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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婚99天,总裁好眼光-第1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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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瑶又被斥责,嘀咕的说道:“再说了,我们还有苏叔叔呢……”

    云刚低头看了一眼名单,这上面并没有苏庸的名字,也就是说,霍晋霆不知道他最大的靠山是苏庸……

    云刚的手握成拳头,在桌面上敲了敲,下了决定。

    *

    云瑶回到了霍晋霆那里,带去了霍晋霆换洗的衣物,还有家里女佣煲的补血汤,殷勤的张罗了开来,伺候着他吃喝。她看了一眼黎少彦说道:“少彦,你也喝一点吧,我看你的脸色不大好,就让佣人多准备了一些。”

    说着,云瑶便放下碗,去给他盛起汤来,黎少彦看到她的笑,心里只有烦躁,拒绝了她:“不用了。”

    他的声音又快又厉,云瑶一怔,愣愣的看着他:“少彦,你凶我做什么?”

    黎少彦拧了拧眉,视线扫到霍晋霆那里,他正皱着眉看他。黎少彦道:“你家佣人做的东西我看不上,先走了。”

    他走出去,连房门都没关,云瑶站起来去关门,走回来的时候嘴里嘟嘟囔囔的。“少彦这嘴巴可真给惯坏了,以后不知道谁能伺候那大少爷。”

    黎少彦只觉得肚子里有个火球要冲出来,将车子开得飞快。天空的雨下的白茫茫的一片,车子经过,水花飞溅。

    他把车子停在了临湖的公路上,对着前面的一片大湖大吼了出来。

    “云瑶!云瑶!云瑶!”

    他快疯了。

    他亲眼看到的是魔鬼一般的云瑶,眼睁睁的看着孟清歌的孩子被抢,也眼睁睁的看到孟清歌崩溃,看着那把刀子插进霍晋霆的胸膛!

    那个曾经把他从雪堆里救出来,让他不要放弃,一路把他背回去的善良单纯的女孩去哪儿了?

    孟清歌的那把刀,插进了霍晋霆的胸膛,也***了他的胸口,那个善良单纯的女人,从此在他的心里不存在了……

    不存在了……

    黎少彦一身湿透,开着车漫无目的的在马路上乱逛,从白天到黑夜。

    雨势未停。

    车子不知不觉的开进了一条破旧的马路,然后进入一个破旧的小区。

    瓢泼的大雨使得下水道来不及排水,反而把下水道里的一些污物冲了出来,整条马路变得肮脏不堪。更恼人的是住在一楼的那些住户,因为雨水倒灌,很多人都在用尽一切办法往外排水。

    明筱筱庆幸自己当时租房的时候选择了二楼,只是因为不知道这场雨会下一整天,她没有早早的储备好粮食,家里断粮了。

    明筱筱一手托着肚子,一只手拿着雨伞当拐棍,一级一级小心翼翼的往下走。

    她的肚子已经很大了,从上面看,看不到自己的脚。也幸好房子在二楼,她没有折腾太长的时间。

    “到了到了,宝贝儿,咱先去饭馆看看吃什么,你不许踢我了啊。”明筱筱轻轻的拍了拍肚子,跟肚子里的混世小魔王打好商量。

    若是以前,按照明筱筱的性子,宁可懒死也不会出门,随便吃盒子方便面便应付过去了,但如今有了这个小魔王,她想睡一觉扛过这顿饿都不可能。

    肚子里的小魔王暂时跟她达成了协议,停止了踢动,明筱筱笑了笑,抬起头撑开了雨伞。撑开来的雨伞是一朵向日葵,在橙黄的灯光下颜色更加鲜亮,明筱筱眼前一花,当雨伞举过头顶,便见到前方黑乎乎的地方,有一个人影站在大雨中。

    明筱筱揉了揉鼻子感慨的道:“哇,这么大的雨站在那里淋雨,又是造了什么孽这样惩罚自己呀?”

    明筱筱以为那个人是惹了自己女朋友生气,在那里演苦肉计,便看戏似的转身看了看楼道里,看是哪个姑娘有这么熊的男人。她摸了摸肚子笑嘻嘻的道:“宝贝儿,有戏看了。”

    只是等了会儿,也没见哪个姑娘出来看,都在往外排水呢。

    肚子咕咕的叫,又有一脚踢了上来,明筱筱决定不当吃瓜群众了,拎着裙子往泥水里下脚。

    因为这边楼区破旧,下雨天积水是常有的事情,明筱筱搬过来没多久就给自己买了一双雨鞋,所以走下去还好。她小心翼翼的走着,靠近那个人影的时候按捺不住自己的八卦的内心,往那里瞟了一眼,这一瞟就把她给惊住了。

    那人的身形看起来像黎少彦!

    明筱筱以为自己眼花,就着黑乎乎的光线再看了看,心抖了抖,他知道了?

    可按照他的性格,他若是知道了,是不会就这么站在雨里的,肯定不管不顾的敲门来了。

    就在明筱筱心里百转千回的时候,黎少彦也看到了她大腹便便的她。浑身僵冷的他身体一震,过了好半天才恢复过知觉走过来:“这么大的雨,你去哪里?”

    明筱筱看着他呆呆的道:“去吃东西。”

    眼前的黎少彦面色苍白,身体也没什么精神的样子,那双眼睛里好像藏了无尽的痛苦。他似乎遭受到了什么重大的打击……

    明筱筱吃不准他怎么了,拧着眉毛看他:“黎少彦,这么晚了你来这里干什么?”………题外话………谢谢a_5pu33nrll的大力票,么么哒~

 第297章 小米粥配披萨,也是挺好的,一更

    雨水顺着他的脸往下流淌,他的皮肤已经开始发青了,眼睛是通红通红的,直愣愣的看着她。明筱筱不知道他怎么了,但还是跺了跺脚,咬咬牙道:“你跟我来。”

    她明知道不应该让黎少彦进她家的门,但还是开了门让他进去抒。

    “你先去洗个热水澡,别感冒了。”明筱筱把人推进了浴室,然后坐在客厅沙发上等他出来,肚子很饿,她找了片雪饼吃了,小魔王踹了她的肚子一脚表示抗议。

    “好啦好啦,待会儿我们就出去吃。不然,我们叫美团外卖吧?”

    叫外卖起步价要三十,超过路程还要加费用,明筱筱一般情况下是舍不得的,但如今这样子,也只好狠狠心了。

    点的是棒约翰的披萨,比较便宜,分量足,够两个人吃了带。

    明筱筱瞅了一眼浴室的方向,看他的样子,应该也还没吃吧。

    下雨天,送外卖的时间格外的长,但也已经到了,可浴室里的人还没出来,明筱筱等得都开始打瞌睡了,她走到浴室那边问:“黎少彦,你睡着了吗?”

    一个大男人,总不见得淹死了吧?

    她敲了敲门,耳朵几乎贴在了门上。终于,里面传出了一些动静:“筱筱,有干净的衣服吗?”

    “……”明筱筱后知后觉的想起来,黎少彦是湿/身进来的。

    不过黎大少什么时候跟她客气过,按照他以往的性子,不穿也是有可能出来乱晃的。

    好在她这边有一套上次淘宝送的男装。她下单的时候只看中了女款,却没注意到那是情侣装,等快递送过来的时候才发现,她多花了一倍的钱。

    明筱筱翻找了出来,把衣服挂在了门把上,然后踱回客厅。

    过了一会儿,黎少彦出来了,脸色不再是发青的颜色,比刚才进来时好很多了。他的头发还是湿漉漉的,明筱筱从阳台上拿了块毛巾丢给他,说道:“你先吃点东西。”

    披萨她已经吃了两块,剩下的有些凉了。

    黎少彦坐在沙发上,手肘支在膝盖上,动也不动的,明筱筱给他冲了一杯感冒冲剂过来,就见他木头似的坐在那里。

    太反常了。

    明筱筱被他感染的也不敢乱动,拿了一块披萨仓鼠似的吃了起来,一双眼睛滴溜溜的落在他身上。

    从没见过黎少彦的身上,有这样悲伤的气息。

    “别吃了。”

    黎少彦终于动了,却是拿过她手里的披萨丢回到纸盒里:“都已经凉了,你吃下去也不怕不舒服。”他看了一眼她圆鼓鼓的肚子。

    天地良心,他终于肯说话了。

    明筱筱点点头:“那去热一热吧。”

    黎少彦瞥了她一眼,站了起来。她的屋子小,一眼就认出了厨房的位置。走到里面打开她家的冰箱,空荡荡的好像日本鬼子洗劫过似的,连一颗鸡蛋都不剩。

    黎少彦放弃了她的冰箱,最后在角落的柜子里找到一点小米,便熬了一锅小米粥。中途他走回来,把披萨拿了进去加热了。

    黎少彦神情颓唐,但也注意到上次他见到的那个楚朝阳没在。他问道:“你男人呢?这么大的下雨天,他怎么没在家?”

    居然让一个女人在这种天气出去,而且家里什么都没有。那个人是比明筱筱更白痴的生活白痴吗?

    他瞥了一眼身上的睡衣,一定是她男人的。一个大男人穿这么幼稚的衣服,真是让人火大。

    至今他都不敢相信,明筱筱已经结婚了。可看到她那么大的肚子,又不得不相信。

    明筱筱本来想看他做饭的,走到半道听到他的问话,心虚的停了下来,好在这个时候她的脑子没有打结。她道:“他……公司派他出差去了。”

    “出差?在你快要临产的时候?”

    “嗯,为了多挣奶粉钱嘛,反正他会在我生产的时候赶回来的。”明筱筱挤着笑,撒谎那叫一个溜。

    黎少彦信了,若是以往,这屋子里那么多蛛丝马迹,他怎么都能看出来戳破明筱筱的谎言,但这个时候,他全无心思。

    谎圆过去了,明筱筱可以放心大胆的看他熬粥。

    她不会熬粥,觉得等待的时间太长,水少了会变成饭,水多了完全就是一锅汤,滚了要瀑锅,还要站在那边不停的搅拌。

    此刻黎少彦就站在灶台前,拎着一根长柄勺在锅子里不停的转圈,小米的清香味道已经飘出来了。

    明筱筱靠在门框上,看着眼前的男人。

    他穿着小熊图案的睡衣,额前的头发随意的散落着,少了几分往日漫不经心的痞样,完美的侧脸轮廓在日灯光下有着一层淡淡的珠光柔,那是一种别样的温柔,就像是一个……居家的男人。

    在明筱筱的梦里,曾经有过很多次这样的他,她从没有想过真有这么一天。

    只是,也就这样了吧……

    他不会成为她的居家男人……

    明筱筱的嘴唇微微浮起,勾出一缕若有似无的苦笑,慢慢的走回客厅打开电视。

    电视机里在重播向往的生活,她就喜欢看这样的节目,最近迷上了黄磊大叔,每次看到他做的大餐就流口水。因为自己做饭不给力,她都是端着饭碗吃着糊了的菜,盯着电视机里的美味脑补。

    她就想,嫁人就要嫁那样的男人,做得一手好菜,事业有成,恋家顾家。黄磊大叔中年发福了,但不妨碍迷妹迷他,年轻的时候风度翩翩,然后在时光岁月里夫妻两个一起发胖,变成月半,一起老,皱纹一点一点爬满脸颊,多浪漫呀……

    黎少彦端了锅子走出来,明筱筱让了让座,已经迫不及待喝上一口粥了。

    小米粥配披萨,也是挺好的。

    不过黎少彦似乎没什么胃口,他道:“筱筱,在你心里,云瑶是什么样的人?”

    黎少彦也不知道,怎么会想到来明筱筱这里,也许,因为他们都是被云瑶欺骗了的人吧。

    明筱筱一愣,嘴里的披萨嚼了两下干巴巴的,有些咽不下去。

    原来,他今天这样无精打采的,是为了云瑶啊。

    也是,这个世界上大概也就只有她能左右他的情绪。

    那他忽然到这里来,是找安慰来了?

    明筱筱喝了一口粥,润了润嗓子,好不容易把披萨咽下去了,就听黎少彦沙哑着嗓子道:“筱筱,云瑶她抢了孟清歌的孩子。”

    “……!”明筱筱一下子瞪大了眼睛,刚刚喝下去的粥差点吐出来,而肚子里的小魔王也好像感觉到害怕,踢了她一脚。

    明筱筱来不及安慰小魔王,问黎少彦道:“她为什么要抢人家孩子?”刚问完,她想起来他曾经说过,云瑶以后再也不能生育了。那个孩子有霍以凝的心脏,可她也不能抢人家的孩子呀!

    她头一次的从黎少彦的眼睛里看到无助、失望、痛苦还有气愤……

    他那样深爱云瑶,难怪打击这么大。

    黎少彦缓缓的说着云瑶的事情,最后他道:“筱筱,我以为她是被他父亲胁迫才会那样,我想给她最后一个重新生活的机会……可到最后,我才发现,我帮着她……帮着她做了刽子手……”

    黎少彦不想承认做出那种事的人是他,可他否认不了,回避不了。现在他都不知道要怎么去面对霍晋霆,面对孟清歌。

    明筱筱咬了咬嘴唇,那样的云瑶与她记忆中的也是相差甚远,她有些茫然,不过……

    明筱筱想了想道:“少彦,云瑶在去美国后,我也一直有把霍晋霆的消息发给她,包括孟清歌嫁给霍晋霆的事。后来霍晋霆去美国出差,云瑶在洛杉矶机场与他那么恰好的相遇……”

    她的眼睛忽的睁大了:“霍晋霆去美国的行程,我有告诉过她的。这么一想,她是故意装疯,装作被人追的样子,她是算好了跟霍晋霆遇上的!”

    像是泄了气的皮球,这么一想,那她不也曾经做过云瑶的帮凶?她还帮着云瑶去排挤孟清歌!

    明筱筱对云瑶的改变,是有所察觉的,从她以一个疯子的模样回来的时候,她就一直觉得不对劲。但她没把云瑶想得那么坏,从没细想过,现在想来,云瑶在那时就已经陷得已经很深了。

    黎少彦的手指头握紧了。

    这就对上了,霍晋霆一直想不通在洛杉矶的时候,云瑶怎么那么凑巧就与他遇上,而他还救了她,原来是这样!

    明筱筱咬着嘴唇,郁闷的道:“少彦,我们对孟清歌有偏见一直是错误的。云瑶早就已经变了,也许从霍家家变的时候,她在那个时候就变了。她早就不是我们眼中那个善良干净的女孩,这些年我们为了自以为是的友情,都做了她的帮凶!”

    明筱筱胃口全无,很是沮丧。

    “呵呵……”黎少彦摊坐在沙发上,自嘲的笑了起来,都已经晚了。

    他还想着去拯救她……做什么救世主啊……

    明筱筱皱着眉毛:“那,那孟清歌呢?当初她为了孩子,什么事都敢做,现在呢?”

    其实她已经可以想象那个女人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了。

    三魂丢了七魄,那就是一具行尸走肉。………题外话………二更中午前发出,老规矩。再继续求票~PS,说点小事。今天下楼去买水果,回来的路上,一只白猫跟着我回家了。家里没吃的,我把我所有的鸭脖给它吃了,也给她洗了个澡,可惜还是没能留住。猫咪很乖,不挠人,还会撒娇,洗澡的时候就嗷嗷叫,可惜了,猫咪不爱洗澡是真理,门一开就跑了。哦,它还在我的洗脚盆里撒了泡尿,是个好宝宝,知道不要随地小便呢。不过我得再买个盆了……

 第298章 那些被隐藏洗去的记忆如潮水瞬间涌来,二更

    明筱筱还记得那时在医院,她准备去打胎的时候,孟清歌曾经跟她说过的事。

    她轻轻的抚着肚子,当时不懂,只是不想让自己遗憾,可现在肚子越大,当她能够跟宝宝交流的时候,才真正明白当一个妈妈的感觉。

    像是拥有了全世界抒。

    如果有一天,有人来跟她抢宝宝的话,她想她一定会杀了那个人的带!

    想到此,明筱筱看了一眼黎少彦,下意识的动了动,距离他远了一些,侧过身体护着肚子。

    黎少彦坐在那里,眼睛明明灭灭,在想着什么,也就没有发现明筱筱的异样。

    明筱筱沉默的坐着,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桌上的披萨再度冷了下去,此时谁也没有再要吃东西的念头。

    心里很难过。

    她想帮孟清歌做点儿什么。

    *

    另一边医院,简应琛一直守在孟清歌的病床前,她还在昏睡中,冷汗几乎将她浸透,她的嘴里还在不停的念着妮妮的名字,手指也在无意识中去拉扯手背上的输液针头,好像在昏睡里也要去把孩子找回来。

    简应琛握着她的手,不让她在睡梦里伤到自己。

    这样的孟清歌,让他心疼,更让他痛恨自己把她忘了。他不知道关于她的一切,这种无从着手的感觉,让他想毁灭一切!

    三天三夜,简应琛不眠不休的一直守着她,等到实在熬不住了,打个瞌睡的功夫,孟清歌却不见了!

    *

    雨下了停,停了下,绵延不绝,到处都是湿漉漉的。秦韵从超市出来,手里拎着两只大大的袋子,里面装满了近期的生活用品。才走出几步,猛地被一个人撞到,东西撒了一地,秦韵晃了几晃,才勉强站稳身子,正要说几句,一抬头,她就愣住了。

    简应琛心急去找孟清歌,但眼下这个情况,也只好先跟人道歉。可当他看清那张脸,也愣在了那里。

    因着雨天,街上没有什么人,那些物品散乱的铺在地面上,很快就被雨水沾湿,可站着的两个人,谁也没有要去捡起的意思,一直的看着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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