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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似小小城-第2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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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小,我不是没有预先观测过,但很难定夺。可能是我与她生息相连的缘故,预知的都是模糊的,能预见她奔走各处找我,具体时间是否是十年后却无法肯定,只交代鬼谷子在八年之后就紧密关切她,切不能让她为苦寻我而波折不断。她是玄女转世,即使因大劫一场,能力会失去,但也改变不了她的特殊性,所以我把十年时间估算在八至十年。
只是没想到,我千算万算,终究还是算错了。她在六年未到时就开始记忆渐恢复,六年过后开始寻我,等鬼谷子发现时,她已寻了我半载,沉入绝望之境。
我确实是对小小的声息有感应的,当她进到精石空间时,即使人还处于混饨之中,立即意识回归了大脑,只是脑子一片空白。耳旁传来一个轻细的声音,绵绵软软的,甚是好听,不明白那意思,只听进了最后她轻唤的三个字:盛世尧。这是我的名字,第一感官就认定了这个事实。
三次沉睡醒来,两次孤独,只有这一次睁眼有人在伴。甚至不用去想,就知道她是在我耳旁说话的声音的主人,心生的第一念:她是我的。
心若似一座城,那小小就是住在我心城里唯一的一个人。所以哪怕辗转万千,轮回转世,记忆沉沦,对她的气息,永远都不会忘。因为提前苏醒,身体并未完全修复,所以醒时少,睡时多,但有了小小在旁,我不会再一睡百年,会时时感应着她的气息醒转,而每一次从入眠到醒来,都是一个历练过程,不但体质在加强,记忆也在回转。
等前事尽记起时,我移不开看她的目光。有外人在旁,不想表述内心的情感与激动,需要一个独属于我与她的天地来倾诉。将那群人送离,我带着小小走相反的方向上到山头,引她看我的虚妄之城,抵在她耳边与她轻声解释前因后果,我的傻女,千帆过后,我如何肯舍下她?
有个念,我起过,又灭了。当初抬头对佛发下狠誓,并非只为威胁,而是我动了带她一起入魔的念头。假若这世间当真不容我与她,那么就让我与她有地狱一起猖獗,入魔道得永生吧。
时至今日,这念可咽进肚子里了。
仰头凝望虚妄之城在太阳光射后逐渐消散,心中感叹:飘渺昆仑,我呆得最久的地方,无论是走出去还是走进来,从来都是形影孤单。而这一次,我不用再与孤独相伴。
因为,我有了小小。
小小的存在,却占满了我全部心房。听着她为儿子小石头取的名字,我的思绪不由回到了从前。慨然而笑,她的名是我取的啊。
晓从何来?晓从尧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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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宁一番外1
记不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追逐陆昊的身影,因为小到儿时。但却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远离他的,因为那伤痛刻骨铭心。
那时我总爱埋汰敏子没心没肺,其实爱陆昊的那二十多个年头,我也是没心没肺。正因为这样,等到真的痛了的时候,那痛苦就会加倍,甚至令人绝望。我几乎是狼狈地逃离了那座城市,只想一个人孤走天涯,可沿途的风光再美丽,都化不开我心底的脓疮。
敏子那边出事,我被许子杰找回去,在医院的病房里,我与敏子紧紧抱在一起痛哭,到底是自小长到大的死党,连命运都是如此的相同。但又有不一样,或许敏子命不久已,但她是真的得了许子杰的爱,不像我,从头至尾都是个傻愣子。
敏子说我戒不了陆昊这个毒瘾,终有一天还是会释怀了原谅他的。我当时笑了笑,想着将来的事谁知道呢,至少眼下我无法看着陆昊那双愧疚的眼可以说句原谅。
义无反顾地再次踏上了旅程,假如说我没有遇见那个人,或许真的会应了敏子的断言。可是,当我走进那座城,就注定了路程偏离了轨道,向未知的方向而走。等到很久之后,我赫然了悟,原来一切不是意外,而是命中注定。
命中注定了我会遇见庄聿,也或者,是强大的命运在安排这一切。
那是一座小城,走了许多地方,越来越偏爱这种宁静的地方,寻得一处景色秀丽的地,可以一坐一下午。也是奔走了近半年,觉得累了,就想要停下脚步歇一歇,于是就租了个小屋,决定待上两月。
遇见流氓,是独身女子在外最糟糕的事。近一年的时间漂泊在外,除了遇到点盗窃这类的小事,都是无风无浪而过,让我懈怠地以为世风良好。然后,就有了现在的恶果,被三个小流氓堵在无人的巷子里,索要了我身上的财物后,还对我起了色心。
这时候,十分懊恼自小在大院长大的,怎么就没跟敏子学上那么几招呢,平时总是秉持君子动口不动手,对敏子那种拿拳头说话的言论还嗤之以鼻,只有临到这关头了,才发觉拳头其实很重要。可就我这素质,就算学两招也是三脚猫功夫,一个女人对付三个大汉是为一个字:难!
我在愁思是否亮一嗓子喊救命,附近的居民听到的几率有多少,会见义勇为的又有多少。如是想了,也的确如是做了,下场就是人没喊来,一把弹簧刀横在了我脖子上,还将眼前三个满脸横肉的男人给惹怒了。哀叹世风从来就没良好,只有日下,就连这种民风淳朴的小城市,见义勇为者也没了,谁都会掂量掂量做一件事的后果与好处是什么。
随着男人猥亵的靠近,身上外套的纽扣在一粒粒解开时,我一咬牙,打算跟他们拼了。士可杀不可辱的道理,是跟敏子学的,即使曾经觉得挺傻帽的想法,但这时我也不能这么轻易就范了。老天爷是觉得我还不够倒霉,在心伤修复得差不多时,再横来一刀是吧。
事情总是没到跟前时,不会想到有一天也是这么胆大,敢把脖子往那刀刃上抹。血痕出来的瞬间,那三个流氓也是愣了,他们劫财劫色,是没想过要劫命的。都说这种人,最怕的是不要命的人,今儿我就打算把命搁在这了,看谁狠得过谁。
可就在我被怒火烧红了眼时,突然一道颀长的黑影跑进了巷子,都没看清来人,就见他与那三个流氓扭打在了一起。是我太过悲观了,到底还是有愿意见义勇为的人。只是以一敌三,那三个流氓身形都不小,我在旁捂着脖子上的血痕,看得甚为胆战心惊。
当刀刃入肉的声音传来时,我心下一咯噔,暗道不好,立即就见地下有血滴落。不用说,是那黑衣男人的,如此下去不行,天已经暗下来了,也不管脖颈处的伤,跑到边上抓起两块九五红砖,看准一个背对我的流氓脑袋就敲了下去。这一下我是下了死力的,所以那人一声惨叫,直接就栽倒在地上了,本还在与好心人撕斗的两个流氓闻声回转头。
“还不滚?信不信我杀了你们?”我尖利了嗓音怒喝。
相信一定是这一刻脖颈流着血,手拿板砖,一脸狠色的我太过慑人,以至于那两个流氓互看了一眼后,起身拉起被我敲倒在地的人逃窜而走。
巷子里一下就静谧了,就着月光去看倒在地上不动的男人,我很是害怕,也不知道刚才那会他被扎了几刀。这人也真真是痴胆大,跑来救人怎么也得拿个武器什么的啊,就赤手空拳赶来了。
轻唤了声:“诶,你怎么样?”
悄无声息,一动不动。心里越加惊惧了,不会是。。。。。。死了吧?再不敢迟疑,把板砖往地上一扔,俯下身去翻动那人,等人翻转过来后,大吃了一惊,透过月光可见那人的眉眼被半长的发给遮盖,可是明显血在顺着脸颊滑落,好似他的头部破了,浓郁的血腥味立时袭来,但见胸口还有起伏。
我吓得连忙去摸手机,却发现手机被刚才的流氓抢走了,这可怎么办才好?此处是个小城,规格等同于镇,离镇医院很有一段距离,如此夜里连个车辆都难见,我要怎么送他去医院?没有办法见死不救,俯下身把人拖着出了巷子,一眼望过去,只远远见到一两个人在骑着电瓶车飞驰而行。
叹了口气,也怪自己选了个“好地方”,确实够清静的。
咬着牙把人拖到了租的小屋门口,在开门前,又去探了探他的呼吸,还好,并不算太虚弱,可能是看着恐怖,伤并不是太重。等把人拖进屋中,搁到老旧的沙发上后,我立即去翻来医药箱。刚才就粗略看过了,他身上的除去腹部有血迹外,就是头部,所以两相取其重,决定先给他处理头部的。
捋开他额际的发,我微微一怔,此人容貌真可算是清俊,即使是双目沉闭着,也难遮他的气度。一声呻吟唤回我神智,连忙摇去脑中奇怪的想法,这时候去关注他好看不好看干嘛呢。连忙用布轻轻擦掉他额头与脸上的血迹,发现是他额头上方的头皮里有伤,应是磕碰在地上所致,并非被流氓用刀扎。这相对而言算是幸运了,用云南白药替他敷了后,就用纱布给贴上了。
再来是腹部那一刀,相信导致他昏迷的应该是这,即使他穿得是条黑裤子,都能看到明显的血迹在渗透出来。我并不是医生,也不是护士,能做的就是为他腹部用同样的方法敷上药。等一切搞定后,才意识到自己脖颈疼得不行,这才想起自己也是受了伤,对着镜子照了下,血痕清晰,但已经不再流血了,当时虽然是发了狠,但还是留有余地,所以伤口看着恐怖,血流了满脖的,但倒是不太严重。
瞥了眼外面躺在沙发上的人,略一踌躇,进卧室拿了衣服到洗手间去换。等换好出来,不由愣住,那本是昏沉的男人竟然是坐了起来,听到这边动静,扭头看过来。
顿时,我被那黑茫的目光定在原地,说不上来那是一种怎样的目光,就是有那么一瞬的错觉,彷如坠入了一个幽深之境。直至那视线转离,我才从魔咒中解脱出来,真没想到他会这么快就苏醒,刚还在愁要怎么把他送到医院去的。连忙走上前询问:“你觉得怎样?能不能站起来?我立即送你去医院。”黑眸再度抬起看过来,这次倒没刚才的错觉,就是有些局促。
隔了数秒,才听他低声开口:“不去医院。”
在我的错愕中,他又补了一句:“暂时就在你这里养伤。”我恁是没从惊愕中缓过神来,等恢复神智时,他躺回了沙发内,闭上眼沉睡了。
基于他是伤患,还是为救我而受伤的,没有立场去喊醒他。可是为什么觉得他讲话的口吻是理所当然呢?这个问题,我纠结了好一会,最终只能暂时这样。事实上小城的晚上很少有车辆,现在赶去医院也确实不实际,只能祈祷他的伤没有反复,能够捱到天亮。
理想主义总是好的,但现实总是相反的。半夜听到卧房外传来砰的一声,立即从半梦半醒中惊醒过来,脑中短暂空白,很快就想起外面客厅沙发还躺了个陌生男人。连忙披上外套,走出卧室,却见那人已经从沙发上翻倒在地,上前一探,发觉他在瑟瑟发抖。
不好,伤口感染引起高烧了!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人再度拖上沙发,立即又去拿来医药箱,解开纱布后发现伤口有点发脓迹象,如此情况真的不是我能应付了。凑近了他轻唤,可是他好似烧糊涂了,根本就喊不醒。
无奈之下,我仍是只能自行想办法,替他换了新药,再用毛巾给他敷额头,换了一趟又一趟,终于在天亮前烧退下去了。我则几乎整夜没睡,累得浑身骨头都酸痛,进到卧房,趴倒就睡了过去。
!!
☆、336。简宁一番外2
再醒时昏昏然,立即想起门外的陌生男人,跑出去时却惊呼出声,原因在于那人竟然赤了上身背对着这边。惊叫之后连忙转过身,但刚匆匆瞥过一眼,看到他后背似有血痕。
心中微动,是昨晚擦伤的吗?听得身后悉悉索索一会,才稍稍回转了目光去看,总算他已经套上了黑色衬衫,往前走了两步,就见茶几上昨晚遗漏在那的医药箱被动过,还丢了脏的纱布,原来他刚才是在自己敷药。轻咳了声,掩饰刚才的尴尬,开口提议:“你的伤最好还是去医院检查一下,医药费我会负责。”如果昨儿他不肯去医院是担心这的话,那么我势必得表明下立场态度。
但见他轻哼了声,看也没看我,只道:“肚子饿了,弄点吃得来。”
我一口气被噎在喉咙里,没缓过来,连连咳嗽,咳到眼泪出来。但那人却是一脸平静地看着我狼狈的样子,没有一丝波澜,他这种态度真的很难与昨晚那见义勇为的英雄衔接上。因为从他的眸子中,只看到涔涔的凉意,总之事后我走进了厨房,半小时后把白天剩下的饭菜热好了端了出来。
一个人在外,吃多了外面的东西也会腻,所以自租了屋子后,就去附近的菜场买菜自己做饭。但一人份,不可能烧太多,所以端上桌时显得有些寒酸。
然后我从那男人的脸上,明显看到了嫌弃的表情,但他最终默声从沙发内走出到桌前,慢条斯理地开始吃起来。其实我肚子也饿了,刚看了下时间,天亮后一觉睡下去,睡到了下午三点才醒来。但与个陌生人坐在一张桌上吃东西,怎么着都觉得别扭又尴尬。
到底是现实磨平了我不少性格中的尖锐,要是换成以前的我,可能就把桌子一拍,指着此人的鼻子吼:你到底是要不要去医院?不去医院就该去哪去哪!
可如今我也就脑中YY了下,并没付诸于行动。尴尬在沉默中持续,饭菜吃进嘴里,食不知味,终于听到对面放下了筷子,然后男人抽了一张桌上的纸巾擦了下嘴后视线看过来,开门见山道:“我叫庄聿。”顿了两秒,又开口:“你叫什么?”
我只迟疑了下就报出了名字:“简宁一。”随后听到这个叫庄聿的男人缓缓道:“你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在我因刀伤而致昏时,应该立即送医急救,而不是带回家中随便乱用药。云南白药就是外敷的伤药,份量多与少都有着区别,我腹部的刀伤可能会绞到肠胃,头部则会导致脑震荡,假如我伤情加重而亡的话,你得负全责。”
额头黑线不断冒出,如此沉着冷静地分析事态,像是会伤情加重而亡的人吗?但无论如何,也是我理亏,确实此刻连我自己都十分后悔昨晚把人带回家的决定,哪怕是把人拖到马路口等半天的车,也得往医院送。真真是脑袋秀逗了!痛定思痛后还得面对现实,咬了咬牙道:“你放心,我会对你这件事负责的,我们即刻去医院检查,多少费用都我承担,你看这样行吗?”
他却轻笑了起来,挑眉问我:“我的样子像缺钱?”
视线不由滑倒他的右手,昨晚发生的事太混乱也没看仔细,直到刚才吃东西时才留意到他的右手中指上带了个黑玉指环,然后藏在袖间的手腕上,似也带了串黑玉珠子。虽然我对玉石没什么研究,但看那质地和光线色泽,应该是价值不菲。
就在我怔忡间,听到他说:“医院就不用去了,这段时日会留在你这里养伤,在我伤复原期间,你都必须对我的人生安全负责。”
这是霸王不平等条约!我因为差点被流氓劫财劫色这等倒霉事,竟是摊上了个“意外”且必须背的责任,那个庄聿堂而皇之地就住在了我屋内。隔日,他就弄了张床进来,就摆在客厅。
不是没有反对抗议过,可他完全无视我的意见。我甚至动了报警的心,这都什么事呢,怎么着就被这尊神给缠上了?当真是请神容易送神难吗?可那心念还没付诸行动,就被我发现一件出离愤怒的事。他竟然是与那三个流氓勾结的,这根本就是一个局!
不对,应该准确的说,他庄聿是那三个流氓的头。还是那条巷子,我亲眼看到他颀长的身影站在那背对着我,他的身前正是那三人,低声在与他汇报着什么。远远看那三人哪里有一点猥亵之色,只给人一种阴狠的感觉,我怀疑此三人根本就不是流氓,而是故意伪装成那样。
就说哪有人那么傻,单枪匹马冲进黑巷子来英雄救美的,原来从前到后,都不过是一场戏而已。
“请让一下,好吗?”身后传来温文的声音,我不由回头,只见一个文质彬彬,穿着浅色外套的男人正站在身后,刚才那句话无疑是对我说的。愣愣地退后一步,此人就朝我微点了下,面带微笑地也走进了巷子,随后我听到一声低唤:“聿哥。”
庄聿回过头来,视线越过身前的男人落到我这边,定了三四秒后移转开,竟是完全没有一点惊慌,也并不掩饰,有条不紊地与刚来的男人说话。到很久之后,我才正式认识这个温文的男人,他叫杨文浩,是庄聿的左右手,他们情义极深。此乃后话了。
总之看到这另一种面貌的庄聿后,我是再也不敢放这个人进门,匆匆跑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把门反锁了,窗户也都关上。想想觉得不妥,假如这个人是这地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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