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愚梦国度-第10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可余味已经在付钱了,她脑袋一道惊雷劈过。
  有些人即便穷了,他的少爷本质还是在。周沫说的时候口气是不满的,她没理解,这会她懂了,大哥!还价!送点狗粮!这只出了什么问题怎么退换。。。。。。
  最后她死皮赖脸地站在那处,同老板商量这一晚将狗寄在这里,明日来取,又要了一堆奇奇怪怪的东西。
  余味出门后又确认了一眼方才挑食的那只狗。说实话,五只白狗真的分辨不出谁是谁,万一老板换了他也不懂,可偏偏一回头,那只小白正隔着矮栅栏瞧着他,乌溜溜地眼睛,勾人心魄。
  那一瞬间,他名字都想好了。
  “那直接放到新房子里吗?”
  “房子要七月一号才入住,这会人家还没搬走,我先放古默那儿,跟他说好了。”
  计划是这么计划的,可次日早上余味哪有空去抱狗,周沫一件件小裙子试,地下室里没有放全身镜的空间,本来行李堆在角落已经碍手碍脚,于是余味成了她的镜子。
  “好看吗?”“好看。”
  “这件好看吗?”“好看。”
  “那这件呢?”余味心里想,这好像刚穿的,但嘴里还是说:“好看。”
  一条白裙子兜头扔了过来,“你个骗子,这裙子我穿了两遍!”昨晚还抱着她说以后会耐心对她,再也不吼她,结果24小时不到就来这么一出不专心。
  余味将衣服取下,放在鼻子下嗅了嗅,是香氛的味道,即便在这样的环境里,周沫还是能把自己的生活状态维持得得体从容。
  他抱住她,“那就这条。”
  他将裙子放在她手上,了然地说:“因为你穿了两遍,肯定是喜欢。”
  周沫捏着白纱织的连衣裙,气鼓鼓又暖洋洋。
  余味将周沫送上车,说自己要去学校一趟,果然周沫很听话地理解了,并且再次看不懂眼色地要求坐地铁。
  “沫沫,今天是你生日,我没有南瓜车,就一个出租车都不行吗?”
  等荧光蓝绝尘而去,他Q上敲了下胡倾城,两人一起将萨摩耶拎上了出租车。
  周沫开门时,脸上的笑意足够融化世界的冰川,甜的好像夏日冰淇淋,但是当看清余味怀里的小白时,表情冻住了。
  一时也忘了吞咽,她手扶在门把上,下意识地将门的缝隙拉小了点,视线里只剩下胡倾城的半张脸。
  余味一下便知胡倾城判断错误,周沫可能只是同卫校后面的狗投缘,但不是对所有的狗友好。
  半晌,周沫做好思想准备将门拉开,努力淡定地说:“这是什么?”
  拜托是买给古默的礼物,或者是送给胡燃的见面礼。
  “你的生日礼物!”胡倾城抢答道。
  周沫和余味对视5秒,空气中灰尘飘过都能感受到,单影从厨房偷吃完笋片,见门口拥了人,走近一瞧,目光正对上一只超级可爱的狗,圆滚滚地身子在余味的怀里安静着,眼睛溜溜地打量四周。
  “哇!太可爱了吧!”单影一声惊呼,吓到了狗,也吓到了周沫。
  小白跳到了地上滚了一圈,周沫下意识的撞进余味怀里,却扑了个空,他弯腰去看小白受伤没。
  周沫一半身子撞到了墙,一半撞到了胡倾城的肩。
  她不敢置信地看着余味的背,单影整个人都恨不得埋进萨摩的毛里,齐峰一直看着周沫的表情,没有惊喜地样子,“不喜欢?”
  余味听见也抬头看她,其实很怕她说不喜欢。
  “不。。。。。。不是。。。。。。”她知道如果不喜欢狗这样的萌生物,一定会被认为不够美好不够善良,所以咬牙,“喜欢,就是。。。。。。我们现在的住宿条件好像。。。。。。”
  “没事,我会安排。”
  古默做了菜出来也和狗狗玩了一会,一早得信要有只小狗来暂住,玩着玩着小白狗身边聚的人越来越多,主要是它还走不稳路,两步就跌了,甚是好笑,周沫揪着桌布看着黑压压一群男生围着狗狗。
  胡倾城拉拉她:“对不起啊,余味说你不喜欢狗,但我坚称你喜欢狗,可能也正中他下怀,所以。。。。。。”
  “我只是喜欢二黄!因为大黄对我喊,它帮我喊回去了!它对我有恩!可是!我从来没有摸过它啊!”
  周沫欲哭无泪,她就说正常情况下余味怎么会买狗,小时候的事情她不可能事无巨细都交待给室友,她也想维护一点美好善良的形象,所以没对此事解释过,这些好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又不是一条裙子,不喜欢退掉或者忍痛不穿放那处积灰。
  这是狗,是活物,是生命,要吃喝拉撒延续生命的,她怎么办,她。。。。。。不喜欢。
  濮金拿起手机对着小白一顿拍,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说起家乡的狗,赞叹还是城里的狗好看、贵气,走起路来还摇摇晃晃。
  古默问:“这狗叫什么啊?”
  “既然是给沫沫买的,应该沫沫取名字吧。”
  单影主动帮周沫想,“叫小白!蜡笔小新里的狗也叫小白,你不是喜欢动漫吗?”
  周沫微微一笑,没反驳,但心里悄悄说,蜡笔小新那是动画。
  齐峰看了眼周沫兴致不高的模样,“要不叫周扒皮,狗吃得多,之后得省吃俭用养它了。”
  周沫觉得很对,太可怕了,萨摩耶她见过成年的,放在地下室尾巴一扫,估计能撞翻一堆东西,看着是贵气,可是主人还住着地下室呢。
  余味到底在搞什么,她越想越气。
  大黑说:“姓余吧,叫余扒皮。”他觉得要跟一家之主姓,他比较传统,狗都得这样。
  余味摇头,名字他已经起好了。
  他抱着狗狗,对着周沫说:“名字我想好了。”买的时候就想好了。
  小白后脚站立,前脚被余味抓着,冲前方的美女招招手,黑瞳战战兢兢地盯着她,身后的男人对面前的美女叫出了它的大名加小名:“津津。”
  周沫眼睛转转,金金?发财的意思吗?
  好土啊,虽然不喜欢它,但是这名字和它的气质不是很相符。她能理解余味想赚钱,他们的生活可以改善,但是把这样的希望寄托在名字上,和旺财、来福也没有区别。
  余味看她没什么反应,身后倒是几个人咋呼开,“金金?”“妗妗?”“斤斤?”
  “三点水加个贝聿铭的聿。”他注视着周沫的反应。
  周沫的脑子里进行了两轮周转。
  第一轮,凑出这个字,津。
  津?
  第二轮,她看着余味的眼,里面似乎有点期待,他这么看着一定有含义,她开始绞尽脑汁。
  津?津?
  津津?
  远远地那个网吧里,空旷遥远的上帝视角下,一个小姑娘依偎在小男孩怀里,彼时他们拉手拥抱,却没一个说的出的像样的关系。
  ——“我叫余味,你叫周沫,我天生就吃你唾沫的。”
  她疑惑地眼神渐渐清明,幽幽抬起对上他揶揄的眼,娇嗔和羞涩蒙上氤氲的乌瞳。
  真是烦人。
  她再看向小狗,不,津津,好吧,顺眼多了。
  齐峰看着他们眉眼在空气中默契传情,垂着眼,手插在口袋里摸索着线头。
  还真是郎才女貌,穷又如何,以后是医生,只是现在不算富裕罢了。他又看了眼那只白狗狗,单影摇摇他的手,“咱买一只吧。”
  “没地儿养。”余味做过的事儿他并不想再做一遍。
  那天吃饭吃的特别愉快,周沫彻底学会了用勺开酒瓶,那天她超级卖力将一箱酒都开了,古默则在不停地上菜,他也很久没在北京感受过这么热闹的气氛了。
  单影喝多了站在椅子上几乎是用嗓子嚎着行酒令。
  周沫喝得半醉倚在余味怀里给她鼓掌欢呼,胡倾城一直在减肥,来北京可算是开了荤,前两天和周沫吃串还矫情地要求,素的素的。
  这会大家吵吵闹闹,再加上古默的手艺,拖人直坠入食欲的海洋,胡倾城在这样的氛围里也矫情不起来,没几口肉就缴了械,大快朵颐起来。
  单影手抖着插蜡烛时,余味拦住。
  周沫已经眼圈红了,可千万不能再唱什么生日歌了,这会她喝了酒估计眼泪蓄得多,唱个歌铁定要哭。刚刚她掏手机看到胡瑾周群李阿香站在院子里手捧蛋糕的照片,已经在他怀里将头拱了又拱,憋着没在现场哭出来。
  单影不解,拍开余味的手继续插,齐峰看见周沫红着兔子眼,咬着唇的模样,明白她应是在情绪里,于是拉开单影,将蛋糕向前推,“祝周沫二十一岁生日快乐!”
  他想第一个祝她。
  余味感激地冲他笑笑,招呼大家,“大家吃蛋糕吧,不唱歌了,不然小公主要哭了。”
  “哎哟,酸死我了。”
  “沫沫公主生日快乐!”
  “大美女生日快乐!”
  周沫死死咬着嘴巴,接过余味递过来的一小块蛋糕,受了他落在睫毛上的一个吻。
  在座的都酸死了,胡倾城眼疾手快地拍了下来。
  画面稍稍模糊,但周沫的侧脸和余味的唇融在一块,一道七彩阳光正好印在轮廓上。
  后来很多年,她都一直保留着这张照片,手机换了一次又一次,但是这张照片一直是她更换手机后导入的第一张照片。
  二十一,她没有爱情,但见证了爱情。
  酒过三巡,阳光落入屋内,清凉的空气由空调源源不断地送入,周沫又灌了几口黄汤,享受着这样的热闹和凉爽,什么小娇娇,其实这样的生活就很好。
  她将脸蛋埋在余味肩上,颧骨磕着锁骨,来回地蹭。
  津津则毛绒绒地靠着余味裸露的脚踝打盹。
  “猴哥,”她大白日便愉快地迷醉了,气氛太好,酒的苦涩也都回了甘,“这样的生活就很好啊。”
  不用大富大贵,不用万贯家财,不需争名夺利,就三五好友,一个恋人,家人康健,就是她要的了。
  余味手揉揉她的肩,“以后我们就像小时候一样,像在愚梦巷一样。”
  那日的阳光好的不像话,将回忆都镀了层滤镜。
  只是他们都没想到,这是周沫在北京过的最后一个快乐的生日。


第137章 Story083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你付不起房租
  就以骄傲的步伐去工作
  且记住 亲爱的 我时时看着你
  我们在一起是世上
  所能累积的最大的财富
  ——聂鲁达
  '胡倾城作话'
  由于读者情绪比较激动,我决定多写一点他们的细节
  其实很甜,他们很多时候都很甜
  甜几章
  他们真的很甜
  从我认识他们,他们就是甜的
  真的
  信我
  (自我怀疑的胡倾城在擦眼泪)
  《父母和新房》
  六月下旬。
  北京的热度竟丝毫不怯于S市。周沫没想到北方的夏天来的这么猛烈。
  地下室的空气又开始闷热; 周沫冬日最爱的那扇小窗现在被严防死守地罩上了帘子,余味又买了一个电扇; 对着周沫吹。
  她的抗热能力较去年早已提高; 或者说她所有的能力都比去年牛,只是胡瑾周群竟然在这个季节休了年假来; 周群说来看看我闺女,游览一下北京。
  周沫当然盼望父母来,可是夏日的她最为狼狈。
  她赶忙开冰箱; 将补品带到血液科同大家分享,又送了点给单影齐峰,总算将东西清空后,她又开始无措,关于余味。
  周群胡瑾虽然知道她在北京; 也知道她是追随余味而来; 但她一直强调的是; 余味晚上都会回宿舍。
  她不知道父母是怎么想的,说的时候也只是想让传统的父母放心,可他们要来; 那为了圆满这个谎言,她必须把余味的东西清回宿舍。
  他们几乎就是同居; 是最平凡的一对天涯情侣; 除了余味有病那事儿老憋着,其他都是水到渠成,赤诚相对。
  她拾掇完屋子; 又跑去了洗手间,她明明已经没有那么怕热了,可今年的红疹又找上了她。当余味摸上红疹时还不敢相信,直到几天后红疹愈演愈烈,他们才确信是热病。
  去年还以为是不习惯地下室,或是北京的水土不服,而身心备受煎熬的2013年都过去了,却在愉快的2014年再次迎来噩梦。
  周沫不想让父母发现,只能一天冲三四个澡,希望皮肤感受到凉爽,将“火星子”消下去。可她那豌豆公主的身体根本不受意志控制,她明明不觉得热,疹子却越来越多,当耳后冒上疹子时,她崩溃了,“怎么办啊!”
  越心急,越发旺。
  她不得已,想到了齐峰,上回他提过,他的师兄在北京最有名的皮肤科工作,她打了个电话给他,“齐峰哥,拜托啦!”
  齐峰挂了电话立刻推了次日中午的饭局,在衣橱前稍稍徘徊,去鞋柜旁刷了鞋,直到皱褶填满鞋油,直到锃光瓦亮。
  他亲自开车去接她,当然还特意早起洗了车。
  周沫不好意思,穿着小高跟一路奔到马路,急促间脚在下台阶时崴了一下,她是利用午休时间去找人家医生的,所以时间又赶又不敢耽误人家的休息,她打开副驾时其实是犹豫的,偏偏齐峰将副驾的娃娃往后扔,给她腾座位。
  她也没矫情,上了车就呼气,活动脚腕。
  “怎么了?”齐峰开出第一个路口,想提醒她安全带没系,却见她不停地在低头看自己的脚,“崴了?”
  周沫坐直身子,也没好意思脱鞋,稍稍活动后放松下来。
  不知是不是周沫的错觉,她觉得齐峰开车特别慢,跟堵车似的,如果没看错刚刚有几个老哥很嫌弃的拉下车窗看了他们一眼。
  又是一个路口,齐峰停了下来。
  周沫拿出手机刚要看,却感受到他突然地凑近,下意识地后背紧贴向椅背,齐峰的鼻息温热地喷在她的颈窝。
  她疑惑地盯着他,紧张道,“怎么了吗?”
  齐峰勾起嘴角,一把拉过她右侧肩头的安全带,穿过她的腰侧,“嘎达”扣了上去。他这一系列动作丝毫没碰到周沫,甚至穿过她的腰际都向后拉大了安全带的距离,君子得很。
  只是周沫心里划过一丝异样,毕竟系安全带实在有点暧昧,即便挑不出错。
  她笑眯眯地对已经扶上方向盘的齐峰说:“谢谢齐峰哥。”
  下车时,齐峰给她开车门,伸手搭了一把她,“行吗?”
  “没事的。”她稍稍避开他的手,站直了身子,忍下脚踝的不适往前走,“快去吧,不然要耽误他午休了。”
  周沫在医生办公室钻了个捷径看病,人家说估计是“痱子”,一般小孩得,大人很少,呆在凉快的地方,保持干燥就行了,实在不行就吃过敏药,不过没必要。
  这对于周沫来说就是无解,她谢过医生,出来时齐峰满头大汗的撑着腰正在喘气,手上拿着云南白药的喷雾,见她这么快就出来,将喷雾递到她眼前,说:“这么快。”
  “谢谢。”周沫接过,她赶紧从包里掏钱包,“齐峰哥多少钱我给你。”
  “不用,没几个钱。”他自然地扶上周沫,周沫跛着脚不好意思挣开,只能快步往前走,心中懊恼今儿为什么穿高跟鞋。
  周沫在晚间还是将钱转给了齐峰的微信,并且道了谢。
  她不知道那晚齐峰和单影正在吵架,因为单影在齐峰的西装上找到了两根长长地头发丝,并且有未褪的香气。甜甜的味道,并不妖娆。
  “你怎么就跟个泼妇似的,说了什么都没有。”
  “泼妇?”
  “是!泼妇!我真是受不了你在任何场合都这么大嗓门。”
  夜极其漫长,吵架没有停止的预兆。
  齐峰怒火中烧,怪她小题大做,丝毫没有服软的态度,最终单影怒气下冲出了门。
  齐峰打开手机,没有点那个红包,只是盯着她的备注看了会。
  *
  胡瑾和周群来的那日,余味恰好在期末考试,他进入了大三的尾声。
  周沫去接机,把他们带到事先预定的宾馆。胡瑾要去她住的屋子看看,夫妻两到了周沫精心整理过的二十平小屋,怎么也没法欣赏她的“作品”。
  从视频里看,是宽敞亮堂的,可真正的走到楼道口往里,便觉得一股压抑感。
  周群进门站在门口半天,第一句话,“没有空调你也受的了?”他的后背都湿了,周沫赶紧拉他进来,将电扇打开。
  “我小时候吹电风扇不也活过来了吗?”愚梦巷的空调大概是她八岁才装的。
  “那你那会年年涨痱子,我和你爸省吃俭用买的。”胡瑾也是热得吃不消。那会周沫花销大,两人又攒钱买房子,空调实属奢侈品,电费又高,可她老是长痱子,一到夏天就花脸,还使劲挠,没办法咬牙买了。
  谁能想到,二十多岁竟把这苦日子过回去了。
  “我只知道你住地下室,我以为小一点就算了,结果空调都没?”周群不满,他往视频时堆的高高的、他误以为是空调的角落看去,翻了个白眼,一堆杂物。
  胡瑾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其实差不多是原地三百六十度转了一圈,将屋子扫了一遍,没好气地说:“也亏你没叫苦。”
  周沫将他们拉坐在椅子上,宽慰道:“我以前真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