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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之孽-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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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之孽》Leila

暑假在西雅图实习的刘宇翔无意中发现叔叔豪宅密室里竟软禁着一个少女。

孤女蕾拉自十岁起便与世隔绝。重获自由的机会近在眼前,她却犹豫不肯踏出那一步。

他是人们口中的魔鬼,他是黑暗的化身,他罪不可赦,但他也绝不会放过唯一的她。

孽缘终尽,到底是谁粉身碎骨?

阅读提醒:变态出没,请小心!!!!!!


内容标签:虐恋情深 不 伦之恋 都市情缘 强取豪夺

搜索关键字:主角:蕾拉,刘恨陵,刘宇翔 ┃ 配角:伊丽丝,茜茜 ┃ 其它:孽缘

第1章 Prologue 
我的生命曾经一度只属于一个男人。他掌控了我的所有喜怒哀乐,爱恨情愁。他支配过我的思想,佔有过我的身体,但我们即非情侣亦非夫妇。这段孽缘复杂而黑暗,漫长而辛劳,也许世上并没有可以确切形容我们关系的词语。。。。。。我只知道他是主人,我是他的东西,如此这般。

在受尽折磨的夜晚里,我深深地恨过他。我曾幻想过他的消失,他死去后我的解脱,可当自由那么毫无预告地来到面前,我迟疑了。忘记如何独立呼吸的我抗拒他但更无止境地需要他。他早在锁我进密室之时就彻底改写了我的思绪。在他软禁我九年的岁月里,我从来未曾真正认识到;

刘恨陵是魔鬼。他披着人间最完美的外壳,可他内心早已腐蚀。

如今,我终于可大声说出:

我的名字叫蕾拉。

这是我做刘恨陵九年受虐者的故事。


第2章 Chapter 1 盜取的生命
我出生于加拿大,温哥华的一个角落。我用“角落”其实最确切不过。我的母亲是华裔领养儿,也是街头青年,她十几岁时逃离养父母家,从此做起社会的寄生虫,靠着加拿大丰厚的福利待遇,不愁吃穿,还染上毒瘾。我在烈治文区的一间酒吧后出生。八十年代中曾频频发生此类事件,可我没那么幸运,我未能有幸登上报纸头条。

很多时,这种dumpster baby(垃圾箱婴儿)出世后会即刻被母亲遗弃。不知为何,我的母亲不但没有遗弃我,还不嫌麻烦把我老远带到美国。听说我的生父是美国某地下乐团一位主唱,在911事件发生以前,加拿大和美国的通行非常简便,他们将我塞进乐团巴士,几乎毫不费力地就让我成功偷渡。

我是真心相信,我的父母曾深爱过,他们也有意带着我一起生活。只不过,一个二十出头的不知名艺术家和一个十多岁太妹的爱情能维持多久不用多说。兜兜转转我还是落到被送往孤儿院,可那是我五六岁时的事。

从后来刘宇翔帮我搜集的情报看来,我的母亲一直带我在身边。。。。。直到她死于过量用药。

她那么苦还一个人带着孩子为什么?这是我最想知道的答案。在北美,每生个孩子政府都会提供牛奶金补贴。她可是为了那每月四百多美金的支票?我宁愿相信她是因为自己是弃儿所以不想女儿也步上后尘。如果真有地狱存在,我们应在那里重逢,到时我会问问她。

照理说,五六岁的孩子应该记得很多,可我却连母亲的影子都想不起来。她是高是矮,是肥是瘦记忆里一概空白。刘宇翔说那是因为我长年受虐所导致的现象。

十岁以前的事我记得不清楚,只有在遇见“他”左右才逐渐变清晰。这应该是“他”造成的。“他”一直佔据我的全部,没有他的日子是不被准许的。

那个人的名字叫刘恨陵。

初遇刘恨陵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华盛顿洲长年被雨雾笼罩,难得有艳阳天。我穿上我认为最漂亮的粉色裙子随儿童之家的阿姨到隔壁大城市西雅图购物。十岁的我在院里已算中年,一般人手不足时都由我补充。我并不讨厌这种差事,因结束后阿姨会奖励我些小东西。孤儿院里多数是慈善机构捐赠物品,并没有太多好东西。儿童也现实贪婪,尤其是没有太多物资的孩子。我这“中年人”更是得让着小的。时常在分东西时连一个火柴盒汽车都拿不到。

为何只有我久久没人领养,我不得而知,只能推测因我是浑血儿。如果是纯种亚裔倒也还好,不中不西怕是有的夫妇想别人会说闲话吧。我知道我是美丽的,可我的外貌并未能帮我换取到温暖的家。在那阳光普照的假日,刘恨陵的黑色阿斯顿·马丁注定要停在那个十字路口,迎接我去最黑暗的地狱。

我正在商店外充当管理货品的人,一对母女从我面前路过。那女儿应该只有三四岁,她一头捲曲金发里打着蓝色蝴蝶结,好不漂亮。我羨慕地看着她们手牵手,笑容满面。那女孩另一只手抱着一个彩色皮球,想必正要去公园。刚从我前面经过,那皮球不知怎地从她手中脱落滚向路边。在郊区长大的我毫无车辆概念,自动地追着皮球冲上大马路。

那天是星期天,车辆不算多,可命运就是如此弄人,非要在某一刻,某一煞那叫毫无相关的人从此走进彼此生命中。刘恨陵咆哮的跑车猛地停在我面前时,其实我已经捡到皮球正要往回走。他在距离我有一小段路时就已看到我并且刹了车。可是我还是吓呆了。有彷彿一世纪那么久,我一动不动地看着车里男人冷酷的双眼。

孤儿院长大的我并不是没有看过冷漠,但这个男人的眼睛让人不禁打寒战。日后我才知道那是因为他早已丧失灵魂,我看到的只是一副躯壳。


之前小女孩的妈妈终于反应过来,三步并两步冲到我身边一把将我拉回人行道,可那辆阿斯顿·马丁并没有就此驶去。

我的记忆如此鲜明,刘恨陵那天穿着一身灰色,剪裁的完美无暇的西装步出房车。他乌黑的头发一丝不苟,脸上也看不出情绪。在外人眼中他无疑是绝世英俊的,可当时我只感到毛骨悚然,那必然是动物本能。

他并没有迁就我的高度蹲下来跟我说话,而是距高临下地观察。最后,他低沈地问了一句:“妳叫甚么名字?”

我没有妈妈警告不许同陌生人说话或告知对方姓名等等,眼前的男人从头到脚都散发着独裁/者的气息,我胆敢违抗,认真报上。

蕾拉。。。蕾拉。。。他的嘴唇反复轻唸着我的名字。

几年后,那双唇将在他性慾达到至高满足时呼喊同一名字,那双唇欲反复将我折磨至死。如果人类能有预知能力,在西雅图市中心的人行道旁,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逃走。我想过许许多多的如果。。。如果那天我没有跟阿姨上街,如果我没有跑出去捡球,如果我没有说出真实姓名,是不是一切恶梦均可避免?

在往后几千个漫长夜晚里,我左思右想却怎么也想不出,如果蕾拉没有遇见刘恨陵,她的生活到底会是怎样。她会顺利离开儿童之家然后读高中,上大学,走入社会,结婚生子吗?她现在会是两子之母,与丈夫为房屋贷款忧心或晚饭吃甚么而愁吗?

这一切最可悲的不是我被他收养后遭遇的所有,而是我压根想像不到没有他,没有他的世界会是甚么样。从最初的恐惧到最后的习惯,在企图逃跑后被他抓回,疯狂强/暴后的温柔爱抚,这所有所有都是刘恨陵编织的恶梦,而我无论如何也醒不了,因他早在第一次说出我的名字时就对我施了咒语。

刘恨陵

早在他还未知道“蕾拉”这个女孩的时候,蕾拉就应该死掉。


第3章 Chapter 2 誘拐
我的生命是从刘恨陵闯进那天开始的。初生就已是十岁。那是种很奇妙的感觉。比如说孤儿院里朝夕陪伴的阿姨孩子们,我能叫得上来名字的少之又少。

可有关他的一切不但没有模糊,还日渐清晰。

在西雅图市中心的街道上,刘恨陵从头到尾打量我;我不太光泽的茶色头发,骨瘦如柴的身躯,身上不知多少人在我之前穿过的粉色布裙,略显黄的白袜子,同衣服毫不搭配的廉价运动鞋。。。他黑不见底的眼睛逐一扫过,最终落在我脸上。与他四目交投的煞那我感到心脏猛地一抽。灵魂就是那时被吸走的吧。

孤儿院阿姨这时拿着大包小包从店里走出,她并没看到发生甚么事只好奇地盯着我身旁高大的他,和停在马路上的阿斯顿马丁。

“蕾拉,怎么了?”阿姨问道。

我像见到救星般,飞快窜到她身旁。只听刘恨陵用他极具磁性的声音质问:“妳是她母亲吗?”没有问候,没有开场,一贯他的作风。

年近四十的阿姨应是很久没同如此气宇轩昂的男人说过话,她竟红起脸来,急急忙忙澄清她还未婚,而我只是儿童之家的成员。

听到“儿童之家”他冷若冰霜的面孔也毫无动容。再看了我一眼后,二话不说上车驶去。

他的跑车消失很久我的心脏还蹦蹦乱跳。本是那么明媚的初夏,我却感觉不到阳光的温度,手脚冰凉。我相信很多小女孩都有过类似经验,当成年男人带着某种眼神看着妳时,就算不懂,与生俱来的本能也会清楚发出警告。我为此多晚被噩梦吓醒。

刘恨陵是货真价实的施虐者。他没有当天就来儿童之家找我,而是静静等待了六个多月,等我差不多忘记了警惕,忘记了恐惧,在一个刚下完大雪的清晨,他再次出现在我面前。像雪花般毫无声息但瞬间铺天盖地,他俘虏我入最恐怖的陷阱。

人在面临死亡时大脑会浮现出何等景象?我看过一本书上说,有垂死经历的人描述一瞬间见到过世亲人的脸,有的看到自己已无生命的身体,有的感到轻飘飘逐渐往上升。我没有看到任何他们所说的,我只记得早晨窗外挂着的冰柱。它们在晨光下一闪一闪,我特别喜欢它们琉璃水晶般五彩缤纷。我呆呆地看了好一会才轻悄悄起床。那天轮到我和同岁的芬尼为儿童之家的前院撒盐。

我的孤儿院“儿童之家”在西雅图以北的郊区雨林。它有些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但胜在有山有水有树木。星期五是领养家庭看孩子的热门日所以我们必须将前院车道打扫干淨。铲雪等粗活看门叔叔已经做好,我和芬尼只需把盐撒上防止路滑结冰。盐不够,叔叔给了芬尼二十块钱叫她去公路旁的杂货店购买,芬尼一脸不情愿,问我能不能代她。我自然答应。

杂货店只有十分钟路程,我一直在口袋里用手捏着那张纸币,二十块对我们孤儿来说已是天文数字。我幻想着这钱能买多少斤可乐软糖(那是我当时最爱吃的)根本没注意到后面的车辆。

当刘恨陵打开他的路虎车门,我被甚么不知名电流击中,全身痉挛然后动弹不得,我眼前浮现的是一株株七彩冰溜,右手感觉到的是一张被我握得湿漉漉的二十纸币,然后一切逐渐变黑,我失去了知觉。

要是能一直就此睡着也未尝不是好事,可不久后我已醒来。我在他路虎后座,手脚和嘴被紧紧绑住,动弹不得。泰瑟枪的余波还残留在我体内,我使不上力,连垂死挣扎的机会也没有。为了撒盐我穿了条防雪棉裤,此刻它湿透了冰冰冷冷地贴在我腿上。应该是刚才吓得尿了裤子。我努力睁大眼睛想看清驾驶座上的是何人,可眼泪不受控制地湧出,我无法用手去擦,只能任它佔据我的目旁。

其实就算看不到前座的人,我也早就猜到那是谁。他的车里有他的味道,是一种很淡很淡的须后水香。多年后,我跟刘宇翔在巴黎逛街路过一知名服装品牌店时闻到同样的味道,我吓得魂飞魄散,也不管是公众场合就当场缩成一团。刘宇翔从不嫌弃这样的我。他轻轻将我拥入怀,小心翼翼呵护这个千疮百孔,肮脏不堪的我。很难想像如此温文尔雅的他会同那个魔鬼流着相同的血液。

如果那早没有替芬尼去杂货店买盐,我是不是就能躲过这一劫?在车上被绑住,吓得几乎嚥气的女孩会不会是她而不是我?

如果如果如果。。。未来的日子里我将设想出千万个如果。可是,没人比我自己更清楚,
一。定。会。是。我。

我根本躲不过刘恨陵。我是他病根的神经线,我是造世者为他的S独身订造的M,因他是如此可怜,二十八年富丽堂皇的伪装只为掩饰一具腐蚀中的躯壳。我的出现激发他最隐密的黑暗。

路虎逐渐减速,我虽看不见窗外,可也不难猜到车子已驶入私家车房。引擎熄灭后他翩翩步下车,打开我身旁的车门,毫不怜香惜玉地一把拽我出来。我有心无力地挣扎了几下,最后还是任由他抱我进屋。

被他紧紧抱住的我当时根本不知道命运将如何,第一个念头就是他要杀了我。我马上就要死去。有家人的孩子此时还能念着父母,我连这点安慰都没有。

我们穿过一扇又一扇门,上上下下了不知多少阶楼梯,通过不知多少条通道,终于,近了一间极小的纯白房间。他在一张床前把我放下,在我脸前轻轻念道:“妳要是听话,我不会伤害妳。懂吗?”他说话时语气极低,我又闻到那独特的须后水味。

我忍不住眼泪,可乖乖点点头。

他拿出一只手铐,将我双手背铐在床架。看我没再挣扎,他扯掉黏住我嘴的胶布。那胶布毫不留情地撕破了我干裂的嘴唇。

我们眼睁睁地对望,他的样子十足是我恶梦中的翻版。一瞬间,我天真地期盼这会是一场梦,我马上就要醒来,因那时的我对性毫无概念,想像不到男女在一起要作些甚么。在恶梦里,每次都是看到他的眼睛后就立刻醒来。

这次要失望了。我没有醒在熟悉的床上。

久久,他还在眼前,手腕传来的痛让我心灰意冷。

“妳害怕吗?”刘恨陵终于问道。

我又点点头,豆大的泪珠随即滚下。

“怕甚么?”他的语气还是低沈,但彷彿多了少许温度。

“你。”我想想后说。

“只要妳听话,我保证不伤害妳。”

他用最美丽的嘴唇吐出最邪恶的谎言。我自认一直都非常非常听话,可几年后他还是让我在床上嚐到最狠毒的伤害。


第4章 Chapter 3 軟禁
说实话,我不是不佩服刘恨陵的定力。我和他真正的“第一次”发生在他软禁我差不多两年多之后。

以我对他的了解,当我第一天蓬头垢面,湿着裤子,流着眼泪在他专为我准备的密室里说:“怕你。”时,他是凭着甚么样的忍耐力才没当场就冲进我的身体。

他完全可以那么做,我已经属于他,可他没有。

那天他只是用很深很深,彷彿能把我吸进体内的目光看着我,细细品尝我最真实的无助。他的眼睛一直透彻所有,我的过去,现时,未来。良久,他突然起身离去但很快又再返回。他拿着一条毛巾,一边解开我的手铐一边执意我打开房间里的另一扇门。我听话地照做。门的背后是间装修完善的浴室。

“我不喜欢肮脏,好好地洗。”他说罢转身离开。

确定他真的不在后,我瘫软地倒在地上。本来已再无力气支撑身体,可想到他要我洗澡,我还是强迫自己站起来。身上残旧的连身雪衣彷彿有千斤重,我一层一层地脱,脱到只剩内衣裤时我才发现原来手腕已破皮,红红紫紫的血肉模糊。

热腾腾的水沾到伤口痛彻心肺,藉着花洒的水我又哭了。

童年的我并不觉得没有父母是甚么悲惨的事。未拥有过何来知道痛惜。不是我吹牛可孤儿院的阿姨们都说我从未因爸爸妈妈掉过一滴眼泪(当然这也是后来刘宇翔帮我打听到的)可在刘恨陵绑架我的那天我哭得似刚出生的婴儿。

也就只此那天而已。

跟十岁前的记忆一样,我流泪的功能不知何时消失无踪。往后无论刘恨陵怎样折磨我,伤害我,欺凌我,我都哭不出来。刘宇翔安慰告诉我说:我的泪水有知觉,懂得不为不值得的人落。

全世界也只有他会那么认真地对我说如此荒唐的话。

冲洗干淨后,我披着毛巾走出浴室。光着身子令我非常害羞,可我不敢穿上脏衣服。

刘恨陵正坐在床上读某财经杂志,他换上一件开司米毛衣,牛仔裤。休闲装并没有令他显得祥和,刘恨陵就是刘恨陵,穿上小丑服也不会减去他的气势凌人。

看到我走出来,他放下杂志,指挥我到他身边。他除掉唯一遮掩我酮体的障碍物,我心又狂跳起来。我非常非常害怕。十岁半的我已经知道身体不可随便给人看,何况我连条内裤都没有。他看出我的徬徨失措,并没有做出甚么惊人之举,反倒是拿起身边一个药盒,开始静静为我手腕的伤擦药。我连大气都不敢喘地看着他熟练的动作。包紮好后他竟温柔地拍了拍我的脑袋说:“换好干淨衣服,那里放着午餐,今晚我不会再来,妳无须担心。”

在我努力吸收他一串话的内容之时,他已步出门外。

房间随他的离开变得安静不已。我默默换上他为我准备的衣服,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我先尝试地推了推门,可它无疑紧紧锁住。这个房间很简单,纯白,光线充足可没有窗户只有两扇门;一个通往浴室,另一个通往外界。我当时想都没想过,走出后者是要两年多以后。

吃过东西,我再无气力做甚么,倒头就睡,睡得不是很安稳,没过多久(也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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