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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零:温香软玉抱满怀-第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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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男生们面面相觑,拿到第二第三的男生欣喜若狂,因为他们都喜欢程子晴很久了,只是程子晴太高傲,犹如天上的仙女,他们这些凡人很难找到与她搭讪的机会。这次可是绝佳的机会,可以顺理成章地献殷勤,还可以找适当的机会表白。
对于这个团委书记,曾文芳还是有印象的。他长得有些壮实,中等身材,估计也就1。68米左右,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
最让人惊讶的,是他的性子有些憨实腼腆,就是不知道怎么的,上了讲台,讲话就一套一套的。当初,班上的同学就是被他的演讲迷倒了,果断选了他做团委书记。
后来,大家才知道赵亚明的父母都是教师,从小耳闻目染,对上讲台演讲习以为常。
这时,他被推过来后,就失了在讲台上的翩翩风度,而是满脸通红,还回头瞪了一眼推他的同学,然后才偷偷瞄一眼曾文芳,见曾文芳笑盈盈地看着他,才松了一口气。
曾文芳想缓和一下气氛,便笑道:“书记早啊!”
赵亚明面对其他同学,可能也会落落大方,可是,面前站着的是他喜欢的姑娘,情形就不一样了。他没有推自行车,也没有提包,那些装东西的背包,都在不用载人的男生那边呢。
他强装镇定道:“文芳,我的自行车给其他同学了,班长说你有自行车,那是你载我,还是我载你去?”
曾文芳挺喜欢这个憨厚的孩子,比起那些口花花,只会说甜言蜜语的男生好多了。便笑眯眯地道:“怎么都行。不过,我担心我来载你的话,可能力气差了点。还是你先载我吧,等你累了,我们再换过来。”
叶菲菲站在一旁捂嘴偷笑,赵亚明连声应好,他觉得谨慎起见还是熟悉一下手感更好,就道:“那我先骑一会,试试手感。”
曾文芳含笑应好,把自行车推到他面前。赵亚明便开心地把自行车推到人少的地方试骑了。
叶菲菲身边站了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叫钱峰,是团里的宣传委员。他就大方多了,站在一边,看看叶菲菲,又瞧瞧曾文芳,心里冒着幸福的小泡泡。
这可是301最漂亮的两位女生,他是创新楼301的舍长,前几天,他们宿舍就商量好了,宿舍联谊,302估计他们是争不下了,但攻下301的可能性还是有的。
所以当他得了载人资格后,舍友们怂恿他选择叶菲菲,舍长对上舍长,更好沟通。再说,叶菲菲长得也漂亮,还性格开朗,比起清高的系花要接地气多了。
也没等多久,班长让大家一对一对地站好,剩下单个,或男男凑对的,就排在后面。点了一遍人数,大家才骑上自行车,浩浩荡荡地出发。
第一百九十一章 踏青(3)
程子晴虽然清高,但并不是矫情之人,载她的正是班上公认的才子张亮。
说起长相,张亮绝对是他们班颜值最高的那个,1。80米的身高,在班上还是头一个。五官长得也俊,特别是那双桃花眼,滴滴溜溜一转,就能迷倒无数美女。
他的学习成绩在班上能排在前十,最厉害的是写作,已经在报刊杂志发表过不少文章,在整个文学系都有名气。
喜欢张亮的女生很多,有本系的,还有其他系的。302宿舍就有好几个。见张亮载着程子晴,心里各种羡慕嫉妒恨呢。
不过,才子嘛,也挺傲气,他对这些女生的追求丝毫不动心。学文学的人大多有一个怪癖,那就是大男人主义。他觉得自己追求得来的幸福才有意义,他喜欢程子晴,也毫不掩饰自己对程子晴的喜欢。
尽情展露自己的才华,但是想获得程子晴的关注,为自己攻下程子晴这座高山作铺垫。打牌输给赵亚明,他还沮丧了好些时候呢,等赵亚明选了曾文芳,他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程子晴。
一个钟左右的车程,大家便陆续到了目的地,西山植物园。这个地方有很多珍稀的植物,周末对学生免费开放。里面的设施很齐全,公共厕所,休闲棚子,表演舞台,及各种漂亮的亭子。
班团委特意派人跟植物园的工作人员打了招呼,工作人员答应,只要他们注意保护好里面的植物,不随意丢垃圾,不影响别的游客,就可以在园里呆上一整天。
第一个环节,是自由观赏各种植物,十一点半在东面红树林侧边的草地上集中聚餐。当然,这餐也只是大家带的干粮,每个宿舍都带了报纸或桌布,把食物、饮料之类的摆好拍照,评出巧手宿舍。吃完之后,再由各宿舍抽签表演节目的顺序,按顺序表演节目。
毫无疑问,曾文芳宿舍得了“巧手”称号。单是曾文芳借用学校小店老板厨房煲出来的花茶,就胜过了其他宿舍买的各式饮料。用料足、有营养、口感佳,还很便宜。
叶菲菲把用料单子与所花费用都摆在那里,男生们啧啧称奇,说如果301宿舍的同学去摆个凉茶摊,一定能赚钱。
除了好喝的花茶,曾文芳她们还摆出了一袋子红薯干,一袋子炒年糕,一袋子花生。这些都是她们从家里带来的零食,不花钱。真正花钱买的,只有一袋面包和一些水果。
花钱最少,营养均衡,301宿舍在众多宿舍中脱颖而出,成为“巧手”宿舍。
男生们自然服气,302的女生憋了一股劲,想在表演节目上压过她们。不过,她们做梦也没想到,平时不喜出风头的曾文芳,这次却大现身手。
男生那边有诗歌朗诵、小品,独唱和小组唱,女生这边两个宿舍及另三位同学,都排了一个小组唱。301与302宿舍的小组唱可谓旗鼓相当,都各有特色与优势。后来,程子晴代表302上去表演民族舞,这还是独一份,自然博得了大家的热烈掌声。
301的女生一至推举曾文芳上去独唱,曾文芳想了想,还是上台了。
“刚才,子晴同学为我们表演了美妙动人的舞蹈,掀起了我们这一次活动的高潮,博得了大家的热烈掌声。那我在这里就为大家献唱一首《掌声响起来》吧。”
曾文芳的话简明扼要,她的神态自然、语气婉转甜美,让大家感受到了主持人的风采,歌声还没有响起来的时候,场上就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孤独站在这舞台,听到掌声响起来,我的心有无限感慨……”
当歌声响起的时候,在座的众人不由屏住了呼吸。就连程子晴也大吃一惊,她在京都时,去歌厅唱歌是常用的事情。每年也都会参加学校的晚会,有时跳舞,有时唱歌。
她自诩台风与嗓音都不错,可是,这会儿,她怎么也没想到曾文芳拿了本书卷起来清唱,却还能比电视上的歌星还要自然。应该说,她还从没听过清唱能唱出这种水准的。
她不由想起在京都大学上学的陈文干与表哥钟力,记得表哥说过曾文芳很优秀,因为陈文干很优秀,而能得陈文干看重的人,肯定也很优秀。
当时她还不以为然,毕竟曾文芳一个学期以来,并没有表现出太出众的才能。当然,成绩除外。上学期的成绩都出来了,曾文芳与她一样,都得了一等奖学金,班上拿一等奖学金的只有三位学生。
成绩嘛,努力就可以得来,程子晴知道曾文芳学习挺努力,所以并不为她成绩好而奇怪。
这会儿,她觉得很奇怪。按着这台风与口才,曾文芳的演讲能力肯定不会差。可是,为什么她就是不肯参加演讲比赛呢?不但演讲比赛,其他社团活动她也不肯参加,程子晴很好奇,心里还生出一些她不愿意承认的嫉妒。
“掌声响起来,我心更明白,你的爱将与我同在。掌声响起来,我心更明白,歌声交汇你我的爱。”
曾文芳重复着后面这几句歌词,男同学们听得如痴如醉。等歌声彻底停下来,才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并且等曾文芳谢幕回到了原来位置,掌声还没有停歇。
叶菲菲一把抱住走过来的曾文芳,贴在耳边轻声揶揄道:“文芳,这首歌太好听了。也太应景了,既赞扬了程子晴,体现了我们宿舍的高风亮节,又唱得这么好。今天,你算是一炮打红了,我看今晚,你就能收到很多男生的表白。”
曾文芳笑了笑,她确实是因为听到大家掌声这么热烈,便想起了这首歌,觉得应景才唱的。至于能不能一炮打红,她并不在意。她有个小心思,就是不能让程子晴看轻。至于为什么会生出这个小心思,她不敢想,感觉有些难以启齿。
男生们觉得301与302宿舍不分伯仲,应该并列第一。
302宿舍的女生们虽然有些不服气,杨琼道:“唱歌谁不会呀,但子晴的舞蹈却不是谁都会跳的。”
另一位女生也满面崇拜地道:“是呀,那可是民族舞蹈,我只在电视上见过呢。”
程子晴压抑住心里的复杂情绪,开口说了句公道话:“文芳唱得很不错,我来唱这首歌,也唱不出她这种味道来。”
欧阳丹撇嘴道:“这都没有可比性嘛,子晴来唱,肯定是不同的味道,说不定更好听呢。”
程子晴道:“算了,文芳第一次如此踊跃参加集体活动,男生们这是觉得惊奇呢,评价高一些无可厚非。”
程子晴这话说下来,宿舍里的同学才住了嘴,但心里还是不服气。而程子晴这话也刻意了些,引导大家往男生照顾曾文芳的情绪这方面想。其实,她自己心里知道,曾文芳不是歌手,这里又没有配乐。如果这些条件都具备,曾文芳再上去唱,效果肯定更好,那时候,就是宿舍里的其他女生也说不出“不好”的评价来。
表演舞蹈节目,她让宿舍的同学在一旁齐唱歌曲,她在曲中翩然起舞,而曾文芳是一个人清唱,无论是形式还是效果,她都要比曾文芳好一些,而这个好与个人能力无关。
果然,她还是小看曾文芳这个农家姑娘了。这是否预示着,她以后要更加努力,才能获得陈文干的注意呢。
想起寒假时,她撇开家人,跑去姑姑家过春节,刻意跟着钟力几位同学身边。可是,钟力的其他同学都被她的容貌所吸引,纷纷向她献殷勤,只有陈文干,对她只有礼貌,没有认真看过她一眼。
但是,程子晴不气馁,反而对陈文干产生了更大的兴趣。她从钟爷爷那里听到陈文干军训的成绩,心想:不愧是我看中的男人,果然非同一般。连钟爷爷都说他很厉害,说如果他进了部队,说不定会成为“神豹”第二呢。
她从小就崇拜哥哥程成,还曾经也想穿着军装,做巾帼英雄,但长辈们都不同意,说从小就把她当公主养大,让她去军中与男人混在一起,不是家里培养她的初衷。
她这才一气之下,填报了南方的志愿,还要挟家里人不许帮她改志愿,否则,她就去部队。
程子晴生起了与曾文芳竞争的心理,她早在京都,就下了决心,绝不要凭借家世赢取爱情,她要凭借自己的容貌与能力赢得爱情与婚姻。
第一百九十二章 吃醋
不能不说女孩子的心理很奇怪,这次踏青活动之后,曾文芳与程子晴就像上了发条一样,学习更加努力。而班干部们见识到了曾文芳的风采,系里或学校有大型活动,再也不肯落下曾文芳。
每次活动筹备的时候,都要拉上曾文芳一起商讨。而曾文芳所出的主意往往令班干部们有眼前一亮的感觉。
才子张亮无意中发现,一个校园作家,笔名叫山丹丹花。她写的文章特别吸引人,还特别对他的胃口。经多方打听,张亮知道这个作家竟然是南方大学的学生。
只是,这是南方大学的谁呢?应该是在文学系,可是,他问了好些师兄师姐,却没有人知道是谁。
一时兴起,他写了一遍情真意切的文章在广播站诵读,还在学校文学社里刊登。文中写了他对山丹丹花的敬佩之情,说自己想认识她,想与她成为文友,一起探讨写作,在文学的殿堂里共同进步。
这事一时传为佳话,连南方医科大学都在传这事。汪志坚自然对“山丹丹花”这个笔名不陌生,想当初,还是他先发现了这个,才告诉表弟的呢。
现在是怎么回事呢?难不成表弟后院要失火?汪志坚急忙写了一封信给陈文干,还特意为这事去找了曾文芳。
曾文芳很惊讶:“你怎么知道我是山丹丹花?”
汪志坚得意洋洋:“这怎么逃得过我的法眼?在青山中学我就知道这是你的笔名。广播站每天都会朗诵一篇山丹丹花写的散文,贴近生活,富有乡土气息,对我们学生很有启发作用。说实话,我高中写作文,还经常引用你文章里的内容呢。”
“啊?还有这回事?”曾文芳真的很惊讶,山丹丹花就是她,连小玲与雪珍都不知道呢。负责广播站的老师只让她找稿件,也不知道这些稿件是她自己写的,所以更不知道山丹丹花是她。
曾文芳敛起笑容,轻声叮嘱道:“这事你可别乱说,我只是喜欢写作,胡诹几句,可不想出名。”
汪志坚撇嘴:“问题是你不想出名,你同学希望你出名啊。如今连我们学校的学生都知道你了。”
曾文芳轻笑一声,道:“不是知道我,而是知道山丹丹花,这可跟我没关。”
汪志坚紧追一句:“那你是不会搭理你们学校那个笔名叫山城的人啰!”
“那当然,我理他干嘛,我都知道他是谁,他却不知道我是谁,那多好玩啊。”
“这不是好玩不好玩的问题,是后院失火,殃及池鱼的问题。”汪志坚轻声嘟嚷着。
曾文芳听到他在嚷嚷,但没听清他说什么,好奇地问:“后院什么?”
汪志坚急忙笑道:“没什么,对了,今天你请我吃饭吧?在饭堂里吃了半个学期,腻极了。你这个大财主请我吃好吃的吧!”
“行,你说去哪里吃,菜随便你点。”
汪志坚想了想,道:“还是去校外吧,对了,你不是喜欢去西山吗?我们先去爬西山,然后再去吃饭?”
曾文芳看了看自己的穿着,虽然不是裙子,但还是太淑女了些,不适合爬山,就道:“那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回宿舍换双运动鞋。”
汪志坚这才打量了一下她,刚才心急,还没发现曾文芳改变了形象。这一看,不由吃了一惊:“不行,文芳你还是穿运动套装吧!”
“为什么?”曾文芳疑惑地问。
汪志坚摇头道:“运动服方便呀,比如这次,如果你穿的是运动衣,那现在就可以直接去爬山了。”
“呵呵,可不是吗?”曾文芳笑了笑,回宿舍去了。
汪志坚有些着急,恨不得立刻再写一封信给陈文干。曾文芳一换形象,整个人的气质全变了。上个学期留了假小子般的发型,虽然容貌出众,但不是学校男生喜欢的淑女类型,看起来也就青春活泼些,还不起眼。
如今这一换,虽然还不是长发,但这种发型好像也很适合她。看起来特别干练知性,修身的穿着既能显出其高挑,又把她的丰满性感展露出来。
这容貌,恐怕等不到表弟回来,就会有很多人惦记了。
在青山中学,汪志坚不会担心,在阳光一中,汪志坚还是不会担心。可是,这里是省城,这里是南方最好的大学。这里人才济济,更不泛家世与能力都比表弟好的男生。如果文芳真喜欢上了这里的男生,不知道表弟知道之后会不会发疯?
不行,他得多花些时间来这里盯着,要不,表弟肯定会怪他。
汪志坚这些念头都只是一闪而过,他静静地站在教学楼下面,没有跟着曾文芳往宿舍里走。
程子晴刚从教学楼下来,见到汪志坚,一眼就认出了他。
她迟疑了一下,稳了稳心神,走了过去:“汪志坚!你是来找文芳同学的吗?”
汪志坚抬头,见一位天仙般的美女正轻启红唇,满脸带笑地看着他。
原来是钟力的表妹程子晴,她是文芳的同班同学,以前跟着他们一起出去玩过,就点点头道:“你好,子晴同学,我是在这里等文芳。”
程子晴道:“文芳刚才已经下楼了,你没有见到她吗?”
“见到了,她有事回了宿舍,很快就下来。”
“你们要去外面吗?”
“是啊,我们一起去找高中的同学。”
程子晴眨了眨眼,心里一动,故意问:“你这段时间有文干哥哥的消息吗?”
汪志坚一愣,这个程子晴什么时候与表弟这么亲热了?怎么会叫表弟“文干哥哥”?他见曾文芳已经从宿舍楼那边走过来,也没有追究,就道:“他很忙,我也很忙。我们只是偶尔会联系。”
程子晴熟络地道:“其实,我与我表哥同岁,但家里人一定要我称呼他为表哥,我就只好这样喊了。文干哥哥是表哥的同学,家里人让我也得叫他哥哥。”
汪志坚这才恍然一笑,道:“哦,原来如此,那这样算来,我是文哥的表哥,你不是也要喊我志坚哥哥了?”
程子晴笑盈盈地道:“应该的,那我以后就叫你志坚哥哥了。”
曾文芳过来的时候,就听到程子晴已经亲热地称呼汪志坚为“志坚哥哥”了。不用想,她也知道程子晴的心思。这段时间,程子晴处处针对她,无非就是想证明自己的实力比她强。
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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