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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刀之一名结缘-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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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兵刃等带着风声击向阿飞!
锐利的刀没有削去阿飞手中的剑,反而是被阿飞打落在地。阿飞的剑又快又准,这世上撇开李寻欢,或许没有一个人比他的出剑更快更准了。他的剑想刺哪里就刺哪里,丝毫不犹豫,直接就刺了过去。
其中一黄衣人从身后抢出,掌中带着一双凤翅流金铛向阿飞推出。这兵器很奇特,铛上满是倒刺,无论是谁只要沾上它一点,皮肉立刻就要被撕得四分五裂。阿飞没有向后跃,只是身子向前一迎,在那人露出得意微笑的时候,长剑自□□挑出,自双铛间向上刺出,‘哧’的一下,剑刺入那黄衣人的咽喉。
那双铛也就离阿飞一点点距离,只要黄衣人在往前推进一分,阿飞的胸膛就会皮开肉绽。只可惜,他已无力推进掌中双铛半分,他的双眼凸出,全身的肌肉渐渐失去控制,□□突然一凉,大小便一起涌出,双腿渐渐向下弯曲。
他失禁了,不但如此,脸上还充满了惊讶和恐惧。
死前失禁,说实话是件相当丢脸和恶心的事。
周围一下子就陷入了死寂,没有人再敢出手。剩余的黄衣人眼睁睁瞧着这流金铛的名家以可怕的姿势倒在了地上,每个人都嗅到了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恶臭味。剩下还有九个人,九个人中有一人已经忍不住弯腰呕吐起来,他们何曾如此近距离地面对过如此丑恶和可怕的死亡。
饴糖从这些人中静静地穿过去,来到了李寻欢的面前。
李寻欢嘴角带着浅浅的微笑,抱住跑过来的饴糖,他缓缓道:“等很久了?”
饴糖努了努嘴巴,道:“都过饭点了。”
李寻欢道:“饿了?”
饴糖用力地点了下头。
将她抱起来,李寻欢轻笑道:“那我们吃东西去。”
饴糖道:“好啊,好啊!”
阿飞看着他便宜爹和便宜娘又在秀恩爱,忍不住抽了抽嘴角,收起滴着血的长剑,他问道:“父亲,上官金虹呢?”
李寻欢道:“他太自负了。”
阿飞道:“他做了什么蠢事?”
李寻欢道:“他有很多机会能杀我,他甚至可以令我根本无法还手,可是他却故意将机会错过了。”这世上最愚蠢的失败就是明明机会摆在面前却不懂得珍惜,而上官金虹就是如此。
饴糖大约明白是什么意思了,她撇了撇嘴巴,道:“他是不是不相信‘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这句话?”
李寻欢笑道:“他不信,这世上又有哪件事能令他相信的?”
阿飞淡淡道:“所以,他输了。”
李寻欢道:“是啊,他输了。”
论功夫,上官金虹在李寻欢之上,只可惜他败在不相信这世上真有例无虚发的刀这件事上。如果重来一次,恐怕打死上官金虹也不会干那么蠢的事!
上官金虹和李寻欢的比武只是一刹那的事,就这一刹那足以影响整个武林。那一闪的刀光在插入上官金虹咽喉的瞬间是多么的壮丽和惊心!不过,除了他们自己外,根本无人能看到这一壮烈的决战。
阿飞往里面走了去,他的剑已被擦拭干净。
甬道很长,甬道的尽头是一扇门,一扇铁铸的,足有一尺厚的大门。它本来是紧闭着的,此刻正敞开着。阿飞走进去就看了一眼,只一眼足矣。门内,上官金虹就这样大睁着眼睛躺着,李寻欢的刀并没有插入上官金虹的咽喉,而是从喉结下擦着锁骨斜斜向下刺入的,可这么一刀也足以致命。
一代枭雄就那么死了,如同以往他所卑视的人一样,露出了惊慌和恐惧的表情。上官金虹跟别人一样,不会相信这世上真有如此快的刀,所以他死了。
阿飞的神情淡漠,过了一会儿,他转过头去看,只见荆无命站在门口。他没有进来,只是盯着地上的上官金虹,他那双眼还是一片死灰色,看不出一点神情来。又过了好一会儿,荆无命走进来用一只手托起了上官金虹的尸首。他不看阿飞一眼,慢慢地走了出去。
盯着荆无命,阿飞有点意外他的出现和他那条手臂。
不过,也只是意外,其他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想到这里,阿飞也走了出去。
来到外面,看到饴糖挽着李寻欢的手臂,低头用脚尖踢着石子,忍不住笑了起来。江湖上武功第二高的人已经被李寻欢击败了,天下势力最大的帮会也因为这个人的死亡而瓦解,胜利在眼前,却也并不是件很高兴的事。
因为,阿飞很清楚,天下之大,在这遥远的地方或许还有比上官金虹更厉害的人。
来到李寻欢和饴糖面前,阿飞有点担心道:“替这里的我们解决这件事,你让他们怎么办啊?”
李寻欢道:“人生在世,还有很多事需要他们去做。”
阿飞想了想,半晌才道:“也是,不过我总觉得他们会怨念。”
饴糖看了看他们俩,道:“管他什么怨念呢,先去吃东西啦,我饿死了!”说着,就开始拽着他们离开这座广阔的庄园。
离开庄院后,他们就去了就近的小镇吃东西,吃完东西他们动身回了青云观。这一趟下山,明明也没几天,但对李寻欢来说,却是好久。短短几天,江湖却已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所有人都知道上官金虹死于李寻欢之手,所有人都知道金钱帮被瓦解,所有人……
可谁也不会知道,李寻欢去了哪里。
或许,过一段时间,李寻欢和阿飞又会重出江湖了。在这里,阿飞需要继续努力成为一个有名的人,让他可以堂堂正正说出自己的姓氏,提前他必须离林仙儿这个女人越远越好。在这里,李寻欢也需要重新开始,要么接受林诗音,要么就去更远的地方看看,可能会遇上一个愿意与他携手相伴的姑娘也说不定。
回到青云观,清源哭丧着脸硬是跟饴糖和李寻欢睡了一个晚上。
都那么大了,还要跟爹和娘挤一起睡觉,身为师弟的虚清表示心累!
幸好清源不是原来的清源,如果是他的师兄,他一定不介意揍他一顿!
阿飞和红绫的事,饴糖知道了,自然不会做出棒打鸳鸯的行为。她是个相当开明的娘亲,儿子想干啥就干啥,只要不做伤天害理的事都行。儿子喜欢谁就喜欢谁,就算种族不同,性别相同,她也不介意,只要是真爱就好!
李寻欢一向不会去反驳这种事,所以阿飞和红绫的事也就这样了。
“对了,回去后就准备婚礼吧。”
这是阿飞拉着红绫跟饴糖说这件事时,饴糖说的第一句话。
“好啊,不过我是娶,不是嫁!”
这是阿飞回答饴糖的话。
饴糖娶李寻欢的事太深刻了,阿飞可不想这样!他便宜爹不介意,他介意!他只想娶老婆,不想嫁老婆!
“其实,嫁和娶都不要紧,你们喜欢就好。”
这是李寻欢说的。
红绫:“……”你们仨倒是让她这个当事人也说一句话啊喂!
☆、第四十九回
饴糖他们回到自己的归处回得相当没有预兆。天降奇光将他们笼罩,在青云观几位长老的见证下回到了真正属于他们的世界。睁开眼,看到的是床帐上的梅花,熟悉的梅花让饴糖清楚知道自己在哪里。侧过头,边上是正睡着还未醒的李寻欢。身子也跟着侧过来,饴糖伸出手触上李寻欢的脸,从额头开始,到鼻子,在从眼睛到嘴唇……回顾那些天在平行世界的经历,饴糖忍不住低低地笑了起来。
她真的活得太长,以至于很多东西都已经不记得了。刚才,睡梦中她突然又想起了过往旧事。明明千年过去,冗长的时间里,她渐渐遗忘了自己的过去,甚至连自己原本的名字都不记得了,可在睡梦中的那一瞬间,她又重新记起了一切。本该模糊的记忆变得清晰,那些记忆就好像发生在昨日。
饴糖原本的名字叫苏小岚,二十五岁,一名刚踏入社会不过一年的菜鸟。她是穿越者。为什么会穿越,饴糖不清楚其中的原因,只知道自己穿越到这里的第一天就傻眼了。谁会想到自己会穿成一块石头?不会动不会说,静静地躺在那里,看着春去秋来。一开始或许会新鲜,可时间长了,这份新鲜过去了,剩下的就是焦躁和可怕的孤独感。然后,然后她选择用睡觉去磨消那份可怕的孤独感。
睡觉真的很管用,渐渐地,她不记得了自己是谁,就连曾经是穿越者的身份一并忘却,包括那个她曾经的世界。遗忘真的很好,就算感受到孤独,她也只是茫然。悠悠岁月,一晃千年,她这块石头除了睡就是睡,偶尔醒来的时间反而少了。
如果没有被抬下山雕成仕女像,或许她也不会认识李寻欢。
饴糖没想到她是知道李寻欢的,在她原来的世界。小时候,看的武侠剧中印象比较深的就是李寻欢,电视剧里的泡面头李寻欢那风姿卓越的身影太深刻,以至于她一度认为李寻欢就该是那个样的。
现在,真正李寻欢就在她的身边,反倒有些不真实了。
阿飞、李寻欢、龙啸云……构造成这本《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主要角色们大多她都见过了。不记得真好,不记得了所以随性而为,比如任性地去喜欢李寻欢,比如收养了倔强的阿飞,比如……将他们真正的前程改得面目全非。
往李寻欢这边靠近了些,饴糖深刻感觉到骨子里的疼以及胸腔里的空荡荡。发生那件事之后,她的心就没有了。明明没有了心,却依然感受得到那份喜欢的心情。她是真的真的很喜欢李寻欢,就算现在想起了一切,关于自己是谁的一切,她还是控制不住自己喜欢他。
饴糖知道,她会比李寻欢活得更长久,在这个世界,她不是人类,是灵物,而李寻欢终究是人类。终有一日,李寻欢会变老,会死去,阿飞亦是如此。而她,却始终活着。饴糖不知道灵物的寿数是多长,但也知道自己跟其他的灵物有所不同。大多灵物最长不过五六百的寿数,而她却已过了千年。就算承受如此天命,剜心钉骨的惩罚,她也依然活着。
手抚上李寻欢落在身侧的长发,饴糖闭着眼想象着没有李寻欢的日子她会如何?脑海里无论怎么描绘,似乎都描绘不出没有李寻欢的未来。原来,不知不觉中,饴糖已离不开李寻欢。
这世上有没有来生,饴糖不知道。可有一点,饴糖是清楚知道的。若这世上真有来生,他们也不会再碰到了。她是异世界外来者,李寻欢却是真正属于这个世界的。真到来世,他们生死都不会碰上。哪里来的总是要回哪里去的,饴糖深信这句话。
所以,饴糖想,在她没死的这一世里,好好跟李寻欢过着。倘若哪天李寻欢逝世了,保不准她还能寻他一世,与他在过个相安无事的一世。在她真正寿数尽时,她想尽量地跟喜欢的这个人好好地在一起。
一辈子,两辈子,甚至是生生世世。
虽然,饴糖明白生生世世在一起跟扯淡没啥两样。
眼眶里热热的,很快有什么东西就从眼眶里落了出来,一滴两滴的染湿了被褥。
李寻欢一睁眼就看到流着眼泪的饴糖,怔了怔,他伸出手替她拭去眼角的泪,轻声道:“这好好的怎么就哭了?”
饴糖摇了摇头,往前凑近,将自己的脸埋入李寻欢的胸前。她不说话,只是觉得难受,忆起过往之后,好像更加难受了。明明没心,明明全身都疼得要命,怎么就偏难受呢?饴糖自己也说不清这种感觉。
手环住饴糖,李寻欢轻声道:“我们回来了。”
饴糖只是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她控制不住自己想哭的谷欠望。
胸前的衣裳很快就被饴糖的眼泪浸湿,他好笑道:“都是当娘的人,怎么哭起来跟个孩子一般?别哭了,我不是在这里吗?”饴糖很少会哭,起码目前为止她哭的次数五根指头都数得过来。
如今,她哭了,不发出一声呜咽,只是蒙头流着泪。
李寻欢柔声道:“饴糖,别哭了,我在这里。”
饴糖抓紧他的衣服,突然抬起头看着他道:“小李子,我活得比你长。”
李寻欢一怔,半晌,才回神道:“我知道。”
眼眶红得跟兔子似的,饴糖哽咽道:“你死了,我也还活着。”
李寻欢点了点她的鼻子,道:“到时候可别琵琶别抱了。”
饴糖道:“我来找你,可好?”
李寻欢笑道:“好啊,到时候饴糖来找我,把我当成童养夫婿养在身边,待到长大又能在一起了。”
饴糖眨眨眼,眼泪又哗啦啦落下,道:“别把我说得跟老牛吃嫩草似的。”
李寻欢捏了捏她的脸,道:“难道不是吗?”
饴糖瞪着他,良久,呐呐道:“好吧,我的确老牛吃嫩草。”她都一千不止了,李寻欢也不过三十几岁,论年纪她的确是一条老牛,而李寻欢是棵嫩得不能在嫩的草。
李寻欢的手指轻轻拂过饴糖的眼睑,语声温柔,道:“别哭了,瞧把眼睛都哭得红通通的,活像个兔子似的。”
饴糖吸了吸鼻子,更加往李寻欢怀里钻。
闭上红肿的眼,饴糖很快就睡了过去。
这一次,她没再做梦。
等饴糖再次醒来时,灵福馆里里外外都是喜气洋洋的。
至于罪魁祸首的展云则在回来的当天就被灵福馆的人给捆绑一团扔到柴房去了。不过,一个了不得的魔金丹期修士被一群灵物给收拾妥帖,也真是难为了展云。他回来后任由捆绑,没有做出任何反抗就被丢去柴房,其中缘由只有他自己知道。
虚清去过柴房数次,问过展云一些话,可无论他问什么,展云都是只字不提。每每如此,虚清都是无奈的,他并没有其他意思,只是想知道他们当时去了哪里罢了,仅仅如此。
展云不说也是为了虚清好,过去的早已过去,何必还要回头去看,执着到现在呢?有时候,展云希望虚清能够忘却前尘,可这些东西哪是说忘就能忘的?
阳光刺目,起身推窗,注目天空,饴糖发现没回来的几天,灵福馆其实运作得很好。有柳翁,有贾汕,有红雅和白蕊他们在,灵福馆开个几辈子都行。可饴糖也知道,他们终归不可能将灵福馆开个几辈子的,起码过个十多年,他们这些所谓的老人也该让‘新’的人来接替他们的了。
灵福馆阔别九年又要办喜事了,这次是办阿飞和红绫的。关于阿飞这孩子,灵福馆的熟客们只知道灵福馆的当家饴糖有两个儿子,至于谁跟谁,毕竟就小时候见过。后来,他们俩中一个送去青云观修仙,一个跑出去游历去了,以至于他们长大后的模样反倒没人知道。
因此,阿飞娶红绫这事,倒也没多奇怪,反正没人认得出阿飞来。
红绫嫁人是喜事,不过对灵福馆的其他人来说没差,又不是嫁去其他地方,嫁来嫁去的还不都嫁在灵福馆。
饴糖趴在窗前,看着大家忙进忙出的,忍不住对身后在案几上写字的李寻欢道:“看到现在这场景,有点想起我们当日成婚的情景了。”
放下手中之笔,李寻欢抬起头朝她看过来。“阿飞和红绫的婚事,忙碌些倒是应该的。不过……”说着,语声微顿,他离开案几,从后走了过来。“你不去帮衬些,好吗?”
饴糖无精打采道:“我想帮忙,还不给我帮呢。”她倒是想帮忙,却被大家给反对了。其中反对声最严重的就是阿飞。“那孩子估计是怕我给他使绊子,在婚礼上。”说着说着,饴糖的眼微微眯了起来。
李寻欢伸手抚着她的发,道:“谁让你没事总喜欢找些花头折腾阿飞。”
饴糖道:“那是给他历练啊!男孩子,总是需要一些历练的。”
想到饴糖给阿飞的‘历练’,李寻欢在心里默默地替阿飞点了蜡。
“小李子。”忽然,望着窗外的饴糖轻轻叫了声。
“嗯?”
“再过个十年,我们去其他地方走走吧。”
“……好。”
☆、第五十回
阿飞和红绫的婚事举办得相当热闹,时隔九年,灵福馆这趟办喜事一点都不逊色九年前那两场婚事。阿飞和红绫举办完婚礼的第二天就离开了灵福馆,饴糖没问他们要去哪里,而是挥着小手绢站在门口将他们俩给欢送走了。
展云说她一点都不像一个当娘的,人家儿子带着媳妇离开家,怎么也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可她竟然挥着小手绢,脸上还洋溢着高兴的笑容。跟寻常人家的当娘的比起来,饴糖的确一点都没有当娘的自觉。不过,饴糖本就不是什么寻常人家,说白点她连个人都不算,会大不相同也没啥好稀奇的。
阿飞和红绫离开灵福馆的第三日,展云也离开了,他去哪里,准备去哪里,饴糖没有问。只是,在他离开前,饴糖问了他一句话。“不想继续跟他纠缠在一块儿了?”
展云笑了笑,回道:“顺应天命。”
这个答案让饴糖有些意外,挑了挑眉,道:“你这家伙也会听天命?”
展云没有回答她的话,只是反问道:“你呢?你难道不听天命?”
饴糖淡淡道:“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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