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重生八零:媳妇有点辣-第4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共欧⑾执厦鞯娜四敲炊唷�

    她能考上本科,在安庆县一是前几名。

    可在现在的班上,她学习上不敢松懈,取得的成绩不过是游。

    人和人的智商真的有差距?

    夏子毓不想承认这点,她觉得是自己花在学习上的时间不够。那也没办法,她总要花时间来维护身边的关系,她是新生最先加入学生会的一小撮人,“夏子毓”的名字不仅在新生挺吃香,在老师那里也挂了号。

    夏子毓一路往回走,不时和脸熟的同学打打招呼。

    她回到寝室,把从王建华那里拿来的脏衣服和她自己的混在一起,大冬天的洗衣服手太冷,夏子毓的小指上长了个冻疮,白天被冻的麻木了还好,晚上就又疼又痒。

    “子毓待她对象也太好了吧?”

    “贤惠过头……”

    “都不心疼子毓?手上长冻疮了还给他洗衣服!”

    这是室友的议论,她们都替夏子毓不值。

    夏子毓也不辩解,值不值当,只有她自己才清楚。都说吃的苦苦方为人上人,大冬天冷水洗衣服就算苦了?她要不是考上大学,还窝在大河村那种地方,说不定冷水洗的还是全家人的脏衣服。

    “我就是心疼建华,他们专业课多,熬夜都熬出黑眼圈了,反正也要洗自己的衣服,顺手也帮他分担点杂务……没啥大不了,在老家都干惯的活。”

    夏子毓的室友们顿时不说话了。

    王建华的确争气,成绩在他们学院是拔尖的,系里的教授也很看重他。

    另一个也是农村考上的室友替夏子毓说话,“在老家可不是经常做的活儿吗?寒冬腊月河里都结冰了,还要凿开洗衣服,十个手指头冻得像胡萝卜,子毓和她家那位是相互支持,上次我还听人说有女生向她对象表白,王同学可是坚决拒绝表明立场了的!”

 119:把心给他捂热(147票加更)

    王建华是被同系的学姐给瞧上了。

    学姐还不是一般人,而是本校一个教授的女儿,高知家庭,论家庭条件能甩大河村的夏家几百里距离。何况学姐本人长得也不丑,性格风风火火的,外向热情。这样的一个人瞧了王建华,自然不会很低调,哪怕都知道王建华有个女朋友就在同校。

    夏子毓当时也有点担心,不过她性格沉稳,硬生生忍住了没有质问王建华。

    风言风语传了两天,还是王建华主动提起:“柳学姐那边我都给她说清楚了,我已经有了对象,只能谢谢柳学姐的好意。”

    “学姐不会那么轻易放弃吧?”

    夏子毓到底是追问了一句,王建华却牵起她手,有点心疼她手指的冻疮:

    “放不放弃那是她的事,我说了准备要带你回去见家长了……子毓,我们家现在处于特别困难的时期,我也不能保证要花多长时间脱离这种困境,但我会努力让你过好日子。”

    就是这句话给夏子毓吃了定心丸。

    王建华是个什么人夏子毓最清楚不过,他已经打算带夏子毓去见父母,两人的婚事就板上钉钉。

    这样的结果给了夏子毓莫大的鼓励,她所坚持的理念是对的,只要舍得付出一定会有回报。一点点钱算什么,冬天冷水洗两件衣服能冻死人不?更别提学校食堂帮忙打饭,省钱给王建华买红烧肉那样的小事。一件件小事累积在一起,改变了王建华对她的态度。

    夏子毓把衣服洗好晒干,拿给王建华时,试着说了自己的打算:

    “建华,我打算放假先回家去一趟,再和你去农场看望伯父、伯母。”

    王建华点头:“那是当然,你都出来念书几个月了,也要回去看一看家人。你那边没剩多少钱了吧,我这几个月的补助都攒着,给你买车票。”

    夏子毓的钱都贴在了他身上,王建华心有数。

    他的衣食住行都被夏子毓包了,学校发放给他的补助才能攒下来,这钱又花在夏子毓身上也是应该。

    夏子毓没有拒绝,她脸上浮现出几分为难,在王建华的追问下才吞吞吐吐说道:

    “家里面给我寄信了,说是咱俩离开后,晓兰在家闹了一场……不知咋回事,二叔和二婶就离婚了,二婶带着晓兰回了娘家,我担心晓兰还是想不开。”

    这是夏子毓第一次大大方方提起“夏晓兰”。

    乍然听到这名字,王建华有点恍惚,脑子里又浮现出一张娇嗔艳丽的脸。

    夏晓兰长得是真漂亮,王建华活了二十多岁都没见过的漂亮,简直能照亮灰蒙蒙的农村生活,让王建华在最落魄的时候觉得日子还有盼头——但“漂亮”其实没啥用,它解决不了穿衣吃饭,也无法带给他额外的帮助。

    爱情不爱情的,在生存面前没那么重要。

    夏晓兰不如子毓贤惠,和子毓在一起完全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

    男人就是需要一个贤内助,特别是同样优秀的女人愿意当你的贤内助,那种满足感难以言喻。王建华压住心的几分悸动:

    “话我也和她说明白了,想不开也没办法,她实在是任性。”

    当时他看见夏晓兰和二流子有牵扯是比较生气,也说了些难听的话,后来冷静一想,夏晓兰还不至于看上张二赖……不过难听的话已经说出去,王建华干脆想着将错就错,断了夏晓兰的念想。

    夏晓兰喜欢他也是没办法,决定要和子毓在一起,他就只能是“姐夫”。

    听说夏晓兰父母结婚,王建华也有点担心,却不好在夏子毓面前表露出来:

    “这些事你看着办吧,你们家的家务事,我不太好参与,不过我可以陪你回豫南,我们再一起去农场。”

    夏子毓垂下眼睑,原来还没有完全忘掉?

    她付出了这么多,难道还不能完全抓住眼前这个男人的心么。夏晓兰除了有一张脸,分明就是个没用的草包,偏偏世界上大部分男人都是看脸的。

    夏子毓脑子里闪过许多念头,嘴里却带着愧疚:“我俩的事儿,到底是……对不起晓兰,我怕她想法偏激,会走错路。”

    “子毓,那是我的错,你何错之有?”

    王建华握紧那只长了冻疮的手,“时至今日,我也不觉得那是个错误,我们的缘分开启的时机不太对,但你不能说它是错误!”

    夏子毓脸上涌起淡淡的红晕。

    王建华提起“缘分”,让她想起了那晚的事。

    两个之前交集少少的考生,在考完试相互对答案,越对越觉得自己考得不错。借复习资料是两人的前缘,想报考京城的大学是两人的志同道合,月色和一瓶白干是两人的媒人……王建华说的对,这是上天注定的姻缘。

    王建华只能是她的!

    ……

    20件男款大衣,还不够商都铁路系统消化呢。

    这年头的人又不怕撞衫,款式好看的衣服是潮流,谁能穿在身上就说明了本事。

    李凤梅单独摆了两天摊子,生意也有了起色,拢共还剩几件货,夏晓兰都让李凤梅去卖,她自己则是揣着货款再次踏上了去羊城的火车。

    惦记着要买水晶吊灯,夏晓兰这次揣的钱可不少。

    眼下并没有异地存储的银行业务,大笔的钱要不就走“电汇”,要不就随身携带。

    夏晓兰第一次去羊城,身上的钱还不一千,现在是一万块都有了……最大面值的纸币是10元,一万块就相当于后世的十万那么有份量。冬天穿得厚,钱还能藏在衣服里,要是夏天又该怎么带?

    夏晓兰觉得这是个问题。

    她本身就够引人注意的,出门儿更不敢高调,独自出行时每次都穿旧衣服,就怕人贩子打着财色兼收的主意。她摸了摸周诚给的电击器,这东西能带给她安全感。

    在火车上也不能睡踏实了,夏晓兰迷迷糊糊的下了站,马上有人围上来,问她要不要坐车。

    人力三轮车和摩托车,在83年的羊城火车站都有了。在这边更能感受到改革开放的变化,整座城市的人仿佛都有了赚钱的意识——夏晓兰皱眉,她明明拒绝了要搭车,好几个人围在她身边七嘴八舌的,让她不由握紧了手里的电击器。

    “晓兰!”

    白珍珠扯开一个男的,把夏晓兰拉到自己身边。

    夏晓兰精神一震,“白姐,你回来啦?”

    上火车前,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她给白珍珠拍了一封电报,没想到对方真的从鹏城特区回来了,今天还来接站。白珍珠的羊城口音让那几个人忌惮,有人低声骂娘,让白珍珠不要多管闲事。

    白珍珠二话不说就赏了对方一个过肩摔。

    那男人摔倒在地,哎呦了半天爬不起来。他的同伴就嚷嚷,说白珍珠把人给打坏了,要赔钱。

    白珍珠撇嘴,“赔一副棺材板给你要不要?”

    夏晓兰都觉得这嘴损,不过白珍珠不硬气,这几个人就要欺负她们俩是女人。夏晓兰很惊艳白珍珠的身手,家传的功夫就是厉害,刚才那个过肩摔太漂亮了。

    她还在想今天这事儿要咋办,看热闹的围观群众被分开,总算有个人路见不平:

    “曹子,你们几个又讹人?”

 120:靓女,交个朋友呗(177票加更)

    曹子倒在地上装死,夏晓兰瞧不出这人是啥来路。

    白珍珠也皱眉,“我这朋友都说了不坐车,你们围着她不放,是不是欺负她一个年轻姑娘?不起来是吧,我们去派出所讲道理!”

    说曹子讹人的那人脸色不变,踢了睡在地上的曹子一脚,“去派出所多麻烦,我给你俩搞个裁断,你这个女人真够凶的……你能打,你身后的朋友能不能打?她是外地人吧,这俩月可没少跑羊城,你还能一直护着她呀,总有个落单的时候,到时候发生点意外,你也赶不上对不对。”

    这人状似公道,其实是拉偏架的。

    都没太掩饰自己的意图,分明就是和曹几个人是一伙的。一波扮红脸,另一波唱白脸,假装劝架,其实是让人拿钱出来“和解”。

    白珍珠气得捏起了拳头。

    那口气差点就忍不住!

    不过她听人说,车站上这些人都是有团伙的,他们要真找夏晓兰麻烦咋办?

    夏晓兰把包拿给白珍珠,厚厚的衣袖正好藏住她手里的电击器,她对着白珍珠摇摇头,自己站到了前面。看也不看地上装死的曹,也不看那些凑人数的马仔,目光落在劝架的人脸上。

    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个子不是特别高,脸有点圆,长得还挺和善。

    这种人能当做主的,肯定很聪明。

    “你是做主的吧,怎么称呼?”

    夏晓兰这张脸多漂亮呀,能被她这样注视而不脸红的男人,大概就只有心怀不轨的流氓了。原来不是她顺风顺水仿佛开挂,而是早有人在打她主意,只怕是之前没探到底才没动手。

    好不容易见她又孤身来羊城,可不就要抓紧机会吗?

    圆脸男人笑呵呵的,“做什么主,我听不懂你意思,不过你想问我名字,是不是对我有意思?”

    曹从地上爬起来,把围观的人轰走。

    夏晓兰沉下脸,“那就是好好说话没得谈咯?我是不能打,但我敢孤身来羊城,不可能一点仰仗都没有。”

    女人讨生活不容易,漂亮的女人想赚点正经钱尤其艰难。这样不怀好意的刁难,夏晓兰早有心理准备。没有一上来就喊打喊杀,想来对方还是能沟通的——不能沟通,又有不能沟通的办法。

    可以破财免灾,更多就不能退让了。

    圆脸男人看了她半晌,“上次陪你来的那男人好像挺厉害……我也不想对你做啥,就是想和靓女交个朋友,我叫柯一雄。”

    用碰瓷来交朋友?

    夏晓兰还没说话,白珍珠脸色却变了。

    “你就是柯一雄?”

    这是个名声很凶残的人物,怎么会亲自出面跑来火车站讹人,都说柯一雄没啥弱点,除了好色……想到夏晓兰的脸蛋,白珍珠提高了警惕。

    柯一雄看了白珍珠一眼,“你听说过我名字。”

    “我哥哥是白志勇!”

    柯一雄想了半晌,对夏晓兰仿佛十分不舍:“那今天只能放你们走了,我不是怕白志勇,只是欠他一个小人情。”

    曹急眼:“老大……”

    不是挺喜欢那漂亮女人吗,他们在车站都布置了好久,还打点了关系,就是要人财两得,怎么能轻易放走?

    “谢谢!”

    白珍珠拉着夏晓兰赶紧离开。

    柯一雄站在原地看着夏晓兰的背影,真是个好看的女人,从夏晓兰第一次来羊城他就瞧上了,自然也查到了是白志勇的妹妹在接待对方。

    白志勇很能打,加上白家从前开武馆,许多道上的人都和他家有点关系,柯一雄才按捺心里的骚动。他倒是不怕白志勇,人走茶凉,不混道上跑去当兵,就靠一个妹妹在羊城根本撑不起白家武馆的名声。从前跟着白志勇混的师兄弟散落四方,柯一雄根本就不怕白家。

    他的眼光没错,漂亮还胆子大,一般小姑娘遇到这种情况怕是吓死了,她还能说出话来。

    柯一雄脸上带了笑,圆圆的看上去更喜庆,曹几个人吓得大气都不敢喘。

    ……

    离开车站,白珍珠脸上的表情还没放松。

    “白姐,这个柯一雄是个混混头子?”

    夏晓兰刚才连电击器都准备好了,柯一雄要是不听劝,就豁出去先把他这个当老大的电翻。事后的打击报复不在她考虑,先从刚才的漩涡全身而退才行。漂亮的女人就像瓷器,同样的碰撞,只有她吃亏的……夏晓兰不想和人干架,但她也不怕事。

    大白天的,柯一雄他们在火车站只能碰碰瓷,只要不能把她当众掳走,夏晓兰就有办法周旋。

    当然,也是白珍珠身手出众,夏晓兰才有周旋的底气。

    矛盾还没爆发,白珍珠把哥哥白志勇的名字报出来,柯一雄还真放她们走了。夏晓兰看得分明,柯一雄眼里其实没多少敬畏,他并不怕“白志勇”。

    那严打呢,总是要怕的吧。

    白珍珠不知道该如何介绍柯一雄,都说这人厉害,阴险狡诈,她之前却没有打过交道。

    “反正不好惹。今天我还能帮下你,以后你一个人在羊城火车站咋办?”

    白珍珠就在考虑这件事,她没纠结太久,很快有了主意:“这样吧,以后你每次来之前都给我拍电报,我要是不在家,也会请两个师兄来接你,你在羊城呆多久他们就陪多久,直到把你送上回商都的火车。”

    夏晓兰觉得这是个笨法子,但她没有一口拒绝:

    “耽误了他们的工作,我给他们补上酬金。”

    就当请了两个临时保镖,夏晓兰很想得开,赚钱就是为了花出去。其实有两个人帮忙也行,很多地方她一个年轻女同志不方便去,有了人陪同却能去了。

    暂时将混混头子的事放在一边,没等夏晓兰问起鹏城特区的事,白珍珠就主动讲了自己之前的见闻:

    “大部分房子都还在修,街道上拆的乱糟糟,还有一些厂子在招人,说是香港人开得,特区附近的人消减了脑袋想挤进去……你说找找赚钱的门路,我觉得还不如羊城热闹。”

    特区有的,羊城也有。

    都是做生意,为啥费力往特区挤呢,边防证不好办,出入特区特别不方便。

    为啥往特区挤?

    当然是抢占先机。

    夏晓兰的一颗心滚烫,恨不得插上翅膀飞进特区大展拳脚。到处都在修房子,这里面有多少钱可以赚啊,拆迁有钱,修房子有钱,别说能包下建筑工程,就算搞建材都要发财……她的本钱还是太少,这些赚钱的门道都掺和不进去。

    白珍珠觉得鹏城特区乱糟糟的,看不出有啥商机,夏晓兰就笑:

    “鹏城特区人多呀,有人的地方就有钱赚。”

 121:给白珍珠同志指路(1更)

    还在修怕什么。

    特区成立,浩浩荡荡南下的基建工人有几万,最快的时候一天能盖一层楼,被称为“鹏城速度”!

    还有落户在鹏城的外资工厂,各种各样的人聚集在特区,这些人对吃穿住行的要求会越来越高,鹏城的原住民多是些渔民,他们还没跟上鹏城的发展速度,外地人在鹏城“淘金”很容易。

    “白姐,你也做服装生意吧。”

    白珍珠看着夏晓兰,不是说要在鹏城发展吗?

    “我们也可以赚鹏城人的钱,物美价廉的服装,薄利多销,特区人民总会喜欢的。”

    夏晓兰从羊城拿货到商都,走得是高档路线,因为商都本来就生产服装,肯定要和本地商品区分。鹏城忙着发展,去那里的淘金客又不像商都的工人阶级,单位月月发工资,从住房到小孩儿上学到医疗都解决,花一两个月的工资买件高档衣服……鹏城淘金客和原住民需要的是物美价廉的商品。

    其实原住民也有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