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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少霸宠:闪婚萌妻不准逃-第3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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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均,我们之前好歹也有过一段感情,人家都说,一夜夫妻百夜恩,我求求你,过去的事情我们就当过去了,我现在好不容易有了自己的新生活,你别搞我好不好?”
胡莎莎垂着眼角,看起来楚楚可怜的,她想用这一招打动男人,可是这么些年过去了,陈均再也不是当时那个会被她轻易蒙骗的男人了。
陈均在自己的后背摸啊摸,好像是在找东西,胡莎莎注意着他的动作,直到看到银色的光芒一闪而过,胡莎莎立刻蹲了下来。
“别!陈均,你别杀我!你考虑清楚,你要是杀了我,你就变成杀人犯了,以后,你再也没有翻盘的机会了!”
“我的整个人生都被你这个女人给毁了,我还求什么翻盘的机会?”
“不!不是这么说的啊!你看,你这么有才华,如果你重新回归娱乐圈做导演,你肯定还能创造当年的神话。陈均,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帮你,真的!”
“我的名声已经臭了,回归娱乐圈?呵呵,你在逗我吗?”
现在的人一个个的都当自己是正义之侠,没有人会原谅一个曾经因为出轨嫩模而把自己整个家毁了的男人。
陈均认得清这个事实。
胡莎莎见状,赶紧又道:“那你想要什么?你想要钱么?我可以给你啊!只要你放过我,我可以为你挣来大笔大笔的钱!你可以拿着这笔钱然后出国,去国外找个媳妇,开始你另外一种人生的生活,你想想,这样是不是很美好?”
“钱,你有钱吗?”
陈均冷笑的看着她,根本没把胡莎莎的话听进去。
这个只有三十多平方还是公共卫生间的小破屋子,是胡莎莎每个月花八百块租的。
她一个月可能只赚四五千块钱,还都得用在买化妆品买衣服,保养自己上面,她怎么会有钱?
胡莎莎举起手来道:“我是没有钱,可是我能为你赚来钱啊!”
陈均皱起眉头,刀子就在离胡莎莎不到三厘米的位置,胡莎莎看了一眼明晃晃的刀子,这是一把切西瓜的长刀,如果要捅到自己,只需要不到一秒钟的时间。
胡莎莎抖着嗓子道:“你先把刀放下来,听我好好跟你讲。”
“你现在凭什么指挥我?”
陈均冷笑一声,根本不听胡莎莎的话。
胡莎莎看着眼前的男人,这才猛地意识到这个男人早就丧心病狂。
她不能跟这样的人在一起呆的时间太长,否则她一定会出事!
胡莎莎心里暗暗的在想如何赶紧脱身的办法。
“那,你看,我最近签约星媒,肯定有大把大把的资源会往我身上砸,那我只要赚钱了,我就把钱都给你,你想想,你是现在直接一刀杀了我好呢,还是把我当成你的赚钱机器好?”
“你签约星媒又有什么关系?哦,我知道了,你最近是不是搭上了那个星媒的老总?”
胡莎莎听到陈均说沈越泽,眼睛一动,赶紧附和着道:“是啊!沈越泽是星媒的老总,我跟他在一起,你说,这大把大把的资源,还不都变成我的?所以啊,你别着急!我知道我之前犯下了不可弥补的错,但是这世界上有什么事情是不能用钱解决的呢?你说对吧。”
胡莎莎很警惕的看着陈均手里的刀子,她是真的怕陈均万一一发脾气,或者是她那句话说错了,惹到这个男人,他不分青红皂白,就直接拿刀子捅死自己。
人在死亡面前都变得很胆小。
然而,陈均听着胡莎莎的话,却又转而想到了另外一件事。
“呵呵,你这个女人,真的是天生就长了一张水性杨花的脸!”
陈均捏着她的下巴,刀在她的脸上来回摩擦,胡莎莎一下子不敢动了。
她怕,万一陈均的刀子没动,可却因为她不小心的动了一下,她的脸花了,那就彻底完了。
胡莎莎可怜巴巴的看着跟前的男人:“你想想,与其杀了我让你自己也变成杀人犯,倒不如你拿着钱远走高飞,我会努力赚钱……”
“我不需要你的钱!等你赚钱,呵呵,我大概还没等到拿着钱远走高飞,就已经被你送进了警察局!”
陈均一眼就看出了胡莎莎的小心思。
胡莎莎瞪了瞪眼睛,赶紧否认,可陈均却不管她。
他指着胡莎莎,眼睛里的光线黯淡阴郁。
“你最近跟着的沈越泽是星媒的老总,应该也是个有钱人吧?”
“……你什么意思?”
胡莎莎皱起眉头,感觉陈均的心思好像是动到了沈越泽的头上。
“既然你现在跟的男人是个有钱人,不如让他拿点钱来给我花花!”
陈均想过了,她先让胡莎莎在沈越泽那边要钱,等他拿到钱之后,他就把这个女人弄死,然后逃到国外!
胡莎莎笑的很尴尬:“怎么可能啊。。他怎么可能会给你钱。”
“你现在不是跟着他么?你这么会魅惑人的妖精,难道连点钱都拿不到手?”
“……他跟其他男人不一样。我不可能从他那拿到钱的!”
胡莎莎怎么会跟陈均说自己跟沈越泽没有任何关系,但陈均却急了。
“看来你是不想保自己的命了?”
“别!你别急!你不就是要钱吗?”
刀子猛地又朝她靠近了一厘米,胡莎莎吓死了,赶紧道:“你想要钱,不一定得我找他要不是!你也知道,沈越泽是星媒的老总,而且他之前是从美国回来的,肯定是有钱人。这样……不如,我们计划一下,如果能抓到他,这样他的钱,不都是你的了吗?”
胡莎莎讨好着在给陈均出主意。
陈均拧起眉头,听出了胡莎莎话里话外的意思。
她是想让自己去绑架沈越泽,然后拿钱。
可是……
“你现在跟着那个男人,怎么会让我去绑架你的金主?”
“呵呵,正因为他是我的金主,所以他才有钱啊。”
胡莎莎面不改色的哄骗:“其实吧,沈越泽这个人挺抠的,我跟他这些日子里也没有拿到什么好东西,如果你能把他绑住,那他的钱,就都变成你的了。你拿着这些钱,买张机票远走高飞,到时候谁都找不到你!我最近都在他家,我可以帮你下手!你看,这样,不是很好的合作吗?”
陈均拿刀指着胡莎莎:“你不会骗我?”
胡莎莎谄媚的摇头:“我现在命都在你手里,怎么会骗你啊?而且,他前几天出了车祸受了伤,现在如果你要动手是最好的时机!”
陈均被胡莎莎说的有点心动了。
沉默了一会儿,男人一拍即合道:“行!你最好把你刚刚说的话都能说到做到,否则……我想弄死你,现在就跟弄死一只蚂蚁一样!”
陈均眼眸阴森的盯着胡莎莎,胡莎莎一个劲的点头。
“放心吧,我肯定会帮你的!”
胡莎莎刚刚因为吓的害怕整个人都是蹲在地上的。
现在她一点点慢慢站起来。
“那……你现在能不能别拿刀子对着我了?你这样,让我真的很害怕。”
胡莎莎想过了,沈越泽的小区治安都很好,就算陈均想绑架沈越泽也没那么容易,她只要等到一个破绽,便立刻找人救沈越泽。
到时候,陈均被抓进了监狱,沈越泽也会因为自己而获救。
到时候沈越泽肯定会感激自己的。
那时候,只要她再稍稍用点手段,她就肯定能飞黄腾达,成为星媒的老板娘!
这一招太过铤而走险,可现在,是她不得不用的唯一办法。


 第七百四十五章:一模一样的脸

因为手镯的事情,阿妙已经好几天没有睡好觉了。
本来,之前她挺喜欢这个镯子的。
她从第一眼看到这个镯子的时候,就觉得它很漂亮,绝非凡物,而且又是沈越泽送给自己的第一件东西,阿妙格外珍惜。
可现在,自从知道这镯子的来历之后,阿妙就天天忐忑不安,生怕这镯子再会对自己或者是家里人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
直到三天后,杨一本的电话又打了过来。
老教授的声音听起来非常激动:“席小姐,好消息,好消息啊!我们三天没怎么合眼,可终于不枉费这一番辛苦,找出了打开这镯子的办法!”
“是,你直接来我们的研究所就好!”
阿妙接了杨一本的电话,就直接开车去了他说的古研究所。
三层洋楼的设计,看起来却很古色古香,在楼顶有四个大字:古研究所。
阿妙站在门口,玻璃感应门自动打开。
杨一本的办公室在三楼。
阿妙直接坐电梯到三楼去找杨一本。
“席小姐!”
办公室里,不止杨一本在,他的学生,那个叫汤明的也坐在沙发上。
一看到阿妙,汤明立刻起来先给她倒了一杯水。
“席小姐,请坐。”
“不用这么客套,我来就是想知道教授你刚刚在电话里说找到了能打开镯子的办法是真的?”
阿妙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杨一本激动的点点头:“没错!我们研究了三天三夜,终于找到了打开这镯子的办法!”
他朝汤明招了招手,汤明立刻把桌子上一个很厚重的文件夹拿过来。
“席小姐你看,这里面是关于凤灵镯所有的资料!”
阿妙低下头翻了几页,然后又听到杨一本道:“这个镯子现在之所以固定在你的手上打不开,我想不是因为什么诅咒的关系,而是这个镯子有一个机关。你看,上面的资料上说,这个凤灵镯当时是皇甫则的妻子,皇甫王妃所物,她的来历是一只雪山白狐,这手镯是她的灵物,一旦戴到手上,便很难摘下。但是,当时凤灵国公主因为喜欢这镯子,后来还是从她的手上取走了这个手镯。”
“她是怎么取走的?”
阿妙听的很好奇,就问杨一本。
杨一本把资料翻到最后一页:“是这个东西!”
“这是什么?”
阿妙看着图片上一把类似于钥匙一样的东西,皱起眉头。
“难道这个镯子还需要钥匙开启?”
“不不不,没那么复杂。”
杨一本笑着摇了摇头,看起来很自信的样子。
“这个钥匙不是用来开这个手镯的,而是凤灵国公主当时用来收藏宝物的密钥。当时,凤灵国公主也是想尽了办法才把这手镯从王妃手上取走,后来,她试了很多种方法也徒劳无功,有一个谋士献策,说是只要让她滴上三滴皇甫则的血便可以打开。”
“………”
阿妙听后,整张脸都黑了。
“滴血?那个皇甫则的血?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让我去哪里找?这就是你说的能打开他的办法?”
如果不是她脾气好,而杨一本又年纪大了是个老年人,阿妙说不定现在会骂人哦。
杨一本见阿妙快生气的样子,摇了摇头,又道:“不是,不是滴他的血!这么多年过去,我们怎么可能还能找到他的血?只是,我们可以从这个做突破口,现在的科学技术这么发达,不一定非要那么古老或者是神话的办法,我叫你来,就是想试一试,如果用现代激光的办法能不能打开这手镯。”
“现代激光?”
阿妙听到这个,总算觉得有点靠谱了。
汤明见自己老师有点累了,赶紧跟上去解释:“所谓现代激光就是采取激光束来进行切割。可我们又得最大限度保证这手镯的完整性,所以过程会很麻烦。”
“那这东西会对我自己造成伤害吗?”
“只要我们过程小心,是没事的。”
“那就好。”
阿妙放心了。
“那现在能做么?”
“这个……恐怕不行。”
汤明遗憾的摇了摇头。
阿妙追问:“为什么?”
“因为进行激光切割要非常谨慎,所以我们得请专业的外科医生来。我们今天早上刚刚联系了驻外的一位研究所医生。他的手法很好,之前是全国第一的外科医生。我们得等他回来。”
“……”
阿妙无语了。
“那你们这么着急的把我喊过来,意义是什么?”
“这个……”汤明挠了挠头,有点不知道怎么回答,赶紧看向杨一本。
杨一本还挺激动的:“我们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就想赶紧把它分享给你!不然,万一到时候你不同意,不也是没办法的事吗?”
阿妙实在不太能理解这些研究什么考古的怪人。
感觉她们的思维方式,都跟现代人不太一样了。
阿妙叹了声气:“好吧,最起码也算是一个好消息。”
她现在只能往好的地方想了。
杨一本点头:“是啊,这是一个好消息,如果我们真的能把手镯从你手上拿下来,那我们继续研究风灵镯,对凤灵国绝对又会上升一个突破点的!”
汤明仿佛也看到了胜利的曙光,笑着恭喜杨一本:“老师,您研究了凤灵国一辈子,现在终于能圆满了!”
阿妙实在看不下眼了。
“好了,那你们继续互相庆贺吧,我要先走了。”
阿妙起身准备回去,但刚刚走到门口,突然汤明追了出来。
“等下,席小姐!”
“怎么了,还有什么事吗?”
阿妙回头,见汤明似乎是要话要跟自己说的样子。
“刚刚太激动了,所以有一件事忘记跟你说了。”
“你说吧。”
“我前两天查看关于凤灵国的资料,无意间发现了一副当年的画像。那是皇甫则王妃的人形画像。”
“唔,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吗?”
阿妙觉得有点不太能理解。
她对凤灵国的历史可没什么兴趣。
汤明摇了摇头,“不是。你听我把话说完。”
对面男人的神色看起来有点怪异,这让阿妙感到有点好奇。
“好,你继续说。”
“那个人形画像虽然已经年代久远,有点看不太清楚脸部五官,可是隐隐的,有点跟某一个人有点相似。”
说完,汤明怕阿妙不相信,把自己的手机拿出来。
“我特地拍了照片,不信你看!”
他把手机拿到阿妙跟前。
阿妙接过去,照片里的画像早已泛黄的不成样子,第一眼根本都看不清画像上的脸。
但是汤明一直在她耳边说,“你要是看不清就拿近了看。”
阿妙按照他说的,真把手机里的画像放近了看,一开始她还是什么都没看出来,但过了几秒,阿妙的整个身子都僵住了。
怎么会这样?!
画像上女人的眼睛还有鼻子都跟自己很像,而且当她越努力想看清整幅画之后,越发现画像上那张脸,跟自己一模一样……
阿妙手机都差点丢出去。
汤明赶紧把手机拿回来。
“你是不是也觉得这画像上的王妃跟你很像?”
汤明看着她,问。
阿妙觉得这很不可思议,不可置信的道:“这怎么可能,你确定你没有在逗我?”
“我昨天晚上看这幅画像的时候越看越觉得跟你很像。可老师现在年纪大了,眼睛花了根本看不清这幅画像,只是,现在你本人看了,也觉得这画像上的王妃跟你很相似吧?”
画像虽然已经年代很久远了,可如果仔细看还是能看得清里面的细节。
阿妙觉得这有点太莫名其妙了。
“不可能的。。怎么会有一模一样的脸。。”
“在这个世界上,拥有一模一样的脸不算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可是这是几千年前的人,现在却跟你长得一模一样,所以我才觉得很不能理解。”
阿妙尴尬的笑:“可能,是巧合吧。”
除了巧合,阿妙真的想不出任何能解释它的词语。
汤明摇摇头:“我不太清楚,但可能是巧合。毕竟,现在人的基因跟古代人不会相差太大。”
早就过了石器时代,,人只要不是原始人或者是猿猴的形态,都不会有太大的差别。
阿妙僵硬的扯了扯唇:“好了,那我先走了,等你们说的那个医生回来之后,你们再联系我吧。”
阿妙离开研究所,回到车上,并没有马上驱车离开,而是静下心来,又把刚刚看到的那幅画像在脑海里复刻了一遍,然后她把车挡板拉下来,从里面的镜子反射性的看自己。
眉眼,嘴唇,还有鼻子,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唯一可能不太一样的,是那个女人眼睛里有一股天生的媚态,而阿妙更多的清明或是傲娇。
阿妙揉了揉眼睛,又看了一遍。
真的是不差分毫……
……
……
“老板,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过来?”
沈越泽打开门,胡莎莎笑吟吟的拎着一个包装精致的棕色小盒子走进来。
今天胡莎莎穿的跟前几天都不太一样。
简单的白色雪纺吊带,下面是红色的阔腿裤,整个人走的都是轻熟风。
今天四更,会补昨天的


 第七百四十六章:不按套路出牌

“这是刚刚过来的时候路过梦巴黎甜品店买的蓝莓蛋挞。这个非常好吃,而且还很有魔力!比如,心情不好的人,吃了这个,一下子会变得很高兴呢!”
胡莎莎把手里的东西放到桌子上,笑着解释。
沈越泽却依旧面不改色,连眼神都没有在她身上多留一眼。
“我的腿已经快好了,从明天开始,你就不用来了。”
沈越泽老早就想把这个女人赶走了,可是胡莎莎一直腻在这里不肯离开。
说是什么一定要等他腿好了之后才肯走。
胡莎莎没有任何不愿意的话,相反,还笑着答应:“好啊,那今天我要为老板你好好做一顿饭,大补一下。”
沈越泽挑了挑眉头,没想到这次胡莎莎竟然没有任何不愿意或者是反对的意思,让他有点吃惊。
胡莎莎拿起挂在墙上的围裙,开始处理买来的鱼跟蔬菜。
沈越泽也没理她,自己推着轮椅转身进了卧室处理公务。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之后,胡莎莎在客厅那边喊沈越泽。
“老板,可以出来吃饭了!”
标准的三菜一汤,而且都是很香的味道。
胡莎莎夹了一块鱼肉放进沈越泽的碗里。
然后,男人皱起了眉头。
“再盛一碗饭。”
“啊?老板,你要吃这么多么?”
胡莎莎以为沈越泽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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