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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先下手为强-第1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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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青看看身后排队等着领证的人还那么多,想想,觉得算了。

    她不算完美主义者,墨点就墨点吧,又不影响法律功效。

    况且,上辈子她和陈曦的结婚证上,也同样有这么一个墨点,当时他俩也是急着领证后还得回去上班,也就没要求人家重新打印。

    这上辈子能忍得,自然这辈子也能忍得。

    婚礼那天,省城本地的罗小媛和姚秀美自然是不必说的。

    而613那帮,除了人还在北极圈的老五吴非,这老大、老四王蓉、小六携老公简成舟以及一对双胞胎儿子都有来,热烘烘的一桌人!

    而怀姜的同学,宋瑶因为远在云贵高原,没能出席,只提前打来了红包和一对少数民族的木雕,寓意百年和好;几个陈曦中学时代玩的要好的同学也有来,就是见了于青,都有点不尴不尬的,不过互相打着哈哈也就过去了。

    除此之外大都是于青和陈曦双方单位的同事领导,以及双方的亲戚,总之人不少,很是热闹。

    其间有人送来一个偌大的鲜花花篮,里面的纸片极简短的一行字:于青,祝心想事成。

    只看那俊秀熟悉的字迹于青也认的出是出自许友松的手笔——自从那天她从医院离开后,就没再跟他有任何联系,只听说人在医院又躺了大半个月才出院,至于“伤”他的那个女疯子,许家表示既然是个疯子,追究也是无益,也就这么算了。

    而跟京城董家的联姻,许是因为还牵扯到多方利益,也并没有就此罢了。

    至于往后怎样,于青就不知道了。

    婚礼进行的很顺利,这中国式婚礼嘛,自然还是以喜庆热闹的气氛为主,就是司仪要求新人双方宣誓的时候,头披白沙于青还忍不住的回头望向大厅大门处——

    她前后两辈子看过的小言文八点档肥皂剧以及各种形形色色的电影里,这婚礼上抢亲的,始终都是百用不厌的一大看点:观众乐此不疲,也绝不嫌弃俗套。

    虽然于青每每看到这种每逢婚礼上就有有情人跳出来拽跑新娘或者新郎的桥段,总会忍不住心存疑惑:话说按照国内国情来说,一般都是领证后才办婚礼的,你这跑出来把人给拽跑了,可这人家从身份上也已经是人家法定的妻子丈夫啊。

    不过电视上永远都是这么演的,所以她也就不难为自个,不钻牛角尖了。

    《大话西游》里的紫霞,在临死前曾说:我的梦中情人,他是一位盖世英雄,我知道有一天,他会穿着金甲圣衣、踏着五彩祥云来娶我……

    而此时于青回头遥望婚礼大厅大门处,只见那里堆着花篮气球,吊着喜庆串花红纸——她常常想着:也许我的小池没有死,他只是受伤了,一时好不了,为了不拖累我,这才假死给我看,让我能好好生活。

    而必要的时刻,他就会果断蹦出来,例如就像这千千万万的抢婚恶俗桥段里,他会在我与别人的婚礼上,就像紫霞心目中那位盖世英雄一样,勇敢的出现,把我劫走!!!

    但生活到底不是演电影,于青到底还是没等来她的盖世英雄。

    她宣誓、敬酒、切蛋糕、改口叫爸妈,拿红包,一切都进行的有条不紊。

    从今天开始,不管是从法律上还是世俗中,她又是陈曦的妻子了。

    新婚之夜,于青一身疲惫的躺在床上,心想:这算不算实现了她这辈子刚来时的愿望?

    重新找到陈曦,和他相爱,和他再度喜结连理。

    而现在,她是不是已经算实现了理想?

    心想事成了?

正文 第456章回来

    于青一觉醒来后,发觉一切都有点不大对头。

    屋子里的陈设变了,其实不光陈设变了,连屋子也变了。

    但一切又不是陌生的,因为和她上辈子与陈曦的小窝一模一样!

    壁纸是一样的,头顶的松下吸顶灯也是一样的,紫色窗帘也是一样的,就连床头柜上他们小两口结婚两周年去大连旅游的合影,都是一模一样的!

    她抓着被子还对着天花板发懵的时候,有人走进来:“老婆,我那件白衬衣呢?就那个有条纹的那个。”

    于青翻身从床上坐起,一脸懵逼的瞧着对方。

    对方是陈曦无疑,不过还是略微有点变化,例如昨天婚礼上还是瘦瘦的脸,这一夜功夫就圆润了不少,腰腹也粗了一圈,年纪好像也长了些……

    “干嘛呢,还梦游呢?”

    陈曦走到她跟前,张手在她眼前挥了挥,“行啦,快起来吧,帮我找找衬衣,顺便把我那条西裤也熨一下,今晚上我有个同学聚会,昨个不就跟你说过了?晚上不回来吃饭。你要是不想一个人做饭,去我妈家吃也是一样。”

    “哦……”

    于青掀被下床,经过梳妆台的时候不经意往镜子里里瞟了一眼——

    一?

    自己什么时候烫的头发?

    她在镜子面前停下来,好生打量了一番自己:话说她也不是昨天的自己了,本来及肩的直发变成了稍短的卷发,眼底生出了淡淡的纹路,人也胖了些,除了眼神惊愕,镜子里怎么看都是一个有点慵懒的少妇形象。

    不过这形象她也是不陌生的,这是上辈子的她自己——32岁的自己。

    床头柜上还放着手机,于青走过去摸起来,上边微信朋友圈和微博都是自己上辈子的用户名,朋友圈的点赞和评论也都是她“重生”前那晚临睡前留下的。

    她放下手机,走去窗前拉开了窗帘——也没错,这不是昨天省城她和陈曦租的婚房,这是在怀姜,上辈子她和陈曦小两口贷款买的房子,小区里有一条河,正从她家楼前蜿蜒流过,甚至连河边那两颗歪脖子的柳树都如出一辙。

    怎么会不如出一辙呢?

    于青摸着窗口坐下来,咬着手背——她这分明是回来了啊,回到了她的“上辈子”。

    而所谓自己那一场“重生”,只是一夜长梦吗?

    没有小池,没有班长,没有秦乐正,也没有死亡,没有离别,没有撕心裂肺,没有天命不可违——而这一切,都只是南柯一梦?

    陈曦又从外面朝卧室探进脑袋进来,神色明显有点不耐烦了:“老婆,你干嘛呢?还得赶着上班呢,去晚了领导脸上要不好看的。”

    “哦。”

    于青蹦起来,轻车熟路的走去家里的衣帽间,轻车熟路的取了他要的那件带条纹的白衬衣,轻车熟路的把衬衣和西裤都放去了蒸汽式挂烫机上,轻车熟路的打开电源,轻车熟路的熨烫起来。

    衣服熨烫好,因为蒸汽的缘故,还有点湿,陈曦已经迫不及待的穿戴起来了,边穿边嘱咐她:“今个晚上是有个在美国的同学回来,据说是回国来准备结婚的。我和他们以前交情一般,本来不想去。不过以前都是在大院住过,怎么也算的上是个街坊,这人家都叫了,不去也不大好意思。他们那群人最爱闹了,要是回来的晚,你就先睡,不用等我,我带钥匙了。”

    于青点点头,没说话,只帮他把扎进裤子里面的衬衣给褶子捋捋好。

    陈曦低头亲了下她脑门,又道,“早饭我就不吃了,你去你们单位食堂吃吧,车你也开着吧。晚上有酒场,我直接打的过去。”

    于青持续点头,其实听的半只耳朵进半只耳朵出,陈曦急着上班,倒也不以为意,匆匆穿戴好,就出门去了。

    他人走后,于青又在沙发上坐了半响,也知道自己也得上班,却是怎么也挪动不了腿,脑子里糊糊涂涂的——她心里明白自己是真的回来了,不是一时还是没法从懵逼状态中走出来。

    最后她决定给自己放一天假,不去上班了。

    手机里存的同事的号码,脑子里也备清楚,记忆点一点障碍都木有,好像真的只是过了一个晚上而已,而不是她“消失”了十二年。

    于青给同事打了电话请假,她一个办公室的小朱笑嘻嘻的:“青姐,今天领导们都出差,不来就不来呗,反正有我值班,到时候有事给你打电话。”

    于青放下电话,在屋里没头苍蝇样的转了一圈,觉得实在无所事事,于是只好又上床去睡觉——床头上挂着她和陈曦的大幅结婚照,照片里的她笑的很甜,怎么看都是个一身幸福满身的甜姐儿,而陈曦也一如既往的温和俊美,所谓佳偶天成,正如照片所示。

    于青默立床前,望着照片,觉得老天爷跟自己开了一个很不友好的玩笑。

    本来自己的生活还是挺美满的,可是他让自己重生了——于是从15岁从头再来。

    一开始,她也以为自己会像N多重生界的先辈们那样:金手指无边无际,虐渣男打极品赚大钱,一路和爱人携手奔向康庄大道。

    奈何老天爷偏不按常理出牌,或者说她就是个捡来的,明明也努力了,也曾感觉圆满了,却是世事无常,总要把她卷去车底,再踩上几脚——可就在她投降了,认命了之后,他又一手指把她给拎回来了!

    不过,你拎就拎回来吧,都不顺便消除个记忆啥的吗?

    本来我就是一个工作普通婚姻如常的小地方的小女人,又成不了啥气候,老天爷啊,你这么对一个弱女子,好意思嘛?

    啊?好意思嘛?!

    于青果断朝天比划了比划中指:老天爷,我诅咒你!

    然后,她就爬上床,钻进被子闭上眼睛睡大觉了。

    这一觉睡到日落西沉,于青醒过来了的时候,屋里暗成一片——她摸了手机看了眼时间,都傍晚6点多了。

    陈曦早上走的时候说过,晚上有同学聚会,不回家吃饭。

    她自己也不觉得饿,奈何睡不着了,于是爬起来,烧了壶热水,随便泡了点牛奶麦片,打开电视——其实看不进去,就是完全听个动静,好让家里感觉不这么孤独安静。

    慢慢的,于青靠在沙发上,抱着抱枕又睡着了。

    再次叫醒她的是手机铃声——

    懵懵懂懂的摸过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来电号码是陈曦的,她声音囔囔的,一副没睡醒的模样:“喂?”

    对方略停顿了一下,似乎在酝酿着什么,然后就是极轻的一声笑:“实在对不住,请问是弟妹吗?”

    于青登时浑身一个激灵!

    抱着抱枕从沙发一下坐起了身——!

    这声音……这声音委实是太耳熟了!

    她捧着手机,心口砰砰砰直跳个不住,颤巍巍张口:“班长??”

正文 第457章曾失去的,曾找到的

    电话那头貌似微微一楞,很快就笑了:“看来陈曦宣传的挺到位啊,连弟妹都知道我是他们当年的班长。”

    于青捧着手机没吭声——没错,她听的出来:这是许友松的声音。

    这人说话音调里总爱带三分笑意,即便不用看脸光听声响,就能叫人心头顿生好感。

    那边继续道:“那个……不好意思啊,弟妹,陈曦喝多了,我们想把他送回去,奈何他醉的太厉害,死活问不出家住哪里。所以——”

    “陈曦喝多了?”

    “嗯,可能是老同学好久不见高兴了吧,喝的有点猛了,弟妹你千万别生气,都怪我们,以为这么多年,他酒量长了呢,就没了轻重,怪我们怪我们。话说弟妹你们家是住哪个小区?还麻烦弟妹待会到楼下站一下,让我们认个门,我们很快就把他送回去。”

    于青握紧了手机,已经起身去穿衣服穿鞋了:“你们在哪个酒店?”

    “晋福大酒店。”

    “晋福离我家不远,不用你们送,我这就开车去接他。”

    “哎呀,都这么晚了,弟妹你一个女人家,不要再开车出来了,我们——”

    “没事,近。我很快就到。”

    于青穿好衣服鞋子,拿了车钥匙,对着镜子拢了两把头发,镜子里那个三十出头的女人,脸色在冷色的荧光灯下有点苍白,她本想涂点口红的,想了想,也就算了。

    晋福酒店的确离自家小区不远,开车也就不到10分钟的车程。

    于青把车一直开到酒店大门前,车灯照耀处,看得见酒店门口有几个人影晃动——她找好停车位,停好车,匆匆下车走向酒店大门,只瞧见前面有人朝她转过身来。

    她停住了脚步。

    她上次瞧见他,他还一脸苍白的躺在白色床单的病床上,轻吻她的手指,说:你怎么会是我的敌人,于青,你这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

    而现在,他白衬衣松松的挽着袖子,领口解开两粒扣子,长身玉立,也是三十出头更趋于成熟的年纪,一身的气度既潇洒自在,又有种贵不可言之感,只有嘴角那恒久不变的小梨涡,伴着熟稔的笑容跃然在脸上。

    他站在她面前,微笑,带着一种陌生的客气:“请问可是陈曦家的弟妹?”

    于青现吞了好几口的口水,才能镇定的点点头。

    对方旋即就笑开了,永久的亲和力十足:“实在不好意思,还得让弟妹跑这么一趟。不过陈曦……真的有点醉了,想来是好多老友多年不见太高兴了,等明天他醒酒了,弟妹可要高抬贵手,千万别骂他。”

    于青说不出话来,只能持续的机械点头,喉头哽过一波,才能问:“陈曦现在在哪?”

    “在一楼找了个房间让他先休息了一下,弟妹请跟我来。”

    他说着侧身在前方引路,边跟她聊天,“忘了自我介绍了,我是许友松,也是陈曦他们当年的班长,刚才弟妹在电话里张口就叫我‘班长’,可真是叫人受宠若惊的很。”

    于青微低着头,跟着他的脚步亦步亦趋,小声:“你好。”

    “还不知道弟妹怎么称呼?”

    “我叫于青。”

    他整个人好像顿了顿,微笑和表情都是,有点楞的瞧过她一眼,不过很快就不着痕迹的笑开了:“奇怪,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弟妹的名字有些耳熟。”

    于青扯了扯嘴角:“估计太大众化了吧,太多人叫。”

    他思索着摇头:“也不是……”

    不过,他很快就不在这上面牵扯精力了,因为房间到了,他推开房门——于青走进去,果不其然瞧见陈曦正满脸通红的躺在一张长条皮沙发上,有人正守着他,瞧见有人进来,站起身。

    这人身量不矮,身形有些粗壮,一双过于浓黑的眉毛在脸上很是引人注目,瞧着很不好惹——不过于青亦认得他:是雷彦。

    许友松跟雷彦介绍于青:“这是陈曦的爱人。”

    雷彦忙伸手过来:“原来是嫂子,头一回见头一回见!当初你们结婚的时候我本来要去的,不过手头有个案子给压住了,就没去成,还遗憾了好久呢。”

    又闪身指着沙发上躺着的陈曦道,口气有点冤枉,“其实真没喝多少!没想到醉成这样,嫂子千万别见怪啊,他估计是——”

    话没说完,于青敏锐的感觉到许友松瞥了一眼雷彦,雷彦果然摸着后脑勺打开了哈哈,“估计是老同学好多年没见,太高兴了!太高兴了!嫂子别生气哈!”

    于青摇摇头,探身过去,轻声唤了两声:“陈曦,陈曦?”

    陈曦满面酡红,浑身酒气,身上的衬衣被揉的皱皱巴巴的,听到于青唤他,皱着眉头动了下身子,但眼睛死活睁不开的样子,嘴里含混了两句,不知道说的什么。

    的确醉的很彻底。

    于青起身:“麻烦二位,我去把车开到门前来,你们帮忙把他抬进去好不好?”

    雷彦第一时间点头:“好好好,那啥,我也开着车呢,就跟在嫂子后边,待会到家了,负责把他背上楼去!”

    于青瞧他那模样,肯定也是喝了酒的,本欲拒绝,不过想想待会真到了家,陈曦醉成这模样,她自己也弄不了,所以也只能点点头。

    她起身准备去开车,许友松跟在身后:“停车场挺黑的,我和弟妹一起吧。”

    刚待张口说不用,房间的门一下在面前被推开了,有高大的身形露出来:“陈曦怎么样了?还叫不醒?”

    纵然现在不是夏天,亦还没到冬天,但于青觉得,就像有声声天雷就劈在她的头顶之上——好像她是那500年需历劫一遭的妖兽,历劫的天雷追着她撵着她,无处遁逃,疲于奔命,然后一头扎进命定之人的怀里。

    她和他就这么措不及防的打了个照面——纵然在她梦里,他曾出现过千百次、千万次。

    但没有一次像现在这么活生生的,这么近的——近到呼吸几乎可闻,近到她能看到他浅蓝色衬衣领子里凸起的喉结,还有下巴上刮成青色的胡渣。

    对方很高,很高,肩膀宽阔,窄腰长腿,脸色亦有点酒后的泛红,鼻翼处那浅浅的白色疤痕都变红润了些许——一双浓眉压目,没啥表情,本来应该是瞧着十分不善的,不过一双眼角微微下垂的狗狗眼,目光中缠着一种微醺后的悠然,令整个人看上去和善了不少。

    虽然他是没有笑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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