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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玩转八零年代-第2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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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叶秋桐听了心里也是莫名地一抽,然后才道:
“这话可不能在你姐夫面前提,他这辈子就是军队的人了。我估计,他是不可能退伍的,你要提,他还生气呢!”
“好吧,是我说错了,咱们姐夫的确适合部队。再说了,姐夫在部队我也放心。”叶秋生又开始没正经了。
“他在部队你放心什么?”叶秋桐不解。
“呵呵,他在部队里有人管着,纪律严明,不会到处拈花惹草,会对姐姐一心一意好,我当然放心了。最好一辈子呆在部队里。”
叶秋生笑嘻嘻地调笑。
“去,人好的就是好,不好的放在哪里也不会好。”叶秋桐说这话时,心里掠过赵卫国的形象,马上又掐灭了,对于讨厌的人还是少想一点好。
“呵呵,那是,我姐夫就是个大好人,被姐姐管得服服贴贴的。”
叶秋生越说越没正形。
“不和你说了,还是老板呢。这话幼稚得和小孩一样。”叶秋桐挂了电话。
不过,到底是知道父母来向阳了,她归心似箭,匆匆把工作做完,没有到平时下班的时间就离开了。
叶秋桐没有想到的是,她才离开不久,肖剑的捷达就停在了无上良品超市门口,然后,还从车里抱出一捧玫瑰花来,向向阳超市里走去,一点也不在意身边不时被人打量的目光……
叶秋桐把车直接开到弟弟院门口,还没上前叫门呢,门就开了,钱秀花出现在门口,一看到叶秋桐,就乐呵呵地道:
“秋生说你要过来吃饭,我听着车声就是你。果然。”
“妈,这是我超市新卖的东北大米,咱们试试。”
叶秋桐笑嘻嘻地提着一袋大米靠近母亲。
“这么重,你怎么拿得动?我来。”叶长志从屋里闪身出来,赶紧接过女儿手里的大米。
“哎,我还没吃过东北大米呢,听说那里的大米又香又弹,这下托女儿的福了。”
钱秀花笑得眼睛都挤成一条线了。前世,她也是这样,叶秋桐外出打工,哪怕是买几块油饼回家,她也不会嫌寒酸,一样笑得很开心。
叶秋桐抓着母亲的手,三个人一齐进屋了。
到了屋里,叶秋桐看到王娟也在,这才醒悟道,从此以后,这院子里就要再多一号人物了。
虽在心里有点淡淡的莫名情绪,但是叶秋桐很快就调整过来,觉得自已要更加宽容一些,要有容人之量。
“姐,你回来啦?”
王娟见公公婆婆都护着叶秋桐,心里不由地想,到底女儿和儿媳妇是不一样的,她上门,哪怕送再多的东西,他们俩也不会笑得这么开心,而是客客气气的。
叶秋桐只送了一袋大米,他们就高兴得象收到了黄金一样。
叶秋桐见王娟主动又热情,也赶紧和她打了个礼貌的招呼。一时间,原来的上司和下属出现了微妙的冷场似的尴尬。
还好,这时叶秋生跑了出来,只见他一头大汗,还穿着秋衣和秋裤,好象在做什么体力活,看到她,便喊道:
“姐,你过来帮我看看,我的对联有没有贴整齐了?新房里那些大红喜字到底要贴在哪里啊?”
叶秋生习惯地找姐姐,王娟听了心里又有点不舒服,心想,新房是她和他的新房,为什么要让叶秋桐指手划脚?
“秋生,我来帮你看吧。”王娟上前道,“姐刚下班呢,别累着她。”
“怎么会累着她?又不是什么辛苦的事。”叶秋生傻呵呵地道。
王娟有点不高兴了……
正文 第七百一十一章新人在琢磨
不过,叶秋桐到底是自已的前上司,现在还是自已的大姑姐,公公婆婆又宠她,最重要的是,叶秋桐现在手里还握着万生地产四成的股份呢。王娟还是退了一步,不敢现在就和叶秋桐直接怼上。
王娟从好彩头公司辞职后,就到万生地产上班,她去的自然是万生地产最重要的部门:财务部。并且很快一手掌握了万生地产的整个财务状况。
王娟这才暗暗后怕地发现,还好自已一直坚持要嫁给秋生,万生地产的进项,竟然比她从前的好彩头公司进项要大,简直是暴利啊!
第一次结算出万生地产的全部财产时,王娟一个人关在财务部,捂着嘴半天出不了声,最后竟然憋得大哭了一场,才恢复正常。
原来,万生地产的财务价值,已经达到了上千万元。
呃,就在不久前,她王娟还在为几十几百块犯愁,转眼间竟然成了的拥有上千万资产的老板娘。
还好,她没有听父母的话,嫁给那个猥琐变态的张碎银,如果嫁给他,现在不光只能一辈子住水泥胚房,还要被人讥讽为变态的老婆。
王娟暗暗庆幸,都说女人嫁人是二次投胎,她第二次投胎算是投对了,而且,叶秋生还那么爱她。
不过,看到公司的财务状况大大出乎她的意料之后,王娟便起了心思,别看万生地产资产上千万,但是说起来,只有四百多万是秋生的,其余六成是公公和叶秋桐的。
一想到叶秋桐作为出嫁的女儿,在公司里还占有和秋生同样的资产,而且还可以以联合公公的方式来否决秋生的决议,王娟就越想越不甘。
第一次在叶秋桐面前讨要股份她铩羽而归,但是并不妨碍她准备第二次下手。
既然自已正面和叶秋桐交锋不成,王娟打算从说服叶秋生下手。
作为一个嫁出去的女儿,叶秋桐凭什么占着娘家的资产不放?就象她当初急着嫁人,不就是为了腾出空间,让弟弟们有结婚的新房吗?
难道她嫁出去了,还能回去再占着娘家的床位不放?
这么一想,王娟就越觉得自已有理。今天她过来,本来就是想和秋生说这事的,但是没想到,秋生一下子就把叶秋桐叫过来一起吃饭,让她连开口的机会都没有。
见叶秋桐来了之后,秋生做什么也不叫她了,不让她帮忙了,什么事都叫叶秋桐,显得和叶秋桐特别亲,王娟心里就不是滋味了,而且还想到,其实秋生和秋桐说是姐弟,也没有血缘关系。
但是一想到叶秋桐手里有她要为之夺回的四百万,王娟就忍下气,转为笑脸,对叶秋生道:
“姐姐见多识广,美国也去过,香港更是经常去,肯定比我有眼光,就让姐姐拿主意吧。”
叶秋生没觉得什么不对,欣然点头。
叶秋桐倒是觉得王娟这话有点怪怪的,内容没问题,主要是语气。
但是她见王娟脸上还带着笑,便道:
“一起去看看吧,毕竟是你们的新房,你喜欢什么样子,就布置成什么样子,不必拘泥。”
听叶秋桐这么说,王娟心里也顺了点,道:“好。”
于是,三个人进了新房,开始有商有量地布置了起来。
最后,叶秋生虽然经常要姐姐拿主意,但是叶秋桐都和王娟商量着,都以王娟的喜好来布置了。
这样一来,皆大欢喜,王娟心里一点郁气也消失了。
叶秋桐看清楚王娟眉宇间的郁色渐渐消散,便知道自已猜得没错,自已这个出嫁后的大姑姐,老是回娘家,着实招新媳妇讨厌。
叶秋桐思忖了一下,觉得不能放任王娟这种想法,总得找个机会让她明白,既然成为一家人,就要相亲相爱相扶持,互相防范、厌恶是不对的。
所谓家和万事兴。
前世不就是牟红的恶毒,才让她家破人亡的吗?
当然,个中也有她的任性……
王娟并不明白,自已的前任上司正在谋划着对付她,她只觉得,叶秋桐似乎还挺识趣的,方才做的一系列布置都听从了她的意见。有些地方,她故意弄错的,叶秋桐也一声不吭,没有发表意见。
王娟不相信以叶秋桐的阅历,不会看不出来,她的做法不合规矩,然而叶秋桐还能忍着不说,这说明,叶秋桐对她的确抱有忍让之意。
想来,叶秋桐是怕她和自已意见分歧,让叶秋生为难吧?
王娟暗暗想明白这些,突然沾沾自喜地觉得,她抓住了叶秋桐的软肋,那就是:叶秋桐不想让叶秋生为难。
唔,这倒是可以利用起来。
“你们仨,吃饭啦!”
钱秀花的声音在院子里响着,王娟微皱了下眉头,农村人不好的一点就是嗓门大。
作为城里人,最怕就是乡下人的大嗓门,不鸣则矣,一鸣惊人,如果一起出去街上,怕是让人觉得特别没教养。
王娟一想到结婚时要请朋友同学来,到时候钱秀花作为婆婆不免也要出面应酬,王娟便一阵头疼,觉得很丢份。当然,在还没有完全掌控万生地产之时,王娟也不敢公开嫌弃婆婆,只能在心里暗暗计较。
“妈,来啦。马上。”叶秋桐倒是立即笑容满面地应道,连声音都带着笑意微甜的气息。
哎,叶秋桐好歹是公司的老总,亲生母亲又是出生于书香门第之家,怎么对婆婆的大嗓门这样的粗鲁之举也不纠正一下呢?
王娟心里腹诽道。
但是转念一想,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叶秋桐从生下来不久就送到钱秀花手上养,叶秋桐或许原来的脾性也和钱秀花差不多吧?只是到了城市里,才慢慢有所改变。
而钱秀花年纪大了,一辈子都是这样,也不怎么需要应酬和面对外人,怕是改不了粗鲁的陋习了。如果以后自已的孩子给钱秀花带……那肯定惨了,一定会被教得象农村的孩子一样。
王娟心里想了很多,最后决定,如果以后自已生了孩子,弟弟们还没有生的话,到时候大不了让自己母亲来帮忙带,还可以趁机多塞些钱给母亲。
正文 第七百一十二章难以融入
“妈,这磁壳龟哪来的?是你特意做的?”
叶秋桐到了餐厅,看到母亲做的七八样菜里,有一盘磁壳龟特别显眼,这是她爱吃的,母亲已经在油锅里重新煎过了,味道更香。
“哦,是村里辰婶做八十大寿分来的,我知道你们爱吃,正好来就带来了。”
钱秀花应道。
“我劝你妈别带来,路上都会挤烂了,可是她说你们喜欢吃,平时三、五个地也不好自己做,所以硬是一个装一个饭盒带来了,一个都没碎。”
叶长志看到女儿贪馋的样子,不由乐呵呵地道。
叶秋桐听到父亲这么说,简直想赖在母亲怀里了,象小时候那样撒娇一样。可是她突然想起边上还有个弟媳妇,而且关键是这个弟媳妇从前还是自已的下属,呃,自已在她面前还真做不出卖萌撒娇的样子。
叶秋桐只好精简撒娇的行动,挎着母亲的胳膊道:“妈,辛苦你了。”
“你们爱吃就好,我有什么辛苦的?”钱秀花看到孩子们爱吃,心里就满足了,觉得还好有带来。
“娟儿,你试试?向阳好象不做这些?我们那村里人做寿啊、孩子满月啊,就会做磁壳龟分给大家。”叶秋生热情地挟了一块巴掌大的磁壳龟给王娟。
王娟并不爱吃这种粘乎乎的东西,尤其是油煎之后,火候不可能完全一致,有些地方煎得比较焦,她心里就更嫌弃了。
因此,看到叶秋生挟给自已的磁壳龟,王娟心里暗暗发怵,但是她觉得叶家的人似乎都喜欢吃这种乡下的玩意,只好硬着头皮,挟起磁壳龟咬了一小口。
“哇,妈,还是萝卜馅的啊?现在少看到萝卜馅的磁壳龟了,好好吃。”
叶秋桐咬了一大口,觉得嘴里是萝卜丝的咸鲜,鼻腔里是萝卜丝特有的香味,不由满足地叹了口气。
“哇,萝卜丝馅的?我也喜欢,很久没有吃到了。”
叶秋生也很惊喜。
见王娟没怎么吃,他便热情地介绍道:
“娟儿,别看这萝卜丝是素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做成磁壳龟的馅时特别香。”
“是啊,这萝卜丝是选大白萝卜,然后削切成丝,在大太阳下晒干变成萝卜丝干,不光是做馅好吃,平时炒三层肉啊、泡菜汤啊,味道都是极好的,而且还消积食。”
叶秋桐也顺嘴介绍道,知道王娟城里人没见过这种馅。
“哎,我还带了一袋的萝卜干丝呢,你们这么喜欢吃,明天我就做个萝卜丝炒三层肉,让你们解解馋。”
钱秀花一说到给儿女做好吃的,就精神头十足,一脸跃跃欲试。
王娟听着他们兴致勃勃地说着萝卜丝,一时间不禁有些茫然,觉得这个话题她插不上嘴,而他们也没有马上中止话题的意思,因为叶秋桐又从这个话题引发到晒地瓜干的事,而叶秋生总是去偷吃晒的地瓜干的糗事又被挖出来了。
王娟一时间觉得挺无趣的,她想起自家的饭桌上,父母兄弟谈的都是哪家姑娘找了个华侨嫁的,到外国后每个月往家里寄钱,家里的生活一下子就富裕起来;或者是谁家的叔叔又升官了,这下可好了,那家人又有靠山了,之前可是落魄了好一阵;谁家的孩子走后门进少年宫学钢琴了,不过买钢琴的钱让家里人发愁……
可是他们,眼前这群她将要生活在一起一辈子的亲人们,他们谈的什么萝卜丝啊地瓜干啊,她一点也搭不上话。说实在的,也不想谈话,感觉这些话题如此索然无味。
王娟看着叶秋生一家笑得眉眼舒展的模样,好象是劫后余生的难民在回忆往昔的凶险一般,不由觉得,自已似乎挺孤独的,和他们怎么都谈不到一块去。
“娟儿,快吃,你怎么不吃?是不是妈做的菜不合你的胃口?”
这时钱秀花发现王娟只顾扒着米饭,却不动菜,不由紧张地问。
“哦,不是,我是听你们讲话入迷了,都忘了要吃菜了。”王娟干笑着道。
“王娟,不必客气,现在已经是一家人了,我妈做菜,就是农村人的习惯,农村都是干体力活的,流汗多,所以都习惯做得比较咸,如果你觉得太咸,让我妈以后少放点盐。”
叶秋桐接嘴道。
“哟,秋桐说的是,我炒菜是习惯盐多放点。其实吧,这也是不好的习惯,以后我会少放一些盐。”
钱秀花一听,也恍然大悟。
自已这个儿媳妇可是城里的姑娘,人家从小就吃得是城里的伙食,肯定比自家吃得要好,她这做菜的手艺也就是家常罢了,哪里比得上城里人?
叶秋桐知道母亲对儿媳妇是极好的,前世哪怕对牟红那个恶声恶气的恶媳妇也是很疼爱,因为她曾经说过:人家把好不容易养大的闺女交到自家,就得好好对人家,要不然,人家父母亲怎么会放心?
这么朴素的话,让叶秋桐听起来都感动得想哭,如果天下每个婆婆都这么对儿媳妇就好了。也不会有那么多婆媳大战。
这一辈子母亲虽然没有说这句话,可是依她的心性,肯定也是想这么对王娟的。
王娟听了钱秀花和叶秋桐的话,便浅笑道:“还真是有点咸,不过我可以少吃点菜。没事。”
“哎,那可不行,不吃菜哪有营养?我再去炒个菜,少放点盐的给你吃。”
钱秀花说着,就真地起身往厨房里去。
王娟脸“唰”地红了,四下看了看,见大家都一脸神色正常,似乎没有人责怪她的嫌弃,她才讷讷地道:
“妈怎么这么较真?”
“不是较真,妈是疼你。”叶秋桐不动声色地道。
“那是,比我妈还疼。”王娟笑着说了句实话。
她在家里,如果嫌弃菜不好吃,她妈才懒得理她呢。她不吃,还有两个天天饿得如狼似虎的弟弟,还怕没人吃啊?
王娟突然发现,自已好象成了叶家人的中心,大家都有围着她转的意思,这不禁让她隐隐自豪。
她明白,这是她城里人身份在叶秋生家赢得的尊重。钱秀花千依百顺的态度,让王娟又想到了叶秋桐手里拿着的万生地产的股份……
正文 第七百一十三章谈崩了
吃完饭,叶秋桐也不急着马上回家,反正家里只有她一个人,至于演讲稿,她也准备得差不多了,现在就差出席年会的礼服了。
但是叶秋桐对于礼服这件事,心里也基本有了底,因为她前世关注过国内一些毯星的八卦,多少也知道走红毯时的规矩,相关的礼仪细节也一一思考过,以免在国外闹出笑话。
到美国参加《纽约金融界》年会后,可谓万事俱备,只欠时间到了。
叶秋桐趁着还记得,便把自已要去美国参加年会的事告诉了家人。
一听姐姐下个月会出国,叶秋生就有点着急了,他道:“不会不能来参加我的婚礼了吧?”
“傻瓜,怎么可能不参加?我就算不去那个年会,也不会不参加你的婚礼的。我算了下时间,正好能赶上。年会完,回来正好赶上你的婚礼。”
叶秋桐计算了下时间,是比较赶,但还能赶上。而且她说的是真的,即便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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