。

    这几天,冯晶晶和宁叶伦把店铺的工作推给了过来打工的学生,专心致志在这里研究首饰的样式。

    叶明珠动作很快,只用了四天,就帮助他们完成了工作室的注册手续。

    这让已经等流程等了两个月的冯晶晶和宁叶伦忍不住感叹有钱有权真好。

    因为有叶明珠的托付,冯晶晶和宁叶伦加班加点,加上本来就已经有了不少设计方案,现在两人已经确定了第一版的设计稿,现在已经到了润色阶段。

    “阿伦,人家觉得啊,这个步摇的穗现在是二十三厘米,如果梳头插在头发上的角度是说三十度的话,那正好垂在肩膀上一厘米处,但人家听说,比赛的时候,模特展示完了之后,可能不能离场,那如果咱们出场比较晚的话,那步摇肯定会松动,到时候梳头肯定来不及,所以要不要把穗弄短一些?”冯晶晶拿着一个步摇的模型问道。

    宁叶伦想了想,还是摇头道:“如果再短,那这个步摇单独展示的时候,整体比例会不太协调,要不这样,我们在步摇上加些防滑的纹理,这样应该不会有问题。”

    冯晶晶想了想,点头道:“那我试试吧,纹理得和你现在的样式协调下,一会儿我画几版你看看。”

    “对了,晶晶,你看这个发梳,上面的点缀是不是有点简单了?”冯晶晶又拿出一个发梳,问道。

    “这些都是配饰,要我说,简单什么的都不是问题,和头冠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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