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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校园之天价谋妻-第2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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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我才不会想你。”苏锦终于忍不住推了推谭斯年坚硬的胸膛,可是入手接触到的温度却是那么高,让她本来有些微红的小脸温度更加升高的几分。
多了六年道行的谭斯年她招架不住,可是这个浑身都散发出浓烈京少轻狂味道的‘谭少’她竟然也欲罢不能。
她真的是明白了,谭斯年就是天生降伏她的。
谭斯年不满,眉头拧成一个大疙瘩,“你不想我,那要想谁?”男人的占有欲无论怎么样的年纪,都是那般的浓烈,只不过,年轻的男人是不怎么隐藏自己的醋味。
苏锦神色一正,微微拉开二人之间的距离,让谭斯年能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看清自己的表情神态。
她抬头看着他,表情严肃认真,明亮的双眼不含任何多余的情绪。
“谭斯年,我不会想你。”
这一句话听得谭斯年心里咯噔一下,但知道苏锦还有后言,就忍住不发。
于是,他就听苏锦继续道,“思念永远都是留给分别的,而我,不愿再和你分开。我不会想你,因为我要时时刻刻的看着你,一起呼吸,一起心跳。”她的指尖落在他的心口上,“你胆敢把这颗心停了,那这颗心…”她拿着他的大手,同样按在自己的心脏上,“…不能独活。”
少女的声音不轻不重,甚至平淡如水。可就是这样的一番话,让谭斯年听到了风轻云淡里的坚持和倔强。那是对这段感情的坚守,也是至死方休的纠缠。
没有任何绮念,从他手下的柔软中,他只感受到了她跳动的心脏就像她说的那样,和他的一起跳动。
她的厚重情深他听懂了,也感受到了。
是的,他们之间不需要互相思念。因为他们的命是拴在一起的,心跳也是两份。
无需念,同生死。
此时此刻,他竟然无比希望自己能恢复空白的记忆,能同样厚重的、毫无保留的回应她这份情深。
可是…可是!
他动动嘴唇,却不能发出任何回应。
苏锦却扬唇一笑,温柔地抱住他的腰。
他不用说,她懂,就像是他一直都那么懂她一样。
对他们这种人,跟着心走无疑是奢侈的。
她知道就算是谭斯年现在感受到他们之间的羁绊,知道他喜欢她,也不可能全然信任她,把一切都交给他。
因为他是谭斯年,是军区一把利刃,是融合在骨子里头的一个理智机器。
她不怀疑他的情深,对他来说,现在他为她做出的种种,已经超越了他理智的范畴。
对于男人来说,理解也无比中央。
而现在,谭斯年觉得自己整个人的心脏都被填满,只因为她理解他的有口难言。
温情永远不是他们这类人的主基调,苏锦稳了稳心神,便从谭斯年的怀里退出来,表情恬淡地说起了正事。
“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也是关于人肉汉堡的。”
第四百一十六章 生命的尊重
苏锦眼神悠远,仿佛看到了穿梭了时间和空间的远方。
“你相信一个人毁了容貌,毁了声带,双腿从膝盖上方全部截肢,还能坚强地,充满求生欲的活着吗?”
谭斯年想象了一下苏锦所描述的模样,他说不上怎么肯定那样的人会有什么想法,不过设身处地,如果他自己变成那副样子……“那样活着,需要很大的勇气。”
一个人活在人世间,总要坚持一些什么。
苏锦低头笑了笑,直白道,“的确,说实话,如果我落得那样的模样,我宁可死,也不愿意苟活。不过那个人的生命力和求生欲,让人震撼的难以言表。”
那人其实在她前世的生命里,也不过是一个非常短暂的过客,如果不是他震撼了她,他恐怕也不过是沧海一粟,甚至,她都不知道他的名字。
她记得他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是在M国非常著名的贫民窟。一条小巷子里,挤了密密麻麻的流浪汉,半人高的窝棚里,两面透风,破布上满是虫蛀的洞,脏的油亮。
他躺在那里,双眼里燃烧着生命的火焰。
她想,狼狈两个字是不应该放到他身上的。
每一个努力活下去的人,都值得尊重。
感受到她不经意的闯入后,那人一点也不慌张,甚至还能对她露出一个礼貌的笑。
那笑会让人忽视他的残疾,忽视他的容貌。明明是在窝棚里,却犹如坐在高堂之上。
借着昏黄的光,她依旧能明晰地看到他脸上灯枯油尽的颓败之相,就像是一个燃烧着生命热度蜡烛,包裹着一件残破的皮囊。
他的努力和死神做着抗争,可是却阻挡不住那蔓延的死气。
那如同砂纸一样的喉咙残破地说出一声问候,“你好,女士。”
非常纯正的法语,尽管声音难听,可是都会让人下意识的忽视。
“女士,你愿意听我讲一些故事吗?…不好意思,我大概是有些失礼了。不过,我觉得你应该是一个愿意听我说话的人。”他虚弱的气流从喉间消散在空气中,依旧带着生命的坚韧。他有些固执,似乎就是认定苏锦一定能听得懂他的法语。
而事实上,苏锦的确能听懂。
她没有说话,对这个陌生的流浪汉带着应有的警惕。不过也不忘自己的职业病,一边打量着对方,一边分析着对方的身份。
“你的感官很敏锐…”他丝毫不避讳她的打量,“在深夜孤身一人敢出现在混乱的贫民区,而且,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你手腕上的纹身,是蜘蛛吧?”
没错,前世的苏锦在手腕上纹了一只指甲大的蜘蛛。她就是罗网的操盘者,也是织出网络的蜘蛛。
“最近风头正盛的一个情报组织叫做罗网,据说领头人就是一位东方女郎。”他的观察力实在太过可怕,三言两句间竟然就探出了苏锦的身份,“我很喜欢你的口头禅‘在正事上,我从来不开玩笑’。可是啊,上天貌似一直都在跟我开玩笑。”他似乎有些疲乏,无力地抬头看着上方,“我也没想到,在我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我会遇到你。或许是天注定,让我告诉你一些什么东西。”
“你好,我是苏锦。”抱着对濒死者最大的尊重,苏锦同样用纯正的法语报上了自己的名字。
他目光里透了两分软化的光,却没有说出自己的名字,“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连锁监狱组织吗?它的名字叫黑狱,在一座孤岛上……”
苏锦回想起当时的情景,只觉得舌尖有些微微的苦涩。因为那人告诉她的,是她从未涉及甚至知道的东西,更有被他风轻云淡说出的过往。
谭斯年看着苏锦的神态,似安抚地拍拍她的肩膀。
“我没事,只是有些后悔罢了。”后悔什么?太多了。对于那个对她释放了死亡前最大善意的男人,她尊敬感激。“那个人,比任何人想象的都要坚韧,在他的身上,或许才能看出生命的重量。你知道我为什么对人肉汉堡不以为然吗?因为那些汉堡,也充其量不过是别人身上的肉罢了。而那个人,亲眼看着自己的双腿被搅碎,亲眼看着自己的肉被烹制,同样是汉堡肉,他不仅看着别人分食,自己更是一口口吃掉。”
他说起这件事的时候一笔带过,也并不是为了吓唬她,而是为了告诉她一个道理。
她现在想把这个道理告诉给谭斯年:“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放弃活下去的希望。就算是忍辱负重,就算是命途多舛,这条命也是独一无二,最伟大的馈赠。”
人总是会觉得自己命运不够好,或穷或残,或丑或悲。
可是,当你抱怨自己鞋子不合脚的时候,还有很多人这辈子都失去了穿鞋子的能力。
不得不说,那一夜,他给了她生命的厚重,她还给他生命的尊重。
自从那次以后,她每当面对艰难险阻的时候,脑海里都会不多不少地浮现出他的样子。
比起吃自己的肉,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她真的幸福的太多。
他临终前说得最后一句话也依旧那般妥帖体面,他说:“苏锦,同你交谈真开心,如果有来世,我想和你成为朋友。”
她把他葬在了高岗上,那是一个面朝大海的地方,四周没有鲜花,只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野草,就像是他的生命力一样。
谭斯年容色复杂,因为他能感觉出苏锦口中说的那个人,应当是她的过往。
可是微妙的,他更加感觉她说得是布鲁诺。虽然,他看到的布鲁诺并不是她口中的模样。
其实苏锦也心有所感,她大抵觉得,布鲁诺就是她曾经见到过的那个人。
只是她不知道,布鲁诺是不是像她一样重生了。也不知道在电脑里和她打招呼的人,是否是他。
或许是和谭斯年说了些话,她忽然感觉如果布鲁诺真的是重生的,也算是很好的事情。
他的上辈子太苦,这辈子让他能少走弯路。
最关键的是,她不介意布鲁诺知道她也是重生者。
第四百一十七章 嗨翻全场
眼看着天色渐晚,离自由活动结束的时间也越来越近。
谭斯年总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和苏锦在一起,时间过得太快了。
一想到再能和她这般面对面聊天,需要等到明天的下午,他心头就有些焦躁。
谭斯年想了想,道,“我们两个申请小房间吧。”当然,怕苏锦误会,他补充道,“我想我们之间还有很多话要聊。”
他口中的小房间自然是情侣啪啪啪的地方,不过他可是一个克己复礼的人,绝对不会唐突了苏锦。
“好啊,正好我应该和你谈一些正事了。”这两天她只顾着和谭斯年重建关系,有关越狱的事情也一定要提上日程,毕竟那不是一天就能完成的东西。
……
不知不觉,一个月的时间过去,苏锦和谭斯年过的犹为风平浪静。就连那个可能是熟人的布鲁诺也未曾过来叨扰过苏锦。
而苏锦和谭斯年之间更是情意渐深,曾经苏锦不知道的一些谭斯年少年过往,也终于在谭斯年口中得知。
比如,他真的上过实打实的战场,九死一生。
比如,他被困在地下城中几个月,以吃老鼠昆虫过活。
比如,他曾孤身一人潜入恐怖组织内部,捣毁窝点。
他讲这些故事的时候神采飞扬,仿佛是在讲别人危险的过往一样。
不容置疑,那时候的他是格外耀眼的,双眼里星光璀璨。
如果戏言,他大概就像是开屏的孔雀,只为她一人展示他的绚烂与荣耀。
越是见到这样明媚飞扬的他,她越是叹惋那六年时间里岁月带给他的沧桑巨变。
苏锦绝对不后悔接触到了这样的他,非但不后悔,还感觉非常幸运。
而对于谭斯年来说,越是接触苏锦,他越是感觉到这个姑娘的强大与坚强。
虽然她一直不告诉他,她为什么会来到黑狱,可是他可以肯定,是为了他。
黑狱是什么地方?用‘豺狼虎豹聚集地’形容都不为过。
起初他觉得苏锦大概在身手上是非常自信且能自保的。
但他渐渐发现,苏锦的确会一些拳脚上的功夫,不过最多是中下水平,在这种地方更是不过沧海一粟。
得知如此,他真的又气又怒又感动。
他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冒险,那时的她并没有回答,只是抬眼柔柔地看着他,那明亮如镜的眸子里,却隐藏着坚硬如铁的坚毅。
那一刻,他便读懂了她眼里的意思:为什么要来?因为有你在。
铺天盖地的情意瞬间淹没了他,也让他那般失控,把她推倒在床上,狠狠地亲吻着。
如果…如果不是介怀着她还小,恐怕冲动早就支配着他做一些深入的交流。
能有她的爱,他是何其幸运!
“够了啊!你俩这你浓我浓的,看的我都牙疼。兰德,真没想到你原来是这样的人。”约瑟琳恶寒地向旁边侧了侧,不忍直视那个被其他人看成是高岭之花的兰德,此时正一脸温柔宠溺地揽着苏,喂她吃水果的模样。
兰德连一个眼神都没有多赏给约瑟琳,“你要是羡慕,你就抱艾什莉去。”
约瑟琳明媚的哈哈一笑,高挺的鼻梁在她鼻翼上打下一点阴影,她大手一捞,在身旁艾什莉的唇上啄了一口,“我才不羡慕,我的甜心才是最好的。”
艾什莉目光温柔密意,显然是对约瑟琳情根深种。
黑狱每个月都会举行让大家放松的主题派对,由犯人们自己商议主题并准备,也算是丰富了大家的娱乐生活。
这次派对的主题就是‘蒸汽时代的狂欢’。
大家都在自己的狱服上装点了重工风格的饰品,女犯们手巧的更是自己在缝纫室里做好了古典欧风的套裙,步入派对就像是步入侧蒸汽时代的古欧洲。
在黑狱里,只有你没有的兴趣,没有黑狱做不到的兴趣室。
据说以前一个犯人就对钟表很感兴趣,在申请后,黑狱房间特意在娱乐区开设了一间非常专业的精密钟表的兴趣室。
“…谨以此曲,献给我的爱人辛达!”一个长相英俊的金发男人坐在黑色的钢琴前,追光打在男人和辛达心上,充满了浪漫的气息。
辛达满脸幸福和骄傲,无论怎样,在此时此刻,她是最让人羡慕的女人。
男人修长的手指放在钢琴的黑白琴键上,强健的身躯在白色衬衫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绅士优雅。
“呵~科莱恩追女人还真是有点手段。”约瑟琳戏谑的嘲弄着。
音符在科莱恩手指尖流淌,纯熟的钢琴曲舒缓动听。
苏锦一听前奏,便知道了这首钢琴曲的名字,“是德彪西的《亚麻色头发的少女》,这首挺考验弹琴者的专业性。”
约瑟琳听罢后笑了一声,“看来你对钢琴曲也挺有研究的啊?”
“听过一些。”在前世,她除了喜欢百老汇的踢踏舞,也喜欢听名家的钢琴音乐会。那是那为数不多的艺术情操,虽不说懂得品析,但起码会辨别一些音乐名曲。
不过啊,那都是前世的事情了,今生重生以来,她也就和谭斯年在中央公园发疯一样跳过一次踢踏舞。
那天的夕阳,还真是美丽。
想着,苏锦眼底就蒙上了一层怀念的氤氲,视线也变得迷离起来。
心神都在苏锦身上的谭斯年自然察觉到了苏锦情绪的波动,他看了一眼弹钢琴的科莱恩,不得不承认,的确有不少女犯都被他做出来的模样吸引了目光。
谭斯年眸光闪了闪,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心一样。
“东西做好了吗?”他怀里的苏锦碰了碰他的手臂,细微的声音在他耳畔响起,让他回过神来。
谭斯年不动声色的紧了紧手臂,在外人看来他们二人是情人之间的窃窃私语,实则是在说一些很严肃的事情,“电路板已经焊接好,还有几个精密部件藏在今天的派对装饰品上,一会儿我们小心的拿到就可以了。不过,我们现在还缺少发报器的发报部件。”
没错,谭斯年和苏锦二人在暗中正在制作一个简单的发报电台,和外界通信。
可以说,他们二人打搭配,绝对是天作之合。
谭斯年在军区大院长大,后又在军校深造,近现代以来的所有战争物品他从结构还是工作原理都了如指掌。
在黑狱里暗中做一台电脑很难,可是做一台无线电台就简便多了。
谭斯年专业知识绝对值得苏锦称赞,二人一拍即合,在暗中马上准备起来,且经过这一个月的制作,马上快进入了尾声。
他们要做成的电台不但要简便,更要好用。
“汤匙就可以。”在专业知识上,谭斯年非常厉害,可是论在情报上的灵活运用,苏锦还是有些能耐。
她们这种做情报行业的,对电台根本不陌生,因为有时候,电台比信号器还要好用。
电台可以说是情报行业叱咤风云的祖宗,因为现代科技,电台逐渐退出大家的视野里。
她前世在那种比较偏远的山区,就经常使用电台。电台这东西有时候也非常爱出毛病,发报器是最容易破损的地方。
经过多次研究实验,汤匙绝对是最好用的替代品。
谭斯年想了想,觉得非常可行,看向苏锦的眼神充满了欣赏和赞许。
谭斯年不是专精情报方便,他一般出去做任务,就有专门的情报团队给他提供团队。所以他理论知识上非常精湛,但实际操作上略有逊色。
而苏锦则是操作专精,理论不足。她会简单的修葺电台,可是不会制作。
他们二人取长补短,便成了最好的搭档。
黑狱在业余爱好上很纵容犯人,可是黑狱的人也并不愚钝,知道自己的这些犯人不乏能人巧匠,在各个兴趣室里的把控非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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