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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学霸萌妻-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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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颐和浑浑噩噩离开桑家,在荒野中游荡,无处可去。桑柳追上来,气鼓鼓地痛斥她,因为桑家人虽然讨厌程颐和,却也忌惮他的远大前程,并不敢质问他为什么变心,也不敢指着他的鼻子臭骂。
      只有桑柳敢。
      当时她才十五岁,怯生生的一个小姑娘,却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骂得程颐和冷汗淋漓,痛哭失声。
      看到程颐和痛哭,那么高大英俊的一个男人哭得比小孩子还难过,桑柳有点害怕,她嗫嚅着叫了一句“姐夫”,程颐和被这一句称呼所救赎,从绝望的深渊里爬出,踉跄着走远。
      不久后程颐和就带着郑明珠回到沪市,两个人成婚,他在郑家的保驾护航下一路高升,很快就打下一片基业。
      但高贵的郑小姐不知道,她丈夫的心从来都不在她身上。
      他们婚后不久,桑柳便秘密到了沪市,找到程颐和。程颐和对她有愧,将照顾桑柳视为自己的责任,租了一套房把她安置下来,也不让她出去工作,害怕她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被人骗。
      郑明珠小姐出身名门望族,手握大笔财富,自然是不会在意丈夫的私房钱的。程颐和便用自己的工资,偷偷养着前女友的妹妹。
      一开始离开乡下,桑柳是凭着一种“上进”的本能。到了沪市以后,她真正见识到了什么是繁华,也意识到了程颐和这样优质的男人并不常见,她不想放手。
      在程颐和没有注意到的时候,桑柳暗中模仿着桑榆的言行举动,她记忆中的姐姐是最好的模仿对象,她甚至学会了桑榆在面对程颐和的时候,那种羞怯而喜悦的眼神。
      一段时间不见,程颐和赶来看望桑柳,骇然发现仿佛桑榆的灵魂在她身上复活。那时候桑柳十七岁,正是程颐和记忆中桑榆最美好的年华。
      桑柳戴着姐姐的头花,做到了姐姐一直想,但碍于矜持和命运未能做成的事——成为程颐和的女人。
      那时候程颐和已经和郑明珠结婚,但这段他主动追求来的婚姻并不算幸福,郑明珠骄矜傲慢,即便是对待丈夫,也没有多少谦和。
      而程颐和一路走来都是天之骄子,也早就习惯了被人捧着。追求郑明珠的时候固然可以放下身段,但就算是他也没有料到,郑明珠婚后依然会固执地保持婚前的各种习惯,任性地绝不向他妥协。
      家里时时爆发大战,企业临近改组,程颐和身心俱疲,唯有桑柳能够安慰到他。桑柳那酷似桑榆的一举一动,那崇拜的眼神,那体贴的做法,无一不令他感到熨帖。
      程颐和明知自己这样不对,不仅对不起郑明珠,也对不起早早死去的桑榆。但他心底某个隐秘的角落里,有个声音叫嚣着:你把自己困得太久了,放纵一下吧,偶尔放纵一下,没什么。
      这一放纵就是二十多年,桑柳取代桑榆陪伴着程颐和,享受着程颐和步步高升带来的好处,她也在不断完善着自己。
      直到现在,桑柳眼神中还有纯真似少女的光彩,那是她和程颐和从不说出口的默契——她当年最像桑榆的地方。
      在她的刻意和程颐和的纵容之下,她的这一特质得以保存,没有淹没在时间的洪流里。
      一开始,两个人一起怀念桑榆,她叫他姐夫,他需要借着她的身体抚慰自己,借着她的眼神怀念桑榆;后来,桑榆慢慢地淡出他们的生活,她叫他的名字,而他始终唤她桑桑。
      桑桑,桑榆的桑。

      正文 176 威胁

      我故意提及桑榆,戳中了桑柳心中最脆弱的点。她能够在郑夫人母子面前耀武扬威,凭借的是程颐和的宠爱;但她也很清楚,她能够得到宠爱,是因为她是桑榆的妹妹,并且她非常像桑榆。
      在心底最深处,连程颐和也不知道的地方,她藏着一个秘密——她一开始并不像桑榆,是在意识到程颐和的爱好之后,她模仿桑榆,不断调整着自己,最终成为一个完美的情人。
      她是一个最好的演员,演戏时间长了,有时候连自己都分不清楚哪些是自己的想法,哪些又是桑榆的特质。
      而程颐和不是一位好观众,他甚至没有发现,那些令他十分舒服的东西并不属于桑榆,而是桑柳为了迎合他而做出来的。
      桑柳相信,即便是桑榆与程颐和一起生活二十多年,他也会对她产生厌倦,只有她桑柳掌握着程颐和每一个爱好,绝不会令他生出厌恶的情绪。
      她就像一株菟丝子,吸收着桑榆的营养,攀附在程颐和身上。可她又那么清楚,程颐和的宠爱是多么脆弱的东西,她甚至不敢说自己已经不像桑榆了,她所有的一切都是建立在姐姐的名字之上。
      我不应该了解这些秘密,之所以能从我嘴里听到关于桑榆的消息,只能证明一件事:郑夫人母子针对她做过大量调查,那对母子对她并不是一无所知。
      桑柳以为自己站在程颐和的荫庇里,就能够躲开窥探的目光,事实却证明她的经历并不是什么秘密。她以为的“敌暗我明”,只是她这些年来一厢情愿地臆想。
      她的一切都将大白于天下,郑夫人与程嘉溯母子能够调查到她的过去,能够把这些秘密透露给我,自然也就能够查出更多东西,把那些她瞒着程颐和所做的事情,也透露不该知道的人。
      想到这一点,桑柳眼神阴鸷:“张小姐,你不要忘了这是在我家,你翻不出什么花样来。”
      这是她的主场优势,我纵然手里握着她的把柄,她也有十足把握让我走不出这栋别墅的大门。落到她手里,她自然有的是手段对付我,拿到我的把柄,让我不敢说出去,甚至被她威胁,为她所用。
      比如她大可以将我饿上几天,不让我睡觉,在我身体极度疲惫、精神接近崩溃的情况下,迫使我签下高利贷协约;又或者她可以随时命令那些保镖扒光我的衣裳拍照,甚至做一些更加过分的事情,用照片与录像带长期威胁我;再者,她还可以让程嘉洄给我注射某些禁药,上瘾之后肯定会被他们控制……
      毁掉一个人的手段那么多,而我相信这个女人心里并没有道德观念的束缚,也没有对法律的敬畏。二十多年金屋藏娇的生活,让她的生命里只有一个准则,那就是程颐和。在她看来,只要拥有程颐和就拥有了一切,反之,想要离间她和程颐和的人,会被她不择手段地毁灭。
      那些手段过于激烈,难免会留下蛛丝马迹,若是被郑夫人与程嘉溯察觉,事情恐怕无法善了。桑柳现在还没有占据完全的优势,她暂时不动我,并不是因为法律,而是因为她还没有把握能将我背后的程嘉溯也一网打尽。
      我清楚这些,所以明知是龙潭虎穴,仍是来闯了一闯,还要故意往她的痛处戳,让她感到痛楚和忌惮——她不过痛这一时,和那被她伤害、痛了二十多年的人比起来,又算的了什么呢?
      桑柳眼神非常危险,看样子也已经想到了对付我的办法,但我岂会让她如愿?
      我伸手从兜里掏出一支小巧的录音笔,故意在她眼前晃一晃,“桑小姐,你当真以为,我会什么都不准备地来见你?”
      她对我说了太多的话,虽然一开始还措辞谨慎,但后来她被唾手可得的胜利冲昏了头脑,大意之下,说了不该说的话。
      桑柳脸色一变:“张小姐,你这是在逼我!”
      兔子急了还咬人,更何况她从来都不是什么善茬。
      我冷笑:“桑小姐,我知道你有多危险,所以我的准备不可能只是简单的录音设备。我手里的这支,是越溪大学通信工程实验室上个项目的成功之作,会将我录下来的东西同步到云端。”
      这个小玩意儿是通信实验室那边一个同学送我的,作为我帮他制作变色玫瑰,成功追到女朋友的报酬。以前我只用它来整理会议记录,没料到这么快就有挪作他用的一天。
      “我的云端有一个设置,如果两个小时后我没有解除设置,这些对话就会被发到我的社交网络——桑小姐你可以猜一猜,程嘉溯有没有关注我的社交网账号?他的粉丝们会不会随时盯着我的动态?”
      答案是肯定的,所以桑柳的脸色越发难看,如果程颐和能看到她此刻的脸,一定会认为她身上属于桑榆的那部分早已死去。
      我提醒她,“桑小姐,你现在还有什么想法?”
      桑柳呵呵直笑:“我活了四十多年,栽到你手上,是料想不到的事情。事先未料,后悔无益。张小姐,你可以走了。”
      我收起录音笔,一笑:“请放心,我会尽快删除这段录音的,它不会落到董事长手里。”
      若是要用这段录音去状告桑柳,无疑也是承认我曾经见过她,并且用并不光彩的手段坑害了她。所以我会将这段录音从云端删除,暂不公布,但会在文件里好好保存,等到必要的时候,再拿出来。
      桑柳清楚我不会轻易放弃这个把柄,但她绝不会轻易被我威胁,笑道:“张小姐,你走可以,记得把录音笔留下来。若是你带着它走出这个大门,我不敢保证会发生什么事。”
      反正都要在程颐和面前被戳穿,她情愿拉着我一起沉沦。
      她的经验果然足够丰富,我并不能全程占据上风,只好将录音笔放到桌上,向门外走去。
      程嘉洄从外头回来,一看到我,先是露出厌恶的神色,随即又笑起来:“你来我家做什么?莫非是我那个大哥不能满足你,你就来乞求我的垂怜?”
      亏他还是大家族的少爷,一张嘴就往下三路走,这份下流也是没谁了。我心里厌恶,脸上还是笑颜如花,“二少想知道我来做什么,可以去问问你的母亲。”
      说毕,我不再搭理程嘉洄,拉开卡宴的车门坐上去,冲出别墅。
      程嘉洄一脸狐疑地去问桑柳我来做什么,我很好奇,她究竟会怎样教导这个儿子——明明桑柳是个聪明人,之所以会栽在我手上,完全是因为疏忽大意;可程嘉洄在董事长和她的教导下,似乎并没有继承他们两个中任何一个人的智慧,浅薄得令人咋舌。
      回到实验室,助理松了一口气:不用被卷进奇怪的事情里,让她轻松了一大截。
      我被桑柳激起了斗志,干脆打消了回去休息的计划,随便吃了一点东西,就重新投入实验当中。
      然而我被桑柳带走的事情并没有能瞒太久——我忘了徐经理是程嘉溯的耳目了。
      第二天他就找到我,阴测测地笑:“瞒着我什么呢?”
      我给他的笑容吓得腿软,忙不迭地奉上录音,老老实实地交代了所有事情。
      程嘉溯沉着脸,不知道是因为我瞒着他这么大的事,还是因为桑柳找上我。我知道他对桑柳不可能有半分好感,若是可以让桑柳和程嘉洄母子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他愿意付出很大代价。
      “但这个代价绝对不包括你在内。”程嘉溯语气淡漠,眼瞳深邃得能将我吸进去,“潼潼,你这样让我很失望。”
      我一惊,意识到桑柳给我挖了个坑,而我终究还是缺乏经验,没能避开。
      本来我和程嘉溯之间不该有任何秘密,我知道他的前女友们的情况,他也清楚我在他之前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有过怎样的经历。
      我们彼此相知,不必要瞒着对方。就算是我故意坑了郑夫人,我都没想着要瞒他,那一次,程嘉溯也没有生气,他坚定地支持了我。
      而这一次,明明是对他的敌人出手,我却害怕了。这是为什么呢?
      我低头,咬着唇暗暗想:是因为我怕被他误会。
      为了让桑柳落进陷阱里,我拿自己设了这个陷阱,表现得愚蠢、短视又贪婪。我不怕别人认为我贪财或者野心勃勃,但会害怕别人误会我愚笨——智慧是我得以追随程嘉溯的唯一依仗。
      如果有有心人得到这段录音,稍微加工一下,就可以当作我被桑柳蛊惑、背叛程嘉溯的证据。
      我可怜兮兮地看着他,“阿溯……”
      哪怕我对着外人的时候威风凛凛,在他面前我还是忐忑的,害怕他因为这件事对我生出嫌隙。
      他看我这样,不由地笑出来:“现在知道害怕了?一个人去冒险的时候,怎么就那么大胆?”
      我扑进他怀里到处乱蹭,“还不是都怪你!我是吓坏了,才会做出这样没章法的事情来的。”毕竟不是谁被两辆车、几个大汉围着,都能镇定自若地处理好一切事情的。
      “我知道,”程嘉溯低头亲亲我,“你做得已经很好了。可是潼潼,下一次你必须做到最好,才能保护好你自己。”

      正文 177 马场

      为了让我得到教训,程嘉溯故意吓我,但在我承认错误之后,他很快就原谅了我——他的目的是通过这件事情让我学会应对,而不是发泄他的情绪,让我一再忏悔、战战兢兢。
      在引导我思索什么是最正确的做法之后,他笑道:“吓坏了吧?”
      我点点头,还是感到心有余悸。从前他的情绪变化根本不会引起我的动摇,但现在,即便只是一个眼神变化,我也能感觉到问题。
      程嘉溯把我捧在手心太久,温柔细致的呵护让我几乎成了玻璃心,经不起一点摔打——仅限于来自于他的打击。面对别人的时候,我比以前更加强硬,更有手腕。
      他微笑着:“休息日带你去骑马。”
      我眼睛一亮,期待地看着他,却不明白为什么在实验的关键阶段,他要带我去骑马。
      程嘉溯被我亮晶晶的眼神所取悦,柔声道:“杨二来越城了,约我们去玩。”
      京城杨家的二小姐杨霏是程嘉溯交往不多、却很有默契的朋友,对我也颇有好感,不像寻常他身边的女性那样敌视我。
      前段时间她听说程嘉溯在给我招募司机,还特地送了手下一名退役的特种兵过来。不过我正学着自己开车,司机大部分时候都在接送程呦呦。
      程呦呦以前都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学,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份,现在出于安全考虑每天有人接送,据她说,她的小朋友们都问她,她是不是换爸爸了。
      想到程嘉溯以前被当成小气鬼,我们都大笑,糖糖也应和着程呦呦的笑声上蹿下跳,人来疯地往人身上扑。
      糖糖长得很快,刚刚来到家里的时候才两只手那么大,这才几个月就比我小腿还高了,扑人的时候也很有力量。
      因为是看着长大的狗狗,我不是很害怕它,但对于一只大狗扑到身上这种事,我还是受不了,飞快地挨着程嘉溯坐下。
      糖糖和它的主人一样会看眼色,审时度势的本领一流,对着程呦呦就一个劲撒娇,对我时不时来一场恶作剧,在程嘉溯跟前就乖得不得了,似乎连掉毛都掉得格外少了。
      我有时候怀疑程呦呦是不是教过糖糖:“不然它怎么跟你似的,就知道欺负我呢?”
      程呦呦冲我翻白眼:“张阿姨,是你总是欺负我,糖糖在给我报仇啦!”
      小魔女自诩是智慧的人,总喜欢走智力流然后一次次被我碾压。她们一主一宠,程呦呦在我手底下走不过三招,倒是糖糖凭借物种优势,十次里能有四五次让我投降。
      我威胁程呦呦:“你要知道,我可是做过很多动物实验的!”
      这是真事,从青蛙到兔子,从小白鼠到小狗,生物科学学院的花园里埋满了实验课过后的动物尸体,紫藤花每年都开得格外艳丽。
      几个文科学院每次路过,都要感叹:“每一支纱锭上都缠绕着被剥削的工人死去的灵魂,太平洋铁路的每一根枕木下都躺着一个华工的尸体,而生物科学学院每一株植物下,都有一只哭泣的动物。”
      做动物实验在我们的专业是非常正常的事情,但是在业外人士看来,未免就有些残忍。许多业内人士身上都有着“杀气”,动物不会喜欢靠近,像孟老师家的孟德尔,绝对是一个怪胎。
      至于我,也不知道是糖糖没心没肺,还是因为我没什么杀气,它一点都不怕我。我的威胁下住了程呦呦,却没能吓到它,它还一个劲往我身上扑,长长的白毛沾得到处都是,害我不得不黏着程嘉溯才能摆脱它。
      对于狗,我是有点害怕,但也不讨厌,否则也没法和糖糖和平共处。我最喜欢的动物其实是马,它英俊、美丽、充满力量,有飞腾之势;拥有温柔的眼睛,和骄傲的脊梁。
      跟程嘉溯在一起的这段时间,我体验了许多前所未有的事情——去北欧滑雪、吃海鲜,参加上流社会的宴会,锦衣华服加身……
      他爱玩也会玩,对于许多娱乐活动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绝不会让我感觉到无聊。但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带我去骑过马。
      越城郊外就有一家马场,据说马场的马一部分来自远在西北的山丹马场,是军马,另外一部分则是从国外引进的良驹。
      身为沪市和越城这一带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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