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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招惹-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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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毓宁马上掏出了放在书包里的手机,这才发现果然是忘记开机了,她上课就关机,今天放学之后就忘了这事,有些泄气的开了手机,也不想和他再说什么,就怕自己控制不住情绪。她一直都知道自己的脾气就和活火山一样,一般情况下都是温顺的,但只要有什么事触到她底线她就会控制不住。
  季冬至见她不说话,还以为是自己刚才语气不好把她吓到了,当即也收了脾气,说起了正事:“待会我们出去吃饭,你换身衣服。”
  钟毓宁本来就不想再和他吵,至于他带她出去吃饭的原因,他向来一切事情都安排好,她也不问这样的小事,只应了一声。
  季冬至看着电视机里还在奋力拼抢的球员们,又瞥了瞥她刚才关上的房门,无声的叹气。
  看着时间差不多,季冬至便去敲了敲钟毓宁的房门,门很快被打开,而她也已经换好了衣服,一件裸色连衣裙,在裙摆处有一些碎花的装饰,多了一些俏皮的感觉,她人本就长得秀气,皮肤也白皙,这样一穿立时整个人都变得好看了不少。
  季冬至也确实愣了一下,再次觉得她已经不是一个小女孩了,“走吧。”说完就带着她出了门。
  他们俩到了一家A市出名的中餐馆,这处地方是庞振东事前说好的,因为他说要带上跟着他一同到C市来上高中的妹妹,两个男人加一个少女的搭配实在有些怪异,所以他就带上了钟毓宁,当然,他绝不会承认他也确实是有些想见她了。
  两人到了指定包间的时候,还只有庞振东一人,季冬至便问道:“你妹妹呢?”
  庞振东看着他身旁的钟毓宁回道:“去卫生间了还没回来。”
  季冬至发现他的眼神后,微眯着眼警告了他,他只是笑笑,毫无所觉。
  “冬至啊,你身后的小美女你怎么不介绍一下啊?”庞振东也是在外面混惯了的人,身上总是有些玩世不恭的味道,尤其是对女人。按理说他是不应该这样对兄弟带来的人的,但就是见一向内敛的他有些在意,才起了玩闹之心。
  “收起你那些外面的做派,这是我二姐的女儿。”季冬至竟然毫不给他留面子。
  庞振东耸耸肩也不再和他开玩笑,这时庞萌进来了,一见坐着的有钟毓宁,那个高兴啊,“钟毓宁,你怎么也在这里?”
  庞振东一见率先问道:“你们俩还认识啊?”季冬至也疑惑的看向钟毓宁。
  “是啊,我们是同班同学,刚才你不是问我在高中找到朋友了吗?我和你说的我现在最好的朋友就是她。”如此难得的巧遇也算为钟毓宁和庞萌更多了亲切感,两人的感情自然也比以前好了些。
  “哦。”庞振东故意拖长了音调,“冬至,你看我们俩竟然还有这种缘分。”说完又对已经黏在钟毓宁身边的庞萌说道:“以后你多听毓宁的话,少给我惹祸,你看这个年龄的女孩谁像你一天风风火火的?就看那个章家的女儿……”
  “少说她了,一开学就被我教训了。”庞萌十分不屑的说道。
  按理说这时候作为家长的庞振东应该教训她两句,可竟然只是笑了两声,目中满是宠溺,也就这样过了。
  吃完饭本是准备各自归家的,可庞萌不干了,非得拉着钟毓宁去唱K,还要让庞振东和季冬至一起去。庞振东本就对她宠爱的很,晚上也没事,这就遂了她的意。
  到了KTV两个大男人自然不会去抢麦,而在乡下生活了十几年的钟毓宁从没来过这种地方,很是不适应,于是就变成了庞萌一个人欢腾,可她的歌声实在和好听挂不上边,一首《死了都要爱》被她唱的死去活来,好不凄惨。庞振东被她摧残的厉害了,忍不住在旁边说:“我看她不是死了都要爱,是死了都要唱,我们快被她唱死了她还要唱。”
  后来大概是嗓子实在受不了了,庞萌过来拉着钟毓宁过去唱,钟毓宁忙说她不会唱,庞萌却说:“你就说你会唱的歌名,我来点。”
  这下她是骑虎难下,季晴最喜欢邓丽君,她从小也算对邓丽君耳濡目染,便点了一首她的《南海姑娘》。钟毓宁的声音属于柔美型,一唱邓丽君的歌竟是十分动听,就连闹腾的庞萌也听得认真。
  一曲毕,庞振东夸张的鼓掌,实则是觉得有了某人的对比,只要不是五音不全的那歌声都算好听,这时他突然起哄:“冬至,你快去唱一首啊,你可是当年我们连的歌唱人才啊。”
  庞萌可是个惯会搞气氛的主,一听这话忙把季冬至朝点歌机那里拉,季冬至无奈,只好唱了一首歌。
  坐在一旁的钟毓宁本还以为刚才庞振东在开玩笑,直到季冬至的歌声传来,她才知道绝不是夸张,他的声音本就低沉,唱歌的时候显得有些沙哑,一首哥哥的《夜半歌声》被他唱得十分感人,她直接就呆住了,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季冬至,有些淡淡的哀伤,却很吸引人。
  “哇,太棒了,季叔,我决定喜欢你了。”庞萌夸张地大叫换回了她,但这一晚的季冬至却让她没办法忘掉。

  作者有话要说:我身边很多人都喜欢哥哥,忍不住就写了这首。今天是大年夜,大家元宵快乐,周二晚七点更新。


☆、第十二章  少年

  和季冬至一起出去聚会了一次后,钟毓宁本还指望着之后两人的关系能有所改变,可后来季冬至仍旧时常不回公寓。一开始总会难免失望,这种感觉就像是看到了一点希望,最后却发现什么都没有,这样远比从一开始就没有希望更让人难受。
  久了之后她也开始有些自嘲,她和季冬至本就只是舅甥关系,若是没有季晴,那她对他而言就什么都不是。自从来到这边,他为她所做的一切她都知道,这些似乎已经够了,而且她心里也一直认定了季冬至一直不回来是因为他在公司很忙的原因。
  这样一想,她反倒觉得是自己小气了,可她也明白,钟少强突然离去,她又很快就来到A市,季冬至就算是她所有的依托了,她会对他有过度的依赖也算正常。她前一世后来心理出了问题,后果严重,她深知情绪对人的影响,所以她也试着努力调整自己的心情,不要让他对自己造成影响。
  在学校的时候,钟毓宁每天和庞萌在食堂吃完饭就喜欢围着足球场的跑道走一圈,既是饭后消消食,也是想在繁忙的学习中稍微放松一下。这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去吃午饭了,很少有人会在操场出现,即使有也是人数极少,草坪绿意盎然,又难听得人声,也算是散步的好去处。
  这天又到了这个时间,可下了课后明明到了饭点,庞萌却风风火火的拉着钟毓宁朝篮球场跑。钟毓宁不明所以,问道:“庞萌,你这么急去那边干嘛啊?”
  庞萌却不管她的问题,只管拉着她往前跑,“去了你就知道了。”
  钟毓宁知道她是个急性子,现在阻止她也没用,可上了这么久的课,也的确是饿了,忍不住问道:“那我们吃饭怎么办啊?”
  “哎,别担心,待会我们随便吃点就行了。”要知道庞萌虽然性格豪迈不拘小节,但生活还是十分规律的,尤其是吃饭,基本上每次不到饭点她就会向钟毓宁抱怨说自己饿了,所以今天的她让钟毓宁实在始料未及,却也对让她这样的原因更好奇了。
  两人跑到篮球场时,有一个场地已经被围得严严实实,庞萌废了很大力才将钟毓宁拉着挤进了前排,她被庞萌拉着走的时候还听到周围不少人不满的声音,不过应该是和庞萌相处久了,这点小事她也就全当什么都没听到。
  “全佑临,加油。”直到对面有一个女生高呼加油且声音十分具有震慑力,钟毓宁才发现对面那人是章进,而从她的喊话中也知道了场上一人的身份正是那天章进和庞萌矛盾的中心点,正当钟毓宁在想庞萌这种女孩子是不是也会有为一个男生不顾一切的时候,就听见了她的叫声:“佑临哥,加油。”
  庞萌这一声是看准了时间叫的,刚好在章进叫完之后,而且加上一个哥字,显然显得她和全佑临的关系比和章进近多了。
  章进也是个很难认输的,庞萌一叫完她也马上开始叫,一时面对面两个女生都在为场上的同一人此起彼伏的加油,竟然让人觉得比场上激烈的球赛还让人关注。
  钟毓宁这时脸上也有了笑意,她刚才还以为她是真的喜欢这个男生,才会做出今天这样的事,可现在一看,怕还是因为章进多一些,她是心思单纯,但也因为这一点,谁让她不爽了,她也绝对会逮准机会让对方不爽。
  她刚才本来还在想,若是依照庞萌的性格,她要是真的喜欢谁,怕是恨不得三天两头缠着他,可她基本上都和她在一起,并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这时她想通关节,明白她是为了故意气章进才这样的。
  两个女生表面上争风吃醋的行为几乎掩盖住了场上的激烈,本在场上全力拼抢的全佑临也在暂停的时候看向庞萌,脸上满是无奈的摇头,可这个表情在有些人眼里就变成了纵容的宠溺。
  比赛继续进行,两个女生的较量也愈演愈烈,突然有人在身后叫了一声“球飞过来了”,钟毓宁抬头一看,篮球果然朝她们这个方向来了,她正准备朝旁边移开,这时英勇的庞萌忙对她道:“别害怕。”俨然和两人才相识时她对她的维护有些像。
  庞萌话音一落,人也朝前跑去,奋力一跳,想用脚将球踢回场内,可她显然不是什么踢球的好苗子,球据她判断的方位差了一些,所以她踢到球时的受力点也不对,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球直直的朝钟毓宁而去,而刚才因为庞萌话没有动弹的她,也没料到球竟然又这样过来了,很不幸的她就这样被球砸了。
  庞萌一向力气大,这一下也不例外,钟毓宁先是觉得眼前一黑,看不清楚周围,后来视野里的东西看得清楚些了,耳朵里却开始嗡嗡叫,脑袋也有些疼。突然被一个人扶住了,身上带着一些夹杂着汗味的清爽气息,“没事吧?”声音阳光悦耳,和季冬至很不一样,带着这个年龄男孩该有的气息。
  虽然脑子还是有些疼,但耳鸣已经消失了,钟毓宁也不认为真有什么事,忙道:“没事的,谢谢关心。”
  这时庞萌也冲到了她面前,脸上皱成一团,恨不得被球砸的是自己,关切的说道:“毓宁,对不起,我真不是故意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把球给踢偏了,小时候我跟着哥去踢足球,就被他骂过是足球白痴,我刚才是脑袋被门夹了才想到把篮球当足球踢。”到了这种时候庞萌还是这么能说,竟然能扯上想当年。
  钟毓宁笑着摇头,“真没事。”
  “我们还是到校医院看看吧。”钟毓宁正觉得小题大做想要拒绝,全佑临已经朝他的一个队友吼道:“华子,你替我打。”
  说完就扶着钟毓宁朝校医院走,嘴上还说:“刚才那球是我不小心丢出手的,真的很抱歉,所以我还是带你去看看才放心。”
  这时庞萌在钟毓宁的另一边嘟嘴道:“佑临哥,真是对不起,明明是我的错,又让你担下来了。”
  全佑临笑道:“习惯了,你要是哪天能消停下来,我和振东哥怕才是不习惯。”全家和庞家都是军区的人,全佑临和庞萌还算是同一个军区大院长大的,感情自然不一般。
  钟毓宁是真的觉得自己没问题,可全佑临还是扶着她,她忍不住挣了挣,他忙问道:“你又有什么不舒服吗?”
  钟毓宁心里暗道,你不要扶着我我就舒服了,嘴上却回道:“我真的没问题,你不用这么夸张的。”见他们俩都不信,她又玩笑道:“说不定我脑袋被那篮球一砸就成了爱因斯坦的大脑。”
  笑话并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她发现两人都用见到大熊猫拍彩色照一般的惊异表情盯着她,久了后有些头皮发麻,问道:“我说错什么了吗?”
  这时庞萌突然大笑,“钟毓宁,原来你也会讲笑话。”她又看向旁边的全佑临,他脸上竟也挂着淡淡的笑意,少年的眉目清朗,俊帅中带着青涩,被笑意染上别有一番味道。
  钟毓宁有些窘迫,原来是自己平日里的表现让她根本就不像会讲笑话的人。
  庞萌笑完后又道:“看来你是真的没问题了,我们不用去校医院了。”这样决定后,她又对全佑临嘱咐道:“佑临哥,你帮我看着她,我去食堂买些吃的回来,我们俩都还没吃饭。”
  “还是我去吧。”全佑临忙道。
  “不用,你不要和我抢将功赎罪的机会。”还向他挤眉弄眼,“让你和美女单独相处哦。”说完就一溜烟的跑了,将她风风火火的本性发挥到底。
  她一走远,两人便陷入了沉默。钟毓宁本就不是一个擅于说话的人,可全佑临不同,他的无言更像是在思考着另外的事。
  “为什么你都不爱说话呢?”
  全佑临远远地见过她和庞萌几次,每次都见庞萌热火朝天的说着话,而她只是在一旁安静地听着,以前他见到这种女生只会觉得是什么少女简单的矜持文雅,可她却不同,她的那种安静是自内发出,并不矫揉造作。
  他想是他从小身处在这样的家庭里,一直做事都想做到最好,心中难免浮躁,有时也狠迷失,可他见过她之后,就渐渐有些迷恋上了她身上这种给人安宁的感觉。今天那个球也是故意的,没想到本以为会坏他事的庞萌却反倒帮了他,他不过就是想和她说说话而已。
  “很多时候我都觉得没有说话的必要,我会和庞萌要好,也是真心喜欢她。”钟毓宁一开始被这个问题问的有些傻了,但回过神来还是如实回答。
  “没有说话的必要?”要经历过什么的花季少女才会有这样的看法啊?
  这时庞萌回来了,全佑临也自知没有再呆下来的理由,这便离开了,只是临走前看钟毓宁的眼神让她有些奇怪。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被球砸的事还真是我的亲生经历,我从小运气就特别不好,被球砸也不是一次两次,但上次被球砸是我最倒霉的一次。据说那天天气晴朗,我和我的某友经过篮球场,当时我还想看看篮球场上有没有什么好苗子,突然一个球飞了过来,我就快走了两步,当然就以为这个球躲过了,谁知道某友看到球过来自以为是的想要踢回场内,结果踢偏了把我给砸了,好尴尬,某友一直小脑不好使,哎。周四晚七点见。


☆、第十三章  巧合

  高中的学业繁忙,就算才上高一也能感觉到不同以往的压力,钟毓宁虽然提前知道了之后的高考题,但还是十分努力的学习,平日里的时间也大都用在了学习上,这样反倒让她没什么心思去想其他事。
  不过每到了周末,就算庞萌不和她在一起,她也总会出去走走,她上一世读高中的时候就爱把自己困在一个地方,然后开始胡思乱想,心里越发不好受,深知这一点给自己造成的影响,这一世她就努力让自己开朗一些。不过说来也奇怪,庞萌平时就和她形影不离,可每到周末可以离校的时候离开的比她还快。
  这天钟毓宁仍旧是周六放学,她事先便没让司机来接她,司机也像是习惯了她这天的安排,没像前几次那样还说什么让她一个人小心、早点回家之类的话。坐在公车上的她又开始发起呆来,她已经多久没看见过季冬至了,应该有一个月了吧,上一次见他是在一个周日的早晨,他做好了早餐叫她起来吃,她当时还迷迷糊糊不敢相信。
  季晴那边她也时常和她通电话,她就怕钟少华那家人看家里只有季晴一个,又上门来找麻烦,季晴也是知道她的担心,主动告诉她她的大伯那家从她们走后就没有来过了。钟毓宁很了解他们那家人的性格,他们就这样放手,她还真有些不敢相信。
  她是在市中心下的车,她很喜欢这一片商场林立的地方,有一些看似很小很老旧的小店却总是藏着让她感到新奇的东西。
  就在这片A市最繁华的地方,有一个狭窄的巷子处在两座大厦之间,可里面却是花样繁多,巷子外面是一些当地的小吃,味美价廉,朝里走就是一些买稀奇小玩意的地方。她也是在无意中发现的,之后就对这里有了感情。她偶尔也会去去那座寺庙的后面找那个老人,尤其是感觉自己无法平静的时候,老人总能三言两语就让她豁然开朗。
  她直接朝巷子深处走,在巷子的拐角处有一座老旧的书店,里面多是一些年代久远的书,她也不能看懂多少,只是喜欢那种质朴老旧的感觉。
  她到了书店看了一会书,前方明亮的光线忽然被遮住了一些,她
  、浑不在意,直到有人出声:“钟毓宁,没想到竟然能在这里看见你。”声音有些熟悉。
  钟毓宁这才抬头看人,竟是和她有过一面之缘的全佑临,身上自然不再是那天的运动装打扮,简单的衬衫配上薄外套,却让他穿的精神奕奕,高大的身影挡住了外面的光线,干净俊秀的脸庞也在阴影中。她知道自己一向冷漠,但对这个男生她还是有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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