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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色可餐的他-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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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色可餐的他》作者:所言非言

文案

时未之于司穹有两种功能,
替司穹品尝味道;和司穹接吻。
司穹对于时未,既是尘埃,也是星光。
灯火微黄,家常小菜。
我,等你归来。

①女主真的五感超强,罕见语言天才
②微博名:所言非言有点咸
③万家灯火,千家声色往事。

内容标签: 业界精英 甜文 美食 豪门世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司穹时未 ┃ 配角:季同司念 ┃ 其它:美食冒险与他



    ☆、001【苦肉计】

  Chapter 1【苦肉计】
  再次见到司穹,是一年后,在地铁站的出站口。
  他穿一身剪裁得体的西装,衬得身形挺拔颀长。明明看起来年纪轻轻,不过二十七八,却拄着一根德比形手杖,□□在外面的手异常的白——是苍白,常年不见光的那种。
  他站得笔直,像世研所(世界语言研究所)大门口的雷竹。他并没有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困住去路而焦躁地跺脚,而是神色平静,一双眸子深邃迷离,目光淡淡地注视着前方。他忽然微微向上扬起一定的弧度,颗颗雨珠串连成雨幕,衬托出他性感诱人的喉结。
  周身散发着荷尔蒙的男人!
  时未只是短暂地看了一眼,并未过分关注,而是焦躁地甩了甩被雨水打湿的裤脚,小声抱怨了一句:“这该死的鬼天气。”
  此时,他却恰好转头,四目相对。
  从容淡定的是他;
  尴尬茫然的是她。
  毫无意料的转头,猝不及防地撞进他的幽深的眼眸,时未心里漏了一拍,像做坏事被抓包的小孩,她带着尴尬快速撑伞冲进雨幕里。
  她身后的男人眸光微动,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看着冲进雨中狼狈的身影。
  时未闷头疾走,想将刚才心中奇怪的悸动压回心底。这个男人给她的感觉很奇怪,熟悉而又陌生,她迅速在脑海中搜寻,确定自己以前没见过他。
  这是极其危险的讯号,她曾辅修过心理学,所以她深知,如果此刻回头,后果不堪设想。
  可是,还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女人善变。
  明知山有虎,却偏向虎山行。时未走出二三十米,脚步骤然停下,是虎穴还是狼窝,进去了才知道。
  他似乎有些意外,微微向上挑起的眉峰显露出一丝惊讶,但是很快,几乎是一眨眼的功夫,他又换上了那一副看透人世间风花雪月的表情,淡淡的,像长白山天池的水,纯洁透彻却常年笼罩薄雾,让人看不真切,却越发想探其究竟。
  时未走近,将伞向上扬了半寸,露出巴掌大的小脸,豪气地说:“先生,你去哪儿,我送你。”
  时未说这句话的时候,那种无厘头的自豪感和她帮世研所送水的师傅下货一般,满满的都是男友力!
  他看了看她的伞,24根伞骨,艳丽的彩虹色,遮她一个人绰绰有余,加上他,略显拥挤,而且……
  略微思考,便有了答案。
  “谢谢,不用了。”
  他看了看她打湿的裤脚,好心解释道:“我朋友正在赶过来。”
  他拒绝了,这在时未的意料之内,所以,她很快便有了对策。
  “先生,我想你还不知道,大雨封路,附近的几条主干道都被封了,唯一能走的只有地铁,可是刚才雨水倒灌,地铁站里面已经积水了。”她指了指自己湿了半截的裤脚,又说“所以,你的朋友如果是开车来的,短时间之内应该是赶不过来了。”
  时未说这话的时候,有些艰难地仰着头,毕竟面前的男人很高,而且他还站在高她一大截的台阶上。
  高的更高了,矮的……矮的只能仰视了。
  司穹也注意到时未和他说一会儿话,便低下头甩脖子,起先他以为是雨水灌进了她的脖子里,后来才发觉好像是自己站的太高了。
  他认真思考了几秒,然后不动声色地走下台阶,钻进伞里。
  “麻烦了。”他说。
  三个字,言简意赅,丝毫不拖泥带水。
  时未也没有想到,这么轻易,他就答应了。
  她还有点愣,他便已经钻进伞里,但是毕竟是一个陌生男人,陌生的气息瞬间在伞里蔓延,时未的鼻子比神经更加敏感,她有些不适应,下意识的在司穹钻进伞里的一瞬间,往后退了一步。
  这一步,刚好将才钻进伞里的司穹完全暴露在了大雨里。
  时未一惊,赶紧将伞举高,把人拉了进来。
  这一拉,鼻尖抵上微微温热的胸膛,时未鼻子里完全是司穹的味道了——她撞进了他的怀里。
  很独特的属于面前这个男人的味道,时未想了很久,没有得出结论,大雨让她的鼻子没了平时的灵敏,她最后将这个味道定义为体香——男人的体香。
  “不好意思,刚才脚滑。”这是结合此情此景得出的最符合逻辑的一个理由,没有一点破绽,也不会让彼此尴尬,她的师傅李忍经常说她不懂人情世故,如今,她正在学。
  善意的谎言,总比她直截了当的告诉他:“不好意思,我刚才是故意的,就像看你雨中湿身的样子。”那样子,只会令两人间的气氛更加尴尬。
  况且……时未看就站在自己面前不到一步的司穹,因为她反应快,他也没湿身啊。
  时未心中暗叹可惜了,错过了活色生香的画面。
  “没事。”他自然是不知道时未心中的小九九,而是从容地从外衣的口袋里拿出一张深色的格子方巾,优雅地将身上的水渍擦干。
  期间还侧着好看的眉眼问她:“需要擦一擦吗?”
  时未觉得此刻他就是农夫,而她是那一条蛇,被她咬了一口,还反过来问她牙齿疼不疼。
  心里难免有些愧疚了,她原本是怀着好意给他撑伞的,可是事情的发展总是在预料之外。
  面前的男人还是太高,时未几乎是垫着脚,用生命在撑伞。
  心中有愧,表现在行动上难免就有一点殷勤的感觉:“先生,你去哪儿?我可以先送你过去。”
  见他放在自己身上的眼神不明,似在探究,又好像是在思考。
  时未及时补充了一句:“我时间很充裕。”
  言外之意,送佛送到西,不管你去哪里,她都可以负责将人送到。
  司穹定眼看她,目不斜视,眼里全是她,也不说话。
  难道是自己表现得太过热情吓到了对方?时未如是想,司穹却突然抬起手来。
  时未下意识地闭眼、缩了脖子,一套动作做得干净利落,因为每每在世研所里,师傅每每要打师兄的时候,便是这般作势扬起手。
  可是下一秒,时未只觉得手上一轻,伞便落到了司穹的手上。
  伞柄是纯黑色的,他握着伞,画面更加黑白分明,黑的是伞,白的是手,像一幅水墨画,正在大雨之中一点一点晕染开来。
  “一个合格的绅士是不会让女士撑伞的。”他轻声说,“走吧,兰溪市电视台。”
  他说他去兰溪市电视台,巧了,她也是。
  一个星期前,时未在世研所林正义师兄的怂恿下报名参加了兰溪市电视台主办的“寻找超感达人”比赛,本来一开始让她一个搞研究的出来抛头露面,时未是拒绝的,但是看到节目组公开的奖金之后,时未心动了。
  第一名,奖金十万。
  初赛和半决赛,她轻松通过,今天,刚好是决赛,三进一,最后夺冠的人,获得荣耀和十万元奖金。
  为了保证公平,决赛采取的是公开比赛,届时,除了大赛评委,还有200名随即抽选的观众,所以,这个男人去兰溪电视台,难道也是观摩决赛的?
  时未心中如是想,嘴上却没问,两人并不熟悉,问多了,太唐突。
  换他撑伞之后,时未轻松了许多,就连伞里的空间,她也觉得没有这么拥挤了。
  高大的男人撑着伞,娇小的女人在伞里走,光看背影,是一副很美,很浪漫的画面。
  但是事实却是,时未又尴尬了。
  她的鞋子因为被倒灌进了雨水,现在每走一步,便发出“嘎叽”声。
  真的是超尴尬。
  她想化成一滩水,跟着水流流进下水道里。
  好在,从地铁站的出站口到兰溪电视台不算太远,走了不过五六分钟,拐了一个弯,兰溪市电视台几个大字便出现在了面前。
  电视台的旋转门前站了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手里拿了两把伞,时未看见他的时候,他也正往这边看过来。
  不一样的两个人,身上却有相同的气质。
  时未大概可以猜出往这边而来的这个人,正是身边男人口中的那个朋友。她微微垫脚从司穹手里拿过伞:“既然你朋友来了,那我就先走了。”
  那位“朋友”小跑了过来,时未等他给司穹撑起伞后,才将伞拿开,便见那人晃动着手腕上的表,开玩笑似地说:“两个小时零二十八分钟三十六秒,司穹,你再不出现,我真当你被人贩子拐走了!”
  “季同。”司穹不轻不重的叫了他一声,季同才意识到自己刚才那句话似乎有点歧义。
  他看向时未,时未连忙摇头,否认道:“我不是人贩子。”
  季同没忍住,笑了,心里想:哪儿有人贩子长得这么标志的。
  季同觉得这个小姑娘挺有意思的,便主动介绍:“你好,我是季同,司穹的朋友,谢谢你送他过来。”
  没什么好谢,季同这般郑重其事的感谢,让她觉得受之有愧,时未解释道:“我只是顺路。”
  虽然中途有那么一点心思不纯良,但是完全可以混忽略不计。
  这句话噎得季同差一点没接下去,这姑娘说话倒是一点不拐弯,他笑了笑,甭管怎样,人家姑娘把人安全送过来了,他理应表示感谢的。
  季同主动拿出名片,递给时未:“这是我的名片,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打电话给我。”
  时未看了一眼,没接,只是固执地重复刚才的话:“我真的顺路。”而且萍水相逢,没有留电话号码的必要。
  说完,时未看了一眼司穹,礼貌地点了点头,转身走了。
  季同的名片没送出去倒是第一次,他无所谓地耸耸肩又揣回去兜儿里去,然后看着司穹戏谑道:“行啊,司穹,美男计!”
  司穹看着时未的背影消失在旋转门中,淡淡的语气纠正季同的错误:“是苦肉计。”
  
    
    ☆、002【欲擒故纵】

  chapter 2【欲擒故纵】
  早在几个小时前,正在酒店健身房做运动的季同突然收到一条奇怪的短信。
  短信来自司穹,他说:“先走了,我乘地铁过去。”
  季同赶紧拿着毛巾把脸上的汗珠一抹,一个电话打了过去:“司穹大少爷,专车不坐,免费的司机也不要,你非要学什么康熙微服私访,到民间体验疾苦?”
  季同一边擦汗,一边往更衣室走:“还是说,你要学乾隆,去邂逅你的夏雨荷?”
  季同瞎胡扯,却扯到了点子上,司穹默不作声,算是默认了。
  这一下,季同衣服也不换了,穿着健身服直接奔回了酒店的套房:“哎司穹,你先别走,你等我一起呗。”
  司穹的夏雨荷啊!!!季同能不感兴趣吗?
  司穹似乎早就料到季同会有这么一出,直接将他这个幼稚的想法扼杀在了萌芽状态:“来不及了,我已经在地铁上了。”
  季同衬衣穿到一半,西裤松松垮垮掉在屁股上,他哀怨地说:“什么地铁,通往春天的地铁上吗?”
  司穹无心和季同耍嘴皮子,在他连绵不绝的哀嚎声中挂了电话,而这一趟通往“春天”的地铁,到站了。
  之后,季同便按照司穹的吩咐,拿了两把伞,先一步到兰溪市电台大门口等着,他等待的时间还一个劲儿的琢磨,司穹为什么让他带两把伞。
  明明他的手杖内有乾坤,按一下就可以变成一把伞,再按一下,又变回了手杖。
  直到他看见司穹撑着伞出现电视台门口,敢情人家哪儿是学乾隆下江南邂逅夏雨荷啊,分明是模仿许仙蹭人家姑娘的伞去了。
  季同暗自替司穹臊得慌,这几千年前就被用过的撩妹技巧,他也不嫌老套吗?
  不过,司穹到底是什么时候认识这个姑娘的?季同想不明白,司穹成长于英国,成名于英国,就连他最光彩夺目的那几年,他走了很多地方,也不曾踏上过这一片土地。
  直到一年之前,听闻著名的心理医生Jones在兰溪市,他们才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但是,那一次因为严重的水土不服,司穹几乎是一下飞机就病了,之后他便在酒店躺了三天,哪儿有机会去认识什么姑娘?
  所以,季同赶紧问他:“你真认识这姑娘啊?”
  “嗯。”司穹淡淡答了一句,便转身往电视台里面走。
  嗯?嗯是什么意思?难道他就不想解释一下,到底是什么时候什么地点认识的?
  季同追上去,将信将疑地问:“司穹,我们都二十几年的交情了,你就不想交代一下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吗?”
  此时已经走到旋转门外,司穹收伞的时候,正好看见搁在伞架子上24伞骨的彩虹伞,他将雨伞仔细折好,放到了彩虹伞的旁边,然后反问季同:“以此来满足你那无聊的好奇心和窥私欲?”
  季同嘿嘿笑:“哪儿有你说的这么严重,什么窥私欲,我这明明是关心你。”
  季同的无耻和无赖司穹见怪不怪,他言简意赅地回答:“一年前,在便利店,她请我吃了一碗速冻元宵和一碗关东煮。”
  他还清楚地记得,那碗小元宵有九个,她说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九才是最好的,所以,她夹走了他碗里的一个元宵,自己吃了十一个。
  季同有点惊讶,敢情这是一碗元宵和关东煮的交情啊。他不耻地继续追问:“所以,你才煞费苦心的使用美男计,刻意制造偶遇?”
  司穹纠正道:“是苦肉计。”
  打哪儿看都不是苦肉计!分明就是用美男计,假装成没带伞的小可怜,以此来博取人家的同情,女孩子嘛,骨子里有那么一点母性的光辉,就算是马路边看到一只流浪猫,她们也是无心不忍的,况且这还是一个有副好皮囊的司穹。
  阴险!狡诈!季同在心底里呐喊。
  可是他嘴上却是懒得和司穹在这个问题上争辩,只是问:“那么请问司穹先生,下一步打算用三十六计的哪一计啊?”
  司穹默了片刻,淡淡地说:“欲擒故纵,攻心为上。”
  季同点点走,竖起大拇指:“你牛!”心疼那位被司穹这厮盯上的姑娘。
  司穹不可置否,抬脚进了电视台。
  季同跟上去,在司穹身边碎碎念:“听你说了这么多,也没见你提人家姑娘的名字啊?而且这都一年了,你压根就没有主动联系过人家啊?”
  何止是没有联系,司穹的手机联系人里,永远只有两个号码,一个是他,一个是司念。
  “时未。”他淡淡地说,“她的名字叫时未。”
  时间的时,未来的未。
  他们一起等待电梯,司穹又说:“季同,你知道吗?有些人,有些关系,不需要主动联系,刻意维护,在那里的,永远在那里,不受时空和时间的影响。”
  “所以?”季同饶有兴趣地看着司穹,问他:“时未就是这种人吗?”不需要联系,不需要维护。
  司穹默然,静了好一会儿才淡淡说道:“不是,她哪一种都不是。”
  ***
  因为这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耽误了不少时间,时未进了电视台便闷头往更衣室跑,全然已经把刚才那一场奇妙的邂逅抛到了脑后。
  听说这场决赛邀请了一位特别嘉宾作为评委,节目组非常重视,所以特地为参加决赛的三名选手准备了比赛服装,时未的是一件古典与现代结合的改良旗袍。
  她赤脚踩在地毯上,手忙脚乱地对着镜子拉旗袍背后的拉链。
  陈灯来得早,已经换好旗袍坐在沙发上玩最近风靡的手游阴阳师,见状,她连忙放下手机过来帮忙。
  “时未姐,你穿旗袍真好看,特美!”拉好拉链,陈灯站在时未边上大肆赞美。
  陈灯打量着镜子里面的时未。
  旗袍的主色是鸭卵青,盘扣是水绿色,领口青白,绣着吉祥纹,衬得时未肌肤如雪,眼波似水,因为她不爱说话,整个人的气质显得清冷。
  陈灯有些羡慕,看着时未又提议给她盘头发。
  时未拒绝了,她拿了一个黑色的发圈随意一绑,将头发固定在脑后,然后打开衣柜取出她的运动鞋。
  陈灯见状,惊讶道:“时未姐,你要用运动鞋配旗袍?”
  时未不以为然,在她的世界里,舒适比美感重要:“不可以吗?”
  何止是不可以啊!这简直就是反人类的搭配!
  陈灯夺过时未手里的运动鞋:“当然不可以,你看见过西装配牛仔裤的吗?”
  时未回答得一本正经:“看见过啊。”
  林正义师兄在世研所就是这么穿的,除了搭配牛仔裤,还有沙滩裤呢!哦,对了,他还喜欢穿那种一套纯蓝裤边两条白杠的运动衫在世研所运动场跑步,每天清晨,他绝对是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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