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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乱情迷-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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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从各个管辖区域送来的垃圾,他也留在垃圾车上,半分没动。

  阳光下,空气里弥漫着难闻的腐臭。

  凯撒一来这里,就浑身不舒服。的确,要一个有洁癖的人来这种苍蝇飞虫满天飞,臭气熏天的垃圾处理站,的确有点强人所难。

  马双杰皱了皱眉:“大家仔细找找,还有什么其他的发现。”

  小豆丁大铁块等人都是一脸菜色,一边捏着鼻子,一边拿着一根树枝铁棒在一堆垃圾里翻找。

  明明是三月的天气,大家却都一副大热天中暑上吐下泻的样子。这也的确为难他们了。

  “老大爷,你能告诉我们,今天的垃圾都是从哪几个地方车过来的吗?”

  大爷缓了缓,情绪稍微稳定了些:“我们这里的垃圾有三个收垃圾的工人收拾。这包垃圾也不知道是从我垃圾车上卸下去的,还是其他人从那里运过来的。”

  “我倒车刚卸下一半的垃圾,因为以前和我一道做事的人今天没来,我想看看是不是倒对了地方,就下车看了一眼,这时候,经常在这里翻东西吃的两只野狗就开始大叫,我还以为是野狗抢食物,本不想要搭理,没想到,这黑狗居然从黑色垃圾袋里叼出了半截人的手掌,当时真把我给吓得不轻。”

  是啊,辛亏老汉身体看起来很健朗,万一有个心脏病,高血压什么的,还不当场晕死过去?

  “其他的两个环卫工人呢?”马双杰又问,“当天的垃圾都当天处理完吗?”

  “大概提前做完活,回去休息了吧?现在虽然没到夏天,但是拿了钱,就要把事情做彻底了,不然总觉得对不起这份工作。”老伯回答道,一边从裤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小本子,眯着眼睛在上面找电话号码,“那,就是这个老张和老李。”

  警方按照老伯给的号码打了电话。一个姓李的大伯拿的是个老人机,电话叫了好几声,他总算是接了。

  另外一个大伯留的则是家里的座机。他的媳妇接了电话,说老人去收垃圾到现在还没有回家。

  警方问清楚了他家具体的住址,又给了他一个手机号码联系,让老人回家之后,尽早联系。

  翻找了小半日,尸体的各个部位陆陆续续地被找到。分别装在几个垃圾袋里,并不完整。最重要的头部也没有找到。要知道死者的颅骨可以提供警方很多线索。

  用计算机做头骨鉴定分析后,可以模拟出死者生前大致的样貌,从而可能确定死者的身份。

  无名无姓的尸体无疑会提高破案的难度,大大妨碍破案的进度。

  警察将找到的尸块装进装尸袋。这时,其余两个老伯也应招来到了现场。

  三个老伯各自阐述了今天收垃圾的过程,李大伯今天是最早收拾完的,他收垃圾的过程是沿着兰秀大道附近一路收拾,会经过一个大型农贸市场。

  张大伯是第二个收拾完的,他的方向刚好和李大伯相反,会经过一个建筑工地。

  最后到的,就是这个报案的大伯,也姓张,他的路线是从前面两个大伯的路线中间穿过,收的是各个小区里物业收拾好的垃圾。

  因为要经过的地方最多,所以才最晚收拾完。

  基本上每天都是如此。

  听了三个大伯的自述,凯撒忽然插嘴道:“凶手抛尸地点的附近有许多花,已经开始腐烂了。”

  大铁块直言直语:“你怎么知道?”

  凯撒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对自己的嗅觉万分自信。如果说,在陆小凤传奇里,陆小凤世界上最相信的五样东西里有花满楼的鼻子,那么,我最相信的莫过于凯撒。

  “几位大伯,你们收垃圾的时候,有没有谁路过过花店、植物园等地方。”如果我听到的没醋,凯撒是说,腐败的花朵,并不是鲜花。

  刚才看了眼尸体上的血,我断定这个人死亡时间并不久。由此可见,他并不是因为在野外被杀时,凶手卷着地上的花草一同抛尸留下了花的气味。

  很有可能是,凶手抛尸过后,有不明白原因的人将店里或者植物园里逐渐凋零腐败的花丢在了尸体的塑料袋上面,对尸体进行了掩盖。

  大量的腐烂的花草的气味,由此留了下来。

  三个大伯摇了摇头,没有留意到这些。

  过了不久,经过公地的张姓大伯回忆说:“不过,我经过的公地最近好像到了最后首尾,很多大型植物进进出出,改造绿化。”

  “这么说,公地附近很可疑,应该可以找到线索。”小豆丁隐约有些兴奋之色。

  “对。不过最后到这里的张姓大伯经过了很多个小区。现在的小区房下面一排一般都会出租一些店铺,各种商店应有尽有,有个花店也不足为奇。这一点,也不容忽视。”马双杰补充道。

  有了搜查的目标,马双杰马上部署了警力分开调查。



  ☆、084迷雾重重

在鉴定科进行尸体重组后,虽然少了头颅,身体也有诸多缺失的部分,但是验血结果,却给了我们喜人的结果。
    这个人在重案组的血库里有过记录,而且是作为一个重型灭门案的逃犯。
    从旧卷宗里调了当时的档案来看。死者的名字叫做夏又良,系在逃十余年不曾归案的逃犯。
    十余年前的案子曾经轰动一时,查看当时经手这件案子的警察签名,居然也有方局的名字。
    方局对当时的那个案子记忆犹新。因为这是他作为办案警察时期,唯一一个让逃犯逃出警网的案子。
    夏又良原本是个渔夫,也是个本分人。若说是什么让他走上杀人这个不归路,要从一起车祸说起。
    她的老婆怀着二胎的时候,出门去超市,在停车场附近,被撞死了,一尸两命。
    据说,开车的是个名媛,在倒车的时候,错踩了油门,结果控制不住方向,轧死了夏又良的老婆。而且上下轧了两次。
    可能第一次轧到的时候,夏又良的老婆只是被撞到,并没有死。但是流了一地的血,可能肚子里的小孩当时就流产了。名媛不知道是因为紧张还是为了永绝后患,居然又倒了一次车,正是这第二次的伤害,让夏又良老婆的头被轧重,当场死亡。
    看当时死亡现场拍摄的照片,还真是惨不忍睹。
    夏又良在警察局见到肇事者的时候却换成了一个中年穷酸的大叔。估计就是名媛花钱雇来的死替。
    他们不但一点道歉的意思也没有,更极力推卸责任。
    案子判下来后,中年大叔被叛入狱二十年,也罚了罚金。
    但是痛失妻子孩子的夏又良又如何甘心。
    他不知道通过什么门道,打听到了这个名媛的家,当晚就杀了他们家里的三口人,别墅里的佣人亲眼看到他杀了人的过程,他穿着一身血衣,拿着滴血的刀冲出了大门。
    从鉴定现场留下的血脚印和凶手无意间留在现场的第四种血迹来看,确定犯案的就是夏又良。
    后来,警察出动所有警力追查他,却发现这个男人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
    邻居说,自从他妻子出事以来,他就再也没有回到家里去,就连他自己的亲身儿子都送到乡下交给孩子的爷爷奶奶带了。
    没想到,他逃匿了十余年,却会以这种方式重新进入警察的视野。
    我忽然想到了我们那天进入娱乐会所时,凯撒对当时的那个007所说过的话,怀疑他是不是犯下了无可挽回的重大案件,不得已用另外一个人的身份活着?
    为什么夏又良明明人在a市,警局也明明悬赏了通缉令,结果过了十年都没能将他抓捕归案呢?
    是不是很有可能,他其实换了一张脸,换了另外的一个身份。顶着陌生的身份,一直活到了现在。
    那么,被他顶替的那个身份会不会是007呢?那张脸的真正主人,又会是谁?
    解开了一个谜底,却发现谜底的背后,还有另外一个谜底。
    验尸报告告一段落,马双杰和凯撒按照几个收垃圾大伯提供的线索,找到了他们所说的建筑工地。另外一拨人则是将沿途所经过的花店进行了一个统计。
    没等另一对人马逐一排查沿途的花店,案子又有了新的进展。
    在建筑工地附近尚未修理的深井里,捞出了一具尸体的残余部分,包含了头骨。
    深井里蓄了水,据当地正在施工的施工队说,房产公司的意思是填平这处深井,做一个中心花园。
    现在植物花卉已经就位,施工队差一点就要开始施工了。幸亏凯撒察觉出了这里的异样,不然,这里的秘密永远不会见到天日。
    头颅被带到警局的时候,虽然已经开始腐烂,死者的脸部也被经行了破坏,但是天网恢恢,从剩余的皮肤组织中,我还是找到了有力的证据。
    头颅上的假脸虽然被人揭去,血淋淋的一片。但是这张脸跟着夏又良十余年,早就密不可分。仔细弄旁边的镊子进行查看,再用精密的仪器进行鉴定,还是发现了和他原本皮肤不同的组织。
    夏又良很可能就是我们见到的那个007!
    问题又归结到了原点,那么夏又良顶替身份活着的那个原主人究竟是谁呢?
    那家娱乐会所虽然是以代号相互称呼彼此,但是老板招人的时候,必须有真实的身份调查。既然原本的007被顶替了,那他所在的原始资料呢?是不是也被一同销毁了?
    “无论如何,一个人生存过的痕迹是不会被轻易磨灭的。”凯撒擦嘴道。
    我顶了顶他:“你有什么办法?”
    “这份卷宗上不是说,夏又良有一个孩子吗?他的老婆是怀着第二胎的时候被车轧死的,他头一个孩子因为他行凶的计划被他送到了乡下。这么多年过去了,夏又良虽然用别人的身份活着,但是他不可能不关心他自己的血脉。”
    闻言,众人的眼前一亮。
    “对啊,只要我们找到了他的家人。如果有什么汇款记录之类的,那么就更容易确认这张假脸的身份了。”大铁块也激动道,“只是,我们就算查到了那张脸的主人,但是这又有什么用?”
    “你认为凶手为什么会杀了夏又良?”
    大铁块:“这个,我脑子有点不好使。”
    凯撒没有理会大铁块,解释道:“自然是怕他提供给我们更多的线索,比如说,当初他是怎么接受假脸手术的。还记得那个吃了毒鼠强死掉的于江吗?这次的案件或许就是破画皮案的关键!”
    夏又良的老家在离a市很远的一个山区。
    在弄清楚他的户籍之后,方局打了一个电话过去。因为当初的案子,方局他们也曾让当地的警方协助过。所以,这次的电话咨询很顺利,他们愿意再次配合。
    从当地的警局得知,夏又良的确有个儿子,今天十六岁,还在念高中。他的爷爷是个农民,在老家种地,奶奶是个家庭妇女,偶尔拿一些圣诞老人的毛套在家里做计件的活。一家人很刻苦节俭。
    估摸他们老两口的收入,维持生计尚可,要供养孙子上学住宿一切的开销,显然有些牵强。
    所以,这里头一定有人在接济夏家。
    警察登门造访的时候,老两口起先很是抗拒,在得知儿子可能被杀害之后,老头子松了口,称自己确实和儿子还有联系。儿子在a市打工,而且每年都会寄孙子夏小虎的学费过来。
    他还翻出账户,提交给了警察,抱着已经哭红眼的老伴,也是泪意朦胧。
    “警察包庇了那个该死的杀人犯啊,要不是这样,我儿媳妇也不会蒙冤惨死,到现在也讨不回公道。她杀人可以逍遥法外,我儿子就要过这种苦日子,血肉亲儿十几年都不能相见……”
    警察出了门外很远,还听到老太太在声嘶力竭地大哭。
    听着派去随行调查的警察回来这么讲的时候,每个人脸上的神色都很沉重,一脸的深思。
    的确,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在钻法律的空子,还有还多的不公平,但是我们要做的,就是尽量减少这种事情的发生。
    通过老人给的账户,我们得知了夏又良顶替的人的身份。
    那人是个登山失踪的青年,名叫任航。
    很快,重案组的人又调查出了任航的资料。发现任航的家里祖上三代都是医生,爷爷还曾经是a市大医院的院长。因为胡乱给病人配药,害死了人,被吊销了医生执照,从今往后,不能以医生的名义再给病人看病和配处方药。自然,他立即被开除出了那家医院。
    只不过,任航的父亲却依旧在那家医院上班。
    医生,在节骨眼上调查出这重身份,无疑比针尖很犀利尖锐。
    “任航的父亲是个整容医生?”
    马双杰道:“那到没有,不过他是个外科医生。据说,如果他的父亲如果不出当年的那件事,他或许有资格提升为院主任医师,医院里的人也夸奖他非常有医德,还具有天分。他们家世代行医,儿子任航报考的也是医大,但是自从家里陷入那样的氛围,他就开始约朋友远郊,迷上了登山、攀岩种种户外探险活动。”
    “我嗅到了阴谋的味道。”凯撒拨了拨鼻子道。
    看样子,任航的一家的确值得调查一下。
    案子就此划开了一个突破口。
    然而,等警察调查任航一家时,却发现,任航的父亲任志远失踪了!
    通过对他周边的调查得知,任志远最后出现是在医院的车库。然后,有目击证人称,他并没有上自己的车,而是跟着一个身材高挑的外国人一直在谈话,然而坐上那人的车,一同离开了。
    随后的几天,任志远都没有再去医院上班。
    果然,任志远的背后,有着一股强大的势力正在保护他。
    夏又良只是因为被得知了假脸的事情,就被灭了口。事情既然查到了夏又良的身上,老谋深算的幕后黑手,就一定会想到下一步,甚至下面三步的策略。
    任志远的案子会不会扯到布鲁图呢?
    会所的幕后老大,全市的首富祁天禄从中又扮演着怎么样的角色呢?
    于江的假脸又是怎么回事,背后又会牵扯出多深的水呢?
    才有了那么一点的线索,众人却感觉自己更被拉进了一团深不见底的迷雾之中。

  ☆、085路见不平差点挂掉

自从线索在任志远那里断开,案子又变得一筹莫展。似乎只要他不出现,就很难再有一个突破口。
    凯撒曾经在深夜孤身乔装潜入,对娱乐会所秘密进行过调查。最近的会所里显得非常低调,倒像是正儿八经做生意的,有意避开这段风口浪尖。所以,案子的进展一直止步不前。
    今晚我做了凯撒最喜欢吃的猪肝汤,他都是一直端着红酒杯,时不时出神地浅呷一口,似乎有心事。
    我用筷子戳了戳碗里的打卤面:“凯撒,你在想什么?我怎么感觉你最近怪怪的。”
    他有抿了一口红酒,饱满的唇更加鲜艳欲滴,让人把全部的视线都不自觉地集中在他的唇上。
    我总有种错觉,我对他越来越沉迷,他对我却越来越冷静疏离。
    最近网络上有一种流行的说法,女人和男人的爱情路线其实是相反的。女人的爱从抗拒、感动、接受、喜欢到爱,是一个层层递进的过程。而男人的爱则是从爱、冷淡、反感、到冷漠。女人的爱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发酵壮大,男人的爱,却像是见见枯竭了似的。
    凯撒他会不会也会经历这个阶段?或者正在经历这个阶段?
    我最近是不是哪里做的不好,所以他才会反感我了?我看了自己毫无女人味的衣服,甚至还带着厨房里的油味,随意用发圈固定住的大堆稻草一样的头发。
    已经和凯撒住了一年多了,虽然不修边幅的样子无可避免地都会被看到,但是,我是不是太不注意形象了?
    反观凯撒,他就从来没有让我看到过倒胃口的样子。无时无刻,他都保持着贵族的优雅,连每一根头发都处理地妥妥帖帖、纹丝不乱。
    我看到过凯撒很多的样子,优雅的、桀骜的、傲慢的、彬彬有礼的,每种形象都带着迷惑人心的味道。
    我摇摇头,驱散脑袋里的想法,怎么能把凯撒想象得和男狐狸精似的?
    满脑子胡思乱想间,凯撒率先站了起来。
    “凯撒,你不吃饭了吗?”
    他从衣架上拿起外套:“不吃了,我去外面转转。”从年夜饭过后,他似乎养成了深夜散步的习惯。
    凯撒是吸血鬼,他夜晚的精神会比白天好上几十倍。年后没有案子的那段时间,我靠着韩剧和练习道术打发时间,更多的时候,凯撒喜欢在白天睡觉。
    偶尔被我缠着没法子了,他才会陪着我一起看看。就比如说《来自星星的你》。
    都教授来了人间几百年,凯撒活了两千年,虽然不能自比千颂伊,但是我不能陪着凯撒到他的永远,这是事实。如果能有一个机会,我甚至愿意向上苍祈命,真正分开的那一刻,我想,我会贪生怕死。
    难道现在挽留着凯撒是我一个人的自私?话虽这么说,但是,我的本心却是要和凯撒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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