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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婚之小妻太嚣张-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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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晃荡了,看着心烦。”
  资料甩手扔给平四,平四上前恭敬地请杨至君离开。
  一伙人的脸色能有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待他们走了,薄黎反手推开南宛,“你也走,别在老子面前碍眼。”
  翻脸这事儿,薄黎比谁都地道。
  看在他为自己挡住了杨至君的恩情上,南宛也不和他计较。
  “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站住!”薄黎把烟蒂扔脚下碾灭了,“问你最后一个问题,你和杨小人什么关系?”
  南宛回头瞧他,微微一笑,“没关系。”
  扯淡!
  要和杨家没关系,她也就不会费尽心思搞砸他的生意了。
  薄黎瞅着她脸上那冷淡的笑容,讥诮掀唇:“下次别让老子碰见你!”
  “正有此意。”南宛一拍身上尘埃,转身走了。
  村子里亮起了灯光,夜风消散了七月天的暑气。
  薄黎靠在车头,摸出火柴划了一根,点燃了一支新烟,“平四,回头让人收村子。”
  “是,但是爷……”平四回想起之前杨至君的脸色,“您刚才那么做,等于和那个小白脸承认了杨少爷的车是您给砸的。”
  “无所谓,杨家迟早要收拾。”
  “就是便宜了那个小白脸。”
  “便宜不了,迟早也会收拾她。”薄黎冷笑,“打个电话给玄明,三德村的事让他管着。”
------题外话------
  《小妻》不占坑,直接开了,日更,更新时间放在每天早上9点55分哦,拜求美人们收文啦,薄大爷和南小宛很需要大家的支持~
  

☆、003  迟到的人生

  南宛回到南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
  她站在浮雕大门前,就着路灯打量这栋豪华的欧式小别墅。
  犹豫了半晌,她才按响了门铃。
  五旬的老管家孙伯从庭院里走出来,打开门,也不急着让南宛进,只是上下打量了她一遍。
  “二小姐这么晚上哪儿去了?”
  “跟朋友出去逛了逛。”
  “二小姐在这里还有朋友?”
  孙伯的老脸映着昏黄的灯光,显露出一丝怀疑和鄙夷。
  瞧瞧这个二小姐的穿着,最休闲的中性装扮,还破破烂烂的,身上脏了一圈,看上去委实不像一个豪门小姐。
  “我妈呢?”南宛不理会孙伯的异样眼光,径自走进了门里。
  孙伯跟在她后面,声音不轻不重,“太太和小姐早歇下了。”
  南宛的脚步顿了顿,庭院里的园林灯溢出淡白的光亮,掩映着层叠的花木枝叶,在她面上投下一层朴素迷离的暗影。
  孙伯继续说:“明儿个太太和小姐要去做水疗,我得提醒二小姐一句,您和沈少爷的相亲您得记着,明儿个可别说错话了。”
  南宛脚步快了一点,推门入客厅,果然一个人也没有,就连佣人都下去睡了。
  在南家,她是死是活根本就没有人管。
  二楼过道的左右两边都是卧室,左边背阳,右边朝阳,南宛的父母和双胞胎姐姐就占据朝阳的两间大卧室,刚被接来闵安南家一个月的南宛就被南母以一句“房间不够”打发在背阳的一个房间里。
  房间还是由客房改造成的,因为当初南家这对双胞胎一生下来的时候就只留下了白白胖胖的南媛,瘦瘦弱弱的南宛被家里送到了乡下祖父母那里养着。
  一养就是二十一年,若不是祖父母双双过世,南家恐怕忘记了在外面还有一个孤苦无依的二女儿。
  二十一年,阻拦的不仅是一层亲疏关系,带给南宛的更是整个南家上下对她挑剔而异样的眼光。
  此刻,孙伯关掉了楼梯间的灯光,南宛孤身站在楼道里,就着暗色摸索到了房间的门把手,还没开门进去,斜对面的门扉突然被人打开了,一色暖黄色灯光流淌出来,微微照亮了昏暗的过道。
  南宛转头望去,见是南媛。
  南媛穿着白色蕾丝睡裙,露出秀丽白嫩的肩背和睡裙下一截细腻纤细的小腿。
  她瞪着南宛,“你去哪里了?”
  上下打量了一遍南宛的衣着,南媛顿时皱起了眉头,从鼻子里冷哼一声:“果然是乡下来的,穿成这副模样,你自己丢脸没问题,可别丢我家的面子。”
  “你管得着吗?”
  南媛不喜欢妹妹,南宛也不喜欢姐姐。
  虽然是双胞胎,但不是同一个胎盘里出来的,姐妹俩长得不尽相同。
  南宛清瘦寡淡,南媛娇媚明润。
  南宛转身想回房,南媛猛地冲上两步抓住她的手腕,冷冷质问:“你白天去哪里了?为什么刚才至君和我打电话会问起你?南宛,你别不要脸地勾引我男朋友,你明天就要去和沈家的少爷相亲了,哼,实话告诉你吧,你那根本不是什么相亲,我爸妈是打定主意把你嫁给沈家那个大胖子了!”
  南母在隔壁房间安睡,南媛喝问声压低了,但足以迫得南宛皱起了眉头。
  她早知道自己的父母不会把自己当成南媛似的疼爱,也知道明天的相亲只是一桩交易,但是此刻听南媛这么咄咄逼人的亲口说出来,她心里还是像被敲击了一下钝疼钝疼。
  “我的事不用你操心。”她抿住唇,甩开了南媛的手。
  南媛冷笑:“你以为我愿意管你,要不是怕你不要脸的勾引至君,我才懒得管你是死是活!”
  杨至君是她青梅竹马的恋人,在南宛回到南家之前就听说他们两人已经定下了订婚的主意。
  南家和杨家都做房产生意的,南媛和杨至君青梅竹马,家族联姻,无异于锦上添花,而南宛,不受待见的二小姐,自然也不能什么忙都帮不上家里,于是由南母做主,托人说媒,想把南宛许给沈家。
  沈家是政家,条件是相当好的,但就差在独生子是个体重130公斤的大胖子,他们家正愁找不见好的媳妇,南母恰恰把自己刚回来的二女儿推出去。
  好一招联姻妙计!
  南宛眼底泛起冷光。
  南媛见她不说话,怒得伸手推了她一把,“问你话呢,哑巴了?告诉你,别打至君的主意,不然要你好看!”
  南宛身子贴上房门,也不和她计较,更不和她动手,反正她今天在三德村搅烂了杨至君的生意,也砸了他的车,这笔账姑且算两清了。
  至于她和南媛的旧事,以后慢慢算。
  摔门进房间,气得南媛跺脚,但也无可奈何,今天和至君打电话,至君看起来好像心情不大好,还连着问了两遍南宛在不在家里,她真后悔那日让至君见了南宛。
  南宛人长得尖俏,性子也寡闷,整一乡下野丫头,亲爹亲妈都嫌弃她,真不知优雅温润的至君怎么会对她起了兴趣。
  次日一早,南宛套上南母让女佣送来的白色无袖淑女裙,走下楼,空荡的客厅里只候着孙伯。
  孙伯轻扯嘴角,“二小姐起得可真早,先生去公司了,太太和大小姐去美容院了,司机给您留着呢,赶紧吃了早饭上沈家吧。”
  镶金紫檀木的大餐桌上,只备着一碗红豆薏米粥。
  南宛扫了一眼,胃口全无,自打她来南家,只和家人吃过一顿早饭,她依稀记得那时候父亲的面无表情,母亲的皱眉嫌弃,南媛的幸灾乐祸。
  当时的南宛很莫名其妙,她虽然从乡下长大的,但餐桌礼仪也是极其注意的,不知道哪里惹得全家人不快了。
  后来南媛讥诮地说:“爸妈看不惯你的这张脸,一笑都不会笑,话也不会说,看了倒胃口!”
  一句话,像是把南宛打入了十八层地狱不得翻身。
  她也才明白,二十一年隔开的是一层血缘关系。
  她在南家站不住脚,也没有什么理由,只因为她迟到了二十一年。
  真讽刺,这一个月,没什么是不讽刺的。
  但是南宛在孙伯面前挺直了脊背,微微一笑:“不吃了,走吧。”
  虽然说走,但走的只是她一个人,所谓相亲,南家也只会让她单独去面对沈家。
  怨恨吗?那是自然,她又不是圣母,也不是在演什么苦情戏,哪能不怨念?不然也不会冒着危险搅黄了杨至君的生意事,还不是因为杨至君是南家的得意准女婿。
  

☆、004  沈家相亲

  南宛坐进黑色的奔驰车里,孙伯还在喋喋不休地唠叨着--
  “二小姐,等一下到了沈家一定要向沈先生沈夫人问好,嘴巴要甜一点。”
  “二小姐,您千万不能闷口不言,也不能沉着脸不笑,那样不好看,沈少爷也不会喜欢这样子的。”
  “二小姐,我与您说话您听到了吗?太太说了,沈少爷很优秀,您能嫁给他,那是几世修来的福气……”
  南宛瞥头,透过澄亮的玻璃车窗看到了孙伯眼底的厌烦。
  孙伯厌烦对这个不懂规矩的二小姐的嘱咐和操心,若换成大小姐,他一定不用多费口舌,而且大小姐会很礼貌很优雅地回应他的话。
  但是二小姐生性寡闷,又是刚从外面接回来的,一点规矩儿都不懂,不晓得逢人露笑,也不晓得说好话讨人欢心,长得还尖俏寡淡,丝毫没有太太和大小姐的活润气息。
  直到车子往外开走,南宛都一声不吭。
  眼睛一抬,看到后视镜里司机打量的目光。
  那目光和所有听闻南家有个二小姐时的人一样,好奇,怀疑,失望,不耐。
  和大小姐南媛天差地别。
  南宛理解他们的感觉,嘴角一勾,无奈而漠然。
  车子在闵安市有名的鹿苑别墅区门口停下来。
  这片别墅区有八栋豪宅,却只住了四户人家,薄沈徐穆,闵安市响当当的军政之家。 
  南母给她安排的相亲对象就是沈家的少爷。
  南宛下车,司机没有多说一句话,把车开走了,压根儿不再管南宛届时怎么回去。
  南宛弹了一下裙角,进到沈家气派的大门前,按响了门铃,沈家管家前来开门的时候,南宛露出一个浅笑。
  管家愣了一下,也赔了一个笑,“是南小姐吧?”
  南宛点点头,管家热情地迎进了她。
  沈家有沈母和沈老爷子在,沈少爷沈世旭也在。
  沈母些微发福,但保养好,胜在有气质。
  沈老爷子以前做过将军,虽然如今头发花白了,但也精神奕奕,看着南宛的眼神慈爱中带着一分探究。
  他们家的独子沈世旭长太胖据说是小时候生病吃药才导致的。
  南宛多看了两眼沈世旭,沈世旭也看着她,见她眉目清冷不大笑,也不介意,微微笑了笑。
  笑容透出一丝暖意,让南宛莫名觉得心酸。
  “阿宛,世旭虽然胖了点,但人很好,你们可以试着交流一下。我听你妈妈说,你在医科大上学,真是厉害呢,世旭是理工大学毕业的,学的是金融……”沈母拉住了南宛的手,一边给她拉家常一边小心打量她。
  她的相貌是没问题的,长眉大眼,眸子漆黑明亮,脸也很小,下巴尖尖,精巧的人儿。就是寡清了点,不大笑,不大说话。
  她的身量也没问题,一米六五,小巧合适,就是偏瘦了点。
  最重要的是,南家的二姑娘身世清白,他们沈家的少爷虽然肥胖了点,但毕竟家世摆在那儿,无论如何都要娶一个干净的媳妇。
  南宛应承着沈母的话,沈母对她也很好,但她心里无比清楚,她只是南家推出去做交易的。
  南家的生意需要高官照顾通融。
  南宛盯住沈母的笑脸和沈老爷子若有所思的表情,心里就跟堵住了一样,她自认为自己不是一个逆来顺受的人,所以也不甘心成为家族的牺牲品。
  “阿宛,你愿意和我们家世旭交往看看吗?”沈母拉紧了南宛的手。
  南宛下意识想拒绝,但眼光瞥到沈世旭带着暖和笑意的脸上,她的拒绝又卡在了喉咙里。
  她得承认,毫无亲缘关系的沈家比自己家要让她感觉温暖多了,哪怕只是个交易。
  “伯母,沈爷爷,我考虑一下。”她笑了一下。
  沈母却觉得看到了希望,连连称好,又坚持留下南宛吃午饭。
  “阿宛喜欢吃什么?伯母让厨师去做。”
  只一句话,南宛心头泛起酸涩感,她回南家一个多月,亲妈都不曾这么关照过她。
  沈世旭微笑:“妹妹这么瘦,午饭多吃点。”
  沈老爷子问:“宛丫头喜欢字画吗?”
  南宛愣了愣,一时没反应过来,沈母拉紧了她的手对她说:“阿宛别听你沈爷爷的,你沈爷爷喜欢字画,这些年收藏了几幅墨宝,逢人就想炫耀一下自己的那几幅字画,现在连你也不放过。”
  沈世旭也笑了起来,扶住老爷子道:“爷爷让宛妹妹休息一下,我陪您上楼欣赏字画。”
  南宛听了,笑了:“沈爷爷,我喜欢宋徽宗赵佶的字。”
  “赵佶!”老爷子眼里一亮,顿时拂开了沈世旭的手走近南宛,“宛丫头居然知道赵佶的字。”
  “赵佶的瘦金书千字文很有名。”南宛微笑,“不知道沈爷爷喜欢谁的字?”
  老爷子眯了眯眼,转头对儿媳和孙子道:“知音,这回可碰上知音了!”
  说罢也不管沈母的劝阻,径直拉了南宛的手腕往二楼书房去了,一边走一边乐呵呵道:“你爷爷我也喜欢赵佶的字,赵佶这个人啊,不算一个好帝王,却是一个好书法家……”
  南宛眉眼弯弯,不拒绝,认真倾听,尖俏的面容也软了几分。
  她爷爷在世时,也很喜欢舞文弄墨的,尤其一手书法,写得流畅而漂亮。
  沈家让她倍感亲切,和沈世旭的亲事……
  南宛眼里深了几许。
  吃过午饭,沈母送她出来,“阿宛回去和你妈妈说,我们改天约出来见一面,把该谈的事都谈了。”
  这个事有两件,一件是南宛和沈世旭的事,一件是南家的生意事。
  沈母把南宛送到鹿苑门口,见门口没有车辆停泊,体贴地问:“阿宛,要不要让我家司机送你回去?”
  “谢谢伯母,不用了,我和我家司机说好了,过会就来接我,伯母您进去吧,这里太阳大。”
  这是假话,南家的人不会来接她的,但她有自己的倔强和骄傲。
  沈母显得有些不放心,“这样子,阿宛,我让世旭送你回家吧。”
  “不用了,世旭哥哥等一下要忙,我就不耽误他了。”
  午后一点的日头很大,人在太阳下站久了容易出一身汗。
  南宛好说歹说劝走了沈母,一摸额头薄薄的汗迹,朝前走了两步,又顿住。
  身上没有钱,她即便要打车也没地打。
  怎么办?回头找沈母?
  面子里子都挂不住。
  硬着头皮走回去?
  别说不知道路怎么走,光是这大太阳就能把人给晒晕了。
  正纠结,一条硕大的黑影突然从鹿苑门口蹿了出来。
  “汪--”
  伴随着一声凶恶的吠叫,一抹凌厉劲风冷不丁迎背扑来。
  

☆、005  放狗寻仇

  南宛只感觉身后一阵恶寒,来不及回头,膝盖处猛地一沉,竟是一只大狗擦着她大腿一跃而过。
  她惊而退后,透过刺眼的毒辣阳光,她看清楚了那头狗是什么品种的。
  居然是半人高的德国黑背狼犬,浑身毛发透亮,眼神凶煞,正稳稳停在她正前方盯着她。
  南宛被它盯出了一身冷汗,这条黑背怎么看都不是善类,尤其张开的嘴巴里露出尖锐发白的狗牙,它呼着热气,紧紧盯住浑身僵硬的南宛,大有一扑而上的冲动。
  也不知道是谁养了这么凶残的一条畜牲,南宛腿肚子打起了颤,一步都不敢动,生怕自己一动,惹得它疯狂扑过来。
  冷汗热汗交织着滑下她后背,她就那么站在门口和这只黑背对峙着,略显狼狈。
  “呦,知道怕了?”一道鼻息很重的沙哑声突然从她身后传过来。
  南宛一惊,还没转身,一抹高大黑影从鹿苑门口转了出来。
  穿着黑色真丝衬衣的薄黎拿火柴擦亮了火,点燃了一根烟,猛抽了一口。
  人就站在毒辣的阳光下,也不怕身上的黑衬衣吸热,茶色眼眸冷淡地扫了眼南宛惊惧而狼狈的样子,“南宛?昨天胆子不是很大,现在怎么一见我那乖宝宝就吓成这熊样?”
  黎爷?!南宛满脸震惊,打死她她也想不到昨天刚得罪他,今儿个就与他碰上了!
  回头看了眼鹿苑的别墅区,她才后知后觉醒悟过来,这座豪华区域里住的可不是薄沈徐穆。
  她上了他的地盘,被他逮到可不算正常?哦,也算狗血!
  见她面色红白交加半晌不言,薄黎一踢身边的黑背,“怎么着,哑巴了?”
  黑背冲着南宛一声狂吠。
  南宛吓了一大跳,回过神来瞪住他,“咬死了我你要负责任的。”
  “责任?”薄黎像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嗤笑起来,眉眼间却尽是阴鸷,“当年老子连人都敢杀,还怕我家乖宝咬死人?”
  南宛皱起了眉头,她惹上了一个恶霸。
  薄黎衔住烟蒂,一手向黑背打了个手势,这头凶恶的畜牲竟像只宠物似的乖乖依偎了过去,讨好地蹭了蹭薄黎的腿。
  他抚摸大狗油光发亮的毛发,“迪恩,乖宝,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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