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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婚99天,总裁好眼光-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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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上看起来张扬不羁,其实,为了想要守护的人的幸福,会为她不惜对抗全世界。
黎少彦收回的手在半空停顿了一下,眼睛闪烁了下,不过他还是自如的转过身来,双手枕在脑后:“凉玉小姐,什么时候对别人的事也关心起来了?”
他就是要针对孟清歌。
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哪有人不吃的。霍晋霆无论长相,还是社会地位都是首屈一指,女人只要沾上了他,哪有不动心的。他有把握,霍晋霆对宴会上的任何女人,都不会动心,所以才按照伍千叶的意思,把那些女人都带过去。他要时不时的敲打孟清歌,让她认清楚自己的身份,把她那条非分之心摁死。
想到晚上那个有着一双清澈乌黑眼睛的女人,穆凉玉的嘴角浮上一层淡笑。
其实,她倒很羡慕她,有那样一颗柔韧而简单的心,又可怜同情她,跟的人是霍晋霆。
她看了黎少彦一眼,笑了下说道:“我已自顾不暇,哪还有闲心去管别人的事。”说完,她垂下眼睫,将情绪很好的隐藏了起来。
第六十九章 没敢回头
待整理完情绪后,她抬眼,又说道:“只不过你想扯上我,看来是用错了人。霍晋霆,不是我能要的起的人,不,应该说,就算我送上门,他也不会为我开这个门。”
“哦?听起来,你倒是对我很有把握?”被人当做了备胎,黎少彦有些不悦,轻佻的挑起了她的下巴,眯起了眼睛瞧她。
“事实确实如此。”
此时,他们躺在一张床上,还不能说明什么吗?
黎少彦挑了挑眉毛。其实,若非在宴会上,她一直若有似无的看他,他也不会拒绝明筱筱,要求她开车相送。
不管是她对霍晋霆,还是对他,一切都是从试探,到后来的你情我愿。
穆凉玉道:“我不会在你这里,要你的心。我要的,你给得起,我们在一起,互不相爱,各取所需。”
这差不多,已经回答了黎少彦之前的那个问题。她静静的看着他,等着他的答复。
黎少彦的手指轻轻的摩挲着她柔嫩的脸庞,对视着她的眼睛。那一双清润的眼,看起来平静如水,可真正如何,只有她自己知道。
他黎少彦风流倜傥,身边有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女人跟着,倒沾了便宜。
他一笑,道:“好——”
*
孟清歌一晚上几乎没怎么睡,只要闭上眼睛,就感觉那一双深沉的眼在看着她,似乎要把她吞噬。
身体好像长了记忆似的,霍晋霆带着薄茧的手,在她脸上脖子上轻轻抚过,那种酥麻的感觉挥之不去,像上了烙印一样。
天色依旧暗沉,不知道什么时候雪停了,月光照耀出银白的雪色。
看了看时间,距离五点还差十二分钟。
孟清歌在洗手间洗漱了一翻,然后去厨房,在厨房里东摸摸西摸摸,一直呆到了天亮。
之前在菜场上,一位乡下老奶奶送给了她一颗老南瓜,她把南瓜放在榨汁机里打成了汁,把汁液倒在面粉里,做了南瓜皮的团子,放在锅上蒸熟。
手指放在锅盖上,忘了收回来,等发觉手烫时,已经来不及了。
嘬着烫了的手指,另一只手从橱柜里找出棉手套,匆忙戴上,将蒸锅打开,黄澄澄的团子滚圆,一看就令人很有食欲。
“孟小姐,这么早?”赵婶来做早餐,一推门,就看到孟清歌已经在里面忙活开了。
孟清歌扭头,看了她一眼,一笑说道:“晚上没有睡好,就早点起来了。”
赵婶走到她身边,探头一瞧,蒸锅里蒸得橙黄的团子,笑眯眯的:“这团子做的真好,现在会做这个的女孩子,可不多了。”赵婶笑着夸赞,一扭头就看到孟清歌眼皮底下的黑眼圈,问道,“孟小姐是有什么事睡不着啊?”
“……”这下尴尬了,孟清歌闪了闪眼睛,垂下眼睫,“没什么,可能是昨晚上喝了咖啡。”
她镇定下来,叫赵婶去把妮妮叫醒,自己拿出碗碟,把团子摆盘。忽然就听见身后,赵婶恭敬的叫了一声:“霍先生。”
孟清歌身体一僵,手指都顿住了,没敢回头。
第七十章 逃了
她听到霍晋霆“嗯”的一声,也听到了赵婶走出去的脚步声,之后,她感觉到一个人影将她整个笼罩。
霍晋霆就站在她的身后,孟清歌的心咚咚的跳,就快跳出胸口了!
一转身,就面对他高大的身体。她只到他的肩膀,脸部面对的,全是他结实的胸口。家里的暖气开得足,他的睡衣纽扣松开了几颗,露出大片白皙滑溜的胸膛。
孟清歌呼吸一窒,脸就不受控制的烧了起来。
其实,朝夕相处了这么久,也不是没有看过这样的他,可发生了昨晚的事,难免脑子里会浮想联翩。她甚至还记得她的手触碰到时,指尖滚烫的感觉,比她刚才被锅子烫到,好不了多少。
孟清歌眨了眨眼,飞快的转移视线,可一抬头,就对上了他深邃的眼。他的视线沉静,古井般没有一点波澜,可孟清歌觉得,他似乎想从她身上,看出点什么。
他的呼吸里,还有着没有完全挥发的酒气,她仰头,他低头,两个人的呼吸交织在了一起。
孟清歌定了定心神,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并无异样,拿着之前泡好的蜂蜜水递给他:“拿去喝了吧。”
霍晋霆因为宿醉拧着眉,揉了揉发疼的脑际,眼前的女人目光澄清,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的样子。
他接过她的水,淡淡的嗯了一声,因为喉咙干疼,他的声音比平常要低哑一些。
他拿着水杯,并没有喝,也没有什么动作,孟清歌也不敢轻易的动,半晌,霍晋霆才拿着水杯转身走了出去。转身时,他看见垃圾桶上那只蓝色的蛋糕盒,又深深瞧了她一眼,才走出门。
等霍晋霆走出了厨房,孟清歌悬着的心才落下来,身体像是脱了力似的,一下靠在了墙上。
除了简应琛,她没有跟别的男人好过。当霍晋霆吻她的时候,她完全的懵了,不知所措。好在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她踢了他一脚,逃了。
其实,从她签下那张协议起,她就想明白的,霍晋霆以后,是她的男人,她不应该,还对他以外的人再有什么念想,简应琛,早就成了记忆。
思及简应琛,她的胸口,又是一阵不可遏制的痛。也许有了妮妮,再想什么斩断情丝之类的话,都是在自欺欺人。情虽断,丝还连着,妮妮是有着他血脉的孩子……
用力的摇了摇脑袋,把那些杂乱的心思摇走,她看了一眼空荡荡的门口,霍晋霆醉成那样,对昨晚的记忆,应该没有什么吧?
从厨房走出去,孟清歌看到霍晋霆已经换了衣服,正坐在客厅看早间新闻,茶几上放着空了的水杯。她把盛放团子的碟子放在餐桌上,布置下饭的小菜。霍晋霆的视线,从电视挪到了她身上,电视机不时传来主播板正的声音:“年底楼市和股市的‘跷跷板’效应将进一步强化……”
霍晋霆站了起来,走向餐厅,在她对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孟清歌的手指,正停留在他面前的一碟酱菜碟上。
第七十一章 您的床单脏了
“你的手怎么了?”霍晋霆看了她的手一眼,抬手拿起手边的筷子,一看面前两个黄澄澄的,橘子一般的团子,眉稍微微动了下,筷子在上面戳了戳。
团子的顶端,孟清歌用筷子点朱砂,在乡下,凡是家里办事的人家都会点朱砂,以示辟邪吉祥。她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刚好看到柜子里有朱砂,就兑了水点了一下,妮妮喜欢这样的小红点,以前隔壁的房东奶奶经常在她眉心点个红点,像个年画娃娃似的。
孟清歌以为他不喜欢吃团子,连忙说道:“你要不喜欢吃,我给你做别的。”
霍晋霆深深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幽深的眼神,好像把她看穿了似的,孟清歌开始还觉得莫名其妙,只是一个团子而已,但看他的眼睛放到了她胸口,她的脸马上就涨红了。
流/氓,想什么东西呢!
但她还是镇定的收回手指,说道:“我给你去做点米粥。”
“不用了,就这样吧。”霍景霆戳破了团子的皮,里面细腻的红豆沙流了出来,他把团子夹起来,把里面的红豆沙都倒干净了,才夹了一筷子面皮,说道,“你也坐下来吃吧,我有话跟你说。”
孟清歌一怔,心里忐忑了下,不知道他要说什么。她拉开椅子,在他对面坐下,手里拎着筷子,却没有动手,看着他。霍晋霆道:“马上就过年了,这段时间,我会在老宅住几天,你跟以凝有什么事情,就打我电话。”
原来是这件事,孟清歌松了口气。还以为他会翻老账,问她昨夜有没有发生过什么,那她就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不过,这么快就过年了……孟清歌的筷子,有一下没一下的戳着团子,看了一圈偌大的房子,最后视线落到了霍晋霆身上。
他在吃面皮,似乎不怎么满意的样子,一边吃,一边把有红豆沙的部分刮了,没有等到孟清歌的回答,他抬头,看了她一眼。
孟清歌见他看过来,马上垂下了眼睛,吃了一口豆沙,说道:“好,我知道了。”
这句话以后,两人都陷入了沉默,安静的餐厅里,只有偶尔筷子碰到碗碟的声音。不过没有多久,安静被赵婶的声音打破。
赵婶叫了妮妮起床,顺便把要拿去洗的衣服整理出来。她一只手拎着洗衣篮,另一只手臂上,搭着蓝色的被单跟床罩,慢慢的从楼梯上走下来。她的身材圆胖,拿了这么多东西,尤其是长长的被单床套挡住了她的脚,走路就更显得笨重了。
孟清歌连忙过去帮她,赵婶感激的道了声谢,对着霍晋霆道:“霍先生,您的床单脏了,我给您重新换了一套,这套,我就拿去洗了。”
霍晋霆看了那被套一眼,虽然干了,但还是留下了水渍。被床套挡住的手上,还隐约看到了一只玻璃杯。他微微皱了下眉,看了眼孟清歌,淡淡的道:“以后,我的衣物,包括床单之类的,都交给孟小姐处理。”
第七十二章 我以为你不会在意的
赵婶愣了下,看了眼孟清歌。在她做保姆的生涯里,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雇主。男主人叫女主人孟小姐,孩子叫他们爸爸妈妈,这是离了婚却还继续同居,还是重组家庭,现在在试婚阶段?
半夜她起夜,听到楼上有动静,上去一看,就看到孟小姐面红耳赤,衣衫不整的跑进房间,而看方向,应该是从霍先生的房间出来,这一看就知道发生了什么。
刚才她去整理房间,看到床单上那一滩水渍,心里就更明白了几分。不过,不管他们两人是什么关系,跟她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她马上点了点头:“是的,霍先生。”
孟清歌也是愣住了,叫她打理他的衣物,包括他的床单被套?这似乎有点过于亲密了吧?
霍晋霆已经低头,重新去吃他的那份早餐,孟清歌只好抱着被套,走到盥洗房。出来的时候,口袋里的手机响了。掏出来一看,乔南打来的。这么早,是有什么事?
她拿着手机接听电话,经过楼梯的时候,妮妮迈着小短腿从上面走下来,她顺手手臂一伸,将小家伙抱了起来,一起去餐厅。
听筒里,乔南的声音听起来愉悦:“清歌,今天有空吗?”
妮妮听到乔南的声音,高兴的对着话筒叫:“乔爸爸——”
餐厅里,霍晋霆听到妮妮的声音,看过去,就看到孟清歌单手抱着孩子走过来,母女两个人,亲昵的对着电话里的人说话。孟清歌到了餐桌边,把妮妮放到了宝宝椅里,小家伙还不肯罢手,抱着手机奶声奶气的跟人通话。
“好哒,我跟妈妈一定会去的。”说完最后一句,小家伙还对着电话啵了一声,才把手机还给孟清歌。
孟清歌笑着接下去:“知道了,我尽量。”
结束了通话,一转头,就看到霍晋霆冷着脸看着她。孟清歌一愣,将手机放到桌上,解释道:“乔南的电话。说他的一个同事送了他两箱螃蟹,还有一些散养的柴鸡蛋,叫我过去拿一点。”
霍晋霆重新动起筷子,边问道:“以凝怎么叫乔南乔爸爸?”
本来就是心血来潮结成的干亲关系,霍晋霆看起来也没有听她唠叨的闲心,所以,孟清歌也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现在他问起,她就把乔南认妮妮做干女儿的事说了一遍:“我以为你不会在意这些事的。”
霍晋霆听完,淡淡的说道:“以凝是我的女儿,她跟身边的人有什么关系,你觉得我不应该知道?”
“……”孟清歌无言以对。
一顿早餐度过,孟清歌以为霍晋霆就要去上班的,没想到他突然叫了她:“跟我来一下。”
孟清歌满眼问号,不过还是起身跟着他去了。
霍晋霆走到她的房间里,对着她道:“去把你的针线盒拿出来。”然后转身,在靠飘窗的沙发上坐下。孟清歌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但还是听话的去床头柜里,把她的针线盒拿出来。
第七十三章 指尖微痛,心微动
孟清歌以为他是找她缝个扣子什么的,没想到,他从针线盒里,拿了一根针出来:“手指。”
“啊?”孟清歌呆住,看着他,就见他长臂一伸,将她按坐在飘窗上,然后捉住了她的右手食指,指尖一痛,他已经用针挑破了她手指上的水泡。
“水泡不及时挑破,会越来越肿。就你这样,还想去吃蟹?”霍晋霆的声音凉淡,斜睨了她一眼,从一旁的茶几上抽了张纸巾,给她挤水。
指尖麻痛的感觉袭来,孟清歌缩了缩手指,没有抽出来。他的力道比她大多了,根本不容她退缩。
没想到,大雪过后就是大晴天。这个时候,窗外阳光明亮,金色的光线照耀进来,就看到晕染在光圈里的两个人。女人目光柔软,看着男人的侧脸,而那个男人,执着她的手,神情专注认真。
有一种,被人呵护在手心的感觉。
很多年后,孟清歌都记得那一幕——指尖微痛,心微动。
*
铲雪车从马路上缓缓开过,露出一条灰白马路,将银白的世界分割成一块一块,那些大楼楼房,就被圈了起来,有了各自的归属。
霍晋霆面对着巨大的落地窗,坐在椅子里,指间夹着一根烟,怔怔看着楼下已经许久,烟也烧了过半,连林秘书进来了都不知道。
“霍总?”林秘书抱着年终会议资料,站在办公桌后,看着老板的背影,感觉他今天情绪不太对,于是连声音都小心翼翼了。
“嗯?”霍晋霆回神,转过头来,看见她抱着的资料,对着桌子点了下,“放下吧。”他转过椅子,将烟头掐灭在烟灰缸里,看到自己的手指时,微顿了下,抬头看向林秘书,“待会儿去药店买一支烫伤膏药。”
林秘书刚放下文件收回手,闻言微微一讶,目光下意识的看向他的手指。不像是烫伤的样子,那么是……她没有多言,立刻道:“是的,霍总。”
霍晋霆点了点头,打开手边的文件,低头看了起来,就在林秘书以为他没有别的指示,正要离开的时候,他忽然抬头说道:“你今天打扮不错。”说完,就又低头看资料去了。
林秘书几乎以为自己得了幻听,眼睛微微瞠大了些。要知道,平时不苟言笑的总裁极少夸人,更没有夸过别人长相装扮。就算有时候陪他出席一些宴会,对宴会上的一些名媛明星,也是视而不见的。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今天,她穿了一套粉色的呢子裙,还化了稍微明艳一点的妆,看起来整个人都显得明亮活泼了不少。
不过好在她职场多年,镇定的道:“谢谢霍总。”顿了一下,她又道,“今晚七点的飞机,去北京。”她跟男朋友是异地恋,平时都是靠手机电脑维系感情,只有在节假日的时候,才能见面。谈了七年的恋爱长跑,今年是去男方家里见长辈的。
林秘书微微低头,露出一抹羞涩的笑。
第七十四章 谁能拆散你跟霍总?
恋爱中的女人,只要提到另一半,都会露出傻笑,霍晋霆唇角微勾了下:“好好表现。”
*
门关上,林秘书在门口站了会儿,扭头看了眼冷硬的门板。今天老板是吃错药了?
不过,刚才她放下文件的时候,注意到在老板的桌上有一张摊开的纸,上面写了不少东西,匆匆一眼,她大概看到了香水、衣服几个字,还有餐馆的名字,但都被划了,只留了最后一个护手霜。叫她去买烫伤药膏,又写到护手霜,什么意思?
正歪着脑袋联想,走廊里黎少彦大步走来。他的手抄在裤袋里,看上去神清气爽,满面春风。
“林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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