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综]相遇在清朝-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相遇在清朝(十二国+清穿)
作者:芳落

内容简介:
从二十一世纪的现代穿越到奇幻的十二国,因为有可爱的青梅竹马的存在,
初云用短短两三年时间就完全适应了奇幻的环境;

从柳北国的平民成为柳北国的刘王,因为三公孜孜不倦的教导、青梅竹马和半身的不断支持,
初云用了十几二十年的时间才适应自己不老不死的王的身份;

正对自己王的身份适应良好的时候,权势的诱惑让青梅竹马站到了背叛的一方,
初云由此又从十二国到了中国的明朝,重新回到土地上,她又要花多少时间适应?

初云跳脚摇首:“不要适应,我永远也不要适应这个变态和脑残齐飞的世界,天帝啊,快把我带回常世吧,我保证治世一千年!”



内容标签: 综合

搜索关键字:主角:净初云 ┃ 配角:刘麟,弘佑,爱新觉罗那一大家子 ┃ 其它:麒麟,王



001
  “主上!”刘麟高呼着仓惶扑上来,“啊!”刘麟挡在她面前,那对着她砍去的刀砍在了刘麟头上。
  “主上!台甫!”弘佑一边焦急地高呼,一边手持利刃试图突破挡在他面前的叛军,想要把被围困在叛军中心的柳北国最尊贵的两人救出来。
  但来不及了……
  那笑意盈盈的俊美男子一手扯过因受伤快要昏迷的刘麟,一手持着冬器向那个跪在地上满身是血的年轻女子身上挥去……
  “不要啊!”
  “住手!”
  刘麟和弘佑的哀呼就像天塌下来了一样,一阵狂风而起,然后,整个世界归于寂静。
  
  初云猛地从那忘不掉的噩梦中醒来,睁眼便是辽阔的蓝天。
  捂着还隐隐泛着痛的胸口坐起身,初云瘪着嘴轻嗤,“啧,又做梦了。”
  “吼!”一声虎啸从山林中传来,初云眯眼莞尔,皑皑那家伙又在吓唬林中的小动物了。
  不一会儿,一只精猛的白虎从林中走出,四肢矫健,一身纯白无杂色的毛在暖日的照射下泛着银色的光芒。
  这只猛虎被初云取名为皑皑,意指它一身雪白的毛。皑皑是初云的救命恩虎,七年前,濒死的初云一身是血地被“蚀”吹落在这山林中,是皑皑把她拖到一个山洞里让她避免日晒雨淋,伤势加重,又为她捉来一头正在哺乳的鹿,让她免于饿死,甚至还找了好多动物们治疗伤口的药草为她疗伤……
  几年下来,皑皑即是她的亲人又是她的朋友。
  
  看见初云,皑皑一个猛扑扑向初云身侧。
  “皑皑,我的伤还没好完全,不能陪你玩。”初云伸手挠了挠皑皑毛绒绒的脖子,皑皑舒服地直用大脑袋蹭初云的脸。
  顺了顺皑皑的毛,初云半眯着眼靠在它身上,右手捂在胸口,只觉得心脏一阵阵紧缩。
  枫瑾,我们一百七十多年的相伴居然比不上权力对你的诱惑。
  枫瑾,你给了我在十二国的归属感,我们约好要相伴一生,同生共死,可是到头来最想要我死的却是你。
  枫瑾,刘麟把你当另一个王上尊敬、喜爱,你怎么下得了手伤害她?
  枫瑾,你说我把你当做我的附属品,你比我更能当好柳北国的王,现在我不在了,你如愿以偿了吗?
  枫瑾,以前我有多爱你,现在我就有多恨你,特别是你在对刘麟毫不迟疑下手后。
  枫瑾,你刺进本王胸口的这一刀,如有回芬华宫那一日,本王必将千倍万倍还之于你。
  
  纷飞的思绪被脸上的湿漉牵回,初云扭头和皑皑黄玉般的虎眸对上。
  “皑皑,别担心,七年时间,再多的怨恨也沉淀下来了。”初云把脑袋埋在皑皑白白的毛里,“而且我没死,那就代表着刘麟也无碍,等我身上的伤好完全,你就陪我去找刘麟,好不好?我觉得你一定会和刘麟很谈的来。”皑皑是只不普通的老虎,因为它救了初云,因为它像人一样和初云相处着。
  皑皑平躺在地上方便初云往它身上趟,黄玉般的虎眸在阳光下的照射下显得温暖无比。
  
  “皑皑,谢谢你这七年一直陪在我身边,如果我没有你,即使不死也多半被寂寞逼疯了。”初云搂着皑皑的脖子轻声说道。
  她是十二国中拥有神籍的柳北国的王,入了神籍只要不被冬器腰斩或者砍掉头颅即可长生不死,冷、饿、热、病完全威胁不了她的生命安全。虽然不死,但受了伤同样会感到痛,如她,心脏被使了仙术的冬器穿插而过,喉咙被冬器割断……伤痛让她窝在山林里七年不能动弹。
  其实,只要没被腰斩或被隔断头颅,这样的伤在芬华宫大概只需半年时间就会好。但是受了重伤的她没在芬华宫,甚至不在十二国,这里又没有用仙术制作出来的圣药,所以在山林里静养了七年,她身上的伤也只是看起来好了,实际连走路都还需要皑皑驮着走。
  
  皑皑似安慰般伸舌舔了舔初云的手。
  “皑皑,我们不等伤好了,不如现在就下山吧?”望了望碧空如洗的蓝天,初云拍拍皑皑的脑袋道:“我身上的伤还是需要专门的医生看看,”只是不知道中国或者日本的药对仙体有没有用,估计作用不大,因为皑皑给她找来的草药都没派上用场,她身上的伤口完全是靠时间慢慢愈合的。“另外,待了七年,我也需要我知道我现在在什么地方,中国还是日本?如果是中国,不知道现在是哪个朝代,明朝还是清朝……”
  听着初云絮絮叨叨的话,皑皑翻身趴在地上,等初云小心坐在它身上,它才起身缓步往山下走去。
  
  走在杂而乱的山林里,初云顺手摘过一片树叶放在口里吹了起来,因为使不上力,吹出来的响声是怪异的“噗嘟噗嘟”声。一边有气无力地吹着,一边让思绪纷飞回到那个繁华而忙乱的二十一世纪……
  那时候初云还不叫初云,她叫姜文君,是个做着小职员工作的二十五岁普通女孩。2010年4月14日,她死于玉树地震中,然后再在一个陌生又熟悉的世界中醒来,陌生是因为这个世界没有一点现代因素,熟悉是因为她发觉这个世界是她看过的众多动漫中的一个。
  初云出生时,柳北国正处于动荡时期——云海之上,刘王失道,刘麒生病卧床不起;云海之下,民众生活困苦不堪,瘟疫盛行,边境地区已有小妖魔的影踪。
  初云的父亲是行商,小有见识,见国内已有妖魔出现推测出刘王已失道,于是遣散家仆带上妻子、女儿往领国雁州国逃去。出逃的路上和同为行商的枫瑾父母认识并成为好友,两家结伴在雁州国元州暂时落户,初云和枫瑾也因此成为青梅竹马的好朋友。
  
  初云五岁时刘麒病逝,蓬山舍身木上结出新的刘果,之后不到一年刘王驾崩。
  十六岁时,初云和枫瑾结为少年夫妻。正准备申请雁州国的旌卷(户籍证明)时,十一岁的刘麟突然出现在她面前跪着许下了“遵奉天命,迎接主上。不离御前,不违诏命,誓约忠诚”的誓言。
  初云带着一丝憧憬一丝得意回到柳北国登上了芬华宫的玉座(一个普通女孩一跃成为一国之王不得意才怪),枫瑾也顺理成章地成了她的王夫。
  
  成为刘王之后的日子是一团乱,她不知道怎么治国,不知道怎么把自己的意思准确传达给臣民,不适应人人低着头对她说话……幸好身边一直有枫瑾陪伴,刘麟也一直陪着她,可是刘麟理解不了政治的黑暗,刘麟只会劝她行正义之道,她的痛苦、她的无奈,她的很多黑暗情绪只能对着枫瑾说。
  
  一直知道人心是复杂多变的,不可能有永远的忠臣,但是枫瑾是她的夫,发誓同生共死的夫,所以她一开始就防备着芬华宫里所有官员,却从来把枫瑾放在和刘麟同等的信任位置上。
  谁知,一百多年的浮华腐蚀了枫瑾那棵诚挚的心,他不甘屈于初云之下,于是用了二十多年的时间联手和冢宰发动了政变……
  差一点点就真的再死一次,包括初云自己都没想到那个胆小、不喜政事但会温暖笑着的刘麟会在危机时刻挡在她面前,替她挡了那致命的一刀,最后还发动蚀把她送到了异世。
  在身体被蚀卷起时,初云恍惚间见到刘麟纤细的身影也在那风卷之中……
  吹着翠绿的树叶,初云深黑的眸子湿湿的,刘麟,我的半身,你一定要好好的,一定要等着我来找你。
  
  皑皑驮着初云走到天黑才见到一户打猎人家的房子。
  屋内灯光明明灭灭,大人、小孩的说笑声一阵一阵地往外传出。
  “吼。”皑皑低叫一声就要继续往山下走,初云伸手轻扯了下它脊背上的毛发,“皑皑,别走了,就停在这儿吧。”就这么带着皑皑下山肯定会吓坏山下镇上的人,还不如就停在这儿。这儿有人家就代表离市集或小镇不远,既可以让她与人接触了解世事,又可以让皑皑自由自在不吓坏人。
  皑皑听话地驮着初云往这荒山中唯一一家住户走去。
  停在院门外,皑皑张口就要吼叫,初云连忙抱住它的脑袋让它不要叫,“皑皑,你这老虎声音太明显了,会吓坏里面的人。”
  撑起身子,初云拉长声音叫道:“屋里有人吗,我想讨口水喝。”
  屋里说话的声音顿停。
  “初云盘缠用尽,途经此地只想讨口水喝。”初云的声音了夹杂着一丝很明显的乞求。
  
  “你等一下,我来给你开门。”沉稳的中年男人的声音从院里传出。
  “多谢大哥。”初云微微一笑,确认国家——中国。
  牢实的大铁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一个束发的中年男子提着一个灯笼走了出来。
  初云正想出声对中年男子表示一下友好,中年男子惊叫一声“老虎”,然后就扔掉灯笼赤手空拳向皑皑劈去。
  皑皑背上驮着初云不敢大幅跳开,眼看就要挨那铁拳一下,初云猛地翻倒下地,皑皑趁机远跳躲开了那一拳。
  初云这一翻滚用尽了全身力气,连心上的伤口都被扯得生疼,一边咳嗽一边对仍想动手的中年男子道:“大哥,你别怕,皑皑是我的宠物,它不会伤人。”
  皑皑见初云痛的脸色发白,一个虎跳跃至初云身边,用它毛绒绒的脑袋蹭了蹭初云,低低吼了一声,侧头定定看着中年男子。
  
  见到皑皑的举动,中年男子信了初云的话,又见初云躺在地上满脸痛苦,连忙抱起初云往屋里走去。
  “当家的,这是怎么了?”一农妇打扮的中年妇女揽着两个绑着包包头的男孩、女孩,双眼望着初云满是异色。
  “绣娘,快准备些喝的水,这姑娘好似有疾在身。”中年男子把初云放在了屋内的床上。
  “好,好,我这就去倒水。”叫绣娘的农妇转身要往厨房而去,却不防和正跨腿进门的皑皑撞上,顿时一声尖叫划破长空,“啊,老虎!”
  屋里一片手忙脚乱。
  
        002
  好不容易,惊慌尖叫的一家人才相信了威猛的皑皑对她们无害。
  看见绣娘几乎是踮着脚尖走过皑皑,初云和皑皑交换了一个只有他们自己才懂的眼神,幸好没有带着皑皑直接到山下人多的地方,不然不是皑皑吓死或咬死很多人,就是很多人打死他们。
  “姑娘,来,喝口水。”绣娘小心翼翼地扶起初云。
  “大姐,你叫我初云就好。”一口甜甜的温水喝下,顿觉心口的疼痛缓解了些。
  “初云姑娘,你是有心悸的毛病吗?”见初云手捂着胸口不放,绣娘自然以为她患有心悸之症,“还有,你这么年轻的姑娘怎么晚上赶路啊?我们这一带处于深山中,你一个年轻姑娘走夜路太危险了。”
  “呵呵,谢谢大姐关心。我身边带着皑皑,要是白日里赶路会吓坏人的。”
  “那倒也是。初云姑娘这是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啊?”眼前这姑娘长相漂亮,气质高贵,怎么也不像乡下姑娘或这深山里的人。
  
  “我……我从很远很远的地方来,至于到哪里去,我也不知道,走到哪算哪吧,反正我这个身体也支撑不了我走多远。”初云眼里闪过一道亮光,神情却显得很低落。
  “初云姑娘,你别伤心。”绣娘以为提到了初云的伤心事,这个爽朗没多少心眼的善良女人马上安慰起来,“初云姑娘要是不介意我家简陋就暂时在我家安置吧,姑娘可以一边养伤一边慢慢考虑后路。”
  初云望着绣娘,眼里说不出的感激,“大姐,这怎么好意思,我现在肩不能提,手不能动,活在这世上根本是拖累人。”
  “这是什么傻话?”绣娘拉着初云的手一脸感叹,“这人啊,活着就有希望。初云姑娘尽管在这住下来,我们当家的平日以打猎为生,我呢平日也绣绣花到集市上去买,虽说家里不至于大富大贵,但绝对不在乎再多加一口人。既然你叫我一声大姐,今儿晚上你就先好好歇歇,明天一早我让你大哥去把镇上的王大夫请来给你看看。”
  “大姐,这个给你,让大哥明儿到镇上换些银子回来。”初云把放在腰带里的钗环、首饰全部给了绣娘,“你别推辞,我的病我自己知道,这些首饰换回的钱怕是也不能根治我的病,我只盼望这点东西能减轻点我给大姐家带来的麻烦。”
  
  “你这姑娘可真是……”绣娘摇摇头,没有拒绝初云的首饰,因为她知道初云这举动是表示不想白吃白住,她猜测着初云是个出生不凡且有着伤心往事的千金小姐,“好,你的这些东西我就收起来了,明天就让你大哥去集市上换成钱。”
  “嗯,告诉大哥,让他把它们死当。另外,让大哥不要便宜了当铺,要价高些,这些东西不是凡品,在当今绝对是独一无二的份。”一国之王用的东西能是凡品吗?“还有,别一次性当完,免得引起有心人注意带来灾祸。”
  “好,我这就去告诉你大哥。对了,初云姑娘还没用晚膳吧?你先歇着,我去给你熬点粥,熬得糯糯的,保管你爱喝。”拍拍初云的手,绣娘快步走了出去。
  
  总算是暂时安顿下来了,接下来就好好养伤吧,然后……找到刘麟,回十二国。
  “吼。”皑皑不甘寂寞地用大脑袋拱了拱初云。
  “好,好,不会忘记皑皑的,我到哪都会带上皑皑,好不好?”初云亲昵地蹭蹭皑皑,“说起来还要谢谢皑皑啊,那些首饰……我本来当初都全部丢了,皑皑你帮我一样一样捡回来,呵呵,今儿就全派上用场了。”那些东西虽然真的很名贵,但在初云眼里当真不值当,当时觉得戴在身上完全是给身体增加重量,于是就全扔了,哪晓得皑皑小家伙一样一样给捡了回来……真是当了一百多年的王就有点不知柴米油盐之贵了,嗯,奢侈、浪费的习惯要改。
  
  初云就这么在王铁柱和绣娘的家静养了起来,不过正如她之前所想,这个时代的中药没法治她身体的伤,只能靠时间让它自我愈合。
  初云和绣娘一家人相处的很好,未免因无事可做而发霉,初云就跟着绣娘学绣花,教绣娘的两个孩子识字读书,还记得铁柱和绣娘第一次看见初云写出的字时那惊诧的样子……
  “初云,我们虽然不识字,可也看得出你的字极好,龙飞凤舞,锐气闪闪,完全不像女孩子写出的字。”
  初云淡笑不语,她的字可是在三公上百年如一日的鞭策中锻炼出来的,字不好简直是对不起自己一百多年的锻炼。
  
  在铁柱家安顿下来不久,初云就知道了现在是明朝的弘治年间。不过初云对于明朝的历史了解不多,只知道明朝的皇帝有个朱元璋、朱允炆、朱棣、朱祐樘、朱由检,其它的完全是一问三不知。据说现在的皇帝叫朱见深,也不知道是明朝的哪个皇帝。
  不过,初云并不在意现在的皇帝是谁,她正在努力养伤,以期能快点找到刘麟,然后回十二国去。对中国的历史来说,净初云只能是个不留名的过客。
  
  但似乎老天有意和初云做对,时间一年年过去,铁柱和绣娘正在慢慢变老,他们的两个孩子也在慢慢变成大人,而初云身上的伤却似乎不见好转,让她觉得她正驮着一身伤苟延残喘。
  面对铁柱一家人越来越惊异的打量,初云当即决定必须和皑皑离开这个临时的家了。十年时间,她的容颜没有一丝变化,铁柱一家人又不是笨蛋,肯定早就察觉到了她的异常。
  铁柱一家人都是好人,但是初云不敢冒那个险,青梅竹马的枫瑾能为了权势背叛她,置她于死地,更何况是长生不老、不死对普通人的诱惑。
  在一个隆冬的早晨,初云坐在皑皑身上顶着飘飞的鹅毛大雪离开了住了十年的临时之家。
  
  走啊走,不知道走了多久,初云也不给皑皑指路,随皑皑想往哪儿走就往哪儿走,一人一虎一直顺着山林走,累了就停下歇息,歇息够了就继续走。
  从冬季走到春季,经过一座颇为壮观的城池时,初云终于决定留下不走了。
  因为皑�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