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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王牌军妻-第1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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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况,这个男人不是学生,而是有工作的人,他更应该在主动去往女方所在的城市。
  “他不知道。”林云欢摇头,“我没告诉他,我是想着给他一个惊喜。”
  顿了顿,她又有点不好意思:“顺便也想看看他是不是骗子。”
  如果对方真的是个骗子的话,她也好及时抽身,免得陷的更深。
  宋初一倒有些意外,看来林云欢也没有因为爱情失去理智,这让她放心多了。刚才对方那花痴甜蜜的样,真让宋初一有种已经为爱昏了头的感觉。
  “初一,”林云欢喝了口酒,“你觉得他会是骗子吗?”
  对上林云欢期待的目光,宋初一道:“没见到人之前,一切都是未知。”
  林云欢又拿出手机:“你说我这会儿要不给他打个电话,告诉他我来了?”
  “明天吧。”宋初一说,“现在这么晚了。”
  林云欢又收回手机,她叹气道:“唉,我一想到要见他,又是紧张又是期待又是害怕。”
  见宋初一云淡风轻的模样,林云欢眼珠一转,握了好几串肉串在手中,当作话筒一样对向宋初一:“初一,现在我是一名记者,你老实回答我,你这么淡定的分析我的问题,是不是也谈恋爱了?”
  “是啊。”
  “你拍戏合作的演员长的都很帅吧,就没有一个动心的?还有这一次你和孟天王合作……等等,你说啥?”林云欢一脸懵逼。
  宋初一喝了口啤酒,慢条斯理的吃着烤土豆片:“你问我是不是谈恋爱了,我说‘最啊’。”
  林云欢蹭一下从座位上站起来,动静大的吓宋初一一跳,店里还有其他客人,被她的动静吸引,纷纷投来目标。
  林云欢十分不好意思的坐了回去,她震惊的看着宋初一,不可置信道“你没骗我?”
  虽然她问宋初一是否谈恋爱,但在私心里,她是有答案的。
  首先,以她对宋初一的了解,实在很难相信她会在大学谈恋爱;其次,高中时期,楚宥对她的意图那么明显,可宋初一仍然没有任何回应,像个木头疙瘩一样;最后,宋初一现在刚出道,她若是谈恋爱,于她的事业肯定有害无益。
  所以她内心深处认为宋初一不可能谈恋爱,其实她就是随便问问而已,哪想会得出这么个令她震惊万分的回答。
  宋初一笑笑。
  林云欢知道宋初一不可能在这件事上说谎,她用了十多秒消化这个消息,随后好奇心升起来:“那你男朋友是谁?圈内的?学校同学?还是……”‘楚宥’二字在她嘴里转了圈没有吐出来。
  她忽然想起来,如果楚宥真的追上宋初一,早就将这个消息昭告了。
  宋初一道:“是圈外人,具体是谁,以后有机会会见到的。”
  见宋初一一提起这人嘴角就往上翘,林云欢心中痒痒,问:“有照片吗?”
  好想看是什么样的人拿下初一的!
  宋初一摇头:“他不喜欢拍照。”
  林云欢遗憾。
  两人就着烧烤啤酒聊着天儿,偶尔林云欢缠着宋初一说点拍戏时的趣事,不知不没错,这顿夜宵吃到了近十二点。
  结完账,两人慢慢朝酒店走去,路至半途,林云欢手机响了,宋初一眼尖的瞄到上面是‘向森’二字,她很礼貌的往旁边走,不打算偷听人家情侣讲话。
  林云欢没有注意这一幕,因为高兴,她喝了好几罐啤酒,虽然不至于醉,却也有点晕。林向森的电话打过来,令她精神一震,那点晕劲小了不少。
  “向森。”她按下接听键,温温柔柔的开口。
  女孩在喜欢的人面前,总会下意识藏起自己不好的一面,而将最好的那面展现出来。
  “你来M市了?”林向森的第一句话让林云欢最后一点晕劲消失。
  她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林向森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问:“你现在在哪?安全吗?”
  林云欢心中一暖,刚才因为林向森第一句带着质问语气的话语而产生的些微不舒服顿时消失,既然林向森知道她来了,她也不再隐藏,也不想这么晚了让林向森担忧,便道:“我在我朋友这儿。”
  “朋友?”林向森道,“你不是说你没有朋友在M市吗?”
  “我朋友来这边渡假嘛,我来找她玩,顺便我们也可以见一面。”最后一句,林云欢声音带了些羞涩。
  林向森那边沉默,林云欢缓缓皱起眉头。
  “向森?你不想我们见面吗?”
  “没有。”林向森道,“我只是在想,这件事是我做的不够好,应该是我去你那边找你。本来我已经计划去你那边的,没想到你已经来这里了,我有些惊讶。”
  林云欢松了口气,心中更加甜蜜,原来林向森和她一样,早就计划见面的事了。
  “你把你的地址发给我,我明天来接你去玩。”林向森道。
  林云欢看了眼旁边的宋初一,道:“你明天还要上班,不用来接我,就定你说你常去的那家,你公司附近的咖啡厅,我中午打车过来,很方便的。这样你也不用请假了。”
  林向森迟疑:“……你一个人。”
  “我一个人又不会掉,你放心好啦。”
  又说了几句,两人才结束通话,宋初一在旁边已经是第三次数地上的叶子了。
  林云欢将她和林向森见面的事说给宋初一听:“没想到他也在计划我们见面的事,我应该不这么急的,这样会不会显得我很主动,不矜持啊。”
  也不等宋初一说话,她又自言自语:“我也不是很主动,再说,我是提前来考察他的。”
  宋初一看她这样,失笑摇头。
  第二天宋初一到片场,跟导演商量了下,将她今天的戏全部集中在下午三点以后,好在她自进组后,一直很努力工作,不拖时间,也不拖剧组进度,刘东强很是喜欢她,倒也愉快的同意了她的请求。
  尔后,宋初一和林云欢一起去往林向森公司外的咖啡厅。
  林向森在一家动漫公司上班,据林云欢所说,林向森是公司里的动漫设计师,平时也会接一些私活,一个月工资一两万。家里是M市本地人,他靠自己的努力加上家里父母的资助,在市区买了套房,这样的条件,于普通人来说,不算差了。
  当然,跟林云欢家中的家境不能比,也正是如此,林云欢没有提过自己的家境,就怕林向森心里会不舒服。
  公司外的咖啡厅装潢的颇为雅致,宋初一没和林云欢一起,她坐的另一个卡座,打算在这里暗中观察林向森。
  两人约的是十二点,眼见着时针马上要走到十二点了,林云欢紧张的捧起咖啡杯,目光频频望向门口。
  为了见林向林,林云欢特意打扮了下,想着林向森比她大,她还是学生,怕等会儿两人坐在一起,看起来相差太大,所以林云欢把自己往成熟里打扮。
  头发披散,发展烫卷,里穿白色羊毛打底衫,外套驼色大衣,脚踩细白小高跟,化着淡妆。她五官明丽,这般打扮,少了几发稚气,多了几分成熟女性的优雅,很是妩媚动人。
  宋初一穿的很简单,她点了杯黑咖啡,还点了甜点,连吃边等,顺便放出眼灵,开始搜寻疑似林向森的人。
  十一点五十分的时候,通过眼灵,从公司大门出来的一个男人引起宋初一的注意。
  那是一个身材中等的男人,大概三十来岁,模样算不上特别好看,倒也很周正,穿着一件黑色羽绒服,搓着手在公司门口来回走动,神色颇为纠结和犹豫。
  宋初一百分八十确定此人就是林向森。
  大冷天的,外在温度已达零度,那些出了大门的人均匆匆往四面走,只有他,在原地来顺走,不管是神色还是动作,都体现了他内心的焦灼。
  宋初一皱眉,下意识侧头去看林云欢,这姑娘正紧张的不要不要的。
  那个男人在原地又走两分钟,似乎终于下定决心,大步朝咖啡厅这边走来。见
  果然是林向森,宋初一垂眸。
  叮铃一声,林云欢下意识抬头看向门口,现在已经是十一点五十五,一个男人出现在她视野里。
  那是一个非常肥胖的男人,肥胖男人目光一转,对上她的,然后径直朝她走来。
  林云欢:“……”
  这是她男朋友林向森?
  虽然心中告诉自己,就算林向森是个胖子她也能接受,可真当看到真人时,内心仍然免不了震惊和一些失望。
  林云欢努力抑制自己不要流露出任何不好或嫌弃的表情,眼见胖男人越走越近,她正想起身笑着打招呼,胖男人擦过她这桌,到了她后面那桌。
  “亲家的,你终于来了,人家等你等的好辛苦。”
  林云欢转头一看,肥胖男人正被一个女人抱着,那女人还噘着红唇朝肥胖男人索吻,肥胖男人亦是旁若无人的抱着女人细腰亲起来。
  林云欢离开座位的屁股重新坐了回去,悄眯眯的吐出一口气。
  门铃再一次响起,林云欢控制不住自己再次抬头,这一次,一个模样周正的男人进入她的视野。
  那人目光四处寻找,尔后对上林云欢的目光。
  林云欢心中一跳,属于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这个男人或计就是她要等的人。
  这副模样比她心中设想的最低值高了不少,林云欢一直看着男人,看着他一步一步朝自己走来,控制不住自己心跳的加速。她想,她肯定是脸红了,绝对脸红了。
  “欢欢。”他停在自己身边,虽然容貌是陌生的,可声音却是熟悉的。
  他们经常打电话、语音,这个声音绝对错不了。
  林云欢站起来,笑的两颊通红:“向森。”
  “你今天好美。”林向森说,又看了看时间,“让你久等了,都是我不好。”
  “没有没有。”林云欢赶紧摇头,“我也就才来几分钟而已。”
  林向森摸了摸自己的脸,林云欢见状,笑道:“一直幻想着你长什么样,原来你长这个样子。”
  林向森:“我长的不大好看,欢欢,你会嫌弃我吗。”
  “怎么会。”林云欢摇头,“我才不是那么肤浅的女人。”
  林向森的笑容温柔了许多。
  他们开始聊天,顺便点餐,这家咖啡厅提供主食,林云欢一口气点了十多样,林向森不自觉的拧眉:“欢欢,点的有点多,我们不一定能吃完。”
  “没事。”林云欢挥手,“你之前老跟我说这几样菜,我早就馋的不行了,正好趁这个机会都尝尝。”
  林向森动了动手,没再说什么,只是神色看起来似乎没有之前的好了。
  林云欢却完全没注意。
  但这些,全都落在宋初一眼中,宋初一将最后一块糕点吃完。
  这个林向森,有点问题。
  

  ☆、206:请求教导

  206:请求教导
  等菜上齐后,林云欢给宋初一发了条信息,问她要不要和他们一起。
  从见到林向森到现在,她的感觉还不错,林向森是她认知里的那个很体贴、温柔、稳重的男人。
  知她喜欢吃鱼,还细心的替她去鱼刺,所以她认为对林向森的考察已经结束,想把宋初一介绍给林向森。
  宋初一回她:“不用,你们吃吧,我点了餐。”
  林向森见她玩手机,道:“和朋友聊天吗?”
  “没有。”林云欢放下手机,“我就随便看看。”顺便往宋初一那里瞄了眼,发现宋初一点了吃的,遂放下心来。
  吃完饭结账的时候,林云欢拿出钱包,准备刷卡,林向森拦住她:“欢欢,有我在这里,怎么可能让你结账。”
  林云欢甜蜜蜜的收回卡,林向森拿出卡,收银员刷卡之后,却提示余额不足。
  林向森顿时尴尬的站在那,看了眼卡:“抱歉抱歉,我拿错卡了。”
  收银员姑娘的神色顿时变得微妙起来。
  林云欢刚才看到他的钱包,里面只有这张卡,不想让林向森太尴尬,她递出自己的卡:“向森,你忘了你把卡放在我这了?”
  尔后自然的将卡递给收银员,收银员刷完,递回卡,并附上得体微笑一枚:“两位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走出咖啡厅,林向森叹气:“欢欢,都是我不好,今天知道要和你见面,早上出门太紧张,拿错卡了,是我的错。”
  “没事没事。”林云欢毫不在意,她家里家境好,典型的富二代,父母疼爱,从来没有为钱犯过愁。且她和朋友出行,大部分情况都是她买单,所以也没觉得这有什么。
  再者,这顿饭消费才一千多,根本不算什么。
  林向森眯了眯眼睛,主动牵起她的手:“我们一起去逛逛吧。”
  林云欢脸唰一下就红了,低头看了看自己被林向森牵住的手,她高中的时候没谈过恋爱,那时只觉得那些学生都是歪瓜裂枣。倒是初中的时候,为求好玩,和一个小男生谈过一次,算不上初恋,纯粹就是叛逆期跟风玩而已。
  所以严格说来,这一次是她真正意义上的谈恋爱,她已经确定林向森不是骗她的,是以心中对林向森的那点防备已经放下,全身心投入在这种甜蜜的氛围当中。
  原来这就是谈恋爱的感觉。
  和喜欢的人牵手,心脏砰砰跳,仿佛下一秒就能跳出胸腔。
  “好。”她小小声羞涩的回答。
  林向森伸手在她头上宠溺的抚了抚:“你真可爱。”
  林云欢脸更红了,她已经完全忘了宋初一。
  宋初一跟在两人身后,捧着一杯果汁,摇头叹气。
  林云欢这傻丫头呀。
  不过,陷在爱情里的女孩,有哪个不傻呢。前世的她,比林云欢还傻,她不光是傻,还是蠢。
  林云欢和林向森沿着周围逛,林向森道:“我带你去海洋公馆玩。”
  林云欢迟疑:“可是你下午还要上班。”
  林向森轻刮了下她的鼻尖,声音很温柔:“跟你比起来,工作算什么?当然是你更重要了。”
  林云欢心中甜蜜的冒泡,但她仍然拒绝了:“不行,你今天好好上班吧,明天是周末,明天咱们再去玩。”
  “但你后天就要回去了,我想多点时间和你在一起。”林向森说,“你来了这里,我要是抛下你去工作,像什么。”
  又道:“再者,以我在公司的地位,偶尔请个假没什么的。”
  于是林云欢不再拒绝,等两人要去海洋公馆时,林云欢这才想起宋初一,她‘啊’了一声。
  “怎么了?”林向森立刻问,一脸关切。
  林云欢不好给他说朋友陪她一起来的,毕竟如果朋友一开始就陪她来,而她不介绍朋友,显然是对他不信任,哪怕林向森再温和,这种情况也会不高兴的吧。
  换位思考,如果林向森来见自己,还暗中让另一个朋友观察,她要是知道了,铁定翻脸。
  她急中生智:“不是,我突然想起来,我想着你下午要上班,所以跟朋友约好的下午去玩,但下午我和你一起去了,我得给她说一下。”
  林向森点头,善解人意道:“那赶紧跟她解释一下,免得让她等。”
  顿了顿,又低声道:“你朋友是女生还是男生啊。”语气带着若有似无的醋意,林云欢大笑:“是女生啦。”
  林向森松了口气,温柔的看着她:“你长的这么美,又这么好,好怕别人把你抢走。”
  “才不会呢。”林云欢朝他做鬼脸,“我现在是你的女朋友。”
  林向森笑,等林云欢拿着手机去到旁边打电话,脸上的笑容淡了下去,眉心拢起。
  他仔细打量林云欢,身上的衣服看不出什么牌子,但刷卡时的不在意,以及刚才他们路过的一些服装店面,林云欢指着里面的衣服点评,虽然没有特意显摆,却能从她的语气中知道,她的家境很好。
  或许……
  他垂眸,放在羽绒服里的手不安的动着。
  这边,林云欢拨通宋初一的电话:“初一,你在哪呀?”她刚才看了一圈,都没有看到宋初一,难道是走了?
  宋初一啼笑皆非:“亏你还记得我。”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林云欢知道这事儿自己做的不对,典型的有异性没同性。
  “好了好了。”宋初一笑道,“你们要去海洋公馆,我就不跟着去了。”
  林云欢左看右看没看以宋初一,很是纳闷她如何知道自己要和向森去海洋公馆,不过她也没多想:“你快回去工作吧,路上注意安全。”
  “这句话我送给你。”宋初一道,想了想,她又委婉的说,“虽然你和你男朋友在网上相识这么久,但现实中也才见一次面,女孩要学会保护自己,明白吗。”
  “我知道啦。”林云欢满口答应,知道宋初一是为她好,“你忘了你当初给我的那枚戒针吗,放心好啦。”
  宋初一怔了下,尔后挂断电话。
  戒针?
  细细一想,她想起来了,这戒针是周一白给她的防身东西,一枚戒指,按在戒下的一个小按钮,戒指上会弹出一枚细小的针,上面缀着迷药,一点点便足以让一个大汉倒地。
  看了看时间,也不早了,她打车回了片场。
  之所以不跟着林云欢一起去海洋公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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