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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甜俏妻逆袭-第2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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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德华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沉了下来,甚至都不等岑末摔东西,自己先把桌子掀了,“把小姐关进房间,直到订婚仪式开始,不许再出来吃饭。”

    看着散了一地的餐具,大厅的仆人都跟着屏住呼吸,扫了岑末一眼,却没人敢说她的不是。

    也不知道岑小姐坚持什么,明明答应了就能一辈子衣食无忧,这对于她们这群当下人的,无疑是巨大的诱惑,只是岑末不知道珍惜。

    真是可惜啊,不是所有人都有嫁入豪门的机会的。

    “你不应该那么快拒绝他。”确定后边没人跟上来之后,林孝宗才轻声跟岑末说了一句。

    “林管家,你帮我逃走吧?”

    “你走不了,就算我能帮你出了这个门,爱德华也会动用关系把你找回来,到时候会更加难说服他,我不能让你去冒险。”

    岑末有点失落,林孝宗跟爱德华是有感情的,她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亲人,似乎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打动自己的舅舅,“我不会牵连到你的,我真的等不了十年。”

    林孝宗摇摇头,“我很了解爱德华,先生如果发现我们逃走,他一定会赶尽杀绝,爱德华对自己人确实会十分信赖,但是同样的,如果他发现别人背叛或者欺骗他,对他没有了利用价值,他绝对不会心慈手软。”

    “为什么?”岑末觉得林孝宗话里还是向着爱德华的。

    “当年我乘坐的轮船出事,是这家人救了我,他们待我很好,还供我上学,我就留了下来,后来我想把妹妹一起接过来,程太太却告诉我,阿华已经得病去世了,我就打消了当时的念头。”

    程家的事岑末没有细说,只不过事到如今,林孝宗也知道自己是被程家的人骗了,当时怎么就不知道多找找呢?

    林孝宗道,“我和爱德华认识的时间很长,他多疑善变,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一味地逆着他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糕,你必须要学会忍耐。”

    岑末后退一步,身形晃了晃,“你还是想帮他?”

    血浓于水还是比不过救命之恩吗?

    “先生走到今天不容易,或许不用十年的时间,我会再去劝劝他的,但是你别再意气用事。爱德华的势力不容小觑,也不像看起来的那么好相处,如果不是你有利用价值,他不会把你留到现在,你要活下去,才会有希望。”

    “可是到底为什么……”

    岑末话说到一半,外面就传来了脚步声,林孝宗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为了你的安全,不要泄露我们的关系,否则我连帮你的机会都没有。”

    就算爱德华再怎么不容易,也不是他祸害别人的理由。

    岑末唯一能想到的,就是林孝宗对她并没有那么深厚的情谊,他除了亲情之外,还要顾全大局,甚至牺牲她这个侄女。

    她本以为遇到了帮手,结果是个猪队友?

 1356、打断她的腿

    让她在这里当爱德华的妻子,还不如让她去死。

    岑末承认自己没办法冷静,也没办法思考,更没有那么大的心眼完全信任林孝宗,在明知道家里人担心的情况下,还不慌不忙地去帮别人,她不想当救世主。

    她还有两个刚出生不久的孩子,在这里多待一天都是对她的煎熬,岑末无论如何都要走。

    “林,你说得对,总是要给她一点希望,但不代表我会纵容她。”别墅的阳台上,爱德华手持一把弩箭,幽冷的眸子盯着不远处移动的人影,“就算她是匹野马,没了腿也跑不远。”

    林孝宗想不到这么短短的一会儿功夫,岑末会直接选择跑路,他双手颤了颤,只能压住夺过弩箭的冲动,“先生,我会好好劝她的,她还不过是个小姑娘,一时冲动而已。”

    霍冲在一旁冷笑,“林管家是不是越矩了?岑末这样的人,劝她也不过是白费力气,不如抓回来打断双腿,看她还怎么跑。”

    这个主意不错。

    爱德华嘴边扬起一抹嗜血的弧度,一只眼睛也眯了起来,弦上的箭蓄势待发!

    “先生!”

    “咻!”

    伴随着林孝宗的惨叫,正在打算翻墙的岑末总算回头看了一眼,刚才她看见这附近的守卫放松了不少,还以为他们是被爱德华叫走了,便小心翼翼地爬着床单下来,一路还算顺利,可是刚才那个叫声……

    就在岑末狐疑的时候,她感受到一道不可忽视的目光,倏地抬头望去,爱德华那双灰蓝色的眼眸正隔着漫漫黑夜看她,他似乎刚洗过澡,身上还穿着一件浴袍,黑色的头发湿哒哒地贴在他的双鬓,如同俊美的国王,比平时多了几分凌厉。

    接着岑末又看到林孝宗被几个人抬着从草丛里走了出来,胸口还中了一箭,她的心莫名一紧。

    爱德华早就发现她要逃走了?

    今天根本不是守卫宽松,而是瓮中捉鳖!

    夜凉如水,岑末带着冷意的眼眸盯着他手里的弩箭,只觉得自己似乎被人当众泼了一盆冷水,一时之间,两人都没有动作。

    林孝宗的话不错,如果不是他帮忙挡着,爱德华刚才那一箭,应该是射向她的吧?

    虽然弩箭的杀伤力有限,阳台也不高,林孝宗应该不至于丧命,可看到林孝宗被抬走,她还是觉得浑身冰冷。

    岑末最不喜欢连累别人,今天晚上,她分明是打定了主意,死也要走,却没有跟林孝宗透露,就是担心连累他,结果还是……

    爱德华慢条斯理地装好一支新的羽箭,再次对准岑末——这次,没人能再帮你挡着了。

    ……

    ……

    四年后,首都国际机场。

    “爸爸真的不带娇娇走吗?娇娇也想坐飞机,娇娇上次跟小鸟们约好了,要去它们家做客的。”

    一个粉雕玉琢的娃娃依偎在一个男人怀里,藕臂亲昵地搂着那位看起来就恐怖阴冷的男人,仿佛没有察觉到他身上放出来的冷气,男人则是单臂搂着她,在触及身上挂着的娃娃时,脸上的表情才偶有松动。

 1357、宝宝委屈

    “小鸟又不住在天上,小鸟住在树上,而且你说话他们是听不懂的,肯定是你晚上做梦梦到的。”

    严瑾的脚边还站着一个奶声奶气的小男孩,明明才三四岁的模样,却板着一张脸,表情也是不符这个年纪的成熟,仰头看着自己还在撒娇的妹妹,每次大家都只抱妹妹不抱他,不高兴。

    还窝在严瑾怀里的娇娇听见这话立即愣住,随即就传来女孩惊天动地的哭声,嗓音虽然算不得好听,但足够强劲,足够刺耳,还是引得路人看了过来,严瑾沉下脸,“邢思澄,给你妹妹道歉。”

    严瑾每次叫全名就是生气了,邢思澄连忙转身抱住邢育良的小腿,宝宝委屈,但是宝宝不说。

    “思澄,妹妹还小,你要多让着她。”对于这两个孩子,邢育良都十分疼爱,不过其他人对娇娇惯得不行,特别是袁咏梅,就喜欢带头宠娇娇,他就算想偏心邢思澄,也不好在明面上表现出来。

    邢思澄的眼角泛着泪光,脸上也写着委屈,他不就是早出生了那么几分钟,为什么每次受伤的都是他?

    “我走开一会儿,娇娇怎么又哭了?”袁咏梅从严瑾的手里接过邢思默,轻言轻语地哄着,又往邢思澄的方向扫了一眼,后者心不甘情不愿地说了句对不起,袁咏梅仍旧不大满意,“男孩子就要有男孩子的样子,别动不动就哭。”

    尽管邢思澄被说教已经成了习惯,可心里还是免不了有些难受,只好安慰自己,妹妹是个女孩,不跟她一般计较。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袁咏梅也知道要顾着小孩的自尊,转而对严瑾说道,“你现在已经是师长了,要申请出国并不容易,我知道你很想找到她,但是人海茫茫,就连言家都不一定能找到人,你也别太勉强自己,我相信你们是有缘的,终有一天总会相见。”

    职位越高,也就意味着掌握的秘密越多,严瑾固然想快点找到人,但是他私人的动作太多,也会影响到他的自由。

    这么多年了,大家的希望也一点点在变少,袁咏梅不想再往上面浇冷水,打起精神说道,“时间差不多了,那边的人还在等着,我们就不过去了,你自己路上小心。”

    话都被袁咏梅说了,邢育良也只能添上一句,“路上小心。”

    这几年严瑾经常往国外跑,目的自然是不言而喻。

    自从林莺莺假冒岑末被拆穿之后,严瑾把能从她嘴里掏出来的都掏干净了,也没能问清楚岑末的去向,只知道霍冲他们是想把人带去国外,估计这辈子都回不来了。

    可事在人为,只要一天没有岑末的消息,他就会坚持下去,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报告首长,一分队已经准备完毕,请首长指示。”随行的副手朝着严瑾敬了个礼。

    “出发。”

    严瑾迈着稳健的步伐朝着专用通道走去,几年过去,岁月并未在他脸上留下多余的痕迹,哪怕没有穿军装,也禁不住旁边几个小姑娘侧目,从这群人的举手投足之间,就能感觉到他们的不平凡。

 1358、幽幽之口

    袁咏梅拿出手帕给娇娇擦脸,其实她假哭的时候比较多,就算是现在,脸上也没什么泪花,但架不住她招人疼,时不时就要帮她擦一擦,免得这白瓷的小脸沾上东西,“娇娇吵着要来送爸爸,现在爸爸走了,我们也回去好不好?”

    “娇娇要飞机。”思默小朋友趴在袁咏梅的肩头,望着窗外的眼写满了渴望。

    “娇娇年纪小,飞机太吵了,等你长大一点,有想去的地方,奶奶再带你坐飞机好不好?”袁咏梅平日里淡漠,在孩子面前倒是分外温柔,邢育良吃味地看了她一眼。

    “我有想去的地方,我要去看妈妈,他们说妈妈在天上,每次爸爸去找妈妈都不带我,爸爸坏坏。”

    “谁跟你说妈妈在天上的?”袁咏梅难得在邢思默面前变了脸色,邢思默却没发觉有什么不对,脱口而出,“他们都在说。”

    “以后不许说这种话,特别是在你爸面前,一句话也不许提,谁要是再跟你说这些,你来告诉奶奶,听明白了吗。”她倒要看看,哪个人吃饱了撑着,敢在小孩面前说这些不吉利的话。

    袁咏梅教育完邢思默,一扭头才发现邢思澄没有跟上来,冲着小孩喊道,“文文,怎么不走了?”

    邢育良也正奇怪了,自己家的孙子怎么突然停住脚步不走了,难道是因为刚才袁咏梅说了他,所以他心里难受?

    想到这个,邢育良上前碰了碰邢思澄的肩膀,“乖孙子,别难过了,咱们是男子汉,流血流汗不流泪……”

    “妈妈。”

    “什么?”

    “我看到妈妈了,跟照片里长得一样。”

    邢育良和袁咏梅听见这话都被吓了一跳,紧跟着他的目光看去,就看到机场的墙上挂着一张海报。

    那是岑末失踪前拍的化妆品广告,女孩穿着红色的旗袍,犹如一朵盛开的牡丹,高贵典雅,国色天香。

    岑末失踪之后,不少人也来家里问过她的消息,严瑾一律对外说她想要休息,也不管别人怎么猜想,毕竟幽幽之口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堵住的。

    本来他们还以为严瑾会撤掉岑末拍的广告,想不到他什么都没做,不知道是为了不辜负岑末的努力,还是不想让外面的人察觉岑末出了什么意外。

    而现在再看到这幅海报,袁咏梅免不了有种物是人非的感觉,一转眼都四年了,这幅海报马上就要拆掉,岑末还一点音讯都没有……

    “妈妈……”

    离开的两人没有注意到,邢思澄看的其实并不是海报的方向,而是机场出口附近。

    时间倒回到三天前,爱德华所在的别墅里,岑末正在跟他进行最后一次谈话。

    爱德华叫人将几张照片放到岑末面前,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亲爱的,我觉得我们的关系可以更近一步,而不是止步于此,正如照片上看到的,你原来的丈夫身边已经有了其他的伴侣,你我才是最合适的一对。”

    岑末看着照片,上面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严瑾和她前世见过的那个女人,也就是在岑末梦里出现过的那个女人。

 1359、无福消受

    两人站在一起,严瑾的手里提着一些东西,身边的女人则是一脸笑容地看着他,这样的画面任凭谁看了,都能浮想联翩。

    照片有好几张,不仅有严瑾和那个女的,身后还跟着前世她见过的那个小男孩,如果从她离开两人就在一起,孩子也差不多这么大了。

    四年的时间并不长,有些事也足够忘却,可岑末在看到照片上的那个人时,她发现自己的心脏依然会受到影响。

    她其实也想过,严瑾可能会在她失踪之后跟别人在一起。

    毕竟前世他对她的留恋,可能仅仅是因为没有得到所以抱憾终身,现在她离开了这么久,还了无音讯,普通人说不定早就放弃了。

    更何况,前世岑末还听见了这个小男孩叫严瑾爸爸。

    按照严瑾的性格,什么人才能够叫他爸爸?

    “怎么样?考虑留下来吗?”

    四年多的时间,爱德华对岑末并不像之前那样一无所知,甚至越是了解,越是能看到她身上的闪光点。

    她并不像传统的Z国女性,喜欢依附在一家之主身上,而是有自己的思想和见解,若是能对他敞开心扉,估计还会有更大的惊喜。

    “我又没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即便是现在爱德华不会再动不动就要杀她,岑末也跟他朝夕相处了这么久,但她对爱德华仍旧升不起好感,这种要将她压倒的窒息感,岑末实在无福消受。

    “当初我们说好,等所有东西尘埃落定,你就放我走,现在我们婚也结了,你也得到你想要的东西了,是时候轮到我退场了。”她在这里四年,英语已经相当熟练,也正是这样聪慧的头脑,赢得了爱德华的欣赏,甚至想要占据更多东西。

    爱德华虽然是罗伯茨家族的孩子,但他是个混血,甚至长得更像亚洲人,在讲究血统的世家里,几乎不可能把家族的产业交到他的手里,除非他能娶到一个世家的千金。

    可是那些地位显赫的世家女子,根本没有一位是愿意嫁给他的,那样会使得整个家族蒙羞。

    再加上罗伯茨家族旁支众多,外表看起来光鲜亮丽,实则内斗重重,无数人盯着这块可口的盘中餐,爱德华再努力,也比不过家族的名声,如果他不能拥有一个显贵的妻子,他以前的努力都将化作灰烬。

    就在爱德华走投无路的时候,他发现有一个隐秘的世家赫兰德,有人说赫兰德已经消亡,也有人说他们的族人曾经带着祖传的戒指逃往Z国,若是能找到他们的后人,说不定他还有一线希望。

    岑末当然不是什么赫兰德的后人,但是赫兰德的祖传之戒,却不是什么人都能戴上的,只有他们真正的主人才能驾驭,却不料真的被爱德华打听到了消息,并且找到了岑末。

    岑末想起来,前世林莺莺把戒指剪开了戴在手上,到处招摇的时候,估计也遇到过霍冲他们,只是他们发现林莺莺并不是戒指真正的主人便放过了她,只不过程美莲就比较倒霉了。

 1360、残了比死了更可怕

    霍冲打听到言家曾经用重生戒指当聘礼的时候,还以为戒指的主人是程美莲,便打算按照计划将他们掳走,谁知在程美莲的随身物件里根本找不到重生。

    此时他才知道,程美莲根本就不是戒指的所有者,她甚至还以为爱德华的人是来帮她报仇的,可惜她想多了。

    相处的过程中,霍冲发现程美莲认识岑末,担心她会把计划泄露出去,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伪装成了杀人现场。

    那时候,岑末还以为程美莲是因为她重生的缘故才提前过世的,郁闷了好一会儿,结果又是这群坑货。

    当年爱德华为她准备的衣服鞋子,都是他从各处收集而来的赫兰德家族的衣服,每一件都价值不菲。

    不仅如此,爱德华还让她把头发染成赫兰德家族标志性的亚麻色卷发,而为了掩盖她的东方面孔,岑末每次出席晚宴都用网纱遮面,只要她手上带着那只戒指,就足以证明她的身份。

    爱德华就是用这样的方式来瞒天过海。

    这些事是岑末后来才知道的,爱德华不可能把实情告诉她,否则岑末万一真的想不开,他就没戏唱了。

    当年爱德华打算将她打残豢养在身边,就是这个道理。

    一个残废总是比一个身体健全的人更容易摆布,岑末后来想起来总是一身冷汗,自己当年没有誓死反抗,也算是一种幸运。

    要知道,残了比死了更可怕。

    古有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今有她忍辱偷生,岑末也说不清是什么滋味,唯有一点,她想走的心并没有改变。

    就算爱德华现在对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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