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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总裁不爱女主-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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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歌茫然的看着他。先点点头,又摇了摇头。他说:“我也不知道。”
  轩辕傲天挑眉,显然对这个答案不怎么满意。
  楚歌继续说:“一个多月之前,我出了点儿事儿。醒过来的时候之前的事就都不记得了。所以我也不知道以前吃没吃过。但是从我恢复之后,这是第一次。”
  这话说的半真半假,从正常角度来说他确实是失忆了,只不过隐瞒了穿越的事儿罢了。
  轩辕傲天点点头。
  楚歌觉得这气氛有些尴尬。以前和小伙伴们一起吃火锅的时候,逗比们都会吵吵的没时间让他插话,而轩辕傲天……楚歌实在是不知道该跟他说什么好。                    





☆、火锅可以提高好感度的

  【我觉得我好像洗白成功了。
  '重点线/'轩辕傲天是个大好人'/重点线'
  他和一般的总裁一点儿都不一样!
  我再也不说他脚踩七彩祥云了!
  ——节选自《轩辕傲天观察录》】
  气氛很沉闷,轩辕傲天挑着他自己面前小锅里楚歌帮他烫好的食物优雅的吃着,就好像刚刚的对话根本没发生一样。
  楚歌觉得,这是轩辕傲天根本没相信他刚刚说的那些话。
  他苦笑一下,对轩辕傲天说:“听钟叔说,失忆以前我好像不是个好孩子。”
  轩辕傲天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楚歌:“……”他在心里给轩辕傲天默默的竖了一排中指。傲天大大你真的就不能多说两个字么!这样我们还怎么交流下去!
  楚歌破罐子破摔了,他觉得交流不下去了。于是愤怒的用筷子戳着盘子里的撒尿牛丸,戳的里面的汤汁流了一盘子才夹起丸子扔进嘴里。狠狠的咬了一口。那模样简直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轩辕傲天沉默的看着他的动作,黑色的眸子如深潭一般,让人看不清他到底在想什么。
  楚歌觉得自己真是作死,和轩辕傲天一起吃东西简直就是种折磨。他不是君子,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好习惯。总裁大大求放过,再这样沉默下去他要死了。
  轩辕傲天在这一刻仿佛听到了楚歌的心声,他拿起桌上的餐巾纸优雅的擦擦嘴,说:“我相信你。”
  楚歌:⊙▽⊙?傲天大大你相信了什么?
  轩辕傲天继续道,“我相信你失忆了。”
  楚歌:“……谢谢。”他实在是不敢相信,传说中面对外人英明神武面对女主智商为负的亿亿万总裁居然会相信失忆这种听起来就不怎么靠谱的言论。
  其实他不信,轩辕傲天更不信。但是又不得不承认,这是对楚歌这种反差最好的解释。
  人可以伪装自己的表情,但伪装不了眼神。尤其是楚歌这种心里想什么都表现在脸上的人。轩辕傲天有时候甚至觉得,楚歌看所有人的眼神儿都像是在看一幅画一样,以一个旁观者的姿态,想要加入,却破不了心里的那层根深蒂固的隔膜。
  这种想法很奇怪。轩辕傲天觉得自己最近可能是太忙了,总是有这种乱七八糟的想法。
  楚歌根本没在意轩辕傲天在想什么。他莫名就觉得很激动。有种一直吊车尾的学生突然被老师当着全班夸奖是个好孩子的感觉。
  轩辕傲天简直是越看越顺眼!楚歌一拍桌子站了起来。转身跑去自选区不知道拿什么去了。
  轩辕傲天静静地看着楚歌的表现。自己说相信他的时候,他眼中那种发自内心的激动是装不出来的。不,除非这人是个绝佳的演员。
  总裁大人嘴角微微挑了挑,否定了自己第二个想法。
  他突然觉得,这个看起来没脑子的少年,好像也挺有趣的。不过……轩辕傲天的眼睛扫了一下桌子另一侧的一片狼藉。在心里给楚歌又补充了一个标签——太恶心了。
  如果楚歌知道轩辕傲天此时的想法,他一定会不屑的撇撇嘴。在总裁大人心里,路人甲就算有趣也是个别方面,只有女主的有趣才是方方面面!女主粗鲁的吃手抓羊排都可以被称为爽快你懂么!
  当然,轩辕傲天在想什么,作为一个普通的没开金手指的穿越人士,楚歌表示自己完全不知情。他快快乐乐的从自选柜上拿了两瓶冰镇啤酒就回去了。
  楚歌认为,轩辕傲天既然选择相信他,那就是伙伴了,和小伙伴一起喝啤酒吃火锅的人生才是真·人生!
  楚歌很霸气的坐下,把两瓶啤酒放在桌上,一只手指甲卡在啤酒盖下,打算给轩辕傲天表扬一个绝技——徒手开酒瓶。
  轩辕傲天惊悚的看着楚歌白嫩的小手指。
  就见楚歌一个用力,只听“咔嗒”一声,随后响起了楚歌难以控制的叫声——
  “嗷嗷嗷!”
  麻痹手指头断了的感觉!楚歌觉得自己简直没有更苦逼。和人家打架打不赢就不说了,穿越前最拿手的绝技也使不出来了怎么破QAQ
  轩辕傲天看着他这副蠢样子,有些不忍心的抬手揉了揉那一头乱发当做安慰。然后从楚歌手里拿过那瓶啤酒,拇指卡住用力一撬。“嘣”的一声,瓶盖乖乖的在空中打了个转掉下桌上了。
  楚歌:(⊙o⊙)
  万万没想到,傲天大大居然也能熟练徒手开盖这种纯屌丝的技能!傲天大大窝崇拜你!
  轩辕傲天看了看落在桌上的瓶盖。又看了看楚歌一脸崇拜的表情。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态,总是,到了嘴边儿的解释也咽了回去——
  其实这是轩辕傲天第一次开啤酒盖。他只是看楚歌刚刚那样子,想试一试而已。毕竟作为身价亿亿万的总裁,啤酒这种东西,有些掉价。
  楚歌兴奋的看着轩辕傲天开了两瓶啤酒,正打算拿一瓶却被一只大手拦下。
  楚歌:“……”傲天大大你这又是要作哪般?
  轩辕傲天一脸高冷,很严肃的说:“小孩子不要喝酒。”
  楚歌很诚恳的说:“我成年了。”
  轩辕傲天继续高冷。
  楚歌:“……”你丫什么意思!不给我喝干嘛打开两瓶!这样拉仇恨会OT好么!
  轩辕傲天一直观察着楚歌的表情。果然和想象中的一样,一逗就炸毛。又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只敢在心里炸毛不敢说出来。殊不知楚歌所有的心思全都写在脸上了。轩辕傲天想,自己如果拍下来楚歌的各种表情做个影集,那一定很有趣。
  被成功愉悦到的总裁大人好心情的放开了楚歌的爪子,还把酒瓶递到他面前。他说:“只许喝一点儿。”
  楚歌一脸幸福用力点头,他突然觉得轩辕傲天其实不是小说里的那个脑残的角色。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可以在关键时刻对朋友拔刀相助,也可以相信朋友说的话,像一个正真存在的人类一样聊天,吃饭……
  这样想着,楚歌看着轩辕傲天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袁轩辕傲天愣了一下,嘴角也微微挑了挑。这种气氛好像也不错。                    




☆、女主无处不在

  【人来人往的地下街上,她玉手轻轻拨弄琴弦。
  柔美的嗓音和着舒缓的曲调,宛如来自天堂的乐章。
  男人愤怒的夺过她手中的吉他,一把将她搂入怀中,说:“我不许你这样!你想唱歌也只许唱给我一个人听!”
  ——节选自《爱上撒旦总裁的日子里》】
  不知道是应了那句酒壮怂人胆,还是楚歌真的把轩辕傲天当做小伙伴了。总之楚大少一瓶酒下肚之后就开始跟轩辕傲天唧唧喳喳的开启话唠模式,就好像他刚刚喝进去的不是酒是炫迈一样——根本停不下来!
  好在轩辕傲天也没有反感的意思。以楚歌的智商,他看不出来轩辕傲天那张冰山脸下隐藏的到底是喜是怒。他只是单纯的认为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说话发泄的对象。只要轩辕傲天不喊停。他便一直说下去。
  楚歌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说了些什么,不过他知道,自己如果再不找人说些什么的话,说不定就被憋疯了。
  穿越的事情谁都不能说。包括现在看起来对他很好的钟叔。他平时总是想找人说点儿话,张口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他早就被拍上了一张失忆的标签。
  楚歌一直在说着些毫无逻辑的话。轩辕傲天却像是听公司年度总结会时一般认真。
  他不知道楚歌酒量差的一瓶啤酒就能放倒,却也私心得想借这个机会看看他酒后会吐什么样的真言。
  他猜过楚歌会说一些像平时那样没脑子没逻辑的话,也想过楚歌会说楚家的那些破事儿。偏偏没料到,少年的眼底染上了一层挥抹不去的悲伤。他说的话根本没有一点儿主题,轩辕傲天也没办法从那里推出他到底想表达什么。但他能感觉到,少年很难过,他需要一个人来倾听。
  轩辕傲天一直都不觉得自己是什么乐于助人的好人。但这次,鬼使神差的,他想做一回无偿听众。因为楚歌这副样子实在是难看死了。蠢货就该有蠢货的无忧无虑才对。
  楚歌说了很久,等他终于说完了打算回家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
  市中心的夜晚,永远也不会显得寂寞。闪耀的霓虹灯挑亮了本该暗淡的夜色,让空中零散的几颗星星也看的不是那么真切。街道上依旧车来车往,人们像是根本不知疲倦一般,享受着自己的夜生活。
  楚歌不喜欢这种喧嚣。他也说不清自己到底是宅多了出现了人群恐惧症,还是怎么的,总之这种人挤人的环境,他一直都是避尤不及的。
  轩辕傲天一直观察着他的表情,见他皱眉,问道:“怎么了?”
  楚歌摇摇头,“不喜欢晚上太闹而已,回家吧。”
  轩辕傲天自己都没察觉到,他的唇角又向上挑了挑。带着还有些迷糊的楚歌往停车场走去。
  “喂,你开车?”楚歌走到停车场门口才反应过来,一把拉住轩辕傲天问道。
  轩辕傲天点头,来的时候就是他开车,现在他再送楚歌回去楚宅,有什么不对么?
  楚歌见他点头,仿佛看到了什么人间奇景般瞪大了眼睛。
  “你喝酒了还要开车?”
  轩辕傲天没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他说:“我又没醉。”
  “那也不行!”楚歌很愤怒,“你当这是玩游戏啊!万一出车祸还能读档再来?不行,我就这一条命,坚决不陪你冒险。”
  轩辕傲天没吱声。
  楚歌也没给他反驳的机会,直接问:“你家离这儿远不?”
  “广源小区。”轩辕傲天大脑还没做出判断,嘴巴已经不听话的说出了他所有房子里离这里最近的一栋。并且那个小区离楚家大宅也没多远。
  楚歌一听就乐了,他说:“既然不远那就一起走回去怎么样?”
  “嗯。”轩辕傲天应了,却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为什么不打车?”
  “太贵。”楚歌答得很顺口,“起步价就要十五,就这么几步路能走到的距离掏的钱都够一顿午饭了。”
  这种能走路绝对不坐车,能公交绝对不打的的习惯,都是穿越前穷吊丝的遗留物。此时楚歌已全然把轩辕傲天当成自己的小伙伴了,在脑子不清楚的状况下自然而然的就把轩辕傲天也划在了穷吊范围里。他根本没想过,以轩辕傲天的财力和人力,不说打车了,就是现在打个电话报个地址,绝对分分钟有人来接他们回去。
  楚歌想不到,轩辕傲天却也没说,他越来越觉得楚歌就像是块新大陆一样,明明有着富二代的身份,行事作风却无比的穷酸,轩辕傲天觉得自己十分对不起王氏总裁,以前一直认为他是世界第一抠实在是太不应该了。同时,他也对身边这个前“危险分子”现“奇怪蠢货”越来越感兴趣了。
  在总裁大人的刻意放纵下,两人就这样慢悠悠的顺着人行道往家走去。
  穿越了一次之后楚歌变得更惜命了,在斑马线和地下通道面前他毅然决然的投入了地下通道的怀抱。轩辕傲天自然也是跟在他身边走着。
  楚歌一边下台阶,一边觉得有些不对劲儿,为什么他有种自己听到了有人唱歌的错觉?直到他看见地下通道中间那个靠着墙抱着吉他的牛仔装少女时,他才明白自己刚刚那不是错觉。
  在看到少女的瞬间,楚歌本来有些昏昏沉沉的脑子立刻就清醒了,但是头却开始疼了。他真想冲到少女面前去抱着她的大腿大叫:女主大大你真是无处不在啊!
  少女面前放着一个盒子,里面扔着些零钱。楚歌记得,这是勤工俭学的女主多项打工中的一项。
  他苦了下脸,不知道这时候如果傲天大大像原文里那样扑过去搂住女主发表脑残言论的话,他是当不认识轩辕傲天直接自己走掉,还是当一个好哥们儿,陪在轩辕傲天身边看着他卖蠢?
  楚歌犹豫了一下,在他毅然决然选定前者的时候,突然听轩辕傲天的声音带着一丝不耐在耳边响起——
  “发什么呆?到底走不走了?”
  “啊?哦。”楚歌愣了一下,他再一次证实了傲天大大好像就是忘了看剧本了。你难道没看见你的女主在那里等你么?
  他们快步从少女面前走过。少女却像是没看到一般,继续弹唱着那首歌——
  “我在你的心里 ,
  是否有一点特别,
  最怕你终究没发现,
  我还在你身边…… ”
  楚歌听到歌词时,脚步明显顿了一下,他看了眼前方步率一点儿都没变的轩辕傲天。默默黑女主拘了把泪。女主大大您这是打算更换策略了?不过这歌你唱起来傲天大大一点儿反应都没有真的不需要再换个攻略么?                    




☆、是个爷们儿就不要拿着剧本矫情

  【我简直太甜了,居然一直以为傲天兄拿错了剧本。
  我今天才发现,拿错毛线啊!他根本就没拿剧本!
  剧情大神你这样真的好么?男主忘了拿剧本这剧该怎么演下去啊!
  给女主点蜡,你还记得那年自行车怒撞兰博基尼时碎了一地的剧本君么?
  ——节选自《轩辕傲天观察录》】
  直到女主轻柔的声音再也传不到耳中时,楚歌才一脸八卦的开口,“傲天大大,你到底怎么看刚刚那个女人的?”
  这个问题他憋了好久了,之前关系不到问这种问题的程度,现在他觉得他和轩辕傲天已经是小伙伴了,问点儿感情问题好像也还在可回答范围内。
  轩辕总裁脚步顿了一下,想到楚歌说的那个“她”是指谁之后,有些不耐烦的皱起了眉头。他说:“哗众取宠的小丑。”
  楚歌:⊙▽⊙
  什么情况!就算没有一见钟情也不能这样吧?还是说剧情改动了男女主角要从一见钟情改为相爱相杀了?不能够啊!就算是相爱相杀形容词最多也是“讨厌”就够了,“小丑”这种直接拉黑名单的形容词。傲天大大你确定你不是再次语死早了?
  轩辕傲天等了半天也不见楚歌接着说下去,扭头便看到了他一脸的疑惑,就像是在说:那么好的女孩子,你怎么能不喜欢呢?觉得自己解读正确的轩辕傲天瞬间觉得心里更加烦躁了。他冷冷的说:“觉得那个女人很好?”
  楚歌不明白自己到底哪句话又踩到傲天大大的雷点了。看傲天大大这表情冷的,如果可以的话,楚歌好不夸张的说,轩辕傲天方圆三米之内绝对可以被他冻得夏日飘雪。他不明白轩辕傲天这个问题到底什么意思,只能耸耸肩实话实说道,“我觉得那妹子实在是太高冷了,作为一个屁民我只敢远观。”
  “高冷?”轩辕傲天依旧是面无表情,不过敏感的楚小兽觉得周围的温度明显上升了好大一截。
  楚歌点点头,给轩辕傲天解释,“就是那种一脸冷艳看起来生人勿近的高岭之花。最讨厌那种人,就算我是个穷屌我也不想被别人用鼻孔看,好像低人一等似的。”
  楚歌只是单纯的给轩辕傲天解释了个词语,顺便表达了一下自己的看法,他真的没打算去暗示什么。但这话落到轩辕傲天耳朵里就不一样了。
  轩辕傲天好不容易放松了一点儿的眉头又皱了回去。甚至比之前皱的更紧了。他觉得楚歌刚刚那句话,好像是在含沙射影的说,他讨厌自己。
  楚歌没发现轩辕傲天的变化,两人依旧是并肩走在远离了市中心有些空旷昏暗的小路上。
  楚歌总觉得自己好像忘了点儿什么。
  直到墨染的天空中一道亮白划过,楚歌才猛的想起来——这里的剧情安排是总裁大大带走了地下街唱歌的女主,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场流星雨。之后便是顺理成章的表白,接吻,啪啪啪。
  楚歌停下脚步,瞪着他那双大眼睛,紧紧盯着天空中接二连三划过的流星,他越来越搞不明白剧情大神到底要做什么了。既然男主都没拿剧本,这些背景再按时出现还有意义么?
  当然,楚歌暂时不太想去考虑剧情的问题了。没穿越的时候,他家就住在市中心,拜那些彻夜不眠的霓虹灯所赐,楚歌活了二十四年除了在电视里,其他的时候根本就没见过什么流星。
  此时,在另一个世界,沾着这里主角光环有幸看了一场在脑中幻想过许多次的流星雨,他很光棍的想,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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