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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校园之天价谋妻-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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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二人说话也没有太多顾忌。

    “谢谢你了,大叔。”苏锦真诚地对谭斯年道谢。

    谭斯年耸耸肩,为苏锦倒了一杯白开水,“不用谢,反正我也没有帮到你什么。只不过还是没想到,你竟然知道这个地方。”

    “意外得知而已。”

    其实这家店明面上只是一家烤肉店,其实,内里做的却是类似佣兵联盟这种中介生意。

    有需求的客户可以前来挂单子,需要收入的佣兵或者是组织可以过来接单子。当然,红胡子也做暗杀、情报等生意。

    这里的成功率一般都在百分之九十以上。但真是因为成功率高,所以佣金非常高,也就造成知道的人非常少。

    她能得知,也得益于她前世在M国混迹了很长一段时间,毕竟切尔诺家族的总部也在这里,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和红胡子相识,是红胡子亲自找上门谈的生意。红胡子虽然也有很强的情报调查能力,但是有些情报他还是需要来专业的组织购买或者是打探。一来二去,罗网也成了红胡子的背后合作的组织之一。

    在这里‘红胡子的朗姆酒’就是接头暗号。

    她懂谭斯年带她来这里的意思,在M国,她的确没有根基,需要做什么事,肯定不会顺手。有时候一些需要的东西,就应该有一个稳妥的地方交易。这里的安全性和稳妥性就非常好。

    谭斯年也不会多问。

    倒是苏锦饶有兴趣地看着他问道,“你看起来和红胡子的交情很好。”红胡子虽然对谁都很热情,但是是真的有交情,还是礼貌的态度,苏锦还是能辨别几分的。

    “因为他曾经和我并肩作战,还救了我一命!”红胡子恰好推着小车过来给苏锦二人上炭和食材,“我们可是将近十年的老交情喽!”

    将近十年?苏锦颇有些讶异,“十年前大叔你还只是个还没毕业的少年吧?”

    “大叔?”红胡子以为苏锦唤的是他。

    谭斯年却主动说道,“她叫的是我。”

    红胡子又夸张地看着苏锦。在他眼里,苏锦虽然长的看起来非常年轻,可是没想到苏锦竟然年纪这么小,更何况,年看苏锦的眼神,根本就不是看小辈,而是……

    他真是搞不懂了!

    谭斯年绝对不会在这个他介意的问题上过多探究,而是对苏锦说道,“那时候我比较年少轻狂,也出国做过不少事。那时候红胡子虽然年纪比我大,但是很不靠谱。”

    “喂喂!年!不要把所有人都当成不是人的你一样看待好不好!”红胡子直接拉了椅子坐在一边,“苏,我跟你说,年从年轻的时候就是一个变态级别的人!就算是到现在,我都不想招惹他!”

    “他很厉害?”苏锦饶有兴趣地问着。

    红胡子看了一眼正在烤肉的谭斯年,见他没有阻拦他,他就心中有数,对苏锦更是亲厚几分,“当然!如果你愿意听,我给你讲讲他的事迹吧!几年前的年,可是一位风骚又张狂的人物呢!”

    “风骚?张狂?”苏锦‘噗嗤’一笑,感觉这两个词在谭斯年身上跟突兀。

 第二百二十五章 交谈甚欢

    回忆起往事,红胡子的神色有些年少时才会有的意气风发和热血。

    “第一次见到年,是我和我的朋友们在缅甸谈一笔生意。可是没想到,当地出现了动乱,整个小镇都乱成了一片。那时候的我,时运不济,被流弹伤了手臂,无法持枪。一个不慎,一个土军就抬枪要击毙我,就在这时,年出现了…”

    红胡子怀念和感激地看了一眼谭斯年,“我永远无法忘记当时那个场景!年就仿佛是上帝派过来的救兵一样!他突然出现,一手扛着冲锋枪,一手持着军刺。动作迅速地把那个土军杀死,然后一边单手抬着冲锋枪扫射,一边侧头对我露出一个轻狂的笑容,对我说‘受伤的,离开战场吧!’说实话,那时候我真TMD想狠狠地揍他那张狂妄的脸!”

    “但不得不说,他的风采和身手,真的对得起他的狂。”犹记得那时的年穿着一身野战服,脸上涂着油彩,可是唯独那双如同鹰隼一般犀利的眼睛格外明亮。

    他在开枪时,还能准确的用军刺华丽地杀掉敌人,一招一式都看了让人热血沸腾。

    “他就像是一团火焰,所到之处没有一个人不被他的热量灼伤。他更像是有用不完的力量,在战场上,他杀敌无数,又能安然地把无辜的人救下来。”红胡子眼神激动,甚至脸上都带着兴奋的红光,“你知道吗,整个战场就像是他的游戏场,任他穿越戏弄。他的表情从始至终都是骄傲的!”

    随着红胡子的话,苏锦在脑子里也勾勒出谭斯年少年时张扬轻狂的模样,唇角不自觉多了一抹笑纹。

    或许,那时候神采飞扬又桀骜不驯的谭斯年,才是他一生当中最明媚的时光吧。

    她微微侧头,看向一直没有说话的谭斯年。

    可是,谭斯年脸上的表情竟没有半分怀念甚至是追怀。他神情平淡,仿佛刚刚在说的并不是他的青葱岁月,而是他人的一段过往。

    他挽着袖子,神情坦然地给她的碗里夹已经烤好的的食物。

    而她在不知不觉中,也吃了许多。

    不知道为什么,苏锦心里有些触动和感伤。

    当年那么骄傲,那么张扬,那般不可一世的他,会想到不过才短短十年,他就成了这副稳重沧桑的模样吗?

    这个世界从来不会偏爱懂事的孩子,谭斯年又为他的成长付出了怎样的代价?

    这么一想,苏锦感觉自己喉间有些酸涩。

    听着红胡子讲的谭斯年的意气风发,越发不是滋味。

    “……混乱就这么结束了,年抬腿就准备走。我可不让,想伸手拉住这个臭屁的小子,谁知道他跟后脑勺长了眼睛一样!一个背摔就把我扔了出去!还居高临下地看着我,那眼神,写满了不爽。”红胡子说的兴奋,直接开了一瓶黑啤酒,大口大口地灌着,“老子也不服啊!被人摔多没面子!我就说要和他决斗!年嘲笑地看了我一眼受伤的手臂,竟然直接把他自己的双手背后,意思不用手也能打败我。这简直气坏我了!”

    苏锦把多余的心情压下去,饶有兴趣的继续问道,“结果呢?”

    “结果…”红胡子打着哈哈,咕咚咕咚喝了很多啤酒,“结果…结果就是我们不打不相识了呗!”

    苏锦面上却是看破不说破的了然一笑。

    “年,为了当初的我们,干了它!”红胡子递给谭斯年一个大啤酒杯,谭斯年也没有拒绝,二人酒杯碰撞,痛痛快快地喝了一次。

    红胡子很久没有这般开心了,顶着红彤彤的脸,他看向苏锦,“苏,敢不敢和我们一起喝?”

    “红胡子!”谭斯年不赞同地摇摇头,“丫头,你不许喝!”她年纪还小,喝酒伤身体!

    苏锦却是豪情万丈地应允下来,“敢!怎么不敢!”

    红胡子感觉苏锦越来越对他的胃口,当即也对谭斯年无所畏惧了,直接也递给苏锦一大杯。

    二人撞了一个,喝完都是开怀一笑,大有江湖儿女的快意恩仇。

    然而,谭斯年的脸却黑了!

    “丫头!你……”

    他话还没说完,苏锦就看向他,那因为酒精刺激的小脸有些微红,明亮的双眸染上几分水意。整个人竟然更有几分风情万种的娇媚和义薄云天的豪爽,“大叔!难得如此尽兴!你就别拦我了!就这一回!反正有你在不是!”

    听了这话,看了她这副模样,谭斯年就算再怎样坐怀不乱,坚定如一,都被乱了心神,一时间,拒绝的的话竟也说不出口!

    “…苏!我再给你讲讲我们在YDL发生的事。那是在……”红胡子兴冲冲地给苏锦讲述着谭斯年曾经和他的过往。苏锦也认真地听着,双眸专注而好奇。

    二人一边说着,一边尽情地喝着冰啤酒。而谭斯年怕苏锦伤胃,更是是不是的把烤好的食物放在她的碗里。

    就这样,三个人这顿午饭竟然吃到了下午四点!

    此时的苏锦已经脸颊绯红,双眸微醺,神态间带着醉意。

    看着苏锦如此,谭斯年可不敢再让苏锦继续喝下去了。

    他忙的制止红胡子准备继续倒酒的手,“好了,我们两个还有事,今天就到这里,下次再说。”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谭斯年心里早就发誓,绝对不要再如此放任苏锦和红胡子喝酒。

    醉意阑珊的苏锦头脑还是有几分清明,当即也附和谭斯年的话,点点头。

    红胡子意犹未尽,可是也知道再继续下去,恐怕年就真的生气了,也就没有强求,不过还是和苏锦约定好,有时间一定还要一醉方休。

    谭斯年和红胡子去结账,红胡子对谭斯年挤挤眼睛,压低声音说道,“年,你的眼光真的不错!相信我,你们在一起绝对很配!”

    “我们只是朋友。”谭斯年却摇摇头,再清楚不过自己在苏锦心里的位置。

    红胡子哼哼两声,表明了自己不相信谭斯年的话。

    他做的就是同人打交道的交易,难道还看不出来什么!

    他就只当谭斯年还没有抱得美人归而谦虚吧。毕竟他知道,年的国家有一句话是‘谦虚是美德’。

 第二百二十六章 醉酒的苏锦

    一个女人,能耐心地听一个男人的朋友说他的过往,可不是一件平常的事。

    而向来不会做这种打扮的年,竟然穿成这个样子,难道还不说明问题?

    华夏人就是太含蓄了!如果是在这里,两个人恐怕早就应该有一个法式热吻!

    苏锦从椅子上站起来,却不想大脑一阵天旋地转的眩晕,身体一晃。

    谭斯年马上伸手扶住苏锦,没站稳的苏锦也跌到了谭斯年的怀中。

    酒精的缘故,苏锦的体温有些偏高,谭斯年就感觉自己抱了一个小火炉一样。

    被酒精麻痹了神经的苏锦有些大条,双手撑着谭斯年的胸膛,努力让自己站稳。

    谭斯年当即有一种情动的感觉从胸前的敏感处传到大脑和小腹,忙的把苏锦的手拉下,扶着她站好,神色已然有些不自然。

    见此,红胡子以‘过来人’的表情一笑,还略有深意地对苏锦说道,“苏,你知道吗,你可是年领到这里唯一一个姑娘。”

    “因为我很厉害。”苏锦依稀听出话音,光明磊落的回应着。即使是在醉酒状态,她说话依旧清晰连贯,思维也没有全然混乱。

    红胡子不置可否,因为此时,在他眼里,谭斯年带她过来,还是因为某些关系的缘故。

    不过在几天后,他才真的意识到,苏锦口中的‘很厉害’,不是白说的。

    谭斯年扶着苏锦离开了红胡子这里。

    下午的微风吹在苏锦微烫的脸上,让她有些舒服,如此,她便说什么也不要坐车回酒店,偏要步行。

    谭斯年也愿意让她解解酒,更是贪恋她挎着他时的那一抹信任的温度。

    可是,他却不知道,醉酒的苏锦少了很多寻常的内敛和心机,也让她实在的灵动和活泼暴露出来。

    “大叔,我们去百老汇看踢踏舞吧!”苏锦双眼亮晶晶的,就像是讨糖吃的小女孩。

    说完,也不等谭斯年同意,就直接拉着谭斯年向百老汇的方向轻车熟路地走着。

    苏锦拉着谭斯年的手臂,在各个街区穿梭着。

    而谭斯年却感觉自己仿佛又重新认识了苏锦一样。

    他甚至不知道,一个从未出过国的少女,为什么对一个陌生国度的街道如数家珍般的熟悉!

    这个问题他不想在这个时候探究,因为他发现,自己和苏锦,此时就像是一对情侣一样,做着疯狂又冲动的事情。

    二人跑到了百老汇,却被告知今天没有演出。

    苏锦脸上划过一抹失望,不过她迅速想到了什么,神秘兮兮地对谭斯年说道,“跟我来!我知道哪里可以看踢踏舞!”

    于是,苏锦再次带着谭斯年疯狂且执着地在街区里奔跑。

    从年少以后,这是谭斯年第一次这般没有任务和负担的在异国的街道上奔跑。

    渐渐的,他也放下了一切,和苏锦双手十指交叉的相握。放纵着,欢乐着,不顾一切的在欢闹。

    他们跑到了中心公园,在喷泉前,一群年轻的男女正就着欢快的音乐跳踢踏舞!

    苏锦拉着谭斯年,直接跑到了舞队中,“我们来一起跳舞吧!”

    虽然他们穿的不是专业的踢踏舞鞋,虽然他们的动作不标准,虽然他们跟不上节拍。

    但是他们都在全身心的投入到了踢踏舞中,没有顾虑,也没有其他,就是为了跳舞而跳舞!

    渐近黄昏,喷泉的彩灯和音乐,和踢踏舞交相辉映!

    鞋子在地上撞击的脆响,笑脸和喉咙的共鸣,大脑和自然的欢愉!

    谭斯年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在中央公园和一群素不相识的人跳踢踏舞!

    而他身旁的少女也从一开始的手忙脚乱,慢慢的渐入佳境,甚至开始熟练起来。

    这一切是多么疯狂和梦幻!

    或许就是因为这里是M国,是曼哈顿,一个本身就带着疯狂血液的国度!

    随着音乐节奏的结束,这支踢踏舞也一曲终了。

    苏锦的脸更加红润,胸脯更是一上一下的起伏着,可是她的神色是那般的神采飞扬!

    她直接跳到谭斯年的身前,双手抓住他的手臂,少女清香的呼吸和他厚重的呼吸交叠在一起。

    “大叔!我已经好久没这么畅快的跳舞了!”黄昏的火红打在少女的脸上,就像是一副最完美的油画,展现着专属于她的美好。

    ‘咔嚓’一声,突兀地打破了这种和谐。

    谭斯年略微不悦地侧头看过去,就见一个持着拍立得的游客兴奋地走过来。

    “哦!不好意思!刚才的一幕实在是太美了!我忍不住拍了下来!为了表达歉意,我愿意把照片送给你们!”游客把照片取出来,递给了谭斯年。

    谭斯年垂眸看向照片,那性感的唇情不自禁露出一抹真实的笑意。

    在那照片上,他们两个人相互对视着,都噙着满足的笑意。在他们身后,那轮火红的太阳正好把她们包裹在一个圆圈里。

    “欸!你好高啊!”苏锦的关注点却在谭斯年明显比她高一头多的身高上。

    谭斯年笑了笑,却是对那个游客发自内心地道了一声谢。

    而后看似不经意,实则格外珍重地把照片收在了钱夹里。

    “天快黑了啊!我知道哪里的夜景最好看!”苏锦望了一眼天空,笑嘻嘻地再次拉着谭斯年离开。

    这回,谭斯年没有被动,而是同样主动地跟随在她左右。

    天色归于漆黑,这座繁华的大都市开始为人们展现它独特的美。

    苏锦从头发上取下一个发卡,动作熟练地把身前的门锁打开。

    推开门,夜风就吹起了她的发。

    苏锦快步跑到天台上,对着眼前的一些,肆意地张开双臂。

    在她的脚下,红灯绿酒,灯火璀璨的曼哈顿高楼大厦,尽收眼底!

    一瞬间,提心吊胆、小心翼翼躲避保安和徒步爬三十层楼的辛苦和疲惫,仿佛已经不值一提了。

    谭斯年从容地站到了苏锦的身侧,望着眼下的美景,很想很想真正意义上地牵起她的手。

    可是,他已经没了最好的时机。

    因为,苏锦的眼睛里,此时已经恢复了一片清明。

 第二百二十七章 两个人的决定(加)

    “大叔,谢谢你和我疯了一个下午。”苏锦收回双臂,侧头看向他,丰润的红唇扬起一抹愉悦的弧度。

    红胡子的黑啤酒属于后劲十足的那种,她在此之前,的确有些喝的多,甚至记忆都不太清晰,只知道她貌似任性地拉着谭斯年东跑西颠,还应该跳了踢踏舞。

    她还真的是本性难移呢!

    前世,她也会有放纵的时候。每次把自己灌的飘飘忽忽,她就喜欢到百老汇看踢踏舞。甚至,她曾经还专门学过。

    正因如此,她一直都知道,每天中央公园都有一个踢踏舞班做训练。

    谭斯年笑笑,并没有接话。

    苏锦眸色迷离,看着璀璨的街景,心中多有感慨。极目远眺,她仿佛回到了前世的情景。

    “站在这里,是不是有一种领略众山之巅的豪情壮志?”谭斯年走到她的身边,同她并肩而立,一样看向远方。

    “豪情壮志?”苏锦摇摇头,浑身放松地趴在栏杆上,“那种东西不实际。我啊,就是一个俗人,一直以来的心愿都特别简单。”

    谭斯年侧目看着她,看着她认真的侧脸。

    “我只想保护好我的家人,保护好我在意的人。除了他们,这世间万般凄苦和欢愉对我来说不过尘土一抔。”她轻轻地垂下眼睑,“可是,有时候最简单的心愿,往往反而是最难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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