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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命-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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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偏执又强大的心性。
  塞上耳机,低首找歌之前,他顺手把那女生的来电记录删掉了。
  不重要的东西,留着是累赘。
  即使只是静静地躺在他的手机通话记录里,也毫无必要。
  正因如此,明明是个注重隐私的人,他的手机却常年随便放。
  吴文曾经纳闷过,为什么他的手机总是以一种诱人盗窃的方式被他随处乱放?是不是钱多了没处花?
  他从不回答吴文的这种问题,因为问题的答案注定不会令人愉快。
  ——对于一切可能会失去的东西,他都不放在眼里。如果做不到,就强迫自己做到。
  而这世上不会失去的东西,又有多少?
  或者说……
  有吗?
  3
  餐厅独间,光可鉴人。
  见过只点罗宋汤却从不喝汤的少年吗?
  来广州后,张修发现自己在这个城市尝过最多次的食物就是罗宋汤了。
  酸的,浓的,色彩鲜红的。
  必定得独自一人坐在餐厅里品尝,不要洋葱,过量番茄;舍弃其他,只捞番茄。
  捞起来后还得放凉,不凉就不动它。
  抬手翻开卫衣连帽,指尖在碎发上盲目拨了拨,使之不至于像一团乱麻。
  酸味在舌尖蔓延,很多时候,张修都感受不到食物的酸。
  爱吃酸似乎只是他的一种生活习性。
  就像鸟要飞,鱼要游,猎豹要跑,猫头鹰要守夜。
  很自然的,张修要吃酸。
  空间安静,心也安静。
  吃到一半,想起此时还有人在家里的餐桌边上等他。
  他擦净了手,在手机上点了视频通话,一张晃动的中年马来西亚妇女面孔出现在屏幕上。
  他把手机扔在身旁座位,就这样不管,只用英语跟她说了几句话,让她别等他用晚餐,然后就切断了视频聊天。
  站在洗手间洗手时,水流一遍遍流过他的手心手背。
  这是他与陌生人手心相接之后第三次洗手。
  “三”这个数字总让人类感到安心,他也已经心安理得地忘记了另一个人的掌心温度。
  两手分开以后就冷却,转身离开以后就没回头。
  淡忘一个陌生人,总是如此容易。
  手机收到司机万分歉然的短信,说堵在高速上了,短时间内来不了。
  长指在手机屏幕轻轻滑动,他在洗手间与餐厅营业厅的廊道里停留了一会儿。
  不到十分钟,丁恪的电话就进来了。
  张修没接,左手松松地握着手机,垂眸看着屏幕,直到震动停止。
  尽管如此,他知道,丁恪还是会很快就出现在他面前。
  这当然不是巧合。巧合是有概率的。他常年玩国际象棋,通博弈论,玩遍各种赌法。怎么会不清楚?
  从散步的规避范围,到射击练习的过分干涉,再到妨碍司机接送。
  那些保护他的人,如果不受他的控制,其实也等同于监视他的人。
  他忽而感到有些反胃,也许是方才没控制好进食量。
  拨通于尽的号码时,那家伙大概正在附近某间酒店里践行身为花花公子的日常“职责”,总之透过信号传到张修耳边的声音相当之不和谐……
  “操。”他低声,切断了跟于尽的通话。
  站在餐厅二楼的暗色玻璃窗外往外看,窗外城市的夜光宛若琉璃,楼下行人的脚步奔往各自的方向。
  他戴上卫衣连帽,揣着兜,静静伫立。
  盛夏之夜,宜反杀,不宜蛰伏。
  4
  “走路要看路啊小姑娘!”
  “对不起对不起,”饶束抬头,赔着笑脸,“不好意思啊。”
  这已经是她今晚撞到的第三个路人了。接下来应该不会再撞了吧。不是都说事不过三么?
  本来饶束是跟着他的背影出来的,但途中有一个红绿灯,很他妈巧的,就,把两人隔开了。
  等到下一个绿灯亮起,她穿过十字路口时,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他的身影了。
  于是饶束只好绕着琶洲岛这一带街区打转,也不知道走到哪里了,只知道自己一直在走,一直在走,跟迷了路的蚂蚁一样。
  左手手掌心摊开着,右手在下面托着,她边走边低头看。
  明明掌心里什么都没有,她却舍不得握起来或者垂下去。
  就非要以这种双手捧着的虔诚姿态,才足以铭记那一瞬心动的鲜活滋味。
  如果可以的话,饶束真想拿一只手套套住这只手,以后都不洗手了!
  虽然、好像、可能,有点脏的样子。
  但是,谁管呢!
  5
  你瞧,人与人之间多么奇妙。
  开心着各自的开心,忧虑着各自的忧虑,却在彼此的想象中,把对方与自己扯上关系。
  笨蛋,明明,没关系的。
  能有什么关系呢?
  人人都不过只是在从别人身上找寻自己存在的意义而已。
  如果这就是感情之所以重要的原因,那么,在这一年,张修不认为自己需要感情这种东西。
  捧着手的短发少女不知何时出现在他的视线范围内,她白色的卫衣被淹没在街头行人中,但鉴于其姿势突出,还挺好认。
  她在做什么?闭着眼睛走路吗?还是在绕圈?有点蠢。
  的确有那么一刻,他怀疑过这个女生。怀疑她别有目的,所以才会以一种近乎荒诞的、不要命的方式来靠近他。
  但反过来想,其实也很容易想通。因为,那些真正别有目的的人,往往都伪装得不着痕迹,非常自然。
  别开眼,张修回到餐桌旁,握着玻璃杯喝了口白开水。
  兜里的手机又在震动,十之八·九是丁恪。
  他放下玻璃杯,指节明晰的长指在杯子棱角处停了几秒,脑海里与玻璃有关的某些碎片炸裂开来,悄无声息地,他面色平静。
  只是,原本殷红的唇却开始发白。
  手指轻轻掠过,玻璃杯摔在地板上,碎得彻底。
  尖锐的碎片散落在他脚下。
  手机持续在震动,拨电话的人仿佛嫌自己的死期来得不够快一样。
  盯着地板上的玻璃片看了一会儿,张修抬脚跨了过去。
  怕什么?
  这种事,以后还多着呢。


第9章 
  1
  「Memories concern/ Like opening the wound/ I am picking me apart again」
  「 You all assume/ I am safer in my room/ Unless I try to start again」
  「I do not want to be the one/ Who battles always choose」
  「I am breaking the habit tonight」…
  从餐厅旋转门走出来,他摘下耳机,音乐顿时消停。
  他把耳机线绕在指间,无规律地晃着。
  远远地就看见了丁恪的车,从露天停车场缓缓开过来。
  张修停在餐厅台阶之上,破天荒地,抬手,把卫衣连帽往后翻开,松散地垂在颈后及肩侧。
  他向来很擅长利用服装搭配突显出自身某方面的气质,或暗黑,或干练,或清冷,或高贵,甚至美丽与妖娆。
  而现在,这样一身穿搭,深灰色九分牛仔裤,黑色宽版长袖卫衣,白色运动风板鞋。戴帽子之后,他用手指把偏中性的碎发轻轻拨开,露出全部的眉眼。再挽起卫衣衣袖,直到臂弯,露出白皙匀称的小臂和左手腕表。最后把之前脱下来的那件薄风衣反手搭在左肩。以最随性最慵懒的姿态站在餐厅廊下,任由各种灯光照在自己身上。
  这叫少年。十足的少年感。他再清楚不过了。
  丁恪喜欢他这种少年感。他也清楚。
  昨天丁恪去他家里的时候,无缘无故递给他一顶拼色棒球帽,说:“这款适合你,先生。”
  当时张修没多说什么,只礼貌性道了谢。
  据说五官精致的男性是男生女相,虚有皮相,不见骨相;也许静态惊为天人,但动态就挺一般了。这是中国人的说法。但张修猜测丁恪并不赞成这个说法。虽然丁恪自己就是中国人。
  否则,跟他相处了两个多月,静态动态皮相骨相什么都看了无数遍了,丁恪为什么直到现在还频频从车内后视镜观察他?
  保护一个人,绝不是这种方式。
  与此相反,事实上,越专业的职业安保,越不会让被保护对象感到不自在。
  何况丁恪还是霍罗德亲自培养出来的,难道他的职业操守就那么低级吗?
  丁恪把车停在餐厅门口的阶梯下,张修晃耳机的小动作还在继续。
  他等着丁恪打开车门走过来,自己也没有走下去的意思,就这么站着,看着,眉眼含笑。
  一种有意为之却又了无痕迹的笑。
  连这个笑也显得非常少年,非常……勾人。
  男生女相么?
  那听过“恃美行凶”吗?
  笑。
  2
  饶束真他妈想哭啊!
  就五分钟之前,她路过一间奶茶店,迎面冲来一个熊孩子,见着她跟见着亲妈一样,把一整杯奶茶奉献给她当洗手水了,还撞得她找不着北。
  撞完之后,熊孩子真正的亲妈倒是来得特及时,对着饶束道了一连串的歉,然后立马领着孩子走了。
  留下饶束一个人站在夏风中,满头黑线。
  衣服被浇湿了一点并没关系,重要的是手。
  这么一浇,她感觉自己手上捧着的那少年的痕迹也一并被冲刷干净了。
  饶束皱着眉去奶茶店借用洗手间,简单清理了一遍。
  抬头看镜子的时候,她发现自己额角的头发都湿了,但这应该是汗,而不是奶茶。
  她突然觉得好荒谬,满大街寻找一个才见过两次的人。
  但是谁说,我们的生命本身就不是荒谬的呢?
  归根结底,活着也是一件很荒谬的事。
  以指为梳,饶束梳了梳自己的短发。从小到大,她都没留过长发,总是趁头发长到及肩时就自己架着剪刀剪掉了。
  最近好像又变长了,她计划着考完期末测试要剪一次头发。
  3
  “先生,你的头发是不是该修剪了?”
  丁恪站在倒数第一级石阶上,从这个角度看少年,温和地笑了一会儿,才问出这句话。
  本来丁恪是比张修高的,但两人隔着一级石阶的时候,他又比张修矮一点了。
  少年眉梢眼角都蕴着细碎的笑意,跟平时不太一样。
  丁恪还是那副和煦稳重的模样,只有轻微滚动的喉结出卖了他见着眼前人的真实反应。
  夏风把张修额角的头发吹乱了,贴在桃花眼侧边。
  “太长了?”他反问,站着没动,反手拽着自己的深蓝色薄风衣。
  丁恪笑笑,“有点。”
  少年眨眼睛,“不好看吗?”
  “……好看。”丁恪移开视线,看了一下他身后的餐厅,又问:“你晚餐吃了些什么?”
  “吃多了,想散步。”少年答非所问,略低了头,收起耳机线。
  丁恪端详着他的一举一动,冷不防他抬起头,两人视线相对。
  “丁助理,想跟我一起散散步吗?”张修问得很随意。
  以保障他的人身安全为名义而跑来接他的丁恪却脱口而出:“好。”
  张修浅笑,顺手把肩上的风衣外套扔给他,“帮我拿。”
  少年衣服上清清淡淡却又无处不在的青柠气息扑鼻而来,丁恪愣了一两秒,复又强装自然,把他的外套规规矩矩地挽在自己的臂弯里。
  “……好。”丁恪声音微哑,清了清嗓子,像是为了证明自己没什么异常一样,又重复了一遍:“好,先生”。
  “有点热。”张修走下石阶,堪堪擦着丁恪的身侧走下去,问:“附近有阴凉一点的地方吗?露天的。”
  “应该有吧,”丁恪也转身跟着他下来,“我带你走走吧,先生。”
  他刚说完这句话,听见少年忽然笑了起来,他加快脚步追上去,“怎么了吗,先生?”
  “没。”张修放慢了步调,等他走上来才说:“我只是想问丁助理,我们方向认知障碍患者也需要尊严的,你不知道吗?”
  丁恪又愣了,但很快又调整过来,“先生是想说路痴少年也要尊严吗?”他笑着说。
  “是美少年,谢谢。”张修半开玩笑地纠正着。
  他侧转脸,不经意看了丁恪一眼,那神情里带着十足的少年人的嗔与骄,还垂下眼眸笑。
  “……在我这里,你……”看着少年这样的神情,丁恪说话艰难,像压着什么一样,偏偏周围行人渐多。
  他挨近少年,说下去:“在我这里,你永远有至高无上的尊严。我……”
  “嗯?下文呢?”
  丁恪卡了一下,话锋调转,笑了笑说:“我走后面吧,把方向告诉你,这样先生的尊严感就不会被降低了。”
  “是吗?”张修朝他挑挑眉,“我以为两个人散步应当肩并肩。”
  “……好。”
  4
  缘分之所以妙不可言,是因为它总在我们以为这就是剧终的时候又悄然为我们写下了续篇。当然,也有反过来的情况。
  只不过,这一次,缘分显然比较照顾饶束。
  虽然她还没预见到这是她生命里最狠重的孽缘。
  行至灯火阑珊处,照例留意着四周,视线环顾不到一圈,饶束就认出了张修的背影。这回他没戴帽子了。
  跟广州街头上其他洋溢着青春活力的青少年不太一样,他身上总是罩着一层玻璃罩,行走在人群中也疏离得让人心惊。
  他跟一个年轻男人走在一起,但不是先前在会展中心B区问她姓氏的那个花衬衫男人。
  怎么这么快又换了个人?
  他们像是在闲逛,顺便闲聊,走得很懒散。
  饶束从来没认真思考过张修的身份背景,连模糊版本的也没想过,潜意识里只当他是个不好接近的少年。
  但这会儿,饶束觉得有必要思考一下了。
  为什么,他的同伴都不是同龄人?这不是很奇怪吗?那个年纪的男生,能跟其他年龄阶段的同性玩得来?很少吧。大家都是同龄人扎堆儿玩的,顶多差个两三岁,也很难看出年龄差异。而他与他的同伴,很有可能已经差了一个年轮了。
  饶束想着这些想不明白的问题,悄悄随着他们的散步方向走去。
  拐过喷泉水池,往林荫道去了。
  大晚上的,散步散去林荫道做什么?不害怕树上突然掉下一条蛇或者毛毛虫什么的吗?
  林荫道的行人并不多,彼此之间很容易发现对方。
  饶束学着之前两次少年的样子,戴上卫衣连帽,试图不被注意到。
  哦,下意识做出戴帽子这个动作后,饶束才恍然大悟般想到:也许,有没有可能,他总戴着帽子的原因,也是因为不想被注意到?
  还没等她深入思索这个问题,前面那两人毫无预兆改变方向,直接就掉转头了。
  饶束赶紧低下头,双手揣在卫衣口袋里,也立马转了个身,装作散步一样往回走。
  但她很快反应过来,按照这样的走位,很容易把他们跟丢。
  于是饶束停下来,往旁边的一棵大树挪,想等他们走过去之后再跟上去。
  她从口袋里扯出耳机,塞上,拿着手机,假装低头找歌。
  …「Cultured my cure/ I tightly lock the door/ I try to catch my breath again」
  「I hurt much more/ Than anytime before/ I ha·ve no options left again」
  「I dont want to be the one/ Who battles always choose」
  「Cuz inside I realize/ That I am the one confused 」
  「I do not know what is worth fighting for/ Or why I ha·ve to scream」
  「But now I ha·ve some clarity to show you what I mean」…
  5
  充当一次过客。
  倾听一次心跳。
  见证一次扭曲。
  理解一次黑暗。
  很多年以后,饶束再次路过广州这条林荫道,再度回想谁的脸庞,却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
  该用什么去证明,在你孤傲伶仃的背影之下,我还看见了你一片空白的侧脸,铺天盖地的暗影潜伏在你脚下。
  而我只是站在命运的旁边,与它一同沉默,沉默地看着你远去,从来未曾回头。
  6
  “先生。”
  丁恪递了一瓶纯净水给张修,两人已经绕回餐厅停车场了。
  “谢谢。”少年明眸浅笑,却没接那瓶水。
  他今天各处反常,但又反常得不太明显,只在细节处隐晦传达,在每一次扬眉浅笑中惹人遐想。
  他就像水晶琉璃灯,自身有一千面,便有一千种闪耀。
  丁恪的职业素质再高,也架不住这谜一般的少年千百次闪耀。
  “不喝?”丁恪晃了晃水瓶。
  张修停下脚步,抬眼看着他,不说话,看到他懂为止。
  或许有一瞬间,霓红灯闪之际,情思衍生之时,丁恪想抱住这少年。
  不知道,没人知道,连张修也不知道,或许只有丁恪知道,到底有没有过,这样的冲动。
  丁恪被他看得愣了很久,尔后才找回自己一贯的稳重形象。
  他拧开瓶盖,递过去,“要这样?”
  “这么迟钝的助理大叔,我能不能要求退货?”张修开着玩笑,接了那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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