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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玩转八零年代-第1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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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七十九章你是我爸爸

    “哟,你真是个乖孩子,你怎么光吃素面啊?不喜欢吃肉吗?小孩子要多吃点肉,才能长个子啊!”

    莫名地,迟生对这个孩子上心了。

    “叔叔,我也喜欢吃肉,可是我妈吃药要很多钱,我们没有钱买肉,要加肉的面很贵,我吃不起。不过没事,我还有面吃呢,已经很幸福了,我妈告诉我,许多非洲的小朋友连面都没得吃!整天饿着肚子。”

    小男孩乖巧地道,说话的时候,还扒了几口面条,长睫毛扑闪扑闪地,特别惹人怜爱。

    这孩子太懂事了,懂事得让人心疼。

    这时,正好迟生的牛肉面端来了,他拨拉了几下,把牛肉面里的所有牛肉都挑到了小男孩的碗里。

    小男孩不明白了,眨巴眨巴乌溜溜的大眼睛,天真无邪地道:

    “为什么把牛肉都拨到我碗里?”

    “给你吃啊!叔叔的个子已经长定型了,吃再多也是浪费,你呢还有机会长高,嘿嘿,所以要多吃肉!”

    迟生找了一个笨拙的理由。

    然而孩子到底是孩子,小男孩立马就相信了,可能主要是敌不过牛肉的诱惑,于是不客气地吃了起来,他吃得很满足,微咪着眼,腮帮子被牛肉填得满满的,随着咀嚼一鼓一鼓的,象吃贪吃的小松鼠,可爱极了。

    迟生看得挪不开眼睛,不由地想到,如果他和秋桐有了孩子,大抵也是象这个孩子那么可爱。

    “我妈说,等我爸爸回来,就会给我买肉吃。我想你一定就是我爸爸吧?要不然,为什么给我肉吃?那以后,我就叫你爸爸吧?”

    小男孩把碗里的肉吃完,突然抬头对迟生道。

    迟生正盯着他看个没够,突然被他抬眸一下子逮住他的眼神,不由地吓了一跳,呃,真是的,没来由一阵心虚,但是再听到小男孩的话,迟生不由笑了。

    童言稚语,真是可爱。

    “哎,爸爸可不能乱叫的,难道每一个给你肉吃的人都叫爸爸吗?你叫我叔叔就对了。”

    迟生笑咪咪地道。

    小孩子不懂事,他也不会怪他。

    不然,突然冒出一个这么大的孩子叫自已爸爸,得,如果让老婆听到了,母老虎的醋瓶倒了可是滔天的酸意,足以把他腌没。

    “你是第一个给我肉吃的人,所以你一定是我爸爸!”

    没想到,小男孩用坚定、雪亮、天真无邪的眼神盯着迟生道。

    迟生无语了,他想着小孩子天真不懂事,自已也不好和他计较,便温和地一笑,拍了拍那小家伙的脑袋道:

    “你吃饱了吗?吃饱了叔叔送你回家。”

    “我吃饱了。我等你。”

    小男孩把素面条也吃了,还依依不舍地用舌头在碗里舔了一圈,把上面的油腥都舔掉,好象平时没怎么吃饱的样子。

    迟生一阵心塞,自然更不会生他叫“爸爸”的气,只是把自已的面条又拨了三分一给他道:

    “要是不饱就接着吃。”

    他不敢一下子给小孩吃太多,怕把他撑着了。

    那孩子眼睛一亮,甜甜地笑了:

    “爸爸,你对我真好!”

    迟生一阵无语,正不知道怎么回答,正好来收钱的店老板听到了,嘿嘿一笑道:

    “原来这娃是你儿子啊?来我店里吃了好多天早餐了。我看他一个人来,就问他怎么家长都没跟来,他说要边吃边等他爸爸。原来你就是他爸爸啊?哎,虽然是早上,可这个点钟天还黑着,别让孩子一个人出来吃东西,不安全。

    前段时间不是有个女的被人劫持走吗?出动了部队和公安,好不容易才找到。

    你儿子这么小,人家要是想拐他,分分钟的事情,你这个做家长的,可得提着点心。”

    店主一番话情真意切,让迟生一阵惭愧,好似真的负了儿子一般,不过回过神来,他一阵结巴地解释:

    “他不是我儿子……”

    “爸爸,咱们走吧!你不是要和我回家吗?”

    小男孩这时上前伸出手,一把牵住迟生的手,小手软软的,脸上的表情充满了某种渴望,迟生觉得那是对父爱的渴望,这孩子从言语和行为分析判断,应该是单亲家庭的孩子。

    迟生不由地想到了自已,虽然他有弟弟妹妹,但和小男孩一样,由于父亲死得早,没有父亲以后,靠母亲一个人拉扯他们长大……

    一时间,迟生对小男孩有了一种莫名的同情之感,便没有多说什么,笑着道:

    “走吧!”

    “太好了,爸爸送我回家喽!”

    小男孩开心地叫道,店主听在耳里,见他这么开心,也就不忍再责备这个粗心的父亲。

    “你家在哪里?”

    走出牛肉面店,迟生有点哭笑不得,明显那店主已经把他认作是小男孩的父亲了,可是他还不知道“自已的家”在哪里。

    “哦,爸爸跟着我走吧,你离开太久,都不记得路啦!”

    小男孩一脸检举地道。

    “呵呵,臭小子,别叫我爸爸,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叫迟田!”小男孩毫不犹豫地道。

    呃,竟然姓迟?

    迟姓不是大姓,小男孩竟然姓迟?迟生觉得真是好巧,莫非是他们村里谁的娃?要不然,他怎么会觉得小男孩有点面熟?似曾相识?于是迟生不假思索地问道:

    “你爸是谁啊?哪里人?”

    “我爸啊,叫迟生,是清河县后山村人。”

    小男孩似乎记得很牢,张口就来。

    “啊?什么?你再说一次?”

    迟生惊呆了。

    我去,后山村就他一个迟生吧?可是他哪有这么大的儿子啊?

    “我爸叫迟生,是清河县后山村人。对了,我爸不就是你吗?你怎么不记得了?爸爸,难道你不要我和妈妈了?”

    小男孩水汪汪的眼睛泫然欲滴,看着迟生,好象要哭出来了,特别可怜的样子。

    可是迟生哪里顾得上安慰他了,他只觉得后背头皮一阵发麻,事情不对劲。

    他警惕地四下里扫了一眼,然后一把抱起小男孩,躲到路边楼房的暗影里,四下寂静无人,可是迟生听到了自已胸口“碰碰”的心跳声,跳得如此剧烈,好象要从胸口跳出来一样。

    “说,谁让你来的?”

    迟生用审讯的口吻,对着小男孩道。

正文 第四百八十章找妈妈

    迟生觉得自已的语气已经够凶狠了,不管是在战场上,还是在他执行秘密任务的过程中,被抓的“舌头”经过他的审讯,无不吐露实情,但是他也没有注意到,面对怀里软糥的一团,他语气里其实还带着迟疑和商量的余地。

    迟田出乎意料地一点也不害怕,他眨巴着大眼睛,好象这是在玩一个好玩的游戏似的,笑咪咪地道:

    “自然是妈妈派我来的,我知道你就是迟生,我的爸爸,刚才逗你玩呢!”

    逗我玩?

    迟生一脑门黑线,你个屁点大的小孩子逗我玩?

    “很好玩吗?”

    迟生气虎虎地道。

    “好玩,咯咯咯!”

    迟田好象被迟生的话挠到了痒处,还乐呵呵地笑了起来,那神情仿佛迟生把他“捏”在怀里,是要给他挠痒痒似的。

    迟生一脑门子汗,面对这么小的粉嫩娃娃,这个战斗英雄有一种无从下手的感觉。

    打他?捏他?点他的穴位?

    他敢吗?

    这孩子太可爱了,他根本下不了手。

    就算是敌人的孩子,到底也是屁点大的孩子啊,怎么能忍心虐待呢?

    他纵然平时有一千种让敌人开口的审讯技巧,但是面对一个孩子,没一招能用得上的。没办法,迟生只好了最让人不齿的“吓唬小孩”的办法。

    “你再不说实话,把你送到派出去了!”

    话一出口,迟生觉得自已太粗鲁了,面对小孩纯真无邪的双眼,有点无自地容的感觉,神情不由地有些闪躲。

    “咯咯,爸爸你真好玩,为什么要送我去派出所?爸爸你失忆了吗?不记得我了吗?妈妈说,如果你不记得我了,就和我回家看她,看到她,你就什么都想起来了。”

    迟田的话,让迟生头皮一凛,但是同时也突然意识到,这件诡异的事,突破口并不在于迟田,他似乎什么都不知道,这件事的突破口在于他的“妈妈”。

    这个神秘的妈妈对他的一举一动似乎都了如指掌,而他完全落于下风,与其在这“严刑拷打”一个不懂事的毛孩子,不如直接会会那个神秘的女人。

    于是,迟生拿定了主意,对迟田道:

    “走吧,你带我去见你妈。”

    “好,太好了,爸爸要去见妈妈了,是不是象妈妈说的童话故事一样,从此以后咱们一家人就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迟田天真地问,脸上充满着希冀看着迟生。

    这都是什么童话啊?黑童话吧?

    迟生无语,把迟田放下来,握着他软软的小手,道:

    “你带路吧!”

    迟田没有得到答复,并不死心,一路上又问了好几次,迟生一头汗,不知道如何回答。

    苍天啊,大地啊,谁能告诉他,他到底什么时候有了儿子?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并且还是一个话唠儿子?

    借着路边的路灯,仔细看迟田的眉眼,迟生突然发现,自已为什么乍看到迟田会有熟悉的感觉了,原来,迟田长得,竟然象自已。

    迟生看明白以后,吓得差点没跳起来,不会吧?自已并未处处留情,怎么可能会有一个儿子突然出现?

    迟生似乎已经能听到老婆小皮鞭的哨响起在头上响起了……

    “爸爸,你怎么了?脸色突然变得白白的?是不是不舒服了?还是走得太累了?要不要休息一下?”

    迟田喋喋不休不说,还十分懂得察颜观色,懂得体贴人。

    迟生有点哭笑不得,他个大人,还会被小屁孩吓住了?不,还会被一个女人吓住了?

    “不累,快走吧!”

    迟生催促道。

    “到了,爸爸,前面就是咱们的家。看来,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妈妈说我去打过仗,受过伤,所以会不记得很多事情。不要紧,只要咱们生活在一起,爸爸慢慢地什么都会想起来。爸爸是战斗英雄,一定能克服困难的。”

    迟田握着小拳头,一脸认真为迟生加油的样子。

    好无语啊!

    如果这孩子真是他儿子,还真是懂事,可爱!

    迟生不禁抚摸了一下迟田毛茸茸的脑袋,虽然他言语里透着古怪,不能否认古灵精怪的迟田挺招人喜爱的。

    “呃,这个,我虽然打过仗,但是并没有受伤,我连你妈妈是谁都不知道,所以她的记忆是错的。”

    迟生无奈地解释。

    “妈妈长得可漂亮了,我觉得她说的是对的,不会错。肯定是爸爸你受伤了,不然早就一眼认出我了。”

    迟田一听迟生的话,一脸受伤的表情,包子脸上也气鼓鼓的,反倒让迟生有点忍俊不禁了。

    好吧,看到对方的母亲就知道事情的始末了,迟生心想,还是好好和对方母亲沟通一下,这孩子满脑子的想法也不知道哪来的,和一个小屁孩说不清楚。

    一大一小的身影被凌晨的路灯拍在地上,不时伸伸缩缩,但是那个小小的影子一直跟在大影子身边,越靠越紧。

    迟田小短腿跟不上迟生的大长腿,不一会儿有就有点气喘,迟生听到了,贴心地放慢了脚步。

    迟生左顾右盼,发现这里距离自已住的地方不过隔了一条巷子,但由于是后面才凑合建起来的缘故吧,这一片显得比自已住的整片老宅区要脏乱多了。

    地上污水横流,电线象蜘蛛网一样爬在天上,一片城中村的景象。

    “前面那房子就是吗?”

    迟生指着迟田说的方向,那里有一套小小的院子,是自建房,大约两层楼,一般只有本地居民才会自建房,难道迟田的妈妈是向阳本地人?

    “是啊,我们租在那里,只有一间房,条件可差了,也没有卫生间,可是妈妈说,等爸爸回来了,一切就好了,我能住上大房子,还会有很多玩具,还能和爸爸去公园玩……”

    好吧,美好天真的小孩子想法,迟生看他一脸幸福的幻想,不忍心戳破他想象的泡泡,只好默默地听着他唠叨,然后,终于走到了那套房子前面。

    “叩叩”,迟生敲响楼下一间房门:“有人吗?”

    里面响起了脚步声,不一会儿,门应声而开了,里面露出了一张让迟生大吃一惊的脸……

正文 第四百八十一章和未来世界首富在一起

    美国。纽约。赵文豪的豪华别墅里灯火通明。

    叶秋桐配合地参加舅舅们特意为她举办的舞会,这也是她在赵氏的社交圈里第一次露面。

    衣香鬓影,群雄逐鹿。

    令叶秋桐眼花缭乱的是到场捧场的好莱坞影视巨星,凭《克莱默夫妇》一举成名的梅丽尔斯特里普、史泰龙、肖恩康纳利,关键是这些老牌明星现在可都是小鲜肉啊,个个光彩照人,或美丽高冷,或英俊迷人……

    除了这些大牌的电影明星来凑热闹,还有一些商场上的大人物,但是这些大人物一般不显于世,待赵文豪亲自陪同一一介绍后,叶秋桐才明白,在这幢宅子里的这些隐形的富豪已经能决定世界经济的走势了。把他们单挑出来一个,走到哪里都是影响一方的诸侯人物;

    至于其它为了挑动现场气氛请来的文体音美等时尚圈、艺术圈的各界人士更是数不胜数……

    叶秋桐也是个小女人,自然也会对这种场合目眩神迷。

    事实上,不光是叶秋桐,即便在场参加舞会的人士,还没有一个不会为这样高规格社交场合着迷的,每个人都能在这里找到想要的社交对象,拓展自已的社交领域,为自已的事业和商业版图的发展,谋求更好的起点。

    叶秋桐通过这样的社交场合,深刻地认识到赵氏家族在国外上流社会的地位。

    表哥赵墨菲牵手过来一个年轻漂亮的舞伴介绍给叶秋桐。叶秋桐见对方举手投足间,不经意流露出来的都是娴雅高贵,正琢磨着这个人有点脸熟,应该是在什么杂志上看过她的报道,便听墨菲介绍说这是英国的安妮公主,是他大学的同学,好朋友。

    叶秋桐一口香槟含在嘴里,差点没喷出来。

    好吧,活久见,活了两辈子,第一次看到一位真正的公主。不是活在《安徒生童话》书里,而是真真切切、鲜活地站在自已面前。

    叶秋桐承认自已的确是土气了,她差点脱口问安妮公主,隔着十几层褥子,是不是真能感觉到豌豆咯得慌?

    还好,安妮公主身边站的是表哥墨菲,叶秋桐冷静下来,礼貌地向安妮公主微笑致意,还聊了几下诸如天气不错哈哈哈这样的话题,再加上表哥不时插科打诨,气氛还不至于冷场。

    呃,是错觉吗?叶秋桐突然发现安妮公主似乎对表哥墨菲有意,眼波总是若有若无地在墨菲身上打转。

    好吧,墨菲赵先生在叶秋桐眼里,还真是一个憨豆先生一般的存在,没想到高贵的安妮公主会对他有兴趣?

    叶秋桐看着墨菲携安妮公主离去,公主越粘他越紧的背影,不由一阵傻笑,看来,爱情这玩意一旦发生,只要自已顺眼的就是最好的。

    这时,舞池里音乐响起,她也无意去凑热闹,虽然可以和很多大牌明星共舞,但是叶秋桐一想起远在国内的迟生,就自行收敛了。

    她可不能做让迟生酸溜溜的事情……

    迟生爱她,视她若珍宝,她自然不能负他,也不可能负他。

    叶秋桐慢慢发现,前世今生两辈子,她在冥冥中都和迟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但是前世也不知道怎么的,就差了一点劲,让她始终与迟生错过。

    思前想后,叶秋桐发觉,自已和前世唯一有变的就是性格了。

    这一世,她更加冷静成熟,懂得顺着爱意的指引前行。经过上一辈子的低谷生活,她终于学会了品鉴优劣。不会再捂着劣股当成珍宝。

    所谓性格决定命运就是如此!

    叶秋桐手里的香槟喝完了,便往边上走去,准备再倒些酒。这种香槟酒只有低微的度数,就算喝一瓶也没事,叶秋桐喜欢手里拿着东西的感觉。因为如果遇到有人搭讪,和对方没话聊,她就可以喝点香槟掩饰一下尴尬。

    放香槟的桌子在边上的树下,叶秋桐倒了酒,身边走来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他脸上标志性的雀斑,一头有点凌乱的金发,架着一幅大大的近视眼镜,随手拿起叶秋桐放下的香槟酒瓶,为自已倒酒。

    “你好,比尔先生!”

    叶秋桐一看眼前此人,先是楞了一下,然后脑子里那些这个男人中年后的形象迅速和他这时年轻的形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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